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成年人个体,比如说一个站在我们面前准备接受测验的人,他自身内部必然包含着各种活动的巨大可能性。我们知道,如果我们给他看一些熟悉的物体,那他会认出这些物体并叫出它们的名称;如果我们问他一些适当的问题,他会理解这些问题并做出回答;如果我们对他提出一些适当的任务,他会执行并完成这些任务;而且,通过适当的方式,我们还可以让他气愤、尴尬或是高兴;他能够走动、跳跃、转动眼睛、呼吸、吃饭、消化等。总而言之,他能够给我们展示出很多很多的技能。他像是拥有了各种机制的一个完整的加工车间似的,随时加工出这些机制,以产生上述种类繁多的结果。当然,我们也知道,他的行为绝不会是以纯粹机械的方式来表现的。他可能会拒绝回答一些问题;他可能会以需要处理自己的事情为理由而反对被留下做进一步的测验;如果我们一整天都跟着他,我们就可以发现,他在某一个时间要出去弄点吃的,在另一些时间需要找到朋友聊天说事,又在另一些时间会找机会歇一歇。我们将注意到,他会在一些表面看来了无生趣的事物上投入数小时时间的关注和努力,比如说一些图表、几笼马铃薯藤等等。很明显,他自身内部包含着大量不同类型的驱动的力量和有待被驱动的机制。

既然我们发现一个成年人拥有如此众多的能力,那么我们当然就希望知道,他的这些能力是如何得到的,其中有多少是天生或遗传的,又有多少是通过个人的努力和经验后天追加给他的。我们想对这些能力做出区分,类似于我们说一个人眼的颜色或鼻的形状是天生的,而脸颊被晒后的棕褐色和手掌上的老茧则是后天形成的时所做的那种区分。要判断某一特定的能力究竟是天生遗传的还是后天形成的,这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如果一个技能是从一出生就开始运行的,比如说呼吸,那它当然是天生的。如果这个技能是在出生后某一特定的时期开始运行的,尽管在出生后的生长条件被控制,乃至于机体没有任何机会通过经验而获得它,比如在斯帕尔丁的实验中鸟类的飞翔,那么,这种技能也是天生的。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要判断一个技能或能力是天生的还是后天获得的,上述两个标准都不可用,所以我们不得不选用第三种不那么直接的标准。某一物种或是按不同分类方案形成的其他某种自然类群,其成员在任何的某一方面的相似或不同的程度,如果远比通过其个体成员的经验所能解释的更大,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这种特征上的相似或不同,乃是由于先天因素造成的。比如说,猫在它们捕食老鼠的嗜好方面的相似性,其程度远比我们通过它们的个别经验所能解释的它们的相似性程度更高;同时,从另一方面来说,有些猫在较大程度上比别的猫更善于捕捉老鼠,这种擅长的程度远超过了我们通过它们的养育过程上的区别能做出的解释。因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猫是天生的捕鼠动物,但其中有一些猫天生就比其他的猫更善于捕捉老鼠。当然,经验会影响到一只猫对待老鼠的行为,但这种影响,还远没有达到能够足以解释我们所发现的这些相似和不同的程度。

语言在此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很好的例证。人类作为一个种族与其他各种动物相比是非常不同的,乃至于我们有理由假定,有一个天生的语言能力是全人类共有的。但是,人类在语言功能上的这种相同性又不是绝对的,因为不同地区的人说不同的语言,而且,即使是在同一个地区,有些人又比其他人能更好地使用语言。人类不同族群所使用的不同的语言,都是一代一代传递下来的,于是,在这个传递过程的任何一代中,这种差异都是用不同的训练和传统来解释的。但是,任何族群,其成员在掌握他们自己族群语言方面的能力都是不同的,这个事实不能完全通过训练的不同来解释,而只能意味着,个体成员就其天生的语言能力而言在程度上是不同的。我们所采用的关于天生能力的第三标准,其不确定性是明显的:它需要对训练和经验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出评估,而这样的评估又需要相应的知识和合理的判断,最终给我们提供的,至多也只能是一些概率而已。当然,我们可以肯定,人与人之间在天生的能力上是有区别的。因为,无论何时,当我们让一些人作为被试长时间以一种特定的方法进行特殊训练,比如说练习打字,我们都将发现,尽管他们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他们最终的表现仍然存在巨大的差异。在经验必然尽其所能地使不同的人趋向于相似的任何情况中,他们各自之间的差异仍然是抹不去的。对此,我们还可以补充说,在经验尽其所能地使人们相互不同的任何情况中,他们经常在一些基础方面仍然保持着惊人的相似。所以,我们可以总结说,人类一定有共同的和各自不同的天生能力。

一个新生的婴儿尚未经历任何种类的学习,却能使用他的心脏、肺、胃、肠、肝脏、肾脏等等,一句话,能使用他所有的内部器官。他也能使用他所有的肌肉系统:弯曲和伸展胳膊,从各个方向移动身躯、头和眼,他的唇、腭、舌、喉、咽等,都能做出各种复杂灵巧的动作。作为其天生能力的一部分,他不只是有肌肉运动的能力,还有肌肉运动的基本协调能力。这些协调能力来自脊髓和脑干中的那些被称为“皮下”中枢的神经结构。而这些皮下神经中枢的组织结构,目前看来,应该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天赋。天生的能力还包括感觉器官的使用。我们不能说一个儿童学习看和听,也不能说他通过训练和经验获得识别颜色的能力或者听到声音的能力。如果在视觉器官自然发展的适当阶段,有适当的外界刺激物,孩子就很容易识别出红色,因为他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他碰巧属于男孩中少数先天色盲者,那么,他就不能识别红色,也因为他天生就是那样。

因此,感觉、运动和器官功能的基本原理,都应归入“天生能力”之列。但是,“天生能力”远不限于此。

自然不仅提供了对来自外界的刺激的接受能力和产生运动的能力,而且还提供了特定运动与特定刺激之间的连接关系。支配一组肌肉共同活动而产生一种协调运动(a coordinated movement)的神经机制,它本身与来自某个特定感觉器官的传入神经相连,其连接的结构关系的效果是,这个神经机制能够被作用于那个感觉器官的外部刺激所唤起。感觉机制(sensory mechanisms)和运动机制(motor mechanisms)彼此协调地连接在一起成为感觉-运动机制(sensory-motor mechanisms),其中很多这样的机制都归入天生能力之下。吞咽活动从一出生就存在,它是特定的肌肉群组对嘴里液体或软物质刺激物的一种反应;打喷嚏则是另外一个特定的肌肉群组对鼻子里出现的刺激性物质的一种反应。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先天反应能力,这些反应能力可以根据它们的功能和用处加以分类。

有一组这样的反应能力,可以把它们统称为觅食反应(food-getting reactions):吮吸,咀嚼,吞咽,吐出苦味的东西,头部左顾右盼地寻找ru头的运动,饥饿时的哭闹,等等。在很多动物物种中——即使不说是全部动物物种,它们的觅食活动基本都是天生的,并经常被称为“狩猎本能”(hunting instinct)。在人类的婴儿当中,这种类型的反应似乎并不那么清晰可见,但这更可能是因为人类育婴行为的高度文明化造成的。

第二组这样的反应,包括各种避险反应(danger-avoiding reac-tions)。其中最简单的形式,就是当手或脚被烧、被刺、被夹的时候抽出手或脚的反应。新生婴儿遭遇类似刺激时,会以扭动身体的方式来加以回应。咳嗽、打喷嚏,以及当外来物碰触或接近眼睛时的眨眼,都是人类和其他动物共有的类似反应。更普遍的保护性反应(protective reactions)包括闪躲、蜷伏、蜷缩,尤其是逃跑。在面临危险时,如果简单的避险反应失败了,它就会被逃跑反应所替代;逃跑乃是这一组反应中最激烈、最有效的反应。

从功能上说与这些避险反应多少有些类似的,是防止跌倒或应对各种身体失衡情况的反应,负责这些反应的,是位于内耳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器官。对来自外部强加的运动或来自外部的约束的抵抗反应,也就是说,在自身的运动中被推搡或被拖拉、被裹挟或受阻碍等的抵抗反应,也是一种先天类型的反应。在这些反应方式方面,即使是婴幼儿也表现出了初步的独立性。

游泳、爬行、跳跃、行走、慢跑、飞跑、攀登、飞行,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运动,是除了人类之外的其他各种不同动物的天生能力的一部分。而且,就人类而言,即使像爬行、行走、奔跑等,或许还包括攀登,实际上也都不是习得的,而是在其自然生长的过程中,当支配这些反应的先天机制随着生长过程而达到必要的成熟阶段时,其功能自然地表现出来而已。

新生儿为我们提供了证据,他拥有操控他的声带的天生能力。他一出生就能发声,而且在出生后不久,在他表现出从别人那里学习的任何迹象之前,他很快就开始发出很多不同的元音音节和辅音音节。甚至在他真正开始模仿别人的言语之前,他就已经在对元音和辅音进行简单的组合,比如说“ma-ma”及“da-da”等。所以,对新生儿来说,言语的运动要素是其天生能力的一部分。哭闹、流泪、啜泣、皱眉和愁眉不展、微笑和大笑等等,所有这些,基本都属于先天性质的反应。

很多探索性反应(exploratory reactions)都是天生的。最简单的探索性反应形式包括:把目光转向外围视野中间接看到的物体;动物在听到声音时竖起耳朵,包括动物和人类在内在听到声音时将头和眼转向声源的方向;用手的感觉来探知一个物体,并将它运送到嘴里。对一个引起好奇心的事物的接近,也属于这种探索性反应。和探索性反应紧密相关的,是控制(manipulation)的反应,以及为了看清事物如何表现而针对它们进行实验(experimenting with things)的反应。在这一组反应中,我们有了通向知识的那些活动的萌芽。

当一个幼儿或幼小的动物安详地处于静卧状态时,他或它并不是不发生肌肉运动(muscular activity);相反,他或它身上也正积极主动地发生各种不同的运动,只是这些运动并不针对明确的刺激物或某个看得见的物体而已。在这些运动中,或许也存在某种轻微的刺激,但至少可以说,任何天生能力,作为它的组成部分,都包含积极主动性的特征,无论在运动性的活动中还是在探索性活动中都一样。运动一段时间会导致疲惫,所以休息和睡眠也可以恰当地归入先天反应的类型之中。

还有若干种类的更加复杂的反应,这些反应都是因为其他人的存在而被诱导出来的。在两个性别之间,特别是对于青春期的年轻人而言,异性个体的存在就构成刺激物,会诱导出求偶夸耀行为和求婚行为,若就其他物种而言,依物种之不同,还会诱导出大量与此相类似的不同的反应来。因为无论对动物而言还是对人类而言,在达到性成熟之前,都不敏感于这种刺激,所以,在其达到性成熟之后的行为,一定包含着很多在趋向于性成熟过程中通过学习而获得的成分。尽管如此,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行为就其基本性质而言,一定是自然带来的天赋。年轻妈妈对她的宝宝的反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出现在两性中对幼者和无助者的保护性反应中最强有力的例子。

在一起被抚养和在一起游戏玩耍,这是另外一种反应类型的典型情况,这种反应类型被归类为群居本能(gregarious instinct)。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当他们聚集在一起时,我们总能看到一种倾向,就是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只要有可能,都想成为这个群体的领导者,或者,如果在这个群体中统治地位已经确立,则每个人都想成为领导者的追随者。这些倾向很可能是本能性的,而不是完全来自个人的经验。

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对社会群体或它的个别成员的消极反应,如尴尬、羞怯、争斗等。

与上述这些先天的或本能的行为反应密切相关的,是被称为情绪(emotions)的身体状态和意识状态,这些也必须归入天生能力之下。因为很明显,像害怕、愤怒、悲伤、欢笑、性欲等等,都不是作为训练的结果而产生于个人的生活。人可以学会害怕某些事物,但是他不能学习如何害怕。要让一个人害怕,只要让他接触到某个适当的刺激物即可,一接触到这个刺激物,他自然就害怕了。

情绪既与某些外显的行为反应有紧密的联系,如逃跑、搏斗、大笑、大哭等等,也与某些内部的身体变化紧密联系,如心跳和呼吸的加快、皮肤因充血涨红或失血苍白等。虽然这些联系长期以来已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但这种联系的确切性质,却远不是显而易见的。外显行为经常被认为是情绪影响的结果,而内部的身体变化,连同面部的肌肉活动,则被认为是情绪的“表达”。大约三十年前,詹姆斯和朗格(Langer)提出假设认为,相对于身体反应,特别是内部的身体反应来说,情绪的意识状态是第二位的。比如说,害怕的情绪无非是由内部身体变化建立的诸感觉的混合,而内部的身体变化则直接由对危险的感知所引起。换句话说,对危险的感知引起了内部的身体变化,由这些身体变化各自引起的感觉混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害怕的意识状态。关于情绪的这个观点被称为詹姆斯-朗格理论(James-Langer theory)。它已经引起了大量的讨论,而且,就是到现在,也还应该被视为值得仔细考虑的假说,而不是一个普遍得到公认的结论。但是,我相信,身体的变化引起的感觉,至少构成了有意识的情绪的组成部分,这是毫无疑问的。

经过最近的生理学研究,身体变化和情绪的关系变得更加清晰。大家都知道,看见食物会让一个饥饿的人流口水;实验还证明,他也开始分泌胃液。因此,伴随着进食欲望的兴起,为消化食物做好准备的内部条件也同时被唤起了。更为惊人的是坎农(Cannon)[1]利用X射线发现的如下事实,即恐惧和愤怒情绪出现时,胃肠运动就突然停止,同时,胃液也停止分泌。事实上,在这些情绪出现期间,整个消化活动是半中断的,血液从消化器官流进心脏、大脑和肌肉。因此,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一种在身体上准备就绪的状态形成了,以适合于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由于愤怒或恐惧而被迫要执行的肌肉运动。

适合于逃跑或搏斗的身体准备,要远较此复杂得多。此时,不仅是消化活动停止,而且心跳加速、血压上升,呼吸也变得更深更急促——所有这些变化,对于即将发生的剧烈的肌肉运动而言,都属于合适的准备状态。皮肤会大量出汗,这就提早开始了必然伴随肌肉活动的身体热量的消散。有意思的是,所有这些身体上的变化,都是通过交感神经系统作用于相应器官而产生的,因而,虽然交感神经系统的活动不属于随意控制,但这里揭示的情绪与身体变化之间的关系却表明,它们是由脑的活动引起的。但是,生理学家们最近为我们有关情绪状态的知识所增加的最有趣的事实,涉及属于交感神经系统附属物的两个小腺体的参与——肾上腺,它们的位置靠近两侧肾脏,故而如此命名,尽管它们在功能上与肾脏并不直接相关。它们是产生“内分泌”的腺体,也就是说,它们释放一种液体进入血液循环,又通过血液循环流传到身体的所有器官,其中许多器官因此受到影响,而不同的器官受到影响的程度也不同。它刺激心脏,使心脏的活动性更强;它引起内部器官中的血管收缩;它抑制胃肠运动;它刺激肝脏将储存的糖分倾注进血液,而糖分是肌肉快速燃烧的最好燃料;它以某种其机理尚不明了但却很有效的方式免除疲劳;最后,它还使得血液本身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即当受伤时血液在伤口处快速凝结。至此,坎农通过完整的系列实验证明了,在疼痛、恐惧和愤怒时,肾上腺被激活向血液注入其分泌物以产生上述那些变化。通过这种方式,加上交感神经系统的直接活动,整个身体就被动员进入一种紧急准备状态,为逃跑、自卫或进攻做好准备。

这些研究发现对于情绪心理学的重要性显然是巨大的。现在认为,伴随情绪而发生的身体变化,远不是偶然的事件。至少在恐惧和愤怒的情况下,它们作为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外化行为的准备是极其重要的;在有食欲的愉快状态下也是如此。关于有意识的情绪是否完全由这些内部变化的感觉所构成,目前还没有定论。但这看起来是很有可能的,因为机体感觉(organic sensations)一定产生自上面所描述的那些内部变化。坎农就曾提到准备发力的身体状态会引发巨大力量的感觉,这种感觉很有可能就是机体感觉的复合体。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情绪很有可能正是身体准备做出某种反应时的感觉方式。

情绪也是冲动性的,它是身体准备做出特定反应的原动力。恐惧是逃跑的推动力,同时,从机体功能方面说,它也是执行逃跑反应的准备状态。愤怒是破坏或损害行为的推动力,同时也是执行战斗的身体上的准备状态。食欲是进食行为的推动力,同时也是摄入食物的身体上的准备状态。其他各种情绪,即使不说是全部的话,其中绝大多数也都是如此。情绪和与之相伴随的身体状态一起,构成一种类型的准备反应,导向这整个过程最终要实现的完成反应。一个危险的对象引起逃跑的冲动,这个逃跑的冲动作为指向逃离危险对象的完成反应,它同时激活交感神经系统和肾上腺,并通过它们抑制消化,加速心跳,增加可用于肌肉活动的燃料供应。

这些新近的研究发现和概念发展,是否支持詹姆斯-朗格情绪理论,现在还不完全清楚。坎农提醒我们注意这样的事实,即无论在恐惧中还是在愤怒中,身体方面的变化都是相同的。他还因此推论说,情绪不可能完全是对身体状态的反映。确实,他所发现的身体状态,或许与更加抽象、更加一般化的意识状态之兴奋度(ex-citement)具有更好的对应关联关系,冯特曾把这种兴奋度归为基本感觉(elementary feelings)之一种。这种身体状态很可能出现在情绪既不完全是恐惧也不完全是愤怒的时候。坎农发现了这方面的证据,他是以比赛前和比赛中的运动员以及考试中的学生为被试的,虽然在运动员比赛和学生考试这些情况中,他们的意识状态不完全是恐惧或愤怒,或许称为热情、决心或兴奋更恰当。相对于这些情绪状态上的不同,身体条件上的微小差异不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所以,恐惧时和愤怒时的身体不完全一样。因而,詹姆斯-朗格理论还不应该完全被抛弃。

看来,詹姆斯-朗格理论所欠缺的,乃是对情绪之冲动性方面的充分强调,这个冲动性表现为一种追求完成的倾向。詹姆斯以一种或多或少带有调侃意味的话说:“我们是因为伸手打人,所以才愤怒。”他这样说,便把伸手打人这个完成反应,与准备性的身体变化包括在一起,共同形成最终构成愤怒情绪的感觉复合体。实际上,伸手打人这个行为可以分离出来单独加以考虑,因为,打人,或换句话说想伤害对手的冲动,乃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代表着整个机体的倾向。詹姆斯的理论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只有麦独孤(McDougall)[2]才给了它应得的重视。麦独孤指出,情绪乃是本能的核心成分。本能包括三个方面的成分:认知的或感知的、情绪的、意动的或冲动的方面。其中,意动的或冲动的方面导致运动动作。以恐惧的情况为例来说,认知的方面是对危险的感知,情绪的方面是恐惧的内部状态,意动的方面是逃跑的冲动,它会导致真实的逃跑行为。现在,我们不把第二个方面,亦即情绪的方面视为纯粹主观的,而是利用坎农的研究成果,把情绪理解为身体的准备状态的表征。危险唤起了神经系统的趋向于逃跑的“定势”,与此同时,交感神经系统的作用,又为逃跑行为的执行提供了机体上的准备状态。

必须承认,对于伴随着情绪的身体状态,或者说与情绪相伴而生的身体状态,我们知道的还很少,除了像恐惧、愤怒、饥饿及性欲等少数几种情况。在后面这些情况中,趋向于完成反应的定势以及同时相伴而生的身体的准备状态都是明确存在的,而其中的情绪作为一种主观状态,可以被合理地看作这种定势和这种准备的表征。还有很多其他的身体状态,也是如此,比如口渴、窒息、冷或热引起的不适、困顿、疲惫等等。每一种情况都包含一个驱力以追求实现完成反应,具体说如饮水、呼吸空气、温暖、凉爽、睡觉、休息等,而且每一种情况也都涉及相应的内部身体变化,这些身体变化的方向,则分别为相应的完成反应做好准备。此外,还应该指出,伴随着这些身体条件的那些主观状态,与情绪有相当大的可比性,尽管它们经常不归入情绪一类。从詹姆斯-朗格理论的观点来看,它们完全可以被视为情绪。有一种主要是在儿童身上看到的对一般活动的冲动,它的普遍特征是具有快乐心态,这种对一般活动的冲动,往往都伴有精神饱满或精神过剩的身体状态,它的主观方面是幸福的感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欣快感”。

当我们考察欢乐(mirth)或娱乐(amusement)时,我们不难确认其中包含的冲动,那仅仅只是想要微笑和狂笑的冲动——然而,这些特殊反应的最终生理功用是什么还不清楚。虽然我们也知道,伴随欢乐的主观状态的,还有内部的身体变化,特别是循环系统的变化,但极有可能还有其他的尚未被发现的和这种状态有关的内部变化。所以,主观状态、内部身体条件、外显的行为活动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在恐惧和愤怒的情况下是一样的。悲痛(grief),就其如我们在年幼儿童中看到的它的原始形式而言,就是哭泣的冲动,并同样伴随内部的身体变化。这种反应的生物学意义是很清楚的:哭泣将母亲的注意吸引过来。这是一种无助的反应,不能直接完成任何事,但却足以引起别人来帮助这个痛苦的人。婴儿起初并没有有意考虑到这种有用的结果;因为,在悲痛这种情绪中,就像性本能和饥饿本能一样,婴儿哭泣行为最终达到的目的,并不是由本能带来的。他的冲动是指向哭泣这个直接结果的,而由此带来的生物学效用则是他所看不到的。悲痛总是一种典型的消极情绪而与恐惧和愤怒不同,因为在恐惧和愤怒中,个体自己要完成一些事情,比如说逃跑或动手打人。悲痛典型地是与下列事态对应的那种心理状态,在这种事态中,我们什么也做不了,更别说正处于悲痛中的那个人了。对处于悲痛中的人提供帮助的人,其对应的心理状态被称为“温情”(tender emotion),这种温情在母亲对待孩子的方式中可以最清楚地看到。这种温情的冲动就是喂养、保护或爱抚孩子;而且,对这种温情作为一种情绪而言,类似于在恐惧和愤怒中发生的内部身体变化同样也会发生,尽管这一过程存在差异。

总而言之,由我们关于恐惧和愤怒的相当确切的知识而发展出来的那个公式,看来也适用于许多其他的情绪,甚至是所有的各种情绪。所以,情绪作为一种意识状态,代表着以下两点,或是与以下两点紧密相关乃是一个合理的理论:(1)趋向于某个完成反应的驱力;(2)为这个完成反应做好准备的身体状态。此外,无论是内部的身体准备状态,还是外显的行为反应,都是由天生能力自然提供的,这也是明白无误的。

除了感觉、情绪和反应之外,人类的天生能力还包括从事某些活动或处理某类事情的天性或“天赋”。当我们说有人对音乐有自然的天赋、有人擅长数学、有人擅长力学、有人擅长推销的时候,我们就分辨出了这类天生能力。无疑,很多这样的天性都很复杂,需要心理学家的分析。但同样确定的是,其中许多天生能力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譬如说,在一个方向有天赋的人并不是必定在另一个方向也有天赋。这不只是在一般能力上天赋差异的问题——尽管心理缺陷个体的存在似乎表明在一般能力上存在天赋差异,主要还是特殊形式的天性问题。我们观察到这种天性“运转于家族之中”(running in families),又在拥有这种天性的家族的某些成员身上“突然出现”(cropping out),而这些成员,与这些家族的先辈中已经表现出相同天性的成员,已相隔一代甚至是好几代。同一个家族的不同成员,当我们对他们进行某种特殊类型的,同时需要某些特殊能力才能完成的测验时,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似性。总之,在所有这种测验中,我们都不可能不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天性是遗传的并构成天生能力的一部分。这些天性同时被称为“先天能力”(native capacities)。

先天能力的存在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家族内部个体成员之间以及不同家族之间的比较上,而且还出现在人类与动物的比较上。语言是典型的人类能力,而找到回家的路则显然是一种更强的天性,特别是在鸟类中。计算和处理数量关系当然是人类能力,就像将物体作为工具是人类能力一样。

天性能力与本能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像后者那样已经包含对刺激物的现成的反应形式。对于一个拥有音乐天赋的儿童,我们并不是这样来理解他的音乐天赋的,即他必须是一碰到某些特殊的刺激就唱出某些特殊的歌声,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表现出他的音乐天赋。相反,我们期待于他的,是他表现出对音乐的兴趣、乐意学习并牢记音乐,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以为自己创作一段乐谱的方式表现出一定的独创性。他的天赋表现为一种特殊的兴趣,或是学习特殊事物的能力。有天赋的人并不是不学习就能做好某些事情的人,而是学习事情很容易的人。

如果从这个方面就人类的天生能力列出一个清单,这种努力不会有多大的用处。那样的话,我们就只需要详细列举出人类各种各样的职业、他感兴趣的各类事物,以及处理何种事务时表现出天赋。毫无疑问,对人类的活动进行心理学分析是可能的,但迄今为止,这种分析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太小,乃至于我们可以忽略不计。传统意义上的心理活动分析,是根据心理活动的抽象形式,而不是根据心理活动所处理的主题进行的;换句话说,是根据知觉、记忆、推理、想象等“官能”(faculties)来进行的。显然,人在其感知、记忆、推理等先天能力方面的差别,远不像他们各自擅长的主题领域在种类上的差别那么大。关于伟大天赋的那些惊人的事例,当然都是些在处理特殊领域的事情上表现出惊人能力的事例,而不是表现为什么抽象的特殊官能。每一个人从一出生就都表现出某种特殊的适应性(adaptability):一个人可能在世界的这一个方面表现出特殊的适应性,另一个人可能在世界的另一个方面表现出特殊的适应性。

我们可以把天生能力理解为是由各种机制构成的,这些机制,既可以是业已完善地形成了的,如呼吸作为机制那样,也可以是尚处于发育成长之中乃至逐步达到功能上完全成熟的状态,如那些在出生后某一特定阶段才表现出来的本能,还可以是需要经验的塑造作用才能达到一定的功能水平,并因为个人经验的特殊性而获得其精确形式的,如能力作为机制那样。在这些不同机制中,有一些机制,就其操作过程而言是极简单而顺畅的,所以,一遇到适当刺激就立即做出反应而不与其他机制发生纠葛;也有一些机制,当它们被激活之后,不可能独自而直接地达到其目的,而必须继续保持活跃的状态,并激起其他机制的活动而达到其目的。就后一种情况换句话来说,旨在执行某一完成反应的机制,当它被激活后,它就转而成为相关的准备反应之机制的驱力。这样,天生能力既提供机制,也提供驱力——尽管每个驱力本身就是一个机制。

那些充当驱力的天生机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为正是它们构成了人类或动物生命中的原初动力,或者说是其行动力的最终源泉。成年人的动机是由来自其本性中固有的原初动力通过连续遗传过程演化而来的。演化而来的或者说是获得性的动机,其发展过程属于一般学习过程的一部分,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说明。现在我们集中关注的,是关于人类行为原初动力的分类列举问题。

这是麦独孤在他的《社会心理学》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在这本书的导论中,他说:

在心理学中,对社会科学至关重要的分支学科,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原初动力的学科。所谓人类行为的原初动力,就是维持人类身心活动,并调节其行为的那些冲动和动机。然而,在心理学的所有分支学科中,这门学科却是最落后的,其中仍然充斥着大量的晦涩、模糊和混乱。……心理的力量(mental forces)作为能量的源泉,不仅为所有的各种人类活动确立目标,而且也维持着这些活动的进程——在这个背景中,智力过程(intellectual processes)只构成心理力量赖以施展自己的仆人、工具和手段而已。但心理的力量究竟是什么,这不仅必须明确地加以界定,而且,它们在种族和个体生命中的发展史,也必须加以澄清。只有这样,诸社会科学才有可能被奠定在一个坚实的心理学基础之上。[3]

以下从本书中援引的几个段落,揭示了本书写作的指导思想。

人类心理拥有一定的先天的或遗传的倾向性,无论对于个体而言还是对于群体而言,这些倾向性构成了其思想和行动的根本源泉或推动力量。而且,个体和民族的性格和意志在其理智官能的引导下赖以形成的基础,也是这些先天的倾向性。(p.19)

那么,人类心理的这些本能冲动,究竟是不是人类思想和行动的唯一推动力量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指出,在已经得到发展的人类心理中,还有另外一种类型的行为动力,即思想和行动的获得性的习惯。一个习得性的行动模式,是通过重复而变得习惯化的,而且,重复得越频繁,作为冲动或动机之源泉的习惯就变得越有力量。然而,就力量方面来说,习惯永远不可能与基本的本能相比拟。在某种意义上,习惯源自并从属于本能。这是因为,如果没有本能,思想和行动就无法实现,也不能重复,因而思想和行动的习惯也就不可能形成。习惯只有依靠本能才能形成。

于是我们可以说,本能或直接,或间接地构成了所有人类活动的原初推动力。决定于某些本能(或由某一本能演化而来的某些习惯)的意动性的或冲动性的力量,每一个思想的过程,无论表面看起来多么冷静、多么理性,都必然是先天地指向其目标的。每一个身体活动,也是由这种意动性或冲动性的力量激起并加以维持的。所有的活动的目的,都是由本能冲动决定的,而且,所有心理活动得以维持的推动力量,也是由本能冲动提供的。高度发展了的心理的全部复杂的智力结构(in-tellectual apparatus),都只是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只是这些本能获取满足的工具,其中的快乐和痛苦,也只构成这些本能冲动如何选择其手段的指导而已。

如果没有这些本能的倾向性及其强有力的冲动力量,那么,有机体就不可能进行任何种类的活动。它就会像一个被取走了发条的时钟、像一台熄了火的蒸汽机一样停滞不动。(pp.42-44)

如果麦独孤的“本能”一词意指任何先天的反应倾向,那我们当然会完全同意他的意思。因为,如果没有一些这样的先天的倾向性,那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种刺激物能够引起任何一种反应,整个有机体也就只能保持惰性状态,并因而不可能学习或获得不同的反应。但是,他对上文提到的本能倾向的“强有力的冲动力量”的强调却让我们在这个理解方向上非常踌躇。因为,那似乎意味着,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冲动力量就不会发生任何活动。这实际上暗示了有机体本身的高度的自然惰性(natural inertia)。事实上,麦独孤所说的似乎正是这个意思,就像很多心理病理学家也坚持这个观点一样,他们近年来对活动的源泉问题投入了极大的关注,至于他们的结论,我们稍后再议。然而,这种关于机体本身之惰性的假设,虽然在运用于成年人时可能还拥有某种真理的表面价值,但是当应用于儿童时就非常可笑了——而且,这个假设其实应该是首先应用于儿童的,因为只有年幼的儿童才完全局限于先天的倾向性,随着儿童渐渐长大,他们也就发展了各种派生的冲动,就像上文引述麦独孤的一个段落中所暗示的那样。如果说儿童有什么独有的特征的话,那就是他们很容易接受刺激而活跃地活动起来。如果我们观察一个营养充足、休息充分的婴儿——他躺在那里随意地踢脚伸腿、比划着手臂,又喃喃自语,还左顾右盼,一有响动就竖起耳朵(姑且比喻地说),那么,我们不会不疑惑,引起并维持婴儿的这些活动的那“强有力的冲动力量”,其本质究竟会是什么。实际情况是,婴儿对为数众多的刺激物都拥有反应性,而且,他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外界作用于他的刺激所“驱动”的,虽然在他饿了的时候,我们通过一系列朝向喂食这个完成反应的准备反应,能看到他被一种内在的“强有力的冲动力量”所驱动。在稍大一点的儿童的游戏活动中,我们也很难发现有什么强大的诱因(incentive)是他们玩游戏所必需的;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玩游戏,然后它本身就变得有吸引力了。确实,依常理,一个人长大之后,他的行为越来越受内在驱力的控制,而不是受直接存在的刺激的控制。但是,即使是成年人,也不像麦独孤假定的似乎那么没有活动性:与麦独孤所假设的相比,成年人的活动性更容易被唤醒,他们的活动所要求的内在动机或驱力,也并没有那么强烈。

然而,现在我们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既然在麦独孤看来,只有“强有力的冲动力量”或“本能”,才构成了无论对个体行为还是对社会行为都具有重要性的唯一的动机力量,那么,所谓“强有力的冲动力量”或“本能”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他有很详细的论证,他发现了相当“有限的基本的或简单的本能倾向”(p.45)这些基本的或简单的本能倾向之所以能够被辨识出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以下事实,即每一个这样的倾向,都包含作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一种明确的情绪。他的清单如下所示:

●恐惧及逃跑(或更一般地说是逃脱)的冲动

●厌恶及排斥的冲动

●好奇

●愤怒及搏斗的冲动

●自我肯定

●顺从

●养育本能及温情和保护的冲动等

●生殖本能

●饥饿

●群居本能

●收集或获得本能

●建造本能

“还有很多次要的本能,如爬行和行走的本能。”

“还有一些一般的或非特异性的先天倾向”,比如说:模仿的倾向;看到他人的情绪表现而想亲身感受这种情绪的倾向;接受暗示的倾向(此即可暗示性);游戏的倾向;形成习惯以及更喜欢熟悉事物,而不喜欢陌生事物的习惯。

对于这个清单,如果有人因为它遗漏了一些重要倾向而批评它——比如说,有人可能会因为以下各种理由而强烈要求将放声大笑的冲动(laughter impulse)纳入这个清单中:鉴于该行为的显而易见的本能性;鉴于该行为伴生的强烈的快乐或欢愉的情绪;鉴于由这个冲动可以衍生出很多不同的活动;等等——那么,麦独孤完全可以答复说,他的清单无疑需要详细的修订,但这样的批评根本未触及要害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探问,麦独孤会不会接受我们的劝说而将我们上文所说的天生能力也列入他的本能清单,那么,我们可以确信他是不会的。将这些能力列入其中,会大大突破他的框架。这些能力属于他所说的智力过程,而他又断定智力过程乃本能冲动的仆人,或简而言之,它们属于需要驱力加以激活的机制,而它们本身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构成驱力。这是当前反对麦独孤的有关讨论的要点——确实,在这一点上不同意麦独孤的观点,正是本书作为整体之辩论的核心要点。换句话说,本书的远大目标正在于试图证明,任何机制——或许,一些只做出简单反射的最原始的机制除外——一旦被激活,就能够成为自己的驱力,并且也能够成为其他与之相关联的机制的驱力。

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对于人类个体有能力做的那一千零一个事情而言,是否做每一件事情的机制,就它们整体而言,都完全是被动的,而需要麦独孤所提出的那少数几个本能作为驱力才能激活?或者说:是否每一个这样的机制都能直接被激活,并持续保持活跃,而不需要像麦独孤所说的如饥饿、性、自我肯定、好奇等等本能的帮助?当然,必须承认,在有些时候,本能确实对其他机制构成驱力。对于那些更加富有理智性质的活动而言,驱力特别来自诸如自我肯定、好奇、建造等本能。儿童可以通过唤醒他的自我感觉而受到激励去努力学习,就像通过使一个孩子与另一个孩子竞争,或是通过鼓励他显示自己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去完成某项任务。同样,他的好奇心,抑或他操控和制作物件的自然冲动,可以被用来使他完成某项任务。但是,这样的动机却不能让这个孩子在一个他找不到对他来说真正有趣的东西的方向上走得太远,这也是事实。例如,一个孩子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被诱导开始学习唱歌,但是,除非他有音乐天赋,不然他很快就会放弃,并通过嘲笑歌唱、嘲笑那些比他优秀的孩子,以此回避负面的自我感觉。这样的孩子会找到不同的理由,使音乐练习显得不值得努力,而有音乐天赋的孩子,一旦通过利用他的自我感觉而开始了练习,就会被对音乐本身的热忱所引导全身心地投入,而不再需要诸如此类的外在刺激的诱导。

好奇心作为一种动机也是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在孩子身上唤起他对很多不熟悉的事物的好奇心。所有正常的孩子,也都因为这个原因而可以被引导开始学习植物、数字、单词等等。但是在开始之后,一个孩子表现出对某个特定科目的兴趣,而另一个孩子却对其中任何一个科目都没有兴趣,虽然他可能表现出了对另外的某种事情的兴趣。有的孩子只要很少的激励就能在一个特定科目上很成功,而有的孩子通过来自老师或家长的不断注意才能进步一点。然而,这第二个孩子后来可能被证明在其他某个领域很有能力,并在这个领域做出很多独创性的事情来。当我们对个体的特殊能力进行细致而精确的研究时,我们就可以发现,能力的专门化(specialization of capacity)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确实,在某一个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孩子,很容易在你挑选出来对他进行测试的其他方面,也表现出一定的能力。尽管如此,但几乎可以肯定,他只是在某一个方面拥有特长,而不是在所有的方面都具有相同的天赋。我们当然有可能发现这种情况,即一个在某一事情上做得很好的孩子,在其他事情上也能做得很好,这种情况可能是出于诸如好奇心或自我肯定的一般因素,也可能是出于一般的好记性或一般的气质性因素。但是,天赋的同样不可否认的专门化,可不能由这样的一般因素来解释。这种专门化要求我们至少要推断出专门能力的存在。在此,唯一可以对之提出的疑问是:这些能力是不是不同的机制,抑或是超出机制以外的什么?情况可能是这样的:诸如好奇心等一般因素构成了所有的全部驱力,但是,这个驱力只有在找到完善地发展了的机制,并与之结合,才能达到它的最大效果。根据这个观点,一个特定的孩子在算数上表现出的勤奋努力,可能来自好奇心、自我肯定或其他某种被激活的一般动机,但他的成功却是由于他拥有额外的处理数字的良好机制;而另一个孩子在音乐方面的勤奋努力,可能是出于自我肯定、建造本能等一般动机,但这个孩子由此产生的行动所表现出来的特殊的方向性,则可能是因为欣赏和演奏音乐的良好机制。关于这个问题的这种思考方式,会有人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吗?

还有一个事实仍然没有得到解释,那就是儿童在他特别具有天赋的学科上的专注(absorption)。这种专注状态,无论是在儿童身上,还是在成人身上,都值得我们从其与驱力的关系的角度加以关注。因为,专注于其任务的人,似乎肯定是出于他对他所从事的任务的兴趣,才如此专注的。专注意味着将注意力完全并持续地指向正在做的事情。表面看来,当然没有什么外在的动机维持着专注的行动继续下去。在一个活动中,如果外在的动机是必需的,那我们就不能说它涉及专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总是表现出要从正在从事的事情中摆脱出来的倾向,以及只有靠外部动机才能将他带回到正在从事的事情中。这就是那个常见的“有意注意”(voluntary attention)的过程。有意注意意味着,个体必须强迫自己注意某物,要么因为某物本身很无趣,要么因为一些其他更有趣的事物诱惑着他,因而需要意志的努力加以抵制。我们都知道这种有意注意的状态,也知道这种状态与真正的专注是非常不同的。我们还知道,在诸如阅读或学习之类的任务中,只要对它的注意仍然还停留在有意注意的水平上,那么,在这个任务上就不可能有多大收获。在类似这样的任务中,要想有所收获,我们就必须真正进入任务所涉及的事情之中,专注于它,发现它的趣味性,并接受对于它的兴趣的支配而坚持下去。对于一项新的任务来说,为了使它得以开始,通常需要有意的努力,来克服对它的抵触、自己的惰性,以及其他分心物影响。马可以通过外部动机被牵到水边,但它未必会产生饮水的行为,除非这只马真的渴了,也就是说,除非它对于通过饮水这个行为所获得的具体结果有着欲望。作为一个一般命题,我们可以说,对于驱动任何活动的驱力而言,如果这个活动是自由顺畅而有效地进行的,那么,这个驱力就内在于那个活动之中。一个活动,只有当它是由它自己的驱力所驱动的时,它才能如此自由顺畅而有效地运行。这是因为,只要它是被外部动机所驱动的,它就会受这个外部动机的影响而分心。比如说,尽管自我肯定、竞争等,无疑是激起活动的强烈动机,但是,如果执行活动的人在执行过程中一直保持着自我意识,那么,这个人在这个活动中就不可能有多大的收获。而且,如果这个人在活动中一直保持着竞争的态度,那他肯定不能在活动中获得名次,除非这个活动属于那些最简单类型的活动。我们都知道这种行为,在这种行为中,执行者的兴趣在其自身而不是在工作上。一个为某种形式的公开表演做好万全准备的人,可能在表演过程中由于无法摆脱要在所有观众面前做到最好的欲望而失败,这种自我意识让他无法直接将精力集中于表演活动本身。最初引起他进行这个表演的动机,完全可以是使自己扬名的欲望。但是,在表演的过程中,这个动机必须消失,否则,它所引起的分心,会毁了整个表演。因此,要说发起特定活动的动机为整个活动提供动力,这个说法就不是正确的了。它只是使表演者行动起来,而表演者的行为的动机本身,则必然是内在固有的。简而言之,你必须将眼前的特定行为所获得的成就作为直接目标。如果你想要获得一个特定的结果,你就必须以这个结果为目标,而且必须暂时就这个结果本身对这个结果发生兴趣。凭借一般倾向,你将不会在特定的活动中取得任何成就。对于那些持续而复杂的活动体系而言,尤其如此,比如大部分的人类活动都这样。除非你对一个活动体系感兴趣,否则你不可能从中有所收获。外部动机可以将你带到活动体系的门前,但是,一旦进去了,你就必须放弃所有外部的东西。

因此,麦独孤的原理,即“原始冲动或意动为所有那些仅仅作为达到理想结果的手段的活动提供动力”在教育或任何试图控制和影响人类行为方面都将是一个糟糕的指南。它会导致教师在教育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引入外部动机,却从不考虑在教学科目中可能开发出的兴趣。它会导致企业经理推断,既然雇员们受雇于此的主要目的显然是赚钱,那么,要想让他们对企业发展的目标及其经营过程的技术要素之兴趣产生忠诚和热情,那是毫无指望的。这个原理在理解人类动机方面也是一个糟糕的指南,因为,根据这个原理,我们只需找到最初引导一个人开始一系列活动的动机,我们似乎也就知道了那一系列中所包含的每一个活动的动机。例如,假设他选择教学作为生计,那么,他的所有行为都是由经济动机推动的;他对学生和学科表面的兴趣,都是假象。麦独孤在他的著作的若干段落中的一些说法似乎表明,他自己认识到了上述指导原则的不足,因为他说(p.349),一个行动,起初只是作为达到某个更进一步的目的而采取的手段,却转而成为行动者的目的本身。“赚钱起初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却变成了目的本身,这事再平常不过了。”这当然没错,但更真实的情况是,会计师变得对他的核算感兴趣了,设计师变得对他的设计感兴趣了,任何拥有体面的工作的人,变得对他的职业所从事的工作感兴趣了,而并不总是关心他的薪资。麦独孤或许会回应说,他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所有这些事情的作用,因为他承认习惯作为一种驱动力量的重要性——会计师已经变得习惯于核算,而且,习惯的势头使他一直在这一行做下去。然而,这不足以解释职业学习。对于任何一种职业而言,如果不对职业本身直接发生兴趣,那么,这种职业是学不会的。所以,在学习打字的过程中,实践证明,虽然在一定的低水平范围内,进步是可能的,但超过这个水平之后,进步就不会是自动发生的,也不是仅仅凭借单纯的意志努力就能发生的,而必须通过全神贯注于打字工作本身才能获得进步。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所有的事物就它们本身而言都毫无趣味,如果所有的事物都仅仅通过与某个原始本能或本能的派生物的联系才获得某种次生的趣味,那这个世界该多么无聊啊!如果说,尽管拥有处理各种事情的全部那些能力,但从兴趣的角度说,我们人类仍然还停留在动物的水平,就算比动物稍微多了那么一点游移不定的好奇心、多了那么一点控制和建造的倾向、多了那么一点自我肯定感,那我们这个世界该多么无趣啊!如果世间每一件事本身都不对我们产生吸引力,而只是被我们用来当作追求少数几个遥不可及的目的的手段,而我们却还要花费如此大量的时间来从事由这些事情所构成的种类繁多的职业,那当然是无法忍受的。如果那样的话,我们每一个人的全部工作日,都必定要忙于各种无趣的事情。确实,在一些制造行业中,现代劳动分工的发展,已经将工人的工作分解到如此单调的流水线上一个点,乃至于他几乎不可能对他的工作发生兴趣;但这已被公认是现代工业体系的一大缺陷。如果按照麦独孤的原理来理解,这就不该是一个缺陷,因为现代工业体系丝毫没有消除最初引导人们进入工业的经济动机。如果说,随着人类能力作为行动机制的巨大发展,不发生兴趣的相应的增长,那人类的生活必然是单调乏味的。二者之间如此地不相称,其结果只能是,我们只是将直接吸引我们的薪资作为目的而偶尔工作一番。而且,几乎我们所从事的所有的工作活动,本质上都将是苦工,需要外来的驱力加以维持。

事实上,人类的兴趣与人类的能力是同步发展的。通常,一个孩子表现出天赋的同时,也总是表现出兴趣来。如果我们把麦独孤关于本能和情绪相关联的概念延伸一下,并因此说,先天的兴趣是天生的能力的情感方面,这么说应该是不会错的。与音乐能力同步发展的,是音乐兴趣;与处理数字关系的能力同步发展的,是对数字的兴趣;与机械设计能力同步发展的,是对机械的兴趣;与语言能力同步发展的,是对学习说话的兴趣;如此等等,任何一种能力,无论是那些为所有的人普遍地共同拥有的能力,还是那些只有特别优秀的个人才独特拥有的能力,都有一个相应的兴趣与之同步发展。从内省的方面来说,兴趣可以约略等同于情绪;从行为的方面来说,兴趣就是驱力,其作用的方向,是使与之相关联的先天能力的活动机制得到执行。

本能作为适应性,是对环境的高度一般化的特征的反应;而能力作为适应性,则是对环境的更加特异化的特征的反应。例如,好奇心是对不断变化又持续呈现新事物的环境的先天适应,它的行为表现就在于对新事物的探索。感知数字关系的能力,是对环境的一个更加特殊的特征的适应,其行为表现在于计数、相加、相减以及执行更复杂的算术运算等。这种数字行为很少出现在动物身上,它代表了一种人类特有的特殊适应。现在看来,就其本质而言,我们没有任何明确的理由来理解,为什么更加一般化的适应就一定拥有驱力的特性,而更加特异化的适应就只能作为被动的机制而存在。没有任何确实的理由可以设想事情一定会是这样的,也没有任何确实的证据表明事情在事实上是这样的,已有的证据倒恰好与此相反,这些证据来自人类各种特殊的专业化的活动以及使他们可以变得专注于这些活动的能力。所以,我们有理由总结说,就它们各自与驱力的关系而言,先天的能力与本能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先天的能力作为机制,首先,它们很容易被激活而产生活动,并因而只需要很少的刺激就足以使它们运作起来;其次,一旦它们被激活,它们就会像本能一样保持着活跃状态,并充当其他那些当时未被激活的相关机制的驱力。

因此,与麦独孤的本能概念所允许我们设想的相比,人类的各种先天动机作为一个系统,其空间要大得多,与麦独孤的本能概念相比,这个系统也能够更充分地说明人类行为的专业分化。特别是因专业分化而兴起的各种对象性的兴趣(objective interest),如对颜色、形状、音调、数字、空间排列、机械效应,以及对植物、动物和人类等等的兴趣,更是如此。真正引起我们兴趣的,并不是那些抽象的智力活动,如推理、想象、记忆等,而是不同种类的对象,正是这些对象,需要我们的自然能力来把握它们。这个世界是有趣的,不仅仅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食物、庇护以及我们所有原始本能的刺激,更因为我们内在地拥有对它的很多对象性特征的适应性,并在应对这些特征时很容易兴起而进行各种趣味横生、令人满意的活动。人类动机的领域,与人类所能应对并理解的世界,一样地宽广。

* * *

注释

[1]关于这些研究结果以及坎农的其他研究的简洁而可读的说明,可参见他的Bodi-ly Changes in Pain,Hunger,Fear and Rage,New York,1915。

[2]参见他的Introduction to Social Psychology。

[3]Eighth edition,1914,p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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