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老餐馆,就像科迪与他父亲很久以前去吃过的那些餐馆一样,里面装饰着那种老式的有轨电车顶棚与滑门——面包切板磨损得很严重,似乎覆盖着一层面包屑与木屑;冰柜(“喂,今晚我做了些好吃的家常炸土豆片,科迪!”)很大,是桃花心木做成的,带有数个老式的拉出把手与窗状开口,外壁平滑,里面装满了诱人的一盘盘鸡蛋,一块块黄油与一堆堆熏猪肉——旧餐车上总是放着一碟切好的生洋葱丝,随时可以撒到牛肉饼上。烤架又旧又黑,散发出一种气味,就像你可以从老火腿或老五香熏牛肉的黑色肉皮上闻到的那样,真是鲜美无比——餐车配有凳子,木质凳面十分光滑——餐车上放了几个木制抽屉,你可以在里面找到长条三明治面包——服务员要么是希腊人,要么长着大红酒糟鼻。咖啡盛在白色瓷杯里奉客——有时杯子却是褐色的,而且有了裂纹。烤架上放着一个旧罐子,里面放着一块半英寸大小的深色油脂,还有一个用来炸薯条的电炸锅(也粘满了东西)——融化的油脂放在一个又旧又小的白色咖啡罐里保温。烤架后面有一个锌制护板,满是油斑,反射着微光,其上放着一个破布做成的刷子——收银机上有一个木制抽屉,跟拉盖书桌所用的木头一样老旧。餐馆里最新的东西是一个蒸柜、数个铝制咖啡壶以及几台落地扇——但大理石柜台已经陈旧,上面满是裂纹、污点与刻痕,其下则是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使用的老式木柜台,现在看去就好像布满刀痕、疤斑等等的旧法庭长椅椅面,让人看了就会想起数十年来的油腻美食。啊![1]

那气味一直就像是开水混杂着牛肉(也就是水煮牛肉)的气味,就像是教区寄宿学校或旧医院的大厨房以及煮东西煮得变成褐色的地下室厨房里的气味——在美国,这气味最能引起人们的饥饿感——它不仅仅是对人有刺激性,而是让人有食欲,或者——它就像刚刚洗过一个牛肉饼煎锅的洗碗肥皂水——难以形容的——记忆中的——真实的——让人在十月里肠胃蠕动,食欲大振。

卡普里西奥B级电影院:大招牌玻璃饰面上的活字已经滑落,而且饰面上有些地方已经破裂,所以我们能够看见里面的灯泡,其中一些灯泡已经坏了;此外,那些活字总是写得缺胳膊少腿——比如“豆片”(其实是“短片”),等等——“有总两部大片上映”(“有”跟“总”位置放错了),因此我们从远处就可以看见这个污斑点点的大招牌(它由若干黑乎乎的铁钩与铁杆固定在大楼的砖面上——就在大招牌顶端后面有一个窗户,其上罩着一个又脏又重的金属丝网筛,不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很可能是放映室)——我们从远处没办法看清其上文字,但那些认识科迪、每周能赚十八美元的荒唐愚蠢的小家伙们已经将其拼读了出来。不用说,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座B级电影院。电影院前面的人行道很脏,上面到处是香蕉皮、呕吐物留下的旧痕与破碎的牛奶瓶——门厅地板铺着瓷砖——一条撕破了的橡胶地毯通向售票处——那地毯漆成橘棕色(不过是为了多卖几张票),俗丽得就像是嘉年华用品,但已经卷曲了——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犹太老板正在买票。边墙幻灯片上总是放映着同样的画面,都是恐怖的B级电影——十二集系列片,西部片或荒诞片,票价低廉——黑人男孩们在前面争吵不休。街道对面是一家破旧的加油站——餐馆就在另一个拐角——电影院右边就是一家兼卖热狗、可口可乐与杂志的旅馆,里面放着一个开放式柜台。柜台底座上有一个很大但已经破损了的可口可乐标志,柜台顶端则盖着一块大理石,现在很旧了,已经变成灰色,还有了缺口。柜台上面放着用来制作苏打饮料的糖浆瓶子、广告卡片以及一些废旧杂物,其下则是一块陈旧的木制活边。以前到了夜里,木制活边就被用来封闭柜台,现在则钉在可口可乐标志下方,饱经风雨,已经破旧不堪。而且,它以前漆成褐色,现在却变成了一种很不像样的颜色,就好像到处是烟蒂与口香糖包装纸的灰色甚至几乎是屎灰色的人行道上的大便一样。这就是世界的底层,同科迪一样衣衫褴褛的人连这种地方都很少梦见,而富人们却计划在公园大道上,在丹佛乃至全世界的富人区里,建造金光闪闪的塑料礼堂座位与高耸的玻璃门。

一九五一年秋天,我开始想念科迪·波梅雷[2],想念科迪·波梅雷。我们曾在旅行途中成为真正的知交好友。过去在纽约时,我曾经想去加利福尼亚看望他,但我没钱。现在,我正在纽约第三大道与第四十七街交汇处的一个高架铁路车站里,坐在沿墙而置的下沉式木制长椅上——门上的“列车员”标志几乎全部褪色了——原木墙壁上有一扇出奇漂亮的窗户,窗户上装饰着蓝红相间的玻璃——墙壁每边各有一个光秃秃的灯泡——地面上铺的木板已经磨损变旧——每当火车驶来,整个地方就摇晃起来。站内有一个巨大却陈旧的铁制大肚火炉,铁皮呈浅灰色(那不是因为使用多年而擦得光亮)——火炉烟飘四英尺,再升起七英尺多(稍微有点倾斜),又升起两英尺,然后就消失在奇异的雕花木顶棚,蹿到某个烟囱管道里;管道装了一个圆形顶盖,上面切了几个开口——火炉放置在一块旧垫子上,地板被压得有点下陷。墙壁顶端沿顶棚处装有未经加工的扶壁,就像维多利亚时代的门廊。这个地方是如此阴暗,以至于任何光焰在这里看上去都是昏昏沉沉的——冬夜悲伤之时适合在此,它让我无言地想起了我父亲十岁时遇上的暴风雪,想起了“88”或诸如此类,想起了连声呸叫的老工人,想起了科迪的父亲。车站外面——躺卧着那座古怪的曲木“高山小屋”,带有饰边,还有一座风向标塔;后者本身就是一座风向标,它以前是一座红色(现在几乎看不出是红色)的塔,但经过多年的雨雪侵蚀,它已经褪色了,灰白与深绿相间,不可名状——饰边极其精致——轨木碎裂陈旧,面目全非。

第三大道与第九街交汇处有一家破旧的职业介绍所,旁边是一家名叫“西部音乐公司”的乐器店。店前的人行道已被煤烟熏黑,散布着肮脏的尿液与垃圾。当你穿过人行道时,会发现铁制的暗井顶盖也是污秽不堪,凹凸不平。“西部音乐公司”用白字写在绿色玻璃上,玻璃后面装有电灯,但那白字是如此之污秽,使其产生了一种暗淡糟糕的效果。

朝门的角落里堆放着一个箱子,里面的旧报纸与旧纸张已经高出箱壁来,那可能是流浪汉与小孩放进去或者风吹进去的。橱窗里放着一架低音鼓,是二手货,褪色了——几根萨克斯管——若干旧小提琴——一把大号,放在锡纸上(为的是使橱窗更加明亮,以产生极强的轰动效果,就像他们在最棒的现代商店里所做的那样)——若干小鼓——一把吉他。橱窗底部铺着一块中等大小、黑白相间的旧油地毡。左边是前往WEA职业介绍所的大门——指示牌是一块竖立的长楔形标牌,黄底黑字,上面写着“中部职业介绍所”——入内则是漆黑的大厅,铺着地板,满是灰尘——指示牌上写着(三十四号)——厨师长、厨师、糕点师、服务员、酒吧侍者,等等——办公室里(灯光昏暗)一位穿着背心、衬衫配棕色西装的老板坐在桌前(打着领结,头发灰白,理着平头),而两个颓废的顾客则坐在蓝色皮椅里等候——其中一个是老人,头发已白,穿着北欧式的滑雪衫;另一个是皮肤黝黑的颓废希腊人,穿着黑色西装,配上一件白色衬衫与一条漂亮的蓝色领带——屋里共有三张桌子,其中未用过的那张桌子上摊开着一本绿色记录簿,中间撕开了,卷曲起来,露出簿子的硬封底——石头墙上抹了灰泥,粗糙不平,漆成了黄褐色——到处散放着折叠好的报纸——第三个颓废家伙坐在散热器的盖子上接受面试,背对着大平板玻璃窗。窗户朝向旧高架铁路车站,那里的守卫没事闲逛(或者盯着隔壁的怪诞玩偶工厂店,那里有几个穿着工作服的肥胖男子正在给玩偶贴标签)。老板正打着电话,而那家伙(穿着运动衫与陆海军两用套装)则坐得像个拳击手似的,身体前倾,肩膀高耸,双掌抚膝,令人印象深刻。

大楼很古老,红色——一八八〇年的红砖——三层——站在楼顶上我可以看见一栋庞大的意大利老式十八层砌块办公大楼,它的内部装修与晒图灯让我想起了来世,那是一幢每个人都穿着外衣的昏暗大房子——然后沿着太平梯似的黑暗楼梯而下,到离斯耐克仅仅数英尺远的时报广场地下餐馆吃晚餐——当夜幕降临,萨克斯博士就带着吸盘爬上墙面——大楼管理员睡着了。

与此同时,我看见音乐店隔壁是一家修鞋店,那里现在已经关门了,漆黑一片。然后,我又看见灰白人行道边那家沐浴在深红霓虹灯光下的和谐烧烤酒吧。

第三大道高架铁路车站男厕所的木头墙壁下半部分漆成了绿色(这是为了产生护壁板效果),上半部分则漆成黄色,且一直漆到陈旧的雕花木顶棚——尿液的臭味闻起来就像氨气——当火车驶近,整个地方摇晃起来,小便池里的尿液也溅了出来——在漆成黄色的墙壁高处,有一个很大的挂衣钩,足有一英尺长,上面沾了一层烟灰(就像飘落在细枝上的雪花),看上去就像一只大蟑螂——装得太高,都触摸不着——抽水马桶装有旧式户外厕所木板,上面有孔洞可以将其调低——不可思议,一圈管子围着马桶,停车场似的——同样污秽未洗的玻璃窗户,上面有一根链绳,一拉就可以将窗户打开,就好像拉绳冲洗抽水马桶一样——这种墙壁底部漆成深色以产生护壁板效果,而顶部直到顶棚都漆成黄色的情景,你也可以在廉价旅馆那些时钟滴答滴答直响的阅览室里看到,就比如科迪和他父亲曾经住过的丹佛云雀旅馆。在那里,流浪汉们坐在嘎吱作响的椅子上。他们头戴布帽,帽子笔直挺立,但那上面满是在蒙大拿州时可能就已经沾上了的油渍。他们一直在看报纸,以表明今晚他们并非在街头巷尾无所事事地喝着劣酒消磨时间。事实上,他们刚刚在餐馆里吃过晚饭,点的是平板玻璃窗户上用肥皂涂写标明的所有便宜饭菜——汤,五美分;意大利通心粉,二十美分;香肠配豆子,二十五美分(在围观者怜悯的目光下,戴着旧布帽的脑袋向下低垂,俯身凑近盘子,肮脏得不成样子的大手紧紧抓住刀叉,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在这里,没有“进餐”一词)。当那个大红酒糟鼻流浪汉走出小餐馆——他走得其实有点偷偷摸摸似的——并且向一张巨大的以美国为主题的滑稽画脱帽致意时,他实际上就是世界上最不体面的大鼻子流浪汉。他吃了价值二十美分的食物,因为我看见他把二十美分放到柜台上,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它离开自己,然后拿了一大盘通心粉或蔬菜,里面的分量似乎刚刚好,还有三片(不是两片)面包;我还看见肉片旁边放着许多水煮土豆。那些令人心碎的家伙穿着我们无法想象的衣服,即一战时期的陆军大衣,还戴着黑色棒球帽,就像科迪父亲戴的那顶一样,但有点太小了,帽檐很平。他们将双肘倚在那简陋粗鄙的饭菜前——当他们吃东西时,我看见他们的嘴巴闪着微光,就好像吟游诗人的嘴巴一样……那个大鼻子流浪汉拖着双脚,慢而又慢地离开他的二十美分(可怜的土豆沙拉),有几分轻松似的,从餐馆走到人行道上。他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和一件土褐色长裤,那裤子就像荷兰流浪汉在风车与粪肥之国所穿的裤子一样。在凉爽的十月里,在即将到来的冬天里,他拖着脚步在人行道上不停地走着,低垂着头,就好像那大得令人沮丧的鼻子(是威·克·菲尔兹[3]鼻子的两倍大)让他不得不低头似的——(没有希望,“一无是处”的行人到处都是。)在廉价旅馆的护壁板旁——我震惊于他们“新颖的宽边软帽”——经过多年的风风雨雨,帽子边缘已经完全卷曲,乱七八糟,但仅仅因为那些歪着头看着远方的该死老牛仔们头上戴着它们,这些帽子就还保持着巨大而不可思议的魅力。那魅力来自宽广而自由的美国大地上四处延伸的铁路与远处的平顶山——澳大利亚人,拓荒者与西部开发者曾冒着风雨在那里劳作着;他们极具进取精神。靠在墙上的一个家伙,其神色就如同一个来自威斯康星州奥克莱尔市的十一岁小孩,吃完晚饭,乘着撩人夜色,在车库墙边抽了其人生中第一支玉米穗香烟——同样桀骜不羁,就好像这世界是他母亲,正在规劝着他——也同样奋发进取,当年轻的卡车司机们夜里停在得克萨斯某个交叉路口一处孤零零的可乐销售点时,你可以在他们脸上看见这种神色。他们驾驶的大型载重拖车横停在路上等着他们,驾驶室前下方吊着一个备用胎,就像道奇牌水箱盖上的防撞护罩一样——活塞连杆飞转地做着柱塞行程——两人身上都脏兮兮的,面无表情,一路驶来,就如同亨利·方达一般,寡言少语。两人交谈之时,你都听不见他们说些什么。当他们一起离开时,他们都走得一脸忧伤,就好像他们的冒险旅程正困扰着他们,使得他们同样地悲伤。他们离开了,走进属于他们自己的夜色中去,一点也不管正在观察他们的你仍然留在何处。他们走到远处,再也不回来了;他们像幽灵一样在你眼前掠来掠去。当那些流浪汉僵直地站在鲍瑞大街某条巷子的墙壁前,直直地看着前方时,他们脸上都流露出同样的神情,凝重、小心、敢作敢为而满怀忧患。他们的眼睛与满是酒渍的嘴巴在月光下闪着微光,嘴里骂骂咧咧,也许说道:“喂,老兄,给我十美分买杯他妈的咖啡!”这句话就是要说:“我已经走了很长很长的路,现在才能靠着这墙站着休息——异乡人——你应当体谅我碰到的麻烦与走过的长路——因为我毕竟来自休斯敦,而你是个该死的纽约人,你们永远也不会去上帝的国度得克萨斯。”

好吧,自慰!这无疑完全毫无意义,因为你懒散得都不想站起来,或者变换其他姿势,而只是像要大便一样地脱下裤子,然后(想想这时候适合去想的某些东西)揉挤阴jing。那时,当饱含性欲冲动的阴jing勃起、前伸、外露、紧绷,到达那甜蜜而紧张的顶峰,精液从双腿之间喷洒而下,就好像所有精液都从腰间聚汇而来,又从颤抖着撅起的臀骨之间飞泻而出——不,随着阴jing在下面来回摆动、射精,不但椅套限制了这小兄弟的自然颤动——在这重大时刻,由于你不能搓进、揉出、上推、下压,有一种悲恸突然涌来——而且,为了卫生与便利,只能在一种尴尬的悲哀中静静地坐着(就像男人坐着小便似的),让精液在下面慢慢流出,事实上这就好像一个被阉割了的人要大便一样,褪下的裤子紧缚着双腿,衬衫下摆耷拉着——最后,几乎一点也不迷恋那种真实的紧绷感,什么也没做就结束了,只是清理一下双腿,就好像你往那里伸进一块干布,将人生的欲望拖出擦净。好吧,科迪对此很快便无师自通。

我漫步在纽约的大街小巷,梦想着再次横穿整个国家。我走在维克多身后。他穿着一件十分怪异却又昂贵的中长大衣,好像是骆驼毛织制的,上面有许多深色图案。作为一件大衣,它很能体现耶稣基督的神韵,但还是显得怪异——他大踏步走在第二大道——好一个俊美自信的维克多!但若不是我随着他走到人行道尽头,从那些身材很矮的意大利大妈们身边走过,而正是她们使得他显得如此之伟岸,我还真不知道他长得这么高——他迈着大步,犹如先知——带着一个外面包着褐色纸张的盒子——往东走向第一大道——他似乎走得很慢,但我很难跟上他的脚步——我在想:“还好我带着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万一我得跟着他一路走到那明显是在河上的天堂小巷,他们就将不仅仅会看到我带的这本书是多么破旧,还会看到我是多么认真严肃地随身携带着它,因为我真的是在阅读这本书,真的是带着这本书沉醉在这真实无妄的大街小巷当中。”——全然就是一名学者,一个时髦的神秘主义者——本以为他们会质疑我的十月红衫,但他们没有——我会问:“你说的诺莉在哪儿呢?”他会说:“她是我妹妹。”然后我会碰见他们,但大家都默不作声。我猜他们在疑惑我为什么会来,除非偷窥地下人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充分理由,因为我自己就是地下人——我将不得不变得跟他们一样,跟他们一样阴郁,如果不是阴郁的话那也是沉默寡言,有如殉道者一般,几乎麻木,平静,或者缄默,或者愚笨而市侩,或者如圣徒般极其严肃而又平和,就像维克多那样目不斜视、飘忽不定地席卷整条大街。维克多就这样走着,有个小孩半开玩笑似的,或者偶尔又有点敬畏地——我想这才是最主要的——有时可能甚至包含敬爱地跟在他身后,就好像维克多也使他想起了耶稣基督。作为一个小孩,他无疑想尽力靠近温暖与光明的源泉——近年来,特别是在当前的一九五一年,对一个美国人来说,在其冒险旅途中这样做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五十年后他们会怎么评论他的“事业”,也就是他此刻所做的事情呢——那时他已经年老,在一家崭新的养老院里等死;在那里,人们的兴趣绝非耶稣基督似的地下人、兰波摩托车,抑或普罗温斯敦的毒品,我甚至都无法估量一番——他的门厅散发出极其难闻的,可能还很折磨人的气味:苹果酒醪液的气味——他爬上楼梯,我听见门关上了。我想,那可能是耶稣基督自己在排泄体内垃圾(当然要了),但更主要的可能是维克多回家后独自一个人在没有装修的公寓厕所里大便。当他坐在马桶上,看着坑坑洼洼的墙壁,他跟我有着同样的情感,闻着同样潮湿阴冷的气味,听着同样的噪音;而当他坐得过久,他的双脚也会跟我有着相似的感觉,很可能是“麻木感”。他回到房间(跟我一样),一心想着他用盒子带回家里的毒品与桌面用品,然后就跟其他所有人一样,可怜兮兮、孤孤零零地在往事与现实之间穿插变换?

就这样,夜里我坐在长岛小镇牙买加的街区里,想起了科迪与公路旅行——不巧起雾了——高音喇叭的幽远低鸣声——火车头的突然喷气声,要不然就是钢筋的碰撞声——一辆轿车疾驰而过,传来一阵黎明时我们在城市里都能听到的噪鸣声——使我想起了黎明时的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尽管我没有在那上过哈佛大学——远处传来一阵某种难以形容的哗啦声或尖啸声,不是火车在钢制弧架上(行驶,震动),就是轿车刹停打滑——一辆卡车驶近,传来阵阵轰隆声——那是一辆小卡车,但可以在雾中听到轮胎的呼啸声——铁道站场传来两声“噗噗”或者“哔哔”,可能是工程师轻轻按动大型柴油机车的汽笛,以便说明他已从广播中收到司闸员或者检修工发来的指示火车全速前进的信号——当没有特定的相近声音时,一般万物的声音当然就像海洋一样静寂,但也差不多就像生命体在呼吸出声。因此,当你看着一栋房屋,你会想象它正给这普遍喧闹中的静寂添上其呼吸声——(到目前为止,在这静寂里,你能够听见某物的轻微噪音,就好像从时间之神喉咙传来的难以形容的气喘声)——现在,有一个男子,很可能是一个卡车司机,正在远处大喊大叫,听起来就像一个胆大包天的小伙子在黑暗中玩耍——气闸两次停顿间的和声:第一次运转的声音减弱并附和了第二次运转的声音,从而产生和声——有棵树光秃秃的,就像一只被阉割了的绵羊,毫无生气,树上仅余一簇到了九月已经变黄的叶子;叶子即将枯死,相互触碰,发出一阵阵细小微弱的嚓嚓声。每当看见树叶落下,我总会说声:“再见!”——那时会有一种声音,但除非如乡村那般静寂,否则我们听不见这种声音;而静寂之时,我确信落叶就好像爬进乐队的蚁群,真的能使大地沙沙作响——现在,奶品厂的扩音系统传来一种可怕的声音,呜咽声,就好像从装满隔板的火炉烟囱传来而且又被扩音了似的——一只巨大的钢铁蟋蟀——(它停住了)——在一个雨夜,我曾听到过那扩音器里传出的喊声:“请把水关掉!”声音很大,我大吃一惊——轿车门猛地关上了,传来一声咔哒响;而在这细微咔哒声之前,光滑的新式车门铰链也发出了咔哒声——一个男子戴着帽子穿着大衣,有点自负、神秘而又腼腆——空气在呼吸;它似乎想要告诉我一些通俗易懂的东西。

我去了赫克托自助餐馆。一九四六年底,科迪无比兴奋地跟他的第一任妻子来到纽约,开始了他的首次纽约梦幻之旅,而他们就在这家豪华餐馆里吃过饭。一想到这,我不禁有点难过。一张光彩夺目的柜台——装饰华美的墙壁——但没人会注意那些充满贵族气息的古旧顶棚。事实上,顶棚几乎用石膏装饰成了巴洛克风格(或者是路易十五时代的风格?),烟熏油浸之下石膏已经变成了黄褐色——那里以前装着枝形吊灯(明显是旧式餐馆的风格),现在则安装了电灯,其外有金属罩壳——但其总体效果是要突出柜台上反光的食物——因此墙壁不太显眼——部分墙体上挂着超大尺寸的镜子,另外还安放了若干镜柱,给人以一种怪异的宽敞感觉——褐色的木镶板上装着衣钩,部分玫瑰色的墙壁上还装饰着雕刻图案——但是,那柜台啊,就跟外面的百老汇大街一样金碧辉煌!许多排巨大的L形柜台——许多排玻璃杯,里面装满了切丁薄荷果冻,红光闪烁的切丁草莓果冻,蜜桃混合樱桃的什锦果冻,表面加了鲜奶油的樱桃果冻,以及表面加了奶油的香草蛋奶沙司;切成十二块的大草莓油酥松饼照亮了L形柜台长桌的中央——许多沙拉、松软干酪、菠萝、李子、鸡蛋沙拉、梅脯,应有尽有——很大的烤苹果——一盘盘放得歪歪斜斜的葡萄,呈浅绿色和褐色——许多盘子,上面装着奶酪蛋糕,木莓奶油蛋糕,深黑色的巧克力蛋糕(闪着粪褐色的微光)——电影《时间与河流》里的那种深盘果馅酥饼——新烤的粉状小甜饼——涂了草莓香蕉甜浆的甜点——涂了橘子甜浆的美味蛋糕——用木莓、鲜奶油与竖立松脆饼制成的金字塔状甜点——还有许多地方专门用来放外形漂亮的咖啡蛋糕与丹麦油煎饼——所有这些食物之间点缀着一些装着超浓牛奶的白色瓶子——然后是许多小圆面包——此外最重要的则是柜台上放着的热食,水汽蒸腾、香气四溢——烧羔羊肉、烤猪排、烤西冷牛排、烤羊胸肉、煎酿塞馅甜椒、白切鸡、填馅童子鸡,等等。这些都能让一文不名之人口水直流——还有大块地方放着刚出炉的烤肉,旁边放着一把大餐刀,而侍者正姿势优雅地摆出一份又一份纸一样薄的烤肉来。咖啡柜台、壶、红色喷雾、水汽——但最引人注目的则是那个光滑闪亮的甜点柜台——喷雾弥漫,有如天堂——在这毒品泛滥的大城市里,这就是一种竭尽全力才能做到的快乐之承诺!

但至此我甚至还没有提到其最佳之处——冷盘、三明治与沙拉柜台——上面放着一盘盘小山似的各式菜肴,有上面撒了香葱与其他鲜艳调味品的奶油干酪,很有卖相的粉红色熏鲑鱼——冷火腿——瑞士干酪——整个柜台放满了咸香且营养丰富的冷盘——冷鱼、鲱鱼、洋葱——切成薄片的长条黑面包——等等各式各样的菜肴,还有在盘子装饰成枝状的鸡蛋沙拉,多得足够一个巨人吃饱——造型各异,使人赏心悦目——鲑鱼沙拉——(可怜的科迪,在这美食前面,他居然就穿着那双在丹佛就在穿的而且已经磨坏了的鞋子,以及那套他美其名曰“赝品”的衣服。他原本想穿上这套衣服,以便穿着得体地到纽约的自助餐馆吃饭——他以为那里就跟丹佛的自助餐馆一样,装修朴实、环境幽暗、食物一般)——

在小阳春时节的地铁站里,我们体会到了春天的感觉,因为那里既温暖(楼外有太阳),又阴湿,就像冬天的残雪余冰——就像三月午后三点时反光耀目的潮湿树枝——就像华盛顿市G大街。我年轻时曾模仿“大瘦子”[4]哈伯德,迈着小步,在G大街上漫步,昂首挺胸、心情开朗,不时跟伙伴打招呼,就好像走在商店招牌与射击场外的阳光下,走在夜总会生活带来的橘皮中间。突然,从一间敞开的地下室里吹来一阵阴凉的感觉,或者也可能是从波托马可河吹来了一阵河风。春天到了!

那位地铁女郎正坐在边座上,戴着黑手套的双手拿着一本《美国杂志》——是个法裔加拿大人,长着一张埃莉[5]似的、诙谐却苍老的脸庞,戴着眼镜,看上去古里古怪,很像我的一个阿姨。我这个阿姨,一到灰蒙蒙的大雾天,总是就那样噘着嘴站在西马萨诸塞或北缅因的柴堆间,而她的儿子们则双手叉腰站在庭院里——事实上,那位地铁女郎穿着一件性感的绿色低胸连衣裙,外面披着一件红色的大衣,其上缀着几个大的少女式纽扣(就像一个在做午后九日祷的波塔基特维尔小姑娘)——那件绿色连衣裙的丝质领子开得很低,露出了不再是乳白色而是干红色的胸部。事实上,她还穿着一双黑色天鹅绒鞋面的高跟轻舞鞋,看上去跟我那位年迈的阿姨极像。我发现她身上流露出美国人特有的精气神,而且当她低头碰到书页时,她脸上也会流露出跟小埃莉噘嘴犯愁时一样的悲情。我发现,当埃莉无所事事地坐在我们的卧室里(六十二号公寓),沐浴在午后斜阳之下时,她脸上就是这种神情,因为她预见到她自己在其不再如此优雅的老年岁月里会像这个女人一样——但是,当她看书的时候,她脸上却会流露出一点中小学老师似的保守与严肃。啊,生活!

哦,道路!我试图模仿一九四一年我在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市吃过的一种猪肉菜肴的味道。当时我(跟我养的狗)坐在那辆运载我家家具回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市的卡车后厢里,正好经过哈特福德市。因为某种奇怪的巧合,我们在哈特福德市停下,到大西洋白光加油站隔壁的一家餐厅吃午餐。我曾经和迈克[6]、斯坦菲尔德[7]和欧文·摩根在那家加油站工作过,那是我来到城里后的第一份工作——但现在这个早晨,我仍然记着那肉的绝妙味道。我猜那是烤猪肉,跟土豆泥一起放在餐盆里,利用蒸汽保温。数以百计的大块头卡车司机,甚至还有我们加油站的一些男孩,都在狼吞虎咽地吃着这菜——所以我(和搬家工人)也尝了尝。那是十二月份的一个干冷日子,我们又在路上,因此它对我来说是说不出的好吃。当时我很无知地认为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猪肉”——以至于十一年之后我都还没有忘记这一餐。事实上,迈克当时就在隔壁的加油站里。于是,吃完饭后我给迈克打了电话。他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呢,伙计?”我说:“看见外面的那辆卡车没有?我们正要搬回洛厄尔市,我们一家。你不相信我?”“哈哈!”迈克只是大笑,但他还是走了出来,跟我养的小狗狗(小狗——他总是说成小狗狗)魏琪玩了一会。然后卡车继续前行,载着我悲伤地返回我儿时生活的地方。我坐着,看着卡车后厢外面展露出来的我越来越熟悉的道路——所以,今天早晨我一醒来,就从冰柜里找出冷烤猪肉,那是几块猪排。我把猪排放到一个小锅里,又将小锅放入一口大锅,加了水(两英寸深),盖上锅盖,把水烧开,就这样蒸热猪排。我试图不用煎炸或诸如此类需要用油的方法来保留猪肉的难得美味,这都是因为我还记得一九四一年在哈特福德市吃的那种猪排。锅似坟墓,猪排如枯骨。你所要做的就是将猪排直接放进大锅,盖上一会。然后,你就可以揭开锅盖,微笑着品尝美味了。

汤姆[8]前来接我。时值周五晚上,屋里灯火通明。妈妈在看电视,电视里布莱克斯通夫人来来去去,和人聊个不停。从浴室到卧室,所有灯都亮着。我冲洗干净——周末扮绅士的人都这样,然后吹起口哨,哼起小曲——汤姆和我兴高采烈——先是罗斯让我们到里奇曼希尔酒吧去找她,于是我们开着大别克轿车在夜色中飞驰(而她只是坐在电话机旁边舒适的深色椅子上,跟她那个俄裔钟表匠父亲聊着电话,神色迷离,就好像性感小姐在诱惑着侍者)——我们穿过十月里落叶满天飞的山坡,找到了那家酒吧。万圣节马上就要到了,我披上了十月红衫。啊,每年我们都不得不错过十月,我是多么悲伤!可怜的小罗斯坐在酒吧凳子上,身上穿着三十年代风格的短裙,露出美腿,脚上穿着一双硬底高跟鞋,脸庞消瘦,嘴里一直叼着根香烟,醉眼迷离。你可能会吻她的下巴,但今晚那里长了颗小粉刺。那粉刺会被弄破,我讨厌看它,尽管现在回想起来(现在粉刺没了),在她那嫩滑的脸上,那粉刺就好像一颗性感的痣。过去在电影院前张贴的剧照里,我就常在那些老牌影后的下巴上看见这种痣——那时我在想,那是不是相片墨水留下的黑点——我们俩挤进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给埃德。她叫汤姆进去,但当汤姆要进去时,他不得不缩起身体,往她那个小隔间挤进去。他拼命地挤啊挤,以便能够滑溜进去。她直直地盯着他的双眼,嘴里叫着:“加油!挤啊!挤啊!……”然后大笑了起来,很快这小隔间里就满是她的笑声——她还有小孩要照料,所以度过了这个兴奋激动的周五晚上,我们又继续前往纽约。那天晚上,我们把啤酒瓶立在凳子上(就像科迪在丹佛酒吧里所做的那样),哈哈大笑,然后重新计算着喝了多少(我从未料到这还只是五日狂欢的第一天)——因为周五晚上对于外出过周末的人来说,就如同周一早晨对雄心勃勃的职员一样重要。到达纽约的那个夜里,我们甚至还要更加兴奋激动。那晚车流涌动,交通繁忙。为了展现我们的友谊,我们第一百次沿着皇后大道急驰(就像科迪过去在哈得孙河上常做的那样)。我们兴奋地闲聊着,收听着电台节目,比如阿尔·柯林斯[9]主持的爵士乐节目“紫色格罗托”(阿尔正在播放谈话记录,那速度慢得都制造出了恐怖效果,但采访本身很随意,漫不经心似的)以及其他节目。我非常茫然,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正像往常那样入神地看着纽约那灯火辉煌的天际。我们现在到了城区。汤姆送我到威尔逊[10]家,这样我们就不会错过麦可[11],因为他约我在十点整见面(这同时也是刘易斯对马西安诺的拳击比赛第一回合开始的时间)。我担心威尔逊(见面之处)会在楼下看拳击比赛,而事实上他就是这样做的(跟玛丽安[12]一起)。麦可恰好开着他的车(停在五十七大街公园)从北部赶来了,正好赶得上看第一回合比赛。上来见我之前,他泡了杯咖啡,因此没有看见威尔逊留给我的便条。不管怎么说,威尔逊正要离开酒吧,就为了看一场拳击比赛而在那里喝啤酒那代价可就太大了,所以他们上了楼。玛丽安正在生闷气,因为她不怎么想乘火车去威彻斯特,但要消去她的迟疑不决现在可能有个最佳时机,那就是把责任推给我——因为我没有先问一下就跟麦可约在她家里见面。于是,在十点十分,我就带着周五晚上那种兴奋激动,疯子似的手舞足蹈着跑上楼去。从岛上开始,事实上当然是从汤姆的车库便道就开始,那种兴奋激动一路上都在蠢蠢欲动。汤姆的车库位于林布鲁克的荒郊野外,他的别克轿车就停在楼下的私人车道上。他把所有房间的灯都打开了,宣告他周五晚上外出。当他边唱歌边梳头时,车头就反射着楼上刨花灯发出的光线,而他那比较富有的母亲与其他家人则愉快地沐浴在灯光下——当我跑上楼去时,所有这些可能只来自岛上与陆上生活的快乐都流露了出来,漾动不已——汤姆开车到哥伦布环岛去接埃德。埃德正独自一人从哥伦比亚大学乘地铁而来,心中载满了数以千计的热情洋溢的梦想,因为他的学业结束了,而他爱着玛丽亚,汤姆的姐姐,心中充盈着青春快乐,这些天来一直都在心潮涌动——我跑到楼上,撞见玛丽安穿着浴衣坐在沙发上生闷气(尽管她已经决定放弃乘火车的想法,因为“现在当然太晚了”),一脸阴郁愠怒,可能她最近通常都失去了所有激情,殉道精神除外——威尔逊自己也坐着,穿着套装,打着领带,打扮得整整齐齐,只是神色像殉道者或病人(二者都牙关紧闭,一言不发),因为玛丽安令他厌烦,而且不管怎么说他已经因为喝了一周的酒而精疲力竭了——麦卡锡喝着啤酒,这是那里最不让人惊奇的一件事情,而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他一遇见约瑟芬[13]就在两小时内成长为十足的男子汉了——约翰·梅西[14],这个最复杂最不合宜的人,也在那里(已经打完电话了。他机智诙谐,善于逗趣取乐,现在十分受威尔逊一家欢迎,就好像曾经那个还不是那么脂粉气十足而是较为阳光的温德汉姆[15])——所有四个人,都麻木地坐着。收音机里传来比尔·科勒姆[16]那嘈杂烦人的激动声音,他正在报道拳击比赛,一拳又一拳——我跑了进去,叫道:“玛丽安!汤姆也快来了!”没想到却碰上了如此一堵事先就准备好的敌视与冷淡铸成的石墙。事实上,玛丽安甚至试图用双眼蔑视地传达信息,而威尔逊也不帮腔,以至于我心中牢记着这种心理气氛。我毫无心理准备,站在房间中央,就好像被子弹击中了似的,身体摇颤不止。我也没跟麦可问好,尽管他专程从波克市(即纽约州波基普西市)开车来这里看我。是的,我想去加利福尼亚,再去寻找我的伙伴科迪——以及我自己。

波基普西市(波克市)后院。十月底的某一天,天空明朗,却蔚蓝得恼人,还寒冷刺骨——天空看起来像一块夜里先用糖腌过,再撒上胡椒粉与丁香花瓣,最后才熏制的火腿,肉皮上还可以隐约看到有水汽在反光——就在熏黑的某处肉皮上。在波克市,那些后院总是晒满了洗好的衣服,一望无际,因为那些纯朴可爱,穿着短裙,露着性感双腿的苹果派太太们(科迪的妻子在地震频发的旧金山时同样如此)很自然地一致认为,周一就是洗衣日——因此,那些令人惊叹的哒哒滴水的晒衣绳目前却一片静寂,后院变成了静寂的花园——到处都能看见大门敞开的车库,里面放着破破烂烂的架子,上面摆着油桶——一个穿着家常便服的家庭主妇抖了抖她的干拖把,有点心不在焉,又有点恼火——又走过了三个家庭主妇,她们手里拎着食品杂货,心里却在想,该死的,坐在麦卡锡门廊上的那家伙到底是谁——静寂的后院使你想起那些男人。白天,他们自己用手勤劳工作,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而让他们妻子在某个下午做家务,就像今天这样,(穿过整个街区,都可以看到毛巾一齐挥动,)极具象征意义——把夜里用过的被单拿出来晾晒,到了周一却引来了流言蜚语——这是在向阳光天堂里的上帝宣示,只要妇女住在这里,大地就有人照料——黄昏,男人们开始回家,一路砰砰地敲击着墙壁,于是便有人打开门让他们进去。穿着轮滑鞋的小孩子们滑进屋里,(在你未察觉时便梦幻般地)占据了整所房屋;房屋一整天都敞开着枯等他们——同时,拥有了秘密门廊的小孩子们躺在晒衣绳做的网床上进入了梦乡,寒冷,悲伤。

远处,则是育林员与高大的妇女们晾晒的衣山裤海,这就好像在河对岸树林里(其实没有河,那只是一条花园小溪)看见了一个新的猴子王国:就好像你在美国特有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正午里发现了一个非洲——再近一点,在那里,落到地上的小麻雀正在好奇地到处晃荡——它们很好奇——嗖嗖嗖,它们飞走了。

我记得科迪在他最后一次来纽约时告诉我一件事情,那着实让我惊奇。他在约瑟芬住处持续敲门达半小时之久,然后沿着防火梯往下走。那个买了这块该死土地的房东突然打开窗户,叫道:“喂,你干什么呢?”科迪说道:“你不会认为像我这样一个相貌友善的小伙子会干坏事吧?相信我,我是一个友善的人,现在是,以后也是。尽管跟一个陌生人公开谈起这个很奇怪——但我不是强盗——看着我,看着我,我保证,我绝不是强盗。”

那就好像我透过威尔逊的书架看过去,哼起小曲,而威尔逊却在跟玛丽安吵架(我哼的是《月光曲》)。“是什么让你唱起那曲子?”

“我不知道。”

“对我来说,它永远都是一个谜……”

我们根本没办法逃避各种谜团。就比如,当人们刚到自助餐厅,坐到桌子旁边准备就餐时,都会面露微笑。但当他们准备离开,当他们所坐的椅子一齐向后拖动,当他们整理大衣等随身物品,他们却是一脸阴郁(所有脸庞都同样半阴着,那是对自己初到微笑之时的预期结果未能实现而感到失望,并且格外地郁闷)——人类跟其他生物一样,都具有盲目无知的特性;在那短暂人生中,一切情况都可能发生在每个人类身上——这就是变化——在人类关系中可能至高无上——持续一秒——振动信息在传播——但它并非如此神秘,而只是一闪而逝的爱怜。同样地,一路夜夜疯狂之后(到处跟性感美女狂欢,聊上整整三天,连续驾驶横贯大陆),我们也产生了那种短暂的阴郁情绪,那表明我们需要睡觉了——提醒我们,所有这一切都有可能停止——更是提醒我们,那一刻是无法把握的,是已经逝去的,而如果我们睡上一觉,我们可以再次找回那一刻,将它与其他无数美丽组合体混合在一起——在疯狂空幻的睡眠中转移灵魂的旧档案卡——因此,自助餐厅里的人们会有那种神情,但等到他们穿戴好,那神情就会消失,因为阴郁也是他们发给彼此的信号,是一种诸如“女士们,晚安”之类可能发自内心的礼貌语。当我们应该神情阴郁地整理大衣,然后彼此行礼告别时,哪种朋友会当着他朋友的面公然咧嘴大笑呢?因此,它是一种信号,表示“现在我们要离开这张给了我们如此多希望的桌子——这是我们给悲伤举行的葬礼”。当大家都朝着大门走去,又有人随便说些什么,那种阴郁立刻就消失了——他们大笑着将人类灾难现场的回音归零——他们呼吸着这世界提供的新鲜空气,沿着街道离开了。

啊,我们所有人的心灵都疯狂了!

在绿色大门前读报的那个男人看上去像是一个阿拉伯人。他上身穿着都市风格的上衣,系着蝴蝶结,下身则穿着格子呢裤,头上还戴着毡帽,帽子下面是一头黑发,头发两边都向外突起,就如同阿里·汗王子[17]一样——他坐在这该死的二十英尺大门之下,半朝着自助餐厅(埃及人在那里等我们),就好像大门即将在他身后打开,伸出一只五英尺长的绿色怪手,缠住他的椅子,将他卷进门内,然后大门自动关上,却没人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大门两边各有一根绿色柱子!)到了门内,那个男人将被脱得一丝不挂,非常丢人——但他其实会很高兴——他对着报纸悲哀地摇着头——当他读报时,他神经质地上下晃动双脚——他读得很专心,下唇都噘了出来——他将报纸竖折,现在又像个小女人似的将它弄弯鼓起,以便看清印刷字体,由此可以看出他其实是在打发时间,心思不宁——他正在等着其他什么东西。海上日出,向他洒下晨晖;绿色大门矗立着,就像一只用来献祭给海上太阳的羊羔,只是它拥有双翼。

十一月的一个寒冷夜晚,在这家白色自助餐厅,一面巨大的平板玻璃窗户面朝纽约街道(第六大道),而里面装饰的霓虹管灯倒映在窗户上。这些灯也照亮了那些日式花园墙,后者也因此跟霓虹管灯一样,倒映到街道上[还有其他东西被照亮、被倒映,比如巨大的二十英尺绿色大门及其红白相间的出口标志就被倒映在左边的窗帘上。餐厅深处的一根镜柱,大概还有那根白色管道,右上角某些东西的顶部,以及朝街窗户底端的一些符号,也都被倒映了出来。那些符号写的是“什锦素菜六十美分”,“炸鱼饼配意大利面条”,以及“奶油面包”(未标价格),只不过它们被倒映在人行道近端,因为它们实际上是背着人行道而写的。]——因此,纽约无与伦比的夜景,跟轿车、出租车、匆匆而过的人群、娱乐中心、书店、里奥服装店、打印店与沃德汉堡店等等一起,纽约十一月所有的光明与黑暗,都被这些高悬的半透明霓虹灯、日式花园墙、大门与出口标志变成了一个谜团——

但是,现在让我们近距离地审视它一番。这里神秘、深邃、隐秘、静寂,给人以深刻印象,简直就像万花筒叠万花筒一样。但在这灯火辉煌的街道的另外一侧,却是一排漆黑或者灯火昏黄的窗户,那是第六大道的半廉价旅馆,破旧的玩具店,到处黑尘的管道商店,关着门的沃尔多夫自助餐厅招聘办公室;红色霓虹灯从街道另外一端的窗户透射了过来——黑暗最远处是这片人们生活场景的焦点:这是四楼,窗户肮脏,它洒下的阴影不会长过一英尺,但如此薄而脏的褐色蕾丝或平纹细布窗帘(现在灯熄灭了!!)却连一张铁床洒下的阴影都无法遮住。灯熄灭了,那根镜柱突然间完全展现出它的全部长度,因为我的注意力已经放到那扇真实的窗户之上,而那根镜柱的映像仅仅触及窗户边缘,但此前我并不知道。现在最令人惊奇的是,街上的这个镜柱映像同时倒映了霓虹管灯——我说的是屋内那真实的霓虹管灯而非屋外的霓虹管灯映像,还倒映了墙壁的某些部分,只不过我前面没有提到那并非日式墙壁,而是红绿相间的格子墙壁。那边的那些窗户再没有映出其他灯光了,我要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情:某个老人喝完了他的最后一夸脱啤酒,然后上床睡觉——要不然便是他饿了,想要用睡觉来消除饥饿,而不是到自助餐馆花上五十五美分买点炸鱼饼——或者黑暗中一个老妓女躺在床上痛哭——或者他们看见我注视着四楼的那扇窗户,然后横穿街道,走进这座疯狂城市的夜幕当中——或者灯熄灭了,所以他们能够更好地看见我穿过这些光怪陆离的映像(我现在知道,妄想症就是主动幻想着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而精神病则是被迫幻想着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妄想症是现实,妄想症是事物的内涵,妄想症永远无法得到满足)——其他符号,也就是窗户上那些,倒映成这样:

(照照镜子,你就会看明白那写的是什么)

轿车,以及在寒流中急走的行人,都在这些可笑的符号上面闪现。当黄色出租车经过时,那映像是耀眼的黄色条纹;当行人经过时,那映像则是五花八门,极具个性(一只手,一个提包,一副重担,一件大衣,一包油画布,模糊晦暗,在它之上则是变幻不定的众多白色脸庞)——当轿车经过时,那映像却深邃而明亮地点缀着所有映像符号,而有时候你就只能看见霓虹灯射出的柔和光线或来或往,在大街上纠缠不清——还有第六大道中央的白线,以及垃圾——只要你看得见街道对面的阴沟,你就能无所遮拦地看见那些垃圾。当你看着行人经过,不必细看,只须吸气,你就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两个得克萨斯人!我知道了!两个黑人!我知道了!)一辆破旧的灰色小轿车飞驰而过,看上去像是来自马萨诸塞州(性饥渴的加拿大人跑到纽约的旅馆来做爱)——随着我的双眼瞪得滚圆,现在那些倒映的“热巧克力美味”字母正在改变其深度——它们跳起舞来——通过它们我得以了解这座城市,以及宇宙——现在,我们最后来看看这部分平板玻璃窗户的旁边,我已经盯着那里半个小时了。我只是窥视着窗帘之间那块只有六英寸大小的地方。这扇窗户就是一面边墙镜子,映射了在我右边街上乃至我其实都看不见的地方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因此,当我凝视着我的“映像装置”,我突然看见一辆出租车从我眼睛边上驶了过来,它并未停下,很快就消失了——实际上,它是从右边驶来的,但到了映像里就变成是从左边驶来。我一直都在观察那些实际上是靠右行驶的轿车与出租车的映像——行人也倒映在那块六英寸大小的地方。我从并非那么远的地方观察着同样的运动与映像规律,因为他们比较靠近这块平板玻璃,特别是更加靠近这面神奇的镜子,不会从远处就映在路面上。当我观察着这个“映像装置”,一辆轿车驶了过来,停在里面。也就是说,我看见了一块非常光亮的新挡板(比方说,它挡住了路中央的白线)。在那圆形的挡板里,你可以看见一些圆形的光圈,其上则是那些稀奇古怪的物体映像与光线(就比如,当你凑近观看时,你的鼻子变大了)。那些小映像对我来说实在太小了,没办法具体观察,不过它们正在闪动——它们之所以闪动只不过是因为一支红色霓虹灯正在闪烁。每当这支红色霓虹灯闪烁起来,我就比其他时候能够看见更多的物体映像——实际上,那支红色大霓虹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其古怪映像在一辆“奧兹莫比尔88”轿车(现在我看了一眼,看清楚了)的一只前照灯的银边上晃动。我听见上面传来了自助餐厅餐具的碰撞声,然后安静了下来(又听见旋转门的转动声,以及橡胶的拍击声),还有呻吟声。此外,我还听见那微弱的高音喇叭声与城市里人来车往的声音。由此,我树立起非同寻常的永久都市观感:一开始,我(还有我们所有人)就像孤儿似的在都市中奋力前进……在那霓虹灯下摸爬滚打。

在地铁里闲逛时,我看见了一个黑鬼。他头上戴着一顶很普通的灰色毡帽,上身却穿着一件深蓝色或者说是略带紫色的衬衫,上面缀着闪闪发光的白色珍珠形纽扣——外面披着一件灰色鲨皮休闲夹克——下身则穿着一件褐色裤子,脚上穿着样式普通的深蓝色长袜和黑色鞋子。他最外面还穿了一件华达呢轻便大衣,又短又旧,衣边都洗得散线了——手上拎着一个纸袋——他的脸庞(他睡着了)看上去像是一个魁梧有力的拳击手,虽然有点发胖,而且脸色暗淡,但和蔼可亲,双唇也很厚实(典型的非洲人厚唇)——长着深褐色皮肤——双手粗大,指甲呈粉红色(不是白色);因为刚刚干完重活,指甲里都是污垢——看上去像乔·路易斯[18],独一无二的拳王乔·路易斯。他一无所知,只知道在哈林黑人聚居区,一到冰冷刺骨的冬天早晨,比来自寒冷丹佛的老科迪·波梅雷还要年老体衰的黑人老鬼就会戴上羊毛帽,护住双耳,然后到处乱走,除了知道自己可能死在冰冷污秽的冰雪之下,就完全不知未来会怎样——小睡完醒来,他的神情怪异,有点害怕,几乎都流出了眼泪。他的视线穿过通道,看着那个戴着眼镜,穿着灰色衣服,指上套着一个大红宝石戒指的红脸白人,就好像那人专门要来杀他似的……(事实上那白人双眼紧闭,嘴里嚼着口香糖)。现在那个黑鬼已经看见我了,还带着些许兴趣看了我一下,但又躺回去睡觉了(以前也有人观察过他)。

这个黑鬼是在皇后区干完活后才来这里的。那里无疑装有铁丝栅栏,所以他带了某种拖把似的工具,不戴帽子就到处走动找活干。现在他又戴上了他那顶巨大的哈林帽子(我是不是说过它很普通?它帽檐较平,却展示了哈林居民的狂野与睿智。那是一种具有东方风格的帽子,街上有数以千计的黑鬼戴着这种帽子)。他让我想起了黑人声音中那古怪的咯咯声或嘟囔声,那刚好跟美国黑人极其卑微滑稽的地位相衬,而这也正是他既需要也想要的,因为原先梅什金式[19]的温顺谦卑已经跟他们血液里本能的愤怒混为一体。当他离开时,他走得步履蹒跚,左右摇摆,脚步咔哒直响,半睡半醒似的,神色慵懒。“你干吗呢?你干吗呢?”这情形,同时也是他本人,似乎对我这样说道——该死的,现在他走了,他走了,我爱他。

但现在请让我们审视一下这些美国蠢蛋。他们就想大声地打嗝,穿着衣领硬挺的白色衬衫(哦,神啊!那是你的地狱吗?)与“职业”服装乘坐地铁。而且,上帝呀,他们居然嘲笑并且急不可待地压榨诸如快乐的科迪、利奥与查理·比索内这样的朋友。比索内是个小商贩,而从他那带着恳求意味的笑声中——就是那种哽咽着说“哦,是的,我再说一遍,我那时很爱你!”的笑声,我能看得出他实际上是个好人。唉!唉!呜呼哀哉!现在我看出他是一个瘸子——左脚跛了——他眉头皱得厉害,一脸热切却无可奈何。当小科迪上完学回家,沿着街道一路拍球而行时,拉瑞姆大街上的辊轮板怪人看见他,热切而努力地转动屁股,脸上就流露出跟现在这个人一样的神情来。就在那一线惨淡的斜阳之下,辊轮板怪人远离了爱之记忆,而这正是美国的秘密——这个地铁病号也迷失在他自己那一块块厚实鼓起的充满男子气概的颈肌里——带着一个纸质资料袋——靠向那个戴着眼镜的高个小伙子,跟他闲聊。他很羡慕那个小伙子,就像世界各地的老年人都羡慕年轻人,特别是病人都羡慕健康人一样。

到了牙买加镇就离家更近了,但仍然在四处闲逛,看见一个漂亮的面包店橱窗:樱桃馅饼中央留了个小圆洞,以展示里面浇了糖浆的樱桃——所有面包皮馅饼也都是如此,只是里面有肉末馅、苹果馅——挺立的纸杯里装着水果蛋糕,上面缀有樱桃、坚果和浇了糖浆的菠萝——美味的蛋黄派,像一轮轮金色圆月——洒了柠檬果粒的夹心蛋糕——特别美味的双色小甜饼——漂亮的巧克力圆蛋糕,上面的巧克力糖衣也是双色,蛋糕圆边四周洒了褐色的面包屑,糖衣本身也排列得非常美——那是用面包师傅用的镘刀制作的——那些巨大而美味的苹果菠萝蛋糕看上去就像是自动售货机提供的小蛋糕的大号版本,其波浪式的糖衣上又淋了一层糖浆——每个人都在注视着——椰丝蛋糕的中央放了一颗樱桃,椰丝参差不齐……就像一头蓬乱的白头发。

木头格子窗映衬着下着雨灰蒙蒙的黄昏……

我看见一个蛋糕,顶部是都已经散开了的粉红色糖衣,中央放了一颗红色樱桃,蛋糕侧面都覆盖着巧克力屑。这让我欢喜得直颤抖。

但街道对面却是阴冷凄凉的教区长住所。房子前面的草坪上长着两棵二十四英尺高的云杉——这座房子是用橙黄色砖头建成的,现在却变成了古怪的灰白色,就像是呕吐物的颜色,具体而言就是猫的呕吐物的颜色——装修成英国风格,或者说是撒克逊风格,橡木制的大门呈淡褐色而非深褐色,大门上方则是城堡防御土墙。大门开了三个装饰用的玻璃小窗,一个居中,为的是用来看看有谁想要进来——灰色混凝土框架的每一面都安装着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笔下那些英式大灯,旁边刻着“教区长住所”一词——两扇又小又窄的弦月窗,大约一英尺宽四英尺高——在这扇集束大门底端有一扇地下室通风窗,就安在某种混凝土防护栏下面(无法形容,有点古怪,就像郊区律师事务所前面圣诞树丛四周围着的栅栏一样,其形状如下:

奇形怪状,却毫无用处。它们由若干一英尺高的铁栅栏柱支撑着,但看上去却似乎是用绳子绑着,顶端有一个活结:

有路边石将其分开,以提升它的海拔高度,或者强调它要比人行道高。但除了我和科迪这样无可救药的闲坐休息者,没人讲过或者弄明白过这一用意)。

在教区长住所正面的城堡防御土墙与哥特式窗户上面,是一堵砖头三角墙,墙上有一扇装了软百叶帘的标准美式窗户。再上面则是灰色的混凝土十字架,看上去既像你在美国南方公园里的战争纪念碑周围所能见到的立柱,也像大型公墓里的十字架。黄昏时刻,教区长住所里就会亮起柔和幻彩的橘黄色灯光。这当然一点都不像普鲁斯特笔下的贡布雷大教堂。那座宝石般的教堂在多彩阳光下幻动不已,教堂自身变成了一个巨大折射镜,反射着“外面”照进来的光线——

洛厄尔市可怜的孤老太太们走出杂货店,撑起伞挡雨。不过,她们看上去显得如此惊慌失措,无比苦恼。但这并非在雨中偷笑的少女碰到的那种苦恼。少女们腿脚灵便,可以跳来跳去。而老太太们的腿却是像钢琴腿那样脆弱,她们不得不步履蹒跚地走向她们想去的地方——但即便这么苦恼,她们还是聊起了她们女儿的事情。

人们四散离去。那个大个子爱尔兰人的前额上翘着一绺头发,身上穿着一件驼毛束带大衣,行动迟钝,双唇微张,似乎在闷闷不乐地想着什么,仿佛他那空旷干涸的心灵里滴雨未下似的——

那个胖老太太走得极其吃力,不仅仅是因为雨伞和雨披,还因为那些藏护在伞下、鼓得像孕妇肚子似的大包小袋。那些包袋向外突出得那么长,所以她难免会碰到人行道上的行人;而一旦她登上公交车,那又将会造成一个大难题。对此,那些在自己城市里想要挤上公交车的可怜人现在一点也不怀疑——

那个行动敏捷、穿着毛皮大衣的犹太贵妇举着一把伞。那把伞很吸引人们的眼球,因为它的价格是如此昂贵,其样式(褐中带红)是如此漂亮。她双膝外弯,走得有点摇摇摆摆,但脚踏实地,走得很快,这就将她跟其他女子区分了开来。她是一位高度文明的农场主夫人,住着漂亮的房子。她的丈夫艾伦长得粗壮,钱财无数,不过却像猩猩一样多毛、笨重、行动迟缓。她正要回家,手上提了一个袋子。但就跟其他事情一样,雨也没能让她苦恼起来——

那个爱尔兰绅士全身都紧紧地裹在一件深绿色的光滑雨衣里,领子上翻,下巴处拉得严严实实,头上戴着帽子,没有撑伞。他多少有点缓慢地走向目的地,显得有点焦急。他正思考他的工作,或者他的妻子,或者,天啊,可能是任何东西,包括对同性恋的态度。他可能在想,离岸五英里的一艘潜水艇投射了一台机器,可能就是美国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的某台电传打字机,而共产党此时此刻正通过这台机器发射出来的思维波秘密地控制着他的生活。他一边想着这些,一连沿着第六大道前行。这条大道数年前曾改名为美国大道,这让他恶心至极。他继续前进,四周被这暗雨连绵的整个夜幕所包围。正在此时,他斜瞥了人行道尽头的某个东西(不是我)一眼,突然一脸苍白,惊惶失措起来——

那个三十多岁的胖子一头黑发,脸上长满粉刺,穿了一件蓝色布衣,显得很年轻。他是一名运务员,在四十五街上《纽约客》附近的一处办公室工作。他每周日下午都要看报上刊载的连环漫画(《默特与杰夫》),收听电台广播的球赛。因此,他一下班就急着离开,却突然想起他忘了带今天下午刚刚磨好的新车库钥匙,把它忘在那张发报机桌上了——蓝色灯光照射着桌子,显得有点空落落。但天下着雨,他便继续走路回家。他也被雨夜以及哈得孙河和东河所包围,但我们只能够由其车库钥匙来解读他的心情(在这个时刻)。

——欧文·加登[20],还有纳尔丁[21],似乎他们现在各自走开了。

——那个外地来的古怪老太太总是走得摇摇晃晃,就像是走在她由彼而来的那个农院里的木柴上,或者至少在她走往新布伦瑞克的一栋木头廉租公寓楼之前确实如此。她的同伴正在找地方吃饭,而她穿着老太太专用的黑色半高跟鞋,双脚已经很累。她走得如此之累,以至于都落在她同伴身后(那是一个跟她相似但不那么古怪或者不那么极具个性的可悲的老太太)。她看见这家自助餐厅,叫道:“这里有地方吃饭了。”那个同伴回答道:“这只是一家自助餐厅。这种地方的食物很糟糕,乔治叫我一定要去小饭店。”——“但没有小饭店啊!”(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她们正走在第六大道上,那里的饭店大半都开在侧街,使用白色桌布,等等。但如果她们继续在雨中烦恼地走上六个街区,走到无线城附近,她们就会找到这类饭店)——所以她们决定,或者说,是她那个同伴决定,不去斯图亚特自助餐厅吃饭。我们这位古怪老太太,留着一头灰白卷发,身上携带的雨伞之类的大件物品低垂得都碰到了人行道,包袋也拎得低低的,几乎都要从那根绵软无力的手指上掉落下来。那是典型的老太太手指,白得像大理石一般,都能看出其下的蓝色脉管,看上去有些古怪。她穿着一件肥大的老太太大衣,大衣的垂褶看上去像是做成了一块厚裹尸布,足以盖住飞机场中央的一颗原子弹,因此无人能够说得出它到底是什么样子——这个可怜的古怪老太太就像我那些来自温琴登、缅因等地林区的姨妈们。从透过林缝呆望夜空,到欣赏灯火辉煌的伟大纽约,她们自己就好像是这一时空的原始人类,已经完全迷失在纽约。不过她们并未丢掉她们的森林习性,在平滑的混凝土人行道上遭遇伤痛与不便,以及吉雅那样的女人特有的烦恼与悲喜交加,就如同走在新罕布什尔州或者甚至在(比如说)明尼苏达州的蛛网似的月光照耀下的松果路上一样——这些真的是命中注定,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她们永远都无法找到一家灯火辉煌的、能够代表纽约的饭店,好让她们在回家之后,可以坐在食品室那个朝向柴堆与寒星的小窗户旁边,细细陈述这个荣耀故事——她们甚至都无法找到任何一家饭店。她们的腿脚已经累得不行,所以她们只能到一辆十英尺长六英尺宽的破旧的希腊大餐车那里解决吃饭问题,向纽约的某种食物投降,而即便是在温琴登或佛格斯瀑布城,她们想都不会想要吃那种食物。除了跟林区最好的几个老姐妹,她们永远也不会和别人讲述这个可耻的故事,毕竟在这个根本不应存在的该死的纽约城里。

就年轻妇女而言,我不能一直盯着她们,除非我一个接一个地撕掉她们的衣服,包括这最后一个女孩子(跟她妈妈)。她长着一张娇小可爱的脸庞,头上戴着一条绿色的杂花头巾,身上穿着一件最新样式的长大衣,脚上穿着一双低跟鞋。她走路的时候,双腿放荡地不停扭动,好像十分懒散,不像其青春活力所展示的那样有节制。大衣掩藏起她的身体曲线,但我猜她的身材很美妙。你可以透过她的白色蕾丝内裤看出这一点:她的身材很棒。这就是我对几乎所有女孩子所能够说的一切了。我惟一需要进一步精心描述的就是她们的身体,我将会做到这一点。我跟在李·柯尼兹[22]身后,沿着大街而行,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在第四十九街与第六大道交汇处东北拐角的那家酒吧里。那是一栋十分古老的建筑物,但现在没人注意它,因为它就像是美国无线电公司大楼这样一个高大粗壮的男子鞋边的一颗鹅卵石——我也只是在前几天才注意到它。当时我站在豪生大酒店[23]前面,嘴里吃着一只蛋筒冰淇淋。更确切地说,那里太拥挤了,所以我其实没有买到冰淇淋,只是站在那里,心里在想:“纽约如此广阔,所以这栋大楼存在与否、古老与否,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即便李认识我,他也不会跟我说话。他在酒吧里(我已经在这里打了许多电话)睁大双眼等他的朋友露面,所以我就在拐角处边等边想,但很快就看见李跟他那位早已到达的朋友一起走了出来。那人就是阿诺德·费什金,特里斯塔诺的贝斯手[24]——当他们抄近路穿过街道时,他们简直就是两个犹太猴子,而且柯尼兹那动作十分强健有力。我心里暗想:尽管他自找麻烦,想要半夜穿上大衣出门,但他能够照顾好自己。他对《四月的巴黎》这首歌曲了如指掌,就好像那曲调是他的住房似的。(但我已经有好几周没听他的作品了)——费什金高约五英尺三英寸,柯尼兹高约五英尺六英寸,两人在人群中显得实在矮小——他们走得很快,我紧随其后。他们在第四十八街转而西行,我则横穿街道,看见一张招租启事,一时间茫然起来。招租的房间在市区中心深处一栋不易寻找的破旧经济公寓里,面积很大,配有家具,里面可以烹煮及洗澡。但既然我父亲在临终之时叫我照顾好妈妈,我怎么能够住到那里,或者甚至像李·柯尼兹那样在男女世界里纠缠不清(这些是我的想象)——除了爵士乐迷与“交响乐”希德[25]都经常会去的曼尼音乐商店,你认为他们还会去哪里。但该店此时此刻(很奇怪,这跟我等柯尼兹时的感觉有关。那时我从那些高楼大厦上望去,看见大西洋上空的云朵从海上吹来,于是意识到海洋甚至比纽约还要宽广,而那就是我应当去的地方)挤满了某艘舰艇的全部水手,明显是到店里购买设备,好组建一支只会发出刺耳单调的捕鲸噪音的大型海军乐队!——柯尼兹完全没有被他们认出来,而尽管诸如丹尼·里奇曼那样的音乐店主对他是如此地熟悉,但他们并未像我所会做的那样问他:“大天才,你现在在哪表演呢?”他们只说了一句:“你什么时候走?”显然已经知道他的行程计划——李购买了簧舌之类的东西,放在一个盒子里;那个盒子有点儿大,足够放进一支中音萨克斯(已经打包,等着他来取)。然后,他和费什金拐过街角(而我跟在后面,穿过人山人海),来到一栋高大办公楼的神秘大理石前厅,直接步行上楼。事实上,一大群打扮新潮的家伙也正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不用电梯)。我仔细检查那些指示牌,想弄清二楼或三楼(靠近大街)有什么大型机构,但一无所获。因此,这谜团一直没能解开,尽管我现在仍然说它肯定是一家音乐学校。我一般都是这样迷惘、孤单。我穿着一件褴褛肮脏的外套,如同一个流浪汉,到处瞎逛,没有费什金们可以同行,有时喝醉了,就把时间花在观看时报广场那令人狂热的灯火盛宴上(那广为流传的《暴君焚城录》电影广告牌非常大,升得跟阿斯特酒店的楼顶一样高。广告牌里有一座蓝光高山城堡,一个以蓝光勾勒出的女人被绑在一根高出她的脑袋的火刑柱上;霓虹灯点燃了一幅罗马城油画,里面画的却是十八世纪匹兹堡的经济公寓,颇具乔治王朝风格,同时也有点希腊帕提侬神庙风格。米高梅电影制片公司的MGM标志映现在白色霓虹灯光中,然后组成“暴君焚城录”这几个大字的那些霓虹灯亮了起来,起初很普通,然后滚动,接着闪烁,再后颤动,到高潮时则是又滚动又闪烁又颤动,就好像朝你飞来似的)。这个广告牌比隔壁的《十个巨人》电影广告牌还要更大。后者已经足够大了,是《暴君焚城录》之前我见过的最大的一个。身处所有这些当中,我现在是既孤单又渺小。晚安!

上周六下午,在一座秋愁瑟瑟的公园里——叶子到现在已经如此干枯,到处嚓嚓作响。一个戴着绿色针织帽的小女孩正往铁丝栅栏上碾压叶子,然后试图翻过栅栏——一些母亲站在余晖下,让她们的小孩坐在灰色的铁制秋千座位上,嬉嬉笑笑却又严肃而尽职地推着他们在荡秋千——一个穿着红色伐木工人专用衬衫的小男孩俯身到快干涸的水泥喷泉池里喝水——透过稀稀疏疏的树枝,可以看见一面旗帜在舞动——部分天空变成了粉红色——秋千上的小孩子们在半空中踢着双脚,而母亲们则惊叫连连——装垃圾用的网篮已经半满,里面都是枯而又枯的叶子——砾石地面上积了一池昨夜的雨水。今晚将会变得清冷。冬天已近,到那时谁还会常来这空寂的公园?

一九五〇年秋天,诸事不顺,一天就碰上三件郁闷事,我于是回想起一直以来的苦恼。有一天晚上,我极其兴奋而又认真地欣赏起乔治·韩迪[26]的《布鲁斯》专辑(薇琪[27]把他跟我与查理·帕克[28]的照片贴在墙壁上。她说,那是我的心、我的手、我的爱人),但实际上却心绪不定。我发现,那是一种极具讽刺意味的音乐,特别是其中赫比·斯图尔德[29]演奏的博普爵士乐所蕴含的那种快乐,却被这种时髦的或者确切地说是变态的现代性所拒绝。我能够看出,韩迪牺牲他内心自然存在的快乐,却追求忧郁、绝望与极大失望之后的死亡、自尊的致命沦丧与自我的最后认知——那音乐似乎在说:“这世上还有些东西你可以去坚守,但我建议你应当心平气和——哈哈——但你甚至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尽管我们心灵中还有快乐(插入博普爵士乐),但我们一无是处,只不过是狗屎而已。我们将会死去,在坟墓中吃屎。我们即将死亡。”多么精辟有力的演讲辞啊!

我越来越想念科迪。我想对他说:“我突然记起某个黄昏,我父亲正开车载着我和他的好友老迈克·福蒂尔,我想我的好友小迈克也在车上,行驶在靠近新罕布什尔州纳舒厄市的旧普利茅斯三十四号公路上。他们要去跟一个马戏团演员会合,然后一起打扑克牌。那人可能是威·克·菲尔兹。在这炎炎夏日,我父亲戴着一顶草帽,帽面样式记不清楚了。他说吉米·福克斯已经完全从美国人的生活中消失了。我那时注意到路边的一座房子,以后也一直都没有再忘记过。那是某个农民的房子,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森林里某个手指起茧者的房子,就是那种大杂烩式的自建房子。你在美国西部一定也见过那种人。他们总是把两三捆木头堆在院子里,到周六晚上则可能开着车到城里去买周日出版的连环漫画。他们开的是埃塞克斯皮卡,后车斗可以用来运载木头。我的思绪延伸到十八年后现在的我正在说些什么上面。我想起了这些,同时也想了起日落之时,特别是当金色斜阳洒落在草地上时发生的与此并行不悖的那件事情。他们一直聊个不停。老迈克突然点燃烟斗,噗噗地吸起烟来,那令人难以忘怀的极其浓烈的烟气弥漫着整辆轿车。我直到今晚才又记起那种味道,才记起在一九三三年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午,一个大男人伸出胖乎乎的手指戳着烟锅的情景。而你那时很可能只有六七岁,正沉浸在我一直以来对身处丹佛的你的无数幻想中的任何一种之中——那味道算不上是某种纯正烟味,却像妖怪一样纠缠着我,这是因为老迈克跟这种味道之始有关。那味道其实就是老迈克自己。他是我儿时好友的父亲,也是我父亲那帮疯狂朋友中最受欢迎的一个(他们都有妻子、孩子和房子,就像你一样)——他们过去常常不声不响地就去拜访其他人。记得有一次,我跟父亲与姐姐一起坐在客厅里,收听电台播放的前巴兹尔·雷斯伯恩时代的老版《福尔摩斯探案集》广播剧[30]。我看见一个男人像神出鬼没的印第安人一样从厨房门那里爬了上来,在他后面还有十二个人在爬行。那真是一场惊喜派对,整座房子都晃动起来(那栋小房子四周长满了玫瑰,这一点千真万确;旁边是一间摇摇欲坠的食杂店,就在洛厄尔市西街上),直到天亮。老迈克是那帮人中的最疯狂的一个,或者至少是最为精神饱满、污言秽语说个不停的那个;他甚至都让这场只有法裔加拿大人参加的喧闹而疯狂的聚会里那些不停尖叫的女士们感到震惊厌恶。而另外一个古怪家伙(莫内特[31])实际上才是这些印第安爬行尖叫者之首。我想他当时其实穿着女式服装,像费尼斯特拉[32]一样尖叫。但不管怎么说,在其他时候,老迈克却是最严肃、最节制、最文静、最爱沉思冥想的一个人。因此,跟十八年前一样的那种力量现在促使我执着地去回想,使我的大脑装满了记忆,而在这记忆中,他正在抽着烟斗。男人噗噗地抽着烟斗时,总会鼓起双眼,顺着烟锅望向天空,他似乎患了鼻窦炎,以及所有那些成人重病和严重的身体问题。不过,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如果这个男人不是家庭支柱,没有大本事来支撑家庭,那么这些就不可能存在。我见过福蒂尔先生用那同样鼓起的双眼顺着烟斗盯着我。当我半踮着脚尖从他在家里的‘专属领地’经过时,总是担心会打扰这样一位伟大父亲的私生活。他有十个孩子,一个重达三百磅的妻子,却一直相信:在远远的城市深处,有一栋十六室的房子,里面住着几个老年女房客;那是一栋带有地下室的房子,它是如此宽敞,如此令人难以置信。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梦见这栋房子。它变成了一条小船,载着我通过运河,漂向波士顿与格陵兰岛。它不是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或牧师住宅或任何其他房子,而只是他花了大约一万美元购买的一座古老的新英格兰怪屋,恰好坐落在荒凉的塞勒姆街法裔加拿大人经济公寓群的中央。我总是担心他会看见我经过,然后我不得不对他说些什么。我没有尝试去说过,所以那些话从未说出口。那种尝试如此令人烦恼,是我内心深处如此私密的东西,因此我抓起毛衣,诅咒着自己,走开了……但现在他就坐在我身边,如同慈父一般,我没有任何理由感到害怕。不过,当我开口说话时,我总是觉得他喜欢的是我父亲而不是我;总是觉得有些东西把我跟我父亲的那些优点分隔开来,而正是那些优点使得我热爱‘杜洛兹’这个名字;总是觉得‘有些东西’永远离我而去,我永远都无法将其找回并加以细查。事实上,我意识到它就是我的一大妄想(那时你甚至都已经明白了!)。哦,上帝啊,可怜可怜我们的心灵吧——这烟锅突然变成了以下这个事实:这个了不起的男人过去一直都在接受着我,也因此在追寻着昔日历史……孤独……(正如普鲁斯特说上帝保佑着他一样,)这种记忆的‘美妙得难以言表的’味道——因为随着记忆越发古老,它们就像美酒一样越发珍贵,直到你找到真正古老的记忆,一种初生的记忆,不是确定了的经常品味的记忆,而是全新的记忆!它会比司汤达本人必定注视过的拿破仑白兰地的味道还要更好……在那些拿破仑时代的教士面前刮脸……”

郊区城市“食品店”——在牙买加镇的这个黑夜里,再没有比它更加凄凉的地方了——美德食品店。“美德”乃是用“绿霓灯”[33](即绿色霓虹灯)在窗户上排列而成,而“食品店”用的则是橙黄色霓虹灯——现在,为什么呢?——你接过自助餐厅风格的用餐券,走了进来。玻璃弹子滚动着,鸣响着。地板上铺着各种褐色和黄色的“圆点”大理石,各个部分之间用细薄的金属线隔开。地板上到处都是肮脏的餐巾纸(取自柜台上的那些金属盒子)、烟盒,以及一簇簇锯末,看那痕迹应当是从柜台下面漏出来的——两个女服务员模样的女孩刚刚走了进来,这当然使得食品店由此熠熠生辉,也使我想起了哈特福德市,尽管我一脸胡须,穿着衬衫,看起来有点蠢笨失常——是什么如此凄凉?——首先是牙买加镇本身;再来就是凄冷悲凉的周日午夜。没有人认识其他任何人,即便在里克尔斯岛第二十三街也一样。郊区城市是广阔住宅区的中心地带,那里是如此广阔,外地人都无法想象——在这里,人们住得彼此相距好几英里,他们只能依靠交通系统才能横贯牙买加——给你送上来的咖啡未加奶油,而平常总是加太多奶油——更多脸色阴郁、穿着轻便大衣的人突然开始跟传菜员谈论起哥伦比亚大学的比赛来(就好像他们是男大学生联谊会的金发主席似的)——长岛铁路(L.I.R.R.)的扳道工们安静得不可思议——看着店外的夜空,我只能看见一只绿色霓虹灯构成的时钟,红色时针周围写着“时钟修理店”这几个字——一个貌似剧院引座员的瘦高男孩进来购买咖啡与汉堡包——现在剧院已经关门(甚至都无法在他自己的厨房里煮点东西吃),他正要回家,正要沿着冷清的郊区街道回家去,只有风、枯叶和黑暗与他相随——

这个地方比里克尔斯岛一样的任何地方,以及世界上任何餐车都更加凄凉,因为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描述它——我怎么描述得了我坐的这个桌面,以及这个带有金属镶边的双层塑料椅?

啊,去他妈的,我要回家,然后在黑暗中思索一番。

光明大道上的第一张书桌——第一张褐色书桌——靠墙放在屋内。这间屋子只有当我们有客人时才充当餐厅——书桌底下仍然留着我、蒂·宁[34]和吉拉德[35]三人划上去的粉笔痕迹——我第一间书房的这张褐色的,实际上是暗红褐色的——这第一张书桌——窗户开在左边,装了蕾丝窗帘,正好对着奎因夫人[36]的家——

不论她的樱桃树开花与否,这间屋子里总是昏暗——当我父亲在这间屋子里患上风湿病时,他的病床被褥令屋子显得更为阴森——现在,这是一种像旧港口一样“美妙得难以言表的”古老记忆——在加利福尼亚没有什么能够跟它相提并论。我第一次在粗糙的木头桌子上滚动玻璃弹子——当时我产生了比赛的念头,而它们就在我的眼皮底下赛了一场——这真是倒霉的一天——我一定突然产生了“赛马场”的全部念头(在刚才,而不是自一九四八年以来),这念头就好像极少几次看着自己人生的丰富多彩在一朵摸得着的飞蛾似的云彩里游荡的经历一样。事实上,由于我的凯尔特人血统,我真的能够看见那朵云彩,我想那是小精灵——只在完全出神的时刻才出来……在我一生中,碰到这种情况的次数很可能少于五次——坦率地说,至少是这样——

在那些第一序列的比赛结果出来之后,那些绿色的东西——“赛马场”就难以言表地跟自慰联系在一起,跟所有永久记忆的必然结局一样。

圣帕特里克大教堂:那些窗户最令人惊奇,但这么晚了我可不想吃上一惊——在左前方有一个窗户——漆成单调的冰蓝色,带着一些桃红色条纹——蓝色小孔——上面用许多蓝色油墨绘着图像,蓝得几乎像黑的一样,深蓝似黑。我想说的是,那上面画着三个使徒,但其实只有两个,第三处则不成人形。那是三个三分之一真人大小的人物肖像,几乎就像溜冰场上的孔洞——只不过那里有一汪冬日积水,里面满是乌黑的工业染料——我见过许多地方的天空,但没有哪里的天空具有这种玻璃的颜色——这里的其他所有窗户现在都变得晦暗,这扇除外——它朝向东方,明天清晨一定会令人惊奇——它就跟我住院时那间病房的破烂窗户一样,都朝向东方——上帝啊,我要向你唱颂歌——其他窗户变得鲜艳,黝黑,晦暗,神秘,经过长年日照变得更美,就像葡萄酒年份越久就愈加醇美一样——第一个使徒肖像头部四周的圣光依然绚丽,在这半夜透窗而入的蓝光下显得很醒目——第二个使徒肖像的圣光则比较晦暗——这个窗户现在已经被偷走了,它几乎就跟维多利亚时代房屋里楼梯中间转弯处的窗户漆着同样的颜色——也很晦暗——直到现在我才开始注意到那绿色——祭坛的后面与上面三窗并排,其样式与此类似,现在已经融入夜色之中——但不是在这里。圣让巴蒂斯特教堂要比这里小,但我想它要更加神圣,因为周日清晨五点半时加拿大人就到教堂里做礼拜了,就像我姑妈玛丽·路易莎[37]一样——现在这窗户变暗了,刚好跟这些巨大变化匹配,光线不会向内折射照到那些跪拜祈祷者身上;在其陈词滥调的默念与自觉有罪的焦虑之中,他们已经无法忍受正常的生命之光——现在人们因为负罪而来教堂——啊,那里有一个法裔保险推销员(来自森特维尔街区)——其实来自福里斯特高地——一个老年版佩特·奥布莱恩,几乎像神父似的坐在我左边的黑暗之中——手里虔诚地攥住一本祈祷书,闭着双眼,一脸狂热——哦,多么可悲啊!

我右边的圣约瑟夫大教堂的祭坛上站着一支身穿褐色法衣的交响乐队——褐色法衣上系着传统腰带,褐色的烛台上烛光摇曳——教堂里到处昏暗,实在糟糕。教堂后面有一间黑暗的告解室,里面挂着烈葡萄酒那种深紫红色的天鹅绒帷帘,老人们在那里对着你低声忏悔,声音低得就好像他们得了喉炎似的,而神父却在不知什么地方吃着葡萄——一个穿着麝鼠皮大衣的少妇好奇地在那些燃烛旁边徘徊——她跟圣约瑟夫有什么交道好打呢?——他现在是一个石膏雕像,面容庄重,手里抱着柔弱的圣婴,脸部与双脚都很小,身体很像玩具娃娃,卷发紧压着脸颊,双手轻轻地把圣子抱在他那黝黑的胸膛里,双手并不紧张用力而是相当轻柔。他垂首往下看着蜡烛、世间疾苦、大地、所有天使、历史大事以及他身后的尖塔祭坛。他双眼低垂,看着他本人并不知晓的秘事。但他深信自己这个谦卑的圣约瑟夫(雕像)乃是上帝用黏土亲手塑造而成,故而将勇往直前。这真是一个真正的圣人,自明而谦卑!——没有一丁点儿法国人那种虚荣与狂热,只是一个没有荣耀、罪恶、成就与魅力的圣人——是基督教发展的历史长廊里一个不出风头、严肃而谦恭的灵魂——他懂得沙漠星相,也会在牲口棚后面跟智者争论不休——他是牲口棚食槽的统筹安排者,是住在干草棚里与骆驼为伍的老流浪圣人——穿着黑色大衣、满头灰发的老妇(贾斯廷老太太)做了来教堂之人必做的事情,把硬币扔进烛光照不到的暗处。雕像叹了一口气,听不清楚也感觉不到,但那是圣约瑟夫在感恩——

现在,我面前这扇神圣的蓝色窗户,就跟9421号楼的那扇窗户一样。后者使得我如此经常地想起,铁路站场里有一盏古怪的蓝灯,只有在走下大厅楼梯一半时才能看见它。实际上,那只是一盏竖立在街角的普通街灯,跟铁路站场保持一致。灯光从那个窗户照了进来,给铁路站场带来了墨蓝色的光晕,就如同预示世界末日来临的蓝光,就像我们在地下看见的星光——我们在隧道特别是地铁隧道里都曾看见过这种光。透过那个窗户,我现在突然听见祷告者在含糊不清、若有若无地齐声颂唱,重复着某个公认的领祈者的吟诵声,不管他们是在楼上还是在前方远处,对我的感官来说那都像是远在美国西部某处那样不可思议——我只看见五个面无表情的普通妇女;她们当中只有两个并排而立,不可能是她们发出这种幽灵般的祷告声——那是教堂内部在做九日祷。白天,一些长着鹰钩鼻、系着缎带的老年神职人员就深锁在石头墙内;到了每晚这个时候,他们就出来进行这种神奇的祷告。他们表演得就像是用一根神杖从那拘泥于教条的芝加哥石头上划出这种与生俱来的声音(我刚刚注意到,地上铺的方形大理石板材也用金属线隔开,就像我昨晚在美德食品店看见的那样)——九日祷的“嘘咔嘘”声听起来像是:双手极其疼痛,矫揉造作,因恐惧而悲啼。当这声音在这石头拱顶建筑一齐响起时,就像是有那么一大群工蜂在嗡嗡直叫,因为它有意建成拱形,可以将令人讨厌的含糊声音变成令人不快的唉哼声——在众多座椅与宽广祭坛的更远处,透过那些哥特式洞孔,我看见一大排人正在相互握手,还有一个纤弱的黑衣神父迅速走过,礼貌地轻咳一声,猛地转身下跪——在那里,我也看见灯火闪烁,就像汉尼拔军营里的篝火燃遍罗马平原——随着夜幕降临,这个窗户现在变得死气沉沉,想要看清最后一个圣光使徒似乎已经不可能了——九日祷的领祈者听起来像是一个女人——这有可能吗?在我前面跪着一个谦卑的小个子女人。她身穿一件缝着劣质皮领的黑色布衣,头戴一顶黑色软帽,发式普通。她正在祷告,就跟那些女士们,洛厄尔市那些不唐突不炫耀的女士们,特别是那些法裔女士们一样。那些法裔女士住在皇家剧院另一侧,一到周六晚上就等着她们丈夫从新罕布什尔州曼彻斯特市,从乌鸦呱呱直叫、遥远阴暗的森林里返回家中。

许多年以前,我跟圣约瑟夫教区学校数以百计已经知道死亡为何物的小男孩一起,来到一所跟这里类似,但更小更神圣,更受人们崇敬的教堂(教堂总是向我们灌输葬礼的忧郁与可怕,纵使我们已经学会对忏悔之羞耻与悲哀、坚信礼以及诸如此类的事物妥协)——我们既惊恐又厌烦地站在那个大拱顶之下,排成整齐的一圈。那个大拱顶不如这个高,但感觉起来却似乎同样高,而且上面吊着一条我所见过的最长灯链——这里有几条其实也有那么长的灯链,但从侧面看一点也不引人注目。这些灯链吊着一些不重要的侧灯,形似圆面包盒,侧面则有如日式灯笼,底部有八个唱片大小,闪闪发光(香气幽雅,微光闪烁)——圣让雕像上方的那盏灯是整座教堂——上帝之家的主灯。那是一盏巨大的枝形吊灯,比任何人家里包括市政厅里的灯都要更大。总有这类女孩来教堂:相貌极其漂亮,衣着极其整洁,拎着一个极其干净清爽的包袋,形状极其雅致,色彩明快却不鲜艳——头上戴着一条白色丝质头巾,线条流畅;身上穿着一件绿色大衣——脚上穿着一双外形简洁的高跟鞋,鞋跟极其尖利——但我总是想:“你对一切也太没有容忍之心了——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爱情或者正在消亡的上帝之家——你要去哪里,浴缸娃娃?去炼狱把自己洗得再干净些?——去地狱把自己烧得更利落些?——去天堂看雪?——去教堂给你那冰雪般的心灵增添点新雪?——你犯过错吗?你的错就是没有容忍之心吗?你来这就是为了教堂可敬的表面之下那白雪般的冷漠无情?”但这种思考百无一用——我知道,现在在墨西哥,在圣胡安城,在有些教堂里,年纪轻轻的赤足女孩们衣衫褴褛地跪在尘土上——而在洛厄尔市,尽管你会看见教堂里干净清爽,但她无所不在。我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她想载谁离开(我猜是我自己)——沉思——

砰!——猛击箱形长凳而发出的砰砰声在教堂里回响着——听起来像悲哀的永生之枪以凡人有瑕的名义开火了——一个邪恶的神父进行着这个仪式,想看看效果如何——他蔑视那些不敢猛击箱形长凳之人——然后迈动掩藏在裹尸布似的法衣下面的双脚,消失了,到教区长住所里撕吃鸡肉,喝葡萄酒——葡萄酒溅到桌布上,留下点点污斑——还开起那个伟大的梅毒教皇的玩笑来。那个教皇被硬塞进棺材,但从未讲过一句反教会的话——门口高悬着一面美国国旗,以及一面印着“斯坦伯格”的旗帜,破旧而又荒唐——一九五〇年复活节那天,我用跟萨拉约会和为合众社工作代替了游行——我的人生——哦,膝托底部的众多支柱——哦,石头天堂的大理石地面——在圣帕特里克大教堂,他们有橡皮垫供膝盖跪于其上,而非磨损严重的木头。一个穿着白色高领毛衣与运动衫的电视舞者抽着烟沿着过道飞速走过——但这提醒了我,到了夜晚,所有这些妇女就会任意散布到洛厄尔市的教堂里。她们卑躬屈膝地给神父口交,那模样让我停止了不敬,明白了什么是“对上帝的敬畏”。她们喜欢葬礼,我可不喜欢;她们喜欢石蜡,喜欢霉臭的室内与血腥祭坛的内部——

这里的男人都是驴马蠢蛋——现在,窗户终于坏得如此彻底,最底下的玻璃映出那些为即将到来的宗教仪式而刚刚打开的灯火,但显得阴郁沉闷。

这些玻璃窗户也折射了夜晚,因为我现在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那低沉阴暗的回忆画面:年轻之时,乔伊斯坐在都柏林的某间酒吧里,喝着一桶伦勃朗牌啤酒。这种暗示如此含糊,就好像人们戴着镜片反光的眼镜坐在暗室里,全都沉浸在某部歌剧之中;这歌剧充满悲剧色彩,白昼之光都无法照亮其上——只有夜晚屋里的灯火才行——“为亡者虔诚祈祷,以使其获得罪赦。”——引自《马加比书》。那个神父这样说着:现在他引用了麦克阿瑟将军糟糕透顶的《老兵不死》演讲词——将神学真理与今日的新闻标题混在一起,都是胡扯,胡扯。现在我听得厌烦了,任自己神游太虚。我无处可去,只能去寻找自己的道路。

一个时髦男子正在喝汤,没有配面包,因为他通常都很瘦,无法消化——只能喝汤——他长得又高又瘦,头发又黑又长,能在后面打一个圆髻——沉着地搅一搅汤,尝了一口试试温度,轻蔑地扫视着四周,开始——仍然吹着气——穿着(现在才真正在专心吃饭,他所需要的只是一丁点儿汤)一件低领西服,里面配着一件黄色运动衫,没有系领带——戴着角质框架眼镜,留着胡子——你知道,他斜瞪了一眼,而他的好奇心几乎毫不掩饰地反映在那极具欺骗性的一瞪之中——一个家伙坐在他对面。他冷冷地瞥了对方脸部一眼。准确地说,他不是在看对方,而是冷漠地审视对方良久——餐桌礼仪完美无瑕——现在他对那些在用餐时颠倒地看报纸的家伙产生了兴趣——视线迅速地从护肩上方扫过,以便注意噪音与声音传自何处——双手优雅地用餐巾擦了擦嘴巴——现在点上香烟。他进来后,还没脱掉那件时髦的蓝色冬日大衣,就把皱巴巴的烟盒(倨傲地)扔到桌上——现在他做完工作,只是进来吃点东西,让自己暖和暖和,然后穿上大衣,把手伸进裤兜——那些身穿轻便大衣的男人就是那样伸手去拿东西,但那姿势真是难以形容——头发油光发亮——前往第八大道。

现在,恰恰就在他刚刚坐过的那个位置上,有一个漂亮的黑发女子坐了上去,只是她不知道以前有谁在那里坐过,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不为人所知的可怜的历史。她长了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身上穿着一件紫色的垂褶式大衣——她脱衣舞女似的脱掉大衣,将它挂到衣钩上(在那座位后面),开始对着热盘子大吃起来,那种饿惨了的样子看上去十分可怜——她边咀嚼边沉思——大衣用的是黑色面料,上面有一个漂亮的白色垂褶式小领子,以及三个珍珠坠子——她的嘴巴很可爱。她刚刚用餐巾优雅地擦了擦鼻子。她养成了不爱交流的个人习惯,真可悲,至少从外表来看是这样。但她要通过这一点,让她自己,也让自助餐厅里的礼貌旁观者们知道她的存在状态,即她正在想象。要不然,她就不会做出那个动作,尽管它无比真实。她从餐叉上咬了一口食物,然后她竟然嘘起气来!她在边上舔了一口,那动作有点偷偷摸摸,却又带着点愉悦。同时,她还抬起双眼来看看是否有谁注意到这一点——当饥饿感得到舒缓,她对外在礼仪越发不感兴趣,吃得更快了。同时,当她坐着的时候,她意识到衣摆下面阴部的存在,也对她自己越发地感到悲哀而困惑——

她就像某某一样伤了我的心,而我所有的女人都伤过我的心(只要看看她一人,你就知道这一点了)——那就是女人对我来说不切实际的原因所在——现在,当我谈起这些严肃大事的时候,她转过身,注视着一个海军军官,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想跟他调情的兴趣来。但对方没有注意到这些,只是像安纳波利斯海军学院学员一样拍了拍大衣或者裹尸布,然后就离开了。但她还是注视着他,就好像是为了正在看她钓男人的所有女孩的利益,就好像她是陆军妇女队的一员。或者,她会对缺乏“空窗期”男人开起小玩笑,尽管像我这样的好男人一直都在窥探着她们的心灵,就像这个不引人注意的女人一样,哈哈——一个丑女人正坐在她对面;我这个梦中女郎烦了,把脸转开,面无表情地整理头发——她的鼻子具有诱人的小曲线,突出了她那梨形脸颊的丰满之处,及其普通印第安人似的忧郁神情或者闪族女性的特殊气质——她的手指修长纤细;皮肤吹弹可破,而且我敢肯定那还很凉——但她却很热心,这点毫无疑问——现在,她整理完头发,靠着椅背四下观望,仰头看着,咳嗽着,摸着下巴,神情茫然,有如坐在一根阴jing之上,或者如同在烈日下洗浴一般——像小鸟似的极度关注周围事物,特别是令女性好奇的事物——但她对着镜子,看着自己,望着天空,突然陷入悲伤之中——她猛地咬紧嘴唇,看着周围的人们,情侣,男男女女(总是只对男人穿着大衣、骄傲地直面寒冷大门时的举止感兴趣。女人用小鸟似的尊严跟她自己的学识与打扮在自助餐厅里接受并炫耀着男人的这种举止,而男人却沉浸在他自己的白日梦中,自鸣得意地笑着)。再后来,就在这一时刻,她注意到黑檀乳胶桌面上的无数细小刮痕,但她其实是在想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的什么事情。不过,既然我身在大教堂,那么她所想的事情很可能已经发生过了。她盯着一个女孩好久——等待?——寒冷?——伤心,孤独?——我帮不了她;我注定跟所有人一样警觉——一两个妓女——她低下头,脸上流露出我们无法形容的纯洁——就像玛格丽特·罗斯公主[38]年轻时那样,以及美丽——眼睛斜视的年轻女孩的美丽,双颊亮丽,上扬的红唇似玫瑰。她正在看图书馆借出的一本书,叹着气!——她唇边有一滴汗水,越流越低,流到她耳朵下面的柔颈上,闪着光芒。那是从她那柔嫩易伤的冰凉的额头流下的,那里永远也没有狂野运动后流出的汗水,只有快乐时流出的冰凉汗珠——当她看书时,她用双指指尖抚摸着脸庞两边从鼻子到嘴巴之间的皱纹;她实际上是在欣赏她自己的脸庞与美丽,就和我现在做的一样——她用纤指翻动书页,那手指是如此之长,外伸得很可笑——那书是“现代文库”中的某一种!——因此她很可能不是“母亲必读书”之类畅销书的沉默小打字员,而可能是住在布鲁克林的一个年轻时髦的知性女孩,正在等特里·吉布斯[39]来接她去鸟国爵士乐俱乐部。我敢说她两分钟之后就会从我视线里消失;我会看着她消失。现在,一对胖得令人吃惊的犹太中年夫妇跟她坐在一起——就像是在入侵亚扪人的领土。现在她走了——姿势优美,动作简洁。看着她离开,我不再要哭要死,痛不欲生,因为现在一切都像那样离我而去——女孩,幻想,万物,都以同样的方式永远地离开了我,而我只能永远接受这种失落感。

一切都归我所有,因为我一无所有。

我穿着李维斯牌内衣,躺在一栋三层经济公寓的门廊上,随时都可能翻身,打破这个朽坏门廊的平衡,然后跟门廊构件一起掉下来;或者我也可能翻身,然后从快要散架的栏杆掉出“床”去——这个门廊折磨死我了——它就跟穆迪街另一侧“纺织午餐”餐厅的门廊一样——这座经济公寓,哎,建在树林中央。那里有美西战争时从菲律宾带回的树种,也有马萨诸塞州德雷克特市的本地树种——迈克跟珍妮特[40]和丽塔[41]多半在那里——我病了,所以躺在床上,就像身处玛格丽特·科尔[42]病卧一楼门廊的那个梦里——这些林木郁郁葱葱,它们属于那个到处崎岖不平的山村,而那个山村则通过湖泊将霍勒斯曼山与山脚下的“多切斯特号”海军运输舰连为一体。

我做了一个令人无比兴奋的美梦,在那前一天——有人叫我自己寻路返回金斯布里奇医院——一开始途经(没有取道我两周前走过而现在依然幽暗诡异的波塔基特维尔区;那里是洛厄尔市中心,摩天大楼楼群在那里拔地而起)弗农山庄或者克劳福德街的山上部分,那里可能通向“北洛厄尔”的松树林——我走的道路变成了山外这些全新的柏油路中的一条,我曾梦见在那路上滑行,实际上我在现实生活中玩了三年轮滑运动——穿过这些树林,一些“美国”轿车从旁边驶过,直接驶入金斯布里奇医院。我看着医院的墙壁和大门(医院三周前被大炮击中了),就在这里,那些病人跟我开过玩笑。当时,我们在一个大房间里,开着所有复杂的玩笑,包括轮椅和漩涡浴(还有那个大炮之梦。我们从医院谈起,进而谈到前线、夜晚、麦克阿瑟、隆隆炮声、敌国领土与城镇,但最后又回到医院这个话题)。这条“加德纳”沙路在林中穿行(靠近沙滩),我妈妈跟我曾经由此路到一座经济公寓去,那里跟迈克那座门廊都快散架了的经济公寓很相似——在这树林中,也有丘陵。这些丘陵从布拉德沃思高地开始,绵延到缅因州加德纳市的辽阔山区。一路上,有落日与甚至都吹到了“水泵”格陵兰岛的北风,也有运河。住在哲肖姆街还有塞勒姆街房子里的福蒂尔父子跟我们就通过这条运河漂向波士顿;那是一条幽灵般的运河,绝不沉闷。无论如何,像洛厄尔高中地下室,塞勒姆街地下室以及派拉蒙电影院包厢(在时报广场那里)那样的大房子都是如此宽敞,令人心情愉悦。在我们聚会处前面,就是昨晚梦境里科迪不得不忍受折磨的那间大单人房。那房间装了吊顶,地板奢华光滑;屋内满是带了女孩与大麻的好色之徒,还有墨西哥公寓(曼特宁)桌布(那么柔软的羊毛床与桌子,回想起来是多么美好啊!该死的!)。

迈克屋子附近的这片菲律宾树林就是梦中贺拉斯曼恩山上大院里的那片。这树林就好像金斯布里奇医院的地面,绿色中又带着点苍白,也就是午后太阳晒过的那种绿色(啊,在金斯布里奇医院真令人放松呀!聊着斗牛与拳击)。它是迈克在哈得孙河西岸的第一所房子的梦想之林,是凡尔赛之林——杜克·格林加斯[43]就在这里生活过,后来变成了步兵训练场,一度还变成了一处林中空地,摆放着稻草人供狙击手训练——我想,这片菲律宾树林,或称迈克之林,比切特瓦斯卡湖景树林和中心城北区树林,可能甚至还有衣阿华州那些警察与枪支常存的起伏群山都要更加平坦。它通过红砖与哈得孙河西岸的另一部分相连——在金斯布里奇医院里开的漩涡浴玩笑就好像那些酷虐医生所开的“针刺玩笑”;这种事情发生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事实上在日本本土也发生过。在那个昏暗傍晚,我看见那个日本男孩戴着帽子站在寒冷的伦敦城中——哦,伦敦那些宽敞的商场啊!跟我父亲一起!还有利物浦黑帮横行的夜晚。托尼·贝罗跟杜克·格林加斯待在一起。

所谓“好色之徒”是指里奇曼和那个名叫“格伦农”的家伙。我住在床垫火灾频发地的附近,就在高大的时报广场楼群后面的第四十街上。在那里,我总是发现自己出现在某个灯火辉煌的纽约街角,出现在某个秀场里面,而且总是在布鲁克林的某个街角。我的房间带有高悬的吓人的阳台,要走过那些跟林恩城颜色相似的褐砖楼道才能到达。我把纳舒厄城的悲愁抛到脑后。我父亲在纳舒厄城变成了独腿人,或者路易斯自己住在一栋被岁月侵蚀的旧房子里。纳舒厄就像艾斯伯利公园,以及宁和保罗[44]夫妇居住的美国南方城镇(因为它们都有一条主街)。近来我在那里跟一个女孩有了暧昧关系,我们在篝火夜里一起放荡玩乐——我跟金和科罗拉多来的那个不知名的家伙穿过瓦斯卡北林返回那个村子。人们在山脚下削土豆皮,我想你可能会大骂旁边那该死的酿成悲剧的黑色水泵。哦,奴隶!

在贝塞斯达市,我早早躺下睡觉,思索着我的命运。我怎么就不可能因为迷失方向而死亡?那是因为我带了航海图,这是我们不得不做的事情,是最高现实。外面下着雨。当我让自己从命运的角度进行思考时,我正身处第一而非第二病区,那显然是因为我很快就会出院,返回商船——我想起了马里兰,夜幕下的马里兰森林,以及雨中的旷野。我走进厕所边抽烟边思考,就像最近在金斯布里奇医院时我边大便边沉思一样——所以后来直到阿瑟·哥德弗莱[45]那家伙说了声“风向标”,我才改变了想法,才注意到地面上那些皱巴巴的烟盒,才看见他正坐在阳光照耀的门廊上(那里以前全部都使用松木地板),就好像是一个真病人似的——在纳舒厄城或者金斯顿主街,美国小男孩们要穿城过镇就是那样简单。洛厄尔市有街区,纽约市有自治镇。

哦,那个关于科迪的梦啊!昨晚,他一直都彬彬有礼;他从未真正彬彬有礼过,或者只是极少那样——他穿着一套西装;西装穿在他身上总是显得朝气蓬勃。他的头发长得浓密却又蓬乱,不是因为不易梳理,而是因为在纽约这横行无忌、疯狂无比却又缺乏活力的黑夜里,他到酒吧里去喝咖啡,跟人聊个不停,兴奋得都把头发给弄乱了——现在我们走在人行道上,就像走在梦中巴黎巴弗德公园电影院前的人行道上,正跟几个人或者一群人说再见,然后一起走去参加稍后举行的更为狂野的派对——就跟艾罗尔·弗林[46]和布鲁斯·卡伯特[47]一样,但从未像这样更加颓废,更加怪异,其实也更不简单,不那么难以理解。这条人行道造成了多大的悲剧啊——朱利安[48]就住在旁边。当时他怀着梦想归来,或者说是从死亡线上回来,住在一栋带有电梯的公寓式建筑里。他母亲面容苍白,但和蔼可亲。就那么一次,她想跟我聊聊,但悲剧就在外面这条人行道上发生了。事实上,科迪和我就住在这附近的一间房子里,那里就像谢里登广场(一个叫FBI的乐队演奏“茶梦”的地方),可能就像尼克家中德尼·布勒住的那间,一到下午阳光就会斜射进来。当时他从巴西归来回到现实生活中,回到实际上已经焕然一新的谢里登广场,而我不久前也已经搬了过来。(这些信息来自哪里?)我认为我之所以搬过来,跟丹尼·里奇曼有关,但其实那肯定跟一个女孩(以及我在一九三九年很是中意的那些破旧希腊餐车)有关——那个脸色苍白的温柔女孩,躺下来就像是一只瘫软在沙发上的大牡蛎(她叫贝弗·沃森[49])。我们没说半句话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她脱光衣服,任我摆布,但那时地点已经从谢里登广场转移到缅因州或洛厄尔市的某栋房子里了。紧接着科迪和我来到那间满是好色之徒的昏暗门厅里。派对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安排好女孩们作舞伴。科迪第一次跟在我屁股后面,让我一人干活。在其他梦境中,我曾经去洛杉矶看望他。我们开了一辆轿车,行驶在连绵起伏的群山中。他不时试图展示他的驾驶技巧,但有一次却从车里掉了出去。我以为轿车就要掉落山崖,恼火得闭上双眼等死。他却不可思议地跳回车上,将轿车驶回了正路——在旧金山,我或者跟他一起,或者独自一人,毫无耐心地沿着长长的巴比伦阶梯(还有渡口)而行;那阶梯就如同D·W·格里菲斯[50]执导的《宴饮伯沙撒》里的阶梯一样。我们在山脊上看到了那些女孩,又下山前往游泳池。至于那一小群和蔼可亲的意大利人,我未在自己的梦境中再次找到,但我想已经在真实人生中碰见过,不过最近又无法找到了——科迪和我坐在那里——我看着桌布——想道:“我累了,我们做得太多了,我必须离开科迪去休息。但他正跟我在一起,我绝不能这样做。”我们对桌子很有兴致,盯着桌布上的怪异图案。这种图案很眼熟,就像俄克拉何马州路边旅馆吊扇下面的餐车格子图案,还有墨西哥城桌布上的图案。最重要的事情是,科迪放弃了,他现在跟着的不是我,而是这世界上任何一个温柔体贴、亲切善良的人,就好像他已经死了,只不过是在辞世之前来看望我一下而已。真该死!这是昨晚做的一个梦。科迪任由其他人聊着天,而他这一次则充当一个茫然微笑的听众,就跟欧文或者其他任何人一样——他随便地说道:“我只会回来一小会儿,但既然我来到这里,你就要照顾我,明白没有?——你已经看到我并不孤独,我不认识在第四街与鲍瑞大街交汇处你们去聚会的那家自助餐厅里的任何人。我没去过V广场的那些高台电影院,布鲁克林太闹,高架铁路令我困惑,那些运河,那些白色小屋,那些东来西往的船舶,山脚下你在那削土豆皮的那个水泵,都跟我毫无关系——当我跳回全速飞驰的轿车,你的生命受你控制,就跟你受旧金山控制完全一样——我想与人结交,想结识女孩子——带我去找那个白人女孩,就是你在沙发那里干过的那个小娇娘——哦,这是一座冷漠沉闷的城镇,伙计。”我们跟那些好色之徒一起边聊天边抽烟。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一栋阴郁房子里正在举行派对。那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布鲁克林桥另一边的一个垃圾场里,是一栋十八世纪的砖房,建有仓库和三角墙。屋内正在举行狂欢派对,包括若干黑人水手,欧文·加登,以及一个跪着的女孩。突然间布鲁克林桥起火了,但这些人毫不在意,只有那些乱成一团的小资产阶级冒着生命危险,双手抱着他们的爱犬跑过大桥。科迪就不懂这些;他只懂旧金山,还有那些小山。那些山上建满了非同寻常的白色高楼,我父亲就曾经住在那里。那时我认为地下室那里有对幽灵,就是一对老鬼夫妇。我吓得尖叫,但我父亲在洛厄尔市本·富·基思剧院与桥街仓库之间的红砖巷子里认识了一些伙伴,正跟他们赌博,根本就不理会我。因此,我不但要顾及科迪的理解能力,还要保护他不被吓到,因为他不像我,不可能受得了这种恐怖事件。但他很奇怪,有点孩子气。而且,照我说,他就好像已经死过一回,或者要不然就是已经在旧金山沉迷了。他只是在开始某次悲伤旅程之前来看望我一下,而他从未想过旅程结束后还会再回来——因此我自然而然地利用了这一点,煞费苦心地跟好色之徒们一起安排了这场最棒的派对。那本来会是一场令人郁闷却又说不清楚的失败,但科迪跟我突然行动起来,结果搞成功了。在梦见洛厄尔市克劳福德街与金斯布里奇医院之后,我又梦见了以上这些。那就好像,当我决定再睡一会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后一个梦境取代了前一个梦境。我很少梦见科迪,下次我再梦见科迪时我会把梦记录下来。我还做过另外一个跟科迪有关的梦,而且那是我还清楚记得的惟一一个梦境,现在拿来将就着用一下——这将是完完整整的科迪——

我跟童年好友乔[51]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脑海里闪过第三大道那个有许多窗户的木头单间,以及乔的车库和朱利安待过的狱船;它们都跟科迪密切相关——但这事发生时我正回头倾听我们对好色之徒的讨论(我之所以称其为“好色之徒”,是因为他们其中一人就是那个令人讨厌的、信仰肉欲主义的男同性恋者格伦农。格伦农当时正在跟我以及那名年轻演员聊天。他一方面有点像赶时髦的兰斯,另一方面比那还要更有冒险精神,多少有点像是一名科迪式英雄)——当时我实际上是对科迪说:“如果你担心我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或者说,是我过去对待同性恋的态度,那么你现在不必担心了,因为我的态度有了新的改变。”(里兹·耶鲁俱乐部举行了一场派对,我跟另一个家伙一起去了。他穿着皮夹克,我也穿着一件皮夹克。派对上有数以百计的穿着皮夹克的家伙,而不是穿着小礼服的百万富翁。我对着一伙人大叫道:“巴迪·范·布德[52]在吗?”我以为巴迪·范·布德就在他们当中。但他们只是微笑,表情淡漠。每个人都在抽大麻,举止放荡、乱成一团,为又一个十年的到来而痛哭流涕。)“——不仅仅是那场派对,还有其他事情也让我伤心。但我基本上反对道德约束,因为我不喜欢——但我现在却理解了,想想这是多么奇怪与诱人。事实上,约瑟芬家就有一个金发情人,伙计——”现在继续聊聊丹佛:一轮弦月照在木板栅栏上,柜台上放着一客什锦冰淇淋,形似库山,又高又尖。然后是这些喧闹无比的大型酒吧,科迪和我经常去那里闲聊——很明显,在我早年梦见科迪时,它还只是酒吧,而不是我想象当中好色之徒云集的T形酒吧间——就好像科迪和我是建筑工人,但建筑工人经常到酒吧消磨时间,而我们却不。这变成了一条定律,再后变成了一种哲学,最后又变成了一种启示——丹佛拥有“大瘦子”华盛顿与新奥尔良的特质,又像纽黑文一样拥有一块奇怪的空地。空地上面建了一栋三连排的楼房,我在那里住过(那里既靠近电车路线,也靠近水域。无数小船停泊在干涸的水道里,人们聚集在木板小道上举行庆祝活动。那木板小道面朝一片干枯的海滩,上面一片狼藉,烂泥散布,蜘蛛横行。但一到雨天,大潮汹涌,暴风雨肆虐,有如近海爆发海战,雨中的海上弹光闪烁,炮声轰隆)——一座新奥尔良似的城市,却又像佛罗里达,还带有墨西哥城的特点。我跟科迪到过墨西哥城——我梦见过戴夫·舍曼[53],那是在我学生时代一个昏暗的下午里,在墨西哥城中,但事实上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园里。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混了几年,最后因为考试不及格而从那里退了学。我曾因为乘坐高架火车前往以前没去过的纽约北部而旷过科学课,也曾经不跟其他男孩一起向图书馆前的旗帜敬礼。那些男孩经常在地下室里吃东西,那里就像洛厄尔市高中的地下室一样宽敞。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梦里的情形就是,在墨西哥城中,我跟舍曼一起度过的那个快乐下午,科迪似乎在偷一套西服。这些就是我做过的与科迪有关的少数几个梦了——这就是全部吗?

那是美国常见的一个大交叉路口,就跟我现在去寻找科迪的路上会碰到的那些一样。拐角处有一家白塔汉堡连锁店,对面是一家餐厅(刚刚开业,外面刷成漂亮的蓝色,一个女老板兼服务员对举止怪异的半醉客人说道:“快点,你走吧!”)。在另一个拐角,一边是美孚石油公司的一家白色的破旧的小加油站(加油站顶部的红色霓虹灯组成一只飞翔的红马,标牌上写着“全方位车轮校正服务”与“离合器更换”等字样。里面杂乱无章,围栏很脏,摆着待售的汽车,还有待售的和用过的轮胎,包括一个巨大的灰色卡车轮胎),另一边则是一家露天果蔬摊(上面摆放着冰镇西瓜,瓜瓤红如火焰。我们砸了好些西瓜)。

红绿灯贯穿着这段令人狂躁不安的旅程。轿车毫不耐烦地向前推进,甚至还一边前进,一边打开近光灯,照射着下水道。小型货车,出租车、大型卡车跟轿车混杂在一起,四面八方一片混乱,到处都是怒气冲天。还有巴士,鸣笛,转向,冒烟,轰隆低鸣,嘎吱急停。所有车辆汇聚一处,蜂拥而前,偶尔有行人经过,却可悲地完全消失在这车流之中——更远处还有一个更有趣的交叉路口?但是,在多数情况下,这是城外的一个重要交叉路口,将城区与郊区分隔开来。它被粉刷成惨白色,就跟科迪家乡丹佛城里阿拉帕霍街上的建筑一样。这是那种总是恰好位于城郊与闹市的半中间,并将它们分隔开来的白色。因此,当你来到一座新的城市,你总是不得不穿过位于城郊的雪白交叉路口,就跟这个一样——我见过一栋建筑物,恰好位于这些陆上要道与建筑密集的闹市区的半中间。它原本是一层高的红砖仓库,被涂成白色,但涂料已经剥落,隐约露出红砖来——我吃惊地盯着所有路边热狗摊与汽车旅馆的那种纯白颜色。事实上,在美国这些不出名的地区,砾石几乎都是白色的。红灯给人以下雨的感觉,而绿灯则给人以距离、雪花与沙石的感觉——

我兴奋了起来。我想,我即便没钱也要去美国西海岸。我写了一封信给科迪:

我的旧金山之旅终于百分百成真了。我就要跟你待在一起,跟你聊天。你希望我待几周我就待几周,我们会开心得无法言说。还有,约瑟芬也想来。她想搭便车,像其他年轻女孩一样一路冒险。她途经科罗拉多州来看望她姐姐,就是靠着柔嫩绵软的胸部一路过来。约瑟芬当然想“梅开一度”(这让我看错字了:“一度”应当是“七度”)。我是说,她想要做爱、做爱、做爱、做爱、做爱、做爱、再做爱(我原本想写“梅开七度”,但没有把“七”字写好,变成了“一”)。她想梅开七度,或者说她一直都在翻云覆雨。她一直以来都在做爱(所有这些都是在模仿你,你这个蠢货),或者更确切地说,她正在这样做。哦,上帝啊,就是这个句子。约瑟芬想要做爱,而且一直以来都在跟欧文与我做爱。她做爱就像吃馅饼一样,很有规律。她花了四天的时间跟我股脑交缠,麦可和女孩和我和所有东西和所有人,只有厨房洗涤池除外。我带来了黑人吉他手与钢琴手,还有黑人女孩,这使得这个周末达到了高潮。所有三个女人脱掉了上衣,我们演奏了两个小时。我用钢琴弹奏博普爵士乐,新认识的玛蒂[54]和着音乐跳踢踏舞,吉他手喝醉了,麦可跟约瑟芬在床上做爱,然后我转而击打小手鼓。我们实际上演奏了一小时的丛林音乐(你可以想象得到),感觉自己在东奔西跑。最后,我击打起那个全新的“决赛牌”小手鼓,更确切地说,那实际上是一个破旧的康茄鼓。这鼓声令整队人马兴奋异常,所有人都抬头欣赏我的杰作(就好像在预言你和我能够成为爵士音乐家中的最伟大的爵士音乐家)(他们大叫着:“动起来!”)。我看见了什么?只有这个身材高挑的黑人女孩。一串长长的白色珍珠项链挂在她那黑色双乳之间,一直垂到她的黑色肚脐眼上。她轻轻地迈着她的黑色双脚,走进客厅,看着我与其他人。我相信,科迪你是我仅剩的最后一个完美无缺的好朋友——我想我不会再拥有像你这样的朋友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可能要退休了(就像斯文森[55]一样),或者会变得疯狂或古怪——当然,在这条时间线的某一点,在一个黑夜,我最终会跟某些女孩勾搭成奸,就像法国作家路易费迪南·塞利纳[56]一样,就像那些从德国回来的寂寞士兵一样。那些士兵带回了六英尺高、比他们大上十岁的伊索尔达战时新娘,跟她们在药店上面的阴冷房间里,在酒吧里,在冬日午夜的教堂台阶上争吵不休。不知你是否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他们沮丧、悲伤,但有伴侣有依靠,就像布尔[57]与琼[58]的关系,或者与约瑟芬这样娇嫩漂亮的姑娘的关系一样。当然,除此之外,我无法想起任何人。那包括斯文森,我昨晚才与之聊过天;也包括欧文·加登,他无疑是最伟大的一个朋友,什么也不在乎(就像拉帕波特[59],也很棒);当然也不是海斯[60],布尔,以及其他人。每当我感觉自己不够强大,并且感受到时间与人格的悲哀时,我自己偷偷地去理解,去感受,并为之哭泣。而能够了解这些要点的任何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因为他们能够在所有方面都跟我同行到最后——他们跟我一样甚至理解并热爱爵士乐,跟我一样欣赏爵士乐;他们经验丰富,非常出色。我百分之百就是你的朋友,你的“爱人”;我爱你,也完全明了你的伟大——你的身影不时萦绕在我的心头。(想想那意味着什么,然后试着转换身份或者换个视角。比方说,假设你跟某个人讲出你的所有感受,然后猜想他对此有何感想。)(事情就那样决定了:这封信里包含了我在三个夜晚之前所做的一个梦,跟与你们两人有关),猜想你每次听到一个令人欣喜的独到见解,或者有人给你这种印象,以至于心灵都歌唱起来,这时你就立刻鼓掌,就好像办公室那些新文件里有一种跟科迪思想(也就是科迪情结)相符,然后就激动地加以核实,就像是在估量你带来了多少敬畏。昨晚,斯文森评论起热内[61]来。他说得如此详细,以至于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无知地问道:“谁是热内?你研究过热内?”)他当然已经研究过热内,而且到目前为止每周还偶尔刊登认识他的人亲自带给他的报告——那是关于热内一般看法或批评中某些最新转变的报告(我不知道细节,因为当时我并没有在听他说话,我只是在思考其意义。意义遮盖了语境,因为对我来说,有意义的其实就是其中的梦想而已)。他甚至具体了解那些书里的人物,了解巴黎下层社会那些重要的虚构的法国同性恋,了解弗劳弗劳、米米与天使等品牌服饰的每一个细微差别,就像我们了解巴克尔[62]或哈克[63]一样。我们对其谙熟无比,而且已经欣赏过它们,就在他最长也最烦心的那段闲暇时间里,在不知哪些下午,就在那栋房子里——他现在独自居住那里,因为他的阿姨去世了(我在想:他想念她!“从表面上看我已经适度地表现出伤痛来,但更确切地说——你知道,更确切地说——在那之前我确实意识到,我只是确实希望我过去对她再好一点,就是这样,真的!”)(他的双眼往下盯了整整一分钟,最后好不容易才将视线转向我,但突然满脸通红,似乎要预示他的视线变化。他的视线跟其身体一样扭向了一边,而他那双漂亮的大眼睑却朝向另一边张开着,也就是朝向我,让我看见他的眼球在不停转动,但眼神无精打采,看上去有点朦胧,不可名状,还混杂着各式各样的羞愧与狂喜,就好像经过长期的私下准备与预先策划,刚刚从邪恶深渊中逃出。但无人曾经想过人类心灵是否可能这样复杂。他扭扭捏捏地到处走动,十分有趣,就像这个在看《启示录》的可爱的大孩子一样,却撞上了大门,消失在门内。他就像布鲁姆,最像梦中的利奥波德·布鲁姆[64],长着一个大鼻子,能够做出许多小动作,向你预示着他的所有行动方向与手指动作)。我欣赏斯文森,就像你那样欣赏他。我欣赏爵士乐,欣赏美国的万物,甚至连空地草丛里的垃圾也一样,我都会将其记录下来,我知道那些秘密。我对乔伊斯和普鲁斯特的欣赏超过了对梅尔维尔与塞利纳的欣赏,就跟你一样。我欣赏你,因为我们都欣赏那种迷茫困惑,还因为事实上人活到最后,除了死亡当然就再没有什么可以赢取。我只想告诉你,我认为你是多么的伟大(归根结底就是这样)。所以请倾听我的祈求——写下来——让我知道我待过三四周的那个阁楼是否还开着,让我了解你所能够想到的任何事情。不要放弃我,我很迷茫——特别是自从认识她以来,这个夏天我就几乎毫无活力了,但这活力目前已经恢复了(我想),宿醉了不止一次,从昨晚开始[约瑟芬煮了一只火鸡,欧文和我邀请了斯文森,丹尼·里奇曼,纳尔丁,以及比奇斯·马丁[65](!)——她已经跟海斯分手,回到格林威治村弹吉他、唱民歌。海斯在墨西哥市找了个“黑色兰花”印第安女孩,害怕她会在他恳求医生给他做手术时找个“金发碧眼更加出众的情人”,人多的是,比如朱利安·腊夫(尽管他已经有未婚妻了)。他立即假装漫不经心地将约瑟芬的昂贵眼镜往肩膀后面抛掷,将其摔破;约瑟芬则以牙还牙,甚至装得像是更加随意,但摔坏的是她自己而不是海斯的东西。因此,当我后来问起朱利安的时候,可能就是因为这事,他似乎吃了一惊,惊得身体僵硬、手脚发抖、双眼突出,不得不被拉出垫子。欧文冲我摇了摇手指,说道:“朱利安很虚弱,让他独自待一会。”就好像在说朱利安是一个患病的小孩,不要烦他等等,所以就不要继续问他了,因为你都很欣赏朱利安。事实上,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推测,他在出去的路上碰翻了大厅的桌灯,但房东却责骂起约瑟芬来。你不管怎样都很欣赏朱利安,但我想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我猜是这样——],从今晚开始。当时我也在狗屁墨西哥城里跟丹尼·里奇曼、朱利安、拉帕波特及一些普通女孩等人玩得很痛快(却一直注意着这种可怕的纽约病,亦即总是坐在一块发霉的垫子里这样持续不停地喝酒与聊天,不但不冷静,甚至还喝醉了。比方说,当你最后一个到达那里时,我们正试图像威·克·菲尔兹一样上演一场酗酒秀)(顺便说一句,我从那时起就一直欣赏哈利·莱温斯基[66]。他曾在一九三三年告诉我哈克的故事。那难道不是现实的选择吗?),喝醉了,最最出洋相的是我们就像一群该死的蠢货,既不会长大,也根本就不欣赏自己。那也包括我自己。我需要加利福尼亚的清风,元旦一过我就马上出发——但从今晚开始,在宿醉之后,一直到回来,我意识到自己的个人悲剧。我的睡眠,更确切地说是我的房间本身,到了夜里就被这悲剧纠缠着。当我睡着后,或者从一系列令人不安甚至绝望的梦境图像中醒来时,却发现自己正在弄乱床板下面那些留在我记忆里或心灵中的档案卡,同时也意识到我妈妈的悲剧与寂寞。我一直觉得我很快就要死去;只有这种感觉,而没有真实的希望或者“预感”,我想就是这样。我感觉自己做错了,对我自己来说是错得不能再错了。我正在扔掉某种东西。我无法在我那极其零乱的人生中找到它,但它正跟垃圾一起被扔掉,埋在垃圾堆中,而我时不时就去瞥一眼。想到我浪费的这些年华,特别是我们从旧金山返回之后的一九四九年碰到的所有人和事,不管是沃森花,还是布瓦韦尔,抑或是拖延的事儿,我就会变得很恼火——是的,在努力了十四年之后,现在我懂得如何去理解人生,也知道人生多艰难,等等——但为什么我误解了J·克兰西[67]等人的阿谀奉承,以流浪为趣,以至于浪费了一九四九年?为什么我因为妄想而浪费了在美丽的墨西哥城的那些日子?我本可以(像今天一样)出门,打扮成我自己喜欢的样子,随意,冷酷,而不是大作家或者甚至不是美国名人或者旅行家等等模样,就只是到处走走,跟猫儿厮混在一起,跟人交往,做一些真正有趣的事情,比如绕着那家咖啡、肉豆蔻、朗姆酒三者兼卖的泥屋酒吧转圈。我们不得不跳过一个敞开的阴沟才能到达那家酒吧。那阴沟是阿兹特克湖泊的一个深长的切口,但湖泊已经崩溃,我们再也无法找到——相反——哦,狗屎!再也不要这样了,科迪!我现在真的懂了,你也会明白,一切当然都很好,因为我已经胜利了。(你知道我几乎浪费了这个夏天,如果我跟朱利安去了墨西哥,而不是待在医院里重新回想自己的心灵。)哦,关于医院我有什么想要告诉你,或者可以告诉你呢?在这短短一个月里有什么文学作品(还记得那封“轮椅信件”吗?)可以展现我个人对《奥德赛》文学结构的了解(除了客观的人生片断,这点还有待检验)?——跟朱利安一起,在墨西哥,喝醉了,琼正飘飘欲仙,而我可能也已经失败了,或者更确切更严肃地说来,我已经沉湎在令人欲死欲仙的毒瘾之中。我开始沉湎于毒瘾之中,可能甚至是沉湎在自己的强大直觉中(我现在仍然这样,但以前却从未这样过;它使我酗酒了);或者它本身甚至可能就是一种瘾癖,是一种毒品,从十足的生理需要变成我大生闷气之前的调剂品。但现在我又是一名船长了,正在瞭望警戒——也就是在灰暗的清晨双目远眺。我想起了旧金山,想起了我将会到达那里的那个晚上。嘘,我沿街慢步,尽可能全身心投入地欣赏着我周围的方方面面,还由此回想起自己更早以前在这深爱的神秘的而且很快就将变得神圣的旧金山的行迹——那些霓虹灯,那些五彩缤纷的霓虹灯,那些温柔而又温柔的夜晚,那些秘制的炒杂碎在空气中散发着香气。我知道在英巴卡德诺大道有一家酒吧。那里靠近市场,奥克兰与墨西哥来的时髦家伙都在那里跟要价五十美分的妓女一起喝酒、高唱。我从未告诉过你,我曾偷偷地去过你家。我小心翼翼地穿过大街,寻找能够表明你家里有何事正在发生的蛛丝马迹(实际上,我思维极快,能够理解我观察到的一切,就好像它就站在我面前,就在我周围活动;在我胸前的衬衣口袋里,笔记本在啪啪作响),一点一点地前行,直到敲门。这恰恰有如在那些炎热的夏日午后,我过去常常假装自己就要渴死在沙漠中,但一个阿拉伯酋长发现了我,把我带回他那好客的帐篷里,在我身前放了一杯冰水,却对我说:“你只有献上你的城堡与臣民,才能喝这杯水,而且要谦卑地跪着喝!”我同意了,带着英雄落寞似的极大痛苦低下了头,看见雾气朦胧的杯边上的水珠,听见杯里的冰块叮当直响。我猛地将手伸向杯子,将这杯禁水慢慢地举到唇边。实际上,就在我啜了第一口,静静地品尝冰水本身的那一刻,我叫出声来:“啊!哇!”你懂我的意思。我将那样敲上你家的门,但那根本就不是门。

杰克

附言:

亲爱的伊芙琳[68]:

如果我有一丁点机会的话,在几个月前寄的那封信里,我就应当已经遵从你的每一个愿望,马上行动——我不是到医院看病,就是遇上麻烦,还必须工作赚钱,而且每个人都想让我喝醉,所以我不知道我能否到达旧金山。你说过科迪寂寞得绝望,但不管他有多么绝望,对我来说,试试走条老路还是可行的,明智的,合理的。现在我将试上一试,事实上我真希望我在那里就已经尝试过了。现在,如果科迪不告诉我他的实际困难,那我怎么可能知道呢?相信我,我偶尔才能看见科迪,所以我跟他一样痛苦——还有,当我想要向某些人解释些什么的时候,我不得不敲敲自己的脑袋,避免总是讲些空话。因此,不管怎么说,伊芙琳,我希望你仍然需要我。我是科迪的朋友,而不是他的魔鬼敌人。顺便问一下,难道你不打算为小家伙们想好名字?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们要去向何方。

爱你的,杰克·杜洛兹

* * *

[1] 凯鲁亚克行文中多用破折号代替句号或省略号,译文中予以保留。

[2] Cody Pomeray,真名为尼尔·卡萨迪(Neal Cassady,1926—1968),美国作家,“垮掉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3] W.C.Fields(1880—1946),美国喜剧演员、杂技演员、作家。

[4] Big Slim,威廉·霍姆斯·哈伯德(William Holmes Hubbard)的绰号。此人是一位流动工人,当过橄榄球运动员。在本书中,此人又称布尔·哈伯德。

[5] Elly,真名为伊迪·帕克·凯鲁亚克(Edie Parker Kerouac,1922—1993),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一任妻子。

[6] Mike Fortier,真名为小迈克尔·福尼尔(Michael Fournier,Jr.,1921—1991),凯鲁亚克在洛厄尔市时的童年好友。

[7] Stanfield,真名为迪克·威克菲尔德(Dick Wakefield),凯鲁亚克在大西洋白光加油站工作时的同事。

[8] Tom Watson,真名为吉姆·霍姆斯(Jim Holmes),台球手、赌徒。

[9] Al Collins,即阿尔伯特·理查德·柯林斯(Albert Richard“Al Jazzbo”Collins,1919—1997),美国著名电台主持人。

[10] Wilson,真名为约翰·克莱伦·霍姆斯(John Clellon Holmes,1926—1988),美国作家、诗人。

[11] Mac,即麦卡锡(McCarthy),真名为约翰·菲茨杰拉德(John Fitzgerald),作家、爵士乐爱好者。他既是伊迪·帕克·凯鲁亚克在哥伦比亚大学时的同学、朋友,后来也成为杰克·凯鲁亚克的好友。

[12] Marian,即玛丽安·威尔逊(Marian Wilson),真名为玛丽安·霍姆斯(Marian Holmes,1923—),约翰·克莱伦·霍姆斯的第一任妻子。

[13] Josephine,真名为达斯蒂·莫尔兰(Dusty Moreland),杰克·凯鲁亚克与艾伦·金斯堡的朋友。

[14] John Macy,真名为约翰·金斯兰(John Kingsland,1927—1997),曾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最初住在卢西恩·卡尔的隔壁宿舍,后来跟伊迪·帕克·凯鲁亚克和琼·沃尔默·巴罗斯合租了一套公寓,并成为琼的情人。

[15] Wyndham,真名为埃德·斯特林汉姆(Edward Stringham,1918—1994),约翰·克莱伦·霍姆斯的朋友,曾任《纽约客》校对编辑。

[16] Bill Corum,美国电台主持人。

[17] Prince Aly Khan(1911—1960),伊斯兰教什叶派支派伊斯玛仪派领袖阿迦汗三世之子、阿迦汗四世之父。他本人,既是社交名流,也是赛马骑师,还曾任巴基斯坦驻联合国大使。

[18] Joe Louis(1914—1981),美国拳击运动员,在1937年至1949年间一直都是世界重量级拳王。

[19] Myshkin,即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著长篇小说《白痴》(The Idiot)里的主角梅什金公爵(Prince Lev Nikolayevich Myshkin)。他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一个理想化的基督式人物,纯洁、善良、坦率、悲天悯人。但他的善良却毁了两个女性,而他最后也发现基督的爱对于这个世界毫无作用,于是变成了一个白痴。

[20] Irwin Garden,真名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1926—1997),美国著名诗人,“垮掉派”代表人物之一,杰克·凯鲁亚克的知交好友。

[21] Nardine,真名为玛迪恩(Mardean),20世纪50年代初杰克·凯鲁亚克在纽约时认识的一个朋友。

[22] Lee Konitz(1927—),美国爵士乐作曲家、中音萨克斯爵士乐手。

[23] Howard Johnson’s,国际著名的酒店连锁机构。“Howard Johnson”本应音译为“霍华德·约翰逊大酒店”,但该公司在中国创办的所有酒店均取名为“豪生”,此处取之。

[24] Arnold Fishkin,即Arnold Fishkind(1919—1999),美国爵士乐贝斯手,曾经跟美国爵士乐钢琴家、作曲家列尼·特里斯塔诺(Lennie Tristano,1919—1978)一起表演。

[25] Symphony Sid,即希德·图林(Sid Torin,1909—1984),长期担任爵士乐节目主持人,有力地推动爵士乐大众化。

[26] George Handy,原名George Joseph Hendleman(1920—1997),美国爵士乐作曲家、钢琴家与音乐编辑。

[27] Vicki,即薇琪·拉萨尔(Vicki Russell,1925—),原名普利西拉·阿明格(Priscilla Arminger),到纽约后改名,与凯鲁亚克、金斯堡等人结识。

[28] Charles Parker或作Charlie Parker(1920—1955),美国著名爵士乐萨克斯手、作曲家,绰号“大鸟”。

[29] Herby Steward或Herbie Steward,原名Herbert Steward(1926—),美国著名爵士乐号手。

[30] Basil Rathbone(1892—1967),英国戏剧演员、电影演员,曾在好莱坞主演过14部《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电影,以及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广播剧。此处,电台播放的是巴兹尔之前制作的老版《福尔摩斯探案集》广播。

[31] Monette,真名为温迪特(Vendette),是杰克·凯鲁亚克之父莱奥·凯鲁亚克(Leo Kerouac,1889—1946)在洛厄尔市时的朋友。

[32] Finistra,真名为威廉·卡纳斯特拉(William Cannastra,1922—1950),“垮掉派”早期成员之一。

[33] Greon,杰克·凯鲁亚克自创的一个词汇,由“green neon”变换而成。

[34] Ti·Nin,真名为卡罗琳·凯鲁亚克·布莱克(Caroline Kerouac Blake,1918—1964),杰克·凯鲁亚克的姐姐。

[35] Gerard,真名为弗朗西斯·吉拉德·凯鲁亚克(Francis Gerard Kerouac,1916—1926),杰克·凯鲁亚克的哥哥,死于风湿热,对青少年时期的杰克·凯鲁亚克有过很大影响。

[36] Mrs. Quinn,杰克·凯鲁亚克在洛厄尔市时的邻居。

[37] Marie Louise,真名为玛丽·路易莎·米肖(Marie Louise Michaud,1878—1962),是莱奥·凯鲁亚克的姐姐、杰克·凯鲁亚克的姑妈。

[38] Princess Magaret Rose(1930—2002),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妹妹。

[39] Terry Gibbs(1924—),美国爵士乐电颤琴手、乐队指挥。

[40] Jeannette,真名为珍妮特·福尼尔(Jeannette Fournier,1920—),小迈克尔·福尼尔的姐姐。

[41] Rita,真名为丽塔·福尼尔(Rita Fournier,1917—),小迈克尔·福尼尔的姐姐。

[42] Margaret Cole,真名为玛格丽特·科菲(Margaret Coffey),杰克·凯鲁亚克在洛厄尔市时的女朋友。

[43] Duke Gringas,真名为奥德赛·裘恩高斯(Odysseus Chiungos,1922—2007),凯鲁亚克在洛厄尔市时的童年好友。

[44] Paul,真名为保罗·布莱克(Paul Blake,1922—1972),卡罗琳·凯鲁亚克·布莱克的第二任丈夫。

[45] Arthur Godfrey(1903—1983),美国电台与电视播音员、艺人。

[46] Errol Flynn(1909—1959),澳大利亚演员。

[47] Bruce Cabot(1904—1972),美国电影演员。

[48] Julien,即朱利安·腊夫(Julien Love),真名为卢西恩·卡尔(Lucien Carr,1925—2005),“垮掉派”在纽约时的核心成员之一,后来长期担任合众国际社的编辑。

[49] Bev Watson,真名为伊丽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1932—),约翰·克莱伦·霍姆斯的妹妹。

[50] D. W. Griffith,即大卫·卢埃林·沃克·格里菲斯(David Llewelyn Wark Griffith,1875—1948),美国最为重要的先锋电影导演之一,执导过《一个国家的诞生》(The Birth of a Nation,1915)等片。

[51] Joe,在本书中又称“迈克”或“迈克·福蒂尔”。

[52] Buddy Van Buder,真名为彼得·范·米特尔(Peter Van Meter),是杰克·凯鲁亚克在纽约认识的一个地下牛仔式的朋友。

[53] Dave Sherman,真名为弗兰克·杰弗里斯(Frank S. Jeffries,1923—1996),曾在1950年陪杰克·凯鲁亚克与艾伦·金斯堡去墨西哥。

[54] 玛蒂(Marty),真名为杜比(Duby),美国非洲裔吉他手、钢琴手。

[55] Swenson,即Irwin Swenson,真名为阿兰·安森(Alan Ansen,1922—2006),美国作家、诗人。

[56] Louis-Ferdinand Céline,法国作家兼医生路易费迪南·德图什(Louis-Ferdinand Destouches,1894—1961)的笔名。他是继普鲁斯特之后被译得最多、流传最广的法国作家,代表作有小说《漫漫长夜行》等。

[57] Bull,即Bull Hubbard,真名为威廉·巴勒斯(William Seward Burroughs,1914—1997),美国作家、“垮掉派”代表人物之一。

[58] June,即June Hubbard,真名为琼·沃尔默·巴勒斯(Joan Vollmer Burroughs,原名Joan Vollmer Adams,1924—1951),威廉·巴勒斯的第二任妻子,被他喝醉后开枪杀死。

[59] Rappaport,即Carl Rappaport,真名为卡尔·所罗门(Carl Solomon,1928—1993),美国作家、艾伦·金斯堡的朋友。

[60] Hayes,即瓦尔·海斯(Val Hayes),真名为哈尔登·蔡斯(Haldon Chase,1923—),尼尔·卡萨迪的朋友。

[61] Jean Genet(1910—1986),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诗人、评论家、社会活动家,其代表作包括小说《鲜花圣母》(Notre Dame des Fleurs)与戏剧《严加监视》(Haute Surveillance)、《女仆》(Les Bonnes)等。

[62] Buckle,即Slim Buckle,真名为阿尔·亨克尔(Al Hinkle,1926—),尼尔·卡萨迪的好友。

[63] Huck,真名为赫伯特·埃德温·汉克(Herbert Edwin Huncke,1915—1996),美国作家、诗人。

[64] Leopold Bloom,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小说《尤利西斯》(Ulysses)中的主角。

[65] Peaches Martin,真名为珍吉·柏丽(Ginger Bailey),哈尔登·蔡斯的女友,民歌手。

[66] Harry Levinski,真名为哈罗德·戈尔德芬格(Harold Goldfinger,1906—1989),美国超现实主义诗人。

[67] J. Clancy,真名为约翰·凯利(John Kelly,1913—1966),美国作家、评论家,与凯鲁亚克和尼尔·卡萨迪熟识,曾为他们提供资金支持。

[68] Evelyn,真名为卡罗琳·卡萨迪(Carolyn Cassady,1923—),美国作家,尼尔·卡萨迪的第二任妻子,与之生有三个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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