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清刘振清汇梓、李元春评阅。刘振清,字金亭,陕西朝邑县人。李元春,号时斋,陕西朝邑县人,嘉庆举人拣选知县,又改大理寺评事。后因母老,回陕西书院,教人以身心性命之学。本书原为刘振清汇梓,李元春重加辑录、审订,并在书眉上时加评语,其子维翰、来南分别予以校录和参订。作者用心可谓良苦,书前序说:“居官之道,言之略尽”。希望各级官吏能仿而行之,使自己成为良吏。全书分三卷,所列条目甚多。卷一主要谈及官吏赴任前后应注意事宜;卷二为理政事宜,其中注重征收钱粮和审断刑狱;卷三辑录清督抚和地方官有裨治理示谕和审案中的判语等。全书有许多眉批,可谓画龙点睛。例如,卷一首条《初选京邸勿收家人衙役》,眉批说:“今作官每患家人太多,且多有上人荐托者。如使人已足,或知其不可用,皆当善辞。须知凡荐托者亦多系其人自求,荐托者亦碍于情面耳。如己亦碍于情面,兼畏势力,将来受害不少矣。”这样的话,书中随处可见。但实际上,各级官吏听之者甚少。清代官吏的腐败,不是一二个人或一二本书即能解决的。有 《青照堂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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