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代王士祯撰。王士祯论诗虽主神韵,但也很重视音节与格律。《律诗定体》选录五、七言律诗各四首,字旁标平仄符号,概括地说明唐人律格。王士祯解释说: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其二四应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连,换以平韵无妨也。大约仄可换平,平断不可换仄,第三字同此。若单句第一字,可勿论。此论颇合汉语诗律中二音步的规律。此书丁福保跋记谓觅得新城王化家塾旧抄本。郭绍虞认为颇可怀疑,不符事实。此书最早之刊本为清嘉庆间雪北山樵所辑《花熏阁诗述》,其中有《渔洋答问》一卷即已收入之。后来,同、光间王懿荣刊《天壤阁丛书》中之《声调谐汇刊》亦收此书。常见者则为 《清诗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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