海门张仲村乐堂 作者:佚名

元明之际杂剧剧本。简名《村乐堂》。撰人姓名不详。末本。剧写苏州王同知有妻张氏,妾王腊梅。张氏的父亲张仲致仕后在苏州南面的海门修建村乐堂以娱老。王腊梅与都管王六斤私通,欲毒死王同知,将毒药放在汤中,由张氏递与王同知。王同知发现汤中有毒,王腊梅便诬张氏所为。令史张本奉命勘问此案,王同知暗中向张本行贿,要他定张氏罪而释腊梅。张本将贿金封存上交府尹。王同知恐事发累己,去向府尹求情,府尹让他去求张仲出首承认行贿罪名,方能了解此案。王同知与妻张氏往同乐堂去求张仲,张仲因女儿被连累,不得以而应允。于是府尹含混了结此案,只将王腊梅、王六斤定罪。现存主要版本有:脉望馆抄校本,《孤本元明杂剧》据以校印。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