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夫先生:

尊论比计孔、耶诸教为益社会之量,鄙意极以为然。教宗之价值,自当以其利益社会之量为正比例。吾之社会,倘必需宗教,余虽非耶教徒,由良心判断之,敢日推行耶教胜于崇奉孔子多矣。以其利益社会之量,视孔教为广也。事实如此,望迂儒勿惊疑吾言。

独秀一九一七,五,一。

附刘竞夫书

独秀先生足下:

顷读大著孔教问题,拜服之至。读公文而不翻然悟者,其必天下之丧心病狂者矣。愚谓孔教是否已成教,不待吾辈多所辩驳,即彼孔教之徒,亦不敢自称已成也。何则?使孔教果已成教,则所争者仅定为国教与否而已。而彼辈乃晓晓先硬派孔子为教,然后再争国教之地位,是举国本不以孔教为教也。既不以之为教,尚何国教之可言?

譬之吾人立会,而欲于会员中推一人为会长,是人必已为会员,然后有被人推举之资格。今乃有人欲推会外之人为会长,而其人又不合于此会之性质(譬如会为化学会,而此人乃为文学家),则推举之者,势必先竭力鼓吹,谓此人为化学家而后可。今之争孔教者,何以异于是乎?

此辈全不明何谓宪法,何谓宗教,何谓国教。其视宪法乃如一纸诏书,而欲以一纸诏书,强令天下仍返于科举时代之状耳。故此辈心理,仍为恢复科举恢复八股之心理而已。

夫此辈岂不曰吾国社会为孔子所支配,已数千年乎?殊不知旧社会之伦理及家族之制度,皆我国上古社会所固有之制度,而非孔子之所创。孔子为何不生于泰西,而生于中国?正以有中国古代之社会,始能产出如孔子之人物耳。亦正以孔于生于中国之社会,不出奇立异,以招社会之嫉,如苏格拉底、耶稣之殉其所主张耳。故孔子为圣之时者,即以其能迎合社会也。

孔子之道,上不许君,下不件民,而惟不利于世家。世家之势力,终不能敌君主与社会之势力也明矣。且世家虽无孔子之排斥,依政治进化之公例,亦终必消灭。由是言之,亦非遂为孔子之大功也。

孔子既迎合社会,而非改良社会,故中国社会之支配,乃自由于相沿之习惯,而非由于孔子。执欧、美之途人而问耶稣,无不知者。吾国下等社会知有孔子者有几人耶?吾国下等社会,未尝不知人应孝父母,然而其知此,非由于诵孔子之书,亦非有人告以孔子尝如是言之,仍由于相沿之习惯耳。使有人不孝父母者,告以孔子,彼能畏而改乎?抑告以天堂地狱之说,彼始畏而改乎?孔子不能使人畏,而张天师佛菩萨却能使人畏:此孔子不能支配社会之大证据也。

然则孔子所支配者果如何种人乎?亦惟四民中之士而已。原夫孔子自身即为士,生于世家柄政之时,自以草莽下士不得政柄,故视权臣为眼中钉,必欲除而去之。故孔子所说法,非为众生说法,只为士子说法。中华几变为官国,即食孔子之赐耳。

夫既非为众生说法,而为士子说法,则必尽国中为士子而后可。不然,虽举孔子之天经地义,尽纳于中华民国宪法中,亦不能使全社会肯蒙利益也。孔子毕生未尝与平民一接触,而亦未尝有是心。彼耶稣则何如?耶稣之所以死,即以其专爱贫民而与在高位者抗也。耶教之盛,其真因不外乎此。欧史具在,可以证之,固非吾之谰言矣。因读大著有所枨触,不觉言之繁芜如此。苟有以教正之,则幸甚矣。

刘竞夫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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