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李塨(1657—1733)撰。李塨字恕谷、刚主,直隶蠡县(今属河北)人。李塨曾向毛奇龄学习五音七声十二律以器色相配之说。作有《宫调图》、《七调全图》、《十二律旋相为宫隔八相生合图》、《五音七声十二律器色七字为七调还相为宫隔八相生全图》、《六律正五音图》,且每图都有说明。其说主于四、上、尺、工、六五个字,除一领调字。余字自领调一声依次升高,又自领调一声依次降低。该书虽对黄钟之宫之所以为律之根本无所发明,但尚可作为一家之说。是书本为李氏所编,因为他师承于毛奇龄,毛奇龄又手定此稿,所以后人将该书编入《西河合集》之中,并题毛奇龄之名于书首。是书有《四库全书》本,《西河合集》康熙本、乾隆修补本,《龙威秘书八集》本《丛书集成初编·艺术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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