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生万物,圣人裁之。(1)裁物以制分,便事以立官。(2)君臣、父子、上下、长幼、贵贱、亲疏,皆得其分。曰治爱得分,曰仁施得分,曰义虑得分,曰智动得分,曰适言得分,曰信皆得其分,而后为成人。(3)明王之治民也,事少而功立,(4)身逸而国治,言寡而令行。事少而功多,守要也;身逸而国治,用贤也;言寡而令行,正名也。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尽情,执一以静,令名自正,令事自定,(5)赏罚随名,民莫不敬。周公之治天下也,酒肉不撤于前,钟鼓不解于悬。听乐而国治,劳无事焉;(6)饮酒而贤举,智无事焉;自为而民富,仁无事焉。(7)知此道也(8)者,众贤为役,愚智尽情矣。
校正:
(1)《文选·豪士赋序注》无“地”字,“裁”作“财”,古字通。按《群书治要·六韬》:“太公曰:‘天下有物,圣人裁之。’”《新语·道基篇》云:“《传》曰:‘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管子·心术下》云:“凡物载名而来,圣人因而财之。”《荀子·非十二子篇》云:“一天下,财万物。”杨倞注:“财与裁同。”
(2)见《文选·晋纪总论注》,下有“以固其国”四字,当连。上引《左传》“或多难”句,刻误接此。
(3)“君臣”以下见《长短经·反经篇注》。
(4)下文作“多”。按《贵言篇》、《治天下篇》并作“多”。
(5)《韩非子·扬榷篇》云:“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申子·大体篇》云:“名自正也,事自定也。”
(6)“周公”以下见《书钞》四十九。
(7)《韩诗外传》四:“传曰:‘周平公酒不离于前,钟石不解于悬,而宇内亦治。’”《淮南子·诠言训》云:“周公肴臑不收于前,钟鼓不解于悬,以辅成王,而海内平。”
(8)疑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