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谦让

可以无须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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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地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觍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做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地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咯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假如是圆桌),所以坐在任何位置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须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蛮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话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地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地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29 请客

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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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请客只有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铺筵席,陈尊俎”,呼朋引类,飞觞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盘珍馐,最后一哄而散,由经手人员造账报销,那种宴会只能算是一种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罢。

妇主中馈,所以要请客必须先归而谋诸妇。这一谋,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获致结论,因为问题牵涉太广,不能一言而决。

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大费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宦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一身铜臭的大腹贾,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素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地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人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说来奇怪,客人单身者少,大概都有宝眷,一请就是一对,一桌只好当半桌用。有人请客发宽笺帖,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想不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挤挤攘攘,其中还不乏中年发福之士,把圆桌围得密不透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下注,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拟菜单也不简单。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长,大概是以平素见过的饭馆酒席的局面作为蓝图。家里有厨师厨娘,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动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长理论,真让他切葱剥蒜都未必能够胜任。所以拟定菜单,需要自知之明,临时“钻锅”翻看食谱未必有济于事。四冷荤,四热炒,四压桌,外加两道点心,似乎是无可再减,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地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菜单拟定的原则是把客人一个个地填得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场牙祭。有人以水饺宴客,馅子是猪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哟,里面怎么净是青菜!”一般人还是欣赏肥肉厚酒,管它是不是烂肠之食!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拣拣,拣拣挑挑,又要物美又要价廉,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息好几次才能气喘汗流地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闹哄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姗姗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客人的性格不一样,有人进门就选一个比较好的座位,两脚高架案上,真是宾至如归;也有人寒暄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声称要给主妇帮忙,系着围裙伸着两手的主妇连忙谦谢不迭。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座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先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时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瞬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儿爷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虚应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拧眉皱眼地抿那么一小口。一大盘热乎乎的东西端上来了,像翅羹,又像糨糊,一人一勺子,盘底花纹隐约可见,上面撒着的一层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拨到了盘下,又不知被哪一位从盘下夹到嘴里吃了。还有人坚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讳”送上台面,海味早已不见了。菜是一道道地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许提出疑问:“这样的家常便饭,怕不要吃穷了?”主人也只好扑哧一笑而罢。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主妇踱了进来,红头涨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炙。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圆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盘狼藉,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杯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30 送礼

如果对方是和尚,送篦子就不大相宜,虽然也有“金篦刮眼”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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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官不打送礼的”。此语甚妙。因为从前的官不是等闲人,他是可以随便打人的,所以有人怕见官,见了官便不由得有三分惧怕,而送礼的人则必定是有求于人,唯恐人家不肯赏收,必定是卑躬屈膝春风满面、点头哈腰老半天,谁还狠得下心打笑脸人?至于礼之厚薄,倒无关宏旨,好歹是进账,细大不捐,收下再说。

不过送礼的人也确实有些是该打屁股的。

送礼这件事,在送的这一方面是很苦恼的一个节目,尤其是逢时按节的例行送礼。前例既开,欲罢不能。如果是个什么机构之类,有人可以支使采办,倒还省事。采办的人在其中可以大显身手。礼讲究四色,其中少不得一篮应时水果,篮子硕大无朋,红绳缎带,五花大绑,一张塑胶纸绷罩在上面,绷得紧,系得牢,要打开还很费手脚。打开之后,时常令人叫绝。原来篮子之中有草纸一堆坟然隆起,上面盖着一层光艳照人的苹果、梨、柑之类,一部分水果的下面是黑烂发霉的。四色之中可能还有金华火腿一只,使得这一份礼物益发高贵而隆重。死尸可以冷藏而不腐,火腿则必须在适当温度中长期腌制,而亚热带天气只适宜促其速朽。我就收到过不止一只金玉其外的火腿,纸包得又俊又俏,绳子捆得紧紧的,露在外面的爪尖干干净净,红色门票上还有金字。有一天打开一看,嘿!就像医师开刀发现内部癌瘤已经溃散赶紧缝起创口了事一般,我也赶快把它原封包起。原来里面万头攒动着又白又胖的蛆虫,而且不需用竹筷贯刺就有一股浓厚的尸臭令人欲呕。我有意把这只金华火腿送走,使它物还原主,又真怕伤了他的自尊,而且西谚有云:“不要扒开人家赠你的一匹马的嘴巴看。”其意是对礼物不可挑剔。无可奈何之中,想起了平剧中有“人头挂高杆”之说,于是乘黄昏时候,蹑手蹑脚地把这只火腿挂在大门外的电线杆上,自门隙窥伺之,果见有人施施然来,睹物一惊,驻足逡巡,然后四顾无人迅速出手,挟之而去,这只火腿的最后下落如何我就不知道了。送水果、送火腿的人,那份隆情盛意,我当然是领受了。

英文里有个名词“白象”(white elephant),意为相当名贵而无实用并且难于处置的东西。试想有人送你一头白象,你把它安顿在哪里?你一天需要饲喂它多少食粮?它病了你怎么办?它发脾气你怎么办?我相信一旦白象到门,你会手足无措。事实上我们收到的礼物偶然也是近似白象的,令人啼笑皆非。我收到一件礼物,瓶状的电桌灯一盏,立在地面上就几乎与我齐眉,若是放在太和殿里当然不嫌其大,可惜蜗居逼仄,虽不至于仅可容膝,这样的庞然巨制放在桌上实在不称,万一头重脚轻倒栽下来,说不定会砸死人。居然有客人来,欣赏其体制之雄伟,说它壮观,我立即举以相赠,请他把白象牵了出去,后遂不知其所终。

生日礼物,顺理成章的是一块蛋糕。问题在,你送一块,他也送一块,一下子收到二块、二十块大蛋糕,其中还可能有两个人抬着拿进来的超大号的,虽说“好的东西不嫌多”,真的多了起来也是一患。我亲见有一位宦场中人。他生日那天收到三十块以上的蛋糕,陈列在走廊上,洋洋大观。最后筵席散了,主人央客各自携带一块蛋糕回家,这样才得收疏散之效。客人各自提着像帽盒似的一个纸匣子,鱼贯而出,煞是好看。照理说,蛋糕是好东西,或细而软,或糙而松,各有其风味,唯独上面糊着的一层雪白的“蜡油”实在令人难以入口。偶然也有使用搅打过的鲜奶油的,但不常见,常见的硬是“蜡油”。我曾亲见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次罄了一个直径一尺以上的蜡油蛋糕,父母不拦阻他,因为他府上蛋糕实在太多,正苦于没有销场,结果是那个孩子倒在床上呻吟呕吐,黄澄澄一橛一橛地从嘴里吐出来,那样子好难看!

有些人家是很讲究禁忌的。大概,最忌的是送钟,因为“钟”与“终”二字同音。送钟来,拒受则失礼,往往当即回敬一元钱,象征其是买而非送,即足以破除其不祥。其实自始即有终,此乃自然之道。何况大限未至,即有人先来预约执绋,料想将来局面不致冷冷清清,也正是好事。有人在生日的时候,收到一份奇特的礼物——半匹粗白布。这种东西不是没有实用,将来不定为了谁而遵礼成服的时候,为经、为带均无不可,只是不知要收藏多久。主妇灵机一动,把布染成粉红色,剪裁加缝,做成很出色的成套的沙发罩布,化乖戾为吉祥。有人忌讳朋友送书给他,生怕因此而赌输。我从不赌博,因此最欢迎有人送书给我,未读之书太多,开卷总归有益,但是朋友总是怕我坏了手气,只有很少的几位肯以书见贻,真所谓“知我者,二三子”!

送礼给人,当然是应该投其所好。除非是存心怄气,像诸葛孔明之送巾帼给司马仲达。所以送礼之前,势必要先通过大脑思量一番。如果对方是和尚,送篦子就不大相宜,虽然也有“金篦刮眼”之说。如果对方患消渴,则再好的巧克力糖也难以使他衷心喜悦。如果对方已经老掉了牙,铁蚕豆就不可以请他尝试。诸如此类,不必细举。再说礼物轻重也该有个斟酌,轻了固然寒碜,重了也容易启人疑窦,以为你有什么分外的企图。从前旧俗,家家有一本礼簿,往来户头均有记录,逢年过节或红白喜事均有例可循,或送现金,或送席票。如果向无往来,新开户头,则看下次遇到机会对方有无还礼,有则继续下去,无则不再往来,这不失为公平合理的办法。现在时代不同了,人口流动,应酬频繁,粉红炸弹与白色讣闻满天飞,送礼变成了灾害,如果逃不掉躲不开,则只好虚应故事,投以一篮鲜花或是一端幛子,而没有其他多少选择了。

31 讲价

在尔虞我诈的情形之下,讲价便成为交易的必经阶段,反正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看看谁有本事谁讨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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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康采药名山,卖于长安市,三十余年,口不二价。这并不是说三十余年物价没有波动,这是说他三十余年没有撒过一次谎,就凭这一点怪脾气他的大名便入了《后汉书》的《逸民列传》。这并不证明买卖东西无须讲价是我们古已有之的固有道德,这只是证明自古以来买卖东西就得要价还价,出了一位韩康,便是人瑞,便可以名垂青史了。韩康不但在历史上留下了佳话,在当时也是颇为著名的。一个女子向他买药,他守价不移,硬是没得少,女子大怒,说:“难道你是韩康,一个钱没得少?”韩康本欲避名,现在小女子都知道他的大名,吓得披发入山。卖东西不讲价,自古以来,是多么难得!我们还不要忘记韩康“家世著姓”,本不是商人,如果是个“逐什一之利”的,有机会能得什二什三时岂不更妙?

从前有些店铺讲究货真价实,“言不二价”“童叟无欺”的金字招牌偶然还可以很骄傲地悬挂起来,不必大减价雇吹鼓手,主顾自然上门。这种事似乎渐渐少了。童叟根本也不见得好欺侮,而且买卖大半是流动的,无所谓主顾,不讲价还是不过瘾,不七折八扣显着买卖不和气,交易一成买者就又会觉得上当。在尔虞我诈的情形之下,讲价便成为交易的必经阶段,反正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看看谁有本事谁讨便宜。

我买东西很少的时候能不比别人的贵。世界上有一种人,喜欢到人家里面调查物价,看看你家里有什么东西都要打听一下是用什么价钱买的,除非你在每一事物上都粘上一个纸签标明价格,否则将不胜其啰唆。最扫兴的是,我已经把真的价钱瞒起,自欺欺人地只说了一半的价钱来搪塞他,他有时还会把头摇得像个“拨鼓”似的,表示你上了弥天的大当!我承认,有些人是特别地善于讲价,他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坚如铁石,韧似牛皮,所以他能压倒那待价而沽的商人。我尝虚心请教,大概归纳起来讲价的艺术不外下列诸端:

第一,要不动声色。进得店来,看准了他没有什么你就要什么,使得他显得寒碜,先有几分惭愧。然后无精打采地道出你所真心要买的东西,伙计于气馁之余,自然欢天喜地地捧出他的货色,价钱根本不会太高。如果偶然发现一项心爱的东西,也不可失声大叫,如获异宝,必要行若无事,淡然处之,于打听许多种物价之后,随意问询及之,否则你打草惊蛇,他便奇货可居了。

第二,要无情地批评。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你把货物捧在手里,不忙鉴赏,先求其疵缪之所在,不厌其详地批评一番,尽量地道出它的缺点。有些物事,本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嗜好不能争辩”,你这东西是红的,我偏喜欢白的,你这东西大的,我偏喜欢小的。总之,是要把东西褒贬得一文不值缺点百出,这时候伙计的脸上也许要一块红一块白的不大好看,但是他的心里软了,价钱上自然有了商量的余地,我在委曲迁就的情形之下来买东西,你在价钱上还能不让步吗?

第三,要狠心还价。先假设,自从韩康入山之后每个商人都是说谎的。不管价钱多高,拦腰一砍。这需要一点胆量,要狠得下心,说得出口,要准备看一副嘴脸。人的脸是最容易变的,用不了加多少钱,那副愁云惨雾的苦脸立刻开霁,露出一缕春风。但这是最紧要的时候,这是耐心的比赛,谁性急谁失败,他一文一文地减,你就一文一文地加。

第四,要有反顾的勇气。交易实在不成,只好掉头而去,也许走不了好远,他会请你回来,如果他不请你回来,你自己要有回来的勇气,不能负气,不能讲究“义不反顾,计不旋踵”。讲价到了这个地步,也就山穷水尽了。

这一套讲价的秘诀,知易行难,所以我始终未能运用。我怕费工夫,我怕伤和气,如果我粗脖子红脸,我身体受伤,如果他粗脖子红脸,我精神上难过,我聊以解嘲的方法是记起郑板桥爱写的那四个大字:“难得糊涂。”

淮南子》明明地记载着“东方有君子之国”,但是我在地图上却找不到。《山海经》里也记载着“君子国在其北,衣冠带剑……其人好让不争”,但只有《镜花缘》给君子国透露了一点消息。买物的人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心!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物的人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照这样讲来,君子国交易并非言无二价,也还是要讲价的,也并非不争,也还有要费口舌唾液的。什么样的国家,才能买东西不讲价呢?我想与其讲价而为对方争利,不如讲价而为自己争利,比较地合于人类本能。

有人传授给我在街头雇车的秘诀:街头孤零零的一辆车,车夫红光满面鼓腹而游的样子,切莫睬他,如果三五成群鸠形鹄面,你一声吆喝便会蜂拥而来,竞相延揽,车价会特别低廉。在这里我们发现人性的一面——残忍。

32 守时

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地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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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

父去里所,复还,曰:“孺子可教矣。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朝,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照”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地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做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周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

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挈壶氏,自唐至清有挈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朝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国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钦定续文献通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叮叮当当地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的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 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的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定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地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炷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都需要时间。顾客们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嗑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要回家吃碗蛋炒饭。

要守时,但不一定要分秒不差,那就是苛求了。但也不能距约定时间太远,甲欲访乙,先打电话过去商洽,这是很有礼貌的行为,甲问什么时候驾临,乙说马上就去。问题就出在这“马上”二字,甲忘了询问是什么马,是“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的胡马,还是“皮干剥落,毛暗萧条”的瘦马,是练习纵跃用的木马,还是渡过了康王的泥马。和人邀约,害得对方久等,揆诸时间即生命之说,岂是轻轻一声抱歉所能赎其罪行?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地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地就去等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33 排队

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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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初步》讲的是一般开会的法则,如果有人撰一续编,应该是讲排队。

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也许是衣冠楚楚的,也许是破衣邋遢的,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人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挤得很紧,胳膊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人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三人曰众,古有明训。所以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意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晋书·范汪传》:“玄冬之月,沔汉干涸,皆当鱼贯而行,推排而进。”水不干涸谁肯循序而进,虽然鱼贯,仍不免于推排。我小时候,在北平有过一段经验,过年父亲常带我逛厂甸,进入海王村,里面有旧书铺、古玩铺、玉器摊,以及临时搭起的几个茶座儿。我父亲如入宝山,图书、古董都是他所爱好的,盘旋许久,乐此不疲,可是人潮汹涌,越聚越多。等到我们兴尽欲返的时候,大门口已经壅塞了。门口只有一个,进也是它,出也是它,而且谁也不理会应靠左边行,于是大门变成瓶颈,人人自由行动,卡成一团。也有不少人故意起哄,哪里人多往哪里挤,因为里面有的是大姑娘、小媳妇。父亲手里抱了好几包书,顾不了我。为了免于被人践踏,我由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抱着挤了出来。我从此没再去过厂甸,直到我自己长大有资格抱着我自己的孩子冲出杀进。

中国地方大,按说用不着挤,可是挤也有挤的趣味。逛隆福寺、护国寺,若是冷清清的凄凄惨惨觅觅,那多没有味儿!不过时代变了,人几乎天天到处要像是逛庙赶集。长年挤下去实在受不了,于是排队这洋玩意儿应运而兴。奇怪的是,这洋玩意儿兴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没有蔚成风气。长一辈的人在人多的地方横冲直撞,孩子们当然认为这是生存技能之一。学校不能负起教导的责任,因为教师就有许多是不守秩序的好手。法律无排队之明文规定,警察管不了这么多。大家自由活动,也能活下去。

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嗖的一声着着实实地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地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我对此事的感想很复杂。不排队的人是应该挨一鞭子,只是不应该由日本人来执行。拿着鞭子打我们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们自己人就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觍颜说是“于法无据”。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人定的,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有什么样的法。

洋人排队另有一套,他们是不拘什么地方都要排队。邮局、银行、剧院无论矣,就是到餐厅进膳,也常要排队听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队,两三个人也要排队。有一次要吃比萨饼,看门口队伍很长,只好另觅食处。为了看古物展览,我参加过一次两千人左右的长龙,我到场的时候才有千把人,顺着龙头往下走,拐弯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龙尾,立定脚跟,不久回头一看,龙尾又不知伸展到何处去了。

我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秘密:洋人排队,浪费空间,他们排队占用一里,由我们来排队大概半里就足够。因为他们每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通常保持相当距离,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摩肩接踵之事。我们排队就亲热得多,紧迫盯人,唯恐脱节,前面人的胳膊肘会戳你的肋骨,后面人喷出的热气会轻拂你的脖颈。其缘故之一,大概是我们的人丁太旺而场地太窄。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税捐处很会优待主顾,设备充分,偶然有七八个人排队,排得松松的,龙头走到柜台也有五步六步之遥。办起事来无左右受夹之烦,也无后顾催迫之感,从从容容,可以减少纳税人胸中许多戾气。

我们是礼仪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吗?

34 代沟

沟是死的,人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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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沟是翻译过来的一个比较新的名词,但这个东西是我们古已有之的。自从人有老少之分,老一代与少一代之间就有一道沟,可能是难以飞渡的深沟天堑,也可能是一步迈过的小渎阴沟,总之是其间有个界限。沟这边的人看沟那边的人不顺眼,沟那边的人看沟这边的人不像话,也许吹胡子瞪眼,也许拍桌子卷袖子,也许口出恶声,也许真个地闹出命案,看双方的气质和修养而定。

尚书·无逸》:“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这几句话很生动,大概是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的一个例证。大意是说:请看一般小民,做父母的辛苦耕稼,年轻一代不知生活艰难,只知享受放荡,再不就是张口顶撞父母说:“你们这些落伍的人,根本不懂事!”活画出一条沟的两边的人对峙的心理。小孩子嘛,总是贪玩。好逸恶劳,人之天性。只有饱尝艰苦的人,才知道以无逸为戒。做父母的人当初也是少不更事的孩子,代代相仍,历史重演。一代留下一沟,像树身上的年轮一般。

虽说一代一沟,腌臜的情形难免,然大体上相安无事。这就是因为有所谓传统者,把人的某一些观念胶着在一套固定的范畴里。“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大家都守规矩,尤其是年轻的一代。

“鞋大鞋小,别走了样子!”小的一代自然不免要憋一肚皮委屈,但是,别忙,“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多年的道路走成河”,转眼间黄口小儿变成了鲐背耇老,又轮到自己唉声叹气,抱怨一肚皮不合时宜了。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早起要跟着姊姊哥哥排队到上房给祖父母请安,像早朝一样的肃穆而紧张,在大柜前面两张二人凳上并排坐下,腿短不能触地,往往甩腿,这是犯大忌的,虽然我始终不知是犯了什么忌。祖父母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手指着我们的前后摆动的小腿说:“怎么,一点样子都没有!”吓得我们的小腿立刻停摆,我的母亲觉得很没有面子,回到房里着实地数落了我们一番。祖孙之间隔着两条沟,心理上的隔阂如何得免?当时我心里纳闷,我甩腿,干卿底事。我十岁的时候,进了陶氏学堂,领到一身体操时穿的白帆布制服,有亮晶的铜纽扣,裤边还镶贴两条红带,现在回想起来有点滑稽,好像是卖仁丹游街宣传的乐队,那时却扬扬自得,满心欢喜地回家,没想到赢得的是一头雾水。“好呀!我还没死,就先穿起孝衣来了!”我触了白色的禁忌。出殡的时候,灵前是有两排穿白衣的“孝男儿”,口里模仿号丧的哇哇叫。此后每逢体操课后回家,先在门洞脱衣,换上长褂,卷起裤筒。稍后,我进了清华,看见有人穿白帆布橡皮底的网球鞋,心羡不已,于是也从天津邮购了一双,但是始终没敢穿了回家。只求平安少生事,莫在代沟之内起风波。

大家庭制度下,公婆儿媳之间的代沟是最鲜明也最凄惨的。儿子自外归来,不能一头扎进闺房,那样做不但公婆瞪眼,所有的人都要竖起眉毛。他一定要先到上房请安,说说笑笑好一大阵,然后公婆(多半是婆)开恩发话:“你回屋里歇歇去吧。”儿子奉旨回到阃闱。媳妇不能随后跟进,还要在公婆面前周旋一下,然后公婆再度开恩,“你也去吧”,媳妇才能走,慢慢地走。如果媳妇正在院里浣洗衣服,儿子过去帮一下忙,到后院井里用柳罐汲取一两桶水,送过去备用,结果也会招致一顿长辈的唾骂:“你走开,这不是你做的事。”我记得半个多世纪以前,有一对大家庭中的小夫妻,十分地恩爱,夫暴病死,妻觉得在那样家庭中了无生趣,竟服毒以殉。殡殓后,追悼之日政府颁赠匾额曰“彤管扬芬”,女家致送的白布横批曰“看我门楣”!我们可以听得见代沟的冤魂哭泣,虽然代沟另一边的人还在逞强。

以上说的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代沟中有小风波,但没有大泛滥。张公艺九代同居,靠了一百多个忍字。其实九代之间就有八条沟,沟下有沟,一代历一代,那一百多个忍字还不是一面倒,多半由下面一代承当?古有明训,能忍自安。五四运动实乃一大变局。新一代的人要造反,不再忍了。有人要“整理国故”,管他什么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都要揪出来重新交付审判。礼教被控吃人,孔家店遭受捣毁的威胁,世世代代留下来的沟要彻底翻腾一下,这下子可把旧一代的人吓坏了。有人提倡读经,有人竭力卫道,但是不是远水不救近火,便是只手难挽狂澜。代沟总崩溃,新一代的人如脱缰之马,一直旁出斜逸奔放驰骤到如今。旧一代的人则按照自然法则一批一批地凋谢,填入时代的沟壑。

代沟虽然永久存在,不过其现象可能随时变化。人生的麻烦事,千端万绪,要言之,不外财色两项。关于钱财,年长的一辈多少有一点吝啬的倾向。吝啬并不一定全是缺点。“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谓之啬;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不能分人,又不能自养,谓之爱。”这是《晏子春秋》的说法。所谓爱,就是守财奴。是有人好像是把孔方兄一个个地穿挂在他的肋骨上,取下一个都是血丝糊拉的。英文俚语,勉强拿出一块钱,叫作“咳出一块钱”,大概也是表示钱是深藏于肺腑,需要用力咳才能跳出来。年轻一代看了这种情形,老大的不以为然,心里想:“这真是‘昔之人无闻知’,有钱不用,害得大家受苦,忘记了‘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心里有这样的愤懑蕴积,有时候就要发泄。所以,曾经有一个儿子向父亲要五十元零用,其父靳而不予,由冷言恶语而拖拖拉拉,儿子比较身手矫健,一把揪住父亲的领带,(唉,领带真误事)领带越揪越紧,父亲一口气上不来,一翻白眼,死了。这件案子,按理应剐,基于“心神丧失”的理由,没有剐,在代沟的历史里留下一个悲惨的记录。

人到成年,嘤嘤求偶,这时节不但自己着急,家长更是担心,可是所谓代沟出现了,一方面说这是我的事,你少管,另一方面说传宗接代的大事如何能不过问。一个人究竟是姣好还是寝陋,是端庄还是阴鸷,本来难有定评。“看那样子,长头发、牛仔裤、嬉游浪荡、好吃懒做,大概不是善类。”“爬山、露营、打球、跳舞,都是青年的娱乐,难道要我们天天匀出工夫来晨昏定省,膝下承欢?”南辕北辙,越说越远。其实“养儿防老”“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观念,现代的人大部分早已不再坚持。羽毛既丰,各奔前程,上下两代能保持朋友一般的关系,可疏可密,岁时存问,相待以礼,岂不甚妙?谁也无须剑拔弩张,放任自己,而诿过于代沟。沟是死的,人是活的!代沟需要沟通,不能像希腊神话中的亚历山大以利剑砍难解之绳结那样容易的一刀两断,因为人终归是人。

35 洋罪

如果生吞活剥地把外国的风俗习惯移植到我们的社会里来,则必窒碍难行,其故在不服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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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大概是觉得生活还不够丰富,于顽固的礼教、愚昧陋俗、野蛮的禁忌之外,还介绍许多外国的风俗习惯,心甘情愿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会之类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数,原是稀松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态扩大,认为情形严重,好像人数一到十三,其中必将有谁虽欲“寿终正寝”而不可得的样子。在这种场合,必定有先知觉者托故逃席,或临时加添一位,打破这个凶数,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寿终正寝”的样子。对于十三的恐怖,在某种人中间近已颇为流行。据说,它的来源是外国的。耶稣基督被他的使徒犹大所卖,最后晚餐时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数字。在国外,听说不但宴集之类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馆的号数也常以12A来代替十三。这种近于迷信而且无聊的风俗,移到中国来,则于迷信与无聊之外,还应该加上一个可嗤。

再例如,划火柴给人点支烟,点到第三人的纸烟时,则必有热心者迫不及待地从旁嘘一口大气,把你的火柴熄灭。一根火柴不能点三支烟。据博闻者说,这风俗也是外国的。好像这风俗还不怎样古,就像上次大战的时候,夜晚战壕里的士兵抽烟,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续到能点燃第三支纸烟那么久,则敌人的枪弹炮弹必定一齐飞来。这风俗虽与抗战有关,但在敌人枪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释则仍容易被人目为近于庸人自扰。

又例如,朋辈自饮,常见有碰杯之举,把酒杯碰得咣一声响,然后同时仰着脖子往下灌,咕噜咕噜地灌下去,点头咂嘴,踌躇满志。为何要碰那一下呢?这又是国外的规矩。据说相当古的时候,而人心已不古,于揖让酬应之间,就许在酒杯里下毒药,所以主人为表明心迹起见,不得不和客人喝个交杯酒,交杯之际,咣的一声是难免的。到后来,去古日远,而人心反倒古起来,酒杯里下毒的事渐不多见,主客对饮只须做交杯状,听那咣当一响,便可以大胆放心地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喝交杯酒也是无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们警惕戒惧,不致忘记了以酒肉相饷的人同时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时酒杯质料相当坚牢不致磕裂碰碎,那么,碰杯的风俗也不能说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风俗习惯,总是慢慢养成,所以能在社会通行。如果生吞活剥地把外国的风俗习惯移植到我们的社会里来,则必窒碍难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讲到这里我也有一个具体而且极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打开报纸一看,皇皇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与某某某今得某某某与某某某先生之介绍及双方家长之同意,定于四月一日在某某处行结婚礼,国难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亲友。”结婚只是两男女之间的事,对别人无关,而别人偏偏最感兴趣。启示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议论纷纷,尤好事者拍电致贺。

四月二日报纸上有更皇皇的启事如下:“某某某启事,昨日为西俗愚人节,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借名义,代登结婚启事一则以资戏弄,此事概属乌有,诚恐淆乱听闻,特此郑重声明。”好事者嗒然若丧,更好事者引为谈助,尤好事者则去翻查百科全书,寻找愚人节之起源。

四月一日为愚人节,西人相绐以为乐。其是否为陋俗,我们管不着,其是否把终身大事也划在相绐的范围之内,我们亦不得知。我只觉得这种风俗习惯,在我们这个国度里,似嫌不合国情。我觉得我们几乎天天在过愚人节。舞文弄墨之辈,专作欺人之谈,且按下不表,单说市井习见之事,即可见我们平日颇不缺乏相绐之乐。有些店铺高高悬起“言无二价”“童叟无欺”的招牌,这就是反映着一般的诳价欺骗的现象。凡是约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相馆之类的,因爽约而使我们徒劳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对外国人则不然,与外国人约甚少爽约之事。我想这原因大概就是外国人只有在四月一号那天才肯以相绐为乐,而在我们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随便哪一天都无妨定为愚人节。

愚人节的风俗,在我个人,并不觉得生疏,我不幸从小就进洋习甚深的学校,到四月一日总有人伪造文书诈欺取乐,而受愚者亦不以为忤。现在年事稍长,看破骗局甚多,更觉谑浪取笑无伤大雅。不过一定要仿西人所为,在四月一号这一天把说谎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时在其余的三百六十多天又并不仿西人所为,仍然随时随地地言而无信互相欺诈,我终觉得大可不必。

外国的风俗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地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基于这种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并不加白糖与牛奶。

36 包装

有一位青年才俊海外归来讲学,我问他专攻的是哪一门学问,他说他专门研究的是香蕉的包装—— 如何使香蕉在运输中不至于腐烂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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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货要包装。

我们的国货,在包装方面,常常走极端:不是非常的考究精美,便是非常的简陋粗糙。

以文具来说,从前文人日常使用的墨,包装常很出色。除了论斤发售的普通墨之外,稍微好一点的墨或用漆盒,上题金字,或用锦匣,内有层层夹盖,下有铺棉绫垫,真像是“革匮十重,缇巾十袭”的样子,其中固然有些是贡品,但有些也只属于平民馈赠的性质。

至于名人字画之类,更是黄绢密裹,置于楠檀的匣柜之中,望之俨然。上选的印泥,所谓十珍印色,也无不有个小小的蓝花白瓷盒,往往再加上一个书函形的小锦盒,十分的乖巧。这些属于文人雅士,难怪包装也自脱俗。从前日常生活所需的货品,不足以语此。

从前包花生米,照例是用报纸;买油条,也照例是用一块纸一裹;甚至买块豆腐,湿漉漉软趴趴的,也是用块报纸一托。废报纸的用处实在太广。记得在北平户部街月盛斋,我看见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进去买酱羊肉一大方,新出锅的,滴沥搭拉的,伙计用报纸一包了事,顾客请他多用两张报纸包裹,伙计怫然不悦。顾客说愿付钱买他两张报纸,伙计说:“我们不卖报纸。”结果不欢而散。酱羊肉就是再好,在包装方面这样的不负责,恐怕也要令人裹足不前了。有一种红豆纸,也许比报纸略胜一筹,虽然是暗暗的血红色,摸上去疙瘩噜苏的。这种红豆纸,包盒子菜,卷作圆锥形,也包炸三角肉火烧。再就是草纸,名副其实的草纸,因为有时候上面还沾着好几朵蒲公英的花絮。这种草纸用处可大了,炒栗子、白糖、杂拌儿、鸡鸭蛋,凡是干果子铺杂货店发售的东西,什九都是用草纸包裹。包东西的草纸,用过之后还有用,比厕筹好得多。除了草纸以外,菜叶子也派用场。刚出笼的包子,现宰的猪牛肉,都是用叶子或是什么芋头叶之类的东西包裹。菱角鸡头米什么的当然用荷叶了。

满汉细点,若是买上三五斤的大八件小八件之类送人,他们会给你装一个小木匣,薄木片勉强合缝,上面有个抽拉而不顺溜的盖子,涂上一层红颜色,但是遮不住没有刨光的木头碴,那样子颇像“狗碰头”似的一具薄棺,状既不雅,捧起来又沉甸甸。可是少买一点,打一个蒲包,情形就不同了。蒲包实在很巧妙,朴素但是不俗,早已被淘汰,可是我还很怀念它。蒲是一种水草。《诗经》“其蔌维何?维笋及蒲”,蒲叶用途多端,如蒲衣、蒲轮、蒲团、蒲鞭。蒲包,则是以蒲叶编织成疏疏的圆形网状,晒干压平待用。用时,在蒲网上铺一大张草纸,再敷一长绵纸,把点心摆在上面,然后像信封似的把蒲网连同草纸四角折起,用麻茎一捆,上面盖上一张红门票,既不压分量,样子也好看,连打糖锣儿的小儿玩物里,都有装小炸食的迷你蒲包儿。不知道现在大家为什么不再用蒲包了。

茶叶是我们内销外销的大宗货,可是包裹实在太差劲了。首先,内销的货不需要写上外国文字,外销的货不可以随便乱写洋泾浜的英文。早先的茶叶罐大部分使用的铅铁筒,并不严丝合缝;有时候又过于严丝合缝,若不是“两膀我有千钧力”还很不容易扭旋开。罐上通常印上一段广告,最后一句照例是“请尝试之方知余言不谬也”。一般而论,如今的茶叶罐的外表比从前好,但亦好不了多少,不论内销外销几乎一律加上英文字样,而且那英文不时地令人啼笑皆非。有人干脆大书Best Tea二字,在品尝之后只能说他是大言不惭。至于色彩,则我们最擅长的大红大绿五颜六色一齐堆了上去,管他调和不调和,刺不刺目,先来个热闹再说。有时候无端地画上一个额大如斗的南极老人,再不就是福禄寿三仙、刘海撒金钱。如果肯画上什么花开富贵、三阳开泰,那就算是近于艺术了。

日本人很善于包装,无论食品、用品在包装方面常能给人以清新之感,色彩图案往往是极为淡雅。虽然他们的军人穷凶极恶,兽性十足;虽然他们的文官篡改史实,恬不知耻,他们在日常生活用品上所投下的艺术趣味之令人赞赏是无可争辩的。日本并不以产茶闻名,但是他们的茶叶包装精巧美观。他们做的点心饼干之类并不味美,但是包装考究。他们一切物品的包装纸,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该诅咒的我们诅咒,该赞赏的我们不能不赞赏。

有一位青年才俊海外归来讲学,我问他专攻的是哪一门学问,他说他专门研究的是香蕉的包装——如何使香蕉在运输中不至于腐烂得太快。我问他有何妙法,他说放弃传统的竹篓,改用特制的纸箱。他说得有理,确是一大改进,高明高明。

37 吃相

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慢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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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连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连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噼啪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喱鸡饭一类黏糊糊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楯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敧”。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拣瘦地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地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势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慢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38 幸灾乐祸

灾难如果发生在我们的敌人头上,我们很难不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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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幸灾乐祸”一语,如何英译。英语中好像没有现成的字词可用,只好累赘一些译其大意。德文里有一个字,schaden freud,似尚妥切。schaden,是灾祸,freud是乐,看到别人的灾祸而引以为乐。

“幸灾乐祸”一语出自《左传·僖公十四年》“背施无亲,幸灾不仁”及《庄公二十年》“歌舞不倦,乐祸也”。原说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现在人与人之间也常使用这个成语,表示同情心之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态度。

其实,幸灾乐祸不一定是某个人品行上的缺点,实在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之一。人在内心上很少不幸灾乐祸的。有人明白地表示了出来,有人把它藏在心里,秘而不宣,有人很快地消除这种心理,进而表示出悲天悯人慷慨大方的态度。

最近报上有这样一段新闻:

……违建户大火,烈焰映红了半边天,也映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

在火场邻近的屋顶上,挤满了人。左边的消防人员手拿送水带,卖力地想要将火尽速扑灭。一名队员还从屋顶上摔下来,幸而只受轻伤。

右边的一群人却“隔岸观火”,有几个还悠闲地蹲坐下来。别人的灾难竟被他们当成热闹好戏。

旁边附刊了照片,可惜模糊了一点,没有显示出那几位“悠闲地蹲坐下来”的先生们的面目。祝融为虐,照例有人看热闹,除非那一火起自或烧到你自己的家宅,那时候那一场热闹就只好留给别人看。不过我有一点疑问:假使离府上相当远的地方发生火警,不论是违章建筑还是高楼大厦,浓烟直冒,火舌四伸,消防队的救火车纷纷到来施救,居民忙着抢搬家私,现场一片混乱,这时节,你怎么办?当然你不会去趁火打劫,你也不会若无其事地闭门家中坐。你是否要提着一铅铁桶水前去帮着施救呢?你不会这样做,人家也不准你这样做,这样做只有越帮越忙,而且无济于事。遇到此等事,只好交给消防队去处理,闲杂人等请站开。站开了看是可以,爬到屋顶上看也可以,如果你不怕摔下来。千万不可站累了蹲下来坐着看,因为蹲坐表示“悠闲”,人家有灾难,你怎么可以悠闲看热闹?悠闲地看热闹便至少有隔岸观火之嫌。如果你心里想“这火势怎么这样小”,或“这场火怎么这样就扑灭了”,那你就是十足的幸灾乐祸了。

我看过几场大火。第一次是在民元,北京兵变火烧东安市场。市场离我家不远,隔一条大街,火势映红了半边天,那时候我还小,童子何知,躬逢巨劫。我当时只觉得恐怖,只觉得那么多好吃好玩的物资付之一炬,太可惜了。第二次看到大火是在重庆遭遇五四大轰炸,我逃难到海棠溪沙洲上,坐卧在沙滩上仰观重庆闹区火光冲天,还听得一阵阵爆竹响(因为房屋多为竹制),真个地是隔岸观火,心里充满了悲愤。又一次观火是在北碚的一个夏天,晚饭后照例搬出两张沙发放在门前平台上,啜茗乘凉。忽然看见对面半山腰上有房屋起火,先是一缕炊烟似的慢慢升起,俄而变成黑黑的一股烽燧狼烟,终乃演成焰焰大火。我坐下来,一面品茗,一面隔着一个山谷观火。非观不可,难道闭起眼睛非礼勿视?而且非悠闲不可,难道要顿足太息,或是双手合十,口呼:“善哉!善哉!”

有时候听说舟车飞机发生意外,多人殉亡,而自己阴差阳错偏偏临时因故改变行程,没有参加那一班要命的行旅,不免私下庆幸。这不是幸灾乐祸,对于那些在劫难逃的人,纵不恫伤,至少总有一些同情。对于自己的侥幸,当然大为高兴,但是这一团高兴并非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法国十七世纪的作家拉罗什富科的《箴言集》里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至交的灾难中,我们会发现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这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就是我们才说到的那种侥幸心理吧?

灾难如果发生在我们的敌人头上,我们很难不幸灾乐祸。一九四五年两颗原子弹投落在广岛、长崎,造成很大的伤害,当时饱尝日寇荼毒的我国民众几乎没有不欢欣鼓舞的,认为那是天公地道的膺惩。想想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在珍珠港的偷袭,他们不该付出一点代价吗?此之谓自作孽,不可活。也许有人以为我们应该如曾子所说的“哀矜而勿喜”,可是那种修养是很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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