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贡》“扬州之域,星纪牛女分之间”,《周官 职方氏》“七闽之地”,春秋时,勾践灭吴,兼闽而有之,是为闽越,无诸、摇皆其后也。秦灭诸侯,置闽中郡。汉高帝五年,立无诸为闽越王,王闽中。孝惠三年,以摇功多无诸,更封摇东海王,都东瓯。《通典》云:“今永嘉地”。【武帝元封元年,取闽粤,诏徙东越人《通典》云:“即闽州地。”江淮间而墟其地。后汉永和三年,分建安置晋安郡〔1〕,领县八,其一为新罗,而汀基于此。唐志云:“汀州治新罗。”宋、齐因之,陈以建安郡改置闽州,又改丰州,隋平陈,改泉州,皆隶焉。唐开元二十四年〔2〕始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取长汀溪名之。旧图经云:“水际平沙曰汀。”又云:“南、丁位也。以水合丁,于文为汀。”天宝元年,改临汀郡。乾元元年,复为汀州,领县四。长汀、宁化、龙岩、沙县〔3〕。初治新罗,《唐会要》云:“天宝元年八月二十四,改新罗县为龙岩县。”则今之龙岩,盖州之故治也。去州四百里。后迁长汀村,在今上杭县北十五里,名曰旧州。去州二百五十里。又迁东坊口,去今州治五里,亦名旧州。大历四年,刺史陈剑奏迁白石,即今治是也。唐志云:“治新罗,大历四年,迁白石。”皆长汀县地。《唐会要》云:“大历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移汀州于长汀县白石乡。”未详孰是。〔4〕十二年,割龙岩县隶漳州。唐末盗兴,江淮王绪南入汀、漳,王潮与其弟审知执绪,唐因以潮为福建观察使,建、汀举籍听命。后称闽,历朱梁、后唐,皆属焉。晋开运元年,朱文进杀王氏子弟,以许文缜〔5〕来守。未几,王延政之势复张,解后〔6〕,有以虚声至者,文缜惧不克守,以州降延政。李璟兵攻破建州,并而有之。保大四年,割沙县置剑州〔7〕,迄晋、汉、周皆属南唐。宋朝开宝七年,南唐亡,悉入图籍,仍旧隶福建路,领县二。长汀、宁化。淳化五年,并〔8〕上杭、武平二场并为县,割长汀县地隶之。元符元年,析长汀、宁化地县清流。绍兴三年,又析长汀地县莲城。今为县六:长汀,倚郭;宁化,在州东北一百七十五里;上杭,在州南二百四十里;武平,在城西南二百七十里;清流,在州东北二百一十七里;莲城,在城南一百七十里。】

长汀望县。倚郭。随二州三迁〔9〕。一在今上杭县北十五里,一在东坊口,一在白石乡。大历四年,治今所。历五代迄宋朝初,无所更易。淳化五年,升上杭、武平二场并为县,分南以西地隶之。元符元年,又与宁化共析地以县清流。绍兴三年,又割古田乡六里以县莲城。今州领县六,其四皆长汀地,惟清流地长汀、宁化各半之。

宁化望县。在州东北一百七十五里。旧为黄连镇〔10〕。以其地有黄连洞,故名。唐开元十三年,因居民罗令纪之请,置黄连县〔11〕,实介福、抚二州之间,开山置州,因属焉。天宝元年,改名宁化。宋朝元符元年,割县北六团里与长汀东北同置清流县。治在今县东黄连镇,后唐同光二年,徙今所〔12〕。

清流中县。在州东北二百一十里。本长汀、宁化县地。旧有清流驿〔13〕,在宁化县东麻仓团,溪流回环清泚。宋朝元符元年,提刑王公祖道行郡憩驿,爱其山川,且谓长汀、宁化壤地广袤,官民暌隔,无以戢奸宣惠,奏请分置一县,遂割宁化六团里、长汀二团里置县驿旁,因以名焉。

上杭中县。在州南二百四十里。唐开元间置州,凡再迁,皆于今县为近:新罗,今龙岩县〔14〕,在县东百五十里;长汀村,今号旧州,在县北十五里;最后徙白石,相距三百余里。始于胡雷下保置上杭场〔15〕,南唐保大十二年徙秇音■〈亻丸〉梓保在今太平乡〔16〕。宋朝淳化五年,升为上杭县〔17〕,割长汀南境隶焉。至道二年,徙鳖沙。咸平二年,徙语口〔18〕。天圣中,钟寮场坑治〔19〕兴盛,商旅幅凑,徙县治之。乾道三年,县令郑稷因民有请,申州及诸司,获旨徙郭坊,即今治是也。

武平中县。在州西南二百一十里。唐置州之后,析西南为两镇,曰南安,曰武平,相距百二十里,隶长汀。为〔20〕闽交泰四年,省南安并为武平场。宋朝淳化五年〔21〕,升为武平县。旧经云:“以其地坦夷而人多好武,故名。”仍割长汀西南境隶焉。

莲城〔22〕下县。在州南一百七十里。本长汀县地。绍兴三年,梅州司士曹事虞观进状称:“比尝摄尉长汀,窃见其境阔远,有地名南北团,去县三百余里,弱者难于赴诉,强者恣其剽掠,居民商旅,皆元聊赖,乞于其地分一县,准,敕置县。因其素号莲城村以名之。郡守郑公强度地之宜,割长汀村〔23〕古田乡六团里隶焉。

校注:

〔1〕查《后汉书》无分建安置晋安郡的记载。据《三国志 吴书》载:“永安三年,秋。以会稽南部为建安郡。”《晋书 地理》载:“及晋平吴,分建安立晋安郡。”又:“晋安郡,太康三年置。统县八:原丰、新罗……”此处云后汉永和三年分建安置晋安领新罗,不知何据。

〔2〕《通典》记开元二十六年置汀州。《元和郡县志》记开元二十一年奏置。《唐书 方镇》记开元二十二年置,而《唐书 地理》又记开元二十四年置。《舆地纪胜 汀州》载王象之案语云:“自开元二十一年建议,至二十四年成郡,二十六年又分他郡之地以益之。”三者所书略有不同。

〔3〕《通典》载:领长汀、宁化。《元和郡县志》载:领长汀、宁化、沙县。但又载龙岩先置在杂罗口,名杂罗县,属汀州。天宝元年,改为龙岩县。大历十二年,皇甫政奏改隶漳州。《旧唐书》载:领长汀、龙岩、宁化。《新唐书》载:领长汀、宁化、沙。并注云:沙县于大历十二年来属,与《元和郡县志》所载沙县于开元二十三年割属汀州不同。按四书所载领县不同,有沙县则无龙岩,有龙岩则无沙县。依《元和郡县志》,则汀州开郡时,应领四县。

〔4〕《临汀汇考》以为新罗乃龙岩州治,应不属长汀,与《新唐书》所记有异。但《读史方舆纪要》、《乾隆府厅州县图志》及一九八二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均以为新罗故城在长汀境内。

〔5〕《资治通鉴》“缜”作“稹”。

〔6〕疑有脱漏。《资治通鉴》载:开运元年三月,福州朱文进杀王氏宗族少长五十余人,汀州刺史许文稹举郡降之。十月,建州王延政遣将领兵屯尤溪、古田、长溪,泉州散员指挥留从效叛朱文进,杀所置泉州刺史黄绍颇,命陈洪进献绍颇头颅往建州。至尤溪,朱文进戍兵数千拦道,陈洪进假传福州已杀朱文进,泉州正兼程往迎王延政,并出示绍颇头颅,于是福州兵溃散,漳州朱文进守将程谟闻知,杀文进所置刺史程文纬,汀州刺史许文稹奉表请降于王延政。

〔7〕《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引薛居正《五代史》云:“李景保大三年,以延平为剑州,析建州之剑浦、汀州之沙县隶焉。”

〔8〕应作“升”。下文长汀沿革中作“升上杭、武平二场并为县”。

〔9〕汀州州治初在新罗,一迁长汀村,长汀县治为州治附郭;二迁东坊口,县治随州迁于东坊口附近百步潭外;三迁白石乡,县治随州迁州治郭下。所谓随二州,即指随长汀村东坊口二州治。

〔10〕《元和郡县志》云:“本沙县地。”《太平寰宇记》云:“武德初为黄连。”

〔11〕《元和郡县志》以为开元二十二年开山洞置县。

〔12〕乾隆《汀州府志》云:“迁黄连镇西之行筿窝,即今治。”

〔13〕《舆地纪胜 清流》记《图经》云:“本晋清流驿。”《元一统志》云:“本宁化县地,以溪流清泚,因取清流名之。”

〔14〕见注〔4〕。

〔15〕乾隆《汀州府志》载:“大历四年,刺史陈剑析龙岩胡雷下堡置上杭场。”

〔16〕《永乐大典 汀》引《元一统志》云:“按唐《地理志》:‘开元初,立市于龙岩县之太平场。’后迁市于兴化乡,即今漳州龙岩县余地。”

〔17〕《永乐大典 汀》引《元一统志》云:“宋淳化三年,因民便始创县于鳖沙之语口市。”所载建县年代及县治所在均不同。

〔18〕《舆地纪胜 汀州》注引《鄞川志》云:自至道三年至咸平二年,凡二徙。

〔19〕“治”疑作“冶”。

〔20〕“为”即“伪”,指王审知所建闽国。

〔21〕《永乐大典 汀》引《元一统志》云:按图经宋淳化三年,因唐大历三年割龙岩县隶漳州,南唐保大六年割沙县隶南剑州,其土广难治,遂析二县之太平、铜鼓山、兴化等乡,立武平县。

〔22〕《乾隆府厅州县图志 连城县》载:“晋新罗县地,唐置莲城堡于此,宋绍兴三年析置莲城县。元至正六年始改曰连城。”又民国五年修《连城县志》云:“连城本长汀地,宋元符时置莲城堡,省、府志同,惟旧府志以为唐时,未知何据。”又云:“元至元十五年改莲城为连城县。”注云:“据府志。”乾隆《汀州府志》载:“绍兴六年置莲城县。”

〔23〕“村”,据乾隆《汀州府志》应改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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