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都水志。江苏黄河、淮河、运河、江圩、海塘各工,甲于各省。咸丰以后,黄河北行,而郑工之决,南方仍受其累。若仪名以河渠沟洫,不能包括江海各工,今拟名都水志。凡堵筑堤堰闸坝圩塘各工涉河淮江海运河者,皆以类分录。其他小水治绩,则入水利,如疏浚等。几见史志及明清会典,新旧省府州厅县志者,均皆酌录。 查看详情>>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方域志。尹氏江南通志原名舆地志,今拟改名。地图为先,疆域次之,沿革星野分类以及山脉列此。新旧地志有者皆列,水道则入都水。 查看详情>>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货殖志。江南通志货殖为食货之一目,今之实业日以发达,金融动关国计民生,自宜专立。农、林、矿、工、商业、物产皆不可略,列其根柢,俾可推广。 查看详情>>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度支志。江南通志有食货志,近今方志有财政志,今拟立度支志。自晋南迁,储蓄粮馈,苏为根本。盐法大兴,淮之运行及六七省,莫之与京。其后关榷亦复日盛,雷氏创厘,东南之平,其原在此。漕运先河,其终由海,捐输饷需,亦属大端,未可略也。清代江苏入款,以供京协各饷者为多,赔借各款,名目不同,实皆与债无异,故立饷需,债务二目。 查看详情>>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礼俗志。江南通志风俗附亍舆地,近方志多立礼俗专门,今拟仿之,立礼俗志。凡总论礼俗及冠婚丧祭,皆采辑各志,一一缀录。洪氏扰攘,立国未成,见于纪载,有可录者,亦不湮没。上海风纪,沾染欧化,新旧变异,此其本源,故录之。 查看详情>>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民政志。历代史志无民政一门,宋徐氏天麟两汉会要始立民政一门,清龙氏文彬明会要因之,近代新疆志亦立民政一门。民为邦本,自宜专列,凡户口、徭役、自治、警察、保甲、团练、赈恤、救济、禁诫,如禁缠足、禁溺女、禁罂粟之类,皆备录之。乡镇有表,并以附焉。 查看详情>>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职官志。凡历代置官在今江苏方域者,如州郡或为府路及省司道县,汉至南朝封国则有相或有诸卿,或三卿以下,见正史百官公卿表、百官志、职官志、三通、会典者,皆汇辑为考,重复者删,曰职官表。几自县令以上有年月名氏可纪,见正史、实录及郡县志,省、志若建康实录之类者,皆仿汉书百官公卿表式,分格列表,其武职可表同。宋景定建康志有官表,吴郡志,镇江志纪官员拜免,亦同详于表。 查看详情>>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司法志。历来司法不入方志,近始有之。苏省司法,仿于汉晋,宋齐梁陈,赦宥恤刑,本纪皆详,自不宜略。由斯而后,迄于有明,或重原恕,或务刻深,胡蓝方黄,终于降李,大狱之类,亦须列入。谳案秋录颇重,其可原者,年有停勾,乾隆以后,取于实录,惜不能备。光绪诸案,重者录之。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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