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戏剧家田汉早期的多幕话剧的代表作之一,写于1929年。剧中的京剧名艺人刘振声老板,把“玩意儿(艺术)”看得比生命还贵重;他把演戏和做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其信条是“演正派戏,做正派人”。老旦刘凤仙从小卖给人家当小丫头,挨打受气,吃尽苦头。一次失手打碎了她太太的一个玉钏子,惊恐之际逃到外面。刘老板看他可怜,收留了她,替她出钱请师傅教她学戏,还亲自点拨她,为她耗尽了心血。刘凤仙演戏与做人是脱节的,她的名声倍增,她的好虚荣的意识也随之膨胀。当地流氓恶霸的代表、衣冠禽兽杨大爷,垂涎于她的美貌及苗条的身段,抓住其喜欢让人“捧”的弱点,一步一步地引诱她,腐蚀她。今天给她拍张剧照,明天邀她出去兜风,后天为她做旗袍;刘凤仙上台演出,杨大爷就指使一帮地痞在台下喝彩,授意记者在小报上不着边际地大肆吹捧。就这样,刘凤仙一步步走向堕落,非但不报答刘老板,而且抛弃了恩师。刘振声痛心刘凤仙的背离,千方百计挽救之。对势力强大的黑社会,刘振声无所畏惧,拍案而起,最后怀恨死在舞台上。先生的死促使刘凤仙有所悔悟。在这个剧中,田汉塑造了一个忠实于艺术的正面主人公形象,对他的不幸表示深切的同情。通过刘振声的悲剧命运,揭露了狐鬼横行的旧社会迫害艺人,摧残艺术的罪恶。该剧标志着田汉创作在现实主义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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