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天生能力很广泛,包括各种各样的感觉和情绪、活动和兴趣,但是,如果我们将成年人所拥有的全部能力加以分类排列形成一个清单的话,那么相对于这个清单来说,人类的天生能力在数目上还是显得相对较少。除了身体的内部生理运动,人很少执行单纯的本能行为。先前的学习经验总是要渗透进来,并因而决定了行为必然以相对于本能而言改变了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以我们已经学会的行动方式来行动,看到我们已经学会看的东西,我们对通过学习而对之发生兴趣的东西感兴趣,喜欢我们已经学会喜欢的东西,讨厌那些我们已经通过学习而讨厌的人或物。然而,如果我们因此就假定,人到成年就“废弃”了自己的天生能力——这不包括那些与消化等内在的生理过程有关的能力,同时为他自己重新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能力,以此作为他成年后执行他的理性的成人活动的手段,那就大错特错了。那些天生的能力,或者是其中绝大部分,仍然保留了下来、仍然在起作用,并被吸收组建到习得活动(learned activity)的各种更加复杂、更加专门分化的机制之中。

举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来说,笑当然是一种无须学习的活动。尽管新生儿在出生后几个月之内不会笑,但当他成长到一定程度时,他自然就会笑。他开始时是微笑,稍后却因为大声地笑而使母亲感到惊喜、感到高兴。这样的大声笑,出现在在他表现出模仿他人行为的任何迹象之前,所以很显然,他不是学会了笑,而是天生就会笑。在整个人生中,笑都是不随意的(involuntary)。除非由衷地感到好笑,否则,没有人能真的笑得出来。因此,笑作为一种活动,其运动的方面乃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并在这个意义上仍然是一种本能的活动,只是由于成熟的过程而笑得更加协调,以及因为礼节的作用而笑得有所节制,或是憋着不笑。

但是,当我们问起到底是什么引人发笑的时,那么我们立即就明白,引人发笑的东西,并不完全是天生的。一个在成人世界中引起发笑的场景,对儿童而言就失去了这种引人发笑的力量,而引起幼儿发笑的那些场景,在孩子长大后也会失去这样的力量。一个玩笑可以令一个人开怀大笑,对另一个人却没这样的作用。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引起巨大欢喜的东西,在其他社会群体中可能只是平淡无奇的或俗不可耐的或令人窒息的或令人丧气的。在某种程度上,每个民族都形成了一组特有的欢笑刺激物(laughter-stimuli),而当发现其他民族对它特有的智慧形式反应迟钝时,就判定它们缺乏幽默感。英格兰人说“苏格兰人只能听懂简单的笑话”;美国人坚持认为英国人没有幽默感;在马克·吐温的故事中,德国人抱怨说,他所看到的美国智慧精选读本“不是幽默而是谎言”。未经训练的人无法欣赏夸张和双关语,它们本身不具备引人发笑的力量,而是通过很多人的经验的影响才获得这种力量的。所以,虽然笑的运动活动(motor act of laughing)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它与那些在成人世界中能引人发笑的刺激物之间的连接关系,却是习得的。

引人发笑的场景太过于多样化,乃至于我们很难找到一个为所有这些场景共有的特征,并得以把它指定为基本的欢笑诱发因素(mirth-arousing factor)。但是,确曾有过努力寻找这样一种共同因素的尝试,这些尝试是以幽默理论之名义进行的。其中一个最值得注意的尝试,早就由霍布斯(Hobbes,《利维坦》,第六章)在以下论述中完成了:

“突发的光荣”(sudden glory,霍布斯意指的是突然间生发的自我荣光的感觉)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么是由使自身感到高兴的某种突发的动作造成的,要么是由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的人,是那些最不了解自己能力的人。这种人不得不强迫自己注意别人的缺陷,以此来提升自我感觉。

很明显,关于笑,霍布斯显得相当愤世嫉俗。他的理论是大多数幽默理论的典型,因为这些理论看来都是那些他们自己不善幽默的作者提出来的。这些理论给人的印象是,它们是那些没有幽默感的人试图解释别人在笑什么。当然,必须承认,霍布斯所强调的骤然因素(element of suddenness),一般情况下都构成欢笑刺激物(mirth-provoker)的本质性的要素。他的概念中的另外一个要素,即与他人相比的优越感,事实上也存在于绝大部分智慧和幽默的情况中。日常生活中的揶揄,大概是针对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的嘲笑的最有效刺激物,它将被嘲笑者暂时放在劣势位置,而且被嘲笑者通常还领会不到其中的嘲弄。很多更加智慧型的玩笑,也同样有类似的恶意因素。与此同时,我们都经历过这样的事实,即别人的劣势所唤起的,可能是我们对他的同情或厌恶,而不是嘲笑。在已有的其他理论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有类似的例外。比如说,有的理论认为,笑的诱发因素在于同一个情境中的两个因素之间的矛盾或是期待与现实之间的矛盾等。

然而,对所有现存的各种幽默理论的最大的反对意见是,所有这些理论都不是发生论的(genetic),或至少说不是以关于个体幽默感的发生史知识为基础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发现,自然地引起婴儿微笑、引起他大声地笑的刺激物究竟是什么——几乎可以肯定,这种刺激物不可能是他自己的优越感;然后还有跟踪他一天天长大的过程,以探查出在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能够逗他欢愉的那些刺激物所构成的渐进的系列。通过这个方法,我们或许就能发现所有这些刺激物的某一共同的要素,并得以证明这个要素就是引人发笑的根本要素。当然,这个发现也不可能是完全确定的,因为某一给定类型的情境与欢愉之间的联合,可能取决于个人生活史中的各种偶然事件,而不是取决于该情境与引起笑的自然刺激物之间的某种内在固有的相似性。我们还不充分了解自然的笑的历史,因而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理论。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相当肯定地确信,既然我们天生就会笑,我们也就学习而知笑什么。

悲痛、恐惧、愤怒等等,也可以如此加以理解。其中每一项,就其运动的方面而言,都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激起这些运动反应的刺激物,却因经验的不同而不同。而且,不同的刺激物与不同的运动反应之间的连接关系,是由个人习得的。一般而言,不同的情绪与它们各自适当的行为表现之间的关系,皆属此类。

一个自然的反应与一个不是其自然刺激的刺激物之间的连接,在相当简单的情绪中,比在上述这些更加复杂的情绪的情况中,更能被观察到。我们可以在动物中观察到很多这样的实例,如斯波尔丁(Spaulding)[1]提供的如下观察。将一只寄居蟹放进一个长方形的玻璃缸内,保持玻璃缸一端光线黯淡,另一端明亮。寄居蟹出于本能是不会进入光线黯淡的那一端的,但是,如果把食物放在光线黯淡的那一端,由于受到食物浸于水后形成的食物流的味道的吸引,它就会进到那一端去。以这种方式反复喂养之后,即使在没有放置食物的时候,寄居蟹也会到玻璃缸中光线黯淡的一端。由此,觅食的反应就变得依附于光线之黯淡作为刺激物了。通过在蟹与食物中间放置一个金属丝网筛,并在这个网筛上设置一个足够寄居蟹通过的孔洞,以此进行进一步的实验,结果发现,寄居蟹不仅学会了穿过网筛,而且不久之后还将网筛作为刺激物并针对网筛做出反应:只要在玻璃缸内放置了网筛,它就要游到网筛后面,即使那里没有放置食物。网筛本身不是觅食反应的原初的唤醒刺激,但却通过由此形成的“联结”关系变得具有唤起觅食反应的力量。

同样,看到食物并不具有刺激唾液分泌的原初力量,但通过与具有这种原初力量的食物味道的频繁联结,它本身就变得具有这种力量了,从而产生望梅止渴的效果。甚至一种食物的名称也能产生相同的效果。显然,“牛排”这个词的发音和牛排的味道之间没有任何内在固有的相似性,但这个词的发音确能让我们味蕾大开。这个例子从一个不同的领域,即唾液分泌这个领域,证明了我们上文在另一个领域,即笑的领域所说明的同一个道理:各种引发笑的因素(与这里说的各种刺激唾液分泌的因素类似),之所以获得了引发笑的力量,无非是由于这些因素与笑之间建立起了某种偶然的或个人生活史的联结关系而已。

唾液分泌的问题,已经被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Pavlov)解决了,而且他的解决方案完全具有实验的精确性。将一块可以自然地引起唾液分泌反射的物质放进一只狗的嘴里,同时摇出一种铃声。这样重复很多次之后,在无需有味道的食物的情况下,铃声就能引起唾液分泌的反应活动。巴甫洛夫将由此建立起来的反射,即不是由其自然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反射,称为“条件反射”(condi-tioned reflex)。其他的反射活动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式发生“条件化”,也就是与不同的刺激物发生联结关系,而这些刺激物,如果不经过与这些反射活动的自然的刺激物反复多次的结合,是不可能引起这些反射活动的。在个体的生活中,这种第二性的或者说是人为的联结关系,既可能是暂时的存在,也可能成为永久的习惯。无疑,很多恐惧、厌恶、喜欢和不喜欢等,都是条件反射,这种类型的学习过程,解释了我们大部分的习得能力。正是这种类型的学习,使得我们能够根据生活的特殊条件来利用我们天生固有的运动潜能,从而达到生存和成长的目的。条件反射的概念还不能解释习得的行为反应如何与天生的运动潜能相连接,但解释了自然的行为活动与新刺激之间的联结关系。

在有关学习问题的讨论背景中,条件反射这一现代概念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有鉴于此,如果我们回想起,洛克在他的著作的题名为“观念的联想”一章中所表达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条件反射概念是相同的,那是饶有趣味的。他不像其联想主义学派的继承者那样广泛地运用“联想”(association)这个词,而只是专门用它来解释观念之间不合理的联系。他说(《人类理解论》,第二卷,第33章):

在我们的全部观念中,有一些观念相互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的对应关系和彼此的联合。我们的理性的职务和特长,就是要追溯这些观念,并将它们聚集于这些联合和对应之中,而这些联合和对应,则各自基于它们的特有存在。除了这种联合以外,还有另一种完全出于偶然或习惯的观念联合:一些本来毫无关系的观念,却在有些人的心中如此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乃至于很难再把它们分开……很多人表现出的各种同情和厌恶,大多可以合理地归属于此(第二种观念联合)。这些情感反应,其作用非常强大,也产生必然的有规律的效果,就好像它们是自然的,并因而被称为是自然的(观念联合)。尽管它们起初只是两个观念之间的偶然联合而不是原始联合,但或者是由于印象的力量,或者是由于后来放纵这些情感的习惯,两个观念之间的联合变得如此紧密,乃至于经常在人心中相伴出现,好像它们就是一个观念。我只是说大部分的厌恶情感是如此,而不是说所有的厌恶情感都如此,因为有些厌恶情感确实是自然的联合关系,它们基于我们生命的原初的组织结构,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其中绝大多数的厌恶情感,虽然被认为是自然的,却是来自未经注意的而且更可能是早年的印象,或是来自某个偶然的、任意的幻想。如果对这些印象或幻想进行仔细的观察,我们就会承认,这些印象或幻想才是它们的起源。一个已经长大成人的人,因为过去食用蜂蜜过度至倒胃口,现在一听到蜂蜜这个名称,他的想象就会立刻使他的胃产生病情症状、恶心想吐,而且,他根本就不能想到蜂蜜这个观念。只要他想起蜂蜜这个观念,其他各种厌恶观念、疾病观念、呕吐观念等等便随之而来,让他苦不堪言,但他是知道这一切症状是从何而来的,也知道他的这种体质特征是如何产生的。如果这一切症状是在很早以前、当他还是一个孩子时因为食用蜂蜜过度而引起的,那么,现在也会产生这同样的结果,但其原因却可能(因为时间久远而)被误解,并因而以为他的厌恶情感是自然的……

具体实例:幽灵和鬼怪这些观念,其实与黑暗并无真正的联系,就像它们与光亮没有联系一样。但是,如果一个愚蠢的女仆反复向一个孩子的心灵灌输这些观念,并使得这些观念同时在他的心里升起,那么,这个孩子很可能一生都不能将它们分开。久而久之,黑暗将形影不离地带来幽灵和鬼怪这些令人恐怖的观念,它们如此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以至于其结果是,他不仅害怕神灵和鬼怪,而且也害怕黑暗。

一个人受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明显可察的伤害,又反反复复地想着那个人和他的行为。因为他心中念念不忘那个人和那个事,他就会把那人和那事作为两个观念紧密联合在一起,使二者几乎成为一体;一想到那个人,就会想起曾经受到的痛苦和不悦,因此,他几乎不能区分他的痛苦和不悦的情感和那人那事,其结果就是,他不仅厌恶那种痛苦的情感,也厌恶那个人。正因此,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常因一些本可以谅解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怨恨,而相互的争执却愈演愈烈、连续不断。

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地方曾遭受过伤痛或疾病……尽管这些伤痛或疾病与这个地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自然的关联,可是,只要他在心里一想到那个地方,那么,那个地方的观念就会将伤痛不悦一起带到他的心中来(假定先前已经形成了这个印象)。他在心中把二者混淆了,所以不仅不能承受那伤痛的观念,也不能承受那个地方的观念……

很多儿童把在学校因读书犯错受到责备的痛苦,归咎于他们因犯错而受到责备的那些书本,并因此把痛苦的观念和书本的观念联合在一起,乃至于书本成了他们厌恶的对象。……有些房间作为读书学习的屋子是足够舒适的,但有些人就是不能在里面学习。虽然房间里还有些干净便利的时尚器皿,但他们就是不能用这些器皿来喝水。这一切就是因为一些偶然的观念同那些房屋、器皿等发生了联结,从而使它们变得让人厌恶……

我们可以发现,正是观念之间诸如此类的错误的和不自然的联结,导致了不同的哲学和宗教派别之间不可调和的对立。……正是观念之间的这种联结,使得行话有了意义、谬论得到自证、胡言得以自符。而且,我还不得不说,也正是观念之间的这种联结关系,构成了世界上所有错误乃至最大错误的基础。

洛克陈述他的思想的方式,对现代学者来说有些难以接受,特别是由于他对“观念”这个术语的广泛而含糊的使用,以及在按照我们的理解应该说是刺激和反应的联结的时候,他总说是观念之间的联结。以非常简单的行为方式来实验地证明这种联合很有优势,正如近年来动物心理学家们所做的那样。但是,当我们继续将条件反射的概念运用到更高层次的行为上时,我们就是在紧密遵循洛克的步骤。他关于很多厌恶和恐惧的情感都追溯到儿童期发生的各种偶然的联结关系,这个说法尤其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除了这种旧有的反应与新异的刺激之间的联结之外,从非常低级的动物行为往上一直到人类行为,我们也能看到各种反应与它们各自的自然刺激物的分离。甚至原生动物或单细胞动物,也表现出这种分离的短暂效果。假设一只这样的动物在其生活的水中,被一股突然的水流妨碍(如将一股水流喷向它),它会以收缩或者其他的躲避反应来加以回应。如果这种刺激经常重复,这种反应会减小力量然后停止发生。动物由此变得适应于,具体说是“消极地适应于”(negatively adapted)无害的刺激了。在原生动物的情况中,这种适应只是短暂的,因为经过休息,这种回应会像最初一样再次发生。固有的结构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在更高级一点的动物中,经过一段休息之后,这种适应可能还会持续。佩克汉姆(Peckham)夫妇[2]观察到,一只蜘蛛会因为很大的音叉声而从它的网上坠落下来——这是它的一种防御反应。等它爬回去,重复音叉的声音刺激,它会做出同样的防御反应。这样经过大约六次之后,音叉的声音刺激,就不会再引起它的坠落反应了。到了第二天,它又有了坠落反应,但经过若干次重复之后,又像之前一样停止。然而,经过十五天同样的训练,音叉的声音就再也不能引起蜘蛛的坠落反应了。至此,对音叉声音刺激的适应已定型,并构成蜘蛛天生能力的补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消极补充,但从能量节约的角度说,它也是一种对动物而言具有积极优势的补充。

能自然地引起特定反应的刺激,不再具有引起这一反应的力量,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很多。防御反应或躲避反应是在特定情况下对无害刺激的应对中自然地产生的。但是,如果这种刺激在这些情况下反复发生,它就有可能和反应分离,就像一匹马习惯了马具或被驾驭一样。同样,搏斗反应也可能与其自然刺激相分离,就像狗和猫学会和平地一起生活那样。分离也可能发生在获取食物反应和一些自然地引起这种反应的刺激物之间。

但是,这种分离的最常见情况,是发生在探索和注意的反应与最初引起这些反应的刺激物之间。本质上讲,任何强烈的或骤然发生的感觉印象,都会吸引注意力。但经过频繁的重复之后,这些感觉印象都会失去这种力量,除非这种感觉印象在受到注意的过程中,已经导致了某种更进一步的反应。也正因此,所以,我们逐步变得消极地适应了闹钟的响声、消极地适应了任何一个不需我们对之采取行动的物体的存在、消极地适应了经常出现的风景或美丽的图片,也消极地适应了我们的丈夫或妻子的一切可亲的特性,以及任何可以忽视而不受惩罚的对我们注意力和努力的要求。

消极适应是节省精力的一个来源,也提供了节省原则在生物身上起作用的证据。自然反应和引起这个自然反应的自然刺激物之间,还有另一类分离,这种分离是由在应对特定刺激时反应的不良后果带来的。小鸡啄起一只毛虫,就像它会啄起其他一些大小相似的物体一样,但是小鸡啄起毛虫之后会立即放下它,经过一些这样的经历之后,小鸡就不会再去啄毛虫。特里普利特(Triplett)关于鲈鱼和小鱼的有趣实验[3]在这里值得一提。将两只鲈鱼放进一个长方形的玻璃缸内,其中一端用一块玻璃隔板隔开。它们以前都是用小鱼喂养的,但是在实验的时候,它们的食物换成了蚯蚓。实验者定时地将一些小鱼放进玻璃缸内由玻璃隔板隔开的那一端,又定时地将小鱼取出,实验进行一定时间后,就一直将小鱼放在里面而不取出来。对小鱼的出现,鲈鱼的第一反应就是冲向它们,但是经过它们的鼻子多次撞击玻璃隔板之后,它们当天放弃了。而到了第二天,当小鱼又被放进去的时候,鲈鱼虽然也冲向它们,但却不像第一天那么用力了。经过一个月这样的训练之后,鲈鱼已经不再撞击玻璃了。这时,实验者将隔板移走,但是鲈鱼表现得好像隔板还在那里,当游到隔板以前所在的那条线时,它们就沿着这条线游动,却不越过这条线。然而小鱼却越过这条线而游到鲈鱼身边,但它们却是完全安全的,即不会被鲈鱼吃掉。至少在那个玻璃缸里,鲈鱼已经停止猎捕小鱼了。

关于哺乳动物,也有一个类似的实验[4]。将一只老鼠放进一个小盒子里,盒子有两个外出的通道。老鼠迟早要做出反应,就是进入并探测其中一个通道。当它进入其中一个通道时,它踩上地板上的一些电线,并受到足以令它不快但不至受伤的强烈的电击。于是,它从那个通道退回来,待在盒子里,不会立即再次进入这个通道。实际上,它倾向于在盒子里停留一段时间,不做任何进一步的探测反应。一段时间之后,它变得不安并开始再次探测。如果它进入上一次进入的那条相同的通道,它就会再次受到电击。但如果它进入另一个通道,它就不会受到电击,并得以从盒子狭窄的拘禁中逃出来,回到它的窝。试验重复很多次之后,老鼠总是选择没有电击的那个通道。电击既可能设置在右侧通道,也可能设置在左侧通道,在这种情况下,老鼠很快就可以形成左、右通道的分别。事实上,在这个实验中,对老鼠而言,如果只是简单地选择左右,那么,一次电击的经历就足够了。当一个通道是白色拱门、另一个通道是黑色拱门,并且这些标志频繁更换的时候,假定老鼠每次进入带有白色标志的通道时受到电击,那么,可能需要经过一百次的试验,老鼠才能学会完全地躲避白色拱门。如果标志是两个不同色调的灰色,二者区别不是很大,那么,老鼠需要更多次的试验,才能完全地形成对二者的区别。对于我们这里正在讨论的主题而言,这个实验说明了以下两点:第一,能自然地引起某一积极反应(在本实验中就是老鼠的探测反应)的那个刺激物,由于伴随积极反应而产生的痛苦刺激,却与这一积极反应相分离,同时联结于一个消极反应,也就是躲避反应;第二,受到逃脱拘禁和避免痛苦的需要的推动,动物开始注意情境的某些特征(在这个实验中就是黑色、白色或灰色等标志),而这些特征,却是它在自然条件下很少加以注意的。躲避那条会带来痛苦的通道,这可以理解为条件反射之一例:看到通道很快就想起电击,而电击必然唤起躲避反应,于是,看到通道本身就激起了躲避反应,而与躲避反应恰相矛盾的探测反应也就被抑制了。对那些在正常情况下会被忽视的特性的关注和反应,或许可以做如下理解:老鼠一方面受到逃离盒子的需要的驱动,但另一方面,穿越通道时经历过的电击的痛苦刺激,又使老鼠陷入了迟疑不决的状态,就在这个迟疑不决的阶段,那些原本对于引起老鼠反应活动只具有微弱的潜在力量的刺激,于是获得了发挥其全部可能力量的机会。

就像其他形式的由于适应而产生的分离一样,一个反应由于惩罚而与其自然刺激产生的分离,在为了其未来的行为而模塑人类和动物的天生能力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惩罚若要达到实际的效果,就必须直接地运用于那要被惩罚的行为,而且必须是有规律地而非间歇性地被使用,其严重程度必须足以产生躲避反应,同时又不至于引起恐惧而阻止行为主体对情境的进一步注意。一个能诱导出某种该受惩罚的行为反应的情境,可以比喻地理解为一个谜,对这个谜的解答,取决于对这个情境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不足以引起动物或人的注意的那些因素的注意。但是,如果在这个情境中的那原本自然地控制着这个行为反应的因素,却因为这个行为反应带来了惩罚,同时又不至于完全抑制了任何进一步的活动,那么,这个情境中的其他因素就有可能被注意到,并因而引导出某一与这个因素相适宜的反应来。

惩罚并不意味着痛苦的情绪。如果一个人或一只动物对某个结果(或“成就”)怀有“誓死必得的心理定势”,那么,在追求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挫败,从主观上讲,与真实的痛苦体验一样是很不愉快的,并构成一个有效的惩罚,其结果不是阻止对最终目的的追求,而是阻止对那导致坏结果的行为方式的使用。对此,我们可以再次用动物实验加以说明。[5]将一只老鼠放进一个迷津,迷津的中央放有食物。在实验刚开始的时候,老鼠因为没有意识到附近有食物,所以只是随意探索着。但是,在它第一次偶然地碰到食物之后,就将它再次放回到起点,这时,它的行为就显示出了急切地要搜寻食物的特点。经过多次试验之后,它就回避迷津中所有的盲路,并全速地穿过迷津直奔食物所在的位置。它对待盲路的行为反应方式,倒是非常有趣的。开始时,迷津中的任何一条通道,都会唤起它的探索反应,但是在搜寻食物的时候,如果它进入的是一条盲路,那它会以极快的速度搜寻一遍后就从中退出来;下一次,它可能只是将头探进一条盲路后就撤回来;而到最后,它就完全不顾所有的那些盲路了。总之,它对盲路形成了一种消极反应,或者说是躲避反应,就像那里隐藏了电击一样。

与迷津稍有不同的另外一种实验形式,就是“迷笼”实验,这种实验在有关动物学习的研究中被广泛使用。所谓迷笼,就是一个里面包含一些机械装置的笼子,实验时将动物放置其中,动物则通过操作其中的机械装置如门闩等,从中逃离出来。在桑代克的实验中[6],一只饥饿的猫被放进一只笼子,在笼外放一些食物,透过笼子的栅栏可以看到这些食物。饥饿的猫尝试从栅栏的缝隙中挤出来获取食物。但迷笼的设计当然不会让猫通过这种方式就能出来,所以在由此遭到失败后,它又尝试其他一些看似可能的出口,或是笼子里一些足够突出以吸引其注意的部分。它东抓西咬,晃动迷笼内任何可以活动的部件,并在这个过程中偶然踩动了门闩,最终得以逃脱出来获得了食物。在第二次试验中,当猫被再次放进笼子里时,它的行为大致和第一次是一样的。但从总体上看,它的行为却表现出一个趋势,即倾向于减少无用的动作,并比上一次用更少的时间就得以逃脱出来。在经历若干次试验的过程中——试验的次数依所要求的行为的难度而不同,猫逐渐排除了所有那些不成功的反应,而变得能够一被放进迷笼就立即逃脱出来。这个过程现已被称为“尝试与错误”的学习。这一过程的突出的特征是:(1)逃出迷笼的定势或驱力;(2)猫针对所面对的复杂情境的各种不同的特征,做出各种不同的反应;(3)不成功的反应逐渐被消除;(4)最终做出直接、快速的成功反应。

通过尝试与错误而发生的学习,其过程的内在本质尚不明了。但无论如何,桑代克的“效果律”(law of effect)就是以这种学习现象为基础的。所谓效果律是说,行为反应的结果或可以是满意的,或可以是不满意的,并分别加强或削弱引起该行为反应的刺激与这个行为反应之间的联结关系,其结果是,带来满意结果的行为反应逐渐胜过了那些带来不满意结果的行为反应。华生(Watson)与其他人都竭尽全力地要排除这一效果律,并坚持以条件反射和长久以来一直广为接受的“频因律”(law of frequency)来解释一切学习现象,其中所谓频因律是指,一个反应与一个刺激之间的联结关系的强度,与这个反应针对这个刺激做出的次数成正比例关系。但是,华生等人的分析还远远不能完成。毫无疑问,一个不成功的行为反应具有惩罚的意义,并导致对这个行为的回避。当然,针对同一个刺激条件,可以有多种不同的预备反应。因此,在这些预备反应中,很有可能就有一个反应直接导致了完成反应,这个预备反应也就因此而获得优势,以与那积蓄起来的、追求完成反应的能量相结合,又由此与完成反应整合在一起而构成一个单一的复合行为。如果这种解释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从这个学习案例中获得了一个我们在前面的讨论中一直没能揭示出来的一种新的学习现象,即不仅存在刺激与先天反应之间建立新的联结关系的学习现象,也存在通过两个自然反应整合为一个单一的复合行为而建构新的联结关系的学习现象。就桑代克的实验来说,猫并不是逐个消除针对实验情境而做出的那些不成功的反应,最后将那成功的反应保留下来作为唯一的反应,而是学会了“推开门闩—逃出迷笼—吃食物”这样一个复合的行为反应。

人类的习得能力包括数量巨大的复合行为,这些复合行为是通过学习的过程而被整合起来,并作为整体得到使用的。对此,语言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例子。出声和发音这些基本的声带运动,都是天生的,而且,婴儿在开始学习说话之前就已经广泛地执行这些运动。在一定意义上说,婴儿学习说活,就在于以这些基本的声带运动为基础形成不同声带运动的固定组合,如单词、音节、短语等,都属于这样的固定组合,这些固定组合随后就将成为他的语言单位。说一个单词或术语的机制,是作为整体由一个单一的言语活动加以执行的,而不是由与该单词或术语的语音要素相对应的那一系列有意识的活动来执行的。书写也是这样的。基本的手指运动也是自然天赋,书写训练将这些基本的手指运动组合为不同水平的复合运动,如写环形笔画和字母、写完整的单词、作为签名而写自己的名字等的复合运动。经过训练之后,这些复合运动各自都是作为整体单元而被执行为某一活动的。在学习阅读时,儿童或可以从字母开始,或可以从单词开始,甚至也可以从短句开始。但是,无论以何种方式开始,他最后都是对复合的印刷形式作为整体单元加以反应的。关于如何处理这类语言复合体的学习方法问题,以成年人为对象进行的学习打字和学习发电报的实验,已经获得了很多精确的知识。在所有这些实验中,学习的过程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在开始打字时[7](通过“接触”的方法,假定被试看不到键盘,但可能在他面前放置一个键盘的图示,以指导他的打字动作),第一个任务就是学习单个字母的位置,以及从手的初始摆放位置到达每个字母位置的必需的手指运动。经过大量的练习之后,当被试每当随意地想到任何一个字母,就能通过正确的手指的一次直接的运动敲出那个字母时,他就能够以较慢的速度打字书写了,并可以认为他已经学会了打字。其后,他的进步就只在于提高打字速度,使打字过程更加顺畅而已。但是,如果他继续努力提高速度,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会发现他的写作方式发生了变化,他不再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拼写,不再是以每一个分离的手指动作来写出每一个字母,而是将熟悉的单词作为一个整体单位,并将构成每一个单词的那些字母的手指运动结合为一个整体,进而形成一个单一的复合行为。通过进一步的训练,他甚至开始将熟悉的短语作为一个整体来写。很明显,他已经形成了产生固定系列的手指运动的机制,并使用这些较大的机制来进行打字写作的工作,代替了起初形成的每想到一个单个字母就做出单一手指运动的较小机制。这些单个手指的单个运动的最简单的单位,已经被整合在一起而构成更高级的运动单位。通过学习而形成的整个打字机制作为一个系统,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因为无论是单个字母,还是其无数的组合,都能根据不同的情况而被顺利地打出来。

学习发电报的过程[8],与学习打字的过程经历相同的阶段,也是开始于字母单位,之后加上单词和短语单位。此外,电报发报员不仅要学习以字母、单词和短语作为单位来写或“发送”,而且还要学习以相同的方式“接收”。首先,当他从接收器听到一则报文的密码时,他必须从一系列的咔哒声中确认每个字母,从而费力地拼出单词。要是他还处于这个阶段,那么,他的接收速度就太慢了,完全不能满足常规的工作流程的需要。通过持续的练习,无须挑选出单词中单独的字母,他就能够识别出代表一个单词的长串的咔哒声。对于熟悉的词组而言,也是这样。他形成了识别单词和词组的各种“高级单位”的机制,并习惯了使用这些高级单位,同时他也使用识别单个字母的那些较简单的机制,以备电报信息中包含不常用单词时的需要。

在从说话到发电报的各种语言活动中都清晰可见的“高级单位机制”(higher unit mechanisms),也出现在所有各种技能活动(skilled action)中。实际上,从很大程度上说,所谓技能,正在于对这些节省劳动的机制的运用。至于这些高级单位的形成过程,这里想给出如下重要提示。

如果需要学习的复合活动是运动型的活动,比如说在打字或发报中所包含的那些复合活动,那么,学习过程的一个基本要素,似乎就是其中包含的预期(anticipation)。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简单的运动正在被执行时,注意就已经指向了紧接着就要执行的下一个运动。当学习者的进步已经很大,能够进行这样的预期时,他在此前的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生涩趋于消失,因为此时,他并不是在第一个运动结束之后开始第二个运动,而是在执行第一个运动的同时就已经做好了执行第二个运动的准备,所以,能够从一个运动到另一个运动顺利通过。当这种执行一系列运动的方式变得习惯化、变得容易了的时候,那个运动的系列就转变成了一个单个的连续活动。

如果需要学习的复合活动属于感知类型的活动,比如说接收电文所包含的那种复合活动,那么,由于对将要接收到的内容的预期是不确定的,所以,学习过程所采用的程序,就是将注意向后指向已经接收的内容,而不是向前指向发送作为不可控的外部过程的结束端。也就是说,在接收电报电文时,一个开始学习并发展他的收报技能的人,只能被动地收听电报接收器的咔哒声,然后才能明确地确定其中每一个咔哒声是什么。为了解读电文,他只能在后跟随接续而来的咔哒声,并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集中注意于与一个单词或词组相对应的整个咔哒声系列。他这样调整他的注意的结果是,他对咔哒声的反应,只能由多个咔哒声构成的完整系列来决定,而不是由其中一两个咔哒声来决定。

虽然说关于感知和辨认复杂物体的学习过程的研究,并不像关于做复合运动的研究那样容易,但上述关于电报话务员的观察结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在类似情况中所发生的过程:对一个复杂的物体作为复合体的感知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为这样一种注意的态度(attitude of attention),即允许复杂的刺激物作为复合体共同决定感知的活动。对此,有关一长串数字或无意义音节的记忆的实验研究[9],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的证据。在这类实验作业中,被试自发地对数字或音节进行分组,而这种分组活动,是先于对这些数字或无意义音节项的单个项目的仔细学习的。由此划分出来的项目群组,首先被理解为一个完整的单元,然后再被析成各个部分,这些部分在其与群组的关系背景中被感知。

如果我们将有关“高级单位”的讨论局限于上文对打字和发电报的实验研究的检验,这很容易造成一个错误的印象。对这两种活动的学习,即使不说是必然地,也一定是通常地从掌握较低级的单位开始的——在这两例中就是字母。只有当这些低级单位已经被很熟练地掌握,乃至于达到自动化的程度以后,高级单位才会从中出现。有关阅读教学的现代经验表明,在阅读学习中,在将单词作为单位进行认知处理之前,掌握字母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印刷出来的单词作为一个整体,有一种特征性的外观,儿童在知道这个单词是由这些字母组合在一起而形成之前,就已经能够辨识单词的这种特征性外观。他对单词的知觉在一开始时是相当模糊、未经分析的,虽然这个知觉也有一定的确定性,并足以被认定为一个单词。儿童学习阅读的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说就在于将单词作为整体单位分析为构成单词的字母单位。“首先是掌握高级单位,其后的分析或多或少地要将高级单位分解为较小单位”,这对于阅读学习而言大概是规律而不是例外。儿童首先将物体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感知,随后,他可能会观察这个物体是如何组成的。成人的感知过程也是从对一个复杂物体的总体印象开始的,然后,如果有必要的话,才进展到其细节之中。我们能识别出很多人的面孔,但却说不出其细节。通常情况下,当我们说起一个相当著名的面孔时,我们所能说出来的,也只是说那是一张人的面孔。我们将其作为一个整体特征来认识,却不了解其部分。一个艺术家,由于他需要将一个面孔再现出来,所以必须注意其细节,但即便是他,也不能将他对这个面孔的分析推行到底。他的绘画并不是要将面孔的每一个细节特征原原本本地描绘出来,所以他会忽略对其目的不重要的部分。观察始于未经分析的整体,然后,如果有必要的话,再根据需要开始察觉细节。开始时的整体不一定是能被理解的最大的整体;相应地,与此相反的过程,即把那些通过观察而分析出来的较小单位结合为较大的单位,也同时在进行着。但无论如何,从整体到部分的运动才是知觉活动的更加根本的特征。这也是一切运动活动的根本特征。学习使用一种工具,通常都是从作为整体的运动的大致模拟开始的,学习过程的进展,主要在于注意那些能够逐步完善的操作细节。一个复杂的运动动作,在一开始时是作为一个粗略的整体笨手笨脚地被执行的,当随着练习而熟练之后,可以被分析成一系列的基本动作,而这些基本动作又分别地单独被掌握,然后再重新结合成一个流畅、连续的过程,如我们前面已经说明过的那样。所以,整个运动动作最后又变成了一个整体,但却是比在一开始时的粗略的整体更加熟练、更富有技巧性的整体。

除了本能运动组合为习得的复合运动外,有迹象表明,天生的复合运动也有可能被打破成构成它的那些基本成分,所以,一个习得的运动就可能由本能运动的一个部分为基础而构成。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儿童喜欢玩的各种运动游戏,如只眨一只眼睛、在某一特定的指关节处弯曲手指等等。在钢琴演奏中移动单指的能力更具有实际意义,这种能力只能通过大量努力才能习得,因为手指的自然趋势是一起移动(除了食指)。这一切因为下面这个事实而受到质疑:有时候我们可以观察到,婴儿可以做出诸如眨一只眼或单独移动某一根手指的动作,即使这些动作或许做得不完整。对此,我们或许应该做出如下推论:婴儿在日后学习这些分离的单独运动的过程,不是打破那自然的协调的过程,而是获得对那些简单的、很少被使用但仍然属于先天性质的运动的控制能力的过程。因此,从运动方面进行的分析,是否能超出由天生能力提供的最简单协调的范围,仍然是值得怀疑的。但无疑的是,对作为特定刺激条件之自然反应的复合运动进行分析,乃是一个普遍的学习过程。从知觉方面来说,分析的活动就显得更加明显了,因为对于一个复杂的物体或情境,我们学习注意其要素和特征,并学习对这些要素和特征的反应,但那复杂的物体或情境,我们最初只能把它当作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加以知觉。因此,我们才会细心观察事物的大小、形状、颜色、数量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特性和关系。

分析过程的最简单的例子,可能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关于老鼠的例子。其中,老鼠针对某一情境作为整体的自然反应,由于遭受电击的痛苦而被阻断了,于是它便转而对其他的一些特殊的特征做出反应,如位于门上黑色或白色的拱形,而这些特征从本性上说它是很少加以注意的。在自然的、非分析的行为反应的过程中所遭遇到的阻碍,为行为反应的分析提供了偶然的机会,这或许是一个相当普遍的事实。

习得能力的获得,除了以条件反射为典型代表的简单过程以外,还包括分析(analysis)与综合(synthesis)这两个一般途径,其中分析和综合这两个术语,当然不是在其传统意义上说的,而是在行为的意义上说的。分析过程在知觉反应中得到了更好的理解。如前所述,在知觉的反应活动中,分析过程主要是由下列情况造成的:知觉活动作为对某一整体情境的非分析的反应活动,在进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被阻断;就在这种被阻断的暂停状态中,它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情境中先前对它没有明显影响的一些要素,并因而受到这些要素的影响。综合过程在知觉反应和运动反应中都是明显的。无论是知觉反应还是运动反应,一旦它们通过练习而变得容易,就可能结合成“高级单位”。促进结合过程的驱力,无非是那些为了速度、效率、经济等的种种努力——简言之,为了正在进行中的任务能取得成功。实现结合的方式是扩大活动的流程范围,这在运动反应中表现为对下一步即将要执行的运动的预期,而在知觉反应中,则表现为抑制对单个刺激做出反应,直到后续的其他刺激逐个呈现出来并各自产生了影响之后,最后实现总的反应。无论在哪种情况中,都要在两个或更多的基本反应之间建立起某种协调,并由此实现某种更高级的反应单位,而这些更高级的反应单位又通过反复不断的练习而成为个人所拥有的熟练而固定的习得能力。

由此可见,所谓习得能力,就是由新“机制”所构成的。与此相对应,我们以下需要面对的问题是:个体是否会经历类似的发展过程来建立起新的“机制”?条件反射类的学习过程的发生,当然有相应的驱力与之相伴,如上文对笑的例子的分析所已阐明了的那样。在上文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愉快想笑的趋势一旦被激起,就有了驱力的性质。在建立条件反射的经验的过程中,它转而与它自己的自然刺激以外的其他刺激发生了联结。实际上,所有的本能趋势都是这样的:它们都可以被原本没有能力激起它们的其他刺激所激起。

先天的驱力也可以彼此结合而构成混合动机(mixed motives)或复合动机(compound motives)。某一给定的事物可以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自然趋势(natural tendencies)的有效刺激。如果这个事物在个体的经验中反复再现,那么,这些趋势就可能会以这个事物为中心而相互结合构成一个驱力的“高级单位”,它与上文所说的机制的高级单位是完全类似的。这在本质上就是香德(Shand)和麦独孤[10]所倡导的关于爱、尊重等等“情操”(sentiments)得以发展的那个过程。这种复合驱力,既可以围绕某一单个的事物结合而形成,也可以围绕某一类事物结合而形成。儿童在成年人的心中既唤起了要保护他们的冲动,也引起了想以他们逗乐的趋势;而成年人对待儿童的态度,或多或少正是这两种冲动或趋势彼此混合而构成的复合体。除了这种一般而言的儿童与成年人的关系而外,一个人自己的儿女,还会唤起他的拥有感和自豪感。因此,促进一个父亲发展与儿女的关系的动机,主要是一个混合动机,是一个在他的生活经历中逐渐发展出来的动机。同样,一个人对异性的态度,有可能由性吸引、好奇心、恐惧和不确定性组成,缺乏完整的同情和审美性。这种态度不是静态的,而是有助于决定一个人如何对待异性的行为的驱动力量。类似的态度在对待服务员、专家和其他各类人群的经验过程中逐渐形成。如果认为对待任何诸如此类的人群的行为,是纯粹自动化的习得反应,那就错了。虽然在这种关系中,行为反应的方式确有一些固有习惯,但个体对待特定人群中不同个人的行为,却因为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有无限的可变性,同时又在这无限的可变性中保持某种共同性。某一特定人群中的某一个人,他在我们身上所引起的,绝不仅仅是纯粹的运动反应;相反,他首先引起的,是我们对这一人群的全部习惯态度,正是这个态度(在这里称之为“驱力”更恰当),决定了我们对最终导致表现于外的行为反应的那些具体机制的选择。

分析过程将自然的复合驱力分解成不同的驱力要素,并因而在实际上增加了动机力量的种类,那么,是否这其中每一个动机力量都具有某种机制与之配合从而达到结合的平衡,这是很值得怀疑的,恰如我们在机制的获得过程中所看到的情况一样。关于这个问题,至少是没有明确的说法的。作为其训练的结果,个体驱力的部分消除——这个过程类似于上文有关机制的讨论中提到的消极适应或分离的说法——无疑是事实。我们不仅仅学习避免公开表达愤怒,而且还学习避免发怒、避免轻易被“冒犯”。这当然并不是说,愤怒作为一种动机力量,由此就会从任何人身上都完全被消除了,而是说在很多人的生活中,它的影响减弱了。对于一个儿童来说,他因为发怒而攻击。但是,由于他的这种行为带来的结果是他自己不愿意要的,所以,他便学会在生气的时候要控制自己的行为。然而,怒气没有发泄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愉快的状态,所以,他后来还进一步学会了控制愤怒的情绪;而且,因为同时受到其他动机的驱使,又不因发怒而乖张,所以他也学会了一直保持着心平气和的心态。

除了驱力的消除、驱力与新刺激的连接和结合外,习得的动机还有另一个来源。对于人类的活动而言,一个基本的一般原则是,我们一方面有志于克服困难,另一方面又对能取得成功的事情怀有兴趣。简而言之,我有志于成功地克服困难。所谓困难,既可能在于某一活动的运动执行方面,也可能在于对事态的感知和理解方面,还可能同时在于这两个方面。如果一个行动所面临的困难,或者因为早已被解决,或者因为有良好的习惯而被克制,因而变得很容易,那么,这个行动就成了自动化的而失去了趣味;如果一个行动,它的执行面临着无论如何都无法克服的障碍,那么,这个行动无疑是很恼人的;但是,如果一个行动确实面临着种种阻碍,但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加以克服,并且这种努力却又不是那种死磕到底乃至于让人崩溃的类型,那么,这个行动当然是最能引起人的兴趣的。如此看来,随着我们对世界的了解,我们学习感知和理解世界中的不同事物,从而产生新的兴趣。对于任何一个这样的事物,如果它足够新奇,并因而引起我们理解的困难,但其困难的程度却仍然在我们训练有素的感知能力的范围之内,那么,这个事物对我们而言一定是饶有趣味的,我们也会受到要克服它给我们带来的困难的冲动的驱使,努力地去理解它。同样,一个运动活动,如果我们已经相当熟练地掌握了执行它的机制,但它本身又足够新异乃至于需要我们付出相当的努力,那么,这个运动活动就是一个我们有兴趣去执行的活动,我们也会受到要克服它带来的困难的冲动的驱使去执行它。有些人跟麦独孤一样,试图将所有的动机力量追溯还原为本能,他们会将上述这类行为活动解释为是受好奇心和操纵欲等先天冲动驱使的结果。但是,他们这样的解释,没有抓住这类行为的实质。我们不能说存在着这样一个尚未分化的动机力量的库存(undifferentiated reservoir of motive force),并可以整体地把它叫作好奇心,好像它能够被分流引入这个或那个知觉活动。相反,好奇心只是对一类数量不定的冲动的总称,其中对每一个冲动的确认,都依赖于一定程度的感知和理解某一特定事物的能力的存在。儿童首先对明亮的光线和强烈对比表现出好奇心,像这些光线和对比等等,都属于眼睛运动的自然刺激物。后来,当他在一定程度上学会了理解人和事物之后,他的好奇心就被引到这些人和事物上。当他开始感知事物之间的关系时,他就对这些关系表现出好奇心。他能够获得处理各类事物的机制,这种获得能力的确是天生的。但是,只有在这种能力通过训练得到发展的过程中,好奇心才得以表现出来。换句话说,好奇心作为任何感知活动的驱动力量,最好被理解为是对特定感知活动的兴趣,或者更简单地说,是对特定事物的兴趣。其后,当儿童经由经验的作用而能够理解事物的时候,他就有了新的兴趣,有了引导他去感知的新的驱动力量。关于对各种技能型运动的兴趣的形成,可以给出与此相类似的说明。

技巧性的游戏活动很好地把我们这里讨论的要点凸显了出来。驱动一个棋手下棋的那个动机,或是驱动一个高尔夫球手打高尔夫球的那个动机,都不可能通过援引一个尚未分化的好奇心或操纵欲的库存而得到充分合理的解释。棋手之所以要下棋,正是受到对象棋的兴趣的驱使,高尔夫球手之所以要打高尔夫球,正是受到对高尔夫球的兴趣的驱使。在所有这些具体的情况中,驱动力量都是特定而具体的,并且是在学习这些游戏的过程中获得的。同样,虽然一个人完全可能是出于纯粹的外部经济动机而进入某一特定的商业行当,但是,随着他对这一行业的问题和流程的熟悉,他也发展出了对这个行业本身的兴趣。其后,只要他的工作不退化为机械化的例行公事,那么,推动他进行他的日常工作的驱动力量,就只能是他对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他能够据以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的兴趣。目标提供了探求方法的动力,但是,方法一旦被找到,这些方法本身就会成为感兴趣的对象。

总之,人心所具有的获得新机制的能力,同时也是获得新驱力的能力。因为每一个机制,在其形成的早期阶段,在它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有效性,但还没有成熟到完全变得自动化的时候,它本身就构成一个驱力,并能够驱动执行那些超出它自己直接控制的范围以外的其他活动。饥饿、恐惧、性欲等等,所有这些原始力量继续保有它们的效力,但是,它们本身,甚至包括它们彼此之间的结合,无论如何也构不成真实的、有经验的个人的全部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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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Journ.of Comp.Neurol.and Psychol.,1904,XIV,49.

[2]Journ.of Morphol.,1887,Ⅰ,383.

[3]Amer.Journ.of Psychol.,1901,Ⅻ,354.

[4]参见Yerkes,The Dancing Mouse,1907,pp.95ff。

[5]参见Hicks and Carr,Journal of Animal Behavior,1912,Ⅱ,98。

[6]Animal Intelligence,1898.

[7]参见W.F.Book,The Psychology of Skill,1908。

[8]Bryan and Harter,Psychological Review,1897,Ⅳ,27 and 1899,Ⅵ,345.

[9]G.E.Müller,Zur Analyse der Gedachtnistatigkeit,1911,1913.

[10]关于他们的这个观点的一个方便可得的参考是麦独孤的《社会心理学》第五、六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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