铨衡

选缺的次序(订正:即选用官员法度言其诠选如权衡之平均而无所偏颇也)

大选

平常的选缺班次 各官有候选之名目系由吏部将名字记于册籍遇有应得之缺按次序先后选补此为平常选班另外有再得保举起出平常选班之外而另有名目者甚多逐句详注于后 

挨选

在本班中依着前后的次序选用

顶选

选缺次序到了第一了

候选

等候选缺的官此乃总名

候缺

同上而等候补缺亦可云候缺

候补

在京城各衙门或外省专候补用本地应得之缺

间补

候补的官有许多的班名每有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如第一次出缺补正途班二次出缺补捐班之頪

朝推

由皇上自行推用(订正:由朝臣公推用之)

正途班  

举人进士出身 

保举班  

得了功劳保为候补者

议叙班  

国史等馆办完了书奉旨交部议叙得了候补的官者

捐班  

用银子捐候补者

尽先补用班  

得了功劳或是捐了银子保举在别的候补之先补用的

升用

升了官职

调补

此处的实任官改作彼处的同等官任官

题补

有缺出时上官在应补此缺或应升此缺之人员内拣选奏请补用

员缺

此官之缺

内升

外省之员升补京城之官

外转

京城之官调补外省之职 

裁缺

将原设之官裁去不用

改补

不用原官另补别职

考选

考其才干选授官职

拣选

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带领引见候旨定夺

借补

原系候补大臣而暂以小官之缺补用

衔缺

原任之官职与现在之缺分相同曰衔缺相当

职衔

官职之品级(订正:官员之实职虚衔也)

大衔

大官之职衔

加衔

在本任官以上另加虚衔

职名

此员官职姓名 

保题

奏请保举

保举

此人有功上官奏请酌加

议叙

由吏部酌议功之大小赐以奬励

优叙

加倍议赐奬励

加级

在本来之品级上加赐一等

纪录

将其劳绩录写于册以纪之

纪录五次  

凡加级纪录每官所得不止一次各视其功绩之多寡故有四五六七次之不同

双月班[满汉本无班字]

吏部选官之班次不同有遇双月所出之缺始得选补者有遇单月所出之缺始得选补者所谓双月乃二四六八十十二月也单月乃正三五七九十一月也

职揭  

赴部投供之员皆先写本身官衔姓名一纸呈于文选司谓之职揭文选司吏部司名专管通政 

投供

此员将得选缺则吏部召之来令其书写履历单一纸呈交以凭查校 

亲供

此官亲笔所书之履历单曰亲供

验到

各省来京引见之员到京后即赴吏部报知而部官验其年貌曰验到

过堂

六部各衙门官员每届三年吏部堂官亲按名查验一次谓之过堂

点卯

各部书吏官役人等每月一次或二三次由司官按名查验曰点卯

演礼

应行引见之[员]于引见前一日赴吏部学习礼仪

掣签

分发各省及分派各衙门候补学习之员皆吏部掣莶而定

签筒

形如笔筒内置竹签写各省之名有分发之员则吏部堂官随手掣签以定之

领凭

外官由京赴任必先往吏部领取文牒到省后呈验上官

给由

凡有应升之员则上官先咨行吏部查考此员履历及有无处分由部查明缘由给咨回复

当堂

凡领凭掣签等事皆在堂官面前办理 

对月领凭

凡吏部发给外官之文凭某月发某省均有定章领凭之员必俟应发之月始得领取

到任

官员己到本任接印任事

入境

官员己到本任管辖之境

任所

本任之处

受事

接任办事

回署

官员因公事外出事竣仍回本署

责任

本任应管办一切分所应为之事

现任

现在所居之任

优任

优加任用给以高等之职

原任

辞职退闲之人当初所做之官曰原任 

新任

初到此处做官

前任

从前在此处做官

接任

由前任官将责任交付新官接办

生手

从前未做过此官未办过此事而初为之者曰生手

署事

本任官另有公事外出所遗之缺派人署理

交代

前任官将一切未完事件并仓库钱粮交付新任官

交盘

交代之时将库中存项盘运抨兑[疑字有误]无差新任乃接受

管理

管辖办理某处事务

经管

经手管理某事

署理

署缺办事 

接署

接任署理

护理

凡上官公出不久回者则由属员暂护其印代为办事(订正:凡各官以下理上以小理大护其印务皆曰护理曰衔职相当者则为护理)

赞理

帮助办理

督理

督率属员办理

暂理

暂时办理

一等称职

京外文官皆三年考验一次察其勤惰分列三等各级考语名列一等者考语曰称职列得升迁 

二等勤职

二等人员考语曰勤职

三等平职

三等人员考语曰平职 凡名列二三等之员皆得留任

奉裁改调[调注本作补]

此处之官奉旨裁去缺分则将现任此官者改补他所之缺

借品调补

如此员本系五品而暂以六品之缺调补后日仍以五品补用 

对品调用

品级同等之官互易地方

对品调闲散用

如此员才力稍有不及则以同品事少之缺调补

照级调别项杂职用

如正印官才力不足则以同品之佐杂缺调补

以相当员缺略加升用

将此员择其相宜之地而小迁其职

考成

上官考查属员办事有无成效

考满

考成各有限期或三年为满

引见

应升补之员由吏部引见皇帝

陛见

外省大臣到京朝见皇帝

请陛见

外省大臣例应三年一次奏请来京朝见

京察

京城之文官三年考察一次谓之京察 

大计

外省之官三年考察一次谓之大计

计典

大计之事

届期

已到所定之日

履历

作官之出身及作官之地方及如何保举均谓之履历

四柱[满汉本作四柱清册]

凡京察之时皆有四柱册上官考其优劣演注字样

举劾

京察后高等者保举之下等者参劾之

劝惩

举劾之事所以劝勤惩惰

事实

平生所为之实事如节妇名儒孝子之类

事迹

所做过之事

劣迹

此人所做不好之事 

计参

大计之后据实参奏

参革

奏参革职

参罚

被参后定其如何罪罚

前参

凡州县官往往因事屡受参劾其最先者为前参

参后

官员被参之后行事如何上官亦当查考

露章

参劾官员之奏疏曰露章

纠参

查其过失而参劾

检举

自己查出本身过失自折自参

摘参

指出其过失而参劾之

处分

应得之罪

议处

官员被参奉旨将其所犯之罪状下部议罚

会议

几处衙门聚会共商事件

议官

应行会议之员

酌定

斟酌其情然后议定

驳行

交部参奏之件或有不合例者则由部行文驳之

改正驳回

部议不合之事皆驳回原处令其改正

逐斥

不要此人做此官退而去之

革职

将其官职革退

拿问

官员所犯之罪重大则于革职后拿来审问定拟

摘印

此官已经奉旨革职则上官派委员向其索取印信(订正:凡官员犯事急须撤去其任不能更待公文往返稽迟派员代替者即由督抚委员速往索摘该官之印使之离任)

离任

官员或丁忧或被参离开本位曰离任

解任

官员犯罪应行传讯则暂停其职守

降级

官员有罪则由其[现]任官上酌降一二三级不等

卸事

将自己应办之事交付别人办理

罚俸

官员有小罪则部议罚其应得之俸银一年二年三年不等

留任

官员有小罪则所得降级或革职皆准留本任

住俸

官员或丁忧或别项处分则核计其开缺之日为止停给俸银

行俸

官员或出外差则应得之俸仍由京城支领而本人在外另得薪水谓之行俸(又名住俸)

降俸

降级之官其俸亦随级而降

停俸

官员或因病或丁忧开缺则将其所得之俸停止

除俸

此官已因事革职则除其应得之俸

停升

此官若犯小罪则记过停其升转三个月

降俸二级

此官有罪将其俸按二级已下降之

常川带俸

西城镇守诸大臣各有本任虽授外职却常食其京城应得之俸

附过还职

如此官例应革职而上官念平素勤谨则记其过而还其职

还职

如此官例应革职而上官念平素勤谨无记过而还其职

回避

同省为官者如系父子叔侄兄弟亲戚皆令官小者回避他省

平行

品级同等彼此皆无管辖之责谓之平行

休致

官员年老无用则上官奏请将其休官致仕而仍留其原来品级

归农

辞退职任归家务农

终养

凡作外官者家有父母年老准其呈请开缺回籍侍养俟父母终后再行补官

原官致仕

凡京外各官有年老多病者准其自行具呈告病乞请休官上官察其情实而且平素勤慎即为之代奏请旨仍留原官品级而罢其所任之事最有功者或赐半俸终身

告病乞休

凡京外各官有年老多病者准其自行具呈告病乞请休官上官察其情实而且平素勤慎即为之代奏请旨仍留原官品级而罢其所任之事最有功者或赐半俸终身

加一级降二级今降一级戴罪图功

比如此官因功得加一级后又因罪应降二级则部议以其所加之一级抵销所降二级之一仍降一级责令戴其罪过再作立功之事

停其升转戴罪图功

如此官犯罪其轻则不必降级只暂记过停其升转三个月责令戴其罪过再作立功之事

虽任内有参罚亦有纪录

比如知县在任满期上官总核其在任时之功过如一任之限内虽有参奏罚俸等项处分亦有加级纪录等功绩则为功过相同准其互相抵销(纪录纪功一次比加级稍次)

于新任内罚俸一年

比如此官在前任时得有罚俸二年处分罚过一年之后升转新任则在其新任应领之俸内仍罚一年以合二年之数

因公出境

地方官因奉上官委派到任处有差遣离开自己所辖之境界

缘事出境

地方官因奉上官委派到任处有差遣离开自己所辖之境界或己身之事而出境

奉委公出

地方官因奉上官委派到任处有差遣离开自己所辖之境界

闻讣

在外做官聴见家中父母的死信

丁忧

穿考服又曰丁艰

守制

亦与丁忧同

丁内艰

母死丁忧曰丁内艰(父死丁忧曰丁外艰)

服阕

丁父母忧已满三年服制已终例应起复

起复

丁忧之员服满后禀知本籍上司请给咨文赴部补官

归葬

此官父母早卒因不得葬地故未入土后来此官宦于别省忽得家信知地已置妥则按例告假归葬

省亲

在距本籍较近省分为官或主考学政等官差满回京之便皆得告假二三月回籍望看双亲

夺情起复

督抚司道及带兵大员忽然丁忧则皇上命其在官守制不开缺或已开缺回籍皇上欲用之则降旨命其不待服满即行补官谓之夺情起复夺情言夺其孝思也

印结

凡外省之人来京考试及捐官等项皆须同乡京官为之具保结上盖以印其印乃六部之印也

甘结

凡官府断案既定或将财物令事主领回者皆命本人作一情甘遵命之据上写花押谓之甘结

有司

凡官有管辖民人之责任者皆谓之有司

执事

办理何项事务之官谓之何项执事

上司

有管辖此官之权者皆谓之上司

同僚

同官品级相等者谓之同僚又称同寅

属员

上官所辖之小官曰属员

近侍官

在内廷办事之官无论大小皆曰近侍官如军机处内阁等衙门是也

亲临上司

管辖最为亲切之上司如知府之管知县是也

挨资俸

凡官员升迁时必先考其食俸年数之多寡以食俸年多者为资深依其年资之深浅而定其升迁之次序先后

全俸官半俸官

在京城六部学习之司员如三年期满奏留本部补用者于未补缺以前先给半俸迨补缺后始给全俸

历腹俸历边俸

外任官之在边界者与在腹地不同如在边界历任已满三年其升迁之次序比在腹地者加优十倍

流官[干本作流内官嘉本脱内字]

有品级之官流乃等次之意

风宪官

风闻奏事执掌法度之官即御史也

冠带官

钦赐冠带之官如新进士授职必赐衣冠

正印官

府州县等正任掌印之官

方面官

道台知府皆称为方面大员

幕员

有官职之幕友曰幕员

么麻?么小吏

卑小之官用禀帖递上官时往往自称么么小吏么么细微也(订正:么么微物二字出汉班叔皮王命论么么小吏小官对于大官谦卑之称也)

所在官员

在远处说此处地方官曰所在官员

同城官员

同在一城中为官者曰同城官员

提塘

各省皆在京城设立往来递送文报之官曰提塘

经制

有经理管辖之权者曰经制

设流

在边地添设有品级治民之官

改土归流

云贵两广等省蛮夷之区皆以本地头目作为知州等官以治其民子孙世袭谓之土官往往任意为虐故常有将土官革去改用流官者

土职承袭

云贵两广等省土官病故其子例应承袭世职此事由吏部办理

遵旨逐件事(以下皆咨详吏部公文之起句也)

从前有旨命吏部转饬各衙门详查某某事其后其各衙门查明咨覆其文之起句则云为遵旨逐件事

服官之流品等事

如吏部命某省查某人历任何官某省查明咨覆则云为查明某人服官之流品等事服官作官也

恳恩详题升补等事

如各衙门有应行升补之员例应由本衙门酌定详报吏部由吏部奏请升补在本衙门办稿呈堂时起句用此语

恳恩详请题复姓氏以敦本源事

行取

外省州县官有才能出众声名大著者例由吏部行文调取来京以御史或部员用此例在康熙年有之今无

贤能(以下皆考语也)

有德行曰贤有才干曰能

循吏

为官清廉良善者曰循吏

卓异

才能极高曰卓与众不同曰异(订正:外官三年大考察一次谓之大计其中才能尤为出众者即保举卓异候旨送部带领引见擢用)

精敏强干

明白曰精办事快曰敏有力量曰强有才能曰干

四应之才

言其才能周全可以应答四面之事

材勘盘错

古语云木不遇盘根错节不足以见斧之利曲折不直曰盘纹理不顺曰错此等之木最坚而[难]破比如难办之事(此句总而言之)是此人之能可以[堪]难办之事

清慎勤谨

不贪曰清不妄言妄行曰慎不懒惰曰勤修品性曰谨

治政有方允堪保举

言其治民办事都有方法实在可以保举

实心任事

用诚实之心办理一切事务

宣讲圣谕十六条

州县等官应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士民把圣谕广训十六条高声宣读详细讲解以使人人知所效法

诚二千石之良者

实系知府中最好之员古称大守又曰二千石因每岁禄米二千石即今之知府也

应军需而供亿克勤

凡有军营中应用之物多件都能供给齐全可谓勤矣

自新异图尚可以束励

若能改了从前的不好从新用善法办理仍可约束勉励众官役辈使之不敢扰民

督垦荒地

率领民众开垦荒旷之地以种五谷

增出人丁获解逃人实绩

州县官本管境内民数加增拿获八旗的逃人解送至京此二事皆为实在之劳绩

有荐一次纪录十次

此官从前得有保举一次因功纪绿十次

随至随结

公事随手办结毫不身耽延

参酌情法

将人情律法二者酌中参核务得其平而后已

责成之法

将此事之任责之于此人必使办理有成效

贪酷

收受贿赂曰贪虐害百姓曰酷为八法之一

贪戾

收受贿赂曰贪不顺人情曰戾为八法之一

贪劣

收受贿赂曰贪卑鄙不才曰劣为八法之一

贪残

收受贿赂曰贪凶暴不仁曰残为八法之一

浮躁

性情不定曰浮性急曰躁为八法之一

轻浮

举止不端方曰轻性情不定曰浮为八法之一

暴戾

性情凶曰暴不顺人倩曰戾为八法之一

赃官

不廉之官

清官

赃官之对面即清廉之官

受财

受人之钱财

苞苴

因受财而不肯认真秉公办事以致诸多含混苞苴即包容之意(订正:贿赂也昔人行贿赂恐为人所知以苴具裹之以掩饰人之耳目因即以苞苴名贿赂)

过付

传送贿赂

才力不及

才情力量俱短

老病

年老多病不能任事

罢软

同疲软无力曰软迟延曰罢

罢玩

迟延曰罢公事懈怠曰玩

怠玩

性情怠惰玩视公务

阘茸

性情昏乱懦弱遇事不知振作曰阘茸

迂缓

固执曰迂性慢曰缓

偷安

只求安闲不理公事曰偷安

冒名代替

假冒他人名姓代行考试或替人当差

规避

打算躲避罪过曰规避(订正:凡官员处事居心欲避难就易避苦就乐避害就利避过就功皆曰规避)

言语傲慢

出言狂傲失于谦和有轻慢人之意

尽先前补用班

尽先补用班其补缺当在各班之先尽先前补用班即在尽先本班中又当在前也

花样

即各班名目如即补候补尽先尽先前等类是也

委署委差

外省凡补实缺官必经奏明若署理即各项差事则可由督抚径行委派

轮委到班

外省委署委差各班人员俱有次第依次轮委到班者言已轮及该员名次即将委之也

指分

内外各官或分发何省或分发何衙门向由吏部挚签而定自捐纳行而捐银者遂可任意指定何省何衙门而分发之

兼署

以此官而兼署他官也

兼差

以一员而兼任何差也

督办总办

督者督率于上以办理公事也总者总其成也二者之中督办尤大(订正:督办者督率于上以办理公务也总办者总持其成以办理公务也二者之中督办尤大)

帮办襄办

帮办帮助办理公事也襄犹帮也

先期公出

地方官或遇该管地方出有事故而本官已于事未发之先时因公他出也

严加议处

寻常小过交部议处以罚若为大过则议处加严也

降级准抵销不准抵销

凡官员获咎部议或应降级如该员平日尝立功得有加级者准其以所加者抵销所降若遇大过则必加实降不准抵销

主政

六部之主事也

开缺

凡实缺官员或有过失而罪尚小不至于降级革职即饬其开去本缺小官则另候补委大官则另候简用

开缺来京

凡大官如获咎而皇上尚欲察看其人可否仍用者则饬其开缺来京另候简用如已决意不用者仅饬开缺下无来京另候简用等语

革职永不叙用

官员如犯大罪必不可复用者则上谕革职永远不复叙录任用

驱逐回籍

官员或有在服官省分犯法为非者朝廷既革其职仍驱逐之令回原籍不准在该省逗留生事

钦差

凡皇上特命差往外省办事者皆曰钦差

钦案

凡奉谕旨交付办理之案皆曰钦案

加级随带不随带

官员有功绩得有加级奖赏其中有随带不随带之分随带者无论移任何官皆准带往不随带者则惟得于本任时有之若调移他官其加级即归消灭

不法

官员所为不依法则也

主稿

乃奏事主撰折稿者也凡外省大员如有一事经数官员衔议奏者折尾必行声明此折由何人主稿又六部司员中经承撰拟本部公文折件者亦谓之主稿

结党营私

言官员结交党羽经营私事也

罔上行私情同市侩

言为官者欺罔其上而自行其私情卑鄙之情与市中牙侩无异也

公尔忘私

言臣民因公事而忘其私事也

国尔忘家

言臣民必在于国而自忘其家也

君尔忘身

言臣民忠于君上而自忘其身也

忠爱性成

言臣子忠君爱国之心本于其性质所生成也

急公奉上

言臣民急于为公以奉事其君上也

毁家纾难

自毁其家出眦财以纾济国家之难也此春秋楚令尹子文事后人于捐财以助国者辄引以为言

寻常劳绩异常劳绩

官员立功者有寻常异常之分寻常者小功劳异常者大功劳功劳小者奖赏亦小功劳大者奖赏亦大

瞻徇回护

瞻者瞻顾徇回者迂回护者庇护言大吏于属下之官员虽有过失而瞻徇而为之回护不行举劾惩罚也

暂行署理

暂时署理之也

白??比

虎皮比读若皮古之人师讲学皆以虎皮为坐今因借以称学校学师之职

密勿

慎密也言办理公务慎密也

弹奏

参劾也言如以手弹击之也古人或谓之抨击

监临知贡举

凡外省乡试巡抚为监临若在京城会试则顺天府尹为之名曰知贡举

肆应之才

言其才猷充裕可以纵肆随意以应各事也

圣谕广训

各府州县学官照例于每月朔望应择地聚集士庶宣讲圣谕广训谕十六条乃圣祖所制其每条注释之广训乃世宗所制也

失于觉察

无论何事应预先察知者若失于预察皆有罪

失察冒开

书吏等开写赈目以少冒多意图侵吞而上官不加详查迨日后发觉该官应得处分

避难就易

办事畏难偷安比如有二事在此一易一难则择其易者自为之将其难者诿之于他人是也

非法行事

居官办事当守律法若任意为之于法度不合则为有罪

不行开报

州县官于本管境内人民或遭水旱之灾则应查明受伤失所之民开单报知上官请加赈恤如有迟延则上官例得奏参其罪状云某地被灾民数该管官不行开报

弹事不实

御史职司参劾中外大小官员如有实在罪过皆准据实参奏若所参不真则为弹事不实(御史参人之折曰弹章言如弹天秤一般能平其不平也)

妄捏摭拾

本无此事而任意编造者曰妄捏把众人传说的谣言拿了来凑在一处谓之摭拾此皆谓舞弊害人者

钩索罗织

用话引诱人曰钩从无罪之中要搜求过失曰索设下圈套陷人于罪曰罗织此皆设法害人之弊

动事曲法

凡官府定人的罪都当按照律例不偏不错若是该得重罪的定他轻罪该得轻罪的定他重罪皆为曲法言其动不动儿的就用曲法很不公道

洗改文卷[改字嘉本脱注本作换]

把文书按卷中原来的字洗了去另换别的字此乃书吏舞弊之法也

妄生异议

众人议论皆同独有一二人与众不同而且所说的也不合理谓之妄生异议

朦胧保举

比如属员立了[功劳]而恳请上官保奏而上官并不明查其功之大小事之真伪即行保奏谓之朦胧保举

功仅补过

比如此官先有过犯而后立功劳其功与罪之大小亦相等则此功只可抵此过而已不能再得赏赐也

偏任喜怒

为上官者当一秉大公毫无偏私方为正道若我喜者赏之我怒者罪之则为偏用其喜怒而不合公义矣

知而不举

上官察知属员滋弊即应参奏州县察知吏役滋弊则应禀告否则为知而不举事发同罪

交结朋党

为官之道只应以公事为重不徇情而若素日同官之人皆结为朋党则未免彼此护庇所以禁止此举

暗邀人心

为官之道办事只求公正而已不避嫌怨若不顾国法只求民人心中喜欢我谓之暗邀人心(邀结也)

以求进取

为官者只应以公事为重若一味奉承上官以求进身之阶取名利之计皆非好官

有干法纪

为官之人若任意妄为犯了国家的律法违了朝廷的纪纲焉能无罪

干名犯义

为官之人办事若得罪于名教干犯于公义皆国法所不容

中途逗遛

上官差遣属员往他处办事奉差之人当速去速回若半途中有意耽悞工夫则曰中途逗遛逗遛迟延也

遗错过失

办理公事或有遗漏或有错误以致得了过失

违限展限

凡交部办理之事俱有一定限期逾限不能完结即为违限例有处分若其事太繁在限内不能办完者以奏请展限展宽也

迟延疎防

上司令属员办事日久并未禀复即为迟延州县官所罪犯越狱逃走该州县即有疎防之咎

钦部案件

钦命交部议奏之案

逾限不及一月

办事违限例有处分然若违限不及一月者亦可宽免

擅勾属官

上司所属之官若被人控告应行审问则上司当奏请解任归案若未奏请而私自遣役拿之则为擅勾属官例有处分(勾拿也)

公事稽程

办理公事耽延时日

抚驭无方

地方官于安抚治理百姓之事没有方法

失于抚义

地方官失了安抚百姓之义理

激变良民

地方官暴虐不仁将良民激怒致生变乱之事

立碑建祠

地方官令百姓为自己立德政碑造生祭祠均属大干例禁

交通出入

外省官员与京城大臣交好书信往来嘱托情面谓之交通出入

奔走其门

属员常往来上官之家

另开便门

外省官在其衙署旁边另作小门放其私人出入作弊

贻书荐送

写信于同官之人信中或保举私人赠送礼物等事

游客优伶

为官之人最宜慎重凡闲游之客及唱戏之人皆不得容留在衙署居住违者例当严加议处

扣减月粮

各官于其所属胥吏人等每月应领口粮不得丝毫克扣减少

低价买物

凡为官之人若倚仗势力欺压商民买上等货物而以低价给之者皆干例禁

亏短价值

凡买办官物之人若与商民言定价值若干则后来必须如数给之不得故意短少付之

馈送礼物

凡小官不得以礼物馈送上司若犯之即为违例

礼节往来

即平等之官亦不得于年节之时互送礼物

承顺逢迎

凡为属员者不可奉承顺从上官而不顾事之可否亦不得预先揣度上官之意以迎合之

拜寿行贺

属员若遇上官生日前往叩拜或上司有喜事前往庆贺均干例禁

行贿害民

州县官常行贿于上官而恃其庇护任意害民则曰行贿害民

夤缘通贿

为官者不可于无人看见之时藉上官之亲友家人以献贿赂于上官(朝夕无人看见之时曰夤)

通贿起灭

属员不得行贿求上官举行不可办之事或将应办之事停而不办(起生事也灭息事也)

贪赃坏法

为官者若贪图贿赂败坏国家律法定有罪

夤缘作弊

为属员者若藉人通赂于上官求其不察而遂任意作弊则为重罪

以财营求

属员用贿赂谋求升官者曰以财营求

央浼营干

属员若嘱托上官亲信之人求其传达上官为自己谋求得派美差或补缺以及一切有利之事者皆曰央浼营干

贿赂公行

凡属员行贿上官受贿大低皆隐密为之而日久胆大则不畏人知公然为之御史等访闻参奏称其罪曰贿赂公行

需索常例

凡吏部办理补缺等事书吏皆向应补之人需索费用各缺皆有一定之数(常例一定之规费也)

同恶相济

两个不好官彼此互相帮助作恶害民

巧立名色

用巧妙之法立出用项之名向民人索钱如作州县之官因征收地丁钱粮托词笔墨纸等费或称吏胥饭食之费种种名色在正项之外多收银钱之类

打点使费

如应行补缺之官以银钱送给吏部书办求其照应指望补一好缺之类(打点行贿之别名)

卖放人匠

如作官用工程其匠人因甚受苦累不愿为之即送给管工胥吏银钱该吏得贿即放其逃走

通同脱放

如紧要工程匠人行贿求放胥吏不敢专主必以所得贿赂之半献与管工官通同商议而放之

假公济私

藉办公事为名用官钱以助己之私费

阿徇不公

上官办理事务不按公道专意偏向护庇其私人则曰阿徇不公(阿保护也)

说事过钱

胥吏人等暗中向本官代他人说合情面并通送贿赂曰说事过钱

听许财物

胥吏以财物送上官求托情面上官聴其言而许之

吓诈求索

胥役人等以危言恐吓犯罪之人以便诈索其财物

需索勒掯

官吏办事必常速快有时因需索使费而故意迟延迫人行贿曰需索勒掯(勒掯强迫也)

侵盗钱粮

州县官于应交藩库之地丁钱粮内私自侵吞偷用

抑勒恐吓

胥役用言恐吓罪犯强迫其银钱

因公科敛

州县因为办理公事定出章程令民捐资凑办

侵欺挪移[欺嘉本作挨注本作捱并误也]

州县官所管之仓库钱粮皆有一定之用处不得擅自随便使用之如在用项之中自己私留银两曰侵如应办之事而吝惜钱财故意迟延不办者曰捱如此项应作某项使用而擅自改为别项之用则曰挪移此三事皆有处

指称修理

州县官如指称修理衙署为名而擅用库款亦有应得之罪

加耗横征[征注本作征]

在正项钱粮之外加收火耗之费以及暴虐之法于额数之外加增(火耗将碎银镕成整锭必有损耗之分两)

占郄不发[占嘉本作古注本作克并误也]

于应发各项用款内扣留分数或惜此银两不肯速行发给

隐匿欺胧

属员本境有命盗之案故意隐藏其事并不报知上官或以重报轻意图朦胧欺哄上官以掩己罪者曰隐匿欺胧

徇庇捏结

州县官承缉盗匪委审案件日久不能办结经督抚严催而其本管之道府徇私护庇该员代为捏报已经结案日后发觉则与该员同受参处

阿纵不举

道府等官于其所属州县官有过失者皆据实禀报督抚若明知其有过而护庇纵容不行举报者事发同受处分

有司提调

管理民间诸务之官皆曰有司言其有司民之责也至于考试乡会场之时或开馆办理志书等事皆由上司派一委员专管一切杂务名曰提调事毕即行裁撤矣此差在外省则用府道在京城则用郎中员外郎

监临主守

凡乡会场期自主考而外另派一大员充当监其所主之事乃防守士子作弊以及保护场闱此监临官在京城则顺天府尹为之在外省则督抚为之

衙蠧积年

衙门官役之不釨者曰衙蠧言其有害于公事如蠧之害物一般又凡久惯词讼争办之人曰积年言其历年稍久无不能为之事

奸胥猾吏

奸恶之衙役贼猾之书吏

监守常人盗

凡官派看守库藏或看守各公所地方之平常无职官役并非官员者若私行偷盗己所看守之物则谓之监守盗例应计其所盗之物多少而定其罪之轻重然系平常无职之官役则如此办理若系职官则非平常官役可比例应加等治罪

万难一日姑容民上以误职守

凡为州县者均当勤慎清廉方称其职若怠惰贪婪之辈则该督抚亟应参奏万不可宽容其一日为民之上官以致于耽误了守土之责

臣不避嫌怨

凡为督抚大员者皆当认真考察属官有贪污不职者据实参奏其折内每云臣不避嫌怨于属员之贤否据实举劾

岂得谓之循良州牧哉

凡为州牧之官皆当循照律例办事以仁慈良善之心治民则可谓之循良若有反是者则督抚诫之曰尔办某事不案律例又某事甚不仁慈岂得谓之循良州牧哉(州牧知州之别名)

老病者休致

州县官若有年老或身弱多病者则该督抚当据实劾奏俾令休官致仕

贪酷者革职提问

州县官若有贪图贿赂暴虐民人者则该督抚行参奏将该员革职提拿到省城审问

罢软无能及素行不谨者俱革职

州县官若有如此者均应革职迟延曰罢无力曰软

浮躁浅露才力不及者降级调外用

京城之官若有如此者上司即当奏参或降一二三级以外省小官调用

固不敢阿好而庇一人亦不敢深文而陷一人

凡上官举劾属员皆当秉公办理若护庇其所爱之人固属不可而若用深文而陷害其所恶之人亦不可也此处用不敢字样乃上官举劾属员奏折中所用之成语也深文乃从无罪之中苛求其罪之谓也如谓某官无实在虐民之迹而察其心地似乎不善

文凭

外省官未上任之先皆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督抚查照

札付

上官派委员办事皆付札文此文即名札

品级考

吏部所存册籍内载京外大小官员之品级等次以及加级纪录等事以备考查者曰品级考

堂札

堂官委派属员差务所给之札付曰堂札

委牌

督抚委员办理事务例给札付而将札文之语写于木牌上悬挂衙署门首俾众共知曰委牌

邸抄

府第曰邸此处用之指内阁也即由内阁抄出之上谕也

科抄

由六科衙门抄出之上谕

外抄

外面京报房所抄之上谕奏折等项总名曰外抄

塘报

由各省驻京提塘武官官员系由各省派来京城驻札专为传送公文等事属兵部统辖抄录上谕送往本省者曰塘报

公文

公事往来文件之总名

粘单

在公文之后另粘一纸上写别处公文与此文有关系者以备参考

汇题

凡无关紧要之事不必一事一奏可以俟集有数件汇齐题奏

会题[会满汉本作汇]

事关两三省公议者则应两三省之督抚会同题奏

移咨事

凡平行之移文皆用此语发端

咨文内

即云咨文中所写之事

伏读

凡督抚接奉上谕有交办事件后来覆奏折内必叙云臣伏读上谕云云

捧读之下

又如前事覆奏折内或称臣于某日接奉上谕捧读之下钦感难名云云

本内粘处有绉文

本章太长者必须接扣务须平正若本内粘处有绉文则为不恭

刮补

奏折内有错误之字可以用刀刮去补纸另写

管见

臣下对君上言己之识见极小如从管中窥物一般

荐举

陛辞

粘抄一纸

凡有粘单之公文皆在本文尾后注曰计粘抄一纸

降调

降级之后按品级相同之官改补

部郎

六部衙门之员外郎(订正:六部之郎中员外郎也)

内差

由内廷差遣往各所办事之官

差官

大官差往各处办事之小官

外吏

外省州县又称为外吏

府佐

帮助知府办事之官如同知通判是也

佐贰官

府州县帮办官之总名

流外官

在品级外之小官如未入流是也

首领

杂职

非正印之官即称曰杂职即佐贰也

正途出身

凡由考试举人进士出身者皆曰正途出身

捡选举人

由举人之中择其通达政务者以知县用

教习贡生

由贡生中择文理优长者充各学教习之任

中行平博

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是也行人之官乾隆之时尚存后无

承差

承办差务之委员

承行书办

承上官之命办理行文事件之书吏

亲供图册

凡土官之子承袭世职时先由地方大员传其子面加诘问将其亲口供词并所辖之舆图及民数册一并送部查核

顶辈宗图见顶辈宗图

又命土官之子将前代世袭之祖父依次接续写一图谓之顶辈宗图又将其同族各枝派写为一图(谓之宗支图册)并族中现存人丁之名册亦录一分

族目邻封公结

又命土官之子请同族头目井邻近之土官公同带出保结连前之图册均送吏部详加查核方许承袭

土人信服亲枝土舎承袭

如土官病故后无子孙可以承袭者则于其同族中亲近枝派之人而为土人素所信服者报部请承袭苗疆平民谓之土人官族谓之土舎

有司考成无例等事

如各省州县等官每由该官上司考其办事之成效然后究竟如何定限用何考法并无定例有时吏部以考查之事咨询外省外省以此回答

诸务丛脞

丛杂乱也脞废坏也言办事不好

处烦剧之任

事多曰烦事重曰剧言此员所在之任如此

无掣肘之患

办事有所妨碍曰掣肘比如有人欲伸手取物傍人若执其肘则不能取言此人办事并无如此之患也

理繁治剧之才有余敷政体民之心未细

言此人若论能办理繁剧事情的才干是有余的但是在地好处分散开给与众民和体察民人的情形这两件事情上不能十分细心

修造台寨严查保甲

州县地方若有军务就应当把本境的墩台和民人的寨子或盖造或修理都预备好了而且各乡村的保甲严严的稽察以免贼匪潜藏每十里设一高台下安烟墩五个有事则于台上竖旗放炮于烟墩内举火以便辗转传信使各处皆知又有贼之地官或在高山土埠之上造几处营寨令民人携带眷口粮米避入其内以免被贼抢劫又各乡村或二三村为一甲设一头目名曰地保令其稽查本甲民人如有贼匪在内则报官惩治

竭力急公积滞以振

在公事上尽力速办将日久废弛诸务一时皆振作起来

敏练慈恺允堪保障一方

办事速快情形熟习而且生性仁慈待下有恩实可为一处地方保护人民之贤员

催赋科而宿弊颇清

照例催征民人应交之地丁钱粮将平素之弊端颇有除去者

才情敏练苦心任事

才情不迟钝而且公务熟习办事很用心

但衙役不严以致舆谤腾矣

此员虽有以上许多好处但只不能从严约束官吏往往有扰民之事以致民间毁谤之话传扬纷起矣

应征钱粮全完

州县任内将一年应向民间征收之地丁钱粮全数交完

盐引无欠

又将本境内应销之盐全行销售无欠少

解饷无疏

解送饷银赴部交纳途中小心并无疏防被劫之事

精详慎重

办事明白详细谨慎不敢忽略

不堪有碍

有妨碍不堪为之事

密勿从事

奋勉用力办理公务(订正:密勿慎密也言办理公务慎密也)

八法

考察官员之例有八事最干律法之禁曰八法即贪酷贪戾贪劣贪残浮躁轻浮暴戾不谨

不谨

居官者作一切不合官体之事皆曰不谨为八法之一

贪婪

贪贿而卑污

不职

其才短不能当任

不称职

其才短不能当任

不肖

行止不像为官之人即性情卑劣也

不肖

行止不像为官之人即性情卑劣也

溺职

品行卑污有玷官职或才力不足不配作官

旷官

把官员分内应办之事尽皆荒废

疏忽

公事不留心致有错悞遗漏者曰疏忽

懒惰

好安逸曰懒不勤谨曰惰

不觉失囚

解送囚犯之员于途中失于查验防守不觉该囚犯逃去无踪

失于检点防范

解送囚犯之员于途中失于查验防守检查也点乃点名验视罪囚

行止不端

所作所为之事均邪而不正

怠慢误事

性情懒惰办公迟慢以致误事

贪婪败检

贪赃的事情很多把平素检查身心的好处都败坏了

有玷清班

翰林院衙门为清贵之地在此当差者旁人称为清班若品性卑污之人亦在其中则有玷清班矣

有辱皐比

皐比虎皮也古之名士讲学坐具皆铺虎皮今以学校之官称此名言司教之官吏当立品端方否则有辱其职矣(订正:虎皮比读若皮古之人师讲学皆以虎皮为坐今因借以称学校学师之职)

偃息自由

为官者只图安逸任意旷误公事则曰偃息自由

呼应不灵

上官有事或传唤属员不至或吩咐属员不遵者曰呼应不灵

虚文泛言

文词多而实意少者曰虚文大略空谈而无指定者曰泛言居官之人论事不宜如此

出入不常

凡外省州县等除有公务禀见上司外寻常不得时相往来此定例也如有违例而行虽无公务亦尝往来于上司衙门则应参之曰某官于上司衙署出入不常恐有请托等弊

故生枝节

比如一件大事快要完结了而奸诈之人从此事之中故意的又生别事意在牵累别人如同树木生旁岔来的一样

虚张声势

创稿

公文折奏草稿总曰创稿

急选

在本班中比别人快快的选用

归旗守制

汉员丁忧例回原籍守制若旗员则归本旗守制

检选举人[检疑当作拣]

由举人之中择其通达政务者以知县用

不系同城

不在一城中为官者

请省无益之繁文事

比如某衙门公事中有常须行文各衙门而其事无关紧要者或由司官议定禀请堂官将此举裁撤其禀稿起句用此语

历练之才

见识多曰历熟习曰练

材堪盘错

古语云木不遇盘根错节不足以见斧之利曲折不直曰盘纹理不顺曰错此等之木最坚而[难]破比如难办之事(此句总而言之)是此人之能可以[堪]难办之事

瘝官

有病不辞官者如同将公事病了一样瘝病也

朦昧执迷

心中昏暗不明固执一己之见作事如入迷途

行止有亏

于品性不能完善亏损甚多

有玷官箴

品性不端有辱为官之道

刚愎性成

性情不和平曰刚不听人言专好自信曰愎言天生成如此之性情

利欲熏心

心本是好的因被贪财的事情染坏了

形同木偶

为官而不能办事如木制之偶像然

签差不慎

上官签派差役应慎加选择若误派奸诈之役致有舞弊者曰差签不慎

承审舛错

承上官之委派审讯罪犯而不细心研鞫以致有乖谬错误之处例当交部严议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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