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者,晦迹韬光,不自炫耀之谓也。同尘者,俯同尘俗,与众同行、同事,不自立异之谓也。老子曰:“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玄同之德,柱下所尚,亦老氏之家法也。故紫阳《悟真篇》,祖其意而作七绝云:“修行混俗且和光,圆即圆兮方即方,显晦逆从人莫测,教人争得见行藏。”潜虚翁《悟真小序》云:“大修行人,和光同尘,韬锋挫锐,远害全身,大隐市廛,被褐怀玉,即方即圆,行藏罔测。”永明禅师曰:“匿迹韬光,潜行密用。”《中庸》曰:“君子和而不流。”又曰:“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易》曰:“嘉遁,贞吉。”三教圣贤,皆重密行,戒炫耀,不惟明哲保身,亦方便度生之妙用也。

列子·天瑞篇》曰:“子列子居郑圃,四十年人无识者。国君卿大夫视之,犹众庶也。”岂非和光同尘之模范耶?昔老祖为周柱下史,关尹子为函关令,葛洪为勾漏令,旌阳为旌阳令,是真仙之和光于仕途者也。君平卖卜,祁年牧羊,壶公卖药,翠虚箍桶,思邈行医,是真仙之和光于工艺者也。昔我天秩师翁,往来汉皋,遇李祖涵虚于西安东岳庙也。时李祖方隐于卜筮,杂在测字队中,为人决休咎。天秩师翁,往来汉皋,住柯师伯店内,经年余,不露圭角,众以为普通纸贩商人而已。凡此皆是玄同之表率,壶子“杜德机”之妙用,足资后昆模范者也。古德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魔难之来,大半由于自炫招祸。是故晦迹韬光,潜修密用,乃得丹后必要之行径也。

和光同尘之妙,端在迹同而用异,故云“和而不流”。不流者,不被一切境界所转也。处乎异类,而不与异类同化;处乎声色,而不被声色染污;处乎尊贵,而不以尊贵自矜。虽入一切法,而于一切法不受,谓之迹同而用异。《洞宗宝镜三昧》云:“银碗盛雪,明月藏鹭,类之弗齐,混则知处。”曹山寂禅师立三种堕,所云“类堕”与“随堕”,正和光同尘之渊微,但非透向上一关者,未易造此境界耳。

附录   汪师遗训

再按,学者自结丹之后,即是“人得一以灵”,具有一得永得根基。不幸遭劫,其灵自有主宰,空气不能侵散,可再投胎夺舍,以竟全功。惟学者当工夫愈进,处世愈宜谨慎,所谓“道高尺,魔即高丈”。金丹之道,最招物所忌,古人“三遭天谴”之言,实因自炫招祸,非真天谴。如他日工夫到还童之后,所有世事人情,相继结束,退处安闲之境。如遇尘嚣,即以做痴聋应之,以为最妙之法。丹书所谓“混俗和光,方圆应世”也。此节实关重要,届时务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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