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论 作者:张怀瓘

一卷。书论。唐代张怀瓘撰。为作者《书断》写成后,与寅吏部侍郎苏晋、兵部员外王翰二人,欲作《书断》后序,相与讨论的记录。首论“文”、“字”、“书”三者的特点及其功用;次论书之鉴赏;又次为自评,谓真行可比虞褚,草欲独步于数百年间;终乃怀瓘作书赋成,遇褚思光、万希庄、包融等共读书赋,相与激赏之情状。其价值在于: (1) 提出“深识书者,惟观神彩,不见字形”,这在书法美学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它是作者论书的纲领,所谓“从心者为上,从眼者为下”; “先其天性,后其习学”;“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猛兽鸷鸟,神彩各异,书道法此”等说法以及书论中的“写意说”、“神、妙、能”的品评说等均是这一纲领的逻辑展开。另一方面,它是前代神采论的提升。从王僧虔“色彩”“形质”相兼到虞世南的“假笔转心,妙在毫端之妙,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再到“惟观神彩,不见字形”,其传承递升之迹昭然可见。它不仅蕴含着书艺本质乃是同形向神的升进,而且也预示着一个古典书风转向写意书风的时代的来临。(2) 谓“仆今所制,不师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这和韩愈《送高闲上人序》有相通之处,它表明在当时传统派的书法理论中,虽尚有属守以二王为典范的观念,但同时也出现了主张不师古人之法,要创造性地表现自我,和造化融为一体的倾向。这种观念对后世书论、山水画理论颇有影响。(3) 提出“书之深意”,也是书学史上第一次从艺术表现形式方面把书法和其他艺术进行区分的重要尝试。文载《法书要录》、《书苑菁华》本、《美术丛书》本、《历代书法论文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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