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李隆基注。开元十年(722),玄宗训注《孝经》颁于天下及国子学。天宝二载(743),重加修订,亦颁天下。天宝四载九月,以御注刻石于太学,谓之《石台孝经》。《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著录为1卷。天宝五载,元行冲奉诏作疏,增为2卷。宋至道三年(997),宋太宗诏命李沅、杜镐纂《孝经正义》又增1卷。咸平年间(998~1003),以邢昺续理其事。邢昺系据元行冲疏释校定敷衍,约而修之,而成后世通行之本。明万历监本、崇祯汲古阁本、清乾隆武英殿校刊本、阮元校刊本皆作9卷。玄宗《孝经注》,会合韦昭、王肃、虞翻、刘劭、刘炫、陆澄六家之异同,芟去其烦乱,撮取其义理允当者而成。唐玄宗注意到,提倡孝道,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使“上下臣人(民)和睦无怨”(《孝经·开宗明义注》)。以事亲尽孝而移情于君,则可以尽忠,有利于巩固封建皇权的统治地位。故“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孝经注序》)。《孝经注》的内容,于此处可见一斑。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