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虫、鱼)

  人乳汁:味甘、平、无毒。补五脏,令人肥白悦泽。

  马乳汁:味辛、温、无毒。止渴。

  牛乳汁:味甘、微寒、无毒。补虚羸、止渴。入生姜、葱白,止小儿吐乳。补劳。

  羊乳汁:味甘、微温、无毒。补寒冷,虚乏,少血色。令人热中。

  驴乳:味酸、寒。一云大寒,无毒。主大热,黄胆,止渴。

  母猪乳:平、无毒。主小儿惊痫,以饮之神妙。

  马、牛、羊酪:味甘、酸、微寒、无毒。补肺脏,利大肠。黄帝云:“食甜酪竟,即食大酢者,变作血瘕及尿血。”华佗云:“马、牛、羊、酪,蚰蜒入耳者,灌之即出。”沙牛及白羊酥:味甘、微寒、无毒。除胸中客气,利大、小肠,治口疮。

  牛酥:味甘、平、无毒。去诸风湿痹,除热,利大便,去宿食。

  醍醐:味甘、平、无毒。补虚,去诸风痹,百练乃佳。

  甚去月蚀疮。添髓补中填骨,久服增年。

  熊肉:味甘、微寒、微温、无毒。主风痹不仁,筋急五缓。若腹中有积聚,寒热羸瘦者,食熊肉病永不除。其脂:味甘、微寒。治法与肉同。又去头疡白秃,面 ,食饮呕吐。久服强志不饥,轻身长年。黄帝云:“一切诸肉煮不熟,生不敛者,食之成瘕。熊及猪二种脂,不可作灯,其烟气入人目失明,不能远视。”羊角:味酸、苦、温、微寒、无毒。主青盲,明目;杀疥虫;止寒泄;心畏惊悸。除百节中结气,及风伤蛊毒;吐血;妇人产后余痛;烧之,杀鬼魅,辟虎野狼。久服安心、益气、轻身;勿令中湿有毒。髓:味甘、温,无毒。主男子女人伤中,阴阳气不足,却风热,止毒,利血脉,益经气。以酒和服之亦可,久服不损人。

  青羊胆汁:冷、无毒。主诸疮,能生人身脉;治青盲、明目。肺,平。补肺、治嗽;止渴;多小便;伤中,止虚补不足;去风邪。肝:补肝、明目。心:主忧恚,膈中逆气。肾:补肾气虚弱,益精髓。头骨:主小儿惊痫,煮以浴之,蹄肉:平,主丈夫五劳七伤。肉:味苦、甘,大热、无毒。主暖中止痛,字乳余疾,及头脑中大风汗自出,虚劳寒冷,能补中益气力,安心止惊;利产妇,不利时患人。头肉:平。主风眩瘦疾:小儿惊痫;丈夫五劳七伤,其骨:热、主虚劳寒中羸瘦,其宿有热者,不可食。

  生脂:止下痢脱肛,去风毒;妇人产后腹中绞痛。肚:主胃反;治虚羸;小便数;止虚汗。黄帝云:“羊肉共酢食之伤人心,亦不可共生鱼、酪和食之,害人。凡一切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羊肚共饭饮常食,久久成反胃,作噎病。

  甜粥共肚食之,令人多唾,喜吐清水。羊脑、猪脑、男子食之损精气少子,若欲食者研之如粉,和醋食之,初不如不食佳。青羊肝和小豆食之,令人目少明。一切羊肝生共椒食之,破人五脏,伤心,最损小儿。弥忌水中柳木及白杨木,不得铜器中煮 羊肉,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

  暴下后不可食羊肉髓及骨汁,成烦热难解还动利。凡六畜五脏着草自动摇,及得咸酢不变色,又堕地不汗,又与犬,犬不食者,皆有毒,杀人。六月勿食羊肉,伤人神气。

  沙牛髓:味甘、温、无毒。安五脏、平胃气,通十二经脉,理三焦,约温骨髓,补中,续绝伤,益气力;止泄利,去消渴,皆以清酒和暖服之。肝:明目。胆:可丸百药,味苦、大寒、无毒。

  除心腹热渴,止下利,去口焦燥,益目精。心:主虚忘。肾:去湿痹,补肾气,益精。齿:主小儿牛痫。肉:味甘、平、无毒。主消渴,止唾涎出,安中益气力,养脾胃气,不可常食,发宿病。自死者不任食。喉咙:主小儿啤。

  黄犍、沙牛、黑牯牛尿:味苦、辛、微温、平、无毒。主水肿腹脚俱满者,利小便。黄帝云:“乌牛自死北首者,食其肉害人。一切牛盛热时卒死者,总不堪食,食之作肠痈患”。甲蹄牛:食其蹄中拒筋,令人作肉刺。独肝牛肉:食之杀人。牛食蛇者独肝,患疥。牛、马肉食,令人身体痒。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直尔黍米、白酒、生牛肉共食,亦作寸白,大忌。人下利者食自死牛肉必剧。一切牛、马乳汁及酪,共生鱼食之,成鱼瘕。六畜脾,人一生莫食。十二月勿食牛肉,伤人神气。

  马心:主喜忘。肺:主寒热,茎痿。肉:味辛、苦、平、冷、无毒。主伤中;除热;下气、长筋、强腰脊、壮健、强志、利意,轻身不饥。黄帝云:“白马自死,食其肉害人。白马玄头,食其脑令人癫。白马鞍下乌色彻肉里者,食之伤人五脏。下利者,食马肉必加剧。白马青蹄,肉不可食。一切马汗气及毛不可入食中,害人。诸食马肉心烦闷者,饮以美酒则解,白酒则剧。五月勿食马肉,伤人神气。”野马阴jing:味酸、咸、温、无毒。主男子阴痿缩,少精。肉:辛、平、无毒。主人马痫,筋脉不能自收,周痹,肌不仁。病死者不任用。

  驴肉:味酸、平、无毒。主风狂,愁忧不乐,能安心气。病死者不任用。其头烧却毛,煮取汁,以浸曲酿酒,甚治大风动摇不休者。皮胶亦治大风。

  狗阴jing:味酸、平、无毒。主伤中,丈夫阴痿不起。

  狗脑:主头风痹,下部 疮,鼻中 肉。肉:味酸、咸、温、无毒。宜肾、安五脏,补绝伤劳损,久病大虚者,服之轻身,益气力。黄帝云:“白犬合海 食之,必得恶病。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犬、春月多狂,若鼻赤起而燥者,此欲狂,其肉不任食。九月勿食犬肉,伤人神气。”卵:味甘、温、无毒。除阴jing中痛,惊痫,鬼气,蛊毒、除寒热,贲豚、五癃、邪气挛缩。一名: 颠。阴干,勿令败。 肉:味辛、平、有小毒。不可久食,令人遍体筋肉碎痛,乏气。大猪后脚悬蹄甲:无毒。主五痔,伏热在腹中,肠痈内蚀。取酒浸半日,灸焦用之。大猪四蹄:小寒、无毒。主伤挞诸败疮。母猪蹄:寒、无毒。煮汁服之,下乳汁,甚解石药毒。大猪头肉:平、无毒。补虚乏气力,去惊痫鬼毒,寒热、五癃。脑:主风眩。心:平、无毒。主惊邪、忧恚,虚悸、气逆;妇人产后中风,聚血气惊恐。

  肾:平、无毒。除冷利,理肾气,通膀胱。肝:味苦、平、无毒。主明目。猪喙微寒、无毒。主冻疮痛痒。肚:微寒,无毒。补中益气,止渴,断暴利虚弱。肠:微寒、无毒。主消渴,小便数,补下焦虚竭。其肉间脂肪:平、无毒。主煎诸膏药,破冷结,散宿血,解斑蝥、元青毒。猪洞肠:平、无毒。主洞肠挺出血多者。 猪肉:味苦、酸、冷、无毒。主狂病多日不愈。凡猪肉:味苦、微寒,宜肾,有小毒,补肾气虚竭,不可久食,令人少子精,发宿病,弱筋骨,闭血脉,虚人。肌有金疮者,食之,疮尤甚。猪血:平、涩、无毒。主卒下血不止,美清酒和炒服之。又主中风绝伤,头中风眩及诸淋露,贲肫暴气。黄帝云:“凡猪肝、肺,共鱼 食之,作痈疽。猪肝共鲤鱼肠,鱼子食之,伤人神。”脑:损男子阳道,临房不能行事。八月勿食猪肺及 ,和食之,至冬发疽。十月勿食猪肉,损人神气。

  鹿头肉:平。主消渴,多梦妄见者。生血:治痈肿。茎筋:主劳损。蹄肉:平。主脚膝骨中疼痛,不能践地。骨:主内虚,续绝伤,补骨,可作酒。髓:味甘、温。主丈夫妇人伤中,脉绝,筋急痛,咳逆,以酒和服。肾:平。主补肾气。肉:味苦、温、无毒。补中,强五脏,益气力。肉生者:主中风口僻不正,细细锉之,以薄僻上。华佗云:“和生椒捣薄之,使人专看之正,则急去之,不尔复牵向不僻处”。角:错取屑一升,白蜜五升,溲之,微火熬,令小变色,暴干,更捣筛,服方寸匕,日三,令人轻身,益气力,强骨髓,补绝伤。黄帝云:“鹿胆白者食其肉害人。白鹿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发恶疮。五月勿食鹿肉,伤人神气。”胡居士云:“鹿性惊烈,多别良草。怕食九物,余者不尝。群处必根据山岗,产归下泽。飨神用其肉者,以其性烈清净故也。”凡饵药之人,不可食鹿肉,服药必不得力,所以然者,以鹿常食解毒之草,是故能制毒,散诸药故也。九草者:葛叶花、鹿葱、鹿药、白蒿、水芹、甘草、齐头蒿、山疮耳、荠 。

  獐骨:微温、无毒。主虚损、泄精。肉:味甘、温、无毒。补益五脏。髓:益气力,悦泽人面。獐无胆,所以怯弱多惊恐。黄帝云:“五月勿食獐肉,伤人神气。”麋脂:味辛、温、无毒。主痈肿、恶疮、死肌、寒热、风寒湿痹,四肢拘缓不收,风头肿气,通腠理,柔皮肤,不可近男子阴,令痿。一名宫脂。十月取。黄帝云:“生 肉共虾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 肉共雉肉食之,作固疾。”虎肉:味酸。无毒。主恶心欲呕,益气力,止多唾,不可热食,坏人齿。虎头骨:治风邪。

  虎眼睛:主惊痫。

  豹肉:味酸、温、无毒。宜肾,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久食利人。

  狸肉:温、无毒。补中,轻身益气,亦治诸注。黄帝云:“正月勿食虎、豹、狸肉,伤人神,损寿”。

  兔肝:主目喑。肉:味辛、平、涩、无毒。补中益气,止渴。兔无脾,所以能走,盖以属二月建卯木位也,木克土,故无脾焉。马无脾,亦能走也。黄帝云:“兔肉和獭肝食之三日必成遁尸;共白鸡肝、心食之,令人面失色。一年成瘅黄;共姜食,变成霍乱;共白鸡肉食之,令人血气不行。二月勿食兔肉,伤人神气。”生鼠:微温、无毒。主 折,续筋补骨。捣薄之,三日一易。

  獭肝:味甘、有小毒。主鬼疰、蛊毒;却鱼鲠;止久嗽,皆烧作灰,酒和服之。獭肉:味甘、温、无毒。主时病疫气,牛马时行病,皆煮取汁,停冷服之,六畜灌之。

  狐阴jing:味甘、平、有小毒。主女子绝产,阴中痒,小儿阴 ,卵肿。肉并五脏及肠肚:味苦、微寒、有毒。主蛊毒寒热、五脏固冷;小儿惊痫;大人狂病见鬼。黄帝云:“麝肉共鹄肉食之,作 瘕”。

  野猪青蹄不可食;及兽赤足者不可食;野兽自死北首伏地不可食;兽有歧尾不可食。家兽自死,共汁食之,作疽疮。十一月勿食经夏臭脯,成水病,作头眩,丈夫阴痿。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大吉。鸟飞投人不肯去者,口中必有物,开看无者,拔一毛放之,大吉。一切禽兽自死无伤处不可食。

  三月三日勿食鸟兽五脏及一切果菜五辛等物,大吉。

  丹雄鸡肉:味甘、微温、无毒。主女人崩中漏下,赤白沃;补虚,温中;能愈久伤、乏疮不肯瘥者,通神,杀恶毒。

  黄雌鸡肉:味酸、咸、平、无毒。主伤中,消渴;小便数而不禁,肠 泄利;补益五脏,绝伤五劳,益气力。

  鸡子黄:微寒。主除热、火灼、烂疮、 。可作琥魄神物。

  卵白汁:微寒。主目热赤痛;除心下伏热,止烦满;咳逆;小儿泄利;妇人产难,胞衣不出,生吞之。

  白雄鸡肉:味酸、微温、无毒。下气,去狂邪,安五脏,伤中,消渴。

  乌雄鸡肉:味甘、温、无毒。补中,止心痛。

  黑雌鸡肉:味甘、平、无毒。除风寒湿痹、五缓六急,安胎。

  黄帝云:“一切鸡肉和鱼肉汁食之,成心瘕。鸡具五色者,食其肉必狂。若有六指四距,玄鸡白头,家鸡及野鸡鸟生子有文,八字鸡及野鸟死不伸足爪,此种食之害人。鸡子白共蒜食之,令人短气。

  鸡子共鳖肉蒸,食之害人。鸡肉、獭肉共食作遁尸,注药所不能治。食鸡子啖生葱,变成短气。鸡肉、犬肝、肾共食害人。生葱共鸡、犬肉食,令人谷道终身流血。乌鸡肉合鲤鱼肉食,生痈疽。鸡、兔、犬肉和食必泄利。野鸡肉共家鸡子食之,成遁尸,尸鬼缠身,四肢百节疼痛。小儿五岁已下饮乳未断者,勿食鸡肉。二月勿食鸡子,令人常恶心。丙午日食鸡、雉肉,丈夫烧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见。四月勿食暴鸡肉,作内疽在胸腋下出漏孔,丈夫少阳,女人绝孕,虚劳乏气。八月勿食鸡肉,伤人神气。”雉肉:酸、微寒、无毒。补中益气,止泄利。久食之令人瘦觜,主蚁 。黄帝云:“八月建酉日食雉肉,令人短气。八月勿食雉肉,损人神气。”白鹅脂:主耳卒聋,消以灌耳。毛:主射工水毒。肉:味辛、平、利五脏。

  肪:味甘、平、无毒。主风虚寒热。肉:补虚乏,除客热,利脏腑,利水道。黄帝云:“六月勿食 肉,伤人神气。”鸳鸯肉:味苦、微温、无毒。主 疮,清酒浸之,炙令热,以薄之,亦炙服之。又治梦思慕者。

  雁肪味甘、平、无毒。主风挛拘急,偏枯,血气不通利。肉:味甘、平、无毒。久服长发、鬓、须、眉,益气不饥,轻身耐暑。黄帝云:“六月勿食雁肉,伤人神气。”越燕屎:味辛、平、有毒。主杀蛊毒,鬼注,逐不祥邪气;破五癃,利小便。熬香用之,治口疮。肉不可食之,入水为蛟龙所杀。黄帝云:“十一月勿食鼠肉,燕肉,损人神气。”石蜜:味甘、平、微寒,无毒。主心腹邪气,惊痫痉,安五脏,治诸不足,益气补中;止腹痛;解诸药毒;除众病,和百药;养脾气;消心烦,食饮不下;止肠 ;去肌中疼痛;治口疮;明耳目。久服强志、轻身、不饥、耐老、延年、神仙。一名石饴,白如膏者良,是今诸山崖处蜜也。青赤蜜:味酸, 食之令人心烦。其蜂黑色,似虻。黄帝云:“七月勿食生蜜,令人暴下,发霍乱。”蜜蜡:味甘、微温、无毒。主下利脓血,补中:续绝伤,除金疮;益气力,不饥、耐老。白蜡:主久泄 瘥后重见血者,补绝伤,利小儿,久服轻身不饥。生于蜜房或木石上。恶芫花、百合。此即今所用蜡也。

  蝮蛇肉:平、有毒。酿酒、去癞疾、诸九 、心腹痛,下结气,除蛊痛。其腹中吞鼠:平、有小毒,主鼠 。

  原蚕雄蛾:味咸、温、有小毒。主益精气,强男子阳道,交接不倦,甚治泄精。不用相连者。

  鱼:味甘、无毒。主百病。

  鳗鲡鱼:味甘、大温、有毒。主五痔 ,杀诸虫。

  鱼肉:味甘、大温。黑者无毒。主补中养血,治沈唇。五月五日取。头骨:平,无毒。烧服,止久利。

  鱼:平、无毒。主少气吸吸,足不能立地。黄帝云:“四月勿食蛇肉、 肉,损神害气。”乌贼鱼骨:味咸、微温、无毒。主女子漏下赤白经汁,血闭,阴蚀肿痛,寒热 瘕,无子;惊气入腹,腹痛环脐,丈夫阴中痛而肿,令人有子。肉:味酸、平、无毒。益气强志。

  鲤鱼肉:味甘、平、无毒。主咳逆上气;瘅黄;止渴。黄帝云:“食桂竟,食鲤鱼肉害人;腹中宿症病者,食鲤鱼肉害人”。

  鲫鱼:味甘、平、无毒。主一切疮,烧作灰,和酱汁傅之,日二;又去肠痈。

  黄帝云:“鱼白目不可食之;鱼有角,食之发心惊害人:鱼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痿不起,妇人绝孕;鱼身有黑点不可食;鱼目赤,作 食,成瘕病,作 食之害人。一切鱼共菜食之作蛔虫、蛲虫;一切鱼尾,食之不益人,多有勾骨,着人咽害人;鱼有角,白背,不可食。凡鱼赤鳞不可食;鱼无腮不可食;鱼无全腮,食之发痈疽; 鱼不益人,其尾有毒,治齿痛。 鱼有毒,不可食之。二月庚寅日勿食鱼,大恶;五月五日勿以鲤鱼子共猪肝食,必不消化,成恶病;下利者食一切鱼,必加剧致困难治;秽饭、 肉、臭鱼不可合食之害人。三月勿食鲛龙肉及一切鱼肉,令人饮食不化,发宿病,伤人神气,失气,恍惚。”鳖肉:味甘、平、无毒。主伤中益气,补不足,疗脚气。黄帝云:“五月五日以鳖子共鲍鱼子食之,作瘅黄;鳖腹下成五字,不可食;鳖肉、兔肉和芥子酱食之损人;鳖三足,食之害人;鳖肉共苋、蕨菜食之,作鳖瘕害人。”蟹壳:味酸、寒、有毒。主胸中邪热,宿结痛, 僻,面肿,散漆,烧之致鼠。其黄:解结散血、愈漆疮,养筋益气。黄帝云:“蟹目相向足斑者,食之害人。十二月勿食蟹、鳖,损人神气”。

  又云:“黾、鳖肉共猪肉食之害人。秋果菜共黾肉食之,令人短气;饮酒食黾肉,并菰白菜,令人生寒热。六甲日勿食龟、鳖之肉,害人心神。螺、蚌共菜食之,令人心痛,三日一发。虾 共猪肉食之,令人常恶心多唾,损精色。虾无须,腹下通乌色者食之害人,大忌!勿轻!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虾、蚌着甲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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