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者初得头脑,不可便讨闻见支撑,正须养微致盛,则天德王道在此矣。六经、四书所以印证者也。若功夫得力,然后看书,所谓“温故而知新”①也。不然,放下书本便没功夫做。

今译

学习修身的人,刚刚学出点门道来时,千万不能找一些从外在听到的、看到的道理来支撑自己。此时正应当把自己的那点真切的体会好好存养,由微弱养到盛大。那么天德、王道,都在我身上。六经和四书这些古代圣贤的经典都能印证我的修养。如果做功夫得心应手,然后再去看书,这就是孔子说的“温故而知新”。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放下书本就不知道怎么做了。

简注

①出自《论语·为政》:“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实践要点

1. 温故而知新,“故”就是修身的一个基础。“故”就像一棵果树,“新”就是树上结出的果子。把什么东西作为“故”,把什么东西作为“母本”,决定着我们的人生往什么方向开出新生命。在这段话里,温故,就是在读经典的时候去重温我过去的修身实践。知新,就是启发自己接下来的实践。

阳明先生说,良知是我们天生的一个有灵性的根子(“天植灵根”)。我们人生的根基须放在良知上。阳明说,“良知生天生地”,我们的人生也须由良知生出。

如果我们把名利看成是自己人生的根基,看成是人生的“故”。我们把握着眼下的名利,不断学习、琢磨,希望能够更上一层。这是把名利作为根基之人的“温故而知新”。

如果我们把读书、理解经典看作是人生的根基,那么我们的温故知新,是学问、知识的长进。

2. 无论是名利的积累,还是知识经验的积累,都不足以成为生命的根基。否则,到头来只有一身的财富,或者一身的知识,仅此而已。为了这一身的财富和知识,忙忙碌碌终其一生,到头一场空。所以,忙碌一生,并不是在发展,而只是在原地打转。唯有以良知为根基,一辈子依照良知而行,顶天立地,这一路走下去,才是生命真正的成长。因为追求名利,迷恋知识,是被外在的事物所引导。此时,人就像是一架机器,被发动机带着运转。这样的一生都不是自己的本心所展开的一生,只是照着剧本所做的一场表演。而依照良知而行,不被任何名利所牵绊,这样的人生,纵横任我。这才是人生真实的开展。

所以修身首先要以良知为根基,为头脑。

3. “讨闻见支撑”,是因为不够相信良知。人觉得依照良知做事情还不够,需要别人点头,需要看起来合情合理。这些都是讨要一些闻见上的支撑。原本读书有心得,有发自内心的良知显露出来。这时却想:这就是朱熹说的什么道理,这就是王阳明说的什么道理。一旦这么想,我们就立刻从实打实的修身转移到理论探讨。我们这时候当做的不是找见闻的支撑,而是通过实践,继续发挥我那透露出来的一点良知。

例如,有人读书,读到“知行合一”,感觉到自己心中真有对父母的孝心,随即就给父母按摩。父母很高兴。这时候他想:这就是阳明说的“知行合一”,就是“见父自然知孝”。于是觉得自己修身上提高了很多。仿佛想到“知行合一”,想到“见父自然知孝”这些概念,远远比他给父母按摩时,心中的坦荡快乐更重要,更让自己踏实。这就是讨见闻支撑。一旦讨见闻支撑,很可能不继续发挥这点刚刚显露的良知了。良知不能越想越清晰,良知只会越做越清晰。依照良知去实践,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养气”“以直养”。这就是“由微至盛”。

二、孔子虽天生圣人,亦必学《诗》、学《礼》、学《易》,逐段研磨,乃得明彻之至。

今译

孔子虽然是天资极高的圣人,也必定要学《诗》、学《礼》、学《易》,逐段地仔细研读体会,才能彻底地明白通达。

实践要点

上一个条目讲,读书要得头脑。读书的目的是转化自己的人生。

这一段讲,即便得了头脑,也不能轻视读书。读书需要逐字逐段地钻研体会,不能学个大概。普通民众学习国学,常常大而化之地学,学个大概,就觉得够用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学到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学问,而是一些不足以改变我们人生的心灵鸡汤。

三、“若能握其机,何必窥陈编?”①白沙②之意有在,学者须善观之。六经正好印证吾心。孔子之“时中”,全在韦编三绝③。

今译

“如果能够把握住生命的诀窍,何必去看古代的典籍呢?”陈白沙先生这首诗的意思,学者要善于去体会。六经所讲的东西是超越时代的真理,正好可以拿过来跟我自己的本心相印证。孔子之所以能够做到“时中”,是因为他对《周易》的深入研读。

简注

①陈白沙先生的一首诗,原句为:“吾能握其机,何必窥陈编。”陈编,指过去的书籍。

②白沙:即明代大儒陈献章,字公甫,号石斋,广东广州府新会县白沙里人,故又称白沙先生。

③时中,指言行皆合天道,无过不及,一切都恰到好处。韦编三绝,典出《史记·孔子世家》,指孔子读易经的时候,竹简翻得很频繁,多次把编书用的牛皮绳弄断。

实践要点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经典中所蕴含的圣贤的心,和我们的本心应该是一样的。看到小孩子掉进井里,谁的心里不会咯噔一下?我们要善于体会自己这个本心。如果我们能把握住自己的本心,那么我们去读六经的时候,就会感觉,经书里说的就是我的心声呀。

而实际上,我们的本心时而朗现,时而遮蔽。在我们的心被私欲遮蔽的时候,自己浑然不知。这时候,拿起经书,我们才发现自己有所偏离。于是,我们调节我们的身心。这就是“如琢如磨”。

大学》引用《诗经》“如切如磋”,说这是“道学也”;引用“如琢如磨”,说这是“自修也”。我们像是一块玉石,需要和师友相切磋(道学),需要对照六经中的义理来打磨自己(自修)。如果我们没有切磋琢磨的功夫,人生难以有长进,容易孤陋寡闻、坐井观天。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形成一些学习修身的共同体,凝聚起纯粹的师友道场,另一方面把六经拿来逐段研磨,雕琢自己。

在这方面,孔子是我们的榜样。孔子研读古籍的时候,实际上是用自己的心和古代圣贤的心相印证。不断纯化自己的心、自己的一言一行,进而做到自己的言行与古代圣贤一致。

四、曾点童冠舞雩之乐①,正与孔子“无行不与二三子”②之意同,故喟然与之。只以三子所言为非,便是他狂处。譬之曾点有家当,不会出行。三子会出行,却无家当。孔子则又有家当,又会出行。

今译

孔子问弟子有什么志向。曾点说,他想在暮春时节,和五六个成年人、六七个童子,一起在沂水沐浴,在舞雩台上乘凉,歌咏而归。曾点的这个志向,和孔子所说的“无行不与二三子”的意思是一样的,所以孔子感叹并赞同曾点。只不过,曾点认为他的三位师兄弟所说的志向(治理大国、教化小国、管理宗庙)都不对,这就是曾点狂傲的地方。打个比方,曾点是有本事的人(对道有体会),但是他不会把他的本事发挥出来。他的三位师兄弟是善于发挥自己才能的人,但是自身的本事不够(对道的体会不足)。孔子则既有本事,又能够把他的本事发挥出来。

简注

①引自《论语·先进》: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夫子哂之。

“求,尔何如?”

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赤,尔何如?”

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

“点,尔何如?”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三子者出,曾晳后。曾晳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

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

曰:“夫子何哂由也?”

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

“唯求则非邦也与?”

“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

“唯赤则非邦也与?”

“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

②出自《论语·述而》:“子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孔子的一言一行都展现在二三弟子面前,这实际上是在教弟子。曾点的志向是与五六成人、六七童子一起同游同歌于山水之间,这也是把一种生命的态度呈现给童子,也就是教学。

实践要点

心斋先生说:“出则为帝王师,处则为天下万世师。”出来行道就是帝王的老师,不出来行道,在民间讲学,那就做天下万世的老师。故而,对于心斋来说,不管是在朝堂之上,还是处江湖之远,都是在行道。

传统上,对曾点之志的理解,是退隐山水之间的自得之乐。而心斋强调“童子”与“冠者”,凸显出这不止是退居山水之间的隐逸情况,更是在一起讲学。这样,传道一事就贯穿了出处进退,人生无一刻不在传道,所谓“无行不与二三子”。

而曾点的问题在于,缺乏其他师兄弟那种汲汲于拯救世道的心。孔孟皆有汲汲于用世的心,但同时自身又有经济天下的本事。曾点的师兄弟虽然不足以经济天下,但是他们那颗汲汲于用世的心十分可贵,这也正是曾点所缺乏的。

五、社稷民人固莫非学,但以政为学最难。吾人莫若且做学而后入政。

今译

处理国家事务,治理民众,这些固然都是学问。但是,通过从政来学习最为困难。我们不如先学习,而后从政。

实践要点

这段的背景是《论语·先进》的一段话:“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

1. 孔子的弟子子路让师弟子羔做费地的长官。孔子批评子路,认为子路是害了子羔。子羔正是学习的时候,他还没有学好,怎么就让他从政呢?

子路说,在实际政务中历练,这是学习最好的方式,为什么要通过读书来学习呢?

子路这个话听起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孔子却非常严厉地批评子路这句话,说自己之所以厌恶佞者,正是因为有你子路这样的人。

子路说的话没错,实践当然是最能体现学问的地方。但是以子羔目前处理政务的能力,以他目前的心性,子路把他放到费宰的位置上,他根本不可能支撑这个局面。这一点子路难道不明白吗?而子路非要给自己这种错误的行为找个合情合理的理由,这就是心斋先生常常批评的“讨闻见支撑”。很多事情,我们回到事务本身,就能知道对错,结果我们却找一些理论来自欺欺人。这就是奸佞之人。

2. 知行合一是明代儒学十分重要的话题。子路的说法,十分像知行合一的观念。真正的学问不一定是在书本上学的,在处理家国事务的时候,其中的出处进退,就是学问。

而子路知道子羔的程度,他说的这番学与政的道理,和子羔当下的学养差别很大。这实际上已经是理论(知行合一)和实践(子羔人生道路的选择)的分离了。

我们讲知行合一,我们讲读书要有头脑,绝对不能排斥对经典的学习,不能排斥对具体事务的学习。很多学习心学的爱好者,看到其他学友在逐字逐句研读经典,就十分鄙夷。他认为那些人读书没有头脑,只是学习一些知识,这不但没有好处,反而是人生的障碍——他们就是佛家所批评的“所知障”。实际上,这样一种理论(只要是在没有悟道之前,努力去读解章句,就有害无益),实际上也是一种知识意见。执着于这样一种意见,那可能是更深的一层所知障。

3. 从知行合一的理论上说。我知道自己能力不足,现在从政一定会出问题。真的知道这一点,我就绝对不会去冒然从政。知道自己不足,就不去冒然从政,这就是知行合一。另外,在社稷民人这些政务上做抉择是从政,在自己是否从政这件事情上做抉择,也是从政。我们读书也就是学习如何面对这些抉择。所以不去从政,子路的那套说辞也能讲得通。

六、良知固无不知,然亦有蔽处。如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而孔子曰:“尔爱其羊,我爱其礼。”①齐王欲毁明堂,而孟子曰:“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②若非圣贤救正,不几于毁先王之道乎?故正诸先觉、考诸古训、多识前言往行③而求以明之,此致良知之道也。观诸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④“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⑤则可见矣。然子贡“多学而识之”⑥,夫子又以为非者,何也?说者谓子贡不达其简易之本,而从事其末,是以支离外求而失之也。故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一”者,良知之本也,简易之道也。“贯”者,良知之用也,体用一原也。使其以良知为之主本,而多识前言往行以为之蓄德,则何多识之病乎?

今译

良知固然无所不知,但是也有被遮蔽的地方。

比如告朔之礼已经名存实亡了,子贡认为告朔礼所使用的饩羊也可以免了。孔子说:“你爱惜的是那只羊,我爱惜的是告朔礼。”

再比如,战国时礼崩乐坏,周天子已经不再巡守,所以有人建议齐宣王把明堂拆掉。而孟子认为明堂是王者之堂,“如果齐宣王想要在国家行王政,就不应该毁掉明堂”。

如果不是孔孟救正当时人的偏差,那几乎要把先王传下来的道理给毁掉了。所以我们要找先知先觉的人来救正我们的错误,要考察古代圣贤的遗训,要多去借鉴过去的言行来让我们自己的生命变得更加明白。这就是推行我们人性中本有的良知的方法。

我们看孔子说:“不学诗,我们就无法说话;不学礼,我们就不能在世上挺立。”又说:“如果我能早几年、在五十岁的时候就学习《易》,我就不会出现大的过错了。”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学习的看重。

然而,子贡认为“孔子是一个博学多识的人”,孔子又认为他的看法不对,这是为什么呢?解释的人说,那是因为子贡不能体会到简易的根本,而只是错误地在细枝末节上求索,在外在的事物上去求索。所以孔子才说:“我的学问不是零零碎碎的,而是由一个根本贯穿起来的。”孔子“一以贯之”的“一”指的就是良知的本体,就是简易之道。而“贯”,则是良知的发用。本体和发用是一个东西的两个面向。如果子贡把良知作为自己的主宰和根本,进而广博地学习古代的言行,存畜自己的德行,那么多识又怎么会成为子贡的问题呢?

简注

①出自《论语·八佾》:“子贡欲去告朔之饩(xì)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告朔,古时天子每年冬季以明年朔政分赐诸侯,诸侯月初于祭庙受朔政。

②出自《孟子·梁惠王》:“齐宣王问曰:‘人皆谓我毁明堂。毁诸?已乎?’孟子对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明堂,为天子接见诸侯而设的建筑。

③出自《周易·大畜》:“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④出自《论语·季氏》:“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⑤出自《论语·述而》:“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⑥出自《论语·卫灵公》:“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