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明张九韶(生卒年不详)撰。张九韶字美和,后以字行,《明史·宋讷传》附载张九韶传,即称张美和,清江(今属江西)人。元末累举不仕。明洪武三年(1370),荐举为县学教谕,迁国子助教,改翰林编修。致仕返回故里,后又征入校书,书成而归。他博通经史,所教诸生多有成就,为当时名儒。此书成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凡三易稿。其初本名 《格物编》。临川吴当见之,认为此书所辑《天地》、《鬼神》、《人物》、《性命》之说,仅为“格物”的一个方面,不能代表“格物”的全部内容。因而改名为《理学类编》。此书主要是汇编宋代理学家关于天地、鬼神、人物、性命的言论。书前有临川吴当写的《序》。第一卷《天地》,分为“论天地之始终”,“论天地之形体”,“论天地之枢纽”三部分。第二卷《天文上》,分为“论日月星辰”,“论日月食”两部分。第三卷《天文下》,分为“论云雷风雨之属”,“论虹霓河汉”两部分。第四卷《地理》,分为“论地理之广阔”,“论潮汐之消长”两部分。第五卷《鬼神》,分为“论鬼神之情况”,“论祭祀之感通”两部分。第六卷《人物》,分为“论人物之始生”,“论人为物之灵”,“轮回生死之辨”三部分。第七卷《性命》,分“论性命之理”、“论本然之性”,“论气质之性”、“论心为性情之主”四部分。第八卷《异端》,分为“论佛老神仙”、“论阴阳家之说”,“论相人形貌”,“论谶纬之说”四部分。所收言论以宋代的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六位理学大师为主。而以《荀子》以下五十三家之说为辅,如扬雄、谷永各家,《淮南子》 洪迈《容斋随笔》、罗大经《鹤林玉露》等,并加采摭,以参考互证。偶引六经、《论语》、《孟子》、必置于各部之首。作者自己的见解列于最后,加“愚按”二字。其所采录的言论,不主一家,绝少门户之见。摘取精要,条理精密。自己所论也有不少可取之处。如认为,天度一周之时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日而有余,日道 周之时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日而不足,天度有余,日度不足,故六十余年差 度,是谓岁差;微雨将散为日光所照,即成彩虹,雨散则无。对于佛道、阴阳、相术、谶纬诸家斥驳明切。他认为,佛老以死生祸福之说惑人;相术者视人面貌而知吉凶是妄诞。所论深刻,足以破世俗之惑。有《四库全书》本,《豫章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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