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亥)元年大明永樂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午朔,日暈有珥。

○上以冕服率群臣,遙賀帝正,以遠遊冠、絳紗袍,御仁政殿,受群臣朝賀,僧徒、回回、倭人亦與賀。議政府獻遞手帕,各道畢獻方物。上以冕服率群臣,詣上王殿行賀禮,獻表裏、鞍馬,又獻表裏于大妃。初,議政府啓:「恭妃今在父服,不宜進手帕于壽康宮。」上王曰:「雖在父服,進手帕賀,何害於義?」至是,恭妃亦獻表裏于兩殿。上又遣人,以衣襨一襲及遞手帕,獻老上王殿,上壽于上王。宗親、議政府參贊、六曹判書以上及大司憲、六代言侍宴。酒酣,上王起舞,群臣以次上壽迭舞,爭進聯句。上王有曰:「天視自民宜敬畏。」每宴以敬愼爲戒,群臣醉益敬焉。歡極夜深乃罷。當宴,上王語孟思誠、卞季良、許稠等曰:「《後殿眞勺》,其音節雖好,其歌詞不欲聞也。」思誠等曰:「上旨允當。今樂府用其調,不用其詞。」《眞勺》有慢調,有平調,有數調。高麗忠惠王頗好淫聲,與嬖幸在後殿,作新聲淫詞以自娛,時人謂之《後殿眞勺》,非獨其詞,調亦不可用。

1月2日

○丁未,日冠有珥。

○上御經筵。

○杖任龜年七十,配長城縣客舍廳直。龜年前爲義州牧使,私以沈溫伴人充遼東護送軍故也。

1月3日

○戊申,立春。上命停百官朝賀。

○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島萬戶左衛門大郞遣人來獻土物。

1月4日

○己酉,上從上王,朝老上王于仁德宮,仍置酒上壽,夜分乃罷。老上王送兩上于宮門外,兩上挾侍老上王,老上王且行且舞,謂代言曰:「二王扶我,卿等以爲如何?」元肅曰:「如此盛事,千古罕見。」老上王欣然曰:「卿言然。」

1月5日

○庚戌,太白晝見。

○御經筵。朝壽康宮。

○分遣知印四人于慶尙、忠淸、江原、咸吉道,審視守令賑飢勤怠及飢死人有無。

○吾都里指揮李好心波、吾郞哈指揮謝伊帖木兒、骨看亐知哈指揮豆稱哈、嫌進亐知哈指揮巨兒帖哈、東良北吾都里李都兒赤等來朝獻土物。

1月6日

○辛亥,太白晝見。

○上御仁政殿,受群臣朝,仍御便殿視事,經筵。上謂啓事宰樞曰:「父王母后新年欲見讓寧,予亦欲見。」大司憲許遲曰:「讓寧不可輕易入京。」上曰:「前者因卿等之言,不敢强留,其在兄弟之間,豈無思慕之心?」禮曹判書許稠曰:「入見不久,不必數來。」

○司憲府以歲歉民食不裕,請各殿供上、祭享、賓客外,公私用酒,一皆禁斷,從之。

○傳旨:「金銀本國不産之物,進獻方物,尙且難繼,酒食器皿,上下通用,尤爲未便。今後進上服用器皿、闕內酒器及朝廷使臣支應器皿、朝官品帶、命婦首飾、士大夫子孫耳環外,一皆禁用。銷金泥金亦皆禁斷,犯者論以制書有違。」

○禮曹啓:「誥命,國之大事。請諸道觀察使、節制使及牧使以上,皆令親賀。」上曰:「當予初卽位,亦令勿親來賀,況驛路有弊乎?尤不可也。」卞季良曰:「殿下之意,要使無弊而已,然誥命大事,身親來賀禮也。」上不聽。

○江原道行臺監察金宗瑞啓:「原州、寧越、洪川、麟蹄、楊口、金城、平康、春川、狼川、伊川、淮陽、橫城飢民七百二十九名,請蠲租稅。」上從之。卞季良以爲不可,上曰:「爲人君者,聞民且飢死,尙徵租稅,誠所不忍。況今舊穀已盡,開倉賑濟,猶恐不及,反責租稅於飢民乎?且遣監察,視民饑饉,而不蠲租稅,復有何事爲民實惠乎?」

○對馬州都萬戶表阿時等來獻土物。

○對馬州代官宗俊請還曾來降倭三十餘,上命從降倭自願遣還。

○禮曹啓:「迎誥命儀,依建文三年六月十一日詳定儀注。」從之。

先期,有司設帳殿于西郊南向立,紅門於帳殿南,設王幄次於紅門外東邊近北南向,設龍亭褥位於帳殿正中近北南向,香亭在其南。設司香二人位於帳殿外,王拜位於紅門內北向,百官拜位於王拜位之後,以西爲上,無正從之別,合班異位重行。設司贊二人位於王拜位之北,引禮二人位於司贊之南,俱東西相向,設王祗迎位於紅門外北向。又於王宮內,設闕庭于殿上正中,設節案于闕庭前,誥案于節案東,印案于節案西,香案于節案南。設司香二人位於香案左右,設王受賜位於香案前,設開讀案於殿階之東北,設宣讀官位於開讀案之北,展誥官二人位於宣讀官之北,俱西向,王拜位於露臺上,陪臣位於露臺下,北面異位,重行如常儀。司贊二人位於王拜位之北,司禮二人位於司贊之南,俱東西相向,引班四人位於衆官拜位之北,東西相向,陳儀仗於殿庭東西,設樂部於衆官拜位之南北向。其日,王率群臣,具儀仗出郊,王便服,衆官禮服。王入幄次,使臣將至,衆官合班叢立于王祗迎位之後北面。引禮引王出幄次,就祇迎位,使臣至帳殿前下馬,以節誥印置龍亭中。司禮引王就拜位,衆官亦就拜位。司香二人詣香亭前跪,一人奉爐,一人奉香,三上香,退復位,王與群臣行五拜三扣頭訖。王拜則司禮贊,衆官拜則司贊唱。龍亭子出,香亭及鼓吹前導,司香二人挾侍香亭續上香。龍亭子上路東向,衆官文左武右,分立香亭前前導。使臣騎馬隨龍亭後,王隨使臣同行,東向小住,待衆官騎馬。行幸至王宮門外,衆官先下馬,左右分立。龍亭至門,正使持節,副使奉誥印,由中門入,至于正殿,各置于案,正使居東西向立,副使居西東向立。王由左門,隨行至露臺上,衆官于露臺下,各就拜位。司贊唱鞠躬四拜平身,王與衆官皆鞠躬,樂作,四拜、平身,樂止。宣讀官、展誥官由東階升殿,王及衆官皆跪,司香三上香訖,副使以誥授宣讀官,宣讀官跪受,展誥官對展宣讀訖,宣讀官捧誥,仍置于案,司贊、引禮贊唱俯伏、興、平身。引禮引王由西階,陞詣香案前北面立,引禮贊跪,王跪,衆官皆跪。副使捧誥授王,王跪受,以授左右訖,引禮司贊唱三扣頭,王及衆官皆三扣頭後,副使奉印授王,王跪受,以授左右訖,引禮、司贊唱三扣頭,王及衆官皆三扣頭。引禮贊興、平身,引禮引王復位四拜。司贊唱,衆官皆四拜平身,樂止。禮畢,引禮引王入幄次,具冕服以出,行向闕拜,如大朝會儀。

1月7日

○壬子,太白晝見。

○停人日朝賀。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1月8日

○癸丑,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命卞季良,撰《賀皇恩曲》,將以宴使臣也。序曰:

賀皇恩,受錫命也。殿下以父王之命,權攝國事,尋受皇帝誥命,國人懽忭,作賀皇恩也。

詞曰:

赫赫始祖,造我東方。傳子及孫,世有哲王。金玉其相,天賦聰明。旣孝且悌,旣仁且誠。緝熙聖學,惟日亹亹。明昭父王,允也知子。廼倦于勤,廼托國事。皇帝曰兪,錫是明命。王拜稽首,皇帝神聖。皇帝神聖,恩溢朝鮮。小大舞蹈,感極天淵。綿綿宗社,彌萬億年。

○司憲府啓請幷禁娼妓金銀首飾,上命勿禁。

○禮曹啓:「進獻種馬,每四年一進,而當進之年,令各道求之,或臨行始得,未及喂養,率多瘦弱。今後前期二年,令各道預求喂養。」從之。

1月9日

○甲寅,親傳春享香祝。

○視事,經筵。同知事以上皆有故未進,請停講,上特命左副代言尹淮進讀《大學衍義》,至王吉諫昌邑疏,上曰:「野獸奔逸,獵者必得是獸,馳逐險阻,不顧顚仆死亡之患,可謂至愚也。」

○金漸言:「長興君馬天牧,老將也。謂臣曰:『國家以堤堰爲務,是誠然矣,然城堡爲本也。今沿邊城堡,或不修葺,設若有急,將如之何?』天牧之言,似或有理。願移堤堰之役,以修城堡。」

○朝壽康宮。

○命禁近黃色衣及庶人團領衣。

○上以歲歉,命停春等講武,令橫城、珍寶等處毋備支應之物。

○忠請道觀察使啓:「請道內居各司奴婢全失農者,除身貢,其次減半。」從之。

1月10日

○乙卯,上率百官,詣文昭殿行別祭,還御便殿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傳旨:「闕內拜揖胡跪及中外時敢大小人員私禮胡跪,依六典禁斷。」

○上王命兵曹判書趙末生,與議政府、六曹議迎誥命禮,皆曰:「誥命上王所奏請也,上王迎之可也。主上未受誥命,不可以冕服迎之。」上王命送禮官,問於使臣,以鼠皮裘及毛冠、手甲、護膝贈使臣。

○禮曹啓:「慶昌府令史,依恭安、仁寧府例,置實差五人、預差五人;仁壽府令史,依內資、內贍例,置實差五人、預差五人。」從之。

○以修壽康宮,役上番船軍。

1月11日

○丙辰,御仁政殿,受群臣朝。

○御便殿視事,仍置酒,六行而罷。參贊金漸進曰:「殿下爲政,當一遵今上皇帝法度。」禮曹判書許稠進曰:「中國之法,有可法者,亦有不可法者。」漸曰:「臣見,皇帝親引罪囚,詳加審覈,願殿下効之。」稠曰:「不然。設官分職,各有攸司,若人主親決罪囚,無問大小,則將焉用法司?」漸曰:「萬機之務,殿下宜自摠覽,不可委之臣下。」稠曰:「不然。勞於求賢,逸於得人,任則勿疑,疑則勿任。殿下當愼擇大臣,俾長六曹,委任責成,不可躬親細事,下行臣職。」漸曰:「臣見,皇帝威斷莫測,有六部長官奏事失錯,卽命錦衣衛官,脫帽曳出。」稠曰:「體貌大臣,包容小過,乃人主之洪量。今以一言之失,誅戮大臣,略不假借,甚爲不可。」漸曰:「時王之制,不可不從。皇帝崇信釋敎,故中國臣庶,無不誦讀《名稱歌曲》者。其間豈無儒士不好異端者?但仰體帝意,不得不然。」稠曰:「崇信釋敎,非帝王盛德,臣竊不取。」漸每發一言,支離煩碎,怒形於色,稠徐徐折之,色和而言簡,上是稠而非漸。

○朝壽康宮。

○上王遣軍資監正郭存中、禮曹正郞李宗揆,往使臣處,問迎命禮。

○下沈溫從事官禹承範、河圖、宋成立義禁府獄。以知趙忠佐漏洩國家拿溫之事,而不首也。

1月12日

○丁巳,太白晝見。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迎接使判漢城權弘來自中和啓:「使臣言:『上王冕服郊迎,今上紅衣玉帶,隨上王迎入王宮拜節後,兩王陞殿,上王近東退立,今王受命謝恩。』」

○義禁府提調卞季良等請朴信到遼東,聞趙忠佐漏泄幾事,不卽首告之罪,上王曰:「今有大功,勿論。」

1月13日

○戊午,太白晝見。

○朝壽康宮。

○上王置酒,餞謝恩使李原、副使李叔畝,迎慰奏聞使朴信。

○慶尙道觀察使報:「倭賊所擄逃回漢人金得觀等二名到晋陽言:『倭賊造戰艦,要於三月,作耗中國沿海之地。』」上王命驛召得觀等。

1月14日

○己未,視事。

○朝壽康宮。

○上王命大臣曰:「曾欲移讓寧於江華,今反思之,若於江華則倭寇可慮,且大妃之疾甚危,常欲相見。儻有故而路遠不及見,爲恨不少。」命置楊根。

○兵曹啓:「靑坡、盧原兩驛,人物凋殘,而轉送文書甚劇,各司上守,幷皆停罷。」上王從之。

1月15日

○庚申,太白晝見。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禮曹判書許稠啓:「金得觀供狀已到,宜先報遼東,轉奏預防。若不先報,令得觀入奏,而倭寇或先作耗,則似爲不可。」上然之。朴信曰:「得觀若還,則朝廷必知我國與倭島地近交通,不如留之。」上王召左議政朴訔議之,訔曰:「先報供狀不可,留得觀亦不可,當以急傳,遣得觀入奏。」從之。

○骨看亐知哈指揮照非、兀良哈千戶者安帖木兒等來獻土物。

1月16日

○辛酉,日暈。太白晝見。

○上受群臣朝。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禮曹啓:「金銀器皿,旣已禁用。請收外方各官金銀器皿,令戶曹計直給價。」從之。

○上王初御壽康宮正門,受武官及軍士朝如儀,兵曹、義禁府、訓鍊觀、軍器監官皆預焉,後不復受朝。

○功臣、諸君餞謝恩使敬寧君𰨅,上賜酒。

1月17日

○壬戌,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開城留後李都芬避上嫌名,改思芬。

○禮曹啓:「二品以上行職者,錄于坐目,三品以下行職者,一從散官序班。」從之。

○江原道行臺金宗瑞復命言:「敬差官金襲以損爲實,高重踏驗。」上曰:「此眞掊克之人,可令憲府推覈痛懲。」

○領議政府事柳廷顯啓:「朝官數易,未有久於其職者,司中所任,皆未諳練。願自今勿數移易。」上曰:「然。」

○司憲府請禁朱紅馬韂,從之。

○以韓確之弟磌爲義盈庫丞,命戶曹特賜七品祿。

1月18日

○癸亥,視事。大司憲許遲啓曰:「金漢老不可不誅,請置於法。」上曰:「予當更議。」

○御經筵。

○朝壽康宮。

○禮曹啓:「行職品帶,一從散官,使臣到國間禁犀帶。」從之。

1月19日

○甲子,日暈。

○皇帝遣太監黃儼,偕正使光祿少卿韓確、副使鴻臚寺丞劉泉持節奉誥來錫,王命結綵棚、雜戲以迎之。上以便服,朝臣以朝服,出迎于慕華樓。使臣將至,上於帳殿之西,率群臣躬身迎,使臣至帳殿外下馬,奉節誥入帳殿,安置于龍亭,出帳殿,百官前導,使臣在節誥後,上在使臣後,金鼓、儀仗、鼓樂、雜戲皆如常儀。至景福宮,上王迎命于宮門之外,使臣奉節誥,至勤政殿,上王先拜節誥于殿庭,入幄次。上率群臣四拜訖陞殿,使臣親授誥命于上,上受訖下庭,與群臣四拜畢,入幄次服冕服出,與群臣遙謝四拜,焚香又四拜,山呼舞蹈四拜,入幄次釋服。使臣奉節出,上及上王出殿庭祗送。群臣導節至太平館,以節安于北樓上。上王至館,與使臣行私禮,還壽康宮,次上行私禮,出御幄次。群臣行禮旣畢,韓確至幄次前,行四拜禮訖,上設宴慰使臣,贈以鞍馬、衣服。上之與使臣行禮也,韓確辭不敢,上强之,乃就位,及宴,確不赴。確,本國人,其妹選入帝所見寵,帝欲榮之,召赴京師,授誥遣還。

○黃儼奉宣諭,求火者四十人、印佛經紙二萬張。

○下禮曹佐郞金寧、兵曹正郞金廧、佐郞鄭麟趾于義禁府獄,以迎誥時闕黃儀仗也。

○其誥命曰:

帝王爲天下之主宰,治式廣於同仁;賢德係一國之表儀,理必先於有後。朕承天命,統御萬邦,綏靖懷柔,一視無間。故簡賢命德,以任藩服,因情適宜,以致化理,所以重繼續而繫衆心也。乃者,朝鮮國王李〈太宗諱。〉來奏長子禔不德,不堪繼嗣,以第三子〈上諱。〉孝悌力學,爲國人之所屬望,可立爲嗣,且以年老不克任事,陳乞休致,傳襲以位。今特允所請,命爲朝鮮國王,世守厥服。於戲!藩國所寄,匪德不勝,惟忠可以事上;惟孝可以事親,惟謙勤可以立身;惟仁愛可以保民。爾尙夙夜寅畏,服玆嘉命,茂延福慶,永祚邦家。欽哉!

1月20日

○乙丑,上遣知申事元肅,問安使臣,因遺貂裘及服飾,劉泉不受,幷還前日所受之物。

○上王遣兵曹判書趙末生,問安使臣。自是兵曹堂上輸日以行。

○中外群臣上箋稱賀,上御仁政殿受賀訖,率百官幸太平館,宴使臣。

○上王賜吳眞米豆二十石。眞,老譯也。

○上命金寧就職,以責在兵曹也。

1月21日

○丙寅,朝壽康宮。

○上遣左代言金益精,問安使臣。自是代言等輪日以行。

○上王欲邀使臣於壽康宮,劉泉曰:「承命事完,不可奉節而復往,亦不可舍節而他之。老王如欲見我,直當來所館。」上王幸太平館慰宴,韓確辭以疾。上王語使臣曰:「倭島近於國境,如在淮安望沙門島,或來侵掠,或乞糧買賣。」又曰:「伯顔不花、李敏等說稱打捕海靑、土豹,齎勑來止咸吉道。」儼曰:「伯顔不花等事,殿下須奏聞,吾亦奏達矣。」使臣求見火砲,命設火棚,至昏,與使臣御館門觀之。火發,泉或樂或驚,起入復出者再,儼陽若不驚而色動。上王賜使臣以鞍馬,儼受之,泉不受。上遣知申事元肅、宦官盧希鳳,進太平館,侍上王還。是日,上再朝壽康宮。

○義禁府啓:「闕仗,責在鄭麟趾。」上命金廧就職,麟趾歸私第。

1月22日

○丁卯,朝壽康宮。

○上以冕服,百官以朝服,拜表箋于昌德宮如儀。謝恩使右議政李原、副使同知摠制李叔畝發行,上王賜原等貂裘,上亦賜衣笠與靴。命同副代言柳穎往餞原等于延曙驛亭。表曰:

錫命自天,懷柔旣洽。措躬無地,感愧冞增。寵矜踰涯,粉麋難報。伏念猥將庸陋,叨荷生成。功乏絲毫,權守藩宣之寄;恩深雨露,旋加茅土之封。喜溢堪輿,慶延宗社。玆蓋皇帝陛下心敦字小,量廓包荒,諒臣父敷奏至情,謂臣身纉承景緖,遂令孱質獲被洪私,謹當益竭忠勤,倍殫節義。之屛之翰,遵侯度而恪虔;載寢載興,祝皇齡於萬億。

帝所進金飾鞍子四面、黃細苧布三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絲麻交織布一十匹、絲苧交織一十匹、人蔘二百觔、松子三百觔、五味子一百觔、雜色馬六十匹。東宮進鞍子二面、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四十匹、人蔘一百觔、雜色馬六匹。

○遣宦官盧希鳳,將食物贈使臣劉泉,不受。

○上王女適贊成朴信之子從愚,乃貞懿宮主權氏出也。上命知申事元肅、左代言金益精、右副代言崔士康,往監諸事。

○韓確獻受賜羊二十頭、馬二匹,上王殿亦如之。

1月23日

○戊辰,上朝壽康宮。

○上王迎慰韓確,兼餞賀聖節使判敦寧府事李之崇。之崇,義安大君和之子也。

○上王下承政院注書李師孟義禁府獄。先是,廣州記官李捷密進妓勸留兒、淮安月等於讓寧,至是,判牧事李培使人告于上王殿,卽命師孟,往捕出入讓寧所者。師孟惟捕房守奴全松、日守兩班李同仁,而李捷亡命。師孟恐得罪,詐言捷先未捕而逃,上王曰:「旣失罪人,辭又不直。」乃命下獄。

○上賜韓確奴婢十口、田七十結。

○議政府宴使臣。

1月24日

○己巳,視事。大司憲許遲啓曰:「金漢老今以母死于果川,特許上來行喪,而漢老對妾,不顧喪事。且聞憲府復請其罪,貶于羅州,無公牒,而擅往羅州。如此不忠不孝之人,請置於法。」命安置羅州,禁其出入。

○以朴從愚爲資憲大夫雲城君,封貞懿宮主女爲貞惠翁主。

○遣司譯院注簿趙翕,押金得觀馳赴遼東。又有漢人彭亞瑾等一十六名,自倭島節次逃回,遣司譯院判官吳義,押解遼東。

○劉泉陰誘通事,改飾所持馬鞍,又陰求貂裘、煎茶器、黑斜皮。泉之前後辭贈物,非本心也,實畏黃儼也。

○議政府上書,請司憲府書吏、所由等擅囚李泉之罪,命下刑曹推問治罪。泉,右議政李原之子也。以銀環飾笠纓,禁亂書吏、所由遇諸道,囚之典獄。

○司諫院狀啓:「金漢老不葬其母,來往竹山、廣州,憲司請治其罪,宜從其請。辛孟和三兄弟,其父克禮曾犯不忠,不可許屬忠義衛。」上曰:「克禮所犯,實非不忠;漢老之罪,亦已論斷,豈可更論乎?」大司憲亦再請,不允。

1月25日

○庚午,御經筵。

○朝壽康宮。

○宗親、駙馬宴使臣。

○上王以廣州不能防閑,致令女妓通于讓寧,又失李捷,命囚判牧事李培、判官金俓於義禁府,又命幷囚勸留兒、淮安月。

○上王遣嘉禮色副使崔孟溫、宦官盧希鳳於慶尙道,選揀處女。

○慶尙道觀察使報:「被擄漢人連續逃回,請遣譯語人啓。」從之。

○上王命作第於楊根郡,將以置讓寧也。

1月26日

○辛未,朝壽康宮。

○上率群臣,幸太平館拜節,宴使臣,贈以鞍馬,泉不受。上語使臣曰:「紙箚則已準數矣,火者雖聚至三四十人,可進者恐未滿三十。」儼曰:「滿二十足矣。使元摠制進之乃可。」上曰:「諾。」

○兵曹更定軍士朝會儀以啓:

每月初一日、十六日鼓初嚴,有司設儀仗於殿庭,鼓二嚴,軍士皆詣殿門外,鼓三嚴,三軍判府事以下軍士及有兼帶前銜軍士,由東西門先入殿庭,中心爲頭,東西分立。上陞座,軍士行四拜禮出次。三軍甲士、都城衛、各道別牌、侍衛牌入庭行禮,若中軍入直,則左軍在東,右軍在西;左軍入直,則中軍在東,右軍在西;右軍入直,則中軍在東,左軍在西。內禁衛、忠義衛、義禁府、司僕寺、訓鍊觀、軍器監在東,內侍衛、別侍衛、鷹揚衛在西,都城衛及京畿、慶尙、忠淸、全羅道別牌、侍衛牌在東,江原、黃海、咸吉、平安道別牌、侍衛牌在西,竝依前例,牌頭各率牌內軍士行禮,其餘時散大小軍士,各以職次序立。

宣旨依允。

1月27日

○壬申,視事。

○命宦官李材,將食物贈使臣。

○六曹宴使臣。

○命禮曹節還時,令京外官結綵。

○命京畿饑饉人民,勿問所耕有無,竝皆賑濟。

○上王贈黃儼苧麻布各十五匹、人蔘二十斤,劉泉亦如之。

○禮曹啓:「歸厚所提調一、提擧二、別坐二,竝以有慈惠者用之,提擧以下,僧俗交差。」從之。

1月28日

○癸酉,視事。

○朝壽康宮。

○司憲府啓:「請令前所造婦女畫金笠子,着小印子,以憑檢考。」上曰:「兩班婦女所着之笠,於街路中脫取考驗不可。自今若有新造者,其笠主及工匠,竝以制書有違論。」

○司憲府啓:「原州道敬差官金襲諭吏,減錄原州、橫城、狼川等處限外田於都目狀,犯在赦後,乞收奪職牒,下獄推鞫。」從之。

○命慶尙道船軍,依舊合番赴防者,量給半朔料。

○司諫院啓:「摠制禹博曾犯贓罪,以赦得免,請究治其罪,以正士風。」命罷其職。

1月29日

○甲戌,視事。

○朝壽康宮。

○上王幸太平館,餞使臣。

○戶曹啓:「前牧使鄭貫曾遞受其父科田,今其父得罪,請還收其田。」上曰:「貫旣無罪,且遞受於其父事發之前,何可追奪?」

○刑曹啓:「誠寧大君家奴十人,以巫女寶文妄行救病,乃致誠寧之卒,打殺之,請鞫治罪。」上曰:「誠寧法席,始於晦日,姑停勿問。」

○是日,上再朝壽康宮。

1月30日

○乙亥,視事。語及濟州民飢,禮曹判書許稠啓:「賑濟事,曾於去年十月已下,尙未擧行,宜速輸米以賑之。」戶曹判書崔迤啓:「先輸米三百斛,審問飢饉之狀,連續輸送便。」上曰:「宜速差人督運,以賑窮乏。」

○御經筵。上曰:「《七月篇》備言民之艱難,不言設施之方,將何術以爲之乎?」卞季良對曰:「恤民之要,在於知人而任之。知人善任,於爲國乎何有?」鄭招啓曰:「各道監司褒貶守令不中,率以便捷辦事爲能,遂使實惠不及於民。願自今守令新除者,殿下必親引見,審察賢否,然後使之赴任,則守令得人,而民受實實惠矣。」上然之。

○朝壽康宮。

○李捷自見,命囚于義禁府。

○宣旨:「勸留兒、淮安月,除籍放歸其家。」

○廣州馳報:「讓寧前夜三更,作書封置,踰垣而逃。」上王憂歎不進膳,命宦官崔閑、洪得敬、內禁衛洪約等,前往廣州尋之。卽下宣旨曰:「讓寧大君禔性行狂妄,予以骨肉之意,造家於楊根之地,厚其俸祿,欲使安享富貴,今禔不勝狂妄,獨身步出。其令京畿觀察使諭道內尋訪率來,倂見尋人姓名以聞,予不吝賞。」上亦下敎曰:「讓寧大君骨肉至親,仰京畿監司盡心尋訪,得者重賞。」上王命李倍、金俓還任,尋訪讓寧。讓寧之走也,上下皆歸咎於嬖妾於里,於里不勝憂憤,是夜自縊而死。初,上王在位,上在潛邸,讓寧爲世子,於里事發,下義禁府鞫之。女妓七點生,辭連亦逮,言曰:「沈判書宅主,亦知此事。」義禁府請曰:「溫,大臣也,知東宮失德之事,義當啓之,終不以聞。請竝其妻收而問之。」世子嘗謂上曰:「聞於里美久矣,在外無如之何。及聞入京,親至其家令出之,其家匿不出,我强之,於里不得已而出,髮着澡豆,面不洗,然一見可知其美也。我令其家人出鞍馬騎之,其家人不肯出,我曰:『然則以我所騎馬騎之,我將步歸。』其家人不得已出馬,我執於里袖,引使騎馬,於里曰:『雖不我執,我將騎之。』卽騎馬。於其時,四隣之人聚觀如麻,其夜至廣通橋邊小家宿。翼日,於里沐髮施朱鉛,其夕騎馬,立我後偕入宮。火光微照,顧見顔色,何可忘也?」又孝寧謂上曰:「伶人李法華之子吾麿智,我之伴黨也。世子常常至法華家,或經宿或宴樂。吾麿智每誑隣人曰:『我主公孝寧大君至我家。』我之他伴黨一人詗知之,陽若不知,謂吾麿智曰:『我亦欲見主公。』吾麿智百計防之不納。及曉,世子將入宮,其人亦隨而呼曰:『欲見主公。』吾麿智在馬側無如之何。」及義禁府請治溫及妻之罪,上具以世子及孝寧所言啓于上王,且曰:「臣所聞如此。由是觀之,自卿士大夫至閭閻小人,無不知之者。今請溫罪之大臣,亦豈不知而不言者耶?獨請溫與妻之罪,其可乎?」上王曰:「汝言是也。」詰朝,上王親見知申事及臺諫備言之,如上所啓,且曰:「溫,忠寧之妻父也,而言世子之事,於情理何如?」河演時爲臺官對曰:「上敎至當。」於是,乃命勿問。讓寧私通憸小,出入東宮,上王知之,令鎭撫一人常在東宮以察之。一日,讓寧謂上曰:「今日守門鎭撫見我洗水,間人之出入於門,陽爲檢察之狀,作高聲以叱之,心實右我也。」不言姓名,蓋權頤也。上在東宮,沈溫白上曰:「朝士喧說:『讓寧若不廢一二年,則任君禮、權頤,皆如具宗秀矣。』」其後上皆啓上王。

二月

2月1日

○丙子朔,上朝壽康宮。

○讓寧旣逃,卽登峩嵯山終日,夜投平丘驒里本宮奴李堅家,靴破足露。堅來告,上王遣孝寧大君、敬寧君、宦官兪實、嚴永守,齎衣服靴及宣醞迎來。讓寧乘昏入城,自慙以袂掩面,詣壽康宮。上王見之,且悲且喜,敎誨丁寧,且曰:「汝之亡也,主上聞之,不食不飮,悲泣無已。汝豈如此?汝所行甚悖,我特以父子之情憐之耳。」禔聞敎退于房,手彈瑟琶,無悔過意,容止如常。宦官等歎曰:「天性之難化如此。」

○上遣繕工監正李侃于濟州,賑飢民。

○宣旨:「兵曹佐郞鄭麟趾,笞四十收贖,令還就職。」

2月2日

○丁丑,朝壽康宮。

○上幸太平館餞使臣。

○上王命囚藥莊、加伊、虫介于義禁府。藥莊,讓寧乳媪;加伊,漢老婢妾;虫介,於里私婢。讓寧之走也,藥莊等以事由於里,歸咎威逼,虫介不能禁止,以致自縊,下獄鞫問,尋赦之。

○上命知申事元肅,贈黃儼、劉泉十二升苧布各十匹、麻布各十匹、十一升苧布各十匹、麻布各十匹、衣各一襲、人蔘各三十觔、滿花寢席各六張、茶各三斗、厚紙各六百張、石燈盞各一、念珠各一百貫。別贈黃儼極細交織布三匹、綿紬二匹,儼甚喜。又贈頭目苧麻布及衣有差,泉不受,密贈以苧麻布各二匹,泉喜受。

2月3日

○戊寅,日暈。

○上朝壽康宮。

○上王御便殿,上侍,讓寧在側。上王召兵曹判書趙末生、參判李明德、知申事元肅、左代言金益精、左副代言尹淮賜坐,乃言曰:「予數日深思,所以處讓寧之方,乃今得之。卿等皆通今達古之儒,明聽予言。讓寧所爲狂悖,敎之不悛,遂至於此,然謀叛之罪則其所絶無。是以置諸近地,欲使保全,而乃復有今日之事,可謂羞愧。予早歲連失三子,甲戌,讓寧乃生,恐其又死,置諸本房宅。〈卽驪興府院君〉丙子,孝寧生,不十日而得疾,置諸洪永理家,丁丑,主上生。于時我爲鄭道傳輩所忌,勢不見容,實慮餘日無幾,常懷鬱悒無聊,我與大妃更相抱負,未嘗離于膝上。由是慈愛最篤,異於他子。然當建儲之日,但以嫡長命讓寧,予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乎?讓寧旣在東宮,而所行不善,不孝父母,不可忍言。自今以後,以讓寧付之議政府、六曹,予不與焉。如又犯法,政府拿來,吾不管;六曹拿來,吾不管,一從國家處置。宦官宮妾,敢有私以讓寧之事告我者,我定不饒他,到其時莫道予忍心也。唯正至歲時之類,告於主上,欲見父母,到於闕門之外,則當召見之。讓寧之身若有疾病,危急濱死,則亦須使我知之也。予於讓寧,父子也,故情有所不忍,至於君臣,則異於是。臣之於君,苟干名犯分,則有賜死之法。讓寧雖至愚,豈不知乎?昔唐明皇一日殺三子,史氏譏其不仁之甚。此則三子無罪,而明皇聽讒故耳。如其眞有罪,則亦不得已焉耳。」又曰:「予之傳位,本欲遺棄世事,優游自適也。獨於軍事,尙且親摠者,以主上年少,不知軍事故耳。待年三十,更事旣多,則將盡以相授矣。向也若使諸子爲元帥,分掌諸道兵馬,接見將士,則主上豈至今不知軍事哉?然予之未敢者,以彼猜險,方在東宮,而諸弟各執兵權,則安能相容哉?」目讓寧曰:「汝之逃出,予與大妃未知汝生死,常流涕,主上在側亦流涕。假令汝身安穩,而諸弟有故,則汝肯如主上之今日乎?主上孝悌天至,汝兄弟俱可以保全,予無憂矣。予之流涕者,非爲汝也,爲國家羞耳。汝若走而不幸,則後日安知汝狂妄自致乎?」又曰:「於里之死,誠可哀憫。於里非自媒於讓寧也,乃讓寧奪宰相之妾耳。且讓寧出走,豈於里之故哉?」又曰:「今欲賜讓寧鷹子二連、馬三匹,使之放鷹,以從其欲。」仍使廣州牧使、判官中一人隨之。讓寧復請調鷹人張立等三人,上王顧曰:「夫小人之從貴人者,以貴人能庇護也。汝旣不肖,身且不能保,況於他人乎?人誰肯從汝?且汝雖無他技,調鷹則汝自能之,不須他人也。」

○命參贊卞季良、禮曹判書許稠等,開生員試于成均館,遣右副代言崔士康奉御寶宣醞,往成均館。

○上王幸太平館,別使臣。

2月4日

○己卯,還置讓寧大君禔于廣州。上王賜馬四匹、鷹子二連,仍命五六日一次放鷹,牧使隨之,有故則判官,判官有故則土居老實品官隨之。又命罷楊根造家之役。

○黃儼、劉泉還京師,韓確以聖旨仍留。上率群臣餞于慕華館,贈以馬,儼、泉皆不受。遣孝寧大君𥙷[1]、左議政朴訔、參贊金漸、知申事元肅于碧蹄,驪川君閔汝翼于留後司,吉川君權跬于黃州,判漢城權弘于平壤,兵曹參判李明德于安州,齎宣醞慰遣之。又命長川君李從茂護行,將貂裘及細苧麻布六匹,密贈泉于江上。

○命賜入朝火者尹鳳瑞興本家米豆二十石。時鳳得幸於帝,故儼請之也。

2月5日

○庚辰,義禁府具李捷等獄以聞,宣旨:「捷及李同仁杖一百,永屬驛吏,全松杖六十。」初,讓寧使全松招妓,松不從,讓寧怒鞭之,松不得已與捷、同仁共議,招勸留兒、淮安月納之。義禁府又啓金升敬、李宣、李洪潛通于讓寧之罪,宣旨:「升敬、宣、洪各杖一百,屬于刑曹杖首。」

2月6日

○辛巳,日暈。

○朝壽康宮。

○上王與上餞進獻使元閔生于內殿。

○取生員成以儉等百人。以儉本無才,冒寫他人所著,擢第一。

2月7日

○壬午,日暈。

○視事。

○卞季良、許稠請復進士試,不允。

○司諫院狀啓:「大駕行幸,群臣序立,各品行揖禮,於參議以上,員數旣多,行禮之際,多不中度,考之儀注,則無焉。古者惟天子旅見諸侯,諸侯旅見群卿,且道途之間、塵穢之中,非行禮之地也。自今請除此禮。」從之。

○王旨:「鰥寡孤獨貧乏之民,年雖豊,猶且稱貸,況今荒歉,必有餓莩。京中五部坊里,搜檢名數以聞。」

○大司憲許遲啓曰:「今年荒歉,而加以使臣支應,民勞馬困。上王若平安,則請停平山行幸。」上曰:「上王宿疾,不可不理。」

○上朝壽康宮,陪上王幸東郊,放海靑,晝停于幕次。上王召見趙末生、李明德、元肅曰:「今大司憲請止平山之行,吾素有風疾,往往酸痛,大臣屢請湯沐,故欲爲是行。今大司憲之言是矣,於卿等意何如?吾亦以爲,不知者必以我爲鷹犬之好,其知大體者,豈若此哉?」末生等曰:「使臣支應,亦小事也,何足以此爲言?」上王曰:「伊川溫井何如?比平山稍遠,且無草。」肅曰:「倉穀亦少。」明德曰:「伊川不可行也,地亦氷凍不釋。」上王還宮,傳曰:「吾於路上反覆思,平山之行果有不便。非特使臣,宣慰使連連往來,驛路可慮,吾必不行,待來秋明春乃行。其速召李君實還,吾若病發,則針灸理之。」末生、明德、卞季良曰:「使臣之行,弊亦不多,上體未寧,民間小弊,輕重存焉。且針灸非臣等所望也,一朝病發,雖悔不及。」上王曰:「大臣、兵曹、代言司曾請沐浴理病,今卿等亦請行,吾將從之。」

○刑曹啓:「楊州囚殺夫白丁女熊伊死於獄中,請依律行刑。」從之。

2月8日

○癸未,上御仁政殿,放生員試榜。

○以李之剛爲戶曹參判同知經筵事,許遲吏曹參判,金自知刑曹參判,成揜右軍同知摠制,車指南中軍同知摠制,李種善漢城府尹,韓尙德江原道都觀察使。

○柳廷顯、朴訔、趙末生等固請幸平山,上王從之,命勿招李君實。

○命李思孟就職。

2月9日

○甲申,日暈。

○賀聖節使李之崇發行。上初欲以便服拜表,知申事元肅已宣告百官矣,左代言金益精後至,謂右代言李隨曰:「公受知最舊,不與群臣同,且爲禮房。今當新受誥命之後,拜表之禮,不可以便服行事,盍爲殿下請之?」肅曰:「此無大得失,不必請之。」益精曰:「事大之禮,何得言無大得失乎?」左副代言尹淮謂隨曰:「昔慕容皝之爲燕王也,遣長史劉翔朝于晋,晋帝引見翔,宣問慕容鎭軍平安,翔曰:『臣受遣之日,朝服拜章。』史氏稱其善於辭命。今殿下平安,豈可以便服拜表乎?」隨乃入啓,上卽以冕服拜表如儀。

○老上王如壽康宮置酒。老上王向南御交倚,上王向西御交床,上亦向西御平床,宗戚、宰樞俱侍,各以次進爵。宴罷,上王手擎黑海靑,跪進于老上王,老上王亦跪受。還宮,上王與上送至門外。

○新生員成以儉等百人,俱詣壽康宮,行謝恩肅拜,上王賜酒果饋焉。

○上賜酒飡于讓寧。

○宣旨:「停平山行幸,召還李君實。」

2月10日

○乙酉,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江原道監司韓尙德以母病辭,以前知申事河演代之。

○以鐵原府使裵屯與江華府使洪延安換差。鐵原爲講武場,而屯乃儒生,故換之。

2月11日

○丙戌,日暈。

○受群臣朝。

○視事,經筵。

○司憲府劾啓:「行臺監察所擧江原道守令周漢、柳復中、許放、趙摠等四人,減報田租,律該杖七十,徒一年半。」上皆令減二等收贖。

○上朝壽康宮。

○上王幸東郊放鷹,上命右代言李隨、宦官金龍奇,齎奉內醞,進于晝停所。

○遣元閔生,進獻純白厚紙一萬八千張、純白次厚紙七千張、火者二十名。

○以金自知爲禮曹參判,姜淮仲漢城府尹,洪汝方刑曹參判,李種善仁壽府尹,成揜左軍同知摠制,黃象右軍同知摠制。

2月12日

○丁亥,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命繕工監,新作經筵廳。

○王旨:

民惟邦本,食爲民天。比因水旱風雹之災,連歲凶歉,鰥寡孤獨窮乏者,先受其苦。至於有恒産之民,亦未免飢餓,甚可憐憫。爰命戶曹,發倉賑濟,續遣知印,分行考察,守令不恤民隱者,間亦有焉,已令有司治罪。嗟乎!生民之衆,餓莩之狀,非予寡躬所能周知。監司、守令近民之官,體予至意,夙夜匪懈,一以境內人民,不至於飢餓、失所爲慮,至於荒僻村落,親行考察,盡情賑濟。予將更遣朝官,審其能否,如有一民飢死者,監司、守令,竝以敎旨不從論。

○就差進獻使通事全義,管押被倭擄掠逃回漢人賈三等男婦共六名,解送遼東。

2月13日

○戊子,朝壽康宮。

○完原府院君李良祐之子興潞、興濟、興潑等免喪入見,上王置酒慰之。上率宗親侍宴,上王曰:「年歉民飢,不可宴飮,然完原之子,終制來謁,故爲設小酌耳。」良佑,元桂之子也。

○命李葳採銀于谷山、信川等處。

2月14日

○己丑,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李君實回自海州。

○上王曰:「予身上風疾,往往發作。萬一大發,則臣僚必曰請沐浴治疾,而不從,以至於此矣。予將往平山,其待侍衛之士支應諸事,一皆從簡。」命兵曹發急傳,刷聚鋪馬于江原、忠淸、黃海諸道,以贊成朴信爲支應使。

○吏曹啓:「東西活人院皆置祿官,東活人院則濟生院,西活人院則惠民局,分掌救療。其救療能否,惠民、濟生提調及兩院差備向上別監、祿官等考察,物故及差愈、未差愈人名數,每當月季報禮曹,具本以聞。上項提調以下能否,令兩院實案,提調大司憲檢擧。」從之,仍命兩院祿官各設二人,竝以屬處醫人差下。

○光祿寺少卿鄭允厚卒,遣通事全義報禮部。允厚女曾選入帝所。

2月15日

○庚寅,視事。

○朝壽康宮。

○遣韓確于義州,齎宣醞慰使臣。

○憲司啓請令臺諫各一人從駕,上曰:「非吾獨行,不可從也。」

○諫院啓:「請歲歉民勞,惟殿下留都,以除支應之弊。」上曰:「父王湯沐之行,敢不扈從?」

○對馬島倭宗祐馬還我被擄人一名,獻土宜,仍請糧,給米二十斛。

2月16日

○辛卯,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左議政朴訔啓:「請選聚文臣於集賢殿,以振文風。文科難武科易,子弟多趨武擧,自今須通四書,然後許赴武擧。」上嘉納之。

○賀正使金汝知回自京師。

○戶曹啓:「曾命各道監司、守令,賑恤窮民,然各因務劇,不能以時考察。乞令各其境內,擇曾經顯秩,廉勤幹敏者,與同守令專心賑恤。監司首領官分巡檢察,每於朔末,開具能否以啓,如有不能賑恤,以致飢餓者,置之重典;其賑恤有效者,優加褒賞。」從之。

2月17日

○壬辰,視事。上語及擊鼓事,參贊金漸對曰:「我朝設擊鼓之法,已有年矣。今殿下聰明仁恕,每使下情上達而無滯,往往有擊鼓者,或被越訴之罪,甚非聖朝使民無訟之意也。自今無問是非,許令擊鼓,皆得上達可也。」知申事元肅曰:「如此則擊鼓者多,辭訟紛紜,實未可也。」金漸曰:「我國不如中國之人多事煩。使法官聽擊鼓之訴,直者受理,曲者加罪,則擊鼓自稀,而獄無留滯矣。臣以不才,亦忝刑官,若有治罪之敎,則何敢使之留滯乎?但義禁府非齊坐,則不聽斷,此留滯之由也。」上曰:「然。然義禁府齊坐與否,在事之大小。」元肅曰:「有事則齊坐,已有前例。」上曰:「事非關係,則一人可以聽斷。」

○御經筵。問經筵官曰:「東堂考講之法可乎?」侍講官鄭招對曰:「考講之法,相對問答之際,雖聖人不能無私情。且問者有意强問,則答者雖有口辨之才,不能答矣。」上曰:「一二大臣言:『自復立考講之法,兩班子弟皆憚於學文,趨於武擧,恐文士日減。』獨朴訔以考講爲良法。」鄭招曰:「取武士,亦講七書,豈無私情乎?臣登第時,亦有考講之法,然實無益矣。」上曰:「臨文考講之法何如?」鄭招曰:「問言外之理而能答,乃實學也。至於論文,人人之所同,而無特異者也。古人云:『孟子尤長於《詩》《書》。』夫以孟子而如此,況非孟子者,安能遍通經傳乎?」同知經筵卓愼曰:「《小學》之書,誠人人之所當講明者也。故當試年,令成均正錄,先講《小學》,然後方許錄名,而未聞有不通者,安有人人能明《小學》乎?至於四書五經,亦如是耳。當開試之日,始集擧生而考講之,豈皆平日能通經傳者乎?今若外而鄕學,內而成均、五部,擇通《小學》者爲師表,先敎《小學》而後,乃訓經傳,日常講明,考其能否,及其試年,又加考講,則取士之法得矣。」上曰:「然。」鄭招曰:「今仕者皆兩班子弟,乳臭之童不加學問之功,其於職事亦未嘗諳練,加之以數數遞代,因此廢時失事。此亦士風之可言者也。」上曰:「予亦知其有此弊也。」鄭招曰:「近日新生員等,僅十餘人拜于闕庭,新進之風,未有若是浮薄。欲正士心,不可不制之以法。今殿下日御經筵,講明道學,凡有耳目者,孰不觀感乎?」卓愼曰:「《大學》序曰:『夫以學校之設,其廣如此,敎之之術,其次第節目之詳又如此,而其所以爲敎,則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餘。』凡下之趨向,皆在人君之一身也。」上曰:「然。」卓愼又曰:「《大學衍義》一書,善惡昭然,可爲勸懲,誠人主之龜鑑也。願殿下無倦,常目在之。」上曰:「然。予自幼篤志學問,未嘗少懈,《大學衍義》當更反覆讀之矣。」卓愼曰:「臣嘗詣闕,喜聞殿下手不釋卷,夜深乃寢。願殿下執此之心,無荒無怠。人心無常,操則存,捨則亡,聽政學問之外,無他雜念萌于其間,則聰明日廣矣。」上然之。

○朝壽康宮。

○傳旨:「今行幸時,諸道監司、節制使,毋得越境問安,且除別進上。其平安、咸吉兩道,依式進上及上王殿別進上,進于行在所。」

○命給隨駕前銜鎭撫及左右司禁馬料豆,人二斛。

○上王御壽康宮正殿視事,仍餉宰樞。

○傳旨:「今後義禁府關係大體外,小事雖一人聽斷,以爲恒式。」

2月18日

○癸巳,視事,經筵。

○宣旨:「新造畫金矢房者,依金銀犯法例論。」

○兵曹啓:「補充軍等,多有受職免役者。其冒受者,竝皆收奪職牒,還充其役。」宣旨從之。

○罷判繕工監事洪理職,坐工繕不牢緻也。

2月19日

○甲午,視事。

○朝壽康宮。

○減全損田稅米。

○命還給安壽山告身。

○司憲府彈判右軍都摠制府事朴子靑以宮闕都監役不能考察,罪與洪理同,不允。

○兵曹啓:「三軍近仗去官,依軍器監別軍例,一年兩都目敍用。」宣旨從之。

○上王以宮中疾病,命停平山行幸。

2月20日

○乙未,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順天都護府使宋克良、知興海郡事兪勉在任身故,命戶曹致賻。

○全羅道監司李安愚啓:「古阜訥堤下可耕萬餘結。乞依井田之法,同養公田。」從之。

○許遲請暇浴於平山溫井,賜藥,又諭黃海道監司,支給酒飡。

○宣旨:

主上體重,明日欲與主上,陪老上王,幸東郊廣津,又將田于楊根、廣州,卽令兵曹約會京畿各官才人、禾尺于草伐里。

○宣旨:

李登之子宣,太祖愛甥也。其母雖賤,爲吾妹也,吾亦憐愛之。曾與前知平州事平得邦約婚,得邦許之,今乃辭以家貧,其下得邦于義禁府獄,鞫問其由。

2月21日

○丙申,御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與老上王幸東郊,觀放鷹,上從之,遂置酒于臺山新亭,至暮乃還。山在箭串坪之東,臨漢水,狀如伏甑,或曰甑山。上王自前冬命築宮其下,作亭其上,至是告成,乃命朴訔名之,訔請命以樂天,從之。

2月22日

○丁酉,日暈。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呂陽縣人擊鼓,願復立縣,上以合屬年久,命下刑曹治罪。金漸進曰:「幷合年久之邑,毋得復立之法未立,而以擊鼓論罪,則恐致人怨。」從之。

○命以甘露寺奴婢一百口,賜大慈菴。

○兵曹啓:「楊根城山驅軍二千名,發楊根、砥平等八邑;廣州劒斷山驅軍二千名,發廣州、龍仁等九邑。」上王從之。

2月23日

○戊戌,日暈。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卞季良啓:「東堂初場講經之法,乃我太祖成憲也。然擧生以面講不中爲慙,憚於學問,而就武擧者多矣。此實有乖於國家興學取士之義,置師傅於成均,分遣敎官於鄕學,春秋敎以禮樂,冬夏敎以詩書,而臣請以製述取士。」上曰:「然。當更議之。」上問諸代言,皆曰:「太祖、上王成憲也。且所以重明經,不可遽罷。」獨柳穎曰:「講經,不如製述之興起斯文。」上曰:「使擧生不得聚頭通議,則製述爲佳。」

○上王復患風疾,趙末生、元肅等再請浴于溫井,上王曰:「黃海之民,豈不以我爲輕變哉?」遂不允。

○參督金漸妻權氏卒,賜棺槨及紙百卷。

○刑曹啓:「《無冤錄》云:『凡告事,必明註年月,而文案中,不得寫去年、今年、前月、今月、當日、此日。』今後關係人命重事及堪爲後考公私文案,必書某年某月某日,以爲恒式。」從之。

2月24日

○己亥,日暈。

○御經筵。

○兵曹奉宣旨,罷鷹揚衛。高麗事元以來,府衛之職,皆近習請托,不肯任職,乃置忽赤、亐達赤等成衆愛馬,以備宿衛,國初悉罷之。上王始置鷹揚衛四番,至是又罷之。

○謝恩副使李迹回自金陵。迹爲沈溫副入朝,時皇太子在金陵。前此,副使至燕都,多令隨使還,唯迹得至南京。

2月25日

○庚子,日暈。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幸樂天亭。

○對馬島宗貞茂子都都熊瓦刷還我國被擄人二名,上命禮曹,考例厚待,賜緜布紬布各十匹。

○判漢城府事權弘上言:

箕子之賢,天下萬世所共敬慕。吾夫子嘗言:「殷有三仁焉。」我東方禮樂文物,侔擬中華者,以箕子受封於此,而施八條之敎也,其有功於東方甚大。太祖開國,首載祀典,所以尊崇先聖者至矣。然而墓無碑記以顯揚功德。乞下文臣撰碑文,樹之墓下,以詔後世。

上以平壤人所傳箕子墓,世遠難信,乃命參贊卞季良爲文,樹碑於祠宇。

○全羅道監司報古阜郡訥堤成,堤長三千四百八十尺。自是年正月十日始,二月十日畢,凡役一萬一千五百八十名。

2月26日

○辛丑,日暈。

○上從兩上王,獵于楊州之界。

○全羅道節制使鄭耕進弓箭。

2月27日

○壬寅,至楊根觀獵,江原道監司河演進海物。

○咸吉道監司李愉進弓箭及馬尾韂補露。

○宣旨放劒斷山驅軍。

○命召讓寧大君禔。

○留都群臣遣吏曹判書鄭易問安。

2月28日

○癸卯,次楊根,讓寧大君禔來見,命與馳獵,禔喜曰:「使我常得如此,吾豈亡哉?」

2月29日

○甲辰,還宮。

○宣旨留都群臣毋得郊迎。

○對馬島二位郡主宗滿茂遣人告糴於慶尙道水軍節制使,遺以白磻六十八斤,啓給米二十斛。

三月

3月1日

○乙巳朔,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讓寧大君禔還廣州。上賜奴一口、馬一匹。

○上王幸樂天亭。

○對馬島守護都都熊瓦遣人來獻土物,給米四十斛。

○對馬島海副郱都萬戶正欣遣人來獻土物,仍告糴,給米二十斛。

○對馬島篠栗山城守宗俊遣人來獻土物,給紬布十匹、麻布八匹、緜布四十二匹。

3月2日

○丙午,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諸道啓三十年以來守令政績,下吏曹,擇最良者用之,最下者罷之。

○修社稷欄墻。

○司憲府啓:「淸城府院君鄭擢妻李氏誣其弟佐不孝母,按驗無實狀,請論如法。」以功臣之妻,令勿論。先是,佐爲持平,擢暴於人曰:「佐嘗不孝其母,豈可居風憲之地?」憲府聞之,不署告身滿五十日以聞,上曰:「使佐實不孝其母者,豈止不可處風憲而已?」使竟其事,無驗。李氏嘗與佐爭産業,故構之。

○兵曹啓:「盧原、靑坡兩驛入居驛吏等,每年正月遞番,時當極寒,往還爲難。依江原道驛吏入居例,十月遞番。」從之。

○興德寺僧啓:「太祖捨宮爲寺,而屬奴婢三十口,上王亦屬奴婢二十口。今繕工奪奴二名爲泥匠,有違太祖結社願意。右奴等,如不得還寺,則將他奴充給。」從之。

3月3日

○丁未,上王邀老上王,放鷹于東郊,上從之,置酒于帳殿,極歡乃罷。

3月4日

○戊申,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宦官嚴永守當讓寧逃出之時啓:「摠制等言:『上王待讓寧如孝寧,則豈有此變?』」其後上王問摠制之名,永守以不知對,命下義禁府壓膝問之。

○刑曹啓:「廣州近京都事劇,而官奴婢數少,乞罷官妓。」從之。

○宣旨罷嘉禮色。

○司憲府啓:「各品根隨,多者或至三四十名。因此,各司多聚外方奴子,以致失業。伏望命定額數,見除奴子,悉令歸農。」上,下禮曹,禮曹啓:「謹稽《皇明禮制》,文武官儀從之數,公十人,侯八人,伯六人,一品至三品六人,四品至六品四人,七品至九品二人。本朝《謄錄》,議政府受敎:『各司提調祿官根隨,正一品五名,二品以上四名,三品三名,四品二名,五品以下一名。』今宗室及文武官根隨,參酌以定其數,大君公私幷十人,正一品九人,從一品八人,正二品七人,從二品六人,正三品內僉摠制以上四人,其餘三人。代言出納王命,非常員比,依從二品例。從三品至六品二人,內有儀物者,依正三品例。七品至九品及兩班無職子弟一人。雨雪日,各加私從二名,二品以上乘轎則加私從六命。其各司定給之數,一依上項議政府受敎,兼帶雖多,毋過元定之數。數少衙門,不必取盈,違者憲司糾理。」

上命正三品內僉摠制以上,加一名爲五名;成均大司成以下,加一名爲四名;兵曹參議、知事,亦依代言例,其餘一依禮曹所啓。

○禮曹啓:「諸祀儀式內,宗廟薦禽,用蒐狩所獲獐鹿雉,其餘祭享,竝用牛羊豕。今於寒食祭,因高麗舊制,兼用生雉,自今寒食,勿令用雉。」從之。

○禮曹啓:「行幸時群臣侍衛序次,駕後第一運,槍牌後兵曹,次承政院備身上護軍、護軍、扶策大護軍,次內侍行首,次侍臣。第二運,槍牌後各司以次侍衛。」從之。

○禮曹啓:「承文院專掌事大文書,故擇可習吏文者,使兼其任,每朔考藝。然或稱服制式暇,或稱臺省、政曹謝前,不肯製述吏文,有違國家立法之意。自今每當取才,除服制、式暇、謝前,其餘諸學,亦依此例。」從之。

○對馬島宗貞茂子宗俊遣人請還倭望古羅等二十三人,命慶尙道觀察使刷還之。

3月5日

○己酉,朝壽康宮,還御便殿,召左議政朴訔、吏曹判書鄭易、兵曹判書趙末生,擬議以各道監司所擧孝行卓異者進士河浚等六人,隨品敍用,又以各道所報守令三十年政績最下者濟用監正李自直、知天安郡事金租、恭安府判官秦云壽皆罷職。

○以韓劒領敦寧府事,鄭易爲議政府贊成,朴信吏曹判書,延嗣宗判中軍都摠制府事,宋居信中軍都摠制,成達生中軍摠制。

○命新除守令之在外者,除朝辭赴任。

○復置長湍縣。

○遣司譯院判官許原祥,押解被擄逃回漢人孫孫等四人于遼東。

3月6日

○庚戌,日暈。

○受群臣朝。

○視事。

○吏曹啓:「初入仕生徒等,試書、算、家禮、律取之,其未入格者,或十日、或十五日連連更試,故人懷僥倖之望,遂致所業不精。自今四仲月,試取其入格者,從其自願,隨闕充差。」從之。

○敎旨:「凡朝官犯罪者,刑曹、憲府劾問不承,則輒請追身鞫問,雖罪至於笞,猶不還其告身。自今三品以下,辭證明白而不承者,除十惡外,勿收告身,依對訟人例,親問劾實後,仍取公緘答通論斷,以爲恒式。」

○御經筵,講《大學衍義》。上曰:「讀了,欲重覽。」同知經筵李之剛曰:「重覽熟讀,須盡誠意工夫。」上曰:「今各道守令不用力賑濟,欲分遣監察,察其能否。」鄭招曰:「甚當。臣近聞,慶尙道之民,多移於全羅,以全羅前年農事稍稔故也。令全羅各官見流民,勿遣還鄕,隨卽賑之,俾免飢死爲便。」上曰:「上王亦命毋使流民還鄕,卽令編籍。」李之剛曰:「窮僻之地,雖有饑民,守令等不親賑救,監司亦不能遍察,民有餓死者,守令匿之以自免。今遣監察,則守令必畏而賑救矣。」上乃命司憲府,分遣行臺監察尹孟謙于京畿左道及江原道,鄭夏于右道及黃海道,金宗瑞于忠淸道,安崇善于慶尙道,崔閏溫于全羅道,崔文孫于咸吉道,李益朴于平安道,廉視監司、守令賑濟勤慢。

○司憲府啓:「京中各司憚每日請臺,托以備急,多出錢穀于外庫。且無開印位,則權置立案,不卽上重記,遂使會計難憑。自今各司出納錢穀時,六寺七監六品以上,諸倉庫七品以上,請臺開印,隨卽上重記。」上命下政府六曹議之,皆曰:「成憲不可更改,宜令兼職者坐本司開印,若竝無開印位,則特命時仕官開印。」從之。

○禮曹判書許稠啓曰:「今赴漢城試者七十餘人,而中初場者,纔四十三人。若試中終場,取實額四十人,則不中者三人耳。臣謂,有優於講經而短於製述者;有優於製述而短於講經者。今以短於講經而不取,則優於製述者,終身不得展其才矣。自今雖不通二書者,亦許赴中終場,通考分數,定其去取,庶無遺才矣。」上曰:「一章不通者,令再講他章而通者,減給分數,許赴中終場。人多以講經爲不可,獨上王以爲良法,是欲儒生熟讀經書也。若廢講經,則宜於初場,擧四書五經疑問,使不得挾冊而入,聚頭而議可也。然今年當用講經之法。」

○朝壽康宮。

3月7日

○辛亥,日暈。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幸樂天亭,上遣宦者盧希鳳,獻酒果。

○宣旨:「收嚴永守職牒,屬水原官奴。」

○上王將與上及老上王觀獵于鐵原等處,司諫院左司諫大夫鄭守弘等上疏諫曰:

東作方興,不可田獵,而況比年以來,水旱荐至,民生失所,雖曰減省,所損必廣。且上王殿下以歲歉,命罷春蒐,誕降德音,在人耳目,今又巡幸,豈非失信?伏望殿下,從容啓達,亟停此擧。

上曰:「此非講武,且不役農民。」左獻納鄭稚又啓:「旣非講武,則無名之幸,尤爲不可。」上不允。

○禮曹啓:「平安道學生李華穠等請入成均館。邊方學生遠來赴學,其志可尙,許令入學。」從之。

○日本九州都元帥源道鎭遣使請《大般若經》一部,仍獻土物,給紬布十匹、緜布七十匹、麻布二十匹。

3月8日

○壬子,視事。左司諫大夫鄭守弘曰:「講武雖國之常事,然今農務方興,乞依前疏。」上曰:「予以若等之言已啓,上王曰:『諫院之言,誠是矣,然予不役農民,何害之有?。』」守弘曰:「雖一二人馳馬於牟麥之田,豈不爲害?」上曰:「予已知之。」

○許稠上書,請復行通考三場之法,上以問卞季良,季良對曰:「臣聞昨日之敎,以爲未便。如以一章不通者再講,皆令再講,何獨一章不通者乎?莫若除講經,行製述爲便。」左右獻議紛紜,上曰:「講經之法,隨後更定。今年姑以父王丁酉年所定之法爲之。」

○御經筵。

○朝壽康宮。

○領議政柳廷顯詣壽康宮,請停講武,且曰:「年歉臨農,而今再行,如不得已,不可三殿同行。上王旣親兵政,講武猶可也,主上當卽位之始,豈可以獵害農也?」左議政朴訔曰:「上王自去年春,始有鬱抑之心。平康等處,曾是講武之地,居民須四月乃始耕田,何害一往?」廷顯謂訔曰:「子勸上以獵,非大臣之道也。」訔變色曰:「終能止乎?」廷顯亦變色。上王曰:「予於主上,不欲相離,主上止,則我亦止;主上行,則我亦行。」訔與廷顯竟不相能而退。上王以問兵曹、承政院,僉曰:「可行。」上王命毋役農民,以防牌五百、才人、禾尺一百爲驅軍,凡害於農民者,一切除之。甲士及侍衛大小人員,皆齎十日糧。

○上召許稠曰:「明日穆王忌日也,而開文武科會試。文科則可矣,武科則兵刃之事,當國忌之日可乎?」稠曰:「此臣等不詳察之罪。」乃命改擇他日。

3月9日

○癸丑,視事。臺諫面請停行幸,不允。

○御經筵。

○朝壽康宮。

○贊成致仕鄭以吾、兵曹判書趙末生、戶曹參判金自知、內資寺尹廋順道、檢校司宰監正李陽達集《葬日通要》,隨箋以進。箋曰:

臣以吾等伏承宣旨,若曰:「先王制禮,自天子至大夫士,葬期各有月數,後世陰陽家拘於多忌,踰時不葬,予甚憫焉。如太歲壓本命,葬師最忌,予嘗驗之再矣,而大無妨也。若此之類,不能悉也,宜遍閱群書,取其正論,去其邪說,質聖賢之旨要,破俗巫之膏肓,集成一書以進。」恭惟,殿下使民養生之旣備,又慮送死之多拘,念至於此,使民無憾之意,至深切矣。

臣等竊謂,陰陽之說,雖曰自皇帝而有之,然兩漢以降,競宗符讖,不探造化之本,各立吉凶之說,其流至於百家,惑世誣民甚矣。是以,前乎呂才刊正削去,後乎蔡成禹之徒,亦著《辨妄》,惜乎庸師野夫之不之考也。雖然泥於古,而不通乎今,必歸於駭俗;泥乎今而不通乎古,亦流於誑世。必也古與今參酌,而後可以去二者之弊也。是書首之以《禮記》、《春秋》所載葬期之說者,明王制不可紊也。次之以春秋列國、漢、唐諸主葬日者,見古者葬不擇日也。次之以呂才《敍葬》、司馬君實《葬論》者,去世俗之惑也。次之以靑烏子所論及王洙所引葬記、朱熹所言擇日、胡舜申所取諸家葬日者,一則見從俗之意;一則見十全大利,日皆葬通,而非世俗拘忌也。又次之以《乘凶葬法》、蔡成禹《辨妄》、宋魯珍《剋擇通書》者,所以破壓本命、橫看、亡運諸邪說也。間亦竊付臣等管見,總之曰《葬日通要》,隨箋以進,伏望殿下,特賜一覽,頒之境內,使人人知送死之大,以十全大利日,不先期、不後期,各葬其親,則人心有定,王制復明,其於送死之道,亦庶乎無憾矣。

論古之葬者,不擇年月。《禮記》云:「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踰月而葬。」《春秋傳》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臣等謹按,春秋之時,列國諸侯先期而葬,謂之不懷;後期而不葬,譏之怠禮。然則諸侯而不得僭天子之禮,而況於大夫僭諸侯之禮;士庶人僭大夫之禮乎?吾東方素無著令,上自大夫下至士庶,未知常式,惑於陰陽拘忌,過期不葬,恬不爲愧者,庸或有之。願自今一從禮經,違者攸司痛懲。

論古無擇日。王洙《新書》云:「或曰古者有卜日而無擇日,故春秋之時,丁巳葬魯定公,雨,不克葬,戊午乃葬。己巳葬齊僖公,辛巳葬哀公,丁巳葬魯僖公,辛亥葬成公,癸亥葬齊姜,丁亥葬齊桓公,乙亥葬宋文公,辛亥葬定姒,癸亥葬宋襄公,辛亥葬衛穆公,己亥葬齊嬀,丁巳葬齊景公,己亥葬齊昭公。巳與亥日,今爲大凶之說,則擇日之說,無傳焉。」臣等謹按,兩漢競宗讖記,崇信邪說。西漢高祖,丙寅葬長陵,惠帝,辛丑葬安陵,文帝,乙巳葬覇陵,宣帝,辛丑葬杜陵,元帝,丙戌葬渭陵,成帝,己卯葬延陵,東漢光武,丁卯葬原陵,明帝,壬戌葬顯陵,章帝,癸卯葬敬陵,冲帝,己未葬懷陵,質帝,乙卯葬靜陵。至於唐,呂才刪定陰陽,而太宗,庚寅葬昭陵,高宗,庚寅葬乾陵,睿宗,庚午葬橋陵,肅宗,庚午葬建陵。乃至大宋,精於術數,如揚惟德等奉詔撰《萬年》、《具注》、《通天》、《摠聖》、《集正》等曆,頒布遵用,而太祖,乙卯葬永昌陵。已上葬日,皆不是葬通之日,則擇日之法,蓋出於巫史明矣。

論葬書之妄。《新書》載《唐書》曰:「太宗以陰陽書,近代以來,漸致訛僞,穿鑿旣甚,拘忌亦多。遂命太常博士呂才與學者十餘人,共加刊正,削其淺俗,存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幷舊書二十七卷。貞觀十五年書成,詔頒行之。」才多以典故質正,理雖爲術者所短,然頗合經義。

其《敍葬》書曰:「《易》云:『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禮》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復見之。』然《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復土事畢,長爲感慕之所;窀穸禮終,永作魂神之宅。朝市遷變,不能預測於將來;泉石交侵,不可先知於地下。是以,謀及龜筮,庶無後艱,乃備愼終之禮,曾無吉凶之義。曁乎近代以來,加之陰陽葬法,或選年月便利,或量墓田遐近,一事失所,則云禍及禍生,巫者利其貨財,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書一術,乃有百家各說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載,乾坤之理備焉;一剛一柔,消息之義詳矣。或成於晝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運於上,一氣通於下,斯乃陰陽之大經,不可失於斯須也。至於喪庭之吉凶,乃附此爲妖妄。《傳》云:『王者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士庶人逾月而葬。』此則貴賤不同,禮亦異數。欲使同盟、同軌赴弔及期,量事制宜,遂成常式。法旣一定,不可違之,故先期而葬,謂之不懷;後期而葬,譏之怠禮,此則葬有定期,不擇年月,一也。

《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於戊午用事,《公羊》善之。』《禮記》云:『卜葬先遐日者,善選月終之日也,所以避不懷也。』今檢葬書,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謹按,春秋之際,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餘件,此則葬不擇日,二也。

《禮記》又云:『周尙赤,大事用平朝;商尙白,大事用日中;夏尙黑,大事用昏時。』註云:『大事卽喪葬也。』此則直取當代所尙,不擇時之早晩。《春秋》云:『鄭子産及子太叔葬簡公,於時司墓。大夫室當葬路,若壞其室,卽平朝而堋,避其室,則日中而堋。子産不欲壞其室,欲得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午時堋,恐久勞諸侯、大夫來會葬者。」』然子産旣云博物君子,太叔乃爲諸侯之避,國之大事,無過喪葬,必是義有吉凶,此等豈得不用,今乃不問時之得失,唯論人事可否。《曾子問》云:『葬逢日食,舍於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備非常也。若依葬書,多用乾艮二時,竝是近半夜,此則文與禮違。今檢禮傳,葬不擇時,三也。

葬書云:『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命延保,亦由墳壠所招。』今按,《孝經》云:『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愼一日,則澤及於無疆,若德不逮,則又必無援。此則非由安葬吉凶,而論福祚延保。臧孫有後於魯,不關葬得吉日;叔敖絶祀於荊,不由遷厝失所,則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義四也。

今之喪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皆在國都之北,兆域旣有常所,何取姓墓之義?趙氏之葬,竝在九原;漢之山陵,散在諸處,上利下利,蔑爾不論,大墓小墓,其義安在?及其子孫,富貴不絶,或與三代同風,或分六國而王,則五姓之義,大無稽古。吉凶之理,何從而生?其義五也。

且人臣名位,進退何常,亦有初賤而後貴,亦有始泰而終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師。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塚墓旣成,曾不改易,則何因名位,無時暫安,故知官爵爲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義六也。

野俗無識,皆信葬書。巫者詐其吉凶,因而徼幸,遂使擗踊之際,擇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選葬時而規財祿。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菀爾而對賓受弔;或云同屬忌於臨壙,乃吉服不送其親。聖人設敎,豈其然乎?葬書敗俗,一至於此,其義七也。」

王洙云:「右呂才論說,最合經義。」今略取一篇,附于此,以祛後人之惑者。

論不拘禁忌。司馬溫公《葬論》云:「人之貴賤、貧富、壽夭係於天,賢愚係於人,固無關預於葬。就使皆如葬師之言,爲人子者,方當哀窮之際,何忍不顧其親之暴露,乃欲自營福利耶?昔者吾諸祖之葬也,家甚貧,不能具棺槨,自太尉公而下,始有棺槨。然金銀珠玉之物,未嘗以錙銖入於壙中。將葬太尉公,族人皆曰:『葬者,家之大事。奈何不詢陰陽?此必不可。』吾兄《伯康》無如何,乃曰:『詢於陰陽則可矣,安得良葬師而詢之?』族人曰:『近村有張生者,良師也。數縣皆用之。』兄乃召張生,許以錢二萬,張生,野夫也,世爲葬師,爲野人葬,所得不過千錢,聞之大喜。兄曰:『汝亦能用吾言,吾俾爾葬,不用吾言,將求他師。』張生曰:『惟命是聽。』於是,兄自以己意,處歲月日時及壙之淺深、廣狹,道路所從出,皆取便於事者,使張生以葬書緣飾之曰大吉,以示族人,皆悅無違異者。今吾兄年七十九,以列卿致仕,吾年六十六,忝備侍從,宗族之從仕者,二十有三人。視他人之謹用葬書,未必勝吾家也。前年吾妻死,棺成而斂,裝辦而行,壙成而葬,未嘗以一言詢陰陽家,迄今亦無他故。吾嘗疾陰陽家立邪說惑衆爲世患,於喪家尤甚。頃爲諫官,嘗奏乞禁天下葬書,當時執政,莫以爲意,今著玆論,庶俾後之子孫葬必以時,欲知葬具之不必厚,視吾祖;欲知葬書之不足信,視吾家。元豊七年月日,司馬光述。」

論擇日擇地。《醒疑葬曆》引靑烏子云:「若擇良年,不及吉月,吉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地。」王洙引葬書云:「歲之善,不如月之善,月之善,不如日之善,日之善,不如時之善,時之善,不如地之善。」《萬曆會同》,亦同此意。《文公家禮》云:「前期擇地之可葬者,擇日開塋域,祀后土。」黃瑞節附錄云:「古者葬地葬日,皆決於卜筮。今人不曉占法,且從俗擇之可也。」胡舜申論諸家葬日法曰:「《廣濟曆》可安葬者,如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十二日,是十全大利之日,《地理新書》亦取之,《天通》、《大明》等曆亦多取之,則十二日誠可用矣。然必曆日注宜葬,然後用之可也。」臣等謹按,程子曰:「地之利者,土色之光潤、草木之茂盛,乃其驗也。父祖子孫同氣,彼安則此安,彼危則此危,亦其理也,而拘忌者,或以擇地之方位,決日之吉凶,不亦泥乎?」程氏之論,最爲近理,不可不遵。又按《廣濟》、《百忌》、《摠聖》等曆及《三曆會同》、《金華會同》、《十曆會同》、《三元正經》、《袖金口訣》、《萬曆會同》、《正義明眞論》、《醒疑曆》、《涓吉書》、《地理新書》、《地理辨妄》、《克擇全書》、《克擇通書》、《元龜集》等書,皆以前論十二日爲大吉,其意謂葬止用寅午申酉日者,蓋以寅午,火之德,象金之光耀,而謂之金雞鳴;申酉,金之德,象玉之光潤,而謂之玉犬吠。此等日,上不呼父母,下不呼子孫,言其陰陽相應,凶神悉伏,亦可遵用。願自今依《大明曆》例,葬通之日幷注于每歲冊曆。

論承凶葬法。胡舜申云:「葬有吉凶,吉葬謂卒哭踰年之外及有故改葬者,此擇年月日時,必須皆得吉,然後可從事;凶葬謂未卒哭百日之內,卽不問凶年惡月,但擇日時之吉,一切神殺,不甚避忌,如年月一時,亦皆得吉尤良。」

論不用太歲壓本命。蔡成禹《地理辨妄》云:「世之爲說者,以吉凶之無準,遂爲釣宮之說,用太歲月建,入中宮順飛行九宮,以相克爲凶,相生爲吉。又以其吉凶之無準,遂爲替宮之說,再以作方所得之支干,順行九宮。又以其吉凶之無準,遂爲蓋宮之說,再以所得之支干,取九星以行九宮。又以其吉凶之無準,又用月建,入中宮順行九宮,者而帶神殺焉。又以八卦納甲之宗廟爻,加八宮而帶神殺焉。又增神殺之宮位,爲太陽、爲太陰,福星、龍德,謂之四利焉。夫月建帶神殺,則歲建、日建、時建,獨不可帶神殺耶?卦之宗廟爻,可以帶神殺,則其初二三四五,獨不可以帶神殺耶?其八卦有宗廟爻,可以帶神殺,則五黃在中,又屬何卦,又何者宗廟爻耶?彼其所謂四利星,又何所據耶?故凡爲三元之說者,夢也。釣宮、替宮、蓋宮四利者,又夢中說夢者也。其所謂紫白碧黃綠黑者,皆無說之說也。其暗建的殺,皆是類也。其超神接氣者,又遁甲之近似,然亦屋上架屋者也。然則世人但見所用者,縱橫十五數,疑其爲《河圖》、《洛書》之遺文,未知其謬,望風而尊信之,故不得無言。」臣等謹按,太歲壓本命之說,蓋以所葬之日,入中宮順飛行九宮,取本年太歲所到之宮,住却以六十甲子偏數之,如其家有本命與太歲同宮者,爲太歲壓本命,其人宜避之。臣等竊謂,若有人儻犯此,則一歲之內,無日無之,故擇太歲之不壓本命者難矣。古之人,葬期多不過七月,且漢、唐諸君,未有一二年未葬者,不用此法明矣。此乃釣宮之遺法,蔡成禹辨之詳矣。

論葬犯凶日、橫看圖及亡人運、六輪等法之妄。宋魯珍《克擇通書》云:「按諸曆書,以葬日犯天呑、天建、天嚇,損宅長,月呑,損長子、長孫。』今參證正、四、七、十月,天德與天呑同日,又獄鑰吉星,與天建同日,又與相日同,相日與天嚇同,月宮與月呑同。諸曆書云大吉,何例作凶日乎?大葬日乃前賢所說吉辰,屢試無虞。惟通人不拘,豈可爲其惑焉?」曾文展云:「若更看亡人命時,却是不曾死也。人命旣亡,又看何命?亦不必靑龍、白虎、天剛、河魁,入塚不入塚,此皆誑惑之說,達理君子宜更詳之。又古曆亡運,共有一十八條,推詳吉凶,互有得失,難於全用。今世葬師,或論五音,全於亡命,然人死安有命也?」楊筠松云:「亡人命運,有多般不合也。」蘇粹明《地理指南》云:「不用行年泥六輪。」注云:「時師多依六輪年月使用,多見人遇大小火年月葬者,反獲其吉;主大小水年月葬者,反遇其害。以此推之,則六輪之不足憑也如此,豈可獨泥哉?」宋魯珍《克擇通書》內六輪注云:「其實人之生死有時,子孫之富貴有分,豈容擇日而死?姑存此例以備用耳。」臣等謹按,六輪法大火、小火、小金之說,與夫《龍子經》血光、火車、死敗、漂蓬等龍,《甲地宿經》地凶、地敗、地鬼、地禍、地傷、地刦等星及諸曆內魂入墓、葬年月魂入墓、亡人執印入墓、四大魂入墓,猪頭亡運、鬼谷子亡運、羅凶運等法,擇年擇月,皆以亡人歲數行年推之,則人旣死也,更看何命?死亡者,未聞擇日而死也。自漢以來,以日易月之說興,而雖以天子之貴,西漢高祖,五月丙寅葬,五月寅日,乃橫看圖之驛馬呑、驃騎呑、土禁等日也。惠帝,九月辛丑葬,九月丑日,乃橫看圖之天魂、驛馬呑、驃騎呑等日也。文帝年至四十六,六月乙巳葬,年是小火、地鬼、遷移,日犯天呑、地魂也。景帝年四十八,二月癸酉葬,月犯重遷。武帝年七十一,三月甲申葬,年犯重喪,月犯重遷地凶。昭帝年二十二,六月壬申葬,年犯小火、遷移,月犯重遷,六月之申日,乃橫看圖之天嚇、天建、地建等日也。宣帝,正月辛丑葬,月犯重賻,正月之丑日,乃橫看圖之天嚇、地建、地嚇等日也。元帝年四十三,七月葬,年犯大火、遷移,月犯重遷也。成帝年四十六,四月己卯葬,年犯小火、地鬼,月犯重遷,日犯地魂也。東漢光武,三月丁卯葬,爲犯地中、白虎、天禁等日也。明帝年四十八,八月壬戌葬,月犯重遷,日犯地中、白虎也。章帝年三十三,三月癸卯葬,月犯重遷,日犯地中、白虎、天禁等日也。順帝年三十,九月丙午葬,年犯小金、地刦,月犯重賻也。魏武王,二月丁卯葬,爲犯天皇、人皇、人建、天禁等日也。文帝年四十,六月戊寅葬,年犯小火、地刦、遷移,月犯重遷,日犯地皇、土禁也。明帝年三十五,二月癸丑葬,年犯重喪,月犯重賻,日犯天嚇、地嚇、地魂也。晋明帝年二十七,九月辛丑葬,年犯小金、地禍,日犯天魂、驛馬呑、驃騎呑也。成帝年二十八,七月丙辰葬,年犯小火、遷移、地禍,月犯重賻,七月丙寅,乃爲月呑。穆帝年十九,七月戊午葬,年犯小火、地傷、遷移,月犯重遷,日犯地魂也。孝武帝年三十五,十月甲申葬,年犯重喪,月犯重遷,日犯天建、八座、地中、白虎、土禁也。安帝年三十七,明年正月庚申葬,年犯地火、遷移,月犯重遷,日犯地中雌、重賻也。宋武帝年六十,七月己酉葬,年犯地刦,日犯地呑、天禁也。文帝年四十六,三月癸巳葬,年犯小火、地鬼、遷移,日犯天嚇、天呑、地皇也。孝武帝年三十五,七月丙午葬,年犯重喪,月犯重遷,日犯地鬼、月呑也。明帝年三十四,五月戊寅葬,年犯大火、地敗,月犯重遷,日犯驛馬呑、驃騎呑、土禁也。齊高祖年五十六,四月丙午葬,年犯小火、地鬼、重喪,日犯地呑、驛馬呑、驃騎呑、天禁也。武帝年五十四,八月丙寅葬,年犯小金、地敗,月犯重賻,日犯天建、天魂也。唐高祖年七十一,十月庚寅葬,年犯地凶,月犯重賻,日犯天嚇、天呑也。太宗年五十二,八月庚寅葬,年犯大火、遷移,日犯天建、地中雌、天魂也。高宗年五十六,次年八月庚寅葬,年犯地鬼、重喪,月犯重賻,日犯天建、地中雌、天魂也。中宗年五十五,十一月己酉葬,年犯遷移,日犯地皇、地呑、天魂、八座。睿宗年五十五,十月庚午葬,年犯遷移,月犯重賻,日犯地中雌、月呑也。玄宗年七十八,次年三月辛酉葬,犯地呑、地中雌、驛馬呑、驃騎呑等日也。右中、睿、玄三宗,俱犯小火也。肅宗年五十二,次年三月庚午葬,月犯重賻。代宗年五十四,十月己酉葬,年犯地敗,月犯重遷,日犯地魂也。穆宗年三十,十一月葬,年犯上元、血光也。大宋眞宗年五十五,十月己酉葬,年犯小火、遷移,月犯重賻,日犯地魂也。神宗年三十八,十月乙酉葬,年犯重喪,月犯重遷,日犯地魂、天呑也。然則擇年、擇月、擇日之說,蓋出於巫史亦明矣,其《六輪》、《龍子》、《地甲宿經》等橫看圖之說皆妄也。至若山頭白之爲釣宮,周堂行年正衝、同旬衝、年月日、八座之法,皆不可信也類如此。

上命模印頒行。初,時俗信用葬師之說,子孫多者,避忌尤甚,至有十年未葬。上王甚惡之,太祖之喪,依古制五月而葬,命以吾等辨葬說之謬,士大夫之葬,斷用三月,葬日只用葬通日,又令中外攸司,察過期不葬者。

○各宗僧隨街讀經,因高麗之舊也。

○忠淸道觀察使李孟畇啓:「去乙未年戶曹移文賑濟規式內:『壯男女每一名,日支米四合、豆三合、豉一合;自十一歲至十五歲每一名,米二合、豆二合、豉半合;十歲以下五歲以上,米二合、豉半合。』然宋朝富弼靑州賑濟規式內:『十五歲以上,每人日支一升;十五歲以下,每人五合;五歲以下男女不支給。』戶曹詳定米豆豉,合計爲八合,未滿一升,而中國一升,準我國一升六七合。今當農務方興,依前例而賑濟,則雖不致死,農力不足。乞依富弼賑濟例參酌,十五歲以上,日給米七合、豆六合、豉二合;十一歲以上,米四合、豆三合、豉一合;十歲以下五歲以上,雖不與農務,兒蹄飢則父母不能獨飽,亦依十一歲以上例賑濟。」命下議政府、六曹議之,皆曰:「賑濟則依前例,加以貸民種食,以勸農務。」從之。

3月10日

○甲寅,上王及老上王講武于鐵原等處,上從之。是日,以國忌不獵。

3月11日

○乙卯,駕次漣川。

○上王以安邊都護府使李仲培有老母,與南陽府使金孟誠換差。

3月12日

○丙辰,駕次鐵原。

○大妃遣宦官申德海問安。

3月13日

○丁巳,雨土,所霑皆黑。時人謂之墨雨。

○駕次平康,獲多,分賜侍從群臣。

3月14日

○戊午,駕次平康。

○留都群臣遣贊成鄭易問安,仍獻酒果。

○藝文提學權遇卒。

3月15日

○己未,駕次平康。

○江原道觀察使河演獻酒飡,命分賜侍從軍士。

3月16日

○庚申,駕還次鐵原。

3月17日

○辛酉,駕次鐵原。

○命留都政府、六曹,勿詣晝停所,各司毋出迎門外,又除各道監司遣首領官問安。

3月18日

○壬戌,駕次永平。

3月19日

○癸亥,駕次抱川。

3月20日

○甲子,晝停于松溪院平。誠妃、大妃、恭妃各遣宦官,獻豊呈于三殿,日暮駕還宮。是行也,上奉承兩上謹甚,每日打圍還,必與宗戚、大臣進爵歡宴。

3月21日

○乙丑,雨雪雨雹。

○視事。

○朝壽康宮。

○上王賜抱川住兪仁吉米十斛。仁吉,太祖元從也。

○工曹參判李蕆還自黃海道啓:「今試採谷山、信川所産銀鑛,工力甚重,所得不償所費。」

3月22日

○丙寅,視事,經筵。

3月23日

○丁卯,雨雹。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語趙末生等曰:「海靑之爲物,玉觜玉爪,殊異於常鷹。欲與主上幸東郊試之,但主上之出,恐有物議。」末生等對曰:「一日之幸,何害之有?」

3月24日

○戊辰,雨土。

○視事,經筵。

3月25日

○己巳,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海靑,鷙甚,放輒獲禽,上王甚珍之。置酒于樂天亭,宗戚、大臣以次進爵,上王召趙末生、元肅就前曰:「昔歲乙未,將欲西幸,許稠請辟人涕泣以啓曰:『願停西幸,且用盧異。』其忠愛之至,見於言貌。予許停西幸;然衆議皆謂,支應諸事已備,不可中止,竟不敢從也。盧異之事,予言其詳,稠亦然之。初,異之爲正言也,揚言於坐,以予爲奪人妻妾,司諫安省來啓,予若有是事,有如天日。」左議政朴訔、谷山君延嗣宗等啓曰:「臣等未知如此,今始聞之,請鞫問其由。」上王曰:「是何言歟?今日之言,無他,欲得造言者而用異耳。其時使朴錫命問之,異乃伏罪。然必有造言者,然則非異之罪也。予卽位以來,聞有善人,則必用之。異與李陽明,人皆稱善,而不能用,此予平生之恨也,宜召聞之。異今在何處,其時郞舍誰歟?」末生對曰:「異今在陜川,其時郞舍,申曉、安省、趙休、朴礎是也。」上王又曰:「陽明爲獻納時,李之直、田可植等承閔氏之指,揚言謂予爲好鷹犬聲色,將諫之,陽明曰:『父母遺體,宜各自惜。當先請立勿罪言官之法,然後可諫。』其心以爲,若諫則必不分是非,遽加刑戮也。是以,北方野人輩視我也,豈有愛君之意?吾家世習弓矢,然吾年至二十五,始知鷹事,其犬與聲色,非吾所好,但其時新納權宮主,閔氏乃嗾之直等諫之。可植對問云:『受無咎等所嗾。』予以故,知其實焉。之直爲人雖良,罪同可植不用,陽明其心雖曲,予乃用之,官至四品。陽明今在何處?」元肅對曰:「在幸州。」上王曰:「其召之,予將更問。」上王又曰:「大司憲,重選也。欲以省宰兼之。」左右皆曰:「可。」上王又曰:「李來爲大司憲,以李伯溫殺人,令所由、赤脫拿來。伯溫,王親也,不啓而遽辱之。疾其無禮,吾亦縛其掌務持平李洽下獄,此吾平生所愧恨者也。」又曰:「金汝知爲知申事,以王巨乙于音事罷黜,然其爲人,語鈍性直,有朱昌之風。」又曰:「左議政當前年大事,不以師傅引嫌辭退,乃曰:『臣雖職帶師傅,無與輔導之來,臣何嫌爲?』卽來決議,予甚嘉之。」

○是暮大雨雹雷電。

3月26日

○庚午,大風,雨雹交下。

○受群臣朝。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柳廷顯、鄭易等請下盧異、李陽明于義禁府,鞫問治罪,上將從之,上王曰:「前日言異與陽明之事,欲令辨明也。今若拿來鞫問,則非予本意,當往臺山,不返于京。其以文字召之。」乃以宣旨,移文慶尙道監司,召盧異。

○上王問元肅曰:「吾聞讓寧處,稱供上輸物,有諸?」肅對曰:「月俸則有之,未聞稱供上輸物。」上王曰:「安有以王子而飢者乎?宜只給月俸,毋致他物。」

○淸城府院君鄭擢等掌武擧會試,取朴好問等二十八人。

○賜大提學柳觀酒十甁。觀,淳儒有德望,上重之。

3月27日

○辛未,視事。上謂群臣曰:「昨日雨雹,無乃害麻麥乎?」僉曰:「雹固無害於麥,於麻亦無損矣。」

○經筵,講《大學衍義》畢。上勤於聽斷,性好讀書,每日御便殿視事,退開經筵,除奉上王遊宴之外,未嘗暫廢。

○禮曹判書許稠等掌文科會試,取盧皓等三十三人。

○朝壽康宮。

○以晋州屬縣昆明,合於南海縣,陞爲昆南郡。初,安御胎于昆明之地,昆明人請別置邑,乃命慶尙道監司,審視可否以聞。至是,監司申商啓:「宜合昆明於南海縣,別置一邑。」幷地圖以進。上曰:「以勢觀之,昆明當合南海,然奪昆明與南海,則晋人必訴冤,奈何?」戶曹判書權軫、工曹參判李迹等曰:「晋州嘗陞爲大都護府,而降爲牧。今以安胎之故,復陞其號爲便。」元肅、金益精等曰:「昆明困於晋人侵暴,思別爲邑久矣。且晋之爲州,土地之廣、人物之多,爲南州最,雖減昆明百戶,不是瘠矣,況今御胎安於其地乎?合昆明於南海,別爲昆南郡,庶合事宜。」上從肅等議。

○刑曹參判洪汝方啓:「初立楮貨之法,凡買賣禁用緜布,今憲司之吏捕曳日多,人甚苦之。禁殺牛,而喫牛肉者倂罪之,故雖喫自死牛肉者,亦未免重刑。請緜布及自死牛肉勿禁。」上曰:「卿言是矣。然不禁綿布,則全不用楮貨矣。若喫自死牛肉而被罪,誠可惜也。」元肅啓曰:「欲用楮貨,而不禁綿布,楮貨必全不用矣。禁殺牛,而不禁喫自死牛肉,則潛殺牛者必多矣。臣以爲,法不可更改也。」

○上王命繕工提調朴子靑免提調。以造仁政殿門外行廊,不如命也。

○上王命李澄、李湛,雖番外,有行幸則必隨駕。

○李陽明詣壽康宮,上王曰:「前日所犯,如可辨明,則悉陳無隱。」陽明曰:「臣無所辨明矣。」上王命厚饋以送。

○摠制黃象啓:「鏡城彼人來往不時,支應倍他,當減歲貢楮貨。」上以問領議政柳廷顯,亦曰:「宜減。」

3月28日

○壬申,朝壽康宮。

○上王幸樂天亭。

○命文科殿試讀券官朴訔、卞季良、許稠及元肅、李隨、鄭招,議策題。

○吏曹啓:「各司吏典仕滿者,必於歲末都目政去官,故窠闕數少,未得一時敍用。請自今仕滿吏典,依前試其書算,能者用於東班,不能者用於西班。且於歲末,未蒙敍用者,於翼年四月政敍用,令受二番祿。」從之。

3月29日

○癸酉,上如景福宮,御勤政殿,發策試文科于殿庭;御慶會樓,試武科騎步射騎槍,命兵曹講兵書七經。

○義禁府啓:「奴元湍等謀潛居武陵島,請杖一百。」宣旨依允。

○上王幸樂天亭。

3月30日

○甲戌,視事,經筵,始復講《大學衍義》。

○朝壽康宮。

○上王還宮。

○是月旱。

夏四月

4月1日

○乙亥朔,日暈。

○朝壽康宮。上王問:「主上誕日,豐呈何如?」元肅等對曰:「議政府、六曹請宴,主上以年歉不允。」上王曰:「唐太宗生日不擧樂,玄宗乃行之。且太祖當我生日,遣人賜手帕及酒,吾與中宮祗受行禮,已有成規。今吾亦當主上誕日,親行豐呈矣。」

○上以武陵出來男婦共十七名,到京畿平丘驛里絶糧,遣人救之,乃下王旨曰:「側聞,武陵島出來人等,今到平丘驛絶糧,而無人救恤。以京畿路邊而如此,況遐方乎?因念各官人民,必有飢饉,其令戶曹移文各道,嚴加檢察,俾民免於飢困,以副予至懷。」

4月2日

○丙子,日暈。

○宣旨:「曾犯罪配各官宦者,守令等或意復敍用,定于歇役,且厚待之。其水原官屬嚴永守、海州充軍金海、錦山充軍陸英生等,若定歇役、厚待事覺,則當以宣旨不從論。」

○朝壽康宮。

○上王與老上王幸東郊,觀放海靑,上從之,置酒于樂天亭,以夏享膰肉供膳。扈從宗戚、大臣以次進爵,日暮乃還。

4月4日

○戊寅,日暈有珥。

○視事。

○御仁政殿,放文武科榜。賜文科曺尙治等三十三人,恩賜高義等三人,武科南佑良等二十八人及第、出身。以尙治爲司宰注簿,佑良右軍副司直。命司憲府弛酒禁三日,爲文武科設賀宴也。

○忠淸道監司請改利道驛爲利仁驛,避上嫌名也。

○日本國肥州太守吉見源昌淸遣使來獻土物,仍請重創佛宇之資。長州太守大藏禪種、對馬島和田浦都萬戶守助丞各遣使來獻土物,賜源昌淸、守助丞各米三十斛,大藏禪種米二十斛。

○山陵巡審使禮曹參議崔關啓請作定、和陵碑閣,從之。

○忠淸道行臺監察金宗瑞請以飢戶一百爲一所,令品官一人主之,又請民飢,且農事方興,漢水又淺,停慶源倉漕轉。戶曹參判李之剛啓曰:「戶限以百,則難行,不如以里數附近爲限。」從之。且令漕轉,已載船外竝停之。

4月5日

○己卯,日珥。

○文武科新及第等詣闕謝恩,命饋之。

4月6日

○庚辰,雨。

○朝壽康宮。

○上不豫。

4月7日

○辛巳,日暈。

○朝壽康宮。

4月8日

○壬午,朝壽康宮。

○以崔閏德爲議政府參贊,金漸刑曹判書,李之實工曹判書,李湛中軍都摠制,權希達右軍都摠制,安壽山同知敦寧府事,卓愼藝文館提學,姜淮仲工曹參判,洪涉中軍同知摠制,李順蒙右軍同知摠制,李叔畝恭安府尹,李興發仁寧府尹,徐選漢城府尹,金峙知司諫,兪尙智左獻納,權湛黃海道都觀察使,李迹京畿都觀察使,韓雍開城留後司留後。

○上王幸東郊,觀放鷹,上從之,遂觀魚于漢水之濱。

4月9日

○癸未,視事。戶曹參判李之剛啓曰:「豐儲倉米積於行廊卑濕之地,易爲腐敗,且露積不能庇風雨。請作倉數十間,以納今年所收。」上曰:「土木之役,予心所不欲也。臺山之宮、南廊之役告訖,則更不欲勞人力也。倉雖不可不作,今値歲歉,且當東作之時,不宜興功也。」

○杖前金海都護府使田思理一百,籍家産,沒爲寶城官奴。收兵曹參議張允和職牒,贖杖一百,配固城。初,上王以思理交通沈溫,命解見任官。允和乃思理友壻,而素不相得,然以親故,泄上王旨于思理。及思理還京,反疑允和譖己,一日詣朴訔家,自陳未嘗與溫交通,而上王信讒,遂至坐累,訔驚曰:「上王剛明,安肯聽讒?爾何爲發此言?」且詰之曰:「爾疑讒者爲誰?」思理以允和對,訔召允和,使啓于上王,上王命義禁府鞫之。思理坐詆誣至尊,當凌遲處死,允和亦坐漏洩機密當死,上王命各從末減施行。

○金漸與徐選以新拜官,詣闕謝恩。漸面嘖選曰:「爾姦回不忠,懷二心者也。不可在今日之社稷。」選曰:「不然則爾當反坐。」元肅曰:「選罪若干於社稷,則明言之。」漸曰:「選之子爲黃喜女壻,豈可存於今日之社稷?」乃大聲叱之,無所畏憚。選與漸皆啓于上,上兩解之。初,忠淸道報恩縣吏漕禮賓貢米至漢江,適司宰監吏刷私船見之,奪其船,積米于江邊。漸自良才驛與驛丞到江問其故,吏具以對。漸怒呼司宰吏,叱使還之,令驛丞報于憲府,憲府移文京畿監司,推驛丞越監司直報之罪。時,選爲監司,囚驛丞鞫之。丞本議政府吏,爲漸耳目者,故漸銜之,至是相詰。

4月10日

○甲申,雨。上停誕晨百官朝賀。群臣獻鞍馬、表裏,諸道各進方物,上王亦遣宦官崔閑遺手帕。上欲獻壽于壽康宮,上王以雨且不豫不許,令趙末生齎酒果遺上命曰:「毋以吾不豫爲嫌,其與宗戚、大臣設酌。」大妃遣宦官辛德海,老上王遣宦官金吉富,各遺酒果。上御便殿,宴宗戚、大臣,趙末生每進飡,上必下坐伏地受之,日暮乃罷。

4月11日

○乙酉,視事。

○朝壽康宮。司諫院啓:「各道守令於大小使臣到界日,與正朝、冬至,皆呈禮狀、公狀,以至監司、節制使、伴人、檢律、鎭撫及鎭兵馬使、各浦萬戶、界首官,各以所屬,亦呈公禮狀,竝用厚紙,所費不貲。乞自今除大小使臣及界首官外,一皆禁斷,其公禮狀,勿用厚紙。」從之。

○上王驛召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朴礎赴闕,欲以代允和也。

○上王幸樂天亭。

○臺諫各上疏請置田思理、張允和於法,上曰:「予將啓于父王。」

○宣旨:「繕工判官康順訴副正尹麟於提調曰:『麟分司紫門,凡有費用,不告本監。』又與判事辛保安共議,訴於承政院曰:『尹麟所管雜物,未知用於何處。』順必有以也。其下義禁府訊之。」

4月12日

○丙戌,日暈。

○上幸麻田浦,迎上王還宮。

○下判右軍都摠制府事朴子靑、判繕工監事辛保安于義禁府。初,上王命於仁政門之外建行廊,使子靑董役,要使端正。子靑不尺量庭之廣陜而營造,旣立柱上樑,自仁政殿俯視之,則傾斜不直,上王怒,卽命毁之,下子靑等獄。

○高麗門下注書吉再卒。上命戶曹,致賻米豆十五石、紙百卷,仍給埋葬丁夫。再字再夫,號冶隱,或稱金鰲山人,善山府屬縣海平人也。再爲孩淸廋穎悟,父元進仕于京,再隨母金氏在鄕,及元進守寶城,母赴之,以俸薄,留再外家,時年八歲。一日獨遊南溪,得石鼈爲之歌曰:「鼈乎鼈乎!汝亦失母乎?吾知其烹汝食之也,汝之失母猶我也。是以放汝也。」因投于水,號泣甚哀,隣嫗見之感泣,鄕里聞者,莫不垂涕。後元進還京,母歸于鄕,元進又娶盧氏,疎其母,母怨之。再語母曰:「婦之於夫,子之於父,雖有不義,不可少有非之之心。人倫之變,古昔聖賢亦有不免,但處之以正,以待天定而已。」母感之,終不出怨言。再年十八,就尙州司錄朴賁受學,貧無騎從。一日辭于母曰:「有父不覲,非人子也。」卽隨賁赴京,事父至孝。盧氏不慈,再起敬起孝,盧感之,待之如己出,隣里稱之。遂從李穡、鄭夢周、權近等學焉,入國學,中生員進士試。上王在潛邸,入學讀書,再以同里閈,相從講學,情意甚款。辛禑丙寅登第。當禑攻遼東,再作詩有曰:「身雖從衆無奇特,志則夷、齊餓首陽。」己巳,拜門下注書,庚午春,知國之將危,棄官而歸,就李穡告別,穡贈詩有曰:「軒冕儻來非所急,飛鴻一箇在冥冥。」再遂還善山舊廬,累辟不起。及聞辛禑凶聞,方喪三年,不食菜果醯醬。奉母惟謹,定省不廢,必具甘旨,居室屢空,亦怡然不以爲意。敎授學徒,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爲先。上王爲儲副,嘗召之,授奉常博士,再上箋自陳曰:「忠臣不事二君。臣以草萊,委質僞朝,至受爵命,不宜復仕盛朝,以累名敎。」上王嘉其節義,優禮遣之,許復其家。母卒,喪葬祭祀,一遵《文公家禮》,不用浮屠法。妻父申勉嘗有蒼赤十餘口,逃躱有年,約子孫得者,卽以與之。再適得之,勉欲如約,再固辭,勉密爲書如約。再後閱文書得之,又固辭,勉怒曰:「辭爵祿、辭奴婢,不宜處人類也。」再云:「子孫卽祖考遺體,安可厚薄?嫡子已沒,存養雖孼生,義當主祀,不可不重。」遂分與太半。聞權近卒,垂泣曰:「民生於三,事之如一。」乃行心喪三年。朴賁沒,亦如之。表兄釋雪幢以法孫奴婢,與其子師舜,再曰:「旣云法孫,何傳於族?」命師舜還之。及師舜被召赴京,再啓之曰:「君先乎臣,三代以後,蓋罕聞也。汝當効我向高麗之心,事汝朝鮮之主。」再每遇忌日,齊蔬悲泣,一如初喪。常語人曰:「人之言行,錯於晝者,以夜不存心耳。」夜必靜坐,中夜而寢,或擁襟達曉,鷄初鳴,具冠帶謁祠堂及先聖。與子弟講論經書,雖有疾病,手不釋卷。疾革,命喪葬一依《文公家禮》,言訖而卒,年六十七。權近嘗序贈再詩曰:「有高麗五百年培養敎化,以勵士風之效,萃先生之一身而收之;有朝鮮億萬年扶植綱常,以明臣節之本,自先生之一身而基之,其有功於名敎也大矣。」

4月13日

○丁亥,視事。上曰:「典祀請鑄祭器,何如?」禮曹判書許稠對曰:「瓷器易破,遠輸甚難,不如銅器之牢緻。宜買商倭銅鑞鐵鑄之。」上曰:「然。」啓事諸臣啓曰:「兩麥熟則百姓得食矣。」上曰:「兩麥熟則民固不至於死矣。然民將食之盡,則必爲之賑濟,然後不至於死亡矣。」僉曰:「兩麥雖盡,早穀相繼而熟,雖不賑濟,必不至於飢餓。」上曰:「予以爲,當兩麥旣盡之時,復爲賑濟可也。」

○朝壽康宮。

○上王幸東郊,日暮還宮。

○又朝壽康宮。

○下司憲持平鄭其于義禁府獄,以辭連康順也。

○濟州賑濟使啓:「濟州牧居民二千二百十六戶,旌義縣六百四十五戶,大靜縣六百二十戶。乞移忠淸道沿海各官及全羅道各官雜穀,安戶給豆、木麥、小豆種各一斗,以督耕田,以活民生。」從之。

4月14日

○戊子,日暈。

○視事。司諫鄭守弘、執義朴冠等請田思理、張允和等罪,不允。啓事諸臣旣出,知申事元肅等啓曰:「吏曹判書朴信偏聽康順讒構尹麟之言,不分眞僞,遽以上達,非公也;監造行廊,審知其傾斜,及下問,不以實對,其心不直;聞沈溫之事,而曾不以聞,亦非大臣之義也。宜下偕司,究治其罪。」上曰:「若等之言然矣。信爲人不直,然姑徐之。」

○御經筵。

○罷刑曹正郞李克漸,贖大丘縣令金後生杖八十。初,後生拜大丘縣令,請婚兒息後赴任,上許留五日。克漸承命,誤傳于本曹曰:「勿趣後生赴任。」後生乃留十九日,憲府効之,上曰:「克漸雖誤傳,刑曹擧司信聽,是非獨克漸之罪。」參判洪汝方時長刑曹,憲司幷劾之,以汝方爲功臣之後宥之。

○宣旨:「擲石人驍勇可用,太祖時作隊,近來廢絶。今令自募作隊,工商賤隷則復其家,良家子弟則敍用。」

○平安道監司尹坤啓曰:「吾東方以海外小邦,比擬中國者,特以禮義所存耳。今大小使臣奉命出外,或有溺愛官妓,以廢職事,耽樂縱欲,無所不至。若不得於妓,則其守令雖賢,吹毛求疵,故陷於罪,縉紳之間、鄕黨之內,相與爲好者,或爭一妓,遂生嫌隙,終身不睦。守令奉法治民,如遇奸事,必按律科罪,至於官妓,每遇客至,勒令相奸,不肯者反加重罪,或有母子姊妹,相繼爲妓,而同奸一人者。此皆敗常亂俗,紊禮毁義,以累文明之治者也,第以行之已久,恬不爲怪。又況在先官妓之稱干、稱尺者,竝令免賤,屬補充軍,今之官妓,悉以官婢擇定,官中諸役,尙有不敷,其弊不貲。願自今於前日有官妓處,擇取各官散居各司婢子及在先干尺之屬補充軍者,女子使之習樂,以充選上,其大小使客相奸,一切禁斷,如有違者,主客竝論以法。」

上命禮曹,與政府、六曹同議以聞。

○朝壽康宮。

4月15日

○己丑,日暈。

○視事。上語啓事諸臣曰:「此間氣候不調,霜降失節,是何故哉?」許稠曰:「今寒氣甚於二月。」上曰:「正月繁霜,正謂此也。」

○御經筵。

○臺諫合司詣闕啓曰:「田思理、張允和罪重罰輕,前日上疏請罪,未蒙允許。」上曰:「臺諫再請,故吾再三啓達,父王曰:『思理旣受訊杖六十,又加杖一百,則焉得爲生?雖請當不允。』以故,吾亦不敢擅決,今將更啓。」

○上王遣宦官洪得敬,宣傳曰:「吾老且閑,而時熱則海靑不可飛放也。又須飛放獲禽,而後乃可坐養經夏也。故今日欲與主上幸東郊。」

○江原道監司啓:「檢察賑濟,監司不宜與首領官分道。」上曰:「初令分道者,恐致飢民之死也。如使民不飢死,則依前例,監司徐徐巡察可也。」

○朝壽康宮。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海靑,逸而不下,卽命兵曹移文尋覓,遂觀魚于箭串江邊,至暮乃還。

○義禁府具朴子靑罪以啓,命罷其職。

○京畿監司報:「前月十六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雨雹。」

○上王命於仁政門外勿建行廊,還築墻以廣其庭。

4月16日

○庚寅,視事。御仁政殿,受群臣朝。

○御便殿視事,經筵。

○禮曹啓:「聖節賀禮,依藩國儀注,跪左膝三叩頭。」從之。

○禮曹判書許稠啓:「蒙古之學,雖非今日之急務,其於國家,亦不可廢也。今試譯科,雖不中格,必取三四人,以開後學。」從之。

○朝壽康宮。

○上王以兩肩痛劇,不卜日,卽命醫朴允德灸之。領議政柳廷顯、參判李明德等請勿灸,幸溫泉治療,上王曰:「病甚,不可動身行幸。」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田興等詣壽康宮,請下朴信獄鞫之,上王從之。信言:「前日所啓,非尹麟事,乃修理色事也。代言柳穎誤以尹麟事啓之,願與穎對辨。」幷下穎義禁府,穎得辨乃放,尋命穎還仕。義禁府請拷訊朴信,不允。

○禮曹判書許稠啓:「司憲府杖本曹令史,未知何故?」命下有司問之。掌令鄭宗誠以雜科試取,參坐禮曹,避嫌歸第。右正言河潔亦出,大提學柳觀等諸試官皆出,停試。

4月17日

○辛卯,日暈。

○上冕服率百官,賀聖節如儀。

○朝壽康宮。

○收砥平縣監尹膺職牒,贖杖一百。以膺聽妹夫張允和言,通書于田思理也。

○以趙狷判右軍都摠制府事,孟思誠爲吏曹判書,李孟畇判漢城府事,文繼宗仁壽府尹,申商司憲府大司憲,李興發中軍摠制,洪涉中軍同知摠制,朴礎兵曹參議,李暕刑曹參議,鄭津忠淸道都觀察使,李潑慶尙道都觀察使,鄭幹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崔關判安東大都護府事,禹博濟州都按撫使判濟州牧事,鄭淵司憲掌令,閔消司憲持平。

○義禁府具康順等罪以啓,宣旨:「康順贖杖一百流遠地,辛保安贖杖一百,鄭其贖杖八十,放朴子靑于水原,罷朴信之職。」初,子靑掌營作事,及營壽康宮,尹麟代之,康順忌其能,乃疏麟盜用材鐵等物事,示子靑、保安等以爲信然。順又以示鄭其,其亦咎麟,麟懼其將陷己以聞。及下義禁府,麟文簿具存,順所訴皆誣,遂抵罪。子靑門地寒微,事太祖于潛邸,得爲元從功臣,遂至達官。及上王朝,有土木之役,則必命子靑監督,子靑欲速成,以夜繼日,丁夫苦之,而所構亦多不堅牢,性復剛愎自用,下官皆惡之。

○全羅道行臺監察崔閏溫來復命啓曰:「道內無飢饉人,且兩麥甚盛。」

○左議政朴訔詣壽康宮,請幸平山溫泉,上王從之。命省扈從,又命各道監司守令,毋得越境問安及別進上,只許所經各官守令現身支應,黃海道監司、首領官亦不許現身支應。所過名山大川祭,以略例行之,政府、六曹一次問安,政曹、臺諫、決事官,出宮後,除改銜肅拜。

○司諫院上疏曰:

當此夏月正農之時,駕行遐方,非今日之所宜也。

上曰:「民之失業,固可慮也,上體有疾,其可恝乎?」諫院不能對。

4月18日

○壬辰,視事。上問歲貢楮貨便否,許遲曰:「楮貨甚賤,請申明之。」上曰:「然。」

○鄭招、朴冠等請田思理等罪,不允。

○大提學柳觀等復坐禮曹,試雜科。

4月19日

○癸巳,日暈有珥。

○視事。戶曹參判李之剛啓:「以軍資監陳米豆換楮貨,已有前例。初設此法者,欲緖貨之興行,而救貧乏之民也。今年若又凶歉,則民將仰食於國家矣。今依前例換楮貨,則國庫空竭,有違儲峙之意。」朴訔啓曰:「今當飢賑濟亦不可廢,陳米豆可不給乎?雖不及前數,量宜易換爲便。」上曰:「然。」因命之剛曰:「其以陳米豆六百斛,於鰥寡孤獨廢疾者,以時價貿易。」上曰:「兩麥熟則賑濟可廢乎?」之剛對曰:「兩麥熟則民皆得食,賑濟可廢。」朴訔曰:「安有人人種兩麥乎?兩麥雖熟,賑濟不可廢也。」上曰:「鏡城郡乃野人往來之地,供費倍他。歲貢楮貨,減三分之二。」

○朴冠啓:「金漸面罵徐選曰:『姦曲不忠而有二心。』徐選訴於本府,求辨曲直,而引崔潤德、姜淮仲、韓雍等爲證。以問潤德、淮仲,皆曰:『但聞姦曲不忠之言,未聞有二心之言。』雍爲留後,故未得質問。」上曰:「金漸本多言人也。前日予責漸以發言不中,漸自伏其非。選行事當理,驛丞安有直報憲府之法?憲府雖不移文,爲監司者其可不問乎?設令漸坐妄言之罪,其言姦曲不忠,豈輕於言有二心乎?其竝勿論。」卽命召司憲持平李安敬,令漸、選就職。

○司諫院左司諫鄭守弘等上疏請朴信欺妄之罪,上曰:「若等請信罪,誠是矣。然非予所專斷也,當啓于父王。」

○慶尙道觀察使李潑、判安東府事崔關等拜辭,上引見,問潑曰:「曾經幾道監司?」潑對曰:「臣爲黃海、忠淸、咸吉等三道監司。」上曰:「今年賑濟事急,其往欽哉!」潑對曰:「臣敢不盡心?但從兄李稷今配星州,有嫌於心。」上曰:「何嫌之有?」崔關啓曰:「臣以不才,過蒙聖恩。」上曰:「以參議判大都護府事,豈爲過蒙?」

○以趙狷仍爲平城君,閔汝翼判右軍都摠制府事。

○臺諫論朴信罪,乃命放歸通津田里。

4月20日

○甲午,日暈。

○上以冕服,拜賀千秋箋如儀。使摠制成揜奉箋安於太平館,從事官等輪日直宿。以是日幸平山,故先行拜箋。

○禮曹放雜科牓,給紅牌,饋酒果。譯科十五人、陰陽科九人、醫科九人、律科九人,皆賜出身。

○上朝壽康宮,陪上王幸平山。領議政柳廷顯、兵曹判書趙末生、參判李明德、知申事元肅、右代言李隨、右副代言崔士康、孝寧大君𥙷[1]、敬寧君𰨅、恭寧君䄄、判府事趙涓、都鎭撫延嗣宗、李春生、掌軍節制使李和英、李澄、李從茂、文孝宗、柳殷之、郭承祐、李湛、田興、嚴有溫、洪敷等扈駕。上王以農務方興,悉減衛士、司禁二十、上大護軍四十八、鎭撫二十七、內禁衛六十五、內侍衛六十三、甲士四百二、防牌七十五、捉虎二十、鷹人十二、吹角人二十六、牽馬陪二十、蓋陪二十、近仗六十、兵曹郞廳三,其餘掌事者,亦皆從簡。是日駕次于臨津。

○江原道得前日所逸海靑以進,上王賜捕獲人米、齎進人衣。

4月21日

○乙未,駕至開京,幸德安殿,觀新構眞殿,次于敬德宮。

○留都百官以衙日,俱會朝房。三品以上詣闕,問安于中宮,例也。

4月22日

○丙申,御淸和亭。上王召元肅曰:「昔太祖新營宮,未御而薨。予於前年來見之,命建眞殿於其基,今見蓋瓦,雖未盡美,殿宇之內及佛堂僧舍,皆甚精巧,予乃喜之。其佛堂供應諸事,擬文昭殿佛堂例乎?令屬宗門而從下等例,給田民乎?其議諸領議政等以聞。」時,經歷宋南直監役,上王問其出身,肅對曰:「南直中生員進士。」上王曰:「其材可用,宜拜三品官。爾其更啓施行。」

○兩上觀獵于開城大井山,海靑復逸,上王命各官尋捕之,遂次于江陰縣歧灘。

○上王命留後司,賜大護軍姜得成父喪致賻米豆十斛、紙五十卷及棺槨。

4月23日

○丁酉,日暈。

○兩上觀獵于陰村山,遂至新堂山,次于印屯。

○賜文武科恩榮宴于禮曹。命藝文大提學柳觀、戶曹參判李之剛、左代言金益精押宴文科,工曹判書李之實、摠制成達生、同副代言柳穎押宴武科。

4月24日

○戊戌,觀獵于成佛山,遂至烟峯山,次于成佛洞。上王命曰:「宿所屢遷,踏損禾穀甚不可,勿使移次。明日觀獵後,速還爲計。」柳廷顯啓曰:「大駕入境,而觀察使不得奉謁,似乖臣子之禮。」上王曰:「然。」上亦曰:「初行幸時,約束不如是,則煩弊不貿,故命除監司、守令來謁,今領議政所啓亦是也。」乃命監司來謁卽還。

○謝恩使右議政李原、副使李叔畝等回自北京啓:「皇帝以前日甲山等處到來,千戶李敏橫行作弊,命囚之。」

○命發海州倉,給隨駕大小人及馬料。

4月25日

○己亥,日暈。

○觀獵于海州金屈山,遂下長峯山、甘水北山,還次于成佛洞。上王召元肅謂曰:「咸吉道十處之事,不可忽也。爾曾爲應奉司,備詳知之矣。上國累爭十處人民,逮予嗣位,乃得準請,今招安野人者再至。儻有姦猾之徒,赴訴于京,則後日爭疆之變復起矣。其令應奉司,謹守準請十處之文,以備不虞。且十處之人,願來從仕者,用之爲可。」肅對曰:「昔遣朴宜中,請而不得,及至殿下時,遣金瞻再請,乃得蒙允。誠如聖敎,後日之變,不可忽也。」

4月26日

○庚子,日暈。

○觀獵于印屯平,遂至平山。上王始浴溫泉。

○黃海道觀察使權湛來謁,仍進馬粧鷹犬酒飡;平安道監司尹坤遣人進弓矢馬粧。

○上命齊陵端午祭,依宋哭喪之禮爲之。

○命兵曹曰:「在前農時行幸,則禁人踏損禾穀甚嚴。今則不然,或有踏損者,宜加痛禁。」

○命李隨乘傳覲親于鳳山,仍賜酒肉。

○壽康宮南廊成。

○命作壽康宮門。

○對馬島宗俊遣人獻土物。

4月27日

○辛丑,駕留溫泉。

○留後司人獲所逸海靑以進,命賜綿布。

○留都群臣遣贊成鄭易,來問起居,仍獻酒果。

○留都兵曹啓:「蟲食城底諸山松,請出東西班品從及坊里人捕之。」從之。

○賜溫泉下農人酒食。

○李明德請遣三軍獵,以供御廚,上王以踏損禾穀不允。

4月28日

○壬寅,駕留溫泉。

○又賜農人酒食。

4月29日

○癸卯,駕留溫泉。

○柳廷顯、趙末生等問起居,仍請更留六七日湯浴,上王曰:「予右臂酸痛,手指屈伸不如常,今以沐浴之功,疾已瘳矣。且與主上偕來,從者甚多,豈無其弊?況今久旱,予甚憂之,速還爲計。」廷顯等復啓曰:「凡湯浴後,必累日安歇乃可。聖躬若安,何論從者之弊?」再三固請,上王曰:「予此浴,初浴也。初浴,不可久也。後當率衛士一二百,更來久留。吾計已定,勿復更請。」

○上王命今五月,京畿當領船軍內壯者及留都防牌,皆赴壽康宮樓門之役,又命抄在先諸處赴役丁夫及各司奴子,鑿昌德宮庭隱溝。

4月30日

○甲辰,駕留溫泉。

○上王浴訖就歇。

○留都群臣遣戶曹判書權軫,來候起居。

○賜隨駕大小員人酒,又賜農人酒食。

○自正月至是不雨,惟慶尙道監司報前五月初五日至六日大雨。

○命趙末生留浴,仍賜糧米酒飡。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三〉

五月

5月1日

○乙巳朔,日暈。

○駕留溫泉。

○賜浴溫泉病人米及鹽醬,又賜農人酒食。

○上曰:「今聞,各道疾疫盛行。敎諭守令,不盡力救療,致令夭扎,予甚憫焉。其賜香蘇散、十神湯、升麻葛根湯、小柴胡湯等藥于諸道監司,依方救療。」

○上王以海州牧使李思謹違敎,厚待被罪宦者金海,命義禁府拿來鞫問,又命黃海道觀察使械送金海。命經歷李成幹,權任海州,尋以前摠制朴齡代思謹判牧事。

5月2日

○丙午,雨。

○賜權湛表裏,經歷李成幹、差使員平山都護府使權卓、七站察訪卞純衣各一領。

○駕還次于歧灘。上王不豫,項上微腫,以沐浴時中風也。

○老上王親祭于健元陵。

5月3日

○丁未,雨。

○觀獵于金郊驛西山,駕至開京,留後韓雍、兼副留後李迹率父老、回回等奉迎于迎賓觀前。盲人百十四名告窮乏于駕前,命留後司賜米四十石。

○左議政朴訔來問起居。

○太祖眞殿告成。元肅以前日上王所命,議于柳廷顯、朴訔等,訔曰:「置眞殿,所以使人敬慕之,久而不忘也。高麗置太祖眞殿于平壤及西北面,叛人之慕太祖如父母,奉太祖眞避入于島,終能收復。今使民之敬慕若此,則豈不幸哉?其佛堂命名而屬宗門,量給田民甚便。」肅具啓,上曰:「將如卿等之議。」

5月4日

○戊申,上詣齊陵行祭,還詣敬德宮。

○上王欲望祭齊陵,以疾不果。

○上遣宦官韓瑚璉,致祭于驪興府院君閔霽之墓。

○命賜眞殿役夫糧及酒肉,凡三百名。

○元肅等啓曰:「聖躬不豫,請更留二三日,待平復動駕。」上王曰:「吾留二三日平復則可矣,疾若轉劇,非唯留都大臣,大妃與諸子,孰不欲來見?及病未甚,還宮可矣。」

○忠淸道都節制使報倭般現于結城之境。

5月5日

○己酉,柳廷顯、朴訔等復請留,上王曰:「知病之必瘳則留可也。不然,弊固不細,不可不速還。」廷顯等固請,不允。

○駕將發,上王命曰:「予患項直,不能回顧,其令留後司及諸司官員勿現身于路傍。」

○次于臨津縣新京之原。

○領議政致仕李枝、平壤君趙大臨來問安。

○上王命曰:「還宮日,政府、六曹及諸司官員,必盡數來迎矣。其令毋得出迎。」

○京畿監司李迹獻酒肉,分賜隨駕大小員人。

○全羅道都節制使報:「倭船三十九艘寇上國,來泊近島,屯兵靈光之境以備之。」

5月6日

○庚戌,大妃遣宦官辛德海來問安,上王命與急傳,馳報小愈。

○駕次于原平府黃灘。

5月7日

○辛亥,忠淸道觀察使鄭津飛報:「本月初五日曉,倭賊五十餘艘,突至庇仁縣之都豆音串,圍我兵船焚之,烟霧曚暗,未辨彼我。」上王卽命徵集當道侍衛、別牌、下番甲士、守護軍與當下領船軍,嚴加備禦。以總制成達生爲京畿、黃海、忠淸道水軍都處置使,上護軍李恪京畿水軍僉節制使,李思儉黃海道水軍僉節制使,前總制王麟忠淸道水軍都節制使,又以海州牧使朴齡兼黃海道兵馬都節制使。朴訔啓曰:「國家待倭人極厚,而今乃侵我邊鄙,無信如此。平道全厚蒙聖恩,官至上護軍,宜遣道全以助戰。今若不用其力,將焉用哉?殺之可也。」乃命以道全爲忠淸道助戰兵馬使,率其伴倭十六人以往。道全,本日本國人也。

○駕駐高陽縣之街屯院前。鄭津又報:「倭賊之入都豆音串也,萬戶金成吉醉酒不備,賊三十二艘奪我兵船七艘焚之,我軍死者太半。成吉與其子倫拒戰,成吉被槍,墮水而泅免。倫射賊殪三人,顧見其父已墮水,以爲死,乃曰:『父已墮水而死,吾何獨戰而死於賊手乎?』遂墮水而死。賊乘勝下陸,庇仁縣監宋虎生率兵逆戰,以兵少退保縣城,賊圍城數重。自辰至午相戰,城幾陷,賊摽掠城外民家鷄犬殆盡。知舒川郡事金閏、藍浦鎭兵馬使吳益生率兵相繼而至,與戰各斬一級,虎生亦出中箭,力戰擒一人,賊解圍而去。」

兩上聞之大驚。朴訔啓曰:「忠淸道兵馬都節制使金尙旅臂蹇而無才,然倉猝之際,不可易帥,姑令擇遣可任者助戰,事定然後代之爲便。」於是,以僉摠制李中至爲忠淸道助戰兵馬都節制使。上命元肅,語中至曰:「行將陞授,卿勿以不得帶金行爲慊。」又以上護軍趙菑爲忠淸道體覆使。成達生、李中至、趙菑、李恪、平道全等受命卽行。

○命放壽康宮赴役船軍,各還防禦所。

○日暮還宮。

5月8日

○壬子,雨。

○王麟、李思儉等發行。

○上詣壽康宮問安,仍設酌,左右議政及諸宗親侍宴。

○上王以前摠制盧原湜爲平壤道兵馬節制使判祥原郡事。

5月9日

○癸丑,日暈。

○上詣壽康宮問安。上王置酒慰右議政李原、大司憲申商。原以謝恩使回自燕京,商新遞監司,來自慶尙道,故慰之。上王曰:「李稷、李叔蕃之罪,似不太甚。稷之所在星州,乃其本鄕矣,叔蕃生理如何?」申商對曰:「臣過咸陽,觀其所居,産業富足。」上王曰:「吾曾不意如是也。金漢老前以具宗秀事,告我以爲:『世子許接市井之人。』以是考之,可知其非有他心,特畏見忌於世子耳,移置淸州亦可也。黃喜其罪又輕,喜若於前年親問之際,以實爲對則可也,又從而諱之,不直矣,故安置於本鄕南原。可送其妻子,俾安其生。朴信其罪重矣,凶懷已著,特寬之,置于家鄕通津。朴子靑本無知,不足數也。但從有司之請,放于水原,宜召還之。張允和實無罪,豈可以此,爲漏洩機密之言乎?予欲召還用之。」

○司諫鄭守弘等上疏,略曰:

朴礎曾犯贓汚之罪,名在刑籍,今拜兵曹參議,以行出納之任。禹博嘗爲水軍節制使,與商倭買賣,以行市井之事,不當爲濟州牧使,請皆罷之。

上曰:「非吾所得擅也。」不允。

5月10日

○甲寅,日暈。

○視事。忠淸道行臺監察金宗瑞啓:「道內各官飢民男女壯弱,共十二萬二百四十九名口,賑濟米穀萬一千三百十一石、醬九百四十九石。」咸吉道行臺監察崔文孫啓:「飢民萬二千二百二十三名口。」上以金宗瑞所啓,命各道監司,於疾疫之家,加等賑濟。

○上詣壽康宮問安。

○移置金漢老於淸州。

○遣人賜德水院百歲老人米三石、衣一領。

○以朴實、朴礎竝爲左軍同知摠制,張允和復爲兵曹參議,鄭招工曹參議,李蕆右軍僉摠制,趙瑞老右司諫大夫,李中至忠淸道兵馬都節制使,河峻典廐副丞。初,上卽位訪求孝順,峻以進士,有孝行被擧,爲齊陵直。

○忠淸道左道都萬戶金成吉伏誅。初,全羅道監司以倭賊過境馳諭,成吉知而不備,乃至於敗,體覆使誅之。後海州牧使朴齡擒一倭以獻,兵曹訊之,曰:「吾係對馬島人。島中飢饉,以船數十艘,欲掠浙江等處,只緣乏糧,侵突庇仁,遂至海州,窺欲行劫。吾因汲水,獨乘小船上岸,忽被官兵所擒。魁首則都豆音串打劫時,中萬戶矢而斃。」成吉初雖不備,及至遇賊,父子力戰而俱死,人頗哀之。

○解送自倭逃回漢人李西立等二名于遼東。

5月11日

○乙卯,日暈。

○受群臣朝。

○上朝壽康宮。

○從上王幸樂天亭。

○義禁府具李思謹之罪以啓,上王以思謹乃原從功臣宥之。

5月12日

○丙辰,日暈。

○駕留樂天亭。兩上置酒,慰右議政李原、摠制李叔畝、大司憲申商、漢城府尹李孟畇等。叔畝以謝恩副使新還,孟畇以忠淸道監司遞還,故慰之。上王涕泣曰:「初起此亭之時,左議政言:『必有不平之事。』今日乃知其言之驗也。前望讓寧所居之地,且近日讓寧素使小宦進退於前,安得不悲愴乎?今欲移懷安、讓寧於他處,在座大臣商量以啓。」或啓讓寧宜置驪興、楊根,或啓宜置鐵原、抱川,懷安則皆曰:「宜置忠州。」獻議紛紜。申商啓曰:「讓寧昔在宮禁時,尙有具宗秀之輩,況於無禁防之地乎?乞移置遠地。」上王曰:「吾豈以父子之情,敢違國論?第以大妃之身,皮骨而已,其生不久,故不欲移置遠地爾。」

○以權蔓爲慶尙道都體察使,朴礎全羅道都體察使,李之實忠淸道都體察使。時,蔓以母喪,歸慶尙道醴泉郡,起復而驛召之。

○黃海道監司權湛飛報:「倭賊七艘寇海州。」

5月13日

○丁巳,太白晝見。

○上奉上王泛樓船于漢江上流,試火砲。令權希達網魚而觀之,因置酒於白沙汀。

○黃海道監司飛報:「本月十一日,助戰節制使李思儉與萬戶李德生,以兵船五艘,候賊于海州之延平串,賊船三十八艘乘霧暗突至圍之,逼脅求糧,語思儉等曰:『我等非爲朝鮮來,本欲向中國,因絶糧而至此,若給我糧,我當退去矣。前日都豆音串之戰,非我也。汝國人先下手,故我不得已而應之爾。』思儉遣吏,遺以米五斛、酒十甁。賊拘吏又索糧,思儉遣鎭撫二人船軍一人,遺以米四十斛,賊還吏及鎭撫,又拘船軍,與思儉等相持。成達生以京畿兵船逆風難進爲辭,乃乘傳疾馳,欲以黃海兵船赴之,至則其船本少,而已爲思儉等所騎,達生叵奈何?」

兩上甚憂之,卽命大護軍金孝誠爲京畿、黃海道助戰兵馬使,前禮賓少尹張友良黃海道敬差官,因令孝誠率別軍藥匠二十人,友良率三十人,卽日發行。趣駕還宮。又以李之實爲黃海道助戰兵馬都節制使,金萬壽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時,萬壽得罪在平安道定州,遣知印往諭之。召見朴訔、李原及趙末生、李明德于內,密議乘虛殄殲對馬,退邀賊還之策,夜分乃罷。

○遣宦官盧希鳳于抱川縣,將欲移置讓寧也。

5月14日

○戊午,視事。上曰:「各道各浦,雖有兵船,其數不多,防禦虛疎,或致不虞之變,未能應敵,以致邊患,今欲罷戰艦爲陸守。」判府事李從茂、贊成事鄭易等對曰:「我國濱海,戰艦不可無也。若無戰艦,則何以自安?」李之剛對曰:「高麗之季,倭賊侵擾,至于京畿,及置戰艦,而後國家奠安,民人按堵。」上曰:「李思儉、李德生等以兵船五艘,見圍於賊,給所載米四十五斛,是非良策也。然不給,則必見害,不得已而應之者也。」僉曰:「以五艘兵船,見圍於三十八艘之賊,戰則必敗,故給米緩之,以待援兵也。」上曰:「賊若知兵船之群聚,則當其未至之時,必先急攻矣。此實可慮也。」

○上朝壽康宮。

○赦朴子靑。

○兩上命召柳廷顯、朴訔、李原、許稠等,議乘虛征對馬便否,僉曰:「不可乘虛,當待賊還而攻之。」趙末生獨曰:「可乘虛擊之。」上王曰:「今日之議,異於前日之策。若不掃除,而每被侵擾,則可異於漢之見辱於凶奴乎?不如乘虛伐之,取其妻孥,退師巨濟,待賊還邀擊之,奪其船而焚之,爲商販而來者及留船者,竝皆拘留。苟有逆命者,則剪除之,其九州倭人,毋令拘留驚動。」且曰:「不可示弱也。後日之患,庸有極乎?」卽命以長川君李從茂爲三軍都體察使,將中軍,以禹博、李叔畝、黃象爲中軍節制使,柳濕左軍都節制使,朴礎、朴實左軍節制使,李之實右軍都節制使,金乙和、李順蒙右軍節制使,將慶尙、全羅、忠淸三道兵船二百艘,下番甲士、別牌、侍衛牌及守城軍營屬才人、禾尺、閑良人民、鄕吏、日守兩班中,有能騎船者及騎船軍丁等,以邀倭寇還歸之路,約以六月初八日,各道兵船,竝集見乃梁以待。

○又命以戶曹參議曺致爲黃海道體覆使,察諸將緩事失機者。

5月15日

○己未,日暈有珥。

○兵曹啓:「各官安置倭人擅自出入者,卽囚以聞,如有凌辱守令橫悖者,便行大懲。」上王從之。

○宣旨:「諸島倭賊因飢饉,每年乞糧,隨卽給與,又許販賣邊邑。其所以爲生,悉是我國之恩,而曾不是顧,連見侵掠邊氓,亦置之不問,今乃起軍,侵我忠淸道都豆音串,殺我人民,焚我兵船,又寇我黃海道海州之境。其在前投化我國倭人等,卽是我國之民也。竝皆簽集,分配各浦兵船,復其本戶,籍名以聞,如有功效者,必重賞之。」

5月16日

○庚申,日暈。

○上以上王誕晨,冕服率百官,詣壽康宮賀,上王不受。上獻鞍馬、表裏四拜訖,宥中外見囚,除不忠不孝外,犯杖罪以下。老上王亦如壽康宮,上獻豐呈于兩上王及母后,宗戚、政府、六曹判書、六代言及兵曹參判李明德等侍宴,讓寧大君亦侍。各以次迭起上壽,至二十餘行,元肅進爵于老上王,上王曰:「知申事主上耳目,請卒爵。」老上王卒爵。次進于上王,上王曰:「爾聽吾言。凡輕暖、肥甘、聲音、彩色奉養我者,有一不足耶?」因目上謂肅曰:「主上嗣位,孝我如此,吾亦甚愛之。凡吾出入,每令從行,我之生前,與主上出入同之。爾以此意,告諸代言。」與三議政,擇中外所進良馬一匹,以獻于老上王,仍進爵起舞,老上王亦舞。老上王有聯云:「千古罕聞今日會。」諸臣皆伏地而賀,極歡夜深乃罷。上王與主上扶老上王出殿門,兩上王對舞,上手捧老上王肩輿,送至宮門而還,至中門內庭,上與孝寧扶上王左右,上王舞,命卞季良、許稠對舞,良久入內。人以二臣對舞君王,爲罕世之榮。

○賜赴防倭人五名麻衣各一襲。

○上王以廣州牧使朴成陽,代李叔畝爲中軍節制使,以仁壽府尹文繼宗判廣州牧事。

○朴礎、禹博先行,命整點忠淸、全羅道兵船、軍卒、器械赴征。

○兵曹啓:「三軍都體察使、都節制使、節制使各給口傳官十五人,三軍兵馬使、知兵馬事、兵馬使、副使三品,各給伴黨三人;四品各給二人。」從之。

5月17日

○辛酉,命臺諫、刑曹,鞫朴蔓于義禁府,又命左副代言尹淮參問。蔓在尙州,見觀察使申商,自陳本無叛逆之心,因作詩以寄,有曰:「忠臣反得逆臣名。」其末又敍之曰:「太祖之意,全爲李茂、趙英茂、趙溫等三人也。予恐後世不知太祖之意,深痛傷之。」商使還,以聞于上王,上王命義禁府拿蔓以來。蔓旣至,鞫問不承壬午之罪,辨說甚多,然皆遁辭。鞫獄官請誅蔓,上王不允,尋屬安東官奴。

○吏曹啓:「忠淸道庇仁縣及全羅道康津縣,依慶尙道沿海縣令、縣監例,用三品以上差遣,以爲恒式。」從之。

5月18日

○壬戌,太白晝見。

○被虜漢人宋舍佛自倭船逃回,遣譯者金希福,押解遼東。

○加李從茂崇祿大夫長川君,以宋居信爲資憲大夫礪山君,柳濕中軍都總制,禹博右軍總制,金乙和右軍同知總制,李春生左軍同知總制,安望之恭安府尹,成揜仁壽府尹,柳暲吏曹參議,鄭招禮曹參議,沈寶工曹參議,李叔畝黃海道都觀察使,鄭乙賢濟州道都安撫使,李仲培判水原都護府事。又以吳益生爲上護軍,金閏大護軍,宋虎生軍器副正,賞其功也。

○上朝壽康宮,上王及上幸豆毛浦白沙汀,餞李從茂等八將。上王親賜酒諸將,其軍官命宦官崔閑行酒,賜諸將弓矢。上王語朴成陽曰:「卿爲廣州,行事有違,然以小事宥之,苟有大事,則何敢饒之?」又語從茂等諸將曰:「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于社,自古賞罰如此。我國雖乏金銀,其田民爵賞,行之不難。諸將告諸軍士,各盡心力。」兩上遂如樂天亭,日暮還宮。

○中軍、右軍發行,左軍翼日發行。

○忠淸道體覆使趙菑啓都節制使金尙旅不救庇仁之罪,上王命下義禁府拿來鞫之。

○除新授守令在外者朝辭。

○臺諫交章論張允和不宜還授本職,不允。

5月19日

○癸亥,太白晝見。

○視事。上憂旱,命司憲府申嚴禁酒之令,又壽康宮外,勿進酒。

○命禮曹祈雨。

○禮曹啓:「自今各宗判事,不許差外方住持,只許差京中都會所住持。」從之。

○上命內司僕馬料,悉以陳豆給之。其新豆,以還上,給各官人民乏豆種者。

○司憲府上疏,論朴信及李之直、田可植、李陽明、盧異、申曉之罪,請置於法,上曰:「父王旣不允,予不敢擅斷也。」

○命承政院,令各道監司供給都體察使、都節制使、節制使酒與燒酒,又給都體察使以下至于軍官弓箭、帽、雨具。

○上命戶曹,都豆音串溺死軍人三十七名,依六典復其戶,量給米豆,以資喪葬。

○禮曹啓:「謹按,高麗《詳定古今禮》云:『凡京畿,孟夏以後旱則祈嶽海瀆及諸山川,能興雲雨者,於北郊望而告之,又祈社稷,又祈宗廟。每七日一祈不雨,還從嶽瀆如初。』今當仲夏,雨澤愆期,將來可慮,請先行北郊望祭。」從之。

○上王以金乙和老,命右軍僉節制使李蕆爲副節制使。

5月20日

○甲子,太白晝見。

○朝壽康宮。

○上王以領議政柳廷顯爲三道都統使,參贊崔閏德爲三軍都節制使,舍人吳先敬,軍資正郭存中爲都統使從事官,司直丁艮、金允壽爲都節制使鎭撫。

○臺諫各上疏,論朴蔓之罪,不允。

○對馬島宗峻使送倭人等告還本島,上命饋之,因令知申事元肅語之曰:「我國與宗貞茂和好久矣,故凡有所欲,罔不從之。今乃放賊,來侵邊鄙,燒破兵船,殺人甚衆,是何故耶?」對曰:「對馬州人心不一,故或有如此者。貞茂生時,向殿下誠意極厚,今其子嗣位,誠意過於貞茂,謂朝鮮如兄弟,期於永世。今聞賊人來侵,多有慙愧。」肅曰:「汝往本島,告於守護,推首謀作賊者,置之於法,刷送其妻子,又刷還被虜人。」對曰:「當速歸以告。」上王尋命右倭八人,分置咸吉道。

○上以宣旨,命忠淸、慶尙、全羅、黃海道,毋得進別膳。

5月21日

○乙丑,朝壽康宮。

○都節制使崔閏德發行,上王賜弓矢以遣之。

○臺諫伏闕,請李之直、盧異、李陽明、田可植、申曉、朴信、朴子靑、張允和罪,不允。

○補充軍金壽明造浮言,欲害右議政李原,伏誅。

5月22日

○丙寅,臺諫合司伏闕上疏曰:

人臣不敬之罪,法所不赦也。伏見前參議李之直、前都事田可植等曾爲諫官,聽閔氏所嗾,敢以所無之失,誣辭上書,以累聖德,其爲不敬,孰甚於此?其時政府、臺諫合辭上書,請置於法。前司藝李陽明,時爲諫臣,曾無請罪之心,反黨不敬之輩,搆辭誣奏,請免其罪,其不敬之罪均矣。前正言盧異,矯飾不順之辭,乃於私門,非毁至尊,其爲不敬,亦莫甚焉。前敎授官申曉,以同時正言,又從而助揚其說,罪亦重矣。特蒙上王至仁之德,各得保全,以至今日,不敬之罪,無所懲也。伏望殿下,將之直、可植、陽明、盧異、申曉等,命下攸司,按律科罪,以懲不敬,以快臣民之望,不勝幸甚。

仍啓曰:「朴蔓之罪,所不容赦者也。特蒙上慈,得存性命,宜洗心惕慮,以改其行。不此之顧,反懷怨懟,妄冒陳訴,不可不誅。朴子靑本無才德,而位至一品,凡國家營繕之事,宜盡心力,而前日監造慕華樓及市中行廊,盡皆傾斜,乃至支起。又造闕內行廊,其規畫不從宣旨,其罪非輕,而旋蒙放免。張允和職掌出納,漏洩機密事情。當初被罪時,命以不敍,今乃非唯放免,召復本職,臣等以爲,賞罰不可若是其輕矣。」

上朝壽康宮,命收可植、陽明、盧異職牒,廢爲庶人,餘皆勿論。

○司憲府啓:「沈啓蒙曾爲尙州判官,私用官中之物。貪汚不法,不宜臨民,今除知康津縣事,請罷其職。」從之。

○名留後司太祖眞殿佛堂曰崇孝寺,以屬天台宗。

5月23日

○丁卯,雨雹,大如栗。

○朝壽康宮。

○朴齡、成達生等飛報:「尹得洪、平道全等期與處置使會於白翎島,將挾攻之,月十八日未時,得洪以兵船二艘,先到白翎島,遇賊船二艘與戰,道全以兵船二艘,繼至挾攻。申時,獲倭一船,乃賊魁所騎船也。賊凡六十餘人,得洪斬十三級擒八人,道全斬三級擒十八人,其餘皆溺死。餘船隱見雲涯,向南而去。」

兩上嘉其功,遣鎭撫金汝礪,奉宣醞以慰得洪、道全於所在,各賜衣一襲,令錄力戰人姓名以聞。船軍死者二人,上命致賻、復其家,令所在官埋葬立標。

○陽川、富平等處蝗,令守令捕之。

○宣旨:「擒倭二十六人內,姑留識事情者三人,餘皆斬於所至,如有唐人,勿幷殺之。」

○命趙末生、許稠,饋日本國九州使送人正祐等四人于諸君所,諭以各送從人于船泊處,語國家討對馬島之意,使不驚動。乃各出從者摠五人,上賜衣送之,使判官崔歧押行。

○命賜都統使柳廷顯酒。

○兵曹啓:「曾革鷹揚衛內騎射、步射二才中格者,移差甲士;一才中格者,移差別侍衛,其餘以自願,成衆愛馬及京外所在軍役定屬。」上王從之。

○命都總制盧龜山,祈雨于北郊。

○禮曹啓:「今當仲夏,彌月不雨。乞依唐《開元禮》,審理冤獄,賑恤窮乏,掩骼埋胔。」從之。

5月24日

○戊辰,朝壽康宮。

○進獻使元閔生回自北京。

○平道全率伴人十七名及尹得洪伴人朴英忠,馳驛入京,詣壽康宮獻俘及兵器衣甲,上王命厚饋酒食,仍賜道全鞍馬,英忠弓矢。上又賜道全米豆四十石,平八郞衣一領及米豆十石,其餘伴人各米豆十石,英忠衣一領。八郞,道全弟,其十六人皆倭之從道全在京中者。道全與得洪追賊,得洪功居多。得洪以道全向化人,不與爭功,道全自言己功居多,故賞之特厚。

○賜趙愼言妻米豆十五石,芳幹之女也。

○發賣軍資監廣興倉陳米豆,以救飢民。

○兵曹啓:「今倭寇方盛,恐有間諜。乞令守要害之地,檢考行人,其無文憑者,隨卽捕之。」上王從之。

5月25日

○己巳,三軍都統使柳廷顯發行,上王親授宣旨、鈇鉞以遣之。宣旨曰:

蓋聞,分閫之行,君乃跪而推轂,敵王所愾,臣如手之捍頭。昔周宣興六月之師,夏禹有三苗之役,群后、方叔所以利用侵伐,而不容已者也。蕞爾倭奴,竊據海島,蜂屯蟻雜,包藏禍心,凌蔑上國。爰自庚寅,肆行暴虐,侵掠我邊鄙、虔劉我士民。孤兒寡妻,起怨傷和;志士仁人,腐心切齒,爲日久矣。自我太祖開國以來,革面稱臣,納款求好,予亦羈縻,來則豐禮以勞之;往則備物以厚之,凡厥需索,無不稱副,冀咸囿於不殺之仁也。今乃忘恩背德,潛入邊徼,焚燒船隻,殺掠軍士,討罪之擧,豈得已哉?惟卿夙稟忠義,素著仁威,畜儒者之志節,兼大將之方略,歷揚中外,蔚有聲績,予甚嘉之,授之節鉞,以殲海寇。維是五道水陸大小軍民官,都體察使以下,卿皆都統,以賞罰用命不用命。於戲!古人有言曰:「負恩干紀者,鬼得而誅,犯順窮凶者,天奪其魄。」卿其除殘去暴,尊主庇民,以致丈人之吉。

上王及上幸漢江亭北餞之。上王賜鞍馬弓矢,上賜衣笠及靴。

○金尙旅貸死削職,命從忠淸道都節制使散軍防禦。凡將帥有罪者,不錄軍籍,除名赴防,謂之散軍防禦。

5月26日

○庚午,太白晝見。日暈。

○視事。

○禮曹啓:「永樂十五年曹受敎:『考講置簿之法,拘而難行,宜於館試、漢城試、鄕試,通四書及四經以上者,許令赴試。初場講問之時,每經書各問一章,赴試者不必成誦,臨文以答,只要融貫旨趣。其有二章不通者,不許入赴中場。會試講問之法,亦依此例。』臣等竊謂,讀四書四經者,其有二章不通者,則所通未備七書,不赴中場宜矣,若讀四書五經者,雖二章不通,其所通已滿七書,例當許赴中場,拘於二章不通之說,不許赴中場,誠爲未便。願自今勿論不通書數,而只論所通經書之數,所通滿七書,許赴中場。」從之。

○陞大丘縣爲郡,以居民一千三百戶也。

○仁壽府啓:「本府事繁,乞加祿官及田民。」上命量加田民。

○上命禮曹:「今祈雨,雖祀典所不載,在前所祈處,竝皆擧行。」

○上朝壽康宮。

○上憂旱,問元肅等曰:「唐太宗遇災出宮女,以解陰怨。我父王亦遇旱災,許令房子往來其家,至今行之,吾亦欲許房子往來其家。」肅對曰:「宮女之設,自古有之,出入之禁,亦非新法。若以此致災,則何代無水旱?況今殿下卽位未久,固當守經,不可從權,許往來其家,漏洩宮中之事也。待其年壯,不宜在宮中,更擇年少者遞入亦可。」上然之。〈房子,給事宮中者。擇各司婢子爲之。〉○兵曹啓:「前日各道烽火,令無事則一擧,有事則再擧。乞自今倭賊在海中則再擧,近境則三擧,兵船與戰則四擧,下陸則五擧。如陸地賊變,在境外則再擧,近境則三擧,犯境則四擧,與戰則五擧,晝則代以烟氣。其不用心觀望,烽火干及所在官司,依律科罪。」上王從之。〈烽火干,擧烽火者。國俗以身良役賤者,或稱干或稱尺。〉

5月27日

○辛未,朝壽康宮。上以旱徹繖扇。上王以宦者嚴永守屬內侍府奴,梁自山原平官奴,金海海州軍,陸永生錦山軍。

○黃海道監司報:「豐川梁兵船,因風敗沒,軍人十二名溺死。」上命致賻、復戶。

○上王命義禁府,拿留後韓雍以來。初,尹得洪等所擒賊倭到留後司,奉宣旨盡斬之。雍不親監刑,致有一人被斬不死,至是見捕,故拿雍及委差百戶以來鞫之。旣而釋之,只罷其職。

5月28日

○壬申,日暈。

○視事。司憲府啓:「興原君李敷嫡子原祐等不從父命,以異母弟爲孼弟,罪應杖一百。」從之。

○大司憲申商、司諫鄭守弘等啓請朴蔓、朴文崇、朴子靑罪,左議政朴訔亦請蔓及文崇之罪,上皆不允。

○元肅啓曰:「視事之時,不待顧問,輒以雜語煩瀆上聰,請禁之。」上曰:「各陳其志耳。豈可禁之?」上曰:「旱暵太甚,政丞等宜盡心救之。」朴訔等對曰:「兩上敬畏如此,臣等職在爕理,愧懼無已。但連坐人妻子,應有怨懟之心。」上曰:「然。」

○罷判左軍都摠制府事金南秀職。南秀爲司僕提調,於箭串牧場,盜耕數結。事發,下義禁府,鞫問罷職。

○禮曹與儀禮詳定所同議啓:「生員漢城試二百人,慶尙道鄕試八十人,忠淸道六十人,全羅道六十人,江原、平安道各三十人,黃海、咸吉道各二十人,以爲定額。」從之。

○上王以曾屬招賢驛吏李同仁尙不悛改,私通讓寧,命義禁府拿來。

○禮曹啓:「今當夏月,愆期不雨,民生可慮。有旱氣諸道州縣,各於境內山川祈禱,以得雨爲限。」從之。

○京畿右道兼黃海道行臺監察啓:「京畿右道各官飢民,摠計一萬一千一百二十四名,賑濟米豆雜穀共九百三十六石,醬二百十五石。黃海道各官飢民,摠計四千八百九十一名,賑濟米豆共三百六十三石,醬八十九石。」京畿左道兼江原道行臺監察啓:「京畿左道各官飢民,摠計五千六百六十一名,賑濟米豆、雜穀共三百七十八石,醬一百一石。江原道各官飢民,摠計四萬四千一百三十九名,賑濟米豆雜穀共二千二百八十四石,醬二百六十二石。」

5月29日

○癸酉,視事。

○日本國九州節度使使送僧正祐慕義欲留,上許從所願,厚待之。

○以旱雩禱于風雲雷雨山川、三角、木覓、漢江、太一,令各宗僧徒禱于興福寺,令兒童衣靑衣,呼蜥蜴禱于景福宮慶會樓池邊,又令聚巫禱雨。

○臺省伏闕請朴蔓、朴子靑、朴信、朴文崇、張允和等罪,不允。

○罷判宗簿寺事李漬職。漬時兼知刑曹事,例不直宿于本司。一日,宗簿他官皆有故,令史詣漬家白其故,漬猶不直宿。代言尹淮啓曰:「有本寺同僚直宿者則當遵前例,無直宿者則豈可闕直?臣聞,舊制史官皆有故,則代言之兼春秋者直宿。漬固執不通,烏得無罪?」上然之,下義禁府問狀,漬對又不直,乃罷其職。

○上命以芳幹奴婢及甘露寺奴婢幷一百口,屬崇孝寺。

○命都體察使,先遣人致書于對馬島守護曰:

慕義輸誠者,至子孫而當厚;背恩入寇者,執妻孥而竝戮,此天理之所宜,而王者之大法也。對馬島與我國,一水相望,在我撫育之內。乘前朝衰亂之季,歲自庚寅,乃侵我邊境,虔劉軍民,焚其室屋,蕩其財産,沿海之地,死傷相藉,蓋有年矣。我太祖康獻大王龍飛應運,撫綏相信,尙亦不悛,歲丙子,入寇東萊,搶奪兵船,殺戮軍士。及我聖德神功上王之卽位也,歲丙戌,奪漕運於全羅;歲戊子,燒兵船於忠淸,殺其萬戶,再入濟州,殺傷亦衆。然以我殿下包荒含垢之量,不欲與校,來則優禮以接;往則備物以厚,賑其飢饉,通其關市,凡厥需索,無不稱副,我何負於彼哉?今又率船三十二隻,窺覘虛實,潛入庇仁之浦,燒焚船隻,殺掠軍士幾三百餘,浮于黃海,以至平安,將犯上國之境,忘恩背義,悖亂天常甚矣。是以,守邊將士雖已捕逐,斃萬戶僧小吾金於都豆音串,斬萬戶僧饒伊於白翎島,獲仇羅等六十餘人,轉致闕下,我殿下赫然不貸,命臣往征其罪,若曰:「守護先父,乃心王室,輸誠效順,予甚嘉之,今其已矣。予思其人而不可得,則愛其子卽如其人焉。其往討也,愼勿殺守護親眷及前日效順歸附者與今望風投降者,但執入寇者之妻孥枝黨以還。」嗚呼!我聖德神功上王殿下之至仁大義,夐越古今,動天地而感鬼神者也。守護其體我殿下之旨,賊黨之在島者,推刷發遣,無有遺者,以繼先父之輸誠,以篤永世之和好,豈非一島之福也耶?如其不然,悔不可追。惟守護其與島中之人,知大義者圖之。

六月

6月1日

○甲戌朔,命禱雨于社稷。上王及上如樂天亭。

○命義禁府斬倭俘四人。賜僧正祐鞍馬、衣服,蓋願遊覽山川勝處故也。祐稍能詩善書,寓居興天寺,終日端坐,頗有出塵之想。

○崔閏德至乃而浦,嚴兵捕刷倭人之到浦者,分置深遠各官,誅其頑凶不可制者平望古等二十一人,倭人不敢動望古,道全之子也。

○日本西海路筑前州石城府管事平萬京遣人來獻土物,仍求萬景印子,以爲通好之驗。命禮曹報書曰:

貴名印子,已令雕造,謹付回使。正祐願留我國,尋師學道,上命住興天寺,仍給鞍馬、僕從,所以重足下之輸誠也。近日對馬島賊徒背恩構釁,寇我邊境,殺掠人物,自稱日本賊人,以累貴國之名,罪莫大焉。足下爲國好謀,將上項賊黨,嚴加誅責,以懲後來,仍刷被虜人口,發還完聚,益堅兩國之好,豈不幸哉?

仍賜虎豹皮各二領、雜彩花席十張、紬布十匹、緜布五十匹。

6月2日

○乙亥,朝壽康宮。

○以曺洽爲左軍都摠制,李春生左軍摠制,李蕆左軍同知摠制,尹得洪左軍僉摠制。蕆時以僉節制使,從征對馬島,得洪以捕倭有功擢拜。

○臺諫上疏論朴蔓之罪,不允。

○上謂代言等曰:「旱旣太甚,無乃政事之失歟?廣求嘉言可乎?」代言等曰:「求言,人主之美德也。宜下王旨,以求嘉言。」上卽令代言等草求言之書曰:

予承父王付托之重,盡心圖治,冀底豐平。顧惟否德,未享天心,莅政之初,遽罹旱災,祈禱雖切,略無雨徵,夙夜祗懼,罔知所措。願聞讜言,以弭災變,大小臣僚、閑良、耆老,各敷乃心,惟是時政闕失、生民疾苦,極陳無隱,以副予畏天恤民之意。言雖不中,亦不加罪。

○徙市。

○宣旨:「高灣梁萬戶黃彦以所領兵船十餘艘,見賊不追,忠淸道都節制使道都鎭撫金粹、知經歷金理恭稽緩應變,其令義禁府訊之。」

○尹得洪所捕倭賊內,有漢人胡鑑淸等二名,遣通事史周卿,押解遼東。

○雪牛請依《大雲輪經》,再與僧一七員至七日祈禱,上曰:「衆誠猶不能格天,況七僧乎?迫切所爲,非心信也。」不允。

○兵曹啓:「今以諸道兵船,往征對馬島,因此各浦防禦虛疎。令留防兵船,分運屯泊要害之處,陸地亦令下番甲士、別牌、侍衛牌、鎭屬及才人、禾尺、日守、兩班,可爲防禦者,分四番赴防。」上王從之。

○日本西海路九州摠管右武衛源道鎭遣人來報:「近者,南蠻船朝貴國,被賊搶奪,可令海邊以備不虞。」仍獻土物。命禮曹判書答書曰:「諭以南蠻船被賊,俾令守備,允孚交隣之道,深以爲感。本國與貴國交好有年,不圖近日對馬賊徒背恩生釁,侵我邊境,燒毁軍船,殺掠人物,自速天禍。閣下苟能明正其罪,以懲後來,刷還被虜人口,以永兩國之好,豈不美哉!」仍賜虎豹皮各三領、雜彩花席十五張、緜紬麻布各十匹、綿布八十匹。

6月3日

○丙子,日暈。

○上曰:「旱乾如此,不堪視事。」

○先是,平道全潛通于對馬島曰:「朝鮮近來待汝等斬薄,若更侵掠邊郡以恐動之,則必將待之如初矣。」及尹得洪逐倭於白翎島,道全自以日本人,不肯盡力,得洪先與賊戰,賊已敗矣,道全不得已助之。且見所知倭僧,請得洪勿殺,處置使成達生責之,道全先來闕下,以爲己功。至是,得洪乃以實啓,宣旨:「道全幷妻孥等十四名,安置平壤,其伴人等,分置咸吉道各官。」上命道全妻孥自備生業間,量給米鹽,且與空閑家舍,俾遂其生。

○放壽康宮赴役軍人。

○正祐賦詩一篇,詣闕謝恩,命宦官饋之。

○司憲監察李昇平,從茂之子也。上書乞隨其父從軍自効,命給傳以送。

6月4日

○丁丑,視事。

○議政府啓:「今後流品官犯笞罪者,下義禁府決罪還任,有蔭子弟,亦依此例施行。」從之。

○祈雨于東方土龍。

○王旨:「今旱氣日甚,爲此已下旨求言,其京中各司與時散二品以上,各具實封,月初七日,進呈于承政院。三品以下閑良官,如有所言,悉陳無隱,竝於是日進呈。」

○戶曹啓:「檢校受祿者,依時行各品例,加給科田未便。自今特旨外,幷勿加給。」從之。

○上王移御于樂天亭。

○柳廷顯啓:「慶尙道各浦到泊倭人及販賣倭人,水路則以兵船;陸地則以馬步兵圉之,除九州節度使使送外,悉捕之,分置各官。本道三百五十五名,忠淸道二百三名,江原道三十三名,摠五百九十一名。捕刷時被殺及海邊諸島搜捕時投水自死者,一百三十六名,被虜漢人六名。」

○是日夜微雨。

6月5日

○戊寅,以安省爲開城留後司留後,金汾判義州牧事,權蹈司憲執義,李審司諫院右獻納。以倭寇侵掠,沿海守令,竝以武士代之。增置仁壽府丞一、兼副丞一。

○臺諫伏闕論朴蔓之罪,不允。

6月6日

○己卯,日暈。

○上詣壽康宮謁大妃,遂詣樂天亭設酌。侍衛軍士至于僕隷皆賜酒。朴訔等侍宴,以次進爵。兩上問平望古拒命被殺之狀曰:「其父道全,爲人穎悟,而望古惡逆如此,宜生擒問罪,諸將何遽殺之,反被傷人?」

○聖節使李之崇回自北京。皇帝就賜上《爲善陰騭書》六百本,上王驢騾各十頭。初,元閔生之赴京也,上王授馬六匹,要貿驢騾,帝知之,故有是賜。

○下宣旨於三軍都統使。其略曰:「九州節度使不知國家征對馬島本意,必致疑惑。我國兵船發行後,遣還九州使船,諭以不干九州之意。」

○祈雨于南方土龍。

○上日暮還宮。

6月7日

○庚辰,日暈。

○視事。卞季良以旱甚,請復圓壇祭天之禮,上曰:「僭禮不可行也。」季良對曰:「諸侯不可祭天,禮固然矣,聖人垂訓,亦以爲不可。近者,周倬奉使而來,謂我國人曰:『聞,爾國祭天然乎?』對曰:『然。』倬曰:『以人事言之,爾國設饗禮,以請朝廷宰相,則容有許可之理,至如天子則雖請之以誠,豈肯降臨爾國乎?』於是,始廢祀天之禮。然以臣所見,莫如祭之。前朝二千年相承祀天,今不可廢也。況本國地方數千里,不比古者百里諸侯之國,於祀天乎何嫌之有?」上曰:「諸侯之不可祀天,在禮固然。豈可以地方數千里,遂僭天子之禮乎?」季良復啓曰:「臣以謂,祭天雖非諸侯之禮,行之爲可。何則?沂水之邊,有祭天禱雨之處。然則此禮,古亦有之。常祭則不可也,因事而行,猶爲可也。今當大旱,亦無所妨,祭之何嫌乎?」上然之,命擇祭天之日。

○刑曹判書金漸啓曰:「近日本曹方推逃婢事,訟者訴於憲府,憲府不知臣等之意,詰問本曹之吏,實爲未便。自今訟于本曹者,待畢決而信有誤錯,然後許訴憲府。」上曰:「若刑曹淹滯不決,則使勿訴於憲府,無乃不可乎?」漸對曰:「今考曹中所留之狀,千有餘道。此無他,前等聽訟者淹延不決,欺罔上聰,使若無訟之所致也。臣則不然,日以無訟爲念。今後苟有淹延,擧司罷職可也。」大司憲申商啓:「臣等問刑曹之吏者,非以誤決也。訟者訴刑曹未決前,非法濫刑,故問之耳。」漸曰:「濫刑非臣之所知,乃佐郞鄭承緖所爲也。臣之所望,毋使訟者訴誤決於未決前也。」上曰:「已知卿意。」漸乃出。上謂知申事元肅曰:「憲府問刑曹之吏,無乃當乎?」肅對曰:「臣等亦謂甚當也。使憲府不得進退各司之吏,則安能糾察百官乎?金漸每於上前,發言不中。」上曰:「予知漸本性,故每優納之。」

○李從茂啓:「金訓願從軍自効,盧異有武才,乞竝率赴征。」上王從之。

○上王還宮,上朝壽康宮。

○平安道監司報:「成川軍人張三金妻一産三女。」命賜米。

○祈雨于中央土龍。

○臺諫伏闕論朴蔓罪,上曰:「予前日啓于上王,答曰:『已爲官奴,雖生存何害?毋得更啓。』予不可擅斷也。」大司憲申商啓:「蔓言太祖之擧兵,非他意也,欲誅趙英茂等三人耳。其飾詐反覆,窺免己罪如此,不可不置之於法。」上不允。

6月8日

○辛巳,遣驪川君閔汝翼,祈雨于宗廟。

○朝壽康宮。

○上命承政院曰:「旱甚,其抄闕內可減省事以聞。」

○命吏曹判書孟思誠,祈雨于昭格殿,檢校漢城府尹崔德義行蜥蜴祈雨于景福宮慶會樓池邊,右議政李原祈雨于圓丘。

○宣旨:「成達生、李思儉、李德生,竝令私馬上京。」凡奉使者有罪,奪馹騎,令以私馬赴京,謂之私馬上京。

○兵曹啓:「樂天亭侍衛都鎭撫一、兵曹堂上一、郞廳一、內禁、內侍衛中節制使一、司禁節制使一、司僕二、禁漏一、書雲觀一、軍官十五六、吹角人一、養馬五、牽馬陪二,凡三十四人皆給宣飯。雲劍二、別笏二、笏陪四、甲陪一、冑陪一、鎭撫五、司禁四、甲士五十、行首二、牽龍四,凡七十五名,夕飯後詣樂天亭侍衛,翼日朝飯前還入。後番亦如之。」上王從之。

○是日夜雨。

6月9日

○壬午,雨。

○朝壽康宮。

○命停圓丘及諸處祈雨。

○政府、六曹請進酒,上曰:「宜於明日進酒。」

○上王敎中外曰:

窮兵黷武,固聖賢之所戒;討罪興師,非帝王之獲已。昔成湯舍穡事而征有夏,宣王以六月而伐玁狁。其事雖有大小之殊,然其皆爲討罪之擧則一而已矣。對馬爲島,本是我國之地,但以阻僻隘陋,聽爲倭奴所據。乃懷狗盜鼠竊之計,歲自庚寅,始肆跳梁於邊徼,虔劉軍民,俘虜父兄,火其室屋,孤兒寡婦,哭望海島,無歲無之。志士、仁人扼腕歎息,思食其肉而寢其皮,蓋有年矣。惟我太祖康獻大王龍飛應運,威德光被,撫綏相信,然其凶狠貪婪之習,囂然未已,歲丙子,攘奪東萊兵船二十餘隻,殺害軍士。予承大統,卽位以後,歲丙戌於全羅道,歲戊子於忠淸道,或奪漕運,或燒兵船,至殺萬戶,其暴極矣,再入濟州,殺傷亦衆。蓋其好人怒獸、包藏姦狡之念,神人所共憤也。

予尙包荒含垢,不與之校,賑其飢饉,通其商賈,凡厥需索,無不稱副,期于竝生。不意今又窺覘虛實,潛入庇仁之浦,殺掠人民,幾三百餘,燒焚船隻,戕害將士,浮于黃海,以至平安,擾亂吾赤子,將犯上國之境。其忘恩背義,悖亂天常,豈不甚哉?以予好生之心,苟有一夫之失所,猶恐獲戾于上下,矧今倭寇肆行貪毒,賊殺群黎,自速天禍,尙且容忍,不克往征,猶爲國有人乎?今當農月,命將出師,以正其罪,蓋亦不得已焉爾矣。於戲!欲掃姦兇,拯生靈於水火;斯陳利害,諭予志于臣民。

6月10日

○癸未,大雨。

○上率百官,拜謝恩表箋,使都摠制曺洽、副使同知摠制李興發奉表箋以行。表曰:

天心慈愛,庸篤懷綏。帝賚稠重,不勝感激。撫躬無措,銘骨何忘?猥以譾才,欽承錫命,顧乏涓埃之報効,敢期優涯之荐臻?深切新書,是乃聖人之大訓;蕃庶奇畜,實踰臣父之所需。殊榮若玆,前古所罕。伏遇恩敦一視,度擴兼容,憐小臣之寡聞,謂荒服之無産,遂令駑鈍獲荷鴻私。臣謹當晝誦夜思,期益勉於爲善;天長地久,祝恒切於享年。

方物表曰:

天貺沓臻,特蒙殊錫。土宜雖薄,聊表謝忱。謹備黃細苧布三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滿花席二十張、黃花席二十張、雜彩花席二十張、人蔘一百觔、松子三百觔。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寡,庶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箋曰:

位尊儲貳,密裨聖謨。心切撫綏,導宣睿澤。佩銘曷已?糜粉難酬。伏念,臣幸際昌辰,曾無小補,何意陪臣之返,乃蒙珍貺之繁?大哉新書,勸爲善於夷俗;厖然奇畜,實不産於弊邦。豈惟臣身之荷恩?抑亦臣父之拜賜。玆蓋伏遇皇太子殿下英資玉裕,偉量淵沖,治克弼於盈成;志常敦於翼亮,遂令庸質,叨被殊榮。臣謹當載賡輝潤之歌,恭上康寧之祝。

其進獻禮物,白細苧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一十匹、滿花席一十張、雜彩花席一十張、人蔘五十觔、松子一百觔。

賜曺洽、興發各衣一襲及笠靴。

○命赴京使臣行次檢察、行臺監察,今後取旨發遣。

○上曰:「雨澤旣降,予當視事、經筵。」

○命賜闕內入直人等酒。

6月11日

○甲申,視事,御經筵。

○戶曹啓:「進上外,禁用朱紅,鄕絲可用處,禁用唐眞絲。苧布位田加屬,令加尺數上納,以充進獻,進上矢筒外,禁飾豹尾,且令各官貢豹尾。」從之。仍命已成朱漆器,着火印用之,外方進上方物,亦勿用朱紅。

○忠淸道監司啓:「兩麥熟後,停賑濟;麥盡之後,又行賑濟。」上命令守令親審,苟至飢餓,則賑之。

○命停各道祈雨。

○臺諫詣闕請朴蔓之罪,不允。

○義禁府啓:「讓寧處,雖族親,非承傳旨,不得交通,違者大懲鑑後,曾有敎旨。今招賢驛吏李同仁私通讓寧,其罪當誅。」上王命待秋處決。

6月12日

○乙酉,朝壽康宮。

○臺諫交章請芳幹、孟宗、李稷、李叔蕃、廉致用、黃喜、金漢老、房文仲之罪,不允。

6月13日

○丙戌,日暈。

○上王與上幸樂天亭,日暮乃還。

○先是,命時散二品以上,議區處分置倭人可否,洪汝方等以爲:「婦女外皆殺之。」閔汝翼等以爲:「壯實者皆殺之。」卞季良等以爲:「只誅不順者。」獻議不一,而欲殺壯實者爲多。上王以爲:「此屬雖係對馬島,然不干於作賊,宜令男二十歲以下及諸能巧藝者,悉皆分賜朝臣,其餘分給各官,以爲奴婢,有不順者,許令所在官處置。若受者不恤,則移給之。」趙末生曰:「此賊得罪中朝,作耗我國,死有餘辜,宜盡殺之。」朴訔、李原等曰:「殿下仁聖,特活此屬,雖違衆議,豈不美哉?」

6月14日

○丁亥,日暈。

○視事,御經筵。

○司諫院上疏請曰:「平安道監司尹坤啓:『有父子姦一妓,母女兄弟奸一夫。』其言甚駭,罪當誣罔。」上語元肅等曰:「兄弟親族,同姦一妓者,似或有之。然豈有知而故姦者乎?諫院之疏,予以爲不是。」

○上王以倭通事朴貴不顧父母,欲隨平道全,必有異心,命下義禁府鞫之。杖貴八十,幷其父母同産,沒爲官奴。

6月15日

○戊子,上王與上幸楮子島,泛舟中流置酒,宗親、政府扈駕,宰樞、代言等咸侍宴,讓寧亦承召而來,各以次進爵。諸臣迭舞,上王起舞,命上起舞,上乃舞,再獻壽極歡,日暮而罷,仍觀角力戲於江邊。上王謂大臣曰:「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此古人所戒,而予亦嘗自警者也。」朴訔對曰:「古之人君流連者,與大臣、賢大夫同樂者有幾?」兩上宿樂天亭。

6月16日

○己丑,上王留樂天亭。上還宮,讓寧隨駕詣壽康宮。

6月17日

○庚寅,視事。

○臺諫詣闕請芳幹等罪,不允。

○上王遣宦官尹德仁來告上曰:「予今日欲還宮,可來見于晝停處。」上詣樂天亭設酌,讓寧、孝寧與諸宰樞、代言侍宴,各以次進爵。上王曰:「今日請主上來,非不知煩數也,欲常常見之,故請之。雖有非之者,吾不已也。」又曰:「讓寧之來,非吾意,乃主上之請。旣來而不見大妃,又非禮也,故昨日入送,今日還來。從此送還廣州可矣,但隔一水,送之何難?然今日我乃還宮,父子不忍分歸。且其身無異於孝寧,吾欲率歸留宿後出送。」末生曰:「今日隨駕則可矣,何可比於孝寧乎?讓寧得罪於君父、宗社,比於孝寧則孝寧必失望矣。」上王顧讓寧曰:「汝聽此言。此言伊誰之致歟?」日暮,兩上還宮,讓寧亦隨駕。

○三軍都體察使李從茂率九節制使,發巨濟島,至海中風逆,還泊巨濟。兵船:京畿十艘,忠淸道三十二艘,全羅道五十九艘,慶尙道一百二十六艘,摠二百二十七艘。自京赴征諸將以下官軍及從人,幷六百六十九,甲士、別牌、侍衛、營鎭屬及自募强勇雜色軍、元騎船軍,幷一萬六千六百十六,摠一萬七千二百八十五,齎六十五日糧以行。

6月18日

○辛卯,臺諫伏閤言:「臣等上疏論請罪人,至今未蒙兪允,深爲痛心。芳幹之罪,不可道也,李叔蕃有今將之心,李稷私恕廉致庸,黃喜欲釋具宗秀之罪,皆爲不忠之人,萬世所不赦者也。願殿下,卽位之初,爲父王誅不忠,以正綱常。」上曰:「凡有大事,必稟父王之命,予豈得擅行誅戮乎?其勿復言。」臺諫又言:「此人等萬世不恕之罪。臣等雖不言,後日其無請者乎?率其妻子奴婢,歸臥家鄕,廣占田土,居安食飽,其與宰相之退老田園者何以異哉?臣恐他日不忠之人無所懲也。願殿下,更請上王,以置於法。」

○上視事。

○戶曹啓:「曾命楮貨汚染裂破外,勿許揀擇,無識人等乃托汚染裂破,因循揀擇,不肯興用。自今印信明白,則雖汚染裂破,竝令通用,苟有如前揀擇者,竝知情不禁官吏論罪。」從之。

○大司憲申商論芳幹等罪,言未訖,上曰:「予見臺諫之疏,且聞其言,已知之矣。」商言:「願殿下,更請上王,以正典刑。」上曰:「予將更請。」左司諫鄭守弘啓:「雖不處死,願沒家財蒼赤,以懲不忠。」上曰:「大司憲,新大司憲也,司諫已知上王之意。去年冬,擧國請罪,上王已不允矣。予奈若何?予已知臺諫之心矣。」

○禁大小使臣姦官妓。時議政府、六曹以平安監司尹坤所啓共議,皆以爲:「行之已久,不必禁也。」唯朴訔以爲:「宜從坤請。」卞季良固請仍舊,以副衆心,上曰:「其來雖久,豈是美俗?況其有夫之妓乎?可從坤請。」

○慶尙道仁同縣接船軍朴桂妻一産三男,命賜米十斛。

○讓寧還廣州。

○上朝壽康宮。

6月19日

○壬辰,太白晝見。夜有星出室星,流于東北,大如壺。

○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宣旨:「金理恭遠方付處;金粹知、黃彦屬忠淸道水軍,竝收其職牒。」

○江原道監司啓:「各官監考盡心救荒,請賞之,以勸後人。」命復其戶。

○沿海郡縣貢物內油蜜,竝代以魚物。

○是日巳時,李從茂自巨濟南面周原防浦發船,復向對馬島。

6月20日

○癸巳,視事。

○朝壽康宮。

○老上王避暑于慕華樓,上王及上就問起居。預選壯士,使爲手搏戲於樓下而觀之,有僧海衍者多力出衆,命長髮還俗,賜木緜一匹。鎭撫金允壽勝八人,亦賞之,仍設酌,命大君及二品以上侍宴。上獻壽于老上王,上王曰:「有兄弟如此,主上毋勞他念。」各以次進爵極歡,日暮乃還。

○午時,我師十餘艘先至對馬島,賊望之以爲本島人得利而還,持酒肉以待之。大軍繼至,泊豆知浦,賊皆喪魄遁逃,唯五十餘人拒戰而潰,悉棄糧儲什物,走入險阻,不與敵。先遣投化倭池文,以書諭都都熊瓦,不報。我師分道搜捕,奪賊船大小百二十九艘,擇可用者二十艘,餘悉焚之,又焚賊戶千九百三十九。前後斬首百十四,擒生口二十一,芟除田上禾穀,獲被虜中國男婦百三十一名。諸將問所獲漢人,知島中飢甚且倉卒,雖富者不過持糧一二斗而走,以爲久圍,則必餓死,遂置柵於訓乃串,以遏賊往來之衝,以示久留之意。是日,上王以赴征將士發船之報不來,命刑曹參判洪汝方爲體覆使,適柳廷顯報至云:「十七日庚寅已發船。」乃止。尋聞諸將以風逆還巨濟,命兵曹正郞權孟孫爲敬差官,授宣旨遣之。宣旨曰:「今月十一日甲申,乃發船吉日,而諸將不肯發船,十二日乙酉,乃發船到巨濟,至十七日庚寅,又不肯發船。且諸將報云:『十七日發船,以風逆還巨濟。』此皆行軍大事,卿何不分辨以啓乎?右各日遲留事由及逆風眞僞,其速分辨以啓,且宜督諸將發船。」

6月21日

○甲午,太白晝見。

○上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視事。許稠切請前日上書部民,毋得告其官所犯,以厚風俗之法,上曰:「吾欲更見,姑留之。已成之法,未敢擅變故也。」衆議紛紜,獨李隨以爲:「不可改也。部民若不告訴,貪汚之吏,肆行無忌,害及於民必矣。」啓事訖,饋諸臣酒五行而罷。

○上王命兵曹,鞫成達生、李思儉、李德生等稽緩之由,遂下義禁府獄。仍敎義禁府曰:「平道全於思儉、德生等,均是偏將,非元帥也。思儉等憑藉道全,不肯趁時發船,又擅給賊糧。曺致以體覆使,托以思儉等,當與道全憑問,乃不定罪以啓。達生以三道水軍都處置使,憚於乘船,擅便下陸,自喬桐至館梁阿郞浦,乘傳而行,有乖委任之意。竝皆鞫問以啓。」

6月22日

○乙未,日暈有珥。

○視事。

○命減今年小麥稅之半。

○御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幸樂天亭,日暮乃還。

6月23日

○丙申,御經筵。

○朝壽康宮。

○義禁府具成達生等罪以啓,宣旨配成達生于連山,曺致于竹山,從自願也。李思儉、李德生皆收職牒,充黃海道水軍。

6月24日

○丁酉,日暈。

○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王旨:「側聞,各道農民不能除草,京畿尤甚。監司守令等其各盡力勸課。」

6月25日

○戊戌,日暈。

○朝壽康宮。

○兵曹啓:「今對馬島倭賊還本島時,必備柴水而歸。請令慶尙、忠淸、全羅海道助戰節制使,各率兵船,分泊要害之地以邀之。」上王從之,以前都節制使權蔓、同知摠制李蕆,竝爲慶尙海道助戰節制使,同知摠制朴礎爲全羅海道助戰節制使,工曹判書李之實爲忠淸海道助戰節制使。

○下刑曹佐郞鄭承緖于義禁府獄。

6月26日

○己亥,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視事,經筵。

○權蔓發行,上命宦官朴成祐餞之。

○刑曹判書金漸自訴於上曰:「佐郞鄭承緖因多事,不覺間枉訊杖一二,非故爲也。內隱伊等以枉刑,擊鼓申訴,臣實失望。又以臣等未畢訟事,妄稱誤決,告司憲府,憲府移送都官,臣又失望。臣濫蒙兩上之德,位至刑曹判書,日夜思補涓涘,豈敢有一毫懈怠之心乎?憲府之移送都官,臣以爲未便。願囚汎濫擊鼓人,命臣等畢決,如有錯誤,臣任其罪。」上曰:「承緖雖一二杖枉刑,豈得無罪?」漸曰:「上敎然矣。臣性直,知無不言,爲人所惡。憲府以臣未決之事,信彼朦朧之說,移送都官,臣實悶焉。」上曰:「若未決,宜委刑曹啓事。」諸臣旣出,上謂元肅等曰:「承緖之罪,判書已服矣。所訟之事則令刑曹畢決可也。」漸發言如流,每於上前,援引古今,自稱忠直,左右竊笑。

○命兵曹、工曹郞廳各一員,兼掌威儀,以爲恒式。

○義禁府啓:「鄭承緖之事,辭連司憲府及刑曹,請遣委官、諫官、代言雜治。」上曰:「此小事,義禁府宜獨斷。前日金漸自辨,大司憲在坐聞之,宜卽對辨,待予之問乃辨,而竟無實焉。又於內隱伊訴冤之日,輕論不究其情,反以無證退狀,予以憲府爲不是。」

6月27日

○庚子,視事,御經筵。

○下金漸及大司憲申商、持平李安敬于義禁府獄。初,內隱伊女子寶全、乃藥非所使婢也。李貴山妻柳氏以爲逃婢爭之,告于刑曹。鄭承緖以房掌,覈其眞僞,承漸指意,杖寶全,過訊杖之數。內隱伊訴冤于憲府,商等退其訴狀,不爲申理。內隱伊具辭擊鼓申訴,上命承政院取訟案,辨其曲直,內隱伊果直,乃下承緖于義禁府。承緖言:「枉刑實漸之命也。」至是,幷下漸及商、安敬等。

○投化倭皮古沙古等上言:「今觀兵船體制,一船只着一尾,故一遇風浪,輒至傾覆。倭船則於平時懸一尾,遇風浪則又於兩房各懸一尾,故無傾覆之患。乞依倭船例作尾。」從之。

6月28日

○辛丑,義禁府啓:「金漸不知枉刑之事,憲府所退,乃追呈狀耳。其元呈狀則受之。」上曰:「然則金漸、申商、李安敬,皆可恕也。」卽命釋之,令復其職。商啓:「臣受命之初,實有辭職之志,恐被上譴,不敢請耳。今果失誤,請罷臣職。」不允。

○完城君李之崇卒,停朝市三日。贈諡靖昭,寬樂令終靖,容儀恭美昭。

6月29日

○壬寅,太白晝見。

○柳廷顯從事官趙義昫自對馬島來告捷,三品以上詣壽康宮賀。上王遣訓鍊官崔歧,奉宣旨二道如軍中,諭都體察使李從茂。

其一曰:

自古興師討賊,志在問罪,不用多殺。裵度受憲宗之命而伐蔡;曹彬承太祖之命而下蜀,載在史冊,昭然可觀。惟卿體予至懷,務令投降,悉致于我。且倭奴之心,姦詐不測,乘勝不備,或致誤事,亦所當慮。又念七月之間,例多暴風,卿其量宜,毋久留海上。

其二曰:

春生秋殺,天之道也。王者體天之道,愛育萬民,其有寇賊姦宄,敗常亂紀者,則誅討之擧,有不獲已,而欽恤之意,未嘗不行乎其間。近者,對馬島倭奴背恩負義,潛入我境,殺掠軍士者,則隨獲誅斬,以正大典。其前日慕義,曾居我境者及今興利來投者,仍令分置諸州,給之衣糧,以遂其生。對馬爲島,土地磽薄,不堪稼穡,生理實艱,予甚憫焉。苟或卷土來降,則居處衣食,俾遂其欲。卿其諭予至意於都都熊瓦及大小倭人。

都都熊瓦,卽宗貞盛也。時師敗之書未到,故降是旨。

○李從茂等住船豆知浦,日遣褊將,下陸搜捕,復火其戶六十八,焚其船十五艘,斬賊九級,獲漢人男婦十五名、本國人八名。賊,日夜思所以拒我師者。己亥,從茂進至尼老郡,令三軍分道下陸,欲與一戰,督左右軍先下。左軍節制使朴實與賊相遇,據險設伏以待之。實率軍士,登高欲戰,伏發突前,我師敗績,褊將朴弘信、朴茂陽、金該、金熹等戰死,實收兵還上船,賊追擊之,我師戰死及墜崖死者百數十人。右軍節制使李順蒙、兵馬使金孝誠等亦遇賊力戰拒之,賊乃退,中軍竟不下陸。都都熊瓦恐我師久留,奉書乞退師修好,且曰:「七月之間,恒有風變,不宜久留。」

6月30日

○癸卯,朝壽康宮。

○上王命上護軍吳益生,齎宣醞往慶尙道勞諸將。

○上閱義禁府鞫鄭承緖等案,見刑曹令史黃貴忠供辭,漸令貴忠語承緖令諱枉刑之事曰:「前日朝啓,漸言:『承緖多事間,不覺枉杖一二。』今乃使貴忠語承緖如此,前後矛盾矣。」乃令承政院問貴忠。貴忠所言如所供,漸與洪汝方到政院,亦辨之。

秋七月

7月1日

○甲辰朔,朝壽康宮。

○以老上王誕日,上王與上請老上王,幸景福宮御慶會樓,預選善手搏者五十餘人,角勝于樓下而觀之。甲士崔奇勝六人,賜正布三匹;韓宥勝四人,賜正布二匹。旣罷乃獻壽,宗親及兵曹堂上、代言等侍宴,各以次進爵。命群臣聯句,酒酣,又命迭舞,兩上王亦起舞,日暮乃罷。

7月2日

○乙巳,朝壽康宮。

7月3日

○丙午,朝壽康宮。

○李從茂等引舟師,還泊巨濟島。

7月4日

○丁未,日暈。夜,流星出紫微垣南門,入丑方,狀如升。

○視事。卞季良面論金漸、申商罪,上曰:「吾已知卿意矣。」命承政院,令金漸、鄭承緖廷辨,漸罵承緖,惡言不輟於口,至謂承緖將必多行不義,車裂族滅,承緖不敢答。

○賜同知摠制河敬復田二十結。

○一岐州上萬戶道永奉書賀卽位。

○摠制李植卒。

○大司憲申商等詣闕啓:「臣等以耳目之官,不能辨人冤枉,己且不正,安能糾彈百僚?誠無顔面復入臺供職。」上曰:「卿等但爲刑曹所欺耳。欺以其方,雖聖人亦或信之,毋容引避,視事如故。」

○倭寇自黃海道轉至忠淸道,賊船二艘入安興梁,掠全羅道貢船九艘,向對馬島去。水軍都萬戶李枚不敢救。

○上王幸樂天亭,箭串川水漲溢,乘舟而渡,日暮乃還。

7月5日

○戊申,視事。

○收鄭承緖職牒,贖杖一百。國制,訊杖一次,毋過三十,每下一杖,輒畫一畫,滿三十而止。承緖訊寶全,杖二下乃畫一畫,故義禁府論以違制。

○上朝壽康宮。

○命金漸復職。漸詣闕謝恩,上曰:「聞洪汝方等語,知卿無罪,但卿已知承緖枉刑,而請還任畢決非矣。」

○黃海道監司飛報:「倭寇之還自中國者,約數十艘,今月初三日,出沒於小靑島海洋。」上王乃遣鎭撫李養性,諭柳廷顯申嚴備禦。又令沿海要路,各備兵船二十艘以待變。

7月6日

○己酉,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視事。

○以金汾爲咸吉道都觀察使,禹均判義州牧事。

○朴訔及許稠啓:「島倭非我族類,不宜多置京中及慶尙、全羅道,乞分置深僻處。」上曰:「然。當啓于父王。」

○遣通事崔天老,押被虜漢人秦瑛等十一名、逃軍朴上佐等十名,解付遼東。

○夜,李從茂所遣鎭撫宋宥仁來啓:「師還巨濟,戰艦無有覆沒者。」上王卽引見,親問事狀,賜廐馬一匹,上亦賜衣一襲。

○左議政朴訔啓上王曰:「今賊倭入寇上國,回還本道,此其時也。宜令李從茂等復至對馬島,待賊回島迎擊,破之必矣。此誠殄滅之機,不可失也。」上王以爲然。

7月7日

○庚戌,日暈。

○以鄭易判漢城府事,權弘爲永嘉君,李從茂議政府贊成事,李順蒙左軍摠制,朴成陽右軍同知摠制,東征諸節制使皆陞其座目,賜戰亡兵馬副使以上米豆各八石,軍官人各五石,軍丁人各三石。上王遣同知摠制李春生如東征軍中,奉宣醞慰諸將。諭柳廷顯曰:

自中國回來賊船三十餘艘,今月初三日到黃海道小靑島,初四日到安興梁,掠我船九艘,還向對馬島。其以禹博、權蔓爲中軍節制使,朴實、朴礎爲左軍節制使,李順蒙、李蕆爲右軍節制使,各將兵船二十艘,都體察使統領,復往對爲島,勿下陸與戰,按兵浮海以待變。又以朴成陽爲中軍節制使,柳濕爲左軍節制使,黃象爲右軍節制使,各將兵船二十五艘,分泊登山、窟頭等要害處,以邀賊歸路,追逐挾攻,期至對馬島。

仍賜從茂以下十將甲及衣一襲。

○禮曹啓:「謹稽宋孝宗尊憲聖慈烈皇后爲太上皇后,每遇誕節,詣德壽宮上壽。乞今月十一日大妃誕晨,詣壽康宮上壽。」從之。

7月8日

○辛亥,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7月9日

○壬子,視事,御經筵,再講《大學衍義》畢。

○朝壽康宮。

○黃海道延安府民韓同良,與其姊子高千發亂言,千以告監司。李叔畝密啓,下義禁府,命三省雜治之。獄成,同良伏誅。

○禮曹啓:「五部學堂東西齋,低小隘狹,請爲置造成色以增廣之。」上命徹留後司廢寺材瓦造成。

○右議政李原啓上王曰:「今征對馬島舟師回泊于岸,又命復至對馬島迎擊之策,可謂得矣。然士卒銳氣旣衰,舟揖機械又弊,加以天漸風高,遠涉不測之險,倘有不虞,悔不可追。更待風和,整軍復征,未爲晩也。」上王深以爲然,議諸朴訔,訔堅執前策,以爲不可失機。上王復問於訔曰:「昔周公告諭頑民,至再至三,以聖人之德,尙且如此。今蕞爾小島,背恩干誅,予以文告之辭開諭,猶不悛心,擧兵復加,何損於德?」訔亦執不可。

7月10日

○癸丑,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平安道監司報:「大明使臣黃儼,前月十五日發京出來。」上命刑曹判書金漸爲迎接使,齎宣醞往義州。

○柳廷顯更啓:「對馬島戰亡者,百八十人。」

7月11日

○甲寅,上以大妃誕日,詣壽康宮獻表裏,仍獻壽於內殿,恭妃及明嬪、大夫人宋氏、昭惠宮主侍宴。又欲以盛禮獻壽於上王,上王不許,只置酒於善養亭,宗戚大臣及兵曹堂上代言等侍宴,讓寧亦來與焉。諸臣迭舞,上王與上亦舞,極歡而罷。賜酒入直宰樞、軍士,至于僕隷。

7月12日

○乙卯,日暈。

○朝壽康宮。

○千秋使通事金聽回自北京啓:「禮部咨呈:『欽惟皇上修建普度大齋,薦皇考太祖高皇帝、皇妣孝慈高皇后在天之靈,下爲天下蒼生祈福及普度一切冥靈,至孝純誠,格于天地,神明協應,屢現嘉禎,天花薦瑞,圓光燭霄,甘露下垂,醴泉騰湧。又浙江海塘堤岸,連年被潮水衝激,漂蕩廬舍。欽蒙遣官諭祭東海之神,祭畢,沙塗忽漲四十餘里,闊三十餘丈,潮勢低緩,民獲安居。又壽州城外淝河壅塞年久,水勢瀰漫,衝激城垣,欽蒙頒降諸佛、世尊、如來、菩薩,名稱歌曲到州,忽夜聞人馬馳聲,隨卽起看,但無形迹,天明,但見一河可通舟楫,水勢退落,居民咸獲安、生樂業,此皆皇上至仁盛德,昭格感孚之所致,實國家萬萬年太平之慶,天下人民咸賴無窮之福。』又摠兵官征夷將軍豐城侯李彬奏:『交趾新安府靖安州新安縣大圓山,天生瑞象,瓊姿玉質,瑩潔光明,拜跪進退,安適馴良。』又順天府奏:『庭前槐樹上,産育白烏,雪羽霜毛,純然不雜。』考稽載籍,斯皆本於皇上至德大孝,感格天地、宗廟所致,誠爲上瑞千萬歲之罕遇也。」

聽又啓:「倭賊寇金州衛,都督劉江設伏以誘之,水陸夾攻,生擒百十餘人,斬七百餘級,奪賊船十餘艘。以車五兩載首級,五十兩載俘,悉送于京。聽於路上目見而來。」

上王乃遣知印李好信,宣旨於柳廷顯,罷再征對馬之擧,令詣將於全羅、慶尙道要害處,嚴備以待,賊過追捕。

○禮曹啓:「留後司眞殿,乃我太祖舊居龍興之地,今則其地作殿,奉安太祖聖眞。請以啓命爲號,依濬源殿例,每歲有名日,遣使行祭。」從之。

○讓寧還廣州。

7月13日

○丙辰,視事。

○平安道監司啓:「陽德、德川、定州等處蝗。」命其道捕之。

○御經筵,始講《春秋胡氏傳》。

○朝壽康宮。

○羅州敎授官陳遵上書,略曰:

濟州邈居海中,屢有風災,頻年飢饉,有司告急,國家軫念,運米涉海以賑之。是則其地無收租之法、賑恤之備故也。臣嘗爲判官,適値年飢,以米千石賑救,戶口繁夥,尙爲不敷,況今五百石乎?爲今之計,莫若公收田租,以備不虞。竊料墾田可至二萬餘結矣,而沃饒之田則其土人相傳耕種,以爲私分,强者兼幷,借人耕種,租入於己,專享其利,而公不與焉,是曾不如貊道矣。其空閑無主之田則無田者糞而耕之,官稱閑田而收租,以爲官中之用。均是濟州土地人民,而其不均也如此,況官收之租,亦不歸於國用也。

臣謂,依本朝田制,打量而公收之,如以地多險阻,不可打量,則亦當依其本土收租之例而公收之,其本土收租,以禾之成熟,第其上中下三等,種一斗之田,年登而上熟,則收租三斗,中熟則二斗,下熟則一斗,假如其種千石,則雖下熟,亦不下千石,況濟州之地,豈止種千石哉?積之數年,以萬計矣。量道里之遐邇;計民居之疎密,分建倉庫,斂散以時,則民無艱食之患。儻値飢荒,儲峙有素,國無輸粟之勞,而民獲其惠。

或謂,濟州土瘠民稠,不事農桑,以水陸所産,商販爲生,故不可以收田租。夫濟州古稱耽羅國,而與新羅國竝立矣,豈無收租之法,而能爲國哉?頃者哈赤、肖古獨不花、石加乙非等專權謀叛,不通舟楫三十餘年矣。其時安有商販而謀生者哉?及前朝聲罪伐叛,執其渠魁而已,未暇改正田制,因循以至今日,良可惜哉。昔張橫渠欲設井田,而或者謂世之病難行者,未始不以亟奪富人之田爲辭者。今或者亦慮盡租土官之田爲難也,然富者寡、貧者多,而玆法之行,悅之者衆矣,何患於難行哉?

馬爲軍國所重,不可不慮。放于山林,循性自育,而不慣於人,一朝遽捕維繫,聚之候風之所,累日飢渴,仍而船載渡海,風水各異,渴飮生病,皆爲不用之馬,於國無益。今於各處,量宜置廐,預養經冬,則庶無前日之病,而皆爲實用矣。

上令政府、六曹擬議以聞,僉曰:「可依所陳。量田則待今秋,租稅則來庚子年爲始,依東西兩界例收之。」從之。

7月14日

○丁巳,日暈。

○視事,御經筵。

○昭格殿提調崔德義濫用降眞香,事覺,命罷其職。

○朝壽康宮。

○兵曹請令二品以上及其臺省、各擧習於騎船、而有武才可爲萬戶、千戶者,從之。

○兵曹啓:「今造軍器火藥,納于壽康宮軍器庫,令祿官一、權知直長一、別軍十名輪番直宿。」從之。

7月15日

○戊午,日暈。

○復置江原道兵馬都節制使,起復前摠制玄貴命爲之。

○連城君金定卿卒,停朝市三日。贈諡威靖,猛以剛果威,寬樂令終靖。定卿以功臣,位入宰樞,常以殖貨爲事。其妻王氏適三夫,定卿卒未踰年,登金輪寺北山,使婢歌舞自樂,人皆鄙之。子漑、瀚。

○上王遣兵曹參判李明德,齎宣醞往安州,迎慰黃儼。

○平安道監司報:「大明使臣王賢已發北京出來。」上遣都摠制盧龜山,齎宣醞往義州迎之。

○東征諸將會于仇良梁。是日,將發船向對馬島,適李好信以辰時至軍中宣旨,停復征之行。是夕,仇良梁東風隨雨暴作,壞兵船七艘,一艘全船覆水,溺死者七人,又八艘飄風,不知所之。

7月16日

○己未,朝壽康宮。

○遣恭安府尹安純,齎宣醞往安州,慰使臣王賢。仍命:「兩使臣若偕行,則令李明德兼行,卿勿現身。」

○上王以忠淸道水軍都節制使王麟領軍行獵,不及捕倭,命以私馬上京。

○遣摠制元悶生,往安州贈黃儼衣。

7月17日

○庚申,朝壽康宮。

○上王以前都摠制金萬壽爲慶尙道兵馬都節制使,權蔓爲慶尙道水軍都節制使。

○下前甲山郡事張蘊于義禁府,命三省及兵曹參議張允和雜治。蘊東征,先還京宣言:「將帥上功不以實,且當戰,中軍不下船。」上王聞之,命下獄鞫問。

○禮曹啓:「朝官於常時朝會,令着黑麻布及苧布藍色紅色、黑色衣。」從之。

○上王命兵曹判書趙末生,致書于對馬島守護都都熊瓦曰:

本曹啓奉宣旨,若曰;「天之生斯民也,氣以成形,理亦賦焉,而作善則降之百祥;作不善則降之百殃。古昔帝王奉若天道,敎民稼穡,樹藝五穀,以養其形。因其固有之義理,而開道之,以淑其心,若有强梗不率,殺越人于貨,愍不畏死者,小則刑戮,大則征伐,堯、舜、三王,君人之道,如是而已。對馬爲島,隷於慶尙道之雞林,本是我國之地,載在文籍,昭然可考。第以其地甚小,又在海中,阻於往來,民不居焉。於是,倭奴之黜於其國而無所歸者,咸來投集,以爲窟穴,或時竊發,刦掠平民,攘奪錢穀,因肆賊殺孤寡人妻子,焚蕩人室廬,窮凶極惡,積有年紀。惟我太祖康獻大王以至仁神武,應天革命,肇造家邦,市肆不易,而大業以定,此雖湯、武之盛,何以加哉?國勢大張,兵力堀阜,穿徹海岳,騰擲天地,隆隆殷殷,凡有血氣者,莫不慴伏。

于斯時也,命一褊將,殄殲對馬之小醜,有如泰山之壓鳥卵;賁、育之搏嬰兒。我太祖乃敷文德,載戢武威,示以恩信懷綏之道。予紹大統,莅國以來,克承先志,益申撫恤,雖或間有草竊不恭之事,尙念都都熊瓦之父宗貞茂慕義輸誠,犯而不較,每接信使,館焉以留,仍命禮曹厚加勞慰。又念其生理之艱,許通興利商船,慶尙道之米粟,運于馬島者,歲率數萬餘石,庶幾養其形體,以免飢餓;充其良心,恥爲草竊,竝生於天地之間也。予之用心,蓋亦勤矣,不意近者,忘恩背義,自作禍胎,以取覆亡。然其平日投化及以興利通信而來者與今望風而降者,竝皆不殺,分置諸州,仍給衣食,以遂其生。又命邊將率領兵船,進圍其島,以待卷土而降,今其島人,尙且執迷不悟,予甚憫焉。

島中之人,計不下數千,思其生理,良用惻然。島中之地,類皆石山,未有肥衍之土,稼穡樹藝,無所施功,將欲乘隙竊發,盜人財穀,蓋其平昔所作罪惡,固已貫盈,幽則天地山川之神,默降殃禍;明則良馬大船、利兵精卒,水陸之備甚嚴,焉往而不遭誅戮之患哉?只有捕魚採藿買賣一事,乃爲生理所資,而今已背恩負義,自絶之矣,非予先有絶之之心也。失此三者,不免飢餓,坐待死亡而已。於此爲計,其亦難矣。

若能飜然悔悟,卷土來降,則其都都熊瓦錫之好爵,頒以厚祿,其代官等,如平道全例,其餘群小,亦皆優給衣糧,處之沃饒之地,咸獲耕稼之利,齒於吾民,一視同仁,俾皆知盜賊之可恥、義理之可悅,此其自新之路,生理之所在也。計不出此,則卷土率衆,歸于本國,其亦可矣。若乃不歸本國,不降于我,尙懷草竊之計,仍留于島,則當大備兵船,厚載糧餉,環島而攻之,歷時旣久,必將自斃。

又若精選勇士十萬餘人,面面入攻,則囊中之物,進退無據,其必孩稚婦女,靡有孑遺,而陸爲烏鳶之食;水充魚鼈之腹也無疑矣。嗚呼!豈不深可衣憐也哉?此其禍福所在,彰彰明甚,非茫昧不可究詰之事也。古人有言曰:『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又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今對馬一島之人,亦皆有降衷秉彝之性矣。豈無知時識勢通曉義理者哉?兵曹其移文對馬島,諭予至懷,開其自新之路,俾免滅亡之禍,以副予仁愛生民之志。」敬此,今將宣旨事宜,備云前去,惟足下其思之。

遣投化倭藤賢等五人,齎往對馬島。

7月18日

○辛酉,視事。京畿監司李迹報:「今審早穀,竝審科受私田。」從之。卞季良啓:「雖使竝審私田,誰肯用心檢踏乎?歲丁酉,已行此法,乃以不中,命他委官,使之更審,而其失中者,皆杖一百。若凶年則竝審私田,豐年則許田主自審,而或失其中,則罪之可也。」趙末生啓:「若凶年竝審,而豐年許田主自審,則是凶年正其稅,而豐年使之橫斂也,實非中正之道,不可行也。當遣敬差官時,命公私田一以中正踏驗,則私田收稅之法,庶得其平矣。」啓事諸臣出,元肅啓:「今隔一畝,一爲公田,一爲私田,其收租多小,大不相等,百姓怨咨。田主雖橫斂,其佃戶俛首聽從之不暇,豈敢自訴?」上曰:「然。」

○御經筵。

○朝壽康宮。

○遣驪川君閔汝翼,齎宣醞往平壤,慰黃儼,仍贈儼衣一襲。

○判淸州牧事禹希烈以病辭職,以前都觀察使吳湜代之。以李楸爲忠淸道水軍都節制使。

○召三軍都統使柳廷顯等諸將還京。宣旨若曰:

對馬島倭奴所居,地甚塉薄,生理難艱,因生作賊之計。今遣向來投化居京藤賢等五名,前往島中,俾之招安率來。儻倭奴不顧撫育之心,不肯順從,拘留藤賢等不還,則九十月之間,將更擧問罪,其令各道,整點兵船以待。其赴征三軍都體察使以下諸將及軍官,竝令還京,諸道兵船,各還本處,更嚴防禦,卿及都節制使崔潤德亦宜卽日起程回還。

○高千又告:「延安人高天守素與逆賊文可學交親,可學死,思慕不已有亂言。」下義禁府鞫問,天守引伏獄成,乃處斬,籍家産,以賞高千。

○命老病人服藥及各道觀察使、節制使服藥外,禁用酒。

○兵曹啓:「本曹所屬,身良水軍,稱干稱尺,勿問是非及婢妾産贖身等,各色補充軍,每正軍一名,給奉足二名,四朔相遞立番,仕多者隊副授職去官。其間姦詐之徒,謀避差役,定屬以後,全不現身,或立役不多日,隨卽逃亡,其贖身及婢妾産身良水軍,勿問是非,補充軍則各許本主陳告還給;稱干稱尺補充軍,各其官奴婢永屬。」上王從之,仍命全不現身者,京畿則限八月十五日,近道則八月三十日,遠道則九月十五日,許自首。

7月19日

○壬戌,視事。鄭擢啓其所訟奴婢,屬補充軍未便事由,上曰:「吾見卿擊鼓所志,具悉卿意,然曾從衆議,已決之矣。」

○上王幸樂天亭,日暮乃還。上朝壽康宮,上王曰:「今日見城外,禾穀皆茂盛。民生可賴,主上毋勞軫念。」

7月20日

○癸亥,視事,御經筵。

○賜讓寧大君唐猪、雁鴨及鷹一連。

○賜赴征病死船軍二十一名各米豆四石,復其戶。

○千秋使成揜回自北京。

○中外箋文外,禁用朱紅打印。

○禮曹啓:「鑄給五部學堂印。」從之。

7月21日

○甲子,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上命今東征所獲漢人凡百三十餘名,依被虜逃回人例,給衣笠鞋布,解送遼東。

○江原道兵馬都節制使玄貴命拜辭,命勸肉遣之。

7月22日

○乙丑,日珥。月入畢。

○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以敬順王后忌辰,命礪山君宋居信,飯僧于興福寺三日。

○宣旨:「忠淸道右道水軍都萬戶李枚免死削職,充軍高巒梁;海領萬戶安權免死削職,散軍防禦。」枚以萬戶,領海船八艘,泊鋤勤伊,距安興梁五六里,聞賊船二艘寇掠安興梁,畏怯不卽進兵追捕;權,全羅道貢船九艘過高巒北上,不肯率領兵船護送,以致爲賊所奪,及賊掠安興而南下,又不應期追捕。律皆應斬,上王特從末減。

○左議政朴訔啓:「左軍節制使朴實對馬島敗軍時所護漢人宋官童等十一名,備知我師見敗之狀,不可解送中國,以見我國之弱。」右議政李原及卞季良、許稠等皆曰:「宜解送,以全事大之禮。」上遣通事,往見官童等于中路,探問其所見。

7月23日

○丙寅,百官詣景福宮,遙賀千秋節,上以敬順王后忌辰不與。上王命集攝隊仗等軍人三百名,築壽康宮墻。

○命召駙馬李伯剛、趙大臨、權跬、南暉、益平君石根敎曰:「前日宗簿寺告以忌晨獻官,皆托不行,甚無謂也。今後毋若是也。」仍命宗簿寺、敦寧府,各以次入抄。

○遣知敦寧韓長壽,齎宣醞往黃州,慰黃儼。

○漢平君趙涓啓:「高陽、交河等處禾穀不實。」上王遣宦官崔閑、申以希往審之。

7月24日

○丁卯,朝壽康宮。

○命賜仇良梁溺死軍人各米豆六石,復其戶。

○兵曹啓:「全羅道監司報:『去五月初七日,自濟州來公私船二十三艘到海中,遇風傷破者七艘,船人溺沒者四十餘名。』」上曰:「破船之報,已於前月二十四日到兵曹,至今稽留不啓,甚不可也。」

7月25日

○戊辰,視事。

○承政院請兵曹稽留破船之報三十餘日之罪,上曰:「吾將啓于上王,汝等亦宜具啓。」承政院卽以啓于上王,上王卽令判書趙末生推劾,囚錄事李昊于義禁府。

○御經筵。講《春秋》,至秋大水,《胡傳》:「後世有人爲不善,感動天變,召水溢之災者,必引堯爲解,誤矣。」上曰:「如此者必多矣。人臣有喜言祥瑞者,有喜言災變者。專言祥瑞,而不及災變,是豈可乎?値祥瑞則言祥瑞,遇災變則言憂懼可也。」卞季良啓曰:「人主不可喜祥瑞而忘災變;憂災變而略祥瑞也。」侍講官鄭招啓曰:「昔宋李沆相眞宗,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且曰:『人主少,年長使知四方艱難。不然,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祀之事作矣。』及沆卒,《天書》之事起,王旦嘆沆先見。」季良責招曰:「君前不可如是言也。」因謂招爲癡。

○上朝壽康宮。

○刑曹啓:「僧信正殺僧宗賛,脫其衣服,律應處斬。」從之。

7月26日

○己巳,視事,御經筵。

○王旨:「自去年來,因水旱之災,農事不實,加以東征,軍民俱困。況對馬遺種,如或執迷,負險不服,則秋冬之交,更擧制征,有不得已。養民息兵,正爲急務,土木之役,不宜興作。前者,外方各官,請以農隙營造倉庫、官舍,修築城池,許之者多。儻於今秋,以旣得請,不顧民弊,一時俱作,則誠非國計,其土木之役,一切停罷。如有事係緊關,誠不可闕,則監司親審更啓,待報施行。」

○以具成美爲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朴光衍慶尙道右道水軍都節制使。

7月27日

○庚午,日暈。

○遣都摠制李澄、吏曹參判許遲,奉表箋如京師,賀祥瑞。上以冕服,率百官,拜表箋如儀,賜澄及遲各衣一襲與靴笠。上王遣宦官崔閑,餞于城西。表曰:

聖人敦化,協氣旁流。造物鍾神,嘉祥屢見。照臨所曁,蹈舞惟同。竊觀歷代之隆,必有禎符之應,然衆美之駢集,諒前古之所稀。雪羽瓊姿,旣爲禽獸之上瑞;醴泉甘露,又彰天地之感孚。空花圓光之燭霄,沙塗翕河之効異。爰致四方之來賀,以基萬世之太平。慶衍宗祊,事光簡冊。欽惟聰明睿知,剛健粹精。治定功成,馨香達于上下;禮興樂作,文軌混於華夷。玆膺景貺之沓臻,諒由誠心之昭格。伏念,猥將庸質,幸際昌辰。迹滯箕封,雖阻駿奔之列;情深華祝,願賡虎拜之詩。

箋曰:

重華協帝,端合貳極之尊;申命自天,屢致禎符之見。瞻聆所及,歡抃惟均。恭惟偉量淵沖,英姿玉裕。功益隆於翼亮,物駢臻於嘉祥。慈烏、馴象之鮮明,天生上瑞;浙江、淝河之感應,民獲安居。醴泉涵甘露之凝;空花映圓光之照。此皆稀有之景貺,實爲太平之昭徵。伏念,邈居荒陬,幸逢盛際。阻參趨蹌之列,倍申頌禱之勤。

○禮曹與儀禮詳定所,考定拜陵攝行儀以啓曰:

前一日,陵司帥其屬,掃除陵室,設饌幔於陵所近地,隨地之宜。執事者設獻官位於陵室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獻官之後稍南,西向北上;設謁者位於執事之南,西向;監察位〈留後司及咸吉道諸州,不設。〉於西南,北向。其日未行事前,陵司率其屬,掃除陵室。執事者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竝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時至,謁者引監察入室,點視陳設,糾察不如儀者,還出。謁者先入就拜位,四拜訖,引監察及諸執事,入就拜位。謁者贊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各就位。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謁者贊四拜,引獻官陞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授爵奠爵準此。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若王后祔則又獻,亞獻、終獻準此。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出戶,降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陞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立,贊再拜,引出戶,降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贊四拜,獻官四拜,引獻官出。謁者引監察及諸執事,俱復拜位,贊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以次引出。謁者就拜位,四拜出,執事者徹饌乃退。

○禮曹啓:「士大夫葬期,已有定制,無識之徒,妄托大故,或有過限不葬者。自今有大故,當告官覈實,如或不實,則申明痛治。」從之。

○上朝壽康宮。

○朴訔啓:「具成美無實職,不宜超授嘉善。」上王卽以同知摠制朴礎代之,又以同知摠制朴成陽代朴光衍。

7月28日

○辛未,上王與上幸東郊觀稼,遂幸樂天亭,日暮乃還。

○柳廷顯上疏論事曰:

竊惟,治不忘亂,保國之長策;應變制賊,方今之急務。臣自受命以來,日夜思所以制禦之術,僅以一二管見,條列于後。

一,對馬島倭人等殘暴强狠,睚眦必報,今雖畏服,其反覆難測,諸道兵船,勿令散泊。每於要害之地,各置二十艘,無兵船要害之地,則令陸軍屯守,謹其烽𤐰,嚴其守備,以爲恒式。

一,對馬島倭人等生衽金革,視死如歸,不事農業,寇竊爲生。今雖殄殲幾盡,黨類之居於他島者甚衆,其乞降情僞,又未可知。彼若謀引黨類,更肆侵掠,則其禍必有慘於前日者,誠不可忽也。預於正二月,整理兵船,當水寒風逆,賊船未發之前,三月望時,聲罪掃淸,則兵得順時之利,農無失時之弊。

一,忠淸、全羅、慶尙等諸道兵船,皆因年久,不適於用。當秋冬之交,用下番船軍,竝令改造,其有板木完實,不甚損毁者,仍令補治。

一,下三道因累年造船,材木殆盡。乞令平安道用下番船軍,斫伐材木,三登、陽德、成川等處則流下大同江;香山等處則流下安州江;泥城、江界等處則流下鴨綠江,竝於九月內畢下,各造船五十隻。各浦氷合後,除守船外,合番赴役,明年正月畢工,二月回泊。忠淸、全羅、慶尙諸道,酌量分給,以備不虞。

一,慶尙各官,大抵人稠地窄,又因戊戌水旱之災,流移於全羅之順天、樂安、光陽、求禮等處,樂其地廣,安集付籍,皆有生生之望。今必推刷還本,則民有失所之嘆,又令慶尙道另充逃軍之額,則軍有闕立之弊。除人吏、官奴、驛子等,必當還本者及各色軍內自願還本者外,一皆推訪,許令時居屬籍,竝充船軍,俱於慶尙道露梁、仇良梁等處赴防。右兩梁元屬船軍,移屬於加背梁、見乃梁等處,自餘各梁船軍,以次移屬訖,將所餘慶尙道船軍,以充各色軍,流移全羅,轉爲船軍者之額,則民無轉輾之苦,軍有整齊之實。

一,比因倭寇寢息,昇平日久,沿海之濱,民居稠密,田野墾闢,今倭賊突至,則擄掠殺傷之禍,深可畏也。乞於海邊各里,以附近各戶,或三四十戶或二三十戶爲一屯,於中央擇地之宜,築一屯城,令各容其里之衆,高其城堵、固其門鍵,擇有智謀强力,可以應變固守者,定爲屯長,令各備軍粧,無事則出城耕耘;寇至則淸野入城,閉門固守。如此則非徒免於虜掠、殺傷之禍,寇不得深入,農不至失時。

一,兵船,國家之重器。造船之材,非松木不中於用,松木又非數十年所長可用。比因各道累歲造船,松木之適用者幾盡,故禁伐松木,已有著令。無賴之徒,或因田獵,或因火田,放火延燒,致令枯槁;或因開墾山田,或因營構室屋,不時斫伐,成材日至於乏少,稚松又不得盛茂,將不數年間,造船材木,恐或不繼,誠不可不慮也。除繕工年納材木外,各官新造公廨、民居,禁用松木,違者理罪。於松木有處,以附近居人有恒産者,定爲山直,免其徭役,專委守護,守令無時考察,都觀察使以春秋兩節,差人審覈,如有枯槁斫伐,則山直及守令等重論戒後。每當殿最之時,考其枯槁、斫伐、盛長之數,以憑黜陟。又令各浦萬戶,每當無事之時,附近閑曠之地,監督船軍,多栽松木,以備後用。

王令兵曹、政府擬議以聞,事竟不行。

○兵曹啓:「九十月間,將大興師,更殲對馬島,督令各道整理兵船。」上王從之。

○柳廷顯報:「我國扶餘人尹含等三人,自倭船逃還言:『初,賊以船三十餘艘,侵中國之境見敗,生還者十餘艘耳。每船所乘,不過三四十人,亦絶糧飢餓僅還。』」

7月29日

○壬申,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工曹啓:「尙衣院匠人量功定額,有闕則充補,其數外汎濫求屬者,一皆禁斷。」從之。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四〉

八月

8月1日

○癸酉朔,視事,經筵。

○柳廷顯還自慶尙道,上王遣知兵曹事李勗,上遣同副代言柳穎,迎慰于漢江。崔閏德自全羅道適以是日至,上王及上引見,置酒勞之,命宦官饋從事官郭存中、吳先敬、趙義玽等。

○王旨:「京中各司官吏,依守令例,一年兩度褒貶。」

○命出陳米千石,聽鰥寡孤獨、殘廢疾、貧乏人貿易。

○江原道監司啓:「月松、水山二浦萬戶,除兼任,各別差下。三陟浦萬戶除府使兼任,別差水軍僉節制使,使兼之。」上王從之。

8月2日

○甲戌,日暈。

○視事,經筵。

○忠淸道監司鄭津啓:「各郡鹽干等因赴東征,未得煮鹽,請除鹽貢之半。」上曰:「何必除半?全除今年之貢可也。」參贊卞季良啓曰:「全除則國用不敷,宜收其半。」大司憲申商啓曰:「慶尙、全羅兩道及忠淸道下面諸處所煮鹽,本不爲國用,而於所在換布貨,輸於濟用監,但以京畿、黃海道及忠淸道上面所煮鹽爲國用。且鹽貢,計丁而收之。」上曰:「然則特除赴征人等貢鹽可也。」

○上曰:「金銀禁令已行,民不能用,而民間米穀甚貴,以米穀貿金銀何如?」工曹參判姜淮仲啓曰:「米價甚重,民不欲貿。」上曰:「然則宜輕價以貿之。」禮曹判書許稠對曰:「近者,民間喧言,國家將不用楮貸,楮貨一張,價米不過三升,此亦不可不慮也。乞依金銀例,以米貿之。」上曰:「然。」

8月3日

○乙亥,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宣旨:「召溫水付處金南秀、連山付處成達生還京。」

○兵曹啓:「京中公私處賜給倭奴婢等,欲父子相見者,許告其主,往來相見。」上王從之。

8月4日

○丙子,李從茂、禹博、朴成陽及徐省、林尙陽、李澄石等還,上王遣兵曹參議張允和,上遣右副代言崔士康,迎慰于江邊。上王與上幸樂天亭以待之,從茂等入見,置酒以勞之,隨駕宗親、大臣侍宴。上王曰:「今日之計,莫若加造兵船,故已令咸吉、平安、江原等道各加造船。又念江原道嶺東諸處,必多松木,欲命造船,回泊慶尙道,何如?」左右皆曰:「可。」日暮,兩上還宮。

○朴礎、柳濕亦至復命。

8月5日

○丁丑,朝壽康宮。

○上王召朴訔、李原問曰:「太平館窄陋,已議改造。欲擇景福、昌德兩宮中央之地,改建何如?」訔等對曰:「若擇地而移,則必多毁人家,且不可近於闕門。宜仍舊基而更廣之。」上王曰:「然。舊基乃太祖所定,不可移也。」訔等曰:「請令吳德海往江原道,各郡斫伐材木,以備改建。」從之。

○通事崔雲、宣存義就見宋官童等十二人于中路,問其所見聞,官童等曰:「對馬爲島,長可三百餘里,廣可六十餘里。今戰死者,倭人二十餘名,朝鮮人百餘名也。」雲等還,具以啓。上王問雲等曰:「官童等其幷解遼東乎?其特留之乎?」雲等對曰:「以中國之兵征達達,而被殺尙過其半,百餘人之死,何足恥載?」上王曰:「吾意本如是也。」乃命解赴遼東。

○李順蒙、李蕆還自慶尙道。

8月6日

○戊寅,日暈。

○御仁政殿受朝。

○御便殿視事,經筵。

○吏曹啓:「朴文崇子孫旣禁錮,則壬午年咸吉道各官守令,請幷禁錮。」上曰:「文崇及申孝昌、鄭龍壽等,衆所共知隨從者也。豈可以其時守令,而悉禁錮之乎?其與議政等分揀更啓。」

○朝壽康宮。

○上王召柳廷顯、朴訔等議事。廷顯啓:「今聞改構太平館,臣獨以爲不便。今日之計,莫急於造兵船、築邊城,且民力旣困,不可又興土木之役。館雖窄陋,前日待使臣已多,姑令修補,以待後日無事之時幸甚。」上王曰:「吾意亦如此。但以群臣皆以爲不可不改構,予不得已從之。今卿所言甚是。」卽令罷吳德海之行。

○留後司留後安省病,以戶曹判書權軫代之,卽命赴任。

○司諫院左司諫大夫鄭守弘等上疏曰:

竊觀,歷代以來凡有功於斯文者,率皆從祀文廟。我朝文忠公權近以純粹之資,窮性理之學,作《入學圖》,以開後學入道之門;著《淺見錄》,以發先儒未盡之蘊,繼往開來,功莫大焉。自我太祖創業以來,典國文衡,凡事大之文,必更其手。歲在丙子,高皇帝以表辭之故,勑來文臣鄭道傳,道傳托病不行,一國憂危。近以身許國,自請代行,乃能專對,而忠誠文詞,感動高皇帝,稱爲老實秀才,觀應製之詩則可見矣。至於施諸事業,又無可議者。蓋我朝文士學術心術之俱正,道德文章之兼全,大有功於斯文者,一文忠公耳,而從祀不登,豈不有虧於明時之盛典哉?伏望特命禮官,許文忠公近從祀文廟,崇奬儒宗,以廣盛朝右文之治。

命下議政府、六曹擬議以聞。

○咸吉道觀察使金汾卒。

8月7日

○己卯,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權軫發行,上命中官餞于盤松亭。

○李之實來自慶尙道,以病後至。

○以閔汝翼爲戶曹判書,鄭守弘禮曹參議,兪顯左司諫大夫,河潔左正言,李堅基右正言。

○上王如天台宗京庫,謁老上王。時,老上王避病于京庫。

○遣上護軍崔雲,以東征所獲遼東、浙江、廣東等處男婦共一百四十二名,赴遼東。

○賜讓寧大君酒肉。

8月8日

○庚辰,視事,經筵。

○義禁府啓:「張蘊當坐誣告。」上王命續杖一百,收其告身,充慶尙道仇羅梁水軍。

○賜金汾棺槨及賻紙七十卷,仍命致奠。

○禮曹啓太祖聖眞奉安儀註曰:

其日淸晨,設仗於文昭殿中門外左右,靑蓋一、紅蓋一、紅陽繖一、鳳扇二、雀扇二、金斧鉞一、銀斧鉞一、金斫刀一、銀斫刀一,又設龍樓於門外,南向。內侍二人升自東階,由東戶入,奉聖眞函,由中戶出,安於龍樓上,出自正門,儀仗前導,奉安使隨行。龍樓將至,京畿觀察使率所過州縣守令,具朝服,備儀仗迎於境上,望龍樓皆躬身。龍樓至小駐,行稽首四拜禮訖,前導官卑者先導,至所館門外,只設結綵使臣及守令躬身祗迎。執事二人奉聖容函,由中門入,安於大廳卓上。儀仗於庭中左右分立,使臣及守令入就庭中,東西分立。執事者上香,使臣及守令行稽首四拜禮。翼日早晨,使臣及守令以時服,入庭序立,行禮如前儀。龍樓進發,使臣及守令於館門外,躬身祗送。龍樓將至,留後司留後以下具朝服,出迎如觀察使儀。留後司只設結綵。入至啓命殿門外,執事二人奉聖眞入自中門,至正殿開函,奉出聖眞掛安訖,奉安使及留後以下入就殿庭,異位重行。立定,執事者上香,行稽首再拜禮,次耆老入就殿庭,行四拜禮。是日行安神祭如儀,祭品依有名日別祭禮。前享三日,應行事執事官竝散齋二日於正寢,致齋一日於享所。凡散齋,治事如故,惟不縱酒,不食葱韭蒜薤,不弔喪問疾,不聽樂,不行刑,不判書刑殺文書,不預穢惡事。致齋,惟行享事。凡預祭者,前享二日,皆沐浴更衣。

陳設:前享二日,守殿者掃除殿之內外。前一日,設獻官位於阼階東南,西向;設贊謁者贊禮者、位於阼階之西,西向;設獻官飮福位於堂上前楹外近東西向,守殿者掃除殿之內外享日未行事前,守殿者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掌饌者守殿者、各率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榼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皆加酌羃,北向西上;設福酒爵於尊所,設洗於阼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享日丑前五刻,〈丑前五刻,卽三更三點,行事用丑時一刻。〉守殿者開室,整拂神幄,掌饌者、守殿者各率其屬入,實饌具畢。前三刻,獻官以下各服其服。贊謁者、贊禮者入自東門,先就階間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前一刻,贊禮者引獻官以下,俱就門外位,贊禮者引祝,入就階間拜位北向。立定,贊謁者曰四拜,祝四拜訖就位。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爵拭爵,置於篚,捧詣尊所,置於坫上。贊禮者引獻官入就位,贊謁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贊謁者曰行初獻禮,贊禮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盥手、帨手不贊。〉贊執笏,引獻官,升自阼階,〈凡行事執事官升降,皆自阼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爵受酒,贊禮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一人捧香榼,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贊禮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授爵、奠爵準此。〉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禮者贊執笏,俛伏,興,少退,北向跪,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贊禮者贊俛伏,興,再拜,引出戶,降復位。小頃,贊謁者曰行亞獻禮,贊禮者引獻官,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爵受酒。贊禮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禮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立,贊再拜,引出戶,降復位。小頃,贊謁者曰行終獻禮,贊禮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祝詣尊所,以爵酌福酒,贊禮者引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贊跪搢笏,祝北向以爵授獻官,獻官受爵飮卒爵,祝進授虛爵復於坫。贊禮者贊執笏,俛伏,興,引降復位。贊謁者曰再拜,獻官再拜。贊謁者曰徹饌,祝入徹籩豆。〈徹者,籩豆各一小移於故處。〉徹訖,贊謁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訖,贊禮者引獻官出。贊禮者引祝,就階間拜位,贊謁者曰四拜,祝四拜訖,贊禮者引出。贊謁者、贊禮者就階間拜位,四拜而出。掌饌者、守殿者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祝版瘞於坎。一、有名日祭享陳設圖。一、有名日祭奠物,令分典祀供辦。一、有名日祭燭香祝,令內侍別監奉至留後司,留後副留後中傳奉行祭。若有故,則首領官行祭。一、行祭冠服,用祭服。一、上所四名,留後司以下典定體,輪番入直,以備灑掃。

從之。

○先是,有請修治景福宮內殿者曰:「儻使臣入見其寥落荒蕪,則不可。」是日,上謂近臣曰:「景福宮外殿迎命之處,不可不修,若內殿則不御之處,不必多役兵夫以修理也。雖使臣見之,不過意其人不恒處,至於如此耳,庸何傷乎?」

○遣平壤君趙大臨,齎宣醞往平壤,慰使臣。

○始屬奴婢百口於成均館。

8月9日

○辛巳,日暈。

○視事,經筵。

○遣淸平君李伯剛,齎宣醞往留後司,慰使臣。

○朝壽康宮。

○以安望之爲咸吉道都觀察使。

8月10日

○壬午,朝壽康宮。

○上王與上御善養亭置酒,勞東征諸將柳廷顯、李從茂、崔閏德、李之實、李順蒙、禹博、朴成陽、朴礎、李蕆等,其從事官及兵馬使四品以上亦侍宴。諸將以次進爵迭舞,李原及崔閏德各陳禦賊之策。柳廷顯進曰:「願殿下,日思創業之艱難、守成之不易。」上王曰:「卿言甚是。主上其審聽之。」賜廷顯、從茂廐馬各一匹、鞍子各一面,閏德等七人廐馬各一匹。兵馬使以下軍官、軍士赴征有功者,命行賞有差。是日,柳濕以疾未赴,朴實、黃象時未還,故不與。

○兵曹啓:「東征三軍僉節制使、兵馬使以下軍官、軍人等功賞等第,接戰斬首者、生擒者爲一等,超三級賞職,鄕吏則本曹奉宣旨,給功牌,至子孫免役;驛子、鹽干、官奴則給功牌,許屬補充軍,從自願充軍。搜捕斬首及生擒者爲二等,超二級賞職,鄕吏、驛子、鹽干、官奴等則免其身役。從征効力者爲三等,超一級賞職,其中槍射殺者爲首賞職,鄕吏、驛子、鹽干、官奴限二年除役。」上王從之。

○兵曹啓:「朴實爲左軍帥,與賊戰敗,多殺士卒,請治其罪。」不允。

○上王以禹博爲慶尙道,朴礎爲全羅道,李蕆忠淸道兵馬都節制使,各與本道水軍都節制使,同議造辦兵船,以備征東。

8月11日

○癸未,上御仁政殿受朝。

○御便殿,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吉州牧使曺備衡報:「本州安置倭楊古老刺殺記官金河生、日守金自溫,又欲殺牧使、判官,方上樓,千戶金皦以硯石擊殺之。」

○京畿左道水軍僉節制使李恪上書條陳時事:

一,加造兵船,誠今日之急務也。賊船以百數,而各浦兵船,多不過五六艘,不可不慮也。今旣造船於平安、黃海道,宜令京畿、忠淸、全羅、慶尙道加造兵船,分置左右領,有警則一領常守邊圉;一領密守要衝之地。如京畿之德積,黃海之白翎,平安之木彌,忠淸之烟島,全羅之猬島,慶尙之巨濟等諸島,或値採薪汲水之寇,出其不意,乘機突擊,則倭寇竄伏而不敢近矣。

一,今留後司雖計程作牌,其脫於軍籍者,十常八九,開城、松林二縣亦然。今旣加造兵船,則增其軍額,不可不急,宜遣朝官,盡刷閑民,以充船軍。

一,江華、喬桐左右邊所屬官軍,本是全羅勁卒。自庚申之歲,徙居于此,式至于今,不唯族類日繁,其雇工閑民之避役者,如萃淵藪。每正軍一名,奉足二丁之外,閑役者不啻十數。宜遣朝官,盡刷錄籍,以昔之付籍者爲左領,加見者爲右領,諸島水軍,竝依此例。如有緩急,合領應變,則不特軍額之加多,便習舟楫,莫此若也。

一,江華在海之中,儻有賊變,如鳥在籠,況以其田全屬軍資,畜積甚多,而爲賊所伺。有邑有倉,而無城可守,固失備邊之策矣。今宜擇地築城,以固邊圉。

一,造船之材,必須松木,其可不預養而致用乎?國家雖立禁伐之令,未有培養之方。請申嚴禁伐禁火之令,又於沿海閑曠之地,使之栽植,監司每當殿最,憑考黜陟,以備他日之用。

上王從之。

○戶曹啓:「救荒之物,須趁節預備。其橡實、黃角豆、藿等凡可食草木根莖、花葉,令損實敬差官,失農各戶分揀,使之收蓄,以備明年救荒。」上命各以所産,隨宜預備,毋致民弊。

8月12日

○甲申,日暈。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兵曹啓:「大小人員受賜倭奴,闕內及行幸侍衛,毋得率行。」上王從之。

○刑曹啓:「於濟州,依各道例,差遣檢律,以訓律文。其徒流以下刑名,令都按撫使直決,毋使淹滯,用伸冤抑。」從之。

○老上王避病於西江前司直朴因家。

○司憲府啓:「慶昌府少尹金土闕夜直,請罷其職。」依允。土事上于潛邸,上以其人迂拙,欲救之,謂法不可屈,勉從之,凡賞罰之公類此。

8月13日

○乙酉,夜,流星出天市垣南門入箕星。

○朝壽康宮。

○上王詣健元陵,行中秋別祭。

○上還御便殿視事,經筵。

○命摠制權希達,進酒果于晝停所。

○上王日暮還宮。

○兵曹啓:「咸吉道吉州定屬倭奴楊古老等,皆前日賊黨也。特加寬貸,不卽誅戮,今不顧聖恩,敢肆暴橫,罪不容赦。請初與古老同舟出來分置各官者,竝令刷出,大懲回示戒後。」上王從之。

○使臣頭目曺能、王淸等齎櫃子三十七、鵝十八、羊十、釜二、私櫃九先來。

○朴實至自慶尙道。

○是夜二鼓,上使承傳色盧希鳳傳旨于入直刑房代言尹淮曰:「各道守令之不謹賑濟者,刑曹已推覈矣。汝其熟審罪名,孰輕孰重,孰當免罪,一一條列,於明日朝啓,爲先啓聞,毋有差誤。」

8月14日

○丙戌,視事,經筵。

○黃象還自慶尙道。

○命上護軍權踐饋頭目于太平館。

○上以和州牧使許揆、鐵原都護府使洪延安等八人,不謹賑濟,制書有違,杖一百,監考十人減二等杖八十。珍城縣監鄭簽以飢民只一戶,減二等杖八十,陜川監考朴蕃飢民只一戶,減三等杖七十,德山縣監柳仲敬等三人,失於參考,加減分給違令,笞五十,竝令收贖,不收職牒。振威記官李棄等四人,盜用賑濟米,杖八十,特免刺字。鐵原監考金得全年老昏愚,末減笞五十,其餘守令七十人、監考三人所犯皆輕,特免其罪。

○上王以朴實失律敗軍,命下義禁府,令三省雜治。

8月15日

○丁亥,視事。

○黃儼在途有疾,上王遣兵曹參議張允和,上遣右副代言崔士康于馬山驛問疾。

○朝壽康宮。上王與上餞謝恩使宜山君南暉、判漢城府事鄭易、刑曹參判洪汝方于壽康宮,從事官侍宴殿庭。

○遣孝寧大君𥙷[1]、領議政柳廷顯、贊成李從茂于碧蹄,迎黃儼。

8月16日

○戊子,視事。

○朝壽康宮。

○義禁府提調卞季良等詣壽康宮啓:「昨承命,鞫朴實敗軍之罪,實供稱:『李從茂初令三軍三節制使皆下陸而戰,後變令三軍節制使各一下陸。實執籌乃下,賊强我弱,再報請救,從茂不聽,柳濕、朴礎等亦不下救,故見敗。』臣等謂非特朴實之罪,從茂、濕、礎皆亦有罪,請竝鞫之。」上王曰:「朴實敗軍之罪,固所知也。若以法論,則廷顯爲都統使,不卽收實請罪,是亦有罪。今罪張蘊以誣告,而賞諸將,又下廷顯、從茂於嶽,無乃有愧於國人乎?況東征勝多敗少乎?後日之事,亦不可不慮也。若爲大擧之計,亦宜用權,然吾豈以此終不治其罪乎?今實當以功臣之子免之。」

8月17日

○己丑,使臣太監黃儼至,上王及上以時服,出迎于慕華樓,先導至景福宮。宮城門外,結綵棚、設雜戲,夾道結綵。使臣至,宣勑書,其一曰:

皇帝勑諭前朝鮮國王〈上王諱〉。王至誠篤厚,祗事朝廷,一德一心,終始不怠。比以第三子〈上諱〉,孝悌力學,可以繼承宗祀,主宰國人。且自陳年老不克任事,請襲以位。朕惟,王識見明達,特允所請。夫繼世在於有後,而傳序在於得人。今王能嗣承先業,恪守蕃服,而簡賢命德,俾宗祀有托,以副國人之所望,良用嘉悅。玆特遣太監黃儼,齎勑賜王宴享,不惟王一家之慶,且爲王一國之人慶也。王其體朕至意。

其一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上諱〉。爾父〈上王諱〉篤厚老成,能祗敬天道,恭事朝廷,爲一國之人造福,忠順之誠,愈久不替。比者,以爾孝悌力學,可以繼承宗祀,主宰國人,請襲以位,特允所請,以爾爲朝鮮國王。爾尙念傳序之不易;思爵祿之匪輕,孝以事親,忠以事上,敬謹天道,以福一國之人,則天心悅鑑,俾爾長享富貴,延及爾之子子孫孫,世享其慶,而一國之人,亦享其慶矣。今特遣太監黃儼,齎勑賜爾宴享,爾其體朕至懷。

上王及上受勑行禮如儀訖,與使臣行茶禮。使臣謂上王曰:「皇帝命臣曰:『中國非無酒果也,但道路阻遠,乃以生絹三百匹、表裏三十匹、羊一千頭,以資酒果之債。』右件等物,王其輸之以王府所有,充其宴享之費。」使臣先歸太平館。命兵曹參判李明德、知申事元肅受綵帛十五匹、綵絹十五匹、生絹三百匹、羊八頭、鵝十六隻、《陰騭書》一千本。

○上王及上幸太平館,設下馬宴。儼謂上王曰:「遣誰謝恩乎?」上王曰:「吾有四子,長子在外,次子患病,第三子爲今國王,第四子早死。又有二子,皆非正妃所生,不敢差遣。且有女壻四人,長三人,皆已朝見,末壻南暉未見,故今欲遣之。」儼曰:「聖上之待朝鮮,未有如今日之厚,非親王子,不可遣也。雖非正妃所生,亦親王子耳。」上王曰:「末子年幼,當遣敬寧君𰨅。」卽命𰨅行酒,乃罷還宮。

○命元肅贈儼及頭目八人各衣一襲與鞍馬靴笠。

8月18日

○庚寅,上王遣兵曹判書趙末生,問安于使臣,上亦遣知申事元肅問安,仍贈使臣頭目八人衣一襲,鞍馬靴笠。自是兵曹堂上及六代言等各輪日問安。

○上幸太平館,設翼日宴。

○上王命釋朴實。

○黃儼令摠制元閔生率頭目二人往景福宮,備辦賜宴之饌。

8月19日

○辛卯,遣宦官李村,贈食物于使臣。

○議定賜宴儀:

一,殿下詣御座前,向西北,一拜叩頭,拜位不設席。一、使臣位近北西向,殿下位近南東向。一、執事諸臣,不得跪伏。一、受酒後,毋得傾瀉殘滴。一、近侍小宦二三人外,毋得入侍。入侍者斂手侍立,毋得跪伏。一、使臣前進酒饌,二品官二人;殿下前進酒饌,譯語元閔生,執尊頭目王淸。一、奏樂除鄕樂,專用《覲天庭》、《受明命》、《賀皇恩》,娼妓工人,俱立而奏。一,受宴時,殿下與使臣別無說話。一,罷宴後,殿下行叩頭禮如初,先出還宮,使臣隨後而出。

是日,使臣先詣景福宮,點視饌具。果卓則從國俗,饌物則頭目監辦。使臣遣人請上王,上王備法駕而至,使臣先陞殿以待,上王陞殿行禮,就坐受享爵五行而止。禮畢,降就西階下幄次。旣徹,還陞殿,與使臣行茶禮。還宮御善養亭,與上設小酌。大妃、恭妃、誠妃殿,亦各設宴。又命戶曹,饋議政府及諸君、兵曹堂上、三軍同知摠制已上與隨駕戶禮曹堂上。

8月20日

○壬辰,日暈。

○上詣景福宮,使臣設賜宴于勤政殿,上受享禮如儀,命戶曹,賜百官酒饌有加。

8月21日

○癸巳,上王命知兵曹事李勗,問安于黃儼,仍贈食物。

○欽差官王賢至,上率群臣出迎慕華樓,偕至太平館,設下馬宴。賢之來,爲賜祭故光祿少卿鄭允厚也。命元肅贈王賢及頭目等衣一襲與鞍馬靴笠。

8月22日

○甲午,上王遣宦官崔閑,贈黃儼白礪石及鯨鬚。

○上命宦官崔龍,贈黃儼食物。

○上幸太平館,爲王賢設翼日宴。下馬宴及是宴,請黃儼赴宴,儼皆辭以疾,且曰:「吾非爲客,不敢當此禮。」

○儼語元肅曰:「有聖旨,求舍利。吾老病,欲速還京,宜速覓給。」乃命禮曹,卽遣知印于各道求之。

○司諫院右正言李堅基進啓曰:「如朴實所供,則李從茂爲上將,不能令軍,至使諸將探籌下陸,柳濕、朴礎與實同爲左軍將,不肯赴戰,宜置於法。上王曾下敎:『軍國重事,予親聽斷。』臣等乞詣壽康宮請之。」上曰:「前代征倭,不過討一隅而還。今從茂等獲漢人百四十餘名,燒賊家千餘戶,燒賊船二百餘艘,殺虜賊人百餘名,功非不多也。諫院之心,其以謂無功乎?」元肅私謂堅基曰:「事亦未畢,若謂此人無功,則於國家大體如何?可思之。」堅基曰:「從茂等雖有功,皆臣子職分所當爲,何足論乎?從茂爲上將,不能令軍,多致傷人,不可謂無罪也。請將從茂、濕、礎等與朴實憑問,則罪必有所歸矣。然後明正其罪,以懲後人,臣等之願也。」上不允。

8月23日

○乙未,視事,經筵。

○遣宦官朴春茂,贈食物於使臣。

○朝壽康宮。

○上王召江原道監司河演,問道內今年豊歉,欲定講武之所。

○上王幸樂天亭,日暮乃還。

○初,太祖以諺傳釋迦在世時,齒生舍利四枚及頭骨、貝葉經、袈裟,置于興天寺石塔。至是,命宦官金龍奇夜就石塔,移置內佛堂,以釋迦頭骨所生舍利四枚,換置於塔。

8月24日

○丙申,朝壽康宮。

○黃儼先詣景福宮,上王及上繼至,儼引兩上,步出錦川橋,授御賜羊一千五十二頭,還陞殿行茶禮,使臣先出。兩上還宮,命以御賜羊分授各司看養。

8月25日

○丁酉,命宦官李村,分贈兩使臣食物。

○朝壽康宮。

○以鄭易爲議政府贊成,李從茂長川君,李中至中軍同知摠制,鄭耕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

○上王以時服,上以冕服,率群臣,拜謝恩表箋于壽康宮。上王謝恩使敬寧君𰨅,主上謝恩使鄭易、副使洪汝方奉表箋以行。上幸慕華樓餞𰨅等,上王亦遣孝寧大君𥙷餞之。命饋隨駕宰樞及赴京從事官等于樓下,日暮還宮。議政府、六曹、三功臣以次餞行。上王表曰:

睿謀深切,明示褒嘉,恩典優隆,不勝荷戴,驚惶失措,感激冞深。竊念,臣性質庸愚,器能鄙拙,幸値聖神之御統,獲叨茅土之分封。十七年間,未効絲毫之裨補,三千里外,每承雨露之霑濡。揆涯分而實踰,誠粉糜而難報。比以宿疾之屢作,艱於治事之靡遑,敢具情由,以勤敷奏,遂蒙開允,俾解繁機。旣自幸病身之優閑,且以感愚息之榮顯。何期使命之至,又被寵光之加?天語丁寧,顔不違於咫尺;華筵醉飽,澤下浹於肌膚。謂祗事於朝廷,而恪守於蕃服,識見明達,篤厚老成,自惟何人克堪此語?俯伏以讀,涕泗交流。矧玆鴻私,以及臣子,神人相慶,溢喜氣於東方;簡策詳書,流美談於後世。懷綏之至,古昔所稀,玆蓋伏遇皇帝陛下度擴包容,心敦涵育,未忍遽捐於舊物,乃此曲軫於深慈,故令簪履之賤微,仰銜乾坤之生育。臣謹當朝朝暮暮,壽恒祝於齊天;子子孫孫,禮益虔於執壤。

方物表曰:

天眷悉深,特蒙殊渥,土宜雖薄,聊表謝忱。謹備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一百五十匹、絲麻兼織布五匹、絲苧兼織布五匹、黃花席二十張、滿花席一十張、滿花簾席一十張、滿花方席二十張、雜彩花席二十張、人蔘二百斤、石燈盞六事、貂鼠皮四百領、雜色馬三十匹。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寡。冀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主上表曰:

天心字小,庸篤懷柔,聖澤踰涯,冞增感愧。粉糜難報,銘佩何忘?伏念,臣猥以孱資,欽承明命,顧乏涓埃之小補,敢期優渥之荐加?訓誨宣昭,祗奉演綸之切;珍鮮盛列,叨霑錫宴之榮。旣被臣身,以及臣父。且頒《陰騭》之敎,俾勸自新之方。殊恩若玆,振古所罕。玆蓋伏遇皇帝陛下功臻位育,化洽華夷。謂老父久於効忠;憐小臣始於述職,遂令弊邑,獲荷洪私。臣謹當舞之蹈之,載賡歌於湛露;悠也久也,常祝壽於齊天。

方物表曰:

穆穆天臨,覃施雨露。區區壤奠,聊効芹暄。謹備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一百五十匹、絲麻兼織布五匹、絲苧兼織布五匹、黃花席二十張、滿花席一十張、滿花方席二十張、雜彩花席二十張、人蔘二百觔、松子四百觔、雜色馬三十匹。右件等物,製匪良工,産從僻地,敢充旅庭之實,庶昭役志之勤。

箋曰:

位尊二極,密補皇猷,恩導中宸,覃霑海徼。省循非稱,感愧難堪。伏念,臣幸際昌辰,叨承錫命,心常虔於述職;功未著於効忠,何圖使華之來,乃布龍光之厚?綸音切至,俾知造福之方;內膳稠重,更荷非常之寵。豈惟微臣之拜賜?亦令老父而與榮。矧頒爲善之書,以廣化民之道?玆蓋伏遇皇太子殿下英資玉裕,偉量淵沖,體上聖之包荒,憐小邦之感化,遂令駑鈍,獲被鴻私。臣謹當恪守鯷岑,恒貢康寧之祝;遙瞻鶴禁,載賡輝潤之歌。

其進獻禮物,黑細麻布一百匹、人蔘五十觔、松子一百觔、雜色馬四匹。

○王賢捧皇帝祭文及皇妃祭文,如鄭允厚之家,設賜祭。黃儼先詣允厚家點視。皇帝祭文曰:

爾以名族,表著東蕃。篤厚純謹,爲朕懿親。爰加顯擢,授職光祿。忠敬之誠,彌久彌篤,方期茂延壽祉,永享貴富,夫復嬰病,遽至大故。撫念親親,良深悶悼。玆特遣人賜祭,用伸朕懷。九原不昧,尙克享之。

皇妃祭文曰:

痛惟我父,篤厚忠勤。仰承敎育,至于成人。感荷國恩,作嬪宮閫。復蒙皇上推恩我父,超加顯秩,榮享貴富。方期茂延壽考,共享太平,胡玆一旦,遽成永訣?訃音遠聞,哀慟曷勝?遙致薄奠,以瀉衷情。惟靈不昧,來格來歆。

○被擄漢人杜隆等五名,自對馬島逃回,遣通事押解遼東。

8月26日

○戊戌,御仁政殿受朝。

○遣吉昌君權跬,捧太祖聖眞,備儀杖,移安于留後司啓命殿。各司一員侍衛官,送至慕華樓。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鷹。

8月27日

○己亥,視事,經筵。

○遣宦官,贈使臣食物。上王幸太平館見使臣,行茶禮而還。

○上王命李同仁貸死決杖一百,屬濟州官奴。

○以賜羊分賜見任判通禮門事以上、前資從二品以上臣僚,正一品各二頭,餘各一頭。又以雌雄六十餘頭,聽自願受養者,令生二兒,一還于公。

○各道寺社僧人,續進佛骨及舍利。許稠請勿許入敦化門內,上從之,命聚置于文昭殿佛堂。

○遣禮曹參議鄭守弘,巡審山陵。

○兵曹啓:「京外分給倭奴婢等擅自往來相見,深爲未便。自今若有如前往來者,各其主告官,大懲鑑後。」上王從之。

○諸道損實敬差官許誠等十九人發行。上以頻年旱風,飢饉荐臻,特命吏曹擧公廉、正直之人以遣,令幷審私田。

8月28日

○庚子,日暈。

○朝壽康宮。上王與上遣李明德,請兩使臣,設宴于善養亭,各贈馬一匹。

8月29日

○辛丑,日暈。

8月30日

○壬寅,日暈。

○視事。上曰:「太祖所置石塔內舍利,曾移內佛堂,吾欲盡數進獻。若不盡獻,則是欺天也。」許稠曰:「上敎甚是。」

○上王幸東郊,日暮乃還。

九月

9月1日

○癸卯朔,日暈。

○御仁政殿受朝。

○御便殿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黃儼往興天寺,李明德、元肅等從之。儼供佛齋僧,入舍利閣登石塔,開見舍利,親自封置乃還。儼問肅等以舍利來處,答以諺傳釋迦在世時,齒上所生,新羅僧慈藏入西域見文殊,得此而還,置于慶尙道通道寺,歲丙子,我康獻王取置於此。王賢亦往興天寺,拜佛而還。

○司憲掌令鄭淵、正言李堅基等詣闕請李從茂等罪,不允。

○上王與上命元肅曰:「聞,使臣見舍利致敬,內自懷愧。初念石塔所置四顆,乃以釋迦在世時,齒上所生,太祖迎置,爲此密以釋迦頂骨所生換置。今反思之,皇帝若不知其實,崇信致敬,則是吾欺天,且太祖雖存,亦必進矣。吾欲告于宗廟,直將齒生舍利、頂骨、貝葉經、袈裟,幷皆奉進,宜以實告儼,其議諸三議政以聞。」廷顯曰:「上敎甚是。」朴訔等曰:「此太祖致敬之物,不可盡獻,宜將牙上舍利二顆,雜以他舍利二顆,幷頂骨以進。其經與袈裟,不必進也,又不可告使臣換置之實。」廷顯終變,與訔等之議同。上王曰:「將從卿等之議,然與使臣不可不以實告。」

○上遣宦官,贈松菌于使臣。

9月2日

○甲辰,日暈。

○上王命李明德、元閔生、元肅等,告黃儼曰:「釋迦齒生舍利,父王迎取于通道寺,造石塔以置之。及薨逝,營影堂及佛堂于宮北,移置齒生舍利,乃以釋迦頭骨所生舍利四枚,換置于石塔。昨聞元肅等誤以此爲齒生舍利,心實惶恐,切欲奉進佛堂所置齒生舍利及頭骨。」儼曰:「吾當奏以石塔及王府所藏舍利,竝皆進獻,何必分辨?勿致疑慮。過四日則當進見老王,仍見舍利及頭骨。」

○上幸太平館宴使臣,各贈馬一匹。黃儼因醉先入寢房,王賢密進舍利四枚曰:「毋令儼知之。」

○宦官洪得敬、兪實犯罪當死,上王特命貸死,屬得敬忠扈衛諸員,實司僕諸員。

9月3日

○乙巳,日暈。

○朝壽康宮。

○遣宦官,贈松菌于使臣。

○司諫院上書請洪得敬、兪實罪。

9月4日

○丙午,日暈。

○視事。

○司憲掌令鄭淵啓:「李從茂以功臣,不待宣旨,擅率不忠之人金訓、盧異赴征,請治其罪。」上曰:「將啓于上王。」

○御經筵。

○宗親詣太平館,宴使臣。

○司諫院請李同仁、洪得敬、兪實等罪,不允。

○上王幸東郊,日暮還宮。

○上每日朝壽康宮,凡國之大事與軍務,皆啓于上王。自昌德宮步詣壽康宮,代言及兵曹官至於注書,皆得侍從,唯史官不得與。元肅啓:「今事繁,請令史官侍從。」上曰:「代言等亦兼編修。」遂不允。

○司諫院左正言河潔詣闕啓曰:「金訓、盧異曾犯不忠之罪,上雖命率行,爲人臣者所不敢率行者也。今李從茂招訓、異,旣置船中,然後以聞,又不待命而行,有乖人臣之義。然從茂今爲使臣館伴,臣等姑先問從事官徐省,事狀已成,將以啓于壽康宮。」上曰:「予已知矣。」

○先是,卞季良承宣旨,撰樂天亭記以進,命權弘書刻板訖,懸于樂天亭。記曰:

樂天亭我上王殿下,時觀游之所也。殿下在位之十九年秋八月,禪位于我主上殿下,廼以農隙出游東郊,有一丘焉,高亢窮窿,狀如覆釜,名曰臺山。登焉四顧,則大江回塘,縈紆演洋,而連峯疊嶂,秩見層出,環丘來朝,勢若星拱,信乎天作之勝地矣。殿下命建離宮於丘之艮隅,取庇風雨,遂作亭于丘上,命左議政臣朴訔名亭,訔取《易》《繫》樂天二字以進,蓋摠殿下行事之實,而寓之於亭名,且以志今日之樂也。命臣季良,作文以記之。臣季良竊惟,天者理而已矣,樂則無所勉强,而自然合理之謂也。蓋無極之眞、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人乃生焉,則天理之賦於人者,無不同。雖然,衆人之生,氣稟駁矣、物欲蔽矣。蔽欲勉强,以循天理,亦且不能,況望其有自然合理也哉?恭惟,殿下天縱之資,首出庶物,淸明在躬,德性常用,是其所行,莫非天理之流行矣。嘗在潛邸,慟神懿母后之薨,則屛棄人事,廬於齊陵之側矣。前朝之季,君昏相酷,謀我太祖,禍機甚迫,則倡義開國,推戴太祖於千乘之尊矣。歲戊寅,權臣乘我太祖之不豫,挾幼構亂,炳幾殲除,安宗社也。輿意推戴,殿下當立,讓于上王,尊嫡長也。卽位以來,常以未能朝夕於太祖爲憂,歲丙戌,乃欲辭位,以遂侍側之志也。群臣死執不可,太祖力止之。越三年戊子,太祖賓天,不勝慟悼,諒闇盡禮,及其祔廟,時方霖雨,殿下軫念,將事之夕,天地開霽,旣卒事三日而雨復作,天之相夫孝誠也。致愛敬於上王,久而益篤,則簡策所載,古未有也。釋懷安而不置於法,則蓋遵大舜之全象,而不願効周公之致辟也。存王氏之後,俾安生業,則公天下國家天地之量,卽湯、武革命,存杞、宋之義也。事大以禮,則再受誥命,而天子每稱殿下之至誠矣。字小以仁,則五十年之海寇,頓顙納款而願爲臣僕矣。至於處宮庭,則雝雝其和;承祭祀,則肅肅其敬。進用忠直,黜退姦奢,從諫好學,崇儉節用,謹天戒而恤民隱。凡所存諸身心而現諸行事者,粹然一循乎理,而亦非有所勉强而行之,蓋我殿下之天性然也。二十年間,四方寧一,倉廩富實,民無兵火,天降甘露,昇平之極,前古所罕。先儒所謂循天理,則自無不利者,其不信矣乎?

往歲內禪之擧,春秋未至於倦勤;疾病未至於廢事,又非逼於勢而有所不得已也。大小臣僚庭立痛哭者數日,而竟不能効回天之力,一朝辭位,如脫屣然,蓋亦古今帝王之所未有也。今我主上殿下聰明孝悌,溫仁勤儉,事皆稟命,以承付托之重,可以紓殿下之憂矣,樂天亭之所以作也。臣觀夫玆亭也,春風扇和,佳卉爭發,而紅綠敷披;畏景流金,大地烘爐,而淸風滿座。秋染江山,則明鏡錦屛,映帶左右;密雪初霽,憑軒擧目,千里一色。我殿下陪上王而置酒,忘言相屬,主上殿下周旋乎其間,兄友弟恭,父慈子孝,愉愉如也。天下之樂,復有何樂加於此者哉?蓋我殿下所樂者,天理也;所不樂者,天位也。與舜、禹之不與焉者同一揆矣,而宗社生民之大計,則豈肯頃刻而忘于懷也?若夫鳶飛、魚躍於天淵者,道之費也;大畜之山、習坎之水,仁智之所樂也。玄渾之運於上也,不息之氣昭矣;方儀之靜於下也,厚德之象著矣,而我殿下怡然妙契於登覽俯仰之間,而自樂其樂者,則夫豈筆舌所可得而形容其萬一也哉?臣所書者,殿下樂天,見諸行事之實也。夫見諸行事之實,臣庶之所共知也,則其觀感興起於天性之眞,而各親其親、各長其長,以盡人倫之道,以樂殿下之樂,烏可已也?我朝鮮風化之美,比擬虞、周,而王業之永,直與丘山、江水倂久而無窮矣。於戲盛哉!

○吏曹啓:「咸興、平壤土官及各宗僧徒除授,以寅申巳亥年,定爲恒式。」從之。

○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啓:「兵船一艘遭風,船軍二十一名溺死。」上命復溺死人等戶,量給米豆,以資喪葬。

○兵曹啓:「外方分置公私倭奴婢等,慮或偸乘小船逃去。宜令各浦萬戶、千戶,竝籍公私船,以時察其往來。」上王從之。

○兵曹啓:「京畿廣州、驪興等官藏在兵器及對馬島所獲兵器,請分給無軍器防禦各官。」上王從之。

9月5日

○丁未,日暈。

○視事。

○朝壽康宮。

○命政府六曹,議大小人員陳言。

○遣宦官,贈食物于使臣。

○命元肅、李隨等,揀擇中外所得如來、菩薩舍利。

9月6日

○戊申,視事。司憲掌令鄭淵啓:「新除宜川守李養修曾任豐儲倉副使,監臨自盜,情犯深重。使養修信有材能,猶未足以揜罪,況素乏文武才幹,豈可使之臨民?且前宜川守朴蘇坐私用庫物,追徵訊鞫,逮繫人吏,尙未決正。若繼以養修,使得恣其貪汚,則宜川之民奚罪,連養二賊人乎?」元肅啓曰:「養修坐罪之後,尙不悛改,所至皆有醜聲,當從憲司之請。」上曰:「然。行且改除矣。」

○金漸啓曰:「僧竺丘爲臣言:『石塔所藏舍利四枚,自新羅以來,世世寶藏,號爲眞的,且有靈異。願得留鎭法門。』臣聞之,不敢不啓」上曰:「僧徒容有是言,然於國體則不可。天子求舍利,當以本國寶藏尊敬者進獻,以表至誠,況石塔舍利,天子所知,豈可以是爲靈異舊物,潛隱留置,上欺天子乎?今雖獻此舍利,於我國保無災怪,卿其勿疑。」漸慙赧無以對。

○御經筵。

○朝壽康宮。

○命遣內資尹金由性、司宰副正吳乙濟,量田于濟州。

○議政府詣太平館,宴使臣。

○謝恩使曺洽、副使李興發回自京師。帝命還我都芚串被擄船軍李元生等三名。元生等言:「賊寇中國之境,爲都督劉江所敗,斬首一千五百級,生擒一百三名。賊之守船者謂所俘我國人曰:『汝國潛通我入寇之事,使我見敗。』遂刺殺四十餘人。吾等三見逃入中國,皇帝賜衣糧命還。」初,千秋使成揜赴京時,就報遼東以賊變,劉江得預備之,故賊敗沒。

9月7日

○己酉,遣李明德、元閔生、元肅,請黃儼至文昭殿內佛堂,以釋迦舍利四枚及本國所揀擇舍利五百五十枚出示之,儼見必頂戴,極加敬重,仍請供佛齋僧,遂奉舍利歸太平館。

○上王命李元生等三名,限明年復戶。

9月8日

○庚戌,日珥。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李明德、元肅、元閔生等復從黃儼往興天寺,供佛齋僧,啓石塔,出所謂釋迦頂骨及舍利四枚,奉歸太平館。

○王賢請遊觀加乙頭峯,遣戶曹判書閔汝翼、禮曹判書許稠、右代言李隨,置酒以慰之。

○慶尙道右道都節制使報:「今被擄唐人自對馬島逃來言:『倭賊議以九十月間侵掠朝鮮之境。』請徵聚右道各浦左右領船軍,分乘無軍兵船,以備不虞。」從之。

9月9日

○辛亥,朝壽康宮。

○上王以重陽遣宦官,贈生鹿於黃儼,仍請兩使臣,置酒善養亭,上亦侍坐,儼以佩劍進于上王。及孝寧大君𥙷[1]行酒,上王謂儼曰:「讓寧大君禔以罪見廢,使居于外,天子所知。但以老父母在此,故或値俗節,召之則來。今其居處,只隔一水,而不得來見天使者,正是自召也。適見孝寧行酒,因爲之發此言,幸無怪。」儼曰:「父子間天性也。殿下應有此意。」上王曰:「吾年二十三歲,以書狀入朝,見小大之人無不解書者,深服中國之事。今聞大人父子間天性一語,正合予心,予豈敢或忘?」儼笑對曰:「自少讀書,聖賢所言,能記憶耳。」上王又曰:「小邦受天子之恩,至深至重。今者睿澤不遺老臣,施及今王,感聖祝壽,億萬斯年。大人慣知小國之事,民風俗禮,皆所洞見。今者再臨我居處,燕笑譽處,實所欣悅。國王年少,未得自達於大人,然其心亦望老父請大人枉臨王宮,幸大人知之。」儼曰:「唯命。」上就揖謝。上王各贈豹皮及班鹿皮一領。

9月10日

○壬子,遣宦官,贈食物於使臣。

○朝壽康宮。

○王旨:「禁絶流亡,已有著令。今守令不用心奉行,遂致無恒産者續續流亡,其令申明隣保之法。」

○黃儼每來我國,必遣人祭木覓,至是令王賢親往祭之,上命禮曹,邀設酌于山麓以慰之。賢酒酣下淚曰:「儼令我出遊,多納貨賄,忌我斯甚矣。」

9月11日

○癸丑,御仁政殿受朝。

○御便殿,視事,經筵。

○遣宦官,贈食物於使臣。

○朝壽康宮。

○黃儼欲令鄭允厚之子赴京謝恩,禮曹判書許稠啓曰:「允厚惟一子,無他主喪者,不可令赴京師。」上乃使元肅言於黃儼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允厚之子,今在衰經之中,釋服朝見,不合於禮。」儼曰:「殿下所言甚是,不可以細鎖之事廢大禮。皇帝如問,當以此奏之。」因請任載牛馬曰:「吾不虛請,當酬以直。」

○六曹詣太平館宴使臣。

○濟州子弟文忠德、高得宗等上言:

濟州邈在海中,未有收租儲備之法,故一遭水旱,人無所資,未免餓莩。今國家降從寬典,依兩界例量田,欲立收租之法,以備不虞。然濟州土地磽薄,農人之家,服勤南畝,艱難辛苦,百倍其功,而常有卒歲無食之嘆。因此,不事農業,而務行商賈者頗多。其打量之際,山田沙田,雖依本朝田制,悉降三甲,然人心安於舊習,猶以爲重,收租之際,不無愁嘆。《傳》曰:「因時制宜,使合於人情,而宜於土俗。」伏望下令有司,其沙田山田,或降以五甲、六甲而打量,以寬其稅,則民心不駭,而公私兩便矣。

上乃命隨宜打量,使無怨咨。

○上王幸樂天,日暮乃還。

○柳廷顯啓:「前日分置一岐州倭,依對馬島倭例,使爲奴婢。」上王命屬深遠各官爲奴婢。

9月12日

○甲寅,視事,經筵。

○黃儼令王賢出遊漢江亭,上遣許稠慰宴。

○黃儼歷謁黃氏、李氏、韓氏本家。

○上遣元肅,贈儼貂鼠皮一百領。

9月13日

○乙卯,上請使臣,宴于仁政殿。

○禮曹啓:「視學酌獻儀注謂:『殿下服冠袍,行酌獻禮。』洪武二年,中書省欽奉聖旨,賜與冠服咨文內:『冕服,朝覲及奉祀之服;遠遊冠、絳紗袍,受陪臣朝見之服。』今後視學酌獻時,用冕服。」從之。

9月14日

○丙辰,上王遣李明德,贈黃儼十二升苧麻布各十匹、十一升麻布十匹、交綺二匹、細紬布三匹、細緜布三匹、人蔘三十斤、石燈盞二事、厚紙四百張、茶一封、念珠一帒,王賢十二升苧麻布各三匹、人蔘十斤、石燈盞一事、茶一封、念珠二十貫,黃儼所率頭日八人十升苧布各一匹、麻布各一匹,廚子二人別贈十一升苧麻布各一匹。遂幸太平館設餞宴。賢醉謂儼曰:「老官見我何罪,而揚說吾事?」涕泣不止,儼怒,督進宴饌而罷。上以足上患𤺄不與宴。

○遣宦官,進肉于老上王。時,老上王在西江朴因家。

9月15日

○丁巳,黃儼遣通事金時遇,獻靑魚牙帶于上王,賜時遇衣一領。

○遣宦官李村,贈食物于使臣。

○上王以元肅有老母,賜昨日所進大肉及生鹿。

○黃儼請表箋紙,命贈二十張。

○速古赤林昇富貸死贖杖一百,永充河東縣官奴;妓鳳紹蓮贖杖八十,還屬公州官婢。昇富詐傳上旨,盜用尙衣院物,又潛通鳳紹蓮,盜御府物以與之。當內宴之日,於上前與鳳紹蓮私戲,下義禁府鞫之,獄成當斬,上特從末減施行。

9月16日

○戊午,上遣元肅,贈黃儼苧麻布各二十匹、襦衣一襲、貂裘、貂冠、護膝、靴各一、人蔘三十斤、滿花席六張、滿花寢席六張、石燈盞一事、念珠一帒、厚紙六百丈、茶三斗、交綺二匹、細紬緜布各三匹,王賢苧麻各十匹、襦衣一襲、貂裘、貂冠、護膝、靴各一、人蔘十五斤、滿花席四張、滿花寢席二張、石燈盞一事、念珠一帒、茶一斗,儼頭目八人苧麻布各四匹、襦衣、毛冠、靴各一,廚子二人別贈麻布各二匹,賢頭目二人各麻布二匹、衣冠靴各一。時所贈貨賂食物甚多,儼猶求索不已,上欲副其意,皆命遺之。

○上王幸東郊,上命右代言李隨及宦官盧希鳳,進酒果于晝停所。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等請林昇富依律處斬,不允。再請尤不宜收贖,命昇富及鳳沼蓮竝杖之。

○上王遣元閔生,贈黃儼交綺及紬綿布竝一十匹,以答牙帶之贈。

○上王以新都多有未造家者,命京畿、江原道各官,許人斫取松木。

9月17日

○己未,上幸太平館餞宴。

9月18日

○庚申,黃儼、王賢還,就獻印經紙一萬張。上王及上餞于慕華樓,遣元閔生,隨黃儼奉進舍利。奏曰:

永樂十七年八月十七日,欽差內官司禮監太監黃儼到國,傳奉聖旨:「朝鮮國石塔寺塔中舍利,不問幾顆,都請來和別箇寺裏,有的舍利也請來。」欽此。臣父臣將先祖康獻王供養有的,釋迦舍利幷頂骨及境內遍行迎取諸佛如來、菩薩幷名僧舍利,差陪臣左軍同知摠制元閔生齎擎,一同欽差官奉進。計舍利摠五百五十八顆。

上王遣孝寧大君𥙷,上遣李原、卞季良、元肅,往碧蹄驛餞使臣,又遣長川君李從茂,伴送于義州。

○上王遂幸西江,問病於老上王。上還宮,以老上王病重,遣人于慈悲嶺等處祈禱。

○朝壽康宮。

9月19日

○辛酉,日重暈,有珥有冠,又有白氣貫日。

○視事。大司憲申商啓曰:「今內資寺布貨,因雨漏,數多朽敗。此,往等官吏不能監檢之所致也,請以朽敗之物分徵之。」上曰:「往等官吏非一人,豈能人人而徵之?況其中,仕不多日者頗多乎?」商對曰:「前年夏霾雨甚,爲官吏者不能監檢,其罪不小。律文,凡倉庫財物主守之人,致有損壞者,坐贓論,均陪還官。今若不徵,則無以鑑後矣。」上曰:「然則以仕日多小,分徵之可也。」金漸啓曰:「若以仕日多少分徵,則或有只仕五六日者。於五六日之內,豈能監檢在庫之物?宜徵仕十五日以上者。」商曰:「以仕日多少分徵,猶云可也,若全不徵,則爲官吏者,將無所懲矣。」上曰:「然則不得已也。」

○漸又啓曰:「今歲公田損實檢踏之際,令幷檢踏私田。臣以爲,去年私田檢踏委官,率皆庸劣,以實爲損,大小臣僚田租所入甚小,以致京中米貴。且科田旣是永永賜與,則其損實檢踏,委之田主,可謂萬世之法。如不已,則凶年委敬差官;豐年委田主可矣。今歲五穀頗熟,宜令田主檢踏。」上曰:「公田、私田均是國田,損實檢踏,不當有異。予聞,昔公田檢踏,委敬差官,故多致虛疎;私田委田主,故多刻迫。今歲公私皆委敬差官,其拜辭之際,再三諭之,務要適中,何獨於私田,皆致虛疎?況每州縣不多委官,尙有不中者,受田各品所使檢踏之奴隷,寧保其不爲民弊乎?欲爲萬世之法,莫若令敬差官檢踏之爲良也。立法定制,要傳悠久,豐年、凶年豈可殊觀?若今年米貴,則專是年歉所致,非緣私田收租所入之小也。」啓事諸臣咸退,上謂元肅曰:「今憲府欲徵內資朽敗之物,若盡徵之,則不可勝徵;欲擇有罪而徵之,則不知致朽敗者爲誰,將何以處之?」肅對曰:「殿下卽位以來,數下寬恩,況往等官吏,非故致朽敗,情可恕也。」上曰:「盡徵之則無罪者必與焉。與其竝徵無罪,不如不徵有罪也,其令憲府勿徵。」

○上王遣吉昌君權跬,上遣平壤君趙大臨于留後司,齎宣醞慰使臣。

○御經筵。上謂尹淮曰:「近日覽《高麗史》,多牴牾處,宜改修。」

○朝壽康宮。

9月20日

○壬戌,朝壽康宮。

○老上王疾甚,自西江還仁德宮。

○上命藝文館大提學柳觀、議政府參贊卞季良等,改修鄭道傳所撰《高麗史》。

○滕賢、邊尙等還自對馬島。守護宗都都熊瓦遣都伊端都老,通書于禮曹判書乞降,請賜印信,仍獻土物。

9月21日

○癸亥,視事。戶曹啓:「軍資米穀所貸,雖在乙酉年之前,例同義倉,竝令還收。」李原亦請,上從之。

○上曰:「對馬島今雖窮甚乞降,心實譎詐。若卷土來降則可矣,如其不來,何足信乎?」李原曰:「雖卷土來降,置處亦難。」上曰:「不滿數萬,處之何難?」原曰:「窮甚,面許交好耳,必不卷土投降矣。」上曰:「然。」許稠曰:「初,日本使臣尙少,比年以來獻一刀者,亦稱使臣,自要買賣,所齎財貨,絡繹道路,驛吏受弊不小。往往到禮曹,有論功怒叱者,國家一年所賜,多至萬有餘石。今若許其交通,則當作倭館於都外,毋令入城。其齎都都熊瓦及宗俊等書契而來者,待之以禮,其買賣財貨,令自轉運。他如藤次郞等使人不許接待,以嚴相交之始。」上曰:「若交通則如卿言可也。」

○元肅啓:「前者諫院請從祀權近於文廟,命下政府、六曹擬議。然政府、六曹武臣居半,乞令大小文臣聚議。」從之。

○上詣仁德宮問疾,進米百二十石,以備救病之費。

○命停講武。

○遣戶曹判書閔汝翼于黃州,齎宣醞慰使臣。

9月22日

○甲子,御經筵。

○朝壽康宮。

○前都摠制李伯溫卒,停朝市三日。贈諡昭思,容儀恭美昭,追悔前過思。伯溫貪酒好色,不識事理。

○遣永嘉君權弘于平壤,齎宣醞慰使臣。

9月23日

○乙丑,日暈。

○上王命設升聞鼓於壽康宮,以伸大小軍士冤抑之情。

○命廣州牧使,勿禁讓寧往來于大夫人避病所。

9月24日

○丙寅,上王遣李明德,慰使臣于安州。

○朝壽康宮。

○上王詣仁德宮問病,夜分乃還。

○李順蒙啓:「對馬島赴征時,右軍竝不下陸,唯臣率軍士下據高峯,力戰却敵。且自二十日至二十五日,搜捕倭賊,焚其家戶。其時論有功軍士等第,卽報右道節制使,節制使不報兵曹。且於錄功時,只錄斬首五人,其餘勝敵有功者竝皆不錄,非徒行賞不公,將無以勸後。」

9月25日

○丁卯,視事。金漸啓曰:「姦婦情犯深重,乞除收贖。」上曰:「收贖之法,本爲楮貨通行,然犯不忠不孝者,未嘗贖罪。婦之於夫,三綱所係,君臣父子夫婦,初無輕重。其婦人失行者,可依所啓,勿論有夫無夫,竝令決杖。」漸及柳廷顯請竝杖奸夫,上曰:「奸夫之罪,雖可憎,然比不忠不孝則有間。今收贖之法未革,且依舊收贖。」

○兪顯啓曰:「臣等前日請洪得敬、兪實、李同仁之罪於上王,竝不蒙允。近日內竪林昇富詐傳上旨,靡不以此也。請依律施行。」上曰:「此父王所不允,予不敢擅斷。」

○以尹坤爲吏曹判書,朴子靑判右軍都摠制府事,孟思誠判漢城府事,洪敷左軍都摠制,成達生、金貴寶、朴光衍竝中軍摠制,李順蒙左軍摠制,安純戶曹參判,柳暲恭安府尹,李之剛平安道都觀察使,李恪慶尙道右道兵馬都節制使。又論東征之功,受賞職者二百餘人。

○遣知敦寧府事韓長壽于義州,齎宣醞慰使臣。

○兵曹啓:「曾降宣旨,令每年秋,遣官各道,點檢軍器衣甲兵船。今倭賊防禦緊急,請移文各道,令諸色軍丁修補軍器衣甲,乃於十一月晦時,分遣敬差官點考,如有轉借承點者,幷物主依律論罪,船軍則今方修補兵船,待事畢後,別遣官點考。」從之。

9月26日

○戊辰,老上王薨於仁德宮之正寢,享年六十三歲,在位三年,居閑二十年。

○朝壽康宮。

○命政府、六曹議喪禮。

○上以素服、烏帶、靑陽傘、靑扇詣仁德宮,百官以素服、烏帶從之,班立門外。判通禮導上入就殿門內,判通禮啓請四拜哭十五聲,上四拜哭。通贊唱四拜哭,百官皆四拜哭。判通禮啓請四拜,上四拜。通贊唱四拜,百官四拜。判通禮導上就幄次,通禮門分引群臣以次出。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等見于幄次。上還宮,命右副代言尹淮,監視喪事。以藝文提學卓愼、前都摠制盧弼爲殯殿都監提調,知敦寧金九德、恭安府尹柳暲齋都監提調,禮曹參判金自知喪服色提調,戶曹參議鄭招爲副。上王以未寧不臨,然上王主喪,停朝十日,巷市五日。斷音樂、禁屠殺及婚嫁,限山陵前;停大小祀,限虞祭前,社稷不在停限。

○上再朝壽康宮。三議政及卞季良、許稠等議喪禮。三議政及趙末生據鄭康成之言以爲:「主上於大行上王,孫之行也。上王率百官,當服斬衰二十七日,主上當服齊衰十三日。」卞季良、許稠啓曰:「兩上率群臣皆服斬衰。昔宋孝宗崩,光宗病,寧宗當服喪。文公勸寧宗代父行斬衰三年之禮,寧宗從之。及光宗病瘳,御史胡◼奏曰:『光宗病愈,宜行喪如法。』以寧宗行三年之喪爲非,遂使寧宗不終。雖是寧宗從胡◼之奏,而中變卽吉,實光宗病愈故也。病若未愈,則終三年之喪必矣。今上服斬衰三年,用以日易月之制,當二十五日釋服,二十七日禫祭卽吉可也。」兩上從三議政之議。

○以都摠制權希達爲告訃兼請諡使,府尹徐選副之。

○行大行上王襲奠。

9月27日

○己巳,命淸城府院君鄭擢,告喪于宗廟,又遣知印徐皎,告喪于使臣行次,兼送喪服于隨從通事及奏聞使、宣慰使各處。

○以義平君元生爲攝喪主,行大行王小斂奠。

○朝壽康宮。

○以判漢城府事孟思誠、前判書崔迤、慶昌府尹禹洪康爲國葬都監提調,以前都摠制呂稱、前都觀察使李伯持爲山陵都監提調。

○禮曹與儀禮詳定所同議啓曰:

大行上王喪制,依宋寧宗故事,參用本朝太祖康獻大王喪葬依軌,上王服斬衰三年,以日易月,十三日而練服。祥服、練冠,去首絰、負版、辟領,衰二十五日而祥,服禫,服烏紗帽、白衣、黑帶,二十七日而禫,釋服卽吉。主上齊衰期年,亦以日易月,十三日而除,其服制,竝依《朱子家禮》。大妃、明嬪以下宮人,竝斬衰三年;恭妃,齊衰期年;誠妃、貞慶宮主以下宮人齊衰三年,其服制亦依《朱子家禮》,參用俗制。宗親斬衰三年,十三日而練,二十五日而祥,二十七日而禫,服用《家禮》之制。文武百官及各道使臣、守令斬衰三年,生麤布團領、布裹軟角紗帽、生麻帶、白靴,十三日而練,白布裹紗帽,二十五日而祥,烏紗帽、白衣、黑帶,二十七日而禫,釋服卽吉,依宋制,凡干喪事,皆用喪服。前銜大小官及生員、生徒,白衣、白笠、白靴、白帶,二十七日而除。四都監、十一色內,前銜各品官服,與百官同。有職事前銜各品及內侍茶房,白衣、白布裹紗帽、麻帶、白靴。錄事、知印、各司吏典,白衣、白布裹平頂巾、麻帶、白靴,竝二十七日而除,。軍官五品以下,白衣、白布裹紗帽、麻帶、白靴。僧徒及庶人男女,白衣、白笠、白帶,竝三日而除,行首、牽龍,諸府知印、書題、給事,與百官同。皂隷、所由、喝道、杖首、抄螺匠,與庶人同。其外方大小使臣及守令,訃音到日,設香案於公廳,素服望京都,四拜哭臨,擧十五音訖四拜。聞訃第四日,早設香案於公廳,着斬衰就位,四拜哭盡哀訖,四拜退,毋得擅離任所,沿邊不用擧哀。

○禮曹啓成服儀曰:

其日,忠扈衛先設幄次二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上王殿幄次在東近北,主上殿幄次近南。〉時至,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臣,易服就位。立定,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幄次卽座。書雲觀報時,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前,俛伏跪啓:「禮曹判書臣某言。請殿下爲上昇仁文恭睿上王成服。」啓訖,俛伏興。禮曹參判進當主上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如上,俛伏興。尙衣爲上王殿下、主上殿下,釋素服,易衰服,簾捲。判通禮導主上殿下,出幄詣几筵側,北向褥位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出幄詣几筵側,北向褥位立。〈主上殿下位,在上王殿下之位之後。〉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官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上王殿下幄前,群官移班,主上殿下率群官奉慰,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9月28日

○庚午,朝壽康宮。

○禮曹啓:「拜正朝表箋時,百官以白衣、烏紗帽、黑帶入殿庭行禮,樂陳而不作,送至國門外訖,各還喪服。」從之。

○上王語朴訔、李原等曰:「壽康宮,宋光宗宮名也。今取以名宮何也?」訔等曰:「徒知《洪範》有曰壽曰康之文,不知有是也。」上王曰:「光宗因憤疾病,避居壽康宮,六年而崩,此見于《宋鑑》。」朴訔等曰:「爲相者當博文,臣等不學,故至此。當使禮曹備考改之。」上王曰:「改之則氣狹矣,不須改也。」

○命僉知敦寧金世敏,從大行上王遺敎,服斬衰。

○行大斂奠。

○禮曹啓:「在前啓聖殿、文昭殿、健元陵、齊陵祭享床排,左右俠床,亦一樣以油蜜果爲之,不惟煩弊,恐致不潔。自今凡祭享床排,除左右俠床。」從之。

9月29日

○辛未,日暈。

○朝壽康宮。

○禮曹啓:「正朝進獻方物封裹時,議政府、六曹着烏紗帽、白衣、黑帶。」又啓:「仁德宮齋、法席、祭奠皆奉宣旨行。」

○禮曹啓殯殿朔望奠親行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通禮門設殿下拜位於殿庭,當中北向。設攝喪主及衆子拜位於殿下拜位之後,設宗親及文武群官拜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阼階東南北向,爵洗在西,盥洗在東,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阼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判道禮導殿下,詣幄次,通禮門分引宗親以下文武群臣,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俛伏跪,啓請行禮,判通禮導殿下,至拜位北向立,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阼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殿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還拜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訖。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親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攝喪主攝行儀曰:

其日質明,執事者陳設如儀。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入就位再拜哭。攝喪主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三上香。執事者進茶酒,攝喪主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西,左向跪,讀祝文訖,攝喪主俛伏、興、再拜哭。攝喪主及大祝以下,俱降復位,再拜、哭,以次出。

○朝奠儀曰:

每日晨起,攝喪主〈攝喪主以義平君元生爲之。〉及大祝、諸執事皆服其服,入就位哭。小臣設盥櫛之具于靈床側,奉魂帛出就靈座,然後朝奠。執事者設奠,〈油蜜果、實果,交排九果床,三味飯物。夕奠同。〉大祝盥手焚香,斟酒奠于靈座前,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再拜哭盡哀。

○食時上食儀〈平時朝夕水剌例,內膳代用素膳。〉:行禮如朝奠儀。夕奠儀,如朝奠儀畢,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奉魂帛,入就靈床,哭盡哀。有新物則薦之,如上食儀。

冬十月

10月1日

○壬申朔,日暈。

○上以黑帽、白衣、烏帶,率百官,詣仁德宮御幄次,百官易服就位。引禮當幄前啓請成服,尙衣進齊衰。判通禮導上詣几筵側褥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及在位官,皆再拜哭。引禮啓禮畢,判通禮導上還幄次,百官仍立班。判通禮導上入行朔奠,如儀訖,還幄次,百官詣幄前奉慰。上王以疾成服於壽康宮,上率百官詣壽康宮奉慰。

○禮曹啓:「今來日本國九州田平殿所送原珍等五人及留船格倭三十六名,請給禦寒襦衣。」從之。

○元肅啓:「朴訔言:『服喪二十七日之間,上王當主喪行禮,二十七日後,齋祭及葬時諸事,主上當主之。』臣以謂,二十七日後齋祭,則不在禮文,猶云可也,其山陵諸事,載在禮典,而主上主之,則此正喪有二孤,似爲未便。」上曰:「吾將啓于上王。」

10月2日

○癸酉,朝壽康宮。

○摠制成揜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初齋于仁德宮殯殿。

10月3日

○甲戌,朝壽康宮。

○朴訔啓曰:「進告訃請諡表箋,雖是戊子年例,使副俱行,豈爲無弊?當依請封世子及請傳位例,遣一人進奏啓本可也。」李原及卞季良等曰:「當依戊子年例。」兩上從朴訔之言,仍命別無專對事,其遣權希達奏聞。

○兵曹啓:「今新除水軍僉節制使、萬戶、千戶,令除朝辭赴任。」上王從之。

○慶尙道右道兵馬節制使啓:「對馬島已遣人納款,且今秋耕拾栗爲緊。其屯守陸地軍人等,姑令放送,有變則徵聚防禦。」上王從之。

○兵曹啓:「對馬島倭奴不顧國家撫育之恩,殺掠邊民,罪不容誅,命將征討,恐有餘孽鼠竊邊鄙,令修戰艦,以備再擧。乃遣投化倭藤賢等于對馬島,具陳利害,賊等遣人,隨賢奉書送款。今聞,諸道軍丁等要避再擧,續續流亡,不爲恒産之計。今雖再擧,亦是爲民耳,宜當盡心敵愾,況今餘賊送款,而無識之民,不畏邦憲,謀欲逃避,不可不懲。請令忠淸、全羅、慶尙等道監司,捕致京師,大懲鑑後。」上王從之。

10月4日

○乙亥,遣都摠制李湛、戶曹參判安純,奉表箋如京師,賀明年正。

○上率群臣,素服、烏帶,拜表箋如儀,樂懸而不奏。

○朝壽康宮。

○朴訔、李原、許稠等啓:「主上十三日卽吉後,當行大小祀,然百官皆在衰絰之中,旣爲一體,不可行祀。」

○摠制洪涉詣壽康宮,奉香及疏文,設懺經法席于殯殿。

○新作壽康宮樓寢室。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節制使啓:「前日奉宣旨,聚各浦兵船,各以二十艘,分守要害之處。今當禾穀成熟之時,各離本浦,聚於三四息之地,賊若以輕船突入侵掠,則必未及捕。乞令各還本浦,以便備禦。」從之。

10月5日

○丙子,朝壽康宮。

○禮曹啓:「告訃使當以白衣、烏帶赴京,至會同館改吉服詣闕。」兩上皆曰:「二十七日後,本國君臣皆卽吉。且賀正使以吉服入朝,而獨告訃使着素服未便。」朴訔、李原曰:「當以吉服赴京。」卞季良、許稠曰:「旣定以凡干喪事白衣、烏帽之法,且如陪諡使臣使來,而以吉服待之,則告訃使亦當服吉,不爾則用白衣、烏帽可也。」許稠又曰:「臣於戊子年賀正,爲書狀官入朝,見皇帝、群臣皆爲皇后之喪,以白衣視事。時皇后之崩已七月,而皇帝尙以未葬,服白衣,況繼世之君,未及葬期,竝純吉服,臣竊以爲未便。」上曰:「吾已知之。」

10月6日

○丁丑,上王詣殯殿,行祭如朔望奠,儀訖還宮,但文武群官不與行禮。其祭文曰:

天生聖祖,肇造東方。纉承洪業,惠我無疆。義爲父子,親則弟兄。壎箎相和,共享康寧。如何不淑,永秘形聲?嗚呼已矣,何以爲心?煢煢衰絰,慟悼冞深。來陳薄奠,有淚霑襟。惟靈在上,庶借顧歆。

○權希達奉表箋奏啓本如京師。上命權希達曰:「敬寧君想已回程,卿若及見於京城,則許令白衣、黑帶出來,到遼東就所館私處,爲位,服斬衰,還脫,齎持權服白衣、黑帶而來。」其訃告表曰:

緣臣薄祐,罹此咎殃,哀號痛苦,不自勝堪。贍望雲霄,禮謹告終。

箋曰:

緣臣不幸,遽罹憂咎,悲哀痛楚,何可自勝?瞻望銅闈,以謹告終。

其請諡奏本曰:

臣伯父先臣曔,係是臣先祖康獻王嫡子。先祖於洪武三十一年戊寅九月間,以老疾,令曔權署國事,越三年庚辰十一月,伯父曔因患風疾,又無繼嗣,令臣父王芳遠襲位,居閑養病。今來疾增薨逝,所據諡號,理宜奏請。爲此謹具奏聞。

其行狀曰:

前權署國事諱曔字光遠,康獻王嫡子,以丁酉七月初一日生。性質純謹,志行端方,長於武略。嘗從康獻王,戰破群盜,屢立大功,歲庚午,捕倭于禮山獻捷。戊寅秋九月,襲位于父王,在位三年。歲庚辰冬十一月,以病傳位於母弟,居閑養病二十年。以己亥九月二十六日,薨于正寢,壽六十三。

○禮曹啓:「《儀禮》斬衰正義服圖曰:『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旣葬,以其冠爲變,衰六升、冠七升。』乞依此例,練冠用六七升以下熟麻布。」從之。

○朝壽康宮。

10月7日

○戊寅,朝壽康宮。

○全州府尹金謙擅自離職,奔仁德宮喪,上曰:「禮則非,而義則是。」命爲國葬都監提調。

10月8日

○己卯,朝壽康宮。

○禮曹啓小祥儀: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二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上王幄次在東近北,主上幄次近南。尙衣院陳練服於上王殿下幄次,陳淺淡服於殿下幄次。通禮門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位於殿庭當中,俱北向,主上殿下位近南差退。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阼階東南,北向,爵洗在西,盥洗在東,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阼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入哭,啓訖,俛伏,興。禮曹參判進當主上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入哭,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入就位北向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入就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次前,俛伏跪,啓請,易服,啓訖,俛伏興,上王殿下易服。通禮門俟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俱易服,以次分引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俛伏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以淺淡服入就位北向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以練服入就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跪三上香,上王殿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上王殿下禫茶三奠酒。〈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上王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訖,禮曹判書啓禮畢。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上王幄前,群臣移班,主上殿下率群臣奉慰。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大祥儀同,但陳禫服於上王殿下幄次,不設殿下位。

10月9日

○庚辰,上王以大行大王小祥,詣殯殿,易服哭臨,設祭如儀訖,還宮。是日,主上卽吉。議政府、六曹請復常膳,不允。恭妃與近侍皆從吉。

○上王賜兵曹堂上、都鎭撫、代言等馬各一匹。

○知敦寧金九德詣壽康宮,奉香、疏祭文,設二齋于興德寺。

10月10日

○辛巳,朝壽康宮。

○議政府請進肉膳于大妃殿,從之。

○命刑曹,除用刑事外,凡干決訟,依前例施行。

10月11日

○壬午,朝壽康宮。上王召柳廷顯、朴訔、李原、許稠、申商等,議招諭對馬之策,僉三:「當諭之云:『汝島之人,初以作賊爲事,侵掠我疆。其後宗貞茂遣人乞降,我不忍絶之,從其所欲,蓋有年矣。今又作賊生釁,命遣兵船,捕其妻孥,汝等拒命,各因地險戰,兩不利。若再遣兵船,或千餘艘,或五六百艘,出入攻之,自致飢困以死,可立待也。今汝來乞交好,然前此非不交好,而構釁如此,豈可信哉?其必如宗俊等親來投化,乃許其降,大者爲官,小者爲民,聽其所願,使安生業。汝往曉諭島人,其速來報。待十一月不報,吾亦以爲永不來投矣。』以此爲辭,令兵曹、禮曹同諭遣之。」上王然之。

○上因素膳瘦甚,朴訔請進肉膳,上不許。上王曰:「主上顔色之瘦,使我傷心。若不許肉膳,是亦不孝。」上始進肉膳。

○漢城府尹李孟畇詣壽康宮奉香、疏,設圖覺法席于興德寺。

○巡陵使鄭守弘啓諸山陵頹圮處,命有司修葺。

○兵曹啓:「各領防牌,當番則受祿,下番則除雜役,待之甚優,而每當立番,托故窺避,待受祿之日乃見。乞推其所居,京中及留後司,則屬軍器監別軍,外方各官,則充軍。」從之。

○忠淸道兵馬節制使啓:「曾奉宣旨,對馬島赴征還來逃亡甲士、別牌、侍衛牌、鎭屬軍官人等,幷充船軍,待後日再征,成功自贖。今道內別牌元數七百名內,甲士試才者三十二名,以逃亡、充船軍者二百八十六名,共三百十八名,更無閑良者,可以充補。乞於元定船軍內,擇其富實、才能者,充定。」從之。

10月12日

○癸未,被虜漢人曾亞椒等五人,自倭逃回,遣譯者全義,解赴遼東。

○朝壽康宮。

10月13日

○甲申,朝壽康宮。

○命趙末生,就禮曹與許稠,說與都伊端都老以招來之意如前所議,都伊端都老對曰:「當以宣旨事意,回說都都熊瓦。然島內人未必盡爲賊,今下旨以爲盡是作賊,心實痛悶。」

○以閔若孫爲全州府尹,李湘判黃州牧事。

10月14日

○乙酉,朝壽康宮。

10月15日

○丙戌,朝壽康宮。

○繕工提調朴子靑役軍人二百名,始營太平館御室。

○知遂安郡事朴如恒陪箋到京師物故,乃命致賻。

10月16日

○丁亥,朝壽康宮。

○府尹柳暲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三齋于興福寺。

10月17日

○戊子,月犯畢。

○朝壽康宮。

○對馬島賊中都萬戶左衛門大郞通書于禮曹曰:「貴國見討本島時,敬畏王命,不敢發一箭,且說宗俊,委護官軍,使之汲水,其時將帥悉皆知之。乞還前日所送船及格人。」

○上王命曰:「予於宮中,設遮陽,只蓋草芚一件,加之以黃草,甚無弊。又於喪葬之助,皆給以黃草,則草芚之貢,雖減三分之二,亦可足用。」

10月18日

○己丑,朝壽康宮。

○摠制金乙和詣壽康宮,奉香疏,設法華法席于殯殿。

○都都熊瓦使人都伊端都老詣闕拜辭命。禮曹判書許稠答其書曰:

使至得書,備詳辭意。將所諭發還本島人及賜與印信等事,謹以啓聞。兵曹判書臣趙末生敬奉宣旨,若曰:「降衷秉彝,有生所同得;好善惡惡,人心所同然。五方之人,其言語習尙,雖或不同,降衷秉彝之性、好善惡惡之心則未始有異也。今對馬島人等投集小島,以爲窟穴,肆爲盜賊,屢被死亡,無所忌憚者,非天之降才爾殊也。特以小島,類皆石山,土性磽薄,不宜稼穡,阻於海中,懋遷魚藿,勢難常繼,率以海菜草根爲食,未免爲飢餓所迫,喪其良心而至此耳,予甚憫焉。都都熊瓦之父宗貞茂,爲人深沈有智,慕義輸誠,凡有所需,靡不申請。嘗請珍島、南海等島,欲與其衆遷居,其爲子孫萬世慮,豈淺淺哉?予甚嘉之,方欲聽其所請,而貞茂捐世,嗚呼悲夫!都都態瓦若能體予仁愛之心,念父慮後之計,曉諭其衆,卷土來降,則當錫以大爵,授以印信,頒以厚祿,錫之田宅,俾世享富貴之樂。其代官人等,皆以次授爵頒祿,待以厚禮,自餘群小,亦皆隨所願,欲處之沃饒之地,各給爲農之備,使獲耕稼之利,以免飢饉。充其良心,皆知善之當爲、惡之當去,一洗舊染之汚,變爲禮義之俗,共享福利於無窮,顧不偉歟?然農事不可緩也。若委心聽順,欲爲農桑,則須當十二月,先遣島中管事者以來,聽予指揮。其農糧磁器與穀種等事,預爲之備,至時方無欠缺,若違此時,則後不可强爲之說。所請向來分置倭人等,竝令諸道,官給衣糧,以遂其生,待汝衆來降之日,卽令完聚,俾無離散之憂。其父子兄弟,若有欲速見之者,則先來管事者,將帶出來,庶爲便益。嗚呼!敷文德以懷綏四方者,自古帝王之本心也,奮威武以殄殲不率者,豈所欲哉?不獲已也。下令禮曹,書付回使,諭予至懷,使開自新之路,永遂生生之望,以副予一視同仁之意。」敬此。今將宣旨事意,備書回去,細在還使耳聞。足下其思之,與島中識時勢、知義理者共圖之,一島幸甚。

○進賀使通事林密回自京師啓曰:「皇帝只賜使鈔五十張,從事官以下鈔二十張耳。」又啓:「敬寧君之行,盤纏似爲不敷。」上聞之,卽命知印金伯壎,齎細布二十匹,追授押解官全義,使到遼東告都司,令義州通事前往,敬寧行次傳付。

10月19日

○庚寅,進賀使李澄、副使許遲回自京師。

○朝壽康宮。

○戶曹啓:「豐儲、廣興等倉所納草芚,本無定式,其長短廣狹不齊。乞自今用布尺,長四尺、廣七尺、經二十,以爲恒式。」命自明年始,依所啓施行。

10月20日

○辛卯,朝壽康宮。

○朔州都護府使金紹於壽康宮進膳狀,不稱臣,兵曹啓移法司鞫之,宣旨以金淛代之。義州牧使禹均見辱於天使,又坐濫刑殺人,以前節制使金廷雋代之。

10月21日

○壬辰,上王以大祥,率百官詣殯殿,易服哭臨,設祭如儀訖,還宮。政府、六曹詣壽康宮,請進肉膳,從之。

○朝壽康宮。

○都摠制盧龜山卒,停朝市三日,賜棺槨及紙,遣內官黃崇弔之。贈諡齊戴,執心克莊齊,典禮不愆戴。

10月22日

○癸巳,朝壽康宮。

○賜二品以上及近臣白緜子有差。以禮曹判書許稠喪女,特賜紙五十卷。

○禮曹啓攝喪主攝行禫祭儀曰:

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竝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入就位再拜哭。攝喪主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三上香。執事者進茶酒,攝喪主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攝喪主俛伏、興、再拜哭。攝喪主及大祝以下俱降復位,再拜哭,以次出。

○禮曹啓:「今年震死,人六名、馬三匹、牛一首。」

10月23日

○甲午,攝喪主義平君元生攝行禫祭于殯殿。上王卽吉于壽康宮,百官皆從吉。

○朝壽康宮。

○同知摠制李中至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四齋于興天寺。

○上王分遣鎭撫于鐵原、永平等處,獵獐雉以獻宗廟。

10月24日

○乙未,視事。初,上雖卽吉,群臣猶服衰,故仍停視事,至是始復。先是,史官每於視事,伏在殿外東階上,上命就殿內楹外。

○吏曹啓:「和州,龍興之地。地廣人衆,請置判官。」從之。

○吏曹判書尹坤啓曰:「臣前尹平壤時,見太祖影子,每當霖雨,似有著霾,請爲點火。」上曰:「殿內燃火,則火災可畏,而卷舒亦未安。將何以辟霾乎?」卞季良曰:「卷影子,常安於溫室,祭時則舒而掛壁,不害於義。以神主觀之,常安於櫝中,當祭則移安於褥位以祭之。雖卷舒何害?」上曰:「影子非獨平壤,於全州、慶州、咸興亦皆有之。可因來人,問着霾與否,點火之事,當更議之。」金漸曰:「平壤有土官,箕子祠尙置殿直,獨於影殿不置,於義不可。」上曰:「如置殿直,則豈可獨設於平壤乎?」左右皆曰:「影殿之設,本以各處父老希慕太祖之盛德,而請建耳,非與於國家,何必更置殿直?」漸曰:「平壤,上國使臣往來之地,宜置殿直,以尊瞻視。」上曰:「卿言有理,然當待擬議而後定耳。」

○黃海道監司啓:「鹽干一年每戶貢鹽二十四石,甚苦之,公私奴婢之貢,每年不過麤布一二端。以是觀之,鹽戶之貢太重,乞減其半。」漸曰:「魚鹽之利,其出無窮。雖收二十餘石,未爲重斂,況國用將不足乎?」上曰:「當更議之。」漸悉啓人民訴訟之言及諸見聞瑣瑣之事,或誇己能,移日啓事,舌不暫停,殿上皆厭之,上獨優容之。

○上王御壽康宮正殿,視事,仍餉都鎭撫及兵曹堂上。

○以曺備衡爲右軍摠制,李安遇仁寧府尹,河演右軍同知摠制,李興濟中軍同知摠制,洪涉左軍摠制,成抑慶昌府尹,尹子當漆原君,申槪全羅道都觀察使,成揜江原道都觀察使,金廷雋咸吉道兵馬都節制使兼判吉州牧事,李興發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兼判安州牧事,盧元湜判義州牧事,金宗瑞司諫院右正言。

○禮曹啓:「宋朝故事,以日易月,禫除,婚嫁無禁。請勿禁婚嫁。」從之。

○初,上王召朴訔、李原、卞季良等問曰:「今旣卽吉,當以前例,行大小祀乎?」朴訔等曰:「臣等以謂,先王在殯,雖當祭,而樂則未可擧也。宜令禮官稽古。」上王曰:「吾已退位,主上則稍疎。且旣卽吉行祭,而不擧樂可乎?」訔等曰:「古有當祭,大夫卒,去樂卒事之事。今先王在殯,豈不如大夫卒乎?」上王曰:「《春秋》有叔弓卒,去樂卒事之語,卿等之議是矣。」卽命禮曹參判金自知、代言尹淮等,考諸古文以啓。自知等啓:「大行上王赴山陵前,凡朝會、祭享,宜陳而不作。」從之。

○朝壽康宮。

○命議權近從祀可否時,竝議前後名臣如崔冲、河崙等以聞。

10月25日

○丙申,視事。上曰:「今年因東征,人民困瘁,免明年貢鐵。」

○金漸請置急遞鋪,使傳文書,以息各驛之吏,不允。

○知敦寧府事韓長壽詣壽康宮,奉香、疏,設華嚴法席于興天寺。

10月26日

○丁酉,上以仁政殿繪事未訖,御殿前幄次受朝,樂陳而不作。

○廣州牧使文繼宗承命陪讓寧大君,詣壽康宮。

○上朝壽康宮設酌,柳廷顯、朴訔、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申商等入侍。上王密語廷顯等曰:「前日征對馬島時,甲士五六人被賊所擒未還。今都都熊瓦使人還時,諭之發還乎?」末生曰:「未也。」上王卽命遣鎭撫洪師錫,追及諭之。上王又曰:「予聞,下道之民憚於再征,流移者頗多。且對馬爲島,險阻隔海,未易征討,今幸都都熊瓦乞降。造船鍊士,將爲再征之擧,彼豈不聞乎?賊旣聞此聲,而佯若再征以動之,不亦可乎?」廷顯對曰:「上敎甚當。」朴訔、李原等曰:「臣以爲,當移文各道曰:『今倭人誠心來降,姑停再征之擧。苟作耗如前,則必當再擧,其各預備以待。」』上王曰:「然。」卽命移文。

○咸吉道觀察使啓:「指揮安禿率伴人二名,奉聖旨到慶源府,招諭本府住殷阿古大等,率歸中國,遣人追尋不及。」宣旨:「慶源府使不能隄防,罪當按律科斷,然初犯也,且防禦所不可空虛,故特原之。」

○敎:「自今諸道各官守令褒貶,春夏等則六月十五日前,秋冬等則十一月十五日前,以爲定限。且於啓本,將守令七事實迹,依曾降敎旨,具錄以聞。」

10月27日

○戊戌,視事。上曰:「倭人接待,自今更始,禮曹宜與議政府擬議施行。其築館城外之事,爲今急務。」金漸曰:「天氣始寒,不可興作土木之役。」

○朝壽康宮,還御經筵。

○以鄭孝文判黃州牧事。

○慶尙道右道都節制使啓:「道內諸色軍丁逃亡、物故者數多,請改定軍籍。」從之。

10月28日

○己亥,霧。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鷹,遂幸樂天亭仍宿。

○上王曰:「明春有故,亦未可知。且京畿以山陵諸事,徭役甚繁。今喪事已畢,欲幸橫城,何如?」趙末生、李明德、李隨、柳穎、元肅等皆以爲:「今旣卽吉,訓鍊軍士,不可廢也。」

○以曺致爲京畿都觀察使。

10月29日

○庚子,上王遣兵曹佐郞鄭旅,就問柳廷顯、朴訔、李原以幸橫城可否,訔、原皆曰:「可。」獨廷顯曰:「先王未葬而行幸,恐有議者,然行幸亦可。」上王遂定行幸之計,先遣上護軍李君實于江原道,以審諸事,仍命兵曹受敎知會,又命諸宰樞探籌隨駕。

○上王與上觀放鷹于東郊,日暮還宮。

○兵曹啓:「講武,有國之大典。四時之田,載在典策,固不可廢也。然我殿下止用《春秋傳》曰:『無事而不田,則是謂不敬。』因歲之歉,不擧者三年,又今秋不行。今旣終制,乞依古者仲冬大閱之典,以遵古制。」宣旨依允。

○兵曹啓:「來十一月初三日行幸時鋪馬,令京畿三百匹、黃海道各驛五十匹、七站百匹、忠淸道百五十匹、江原道二百匹,刷發上送。」上王從之。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五〉

十一月

11月1日

○辛丑朔,御仁政殿前幄次,受朝。

○御便殿視事。上曰:「赴山陵儀,兼用佛儀可乎?」卞季良以爲:「兼用可也。」獨許稠對曰:「不可。」

○御經筵。

○下李從茂、李迹、徐省于義禁府,命三省雜治之。金訓乃迹姊夫,雖由文科出身,性好武事,能射猛獸,自負有文武才,所爲多不謹。又好女色,愛水原官妓碧團團,密携至京。仁德宮宮人小梅香,碧團團之叔母也。訓夤緣得潛謁仁德宮,仁德宮賜訓以弓矢及所御衣。迹父前大提學行素畏謹,頗知其狀,恐爲家禍,使迹告于朝,按驗當死,上王貸死杖流之,後遇赦還鄕。及東征,迹言於從茂曰:「金訓武才過人,公若使從軍自効,庶免前日之罪。」從茂許之。及至慶尙道,啓請以訓及盧異從軍,不待報率行。至是,臺諫効啓:「訓曾犯不忠之罪,從茂不顧逆順,使之從軍。迹初以父言告訓之罪,今乃背父之言,反薦於從茂,以希後日起發之漸,省爲從事官,不能規正。乞竝治其罪。」上王從之。迹辭引李順蒙、林尙陽,皆薦訓從軍者也。遂幷下二人于義禁府,順蒙得自辨明,尋釋之。

○知敦寧金九德奉香及疏,設五齋于藏義寺。

11月2日

○壬寅,朝壽康宮。

○命今講武行幸時,除各司侍衛。司諫院上疏于上王言:

大行上王在殯未葬,不可行幸。

上王曰:「爲後者以日易月之喪旣畢,兄弟之服亦盡,故將行幸鍊兵,何不曾言以日易月之爲不是,而到今乃言不可講武乎?」遂不允。柳廷顯、朴訔、卞季良、許稠等同請上王勿親馳獵,上王曰:「吾將從之。」

○義禁府啓:「全羅道羅州鹽干金仁發亂言,罪干不忠,律應凌遲處死。」從之。

11月3日

○癸卯,上詣壽康宮。上王與上講武于江原道,讓寧大君禔、孝寧大君𥙷、恭寧君䄄、右議政李原、漢平君趙涓、谷山君延嗣宗、判都摠制府事李和英、長興君馬天牧、兵曹判書趙末生、都摠制李湛、洪敷、光祿寺卿權永均、少卿韓確、摠制柳殷之、文孝宗、郭承祐、李春生、成達生、田興、朴實、朴成陽、李順蒙、元胤、李皎、黃象、文貴、兵曹參判李明德、唐城君洪海、知申事元肅、左代言金益精、右代言李隨、同副代言柳穎、僉知敦寧府事洪尙直、僉摠制金月下、池伯淵、趙定等隨駕。除上大護軍、護軍、司禁、司嚴及私伴倘外,甲士、別牌、侍衛牌,幷二千餘人、馬萬餘匹、別軍防牌數千人。以延嗣宗、李和英、李春生、朴成陽、朴實、黃象等爲三軍將帥。是日,觀鷹于平丘驛等處,晝停于楊州曺時背嶺之南。京畿監司曺致、經歷柳士根等來見,仍進酒果。命饋僉摠制以上于帳殿前,賜酒于侍衛大小人。遂獵于龍津之陽,涉龍津灘,次于南岸。曺致又獻酒果,命分賜侍衛大小人。每晝停、宿所必以所獻酒,分賜侍衛諸人。

○漢城府尹徐選奉香疏,設大彌陁懺法席于殯殿。

11月4日

○甲辰,兩上觀鷹于鍮多谷,晝停砥平縣之支德院郊,次于鍾懸野。

11月5日

○乙巳,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原州北境。江原道監司成揜、經歷禹敬夫、兵馬節制使玄貴命、經歷李明保等來見,揜進酒果。暮,雷電以雨。駕次橫城沙器所,揜又進酒果。

11月6日

○丙午,兩上晝停于禾洞,遂驅北山,忠州道及原州道驅軍九千餘人,與隨駕軍登山驅之。鼓角震天,獸下射場,兩上親逐獸,各射中一鹿,仍次禾洞,時天甚寒。上王曰:「天寒如此,還京何如?」趙末生、河敬復、延嗣宗曰:「還京甚便。」李明德獨曰:「忠淸道驅軍,已到芳林,且寒暖相承,不久當暖。請向江陵。」上王曰:「諺稱寒三暖四,然入江陵之境則爲日久矣。雖暖豈不又寒乎?況講武,本欲薦廟,今旣獲獸薦進,更復何爲?」命放驅軍六千餘人。遣注書卞孝文,薦禽於宗廟,仍送各殿及政府、六曹鹿。上王賜趙末生馬一匹,文貴毛冠。

11月7日

○丁未,成揜進方物。兩上晝停于扇巖洞,次于洞原。留都宰樞遣參贊卞季良問安,仍獻酒果,上王賜季良毛衣。大妃遣宦官申德希問安。

11月8日

○戊申,黃海道觀察使李叔畝遣人進方物,成揜、玄貴命等亦進方物及馬各一匹,命分賜方命於侍衛諸人。晝停于葱丘,遂獵疎薪山,次于實美院川邊。是日,同知敦寧安壽山奉香及疏祭文,設六齋于津寬寺。

11月9日

○己酉,義禁府都事宋箕來啓李從茂等罪,請鞫金訓、盧異,上王曰:「還京後乃決,姑待之。」命放驅軍三千餘人。晝停于原州之鋤音所,判原州牧事趙啓生迎謁。駕次歧大里,上王賜弓箭筒各一于諸節制使及司僕官,令爭射賭之。咸吉道都觀察使安望之遣人進方物,忠淸道觀察使鄭津遣人進馬及方物,命以方物分賜扈從諸臣。原州耆老鄭政、劉善寶等十餘人來謁,上王命饋酒,謂善寶曰:「吾十三歲時,居覺林寺,曾到爾家?爾今記否?予曾除汝女壻印時敬爲將軍,今在何處?」

11月10日

○庚戌,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安將驛前川邊,曺致迎謁。駕次驪興金堂川邊,留都宰樞遣吏曹判書尹坤來問安,仍進酒果。黃海道兵馬節制使遣人獻方物。

11月11日

○辛亥,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川寧縣東郊,次于楊根之機山。

11月12日

○壬子,駕涉龍津灘觀鷹,晝停于灘邊,判廣州牧事文繼宗迎謁。駕次灘邊,上王以寒甚,命留都群臣毋得出迎,又命停兩殿豐呈。

11月13日

○癸丑,晝停于楊津邊,諸駙馬來見。日暮還宮,留都群臣朝壽康宮,次朝昌德宮。

11月14日

○甲寅,司憲府大司憲申商等上疏曰:

竊惟,人臣之罪莫大於不忠,安有爲臣不忠,而苟容於天地之間乎?曩者,金訓爲沃溝鎭兵馬使,擅自上京,密使仁德殿,使其妓妾具進豐呈,頻受賜物,是懷二心也;其父丁憂在永同,過行不見,是忘其親也。爲臣子而背君、忘親,罪不容誅。當時臺諫、刑曹請置於法,上王殿下以好生之德,特垂寬典,只令杖流。甫及翼年,又令外方從便,俾終餘年,罪甚重而罰甚輕,爲臣子者莫不痛憤。今訓又不念聖上保全之恩,乃與李迹、林尙陽輩通同相應,潛圖薦拔,又令其子屬於李從茂,率行上京,私結權貴,再干邦憲,是乃自速天誅也。伏望殿下,一依永樂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特降敎旨內,將不忠金訓及黨不忠李從茂、李迹、林尙陽、徐省等,依律施行,以戒後來,宗社幸甚。

上朝壽康宮,引見元肅曰:「義禁府啓從茂等罪,皆論以謀反。雖不分首從,原其情,豈無差等?且此律,似不正合於罪設,與三議政擬議以聞。」肅出議三議政,皆曰:「從茂之罪,只在黨於不忠爾。今不論金訓、盧異不忠之罪,而先論從茂等,臣等以爲未便。雖不置訓、異於法,沒爲官奴,然後可副臣民之望。」肅以聞于上。上入啓于上王,出語肅曰:「金訓可勿論;從茂、徐省自願付處;李迹、林尙陽廢爲庶人,遠方付處,永不敍用。其告諸議政。」仍下司憲府疏及義禁府啓本。朴訔、李原曰:「須先罪金訓。」柳廷顯曰:「若不先論金訓,則臣不敢奉敎。」朴訔曰:「從茂、徐省之罪,稍有差等,未可一槪施行。徐省特未能禁從茂耳。」卞季良、許遲等曰:「省以識理之人,從事幕下,知而不禁,罪不下於從茂。」肅具啓,上曰:「非以徐省、從茂罪同也。從茂之罪,本重於徐省,特以功臣之故,降同徐省耳。若先罪金訓之請,則是矣。」乃入啓于上王,上王不允。三議政再請,上王命籍金訓家産,沒爲官奴。義禁府提調等啓:「盧異之罪,無異於房文仲,請置於法。」上王亦不允。再請,乃命籍家産,沒爲官奴。

○全羅道都觀察使申槪以母病呈辭,以李伯持代之。

11月15日

○乙卯,視事,御經筵。

○忠淸道觀察使鄭津啓:「師儒之任,必須廣置,敎育人才。今知郡事以下各官,無敎授官,學者病之。生員等皆爲圓點赴成均館,雖以幼學爲學長,學者皆輕之。願置敎授訓導官,以興學校。」趙末生以爲不可,許稠及元肅以爲可。上命:「五百戶以上各官,置訓導官,以三館權知,爲先差遣。其生員、進士可爲人師者,許人保擧。京中則禮曹,外方則觀察使,四書二經試取,望報差遣,永爲恒式。」

○漢城府啓:「算學博士二人內,兼通地算者一人,使兼本府量地之任。」從之。

○濟州商船一艘來到楸子島,爲倭賊所圍,下船登山,賊搜捕凡五日,擄七人。濟州都按撫使鄭乙賢、判官河澹望有火氣,募軍一百三名,以三板船十七艘遣尋之,至楸子島,賊船三艘方發還,我船分三道追及賊船二艘挾攻之,賊多投海而死,斬賊三級,獲我被擄大靜人三名以還。賊船一艘,以日暮未及追捕。上王命陞乙賢嘉靖大夫,授澹工曹正郞,論賞募軍有差。遣承文院校理高得宗,就賜宣醞、表裏。

○大靜縣民成甫介以故殺人處斬,吉州民崔毛知里、海豐郡居私奴吾麿之以歐殺人處絞,成州居私奴加言金以强盜處斬。

○命賜太平館赴役軍人酒價楮貨四百張。

○命司憲府,迎餞會飮外,勿禁酒。

○金九德奉香及疏祭文,設七齋于開慶寺。

○刑曹啓死囚,上曰:「今年斷死囚三十餘人矣。爲囚求生道可也,其改照律。」

11月16日

○丙辰,御仁政殿前幄次,受朝。

○御便殿視事訖,饋啓事諸臣。

○司憲府啓:「津寬寺僧斯益奸其寺婢,住持演澄不能檢擧,請皆拿問。」命只鞫斯益。

○忠淸道監司啓:「淸州判官鄭載、燕歧縣監卞宏違令會飮,請罷其職。」從之。

○上王使宦官崔閑傳旨曰:「太平館改造之役,大臣以爲宜待豐年,予止令改洑而已,今乃妄稱宣旨,增廣改造。嚴寒動役,豈無物論?」元肅等對曰:「朴子靑、宋南直等信木手吳德海之言,不更稟于兵曹、承政院,妄興工役,當治其罪。」上王曰:「爾言甚是,然臺省知而請罪,則對之爲難。其只責南直,仍督畢功。」

○禮曹啓:「敦寧府僉知府事坐次,依三軍僉摠制例,坐於南行繩床。」從之。

11月17日

○丁巳,視事,御經筵。

○司諫院上疏請金訓、盧異、李從茂、李迹、林尙陽、徐省等依律科罪,且言:「李順蒙交結金訓,知金山郡事金履素受訓書,綢繆傳報,皆黨不忠,宜置於法。」上曰:「順蒙之罪,豈同於從茂乎?訓旣得赴征,安可不相與語?其受訓馬,乃其馬之價也。若其平昔之交,不足論也。履素之罪,憲府方移文鞫之,待報施行。」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等啓:「李從茂當鞫問之際,憤然曰:『老僕死而不來可也。』其辭色怨懟,請更鞫之。」上曰:「將以啓于上王。」

○刑曹啓:「博川郡居私奴金能、端川郡居私奴祐靈、彦陽縣民孔德萬等,以故殺人當處斬。」從之。

○朝壽康宮。

11月18日

○戊午,朝壽康宮。

○柳廷顯等又請李從茂等罪,不允。大司憲申商等上疏以爲:「李從茂有憤怨之辭,李順蒙黨於不忠,請置於法。」不允。

○宦官金世忠詐稱大妃傳旨,到檜巖寺,擅封文書及雜物,傳與僧正厚。事覺,下義禁府鞫之。

11月19日

○己未,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李原以受賜天鵝,宴宰樞于其第。上王遣趙末生,就賜宣醞,弓箭各二部,命爭射賭之。上遣元肅,賜宣醞及魚肉。

○刑曹啓:「龍宮縣居私奴莫金故殺人,當處斬。」從之。

11月20日

○庚申,朝壽康宮。上王幸樂天亭。

○李伯持以病辭全羅道都觀察使,乃以申浩代之。

○上命元肅曰:「吉州囚女英珍與姦夫殺其弟加知,律該免死,然其情甚可憎。弟如有罪則可矣,無罪被殺,而殺之者免死,則似非作律之本意。爾與尹淮詳考律文以啓。」上又命曰:「無疾、無咎之女,年壯而無人與婚者,豈無陰怨乎?予意於朴東美等受罪之時,特命許婚也,其悉考啓。若無則吾將啓聞許婚。」

○慶尙道觀察使報:「日本國王使臣禪和子亮倪等及九州摠兵官使人等五行次,率都豆音串被擄前司正姜仁發、對馬島赴征時被擒甲士金定命等四人,今到富山浦。」

11月21日

○辛酉,視事,朝壽康宮。

○賜樂天亭赴役補充軍二百人酒,限五日役之。

○光州民吳今音山打殺女壻,順川民金成萬三犯竊盜,竝皆律應處絞,從之。

11月22日

○壬戌,御經筵。

○朝壽康宮。兩上御內殿設酌,命柳廷顯、朴訔、李原、趙涓、許稠、趙末生、申商、田興、許遲、元肅等入侍。申商、許遲、田興等就上前啓曰:「李從茂憤怨之迹已著,乞置於法。」廷顯等亦同辭以請,上王曰:「憤怨之言,愚直所致,豈有他心哉?」廷顯等力請再三,竟不允。

11月23日

○癸亥,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遣大護軍李繩直于慶尙道,齎宣醞迎慰日本國王使臣。

○上王遣兵曹知印裵自錦,就賜平安道都觀察使李之剛宣醞、表裏。

○上王召趙末生、元肅語曰:「近日鵂鶹來鳴,吾不以爲怪,然離宮避居,自古而然。且《韻會》釋鶹字曰:『鶹,鳥名,鳴則凶。』吾欲避居,若開京則涉水且遠,吾於前年,審知往來多弊。欲於抱川、豐壤,以本宮奴子營室十餘間,自樂天亭經由豐壤,向抱川來往避方。若抱川則多有本宮田民,營室不難,予已命施行,若豐壤則有奴子而無田土,欲於古邑之基營室,又得閑田,給奴子以資其生。然營室之事,誓不煩國家之力。爾其具告領議政。」領議政適承召詣壽康宮,聞命啓曰:「上敎甚當,臣請奉行。」

11月24日

○甲子,上王幸豐壤及抱川,相離宮基。

○臺諫詣闕請曰:「從茂罪之首而罰輕,於國家萬世之典何?李順蒙受金訓馬,豈得無罪?」尹淮對以「今日太乙醮禮齋也,不敢以聞。」臺諫退。時,政府、六曹以啓事詣闕,將退,上曰:「醮禮爲一身也,敢不聽國家之政?」遂御便殿視事。大司憲申商、左司諫兪顯進曰:「從茂黨於不忠,其罪匪輕。順蒙受金訓馬,爲將而受人財賄,罪亦不小。金履素受金訓書,以報體察使,其通同用情可知。」上曰:「履素自首曰:『曾不知訓受罪之狀。』」商等曰:「履素與訓皆儒生也。訓之所犯,人皆知之,履素言不知罪名,是亦姦也。順蒙與訓互相贈與,非惟黨於不忠,爲將而受賂,有累士風。況從茂爲之首乎?」朴訔曰:「上以功臣,赦從茂。以功臣黨不忠,臣心不願與同朝也。請置於法。」金漸曰:「從茂之罪不可赦也。」上曰:「從茂旣流于外足矣。履素雖不得無罪,若曰黨不忠,則非其罪也。」

○御經筵。

11月25日

○乙丑,木稼。

○視事,經筵。

○命還給鄭承緖告身。

○刑曹啓:「咸陽郡人朴興打殺妻母,律應處斬。」從之。

○日本國右武衛原公元臣濃州太守平宗壽遣人進細藤八十餘箇、石硫黃千六十斤、環刀二柄,回賜紬布四十匹、緜布百七十匹。

11月26日

○丙寅,上詣壽康宮,問安于大妃。率政府、六曹幸東郊,迎上王,獻酒果,還宮。

○義禁府啓:「金世忠罪當處斬。」命貸死,贖杖一百,本鄕付處。

11月27日

○丁卯,冬至。上以冕服,率群臣行望闕禮訖,以遠遊冠、絳紗袍,御仁政殿受朝賀如儀。諸道進箋及方物。司藝申檣讀箋不如法,不待披箋,先自誦之。禮畢,上入便殿曰:「申檣識理之儒,不待披箋,誦而讀之雖爲小失,無乃誤乎?今日之禮皆得序,而獨此失之。」上率百官,詣壽康宮。上具冕服,百官具朝服陳賀,進表裏于兩殿,欲獻壽,上王止之。御內殿設酌,政府、六曹入侍。

○謝恩使通事宣存義、閔光美等回自京師,啓皇帝待敬寧極厚之事,又啓:「中國有麒麟、獅子、福祿等異獸,帝命模畫,令洪汝方留待,畫畢齎去。」上王賜存義衣馬,光美衣。上王曰:「今聞,敬寧入朝,帝命禮部曰:『接待之事,父王必知,其委曲待之。』帝豈爲敬寧如此哉?」上曰:「父王當行謝恩,其進賀則臣爲之。」上王曰:「然。敬寧承吾命赴京,吾行謝恩,似合於義。」

○上王因論檜巖寺僧徒犯姦盜事,笑曰:「以吾心觀之,對大臣與對小宦之時異。彼僧徒常近婦女,豈能不犯乎?吾曾立法,使僧徒不得役婢子,爲此也。其令婢子居於遠地,而奴子輪番入役可也。又有上策,只給土田,而革其奴婢,則安有此弊?僧徒雖親執薪饌亦可也。」諸臣皆出,命留柳廷顯、朴訔、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元肅,辟左右曰:「革寺社奴婢,予之素所欲也。但恐此屬逃入中國,生變如尹彛、李初之事。以是未果頓革,反令勿役僧徒,以慰其心。今乃自取,又誰怨乎?宜令臺諫上疏,政府、六曹亦宜請之。」卞季良曰:「宜只革婢子。」李原非之,上亦不允。

11月28日

○戊辰,朝壽康宮。

○議政府上書曰:

釋迦以天竺淨飯王之子,踰城出家,修道雪山,乞食城中。初祖達摩、六祖惠能或被衲面壁,或袒爲舂役,俱未聞以臧獲奉養者也。國家以檜巖作法之場、津寬水陸之所,優給奴婢,以資供養。居是者,誠宜淸淨寡欲,以續佛祖,壽君福國,以報重恩。今檜巖寺僧可休、正厚,津寬寺僧斯益、省珠等數十餘人,常與寺婢恣行淫欲,汚染三寶,以干邦憲。號爲名刹,尙且乃爾,其他寺社僧徒汚穢無行,斷可知矣。諸寺之有奴婢,蓋因舊弊,未能遽革,是使僧徒陷於罪戾,非徒有愧於釋道,抑亦有虧於國典。恭惟,主上殿下以聰明睿智之資,受命踐阼,勵精圖治,宜革舊弊,以布惟新之政。臣等願盡除諸寺奴婢,俾僧徒無淫穢陷罪之累,有淸淨寡欲之美,不勝幸甚。

六曹上書曰:

竊聞佛氏之道,以淸淨爲宗,淫欲爲戒。釋迦雪山苦行,以成其道;六祖惠能身親碓杵,勵行求心,遂承祖派。蓋苦其筋骨,麤其飮食,乃所以增益修進之術也。今之各寺僧人役使奴婢,飽煖安逸,肆行淫穢,豈其師敎哉?檜巖、津寬號爲淸淨,今其寺僧姦其婢子,或至二三。陰陽相求,理之常也。日夜親近,安能不犯哉?檜巖、津寬尙且如此,況其他乎?乞將各寺奴婢,悉令屬公,令僧徒苦志修行,以正其道。

臺諫上疏曰:

竊惟釋氏之敎,以淸淨寡欲爲宗,故苦行乞食,不求安飽,乃其道也。爲住持者,以田民所收,恣爲鞍馬衣服酒食之費,至有如道澄、雪然者背其師敎,淫其寺婢,自毁其道,固當革其奴婢,使盡其道也。第以積年之弊,不可遽革,只令沙汰寺社,定其奴婢之數,處於十里之外,禁其婢子入役,是欲使僧徒不陷於淫欲也。檜巖、津寬號爲名刹,今斯益、省珠姦其寺婢,事覺在逃。正厚、信覺、可休等亦姦其寺婢,其爲恣行淫欲,又有甚於道澄、雪然者矣。居此者,尙且如此,況其他乎?且爲僧者,旣已辭親割愛,雖父母奴婢,不宜役使。願革寺社奴婢,僧人奴婢,亦令歸宗,以副其師淸淨之敎。

上召三議政及大司憲,命曰:「可革京外寺社奴婢。其開慶、衍慶、大慈菴奴婢,亦當革之,唯淨業院,寡婦所聚,又非奴子所昵近也,宜免之。」又曰:「今謝恩,父主行之禮也。然吾只修賀表,不行謝禮,似乎不可,但恐力不贍也。」廷顯等曰:「行之爲可。」上以啓于上王,上王曰:「初遣敬寧吾命也。且恐細布不足,主上只修賀禮亦通。」

○謝恩使通事葉孔秦回自京師曰:「本月二十四日,敬寧君已越江。」賜孔秦衣一襲。

11月29日

○己巳,視事,御經筵。

○上曰:「大行上王陵廟諡號,擬議以啓。予意以爲,不可私諡,宜只用賜諡。」許稠曰:「我太祖亦有私諡,廟號則古無其例,今亦可無也。」上曰:「然。更議以啓。」

○朝壽康宮。

○上王問趙末生、元肅曰:「寺社奴婢,今已盡革,僧徒之心以爲:『又將革其土田,僧道永絶矣。』是亦不可不慮也。雖欲闢之,其業已久,不可遽革。莫若如檜巖等名刹,加給田土,以慰其心。」末生等對曰:「上敎甚當。」

11月30日

○庚午,朝壽康宮。上王與上御內殿,引見柳廷顯、朴訔、李原、卞季良、趙末生、許稠、申商、李明德、張允和等。上王曰:「兵曹多事,欲令與諸曹同進主上殿啓事,而三軍鎭撫專掌軍事,啓聞于我何如?」皆曰:「鎭撫代兵曹專掌軍事,則其多事,何以異於兵曹?不如仍舊。宜定事目,以除煩冗。」上王曰:「然。卿等其擬議施行。」又曰:「今革寺社奴婢,僧徒必恐其幷革土田矣。故欲將田百結,加給檜巖,以示不絶僧徒之意如何?今聞檜巖寺僧十名共飮一合米粥,誠可憐也。」許稠曰:「加給田五十結亦足矣。何必加至百結?」

○申商極陳李從茂等罪,請置於法,上王不允。

○許稠啓曰:「濟用監事多員小,宜除事務,移送他司。又禮曹事繁,宜以典祀寺分掌事務。」上王曰:「然。大臣咸在,宜共議之。」皆曰:「宜汰冗官,加設典祀寺官。」稠曰:「前朝省五樞七,今宰相數多,宜除之。」上王曰:「省五樞七,難行之事也。」李原曰:「宜削摠制、同知摠制各三、仁順府尹一、中軍僉摠制一、恭安府尹二,以補多事官吏。」上王曰:「摠制之設,專以待將士,不可削之,其餘則可削。」上王曰:「諸閔之女,無人娶之,以致失時,不可不慮。又領議政嘗言:『國家不可支廩讓寧。』擬議以啓。」許稠曰:「諸閔之女,已曾下敎,令庶人相婚。」朴訔、李原、申商曰:「祖父及己身無職者相婚,雖曾有旨,亦當申明。讓寧之事則國家供給,甚不可也。雖不稱供上,其實則僭,宜給科田,又令農作居生,只禁雜人出入可也。」

十二月

12月1日

○辛未朔,御仁政殿受朝。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鷹,遂幸樂天亭置酒,柳廷顯、朴訔、李原等入侍。上王曰:「欲造三板船,試於楊花渡,然後令各道多造,載於戰艦,見賊遠不可及,放三板船追之,以留賊船,兵曹其知之。」柳廷顯曰:「儻有賊變,沿海之民必被擄掠,宜令邊民淸野入保。又在前船軍皆有實,今因擇爲侍衛別牌,漸就無實,所當慮也。」上王曰:「已令沿海之民聚保矣,須於明春,使築城堡。船軍之弊則吾亦悉知,當更議之。」上王又曰:「今日本國王遣使,必爲賀主上卽位也。其回禮使,亦預議之。」柳廷顯曰:「昔朴敦之、崔云嗣、李養中等皆爲使,必能詩善寫者乃可。」朴訔曰:「鄭安止曾坐失對,削職在外。爲人訥直善寫,可以爲使。」上王曰:「安止之罪,果以對問不實,只收職牒。」上曰:「平問不直對,刑問乃以實對。」上王曰:「安止之罪,非特此也,以媚諸閔氏故也。予於閔氏兒子滿堂,非不知吾言之爲誤,然不言則吾乃不直。驪興伯則無過人也,諸閔之爲人,平生睚眦不忘,故疾其歸媚之人。」

○王旨:「檜巖、津寬寺僧可休、斯益等數十餘名,淫其寺婢,自毁其道,故竝革各寺奴婢,使不陷罪。然檜巖寺,僧徒聚會之處,生理可恤,其令戶曹加給田百結。」

12月2日

○壬申,視事。

○金漸請定告殺牛者充賞之數,上曰:「將犯人家産,賞其告者,乃父王成憲,吾何敢改?」

○憲府具啓可休等犯奸之罪,仍請搜捕在逃僧徒及婢子,上曰:「在逃者不可堅推,其犯奸僧徒,雖在赦前,竝令長髮充軍。」

○禮曹啓:「本曹檢詳、錄事等,凡條例、謄錄相考事繁,或多事則兼治郞廳之任,早暮勤苦。自今去官時,雖當外敍,京官錄用。」從之。

○朝壽康宮。

○上大行上王諡曰溫仁恭勇順孝大王,陵曰厚陵。

○臺諫各上疏,論金訓、盧異、李從茂、林尙陽、徐省、李順蒙、金履素等罪,請置於法,命收從茂職牒,罷履素職。

12月3日

○癸酉,視事,御經筵。

○司憲府啓:「司僕寺官吏等托以馬祖祭,會于箭串,宰牛携妓,恣意設宴。又分送楮貨于諸島牧子干,每一張收鹽一石,凡九十八石,換米釀酒。判事洪居安遣丘史于壺串牧場,刈取郊草私用。請依律科罪。」命下尹宋希美、小尹張合及兼官金永寶、李原吉、楊春茂、李仔、洪約、李希牧、金陟等于義禁府。收判事洪居安、小尹梁漸等職牒,贖杖六十。

12月4日

○甲戌,下前水軍僉節制使金陽俊于義禁府,命臺諫、刑曹鞫之。陽俊與兵曹參議張允和家相隣。一夕步至允和家閑話,因言:「素與朴習相友,其死可惜。」允和叱之,陽俊怒曰:「汝亦將如習之死矣。」允和以聞。

○吏曹請罷各道兵馬節制使、水軍節制使經歷、都事,代以三軍錄事,從之。

○王旨:「崇孝寺、甘露寺、大慈菴等各寺奴婢,竝移屬壽康本宮,其中如有不干奴婢,則考元券屬公。」蓋三寺奴婢,率元敬王后先世所施納也。

12月5日

○乙亥,朝壽康宮。兩上御內殿,引見趙末生、李明德、元肅等。上王曰:「兵曹事繁,而參議、知事皆病不仕,不可不改差。今楊州府事全直,吾曾知其老實,無乃有疾乎?」元肅對曰:「無疾。」上王曰:「予不敢絶人,其張允和、李勗優秩敍用。」

○將移置讓寧大君於利川縣,以鄭安道判縣事。

12月6日

○丙子,朝壽康宮。

○汰仁壽、漢城府尹各一、恭安府尹二、中軍僉摠制一及各道水陸節制使、道經歷、都事。省江原、黃海道兵馬節制使,復以觀察使兼之。增置宗簿寺尹、司宰副正、司僕、內資、內贍判官各一、濟用注簿一、典祀直長錄事各一、副錄事二、禮賓、濟用副錄事各二。陞都染署爲六品衙門,置令丞、副丞各一、錄事二人。初,朴訔議汰司諫一員,已啓聞矣。尹淮謂元肅曰:「冗官固當汰,然可汰而未汰者尙多。諫官豈冗官乎?可議省之歟?昔宋仁宗慶曆間,銳意圖治,增置諫官四員,史筆書之,以爲盛德。且前朝官制,諫官凡十三人,今只七人,已爲省矣。又欲減其一,無乃不可乎?況主上新卽位,首省諫官,後世以爲何如?」肅以啓,上深以爲然,乃不省司諫。

○兵曹啓:「別侍衛四番各五十人,到宿居多者,各番八品、七品、六品、五品各一人,於都目政遷轉,四品去官。四品以上,於各其番仍仕,不拘都目,京外中一度敍用後,勿許復屬。」從之。

12月7日

○丁丑,朝壽康宮。

○以柳寬判中軍都摠制府事,延嗣宗爲谷山君,孟思誠藝文館大提學,鄭津判漢城府事,安壽山工曹參判,文貴同知敦寧府事,李安愚右軍同知摠制,李春生中軍同知摠制,崔云、成達生、李隨竝左軍同知摠制,朴規中軍同知摠制,趙啓生仁壽府尹,柳章仁寧府尹,張允和吏曹參議,李養蒙戶曹參議,崔士康禮曹參議,尹淮兵曹參議,尹普老右軍僉摠制,鄭招右代言,柳穎左副代言,趙瑞老右副代言,權蹈同副代言,全直兼知兵曹事,韓惠兼知司諫院事,朴瑞生司憲執義,宋仁山司憲掌令,崔文孫右代言,姜淮仲忠淸道都觀察使,朴實判洪州牧事,朴齡判海州牧事,鄭守弘判羅州牧事。

○敬寧君𰨅、贊成鄭易、刑曹參判洪汝方等回自北京。皇帝就賜麒麟、獅子、福祿,隨現寺、寶塔寺祥瑞之圖五軸。福祿似驢而高大,頸長抗,白質黑文,人不能名,帝自名之曰福祿云。皇帝待𰨅甚厚,命禮部照依世子禔朝見時例接待。一日,詔𰨅陞殿上,帝降御座,臨立𰨅所跪處,一手脫帽,一手摩髻曰:「汝父汝兄皆王,汝居無憂之地,平居不可無所用心。業學乎?業射乎?宜自敬愼讀書。」特賜御製序新修《性理大全》、四書五經大全及黃金一百兩、白金五百兩、色段羅彩絹各五十匹、生絹五百匹、馬十二匹、羊五百頭以寵異之。

○禮曹啓:「太祖葬儀所載黃豆、土人、土雀、桃木栍、楸木栍、白木栍、桑木栍、楡木栍,假造金銀錠等物,出葬書橫看及《新書》《袖金訣》《雜論》等書,已汰去不用。大圓鏡、手鏡、飛人、四德、五方神、十二地神等物,出處未覓。斬草祭所用五色石,今后土祭儀所無。上項物件,今順孝大王之葬不用。」從之。

○禮曹啓開土、斬土祭儀曰:

前祭三日,應行事執事官竝散齋二日、致齋一日。祭日丑時,書雲觀於所得地,堀兆四隅外其壤,堀中南其壤,各立一標,當南門立兩標。執事者設后土氏神位於中標之左南向,席以莞。設獻官位於神位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西向北上。謁者、贊者位於獻官西南,西向北上。奠祝板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籩八在左,爲三行右上,〈第一行,形鹽在前,魚次之。第二行,乾棗在前,黃栗、榛子次之。第三行,菱仁在前,芡仁、鹿脯次之。〉豆八在右,爲三行左上。〈第一行,韭菹在前,醯醢次之。第二行,靑菹在前,鹿醢、芹菹次之。第三行,兔醢在前,笋菹、魚醢次之。〉簠簋各二在籩豆間,簠在左,簋在右,〈簠實以稻粱,梁在藉前,簋實以黍稷,稷在黍前。〉爵在簠簋前。設尊於神位東南,北向,又於東南設盥洗二,北向。〈獻官洗在東,執事洗在西。〉行事執事官各具公服。至時,謁者、贊者先就拜位,北向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祝及執事者,入就拜位,北向。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皆四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謁者引獻官入就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盥水帨水不贊〉贊執笏,引詣樽所,西向立,執樽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贊三上香。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祝就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退復位。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出。謁者引祝以下就拜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四拜,謁者引出。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執事者徹饌。獻官一,〈正三品〉祝史一,謁者一,贊者一,齋郞一。〈竝參外〉

○禮曹啓:「謹稽古典,《周禮》《冢人》云:『大喪旣有日,請度甫竁,遂爲之尸。』注云:『始竁時,祭以告后土,冢人爲之尸。』《文公家禮》云:『擇日開塋域,祠后土。』所謂甫竁與開塋域,卽今之斬草開土,而所祭者,皆后土之神也。太祖之葬,不祠后土,而祭阡陌將軍。幽堂穴神之類,乃陰陽雜書不經之說,不可據依。今仁德殿國葬斬草開土,乞依古制,只祭后土之神。」從之。

12月8日

○戊寅,日暈。

○上王及上幸樂天亭置酒,慰敬寧君及鄭易、洪汝方也。趙涓、李和英、趙末生、李明德、洪敷、元肅等入侍。鄭易啓曰:「皇帝崇佛極篤,請將曾賜《名稱歌曲》等佛書,權依中國之例,起樓尊閣之,且令誦念,以表尊敬。」再三請之,上王曰:「卿言是矣。然佯尊之意,不合於義。若其祥瑞之物則當作歌詩,被之管絃,以揚聖德耳。」上曰:「佯尊則是欺之也,何敢假爲?」

12月9日

○己卯,上王及上還宮。

○義禁府啓:「金陽俊罪坐謀反,減等當杖一百,流三千里。」上王命杖一百,籍其家,從自願付處。

12月10日

○庚辰,視事,御經筵。

○朝壽康宮。

○命金益精、鄭招、權蹈,更相侍講。

○兩上御壽康宮便殿燃燭,召兵曹參議尹淮、知申事元肅,屛左右近侍,諭及僧徒之事。上王曰:「今日主上告我以僧人三十名逃入中原之事。聽此,忽憶昔者尹彛、李初逃入上國,誣訴本國假作倭賊,窺覘上朝。以高皇帝之明,亦且惑之,本國辨析累歲,終不能自明。及寡人初年,貶上黨君李佇于外方,有一僧逃入上國,告之過實,今皇帝亦信之,語本國使臣曰:『爾國王殺了親的。』後久備知寡人心地,乃悟告者之誕。又皇帝聞本國招安野人,賜之紗帽、品帶,及其還則以帶帽繫於馬脅之事,哂之。如此之類,全是不逞之徒,逃入上國,虛辭交構之使然也。且東西兩界,境連上國,人之逃入也甚易。況僧徒之逃入,又易於平民乎?今者皇帝深信浮屠,勝於蕭梁,《名稱歌曲》之誦,遍於天下;空花佛象之瑞,播於圖畫,一時俗尙,靡然趨之,而我國則前旣革去寺社田民,僅存十一,今又盡去寺社奴婢,雖其自取,豈無怨咨乎?此輩旣已缺望,又聞皇帝崇佛,必有逃入上國,飾辭讒訴之人,況皇帝之崇信如彼,而我國之革除如此,僧徒之欲逃此而入彼也無疑矣。古之人臨時制變,有從權變通之理,今宜爲僧徒,開其自慰喜悅之心。皇帝所賜《名稱歌曲》、《爲善陰騭》之類,速令西北面黃海道等使臣來往之地,聚會僧徒及耆老人等,常加讀誦,又製歌詩,稱讃佛氏及皇帝崇信獲報瑞應屢現之狀,令上妓肄習,如有上國使臣,則沿道經歷有誦經者,燕饗歌舞有誦德者,皇帝聞之,必喜我國能體聖心,雖有逃入讒訴之人,不得售其說矣。且欲合慈福寺田,移屬僧人會處,以安其心。寡人非怵於佛氏禍福之誘也,天子亦豈以我國排斥佛氏,遽興師問罪哉?然當時權宜,不得不爾,汝等豈不知乎?其與卞季良、許稠及三議政密議熟計,肅啓于主上,以轉達於寡人。」肅等退,與季良、稠議之,季良曰:「上敎甚是,當行誦經崇佛之事,然要在安其心,而禁防逃逸。臣意以爲,宜還其奴子,以安其心;嚴令兩界,以防逃逸,且請還已逃之僧。」稠曰:「臣聞命,乃知殿下千思萬慮,欲爲長遠之計,非臣等所及也。崇佛誦經之事,謹奉敎矣,還給奴子則不可。但京中之寺依住僧徒,率皆兩班子弟,負薪汲水,必有怨咨。可量給奴子,以慰其心。」肅與季良等偕就三相第密議。

○禮曹啓:「《文獻通考》掩殯條云:『贈玉一段。』今順孝大王之葬,乞依此禮,贈玉一段,長尺二寸,廣三寸,玉用洪州玉,尺用造禮器尺,薦以紅巾,巾用綃。」從之。

12月11日

○辛巳,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視事。金漸忽離席伏地曰:「臣有一子,見患感冒,乞命內藥房入直醫員曺聽視疾。」上正色不言。朝啓之殿,所以延訪臣僚,謀議國政之地,而乃自陳己私,公然無愧,漸固不足道也,臺諫官侍坐聞之,未敢彈糾,其亦鄙哉!

○戶曹啓曰:「水路氷合,京畿漕運不來,請令民陸輸。」上曰:「民已納津倉,待氷解,船運可也。」判戶曹柳廷顯固請如啓,不許。

○御經筵。

○朝壽康宮。

○以平壤君趙大臨爲謝恩使,權弘爲進賀使,徐選爲副。

○卞季良等同聽三議政之議,以啓于上曰:「柳廷顯言:『可令僧徒、父老讀誦歌曲,又於奴婢可給寺社,量給奴子。』朴訔、李原言:『前者皇帝求取銅佛,上王不拜,黃儼必奏。皇帝已知我國不信佛道,雖有讒訴者,帝不信聽矣,何足疑慮?然不可不尊崇,歌曲等書,當使僧誦之。』訔又曰:『京中太祖所創興天、興德、興福等寺,量給負薪之奴,令僧錄司掌之,輪番遞立可也。又宜革慈福寺土田,屬興天等寺及外方淨寺,以資其生。』李原曰:『京外寺皆不可給奴也。移屬慈福寺之田,則可以資生。若難於留京,欲居外方諸寺,則聽其所欲,使居于外,將京中寺社爲倉爲學可也。皇帝若眞信佛,則必不殺生矣。今乃畋獵殺獸,行刑殺人,臣不信其崇佛也。當以正道自守。』」上以聞于上王,上王曰:「屬奴僧錄司,輪定各寺之議似當,禮曹速取僧徒自願事目以啓。」

○命禮曹:「犯不忠人子孫,已於永樂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下旨,許平民婚嫁,使不失時,其申明擧行。」

○命以賑濟分給米豆勿徵。

12月12日

○壬午,視事。司諫院上疏請金陽俊罪,上曰:「狀辭是矣,然姑留之。」上又曰:「曾有設集賢殿之議,何不更啓?其擇取儒士十餘人,日會講論可也。」

○御經筵。禮曹啓:「頒降《諸佛如來名稱歌曲》誦習事,曾於京外寺社行移,然今或作或輟。請令京中各宗則僧錄司,外方各寺則留後司及諸道監司考察,每季月,誦習日課,置籍於歲抄,傳報禮曹,以憑檢擧。其《勸善書》、《陰騭書》、《神僧傳》,悉令堅藏,如有汚穢破毁者,嚴治其罪。又赴選僧徒,依儒生講《文公家禮》,能誦《名稱歌曲》者,許令赴選。」從之。

○下金久冏于義禁府。以久冏爲戶曹佐郞,將李從茂科田,擅自還給故也。

○朝壽康宮。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詣壽康宮啓:「金陽俊罪重罰輕,請依律施行。」上王不許,廷顯固請乃許,從自顯沒爲寶城官奴。

○全羅道都觀察使報:「靈光郡住知甲山郡事金該子彦容所志內:『父該東征時,爲左軍節制使朴實都鎭撫,尼老軍接戰,左軍敗績,父與私伴人韓約力戰,身中二箭,隱伏葛叢下。約望見而來,至今未知存沒。乞與韓約往對馬島尋訪。』」從之。

○刑曹啓:「濟州軍人白毛知三犯竊盜,律當處絞。」從之。

○禮曹啓上諡冊諡寶儀曰:

前二日,忠扈衛設權置冊寶幄次於仁政殿前月臺上,設冊寶使以下行事執事官幕次於進善門外,設權安冊寶幄次於殯殿中門外,隨地之宜。前一日,冊寶使等官,竝常服黑帶,詣進善門外幕次。通禮門引禮曹職掌及儀衛親從官等,〈禮曹職掌稽制司一員,儀衛親從兵曹乘輿司一員。〉竝於殿庭排立,以候諡冊、諡寶。將出,捧諡冊官、捧諡寶官,於內侍處受冊寶,詣月臺上幄次,權置於案上。次奉禮郞引冊寶使以下,入詣殿庭,北向東上。立定,通贊贊再拜,冊寶使以下皆再拜訖,權退側身,立俟有司奉迎儀衛進行。捧諡冊官、捧諡寶官奉諡冊、諡寶至仁政門,各安於龍亭中案,以授執事者。冊寶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隨行,出敦化門外上馬,詣仁德宮幄次,權安於案上,〈職掌守之〉冊寶使以下退歸本司齋宿。

其日,宗室以下文武群官,詣仁德外宮幕次。執事者設禮饌,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權置冊寶褥位於殯殿下東向,次捧諡冊官、捧諡寶官捧諡冊、諡寶入,冊寶使以下行事執事官,竝從至殯殿下,權置褥位,置諡冊諡寶於案上。〈冊北寶南〉冊寶使以下權退歸幕次,俟有司排辦畢備。通禮門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詣殯殿東裏外,隨地之宜,立班定次。奉禮郞引讀冊官、讀寶官,詣冊寶案之南,北向立,次引捧冊官、捧寶官立於讀冊官、讀寶官之後,次引冊寶使詣殯殿下西向。立定,通贊贊再拜,冊寶使以下皆再拜。次引冊寶使,升殿詣香案前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冊寶使,冊寶使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再拜,引降復位小立。次再引冊寶使,詣殿階下位,北面,俛伏跪,啓稱:「某官臣某言。奉敎,謹奉上諡冊寶。」啓訖,俛伏、興、退復位。次奉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匣興,職掌先捧冊案,升詣殿上香案前,置於褥位,北向,次捧冊官捧諡冊行。次引冊寶使,升殿詣冊案前,北向跪,捧冊官以冊授冊寶使,冊寶使受冊奠於案上,俛伏、興、小退稍西,東向跪,奉冊官俛伏興小退跪。次引讀冊官,升殿詣冊案前北向立,奉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讀冊官跪,讀冊訖,俛伏、興、降復位。奉冊官奠冊于匣中,擧冊匣興,職掌先奉冊案於殿上稍東褥位置定。奉冊官隨至,跪置于案上,俛伏、興、降復位。

初,讀冊官讀冊將畢,捧寶官詣寶案前跪,擧寶盝興,職掌先奉寶案,升詣殿上香案前,置於褥位北向,次引冊寶使降階,立於寶盝之後,捧寶官捧諡寶行。冊寶使升殿,詣寶案前北向跪,捧寶官以寶盝授冊寶使,冊寶使受奠於案上,俛伏、興、小退稍西,東向跪,捧寶官俛伏、興、小退跪。次引讀寶官,升殿詣寶案之前,北向立,奉寶官詣寶案前跪,擧寶,讀寶官跪讀寶訖,俛伏、興、降復位。奉寶官奠寶于盝中,擧寶盝興,職掌先奉寶案於殿上稍東褥位,置定。奉寶官隨至,跪置于案上,俛伏、興、降復位。次引冊寶使,復位西向立定,通贊贊再拜,冊寶使以下皆再拜。〈或因雨泥濘,隨宜殿裏外,升廊上立班。〉通禮門以次引出冊寶於本殿,奉安本殿官權行收掌,至發引日,以腰轝捧行。冊寶使,領議政;讀冊官,正三品;讀寶官,從三品;捧冊官、捧寶官,五品。

12月13日

○癸未,視事。掌令鄭淵、司諫兪顯請金陽俊罪,不允。金漸率爾啓曰:「各司箇滿吏典及檢律等,尙未去官。」上曰:「此吾已知之事,將必敍用矣。」

○御經筵。

○朝壽康宮。

○命加給大慈菴田五十結。

○初,敬寧君赴京,鄭易有不禮焉。上王問易,易對:「敬寧君赴京路上,不順人言,固執不通。」上王召見權蹈、宣存義等,質問眞僞,蹈等皆曰:「無如此事。」上王責易曰:「早知卿之純直,故今乃不論。」

12月14日

○甲申,朝壽康宮。

○宜寧府院君南在卒。停朝市三日,致賻米豆七十石、紙二百卷,官庀葬事。諡忠景,危身奉上忠,由義而濟景。在,慶尙道宜寧人。少登第,通今達古,歷揚臺省,出入中外,有經濟之才。及革代之際,翊戴之謀,多出於在。甲戌年間,上王以王子入朝,在從行,一時偕行宰相頗不恭,獨在禮敬。逮至戊寅,其弟誾,與鄭道傳、沈孝生謀去諸嫡,上王以在不與謀,置諸私邸。事定,免死流之,後復召還,累官至右政丞,就封府院君。上王以耆舊,特加禮貌,至是病卒,年六十九。其孫暉尙上王第四女貞善公主。其少也家貧,一奴一馬,以祗候九年不遷,亦爲婦翁不禮,及爲開國功臣,恃勢多奪人奴婢。歲戊寅,爲辨定都監提調,有人訴之,在怒,因他事百計侵逼,其人憤恚而死。以故,晩年資財頗富,又與其弟實爭産,終身不睦,實晨炊才給,而不之恤。

○日本國王使臣入京,遣內贍判事金時遇,齎宣醞迎慰于漢江。禮曹啓:「今來日本國王使臣禮待,視諸島使人加一等。」

○上王命兵曹:「送防牌補充軍及當領船軍于天寶山,伐材輸于抱川及豐壤,以起離宮。」

○禮曹啓上王拜謝恩表儀曰:

前期,有司設闕庭於殿上正中,設表案於闕庭之前,設香案於表案之前,司香二人位於香案之左右,上王拜位於殿庭正中,北向,衆官拜位於上王拜位之南,異位重行,北向。設司禮二人位於拜位之北,東西相向,引禮二人位於上王拜位之左右,引班四人位於衆官之左右。設使者立位於香案之東,奉表官位於香案之西。設樂於衆官拜位之後,設龍亭於殿庭之南正中。及儀仗、鼓樂、伺候、迎送。

是日侵晨,引禮引上王入就拜位,引班引衆官各就拜位。司贊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上王與衆官,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引禮引上王詣香案前,引禮贊跪。司贊唱衆官皆跪,上王與衆官皆跪。司香奉香跪進,引禮贊三上香,上王三上香訖,引禮唱進表,奉表官詣案取表,東向跪進于上王,上王受表,以授使者,使者西向跪受興,復置於案。引禮唱俯伏興、平身,司贊唱俯伏興、平身,上王與衆官皆俯伏興、平身。引禮引上王復位,司贊唱鞠躬、拜興、拜興、平身,上王與衆官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司贊唱禮畢,引禮引上王退立於西,引班引衆官立於左右。使者奉表前行,上王與衆官送至龍亭前,使者以表置於龍亭中。金鼓、儀仗、鼓樂前導,使者隨之。上王送至宮門外,衆官仍具朝服,送至國門外,使者奉表以行。

12月15日

○乙酉,開塋域,祠后土于厚陵如儀。

○朝壽康宮。

○上王遣平壤君趙大臨,奉表如京師,上賜大臨衣一襲及笠靴、毛衣、毛冠。謝恩表曰:

心敦字小,懷綏旣隆,德洽包蒙,眷顧尤極,撫躬知感,銘骨難酬。伏念,臣幸遭聖明之朝,嘗守藩宣之寄。惟知述職,諒無補於絲毫;及在居閑,復叨霑於雨露。乃遣賤息,入謝明庭。豈期不慧之童,荐荷非常之寵?睿恩優渥,昵承天語之丁寧;珍貺稠重,且侍華筵於密邇。又錫經書之寶訓,俾宣儒釋之嘉言。殊私及玆,在昔所罕。玆蓋伏遇皇帝陛下仁推一視,度擴兼容,記臣曾効於微勞,謂臣益堅於素節,至令幼稚,獲紆光榮。臣謹當誓至子孫,勤侯度於永世;嘉與父老,祝聖壽於齊天。

方物表曰:

天眷悉深,荐蒙殊渥,土宜不腆,聊表謝忱。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滿花方席一十張、黃花席一十張、雜彩花席一十張、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觔、雜色馬三十匹。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寡。冀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以柳伯淳爲仁寧府尹行成均大司成,李勗工曹參議,沈寶中軍僉摠制,車指南判原州牧事。

12月16日

○丙戌,朝壽康宮。

○召京畿監司曺致命曰:「營讓寧第于利川,不過四十間。」

○兵曹啓:「船軍寄命水上,艱勞倍他,有武藝富實者,皆願爲侍衛別牌,而船軍率皆庸劣無才者。若遇倭賊,不惟不能追捕,反爲所害,誠可爲慮。乞沿海各官侍衛別牌內,揀擇有武才恒産者,換其不實船軍,以嚴禦侮。」

○忠淸道水軍都節制使啓:「道內天安、沔川、德山、新昌、牙山等各官船軍等,因前年凶歉,專賴賑濟存命,今又旱甚,禾穀全不立苗,生理可慮。乞聽隨意移就,乞糧拾栗,預圖救荒,毋致逃散。」上王從之。

○全羅道都節制使啓:「道內諸色軍丁,竝皆私備軍器、衣甲,而甲士及別牌獨不私備。若上番則受諸軍器監矣,下番留鄕時,苟有邊警,則赤身赴敵必矣。前日東征對馬島時,諸色軍士,竝皆私齎軍裝,獨甲士、別牌等,取之船軍,實爲未便。乞令甲士、別牌私備軍裝,每於下番時,嚴加點檢,以備不虞。」上王從之,乃命諸道,亦依此施行。

12月17日

○丁亥,遣判敦寧府事權弘、漢城府尹徐選,奉表箋如京師,上率百官,拜表箋如儀,賜弘、選等衣及毛冠、笠靴。弘等行至碧蹄驛,上念選母老召還,以同知敦寧文貴代之,賜貴衣。其賀表曰:

聖人御極,光啓太平。神物應時,式昭嘉貺。照臨所曁,懽忭惟均。欽惟道合彌綸,功參化育。民康物阜,飛潛動植之咸寧;禮備樂興,華夏蠻貊之率俾。惟玆靈異之産,允協泰亨之徵。麟爲五行之精,獅乃百獸之長。矧福祿之駢出,尤今昔之罕聞。皆由和氣之所鍾,實是至治之所感。且諸佛寶塔,遍見於空中;彩鳳神龍,相翔於日下。禎祥沓至,慶頌交騰。伏念,臣幸際昌辰,欣聞瑞應。迹縻外服,班雖阻於駿奔;心注中宸,誠倍殫於虎拜。

箋曰:

儲宮毓德,載贊皇猷。造物鍾神,式昭天貺。事光簡策,喜溢臣工。恭惟偉量淵沖,英資玉裕。克全三善,志恒篤於順承;參決萬機,功益臻於化育。玆致諸祥之畢至,以基永世之太平。前昔所稀,華夷咸慶。伏念,臣幸際熙運,叨守弊封。迹繫匏瓜,雖阻趨蹌之列;心同葵藿,倍殫頌禱之誠。

○日本國源義持使臣亮倪詣闕,進書契、獻土宜,命饋于客廳。其書契曰:

吾邦與貴朝,於隔海之國最近,然而鯨波多險,不時嗣音,非懈也。今遣釋氏亮倪,問訊起居,兼求釋典七千軸。若蒙允許,則使此邦之人永結勝緣,其爲利也不亦博哉?伏乞恕而容之。不腆土宜,具列于季幅。

義持父道義,帝嘗封爲王,義持不用命,自稱征夷大將軍,而國人則謂之御所,故其書只曰日本國源義持,無王字。

○上王遣兵曹參議尹淮,齎敎書,賜祭于宜寧府院君南在之殯。敎曰:

死生脩短之理,蓋因天命之自然;哀榮贈恤之恩,實是國家之常典。矧於股肱之老,盍致禮數之隆?惟卿性資英豪,識見高邁。學致多聞之富,慶鍾積善之餘。識天命之去留,察人心之向背,當麗運魚爛之際,値我家龍興之時,佐太祖以憂勞,拯生民於塗炭。仗義決策,贊成創業之宏規;應天順人,允協開國之上策。振烏府之紀綱,奸回悉皆膽落;司銀臺之喉舌,敷奏不爲面從。名望重於朝廷,風聲肅於中外。曩予朝覲之日,乃爲副貳之官,不憚跋涉之勤勞,共同甘苦於蚤夜。逮當纂承之後,益伸弼亮之功。以身繫其安危,與國同其休戚。好善疾惡,足爲戒於後人;尊主庇民,誠無愧於前哲。年彌高而氣彌壯,位愈尊而心愈謙。方期怡養以居閑,共享昇平於有永,何知一疾之作,遽爲九泉之遊?興言及玆,慟悼無已。於戲!惟卿之所守,不隨死生而存亡,若有可疑,於何顧問而裁斷?聊申䘏典,少慰英靈。

○上王御內殿,引見都鎭撫延嗣宗、崔閏德、河敬復、李春生、兵曹判書趙末生、參判李明德、參議尹淮、兼知事全直等,聽斷軍務,仍置酒。

○前同知摠制嚴有溫卒,賜賻紙七十卷。

12月18日

○戊子,視事。卞季良固請大行王掩壙奠,依古例,盛設大卓幷左右俠卓,以表送終之厚。金漸亦請之,上曰:「除左右俠卓,非吝也。山陵、原廟及獻壽之禮已詳定,竝皆如此。」申商曰:「已定之禮,不可輕改。」

○御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幸東郊,觀放鷹。

○上命景福宮直奴三十名,以京居壯實各司奴子擇定。

○敬寧君𰨅進皇帝所賜羊四百六十頭、《陰騭書》二十二櫃、《名稱歌曲》三十櫃、蜜沈龍眼二缸、蜜沈荔子二缸、沈胡椒二缸等物。

○刑曹啓:「趙濬雨僞造印信、戶口,與私奴劉景、劉萬敎誘訴良。造印在赦前,敎誘在赦後。」下政府、六曹擬議,僞造雖在赦前,敎誘乃在赦後,依敎誘人犯法律,杖一百、徒三年。

12月19日

○己丑,上備法駕,率百官,幸南在第賜祭。上不及其門六七步許,下馬入幄次,喪主南智伏道左以迎,命智奠爵。典祀少尹金尙直讀敎祭訖,上還駕,智伏道左哀哭,上軾而過。其敎書曰:

蓋聞,元首股肱,一體同心。是以,君之於臣,生則加爵祿之榮,死則擧弔恤之典,此古今之通義,國家之恒規。惟卿廊廟偉資,山河秀氣。有貫穿百家之學,有酬酢萬變之才。剖竹分魚而歌登五袴,登車攬轡而詠被甘棠。獻善宣美,政膺喉舌之司;激濁揚淸,獨聳烏臺之望。以至領袖巖廊,調和鼎鼐,踐歷中外,聲名藉甚。昔在麗季,政散民離,天命民心,歸于一德。卿乃炳其幾微,翊戴聖祖,以開億萬年無疆之洪祚。當我上王,入覲天庭,卿亦陪從,跋涉間關,以捍禦艱難,逮至踐祚,裨益弘多。在予沖人,如卿之老,尤爲水鑑藥石。今其已矣,何以爲心?矧卿於寡人,有舊恩之好?卿之孫則有連姻之慶,謂將儀表百寮,弼亮四世,而天不憖遺,遽停相杵,可勝痛哉?爰命有司,謹治喪事,今將菲薄,來奠素帷。於戲!休戚之心,永肩於終始;哀榮之禮,當極於存亡。

○上朝壽康宮。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等啓:「前者功臣等請從茂之罪,閔汝翼亦與焉。及收從茂科田之際,汝翼曰:『無乃太急乎?妻子必擾。』其辭與請罪之意相反,請鞫其由。」上曰:「汝翼不諱其辭,具告於知申事,且事小言直,不可以此加罪。」功臣再請,竟不允。

○江原道饑,命發倉賑之。

○上王御便殿,引見李明德、尹淮,諭以抱川、豐壤行幸之際,減省扈從宿衛大小軍士之意。

○副司直張月下,前年隨駕到留後司發怨言,今春幸平康時及今幸橫城時,憤曰:「旣出令停講武,卽反行幸。天氣大寒,乃致人馬死傷。」上王命李明德、尹淮,同義禁府提調柳廷顯、卞季良、許遲、田興引問月下于外庭,辭不服,乃下月下及辭連人李得春等五人于義禁府獄。月下,女眞投化人也。

○前都觀察使李伯持卒,命賜賻紙七十卷。

○禮曹啓大行上王發引排班及儀注曰:

監察二在後,次文武群官,次宗室,次應從靈駕國葬都監、各色殯殿都監,次行首牽龍,次恭安府祿官,次內官,次宮人,次黼翣二左右分立,次柳車,次黻翣二、畫翣二於柳車左右分立,障梓宮,次執鐸司馬十六人,護軍左右翣外分立,次銘旌中立,次羽葆中立,次執望燭者,〈架閣庫錄事,直差知印、內侍茶房、成衆官。〉左右分立,列於儀仗內,天明而止。次肩輿中立,次哀冊腰輿中立,次祭服腰輿中立,次明器腰輿六居中左右分立,次靑繡鞍馬在左,紫繡鞍馬在右,次竹鞍馬左右分立,次竹散馬左右分立,次挽辭左右分立,次方相氏車左右分立,次火鐵籠連望燭,左右分立,次後殿大旗二左右分立,玄武旗中立,次靑涼扇二左右分立,次魂帛車,次香亭子中立,次白燭籠二左右分立,次紅涼繖中立,次上馬臺中立,次靑燭籠二左右分立,次魂帛輿,次諡冊寶腰輿,次紅燭籠二左右分立,次假水精杖在左,金鉞鈇在右,次龍扇二左右分立,次應從侍臣儀仗內左右分立,次孔雀扇四左右分立,次紅蓋二居中分立,次鳳扇四左右分立,次假金鉞斧二左右分立,次靑繖二居中分立,次假銀鉞斧二左右分立,次旌節左右分立,次交倚中立,次旄節二左右分立,次罕在左、畢在右,次鼓居中在左,錚居中在右,次假金斫子二左右分立,次假銀斫子二左右分立,次灌子在中,次金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盂子中立,次銀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幢二左右分立,次君王千歲旗中立,次金粧刀二左右分立,次銀粧刀二左右分立,次碧鳳旗二居中分立,次金鐙四左右分立,次哥舒奉四左右分立,次駕龜仙人旗二居中分立,次鼓字旗在左,金子旗在右,次令字旗二左右分立,次熊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鼓居中在左,錚居中在右,次豹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玄鶴旗在左,白鶴旗在右,次龍馬旗左右分立,次角端旗左右分立,次天下太平旗中立,次三角旗左右分立,次白澤旗二左右分立,次丁酉旗在左,丁丑旗在右,次丁未旗在左,丁卯旗在右,次朱雀旗中立,次丁亥旗在左,丁巳旗在右,次靑龍旗在左,白虎旗在右,次玄武旗在左,黃龍旗在右,次紅門大旗二左右分立,紅蓋中立。

攸司陳吉凶二駕儀仗如儀,諸侍衛之官,前後導從如儀。竢遣奠禮畢,攝判通禮進當靈座前跪,啓請乘輿,啓訖俛伏興。大祝奉魂帛函,安於輿上,虞主匱在其後,小臣奉輿。攝判通禮前導,至外門外,攝判通禮進當輿前跪,啓請升車,啓訖俛伏興。大祝奉魂帛函,安於車上,虞主匱在其後。執事者奉諡冊寶,置於腰輿,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車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車駕動至侍臣上馬所,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侍臣上馬,通贊承傳,喝侍臣上馬,車駕少駐,侍臣上馬。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車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儀衛以次前引,侍臣挾侍於前。車駕將至陵門,侍臣下馬,步導於前,至帷宮門外,回車南向。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降車乘輿,啓訖,俛伏興。大祝以輿奉魂帛函,攝判通禮前導就帷宮,安於靈座,虞主匱在其後。執事者奉諡冊寶,置於案上,車輿、儀仗及侍衛之官,停列於帷宮門外。

初,大祝奉魂帛,將升車,攝判通禮進梓宮前跪,啓請升輴,啓訖,俛俛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降階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至外門外,攝判通禮進輴前跪,啓請升柳車,啓訖,俛伏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柳車,攝判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啓請靈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執鐸司馬俱振鐸,凡靈駕進止,司馬皆振鐸。儀衛以次前引,宗室以下文武百官及宮人〈宮人於城外奉辭〉以次侍從。方相至山陵,入壙以弋擊玄宮四隅、明器等至,陳於玄宮東南,北上。柳車至陵門,侍從群官竝下馬從行,至帳殿前回車,南向。攝判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啓請降車升輴,啓訖,俛伏興。戶曹判書率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至帳殿。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安於榻上,執事者取銘旌,去杠置其上,奉哀冊置于案上。葬儀具,臨壙奠儀。舁梓宮官,以武弁四品爲之,柳車及各車輿牽曳、儀仗奉持,竝軍人一千一百九十七人,門外以京畿軍人代之。各司一員侍衛至山陵,虞主侍衛還京。

○禮曹啓大行上王返虞主時排班及儀注曰:

監察二在後,次文武群官,次宗室,次國葬都監魂殿都監,次恭安府祿官,次內官,次後殿大旗二左右分立,玄武旗中立,次靑扇二左右分立,次返虞車,次香亭子中立,次紅陽傘中立,次白燭籠二左右分立,次上馬臺分立,次靑燭籠二左右分立,次返虞輿,次冊寶腰輿中立,次紅燭籠二左右分立,次假水精杖在左,金鉞斧在右,次龍扇二左右分立,次侍臣儀仗內左右分立,次孔雀扇四左右分立,次紅蓋二居中分立,次鳳扇四左右分立,次假金鉞斧二左右分立,次靑繖居中分立,次假銀鉞斧二左右分立,次旌節二左右分立,次交椅中立,次旄節二左右分立,次罕在左、畢在右,次錚鼓居中左右分立,次假金斫子二左右分立,次假銀斫子二左右分立,次灌子中立,次金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盂子中立,次銀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幢二左右分立,次君王千歲旗中立,次金粧刀二左右分立,次銀粧刀二左右分立,次碧鳳旗二居中分立,次金鐙四左右分立,次哥舒捧四左右分立,次駕龜仙人旗二居中分立,次鼓字旗在左,金字旗在右,次令字旗左右分立,次熊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錚鼓居中左右分立,次豹骨朶子二左右分立,次玄鶴旗在左,白鶴旗在右,次龍馬旗左右分立,次角端旗二左右分立,次天下太平旗中立,次三角旗二左右分立,次白澤旗二左右分立,次丁酉旗在左,丁丑旗在右,次丁未旗在左,丁卯旗在右,次朱雀旗中立,次丁亥旗在左,丁巳旗在右,次靑龍旗在左,白虎旗在右,次玄武旗在左,黃龍旗在右,次紅門大旗二左右分立,紅蓋中立。

前導有司陳儀仗,諸侍衛之官前後導從如儀。竢執事者徹奠訖,攝判通禮進當帷宮前跪,啓請乘輿,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安于輿,魂帛函在其後,小臣奉輿。攝判通禮前導,至陵門,攝判通禮進當輿前跪,啓請乘車,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安于車上,魂帛函在其後。執事奉諡冊寶,置於腰輿,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車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車駕動至侍臣上馬所,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上馬,通贊承傳,群官上馬,車駕小駐,文武群官皆上馬。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車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儀衛以次前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及諸侍衛之官導從,如常儀。

奉迎虞主儀曰:

前期,執事者設靈座於魂殿當中,近北南向,設諡冊寶案於靈座前稍東,設大次於外門外,小次於中門外,皆隨地之宜。判通禮導殿下,詣大次卽座,留都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出城,竢虞主車。將至,班立道左。虞主車至,通贊贊四拜,群官四拜訖,乘馬前導。虞主車將至魂殿門外,導從群官下馬。判通禮導殿下,出大次,奉迎虞主車,至殿門外,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降車乘輿,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匱安于輿,小臣奉輿。攝判通禮前導,至殿階上,攝判通禮跪,啓請降輿升座,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匱,安于靈座,執事者奉諡冊寶,置於案上乃退。判通禮導殿下,詣小次卽座,時至,行虞祭。

虞祭儀曰:

七虞。初虞,葬之曰日中而行,今山陵去京都經宿以上,故於所館行之。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殿前近東,隨地之宜。其日,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

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率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左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有盤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亞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率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典祀官以下四拜。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洗訖,各就位。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苧巾。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初虞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槃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捧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凡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進爵奠爵,皆準此。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近侍以爵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次出。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率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大祝帥執事,奉魂帛,埋於屛處潔地,祝版瘞於坎。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遇柔日行再虞。自三虞至七虞,竝於剛日行祭,儀皆如初虞。

攝行儀曰:

執禮設初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終獻官位於初獻官之後稍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左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皆加勺羃,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監察以下四拜。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苧巾。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謁者引初獻官,贊引引亞終獻官入就位,執禮曰四拜哭,初獻官以下皆四拜哭。〈先拜者不拜〉謁者進初獻官之左,請行初虞禮,謁者引初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執事者以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大祝以幣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靈座前。凡奉香授瓚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皆在獻官之左,授爵、奠爵倣此。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初獻官降自東階復位。小頃,謁者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哭,引降復位。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謁者進初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贊引各引初獻官以下以次出。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大祝率執事者,奉魂帛埋於屛處潔地,祝幣瘞於坎。七虞同。

12月20日

○庚寅,朝壽康宮。上王及大妃移御于宜山君南暉之第。壽康宮與昌德宮接,上每從宮中道起居。自是日起居移御所,簡儀衛以便往來,儀仗惟繖扇,侍衛不過數十人而已。

○上王命三議政問安,二相以下,有名日及累日行幸外,毋得問安。

○判廣州牧事文繼宗密啓讓寧欲奪人妾,卽遣內官李村覈之,果然。上王令趙末生傳宣旨曰:「讓寧今因放鷹,見廣州記官之妾,欲奪未成,其不能改過如此。吾不欲更見,莫以我爲不言也。」

○上王令趙末生、李明德密諭元肅曰:「爲人君者,不可不廣繼嗣,主上只有二子,長爲六歲,胡可保也!況今內無侍女,獨御宮中,宜擇司謁司鑰等人之女可爲侍御者,先見大妃,然後納之可也。」

○禮曹啓:「《儀禮經傳通解續》曰:『《檀弓》曰:「孔子在衛,有送葬者,而夫子觀之曰:『善哉,爲喪乎!足以爲法矣,小子識之。』子貢曰:『夫子何善爾也?』曰:『其往也如慕,其返也如疑。』」註曰:「慕謂小兒隨父母啼呼。」疏曰:「言慕如小兒啼呼者,謂父母在前,嬰兒在後,恐不及之,故在後啼呼而隨之。今親喪在前,而孝子在後,恐不逮及如嬰兒之慕。」』《杜氏通傳》唐元陵儀註:『山陵日,依時刻吉凶,二駕備列。神駕動,侍臣上馬,挾侍於前。轀輬車發引,內外哭從,以赴山陵。』《文公家禮》:『柩行,方相等前導,主人以下男女哭步從,尊長次之,無服之親又次之,賓客又次之。』今大行大王之葬,乞依古制,應從侍臣,挾侍魂帛車前,自餘群官,竝從柳車之後。」從之。

○禮曹啓:「《檀弓》曰:『葬日虞,不忍一日離也。是日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文公家禮》楊復附註:『先生曰:「未葬時,奠而不祭,但酌酒、陳饌、再拜而已。」』虞始用祭禮則虞祭以前,皆奠也,而酌酒、陳饌而已,則其不用幣明矣。太祖之喪,自啓奠卽行獻幣禮,似違禮意。今大行大王之喪,乞依古禮,自虞祭始行獻幣禮。」從之。

12月21日

○辛卯,視事。義禁府啓:「金久冏擅還李從茂科田,律應杖八十。」上曰:「久冏迂生,昏迷不察耳。可贖笞五十。」柳廷顯等更請依律施行,從之,命勿收職牒。元肅啓:「讓寧不念殿下友愛之篤,恣行不義,以累上德,宜收其鷹犬、馬匹,以防將來。不然則必失其身,殿下雖欲保全之,其可得乎?」上曰:「爾言是矣。然豈有他哉?專以不禁情欲耳。若老成則將不如是。」

○御經筵。

○朝移御所。

○命元肅傳旨于廣州,令收讓寧馬三匹。俄而引見肅密諭曰:「讓寧不孝于父王,得罪于天,而不自改心滌慮,反加放恣。今若收其馬匹,令不得出入,則必復有逃脫之患,以致父王之憂,是不可不慮也。宜收收馬之書,漸以禁防。其鷹子則父王曾收一連,今只餘一連耳。我若不復贈送,則將自無鷹子矣。」

○王旨:

予聞,驛路因各道進上煩數,人馬俱困。今後各道觀察使每朔望前望後,京畿左右道水軍僉節制使各望前望後,忠淸、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望前,水軍都節制使望後,慶尙道左道兵馬都節制使望前,水軍都節制使望後,右道兵馬都節制使次朔望前,水軍都節制使次朔望後,江原、黃海道水軍僉節制使望前望後,平安、咸吉道兵馬都節制使望前望後,以次進上,永爲恒式。若其遐道,尤爲有弊,慶尙、全羅、咸吉、平安道進上,除近道所産之物,其當進物色,詳定以啓。

○禮曹啓大行上王祖奠儀曰:

前期,忠扈衛設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當中北向,設宗親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升自東階,置於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向北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洗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執事者徹饌,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攝行儀曰:

前期,執事者設攝喪主位於殯殿庭當中北向,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奉禮郞引攝喪主入就位。立定,贊再拜哭,引攝喪主詣盥洗位盥洗訖,引攝喪主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贊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攝喪主,攝喪主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奉禮郞贊俛伏,興,再拜哭,引攝喪主降復位。奉禮郞贊再拜哭,引攝喪主出,執事者徹饌。

○禮曹啓:「唐制,司徒帥舁梓宮官,奉梓宮升降,司空告啓殯,拂拭梓宮,葬時覆土。宋制,太傅帥百官,上諡冊寶。所謂司徒、司空,皆非本朝官制,乞以領議政代太傅,戶曹判書代司徒,工曹判書代司空。且唐《百官志》,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爲三公,祭祀闕則攝。今若領議政、戶曹判書、工曹判書等官闕,則依唐制,以他官差攝。」從之。

○禮曹啓:「前朝國葬及我太祖之葬,以市裏雜色女哭從,稱爲痛哭婢,誠爲未便。謹按《杜氏通典》唐元陵葬儀,公主、內官等,周以行帷,皆哭踊而從。今大行上王之葬,公主代以宮人,有故則以官婢哭從。」從之。

12月22日

○壬辰,視事。

○吏曹判書尹坤爲攝領議政,率百官,奉大行上王諡冊寶入內。

○朝移御所。

○禮曹詳定各道進上物膳以啓,上命:「如非時則望前望後進上,勿使强進,苟値新出,隨卽來進。若新蕨等近道所産之物,不過二三度進上,及盛長時,毋得連進。天鵝則勿拘恒式,隨時進上,率皆無弊施行。其膳狀,悉皆呈于承政院。」前此,膳狀呈于司饔房,內竪獨掌多濫,故有是命。

○濟州軍恠釘以三犯竊盜處絞。

○禮曹啓大行上王臨壙奠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靈帳殿於玄宮之西,南向,設殿下幄次於靈帳殿之西,隨地之宜。其日,執事者設榻於靈帳殿近北,設靈座於榻前,設諡冊寶、哀冊案於靈座前稍東。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靈幄殿之南,北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北向,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於靈座前,設尊所於靈帳殿東南,北向,設洗於靈帳殿外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方相至,入壙以戈擊玄宮四隅,明器等至,陳於玄宮東南,北上。魂帛車至,大祝奉魂帛函,就靈帳殿,安於靈座,虞主匱在其後。執事者奉諡冊寶、哀冊置于案上。柳車至,攝判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啓請降柳車升輴,俛伏,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至靈帳殿,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安於榻上,執事者取銘旌,去杠置其上。殿下降輦,判通禮導殿下,權就幄次卽座。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置於尊所,奉饌奠于靈座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洗訖,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前期,通禮門設殿下奉辭位於羨道之南西向,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又於其南近東,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又設領議政進冊位於羨道東南西向,奉哀冊官位又於其南小退西向。書雲觀報時,攝判通禮進當靈帳殿前跪,啓請升輴,卽玄宮,啓訖,俛伏,興,退。工曹判書以巾進拭梓宮幷拂棺衣。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將卽玄宮,判通禮導殿,下出幄哭從,宗室以下文武群官皆哭從。奉禮郞引領議政及奉哀冊官,就羨道東南位西向立,奉梓宮入自羨道,安於玄宮內榻褥上北首。工曹判書再整棺衣、銘旌令平正。領議政以哀冊入跪,奠於梓宮之西於玄宮外。近侍以贈帛玄六、纁四及贈玉奉進,殿下執贈帛、贈玉,授近侍置于梓宮之旁,黼翣、黻翣、畫翣亦樹於梓宮之旁。群官各就奉辭位,判通禮導殿下,詣奉辭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又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皆再拜哭,又再拜哭盡哀。奉辭訖,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引群官移班,班首進名奉慰訖,通禮門分引群官以次出。攸司祀后土如儀,執事者藏明器、下誌石。繕工監鎖閉玄宮,領議政、司憲一人竝監鎖閉玄宮。工曹判書覆土九鍤,所司帥作工,續以終事。柳車及輴之屬,於栢城內庚地焚之,其通人臣用者則不焚。

攝行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靈帳殿於玄宮之西南向。其日,執事者設榻於靈帳殿近北,設靈座於榻前,設諡冊寶、哀冊案於靈座前稍東。通禮門設獻官位於靈帳殿之南,北向,設侍從、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獻官後,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靈帳殿東南北向,設洗於靈帳殿之外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方相至,入壙以戈擊玄宮四隅。明器等至,陳於玄宮東南,北上。魂帛車至,大祝奉魂帛函,就靈帳殿安於靈座,虞主匱在其後。執事奉諡冊寶、哀冊置于案上。柳車至,攝判通禮進柳車前跪,啓請降柳車升輴,俛伏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至靈帳殿。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安於榻上,執事者取銘旌去杠,置其上。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置於尊所,奉饌奠于靈座前。通禮門引侍從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獻官入就位。立定,通贊贊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引獻官詣盥洗位盥帨訖,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獻官,獻官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通贊贊俛伏,興,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引獻官出,通禮門分引群官以次出。前期,通禮門設獻官奉辭位於羨道之南西向,群官位又於其南近東,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又設攝領議政進冊位於羨道東南,西向,奉哀冊官位又於其南小退西向。書雲觀報時,攝判通禮進當靈帳殿前跪,啓請升輴卽玄宮,啓訖,俛伏,興,退。工曹判書以巾進拭梓宮幷拂棺衣。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將卽玄宮,奉禮郞引獻官哭從,宗室以下群官皆哭從。奉禮郞引攝領議政及奉哀冊官,就羨道東南位,西向立,奉梓宮入自羨道,安於玄宮內榻褥上北首。工曹判書再整棺衣、銘旌令平正,攝領議政以哀冊入跪,奠於梓宮之西。獻官奉贈帛玄六、纁四及贈玉,置于梓宮之旁,黼翣、黻翣、畫翣亦樹於梓宮之旁。群官各就奉辭位,奉禮郞引獻官就奉辭位。通贊贊再拜哭,獻官以下群官皆再拜哭,又再拜哭奉辭訖,奉禮郞引獻官出,通禮門分引群官以次出。攸司祠后土如儀。執事者藏明器、下誌石,繕工監鎖閉玄宮,攝領議政、司憲一人幷監鎖閉玄宮。工曹判書覆土九鍤,所司帥作工,續以終事。柳車及輴之屬,幷於栢城內庚地焚之,其通人臣用者則不焚。

啓殯儀曰:

前三日,告社稷、宗廟。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其日,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當中北向,設工曹判書位於殿下版位之後道東近南。執事者一人執拂拭梓宮之巾,陪其後,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中行,俱北向。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奉禮郞引工曹判書入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執事者徹饌徹饌。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奉禮郞引工曹判書,升自東階,〈執巾者從升〉就攢宮南,北向跪啓曰:『謹以吉辰,啓攢塗。』啓訖,掌事者升,徹攢塗。徹訖,工曹判書以巾拂拭梓宮,覆以棺衣於幕內。執事者周回設帷及施常食之奠,如常儀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工曹判書降就本班〉立定,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攝行儀曰:

前三日,告社稷、宗廟。其日,執事者設攝喪主位於殯殿庭當中北向,設工曹判書位於攝喪主之後稍東北向,執事者一人,執拂拭梓宮之巾,陪其後。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奉禮郞引攝喪主入就位,次引工曹判書入就位。立定,奉禮郞贊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引攝喪主,詣盥洗位盥帨訖,引攝喪主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攝喪主,攝喪主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奉禮郞贊俛伏,興,再拜哭,攝喪主降復位。奉禮郞贊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執事者徹饌,奉禮郞引攝喪主出。奉禮郞引工曹判書,升自東階,〈執巾者從升〉就攢宮南,北向跪啓曰:『謹以吉辰,啓攢塗。』啓訖,工曹判書以巾拂拭梓宮,覆以棺衣於幕內。周回設帷及施常食之奠,如常訖,奉禮郞引工曹判書降復位。引攝喪主入就位,入定,奉禮郞贊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分引攝喪主以下以次出。

12月23日

○癸巳,朝移御所。

○吾郞哈千戶大伊加茂等七名來,命饋之。

○上命幷抱川屬縣豐壤于楊州都護府,令本縣及京中各司年例輸納米穀,竝於縣內演福寺收積,將營離宮也。

12月24日

○甲午,上以時服,率百官親祭于文昭殿。樂懸而不作。

○上王詣健元陵,行正朝別祭。

○上視事。臺諫交章請李從茂、金陽俊罪,不允。

○上大行上王諡冊、諡寶如儀。諡寶用黃銅,鍍以黃金,書曰溫仁恭勇順孝大王之寶。諡冊曰:

永樂十七年歲在己亥十二月辛未朔二十四日甲午,嗣王臣某謹再拜頓首上言。臣聞,繼志述事,克遵創業之謀;節惠易名,祗率追崇之禮。不勝至願,式薦徽稱。恭惟,大行上王溫順謙恭,寬仁濬哲。奮武威而制敵;敷文德以安人。光紹丕基,誕膺休命。愉愉下氣,恒存孝敬之誠;翼翼小心,益謹盈成之戒。致九族之敦睦,躋一世於豐平。惠及困窮,恩加降附。乃倦勤勞於聽政,思欲怡養以安神。與天稽謀,推位讓德。方期天錫之難老,永享邦家;乃患日臻而彌留,忽遺弓劍。顧惟小子,叨襲洪圖,未堪痛悼之情,庸擧顯揚之典。謹奉玉冊,上尊諡曰溫仁恭勇順孝大王。冀紆沖鑑,俯允精衷。日月齊明,垂鴻號於不朽;乾坤竝久,錫景福於無疆。

○禮曹啓上王行大行上王遣奠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殯殿前,隨地之宜。其日,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當中北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奉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執事者徹饌。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祖奠儀同〉

○主上殿行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殿下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其日,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當中北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竢聖德神功上王殿下奉辭訖,有司進輴於中門外當中南向,進柳車於外門外當中南向,儀仗、明器序列於柳車前。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小退於位。執事者設哀冊褥位於奠東,職掌先奉冊案,置於褥位西向,奉冊官奉冊,升詣冊案前跪,奠於案上,俛伏,興,小退跪。判通禮啓請跪,殿下跪。典儀曰跪,在位者皆跪。奉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讀冊官跪讀冊訖,俛伏,興退。奉冊官以冊授校書館員,以授尙瑞司員,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典儀曰俛伏,興,再拜哭,在位者皆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執事者徹禮饌。判通禮導殿下,權歸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舁梓宮官進輴於殿階下,大祝以輿奉魂帛函,安於車上,虞主匱在其後。執事者奉諡冊、諡寶、哀冊置於輿,攝判通禮進靈座前跪,啓請升輴,俛伏,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降階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至外門外,攝判通禮進輴前跪,啓請升柳車,俛伏,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柳車。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稱柳車將發,請奉辭,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柳車前,啓請再拜,奉辭,殿下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從駕總護使、頓遞使進當幄前朝辭,餘行事官免。攝判通禮進靈駕前跪,啓請靈駕進發,俛伏,興,退。儀衛以次前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導從如儀。殿下還宮,留都群官從至城外,奉辭如儀。

○瑞興居私奴末訖以謀殺其主從兄,處絞。

12月25日

○乙未,視事。卞季良請大行上王赴山陵時兼用佛儀,不允。

○刑曹啓:「朴成老三犯竊盜,律應處斬。」上曰:「成老旣爲獨子,今年死囚又多,特原之。」柳穎啓:「後必有弊,宜置於法。」從之。

○義禁府啓:「張月下招伏:『去年七月,謂同類人李得春曰:「音驪興王好遊田,出入無節,射殺雞犬,掠人婦女,以此不久享於世。主上何故,亦好遊田,出入頗數乎?」』按律,月下罪當大逆,凌遲處死,得春等知而不首,當杖一百,流三千里。」上王命杖月下一百,幷其妻子,沒爲濟州官奴婢,分配得春等于全羅道各官。柳廷顯等請論如律,不許。

○上朝移御所。

○京畿監司曺致報:「請抄軍斫伐造讓寧家舍材木。」上曰:「方今苦寒,開春後始役。」

○禮曹啓:「唐元陵儀注:『轀輬車至山陵,太尉奠於轀輬車前,奠訖,奉遷梓宮,升龍輴卽玄宮。』宋大昇:『輿至山陵,梓宮降輿升龍輴,入詣帳殿,總護使奠於梓宮前。』《文公家禮》:『柩至葬所,置柩於壙南,北首,設靈幄於墓道西,南向,設靈座於幄內,設奠。』本朝太祖之葬,梓宮至山陵,奉安於帳殿內榻上,西首,設靈座於梓宮之西,設奠於梓宮之前。唐、宋不奠於靈座,而奠於梓宮前;《文公家禮》不奠於柩前,而奠於靈座;本朝太祖之喪,合梓宮、靈座於一帳殿內,而奠於梓宮前。」

敎:「梓宮、靈座合於一帳殿,奠於梓宮前,奠後奉魂帛移安帷宮。」

○禮曹啓謝后土掩壙奠儀及立主奠儀。謝后土儀曰:

竢覆土旣畢,執事者於玄宮之左除地,設后土氏神位,南向,席以莞。設獻官位於神位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西向北上,謁者、贊者位於獻官西南,西向北上,奠祝版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饌品與開塋域祭同〉設尊所於神位東南,北向,設洗於其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其東南,北向。行事執事官各具公服。時至,謁者、贊者先就拜位,北向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祝及執事者,入就拜位,北向。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四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謁者引獻官入就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盥手帨手,不贊。〉贊執笏,引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三上香。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祝就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退復位。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出。謁者引祝以下,就拜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四拜,謁者引出。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執事者徹饌,祝版瘞於坎。獻官一、〈正三品〉祝史一、謁者一、贊者一、齋郞一。〈竝參外〉

掩壙奠儀曰:

竢覆土旣畢,通禮門設總護使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諸執事位於總護使之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宗室以下群官位於羨道左右近南,宗室在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總護使就位。立定,通贊贊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引總護使,詣盥洗位盥帨訖,引總護使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總護使,總護使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奉禮郞贊俛伏,興,再拜哭,引總護使降復位。通贊贊再拜哭,總護使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引總護使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群官以次出,執事者徹禮饌,祝版瘞於坎。

立主奠儀曰:

竢閉玄宮將畢,通禮門設總護使位於帳殿之南,北向,侍從、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帳殿之南,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執事者設卓於靈座東南,西向,置浴盤拭巾於卓上,次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帳殿東南,北向,設洗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通禮門引侍從、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奉禮郞引總護使,詣靈座前北向立,大祝奉出虞主浴拭訖,奉安靈座,覆以白苧巾,魂帛函在其後,總護使退復位。執事者盥手,洗爵拭爵,置于尊所,奉饌奠于靈座前。奉禮郞引總護使,詣盥洗位盥帨訖,引總護使,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總護使,總護使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奉禮郞贊俛伏,興,通贊贊再拜哭,總護使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大祝奉虞主納于匱中,奉禮郞引總護使出,通禮門分引群官以次出,執事者徹禮饌,祝版瘞於坎。

12月26日

○丙申,視事。

○免今年各司奴婢全失農者身貢。

○臺諫請李從茂、金陽俊罪,不允。

○啓順孝大王殯宮。

○禮曹啓:「上當服淡服用吉仗,率群臣,親行大行上王遣奠奉辭。」上曰:「臨喪用吉,出何典禮?其只用靑陽傘。」仍命各司皆侍衛梓宮,奉辭城外。

○上以知兵曹事全直母喪,賻紙百卷、燭十丁及棺槨。

○卞季良奉敎製《賀聖明歌》三章以進曰:「欽惟皇帝陛下御極以來,宇內寧謐,祥瑞荐臻。吾東方之人懽欣蹈舞,作是詩,歌詠瑞應,以致頌禱之意焉。」

進口號曰:聖神御統,叶氣旁流。天地生祥,諸福畢至。不勝歡慶之至,庸陳頌禱之辭。

歌詞曰:惟帝至德,昭格于天。天降甘露,地出醴泉。河淸龜見,靈芝曄曄。金水瑞氷,諸象布列。五彩慶雲,紛紛郁郁。浙江、淝河,慼應昭宣。禎祥之至,前後聯緜。大小稽首,天子萬年。惟帝至仁,洽于人民。鳥獸咸若,瑞應昭陳。吁嗟騶虞,濯濯麒麟。白鳥鮮明,瑞象柔馴。獅子旣見,福祿來臻。玄兔、白雉,世不常有。萬方來賀,罔敢或後。小大稽首,天子萬壽。惟帝至誠,無所不格。報恩五臺,祥瑞雜遝。空見如來,諸佛菩薩。磷磷寶塔,羅漢千百。龍鳳獅象,左右周匝。天花祥雲,璀璨燁煜。種種靈果,不可備述。大小稽首,天子萬福。

退口號曰:載歌載舞,美聖德之無前;曰壽曰康,荷天休之滋至。雅音將闋,再拜以辭。

命下禮曹,被之管絃。

○咸興居前別將尹甫介以歐殺人處斬。

12月27日

○丁酉,祈晴于社稷。

○大行上王梓宮發引,上王以白衣、烏帶詣仁德宮,設遣奠、奉辭竝如儀。命淸平府院君李伯剛、淸城府院君鄭擢、禮曹參判金自知等護行。又命頓遞使金謙、總護使鄭津、禮葬都監提調崔迤等曰:「梓宮渡臨津時,宜各努力。」百官設路祭于慕華樓,功臣等亦設路祭,各司一員奉梓宮歸陵所。

○上朝移御所。

○上王命曰:「檜嚴寺住持及色掌,皆以持戒道伴僧爲之,使全其道可也。」

○賜內醞于讓寧。

○梓宮駐輦于德水院坪,禮賓設奠;夕次碧蹄驛前,京畿設奠。自是至山陵,凡朝夕奠,恭安府主之。

12月28日

○戊戌,日珥。

○視事。金漸啓曰:「昨臣見梓宮發引,無一人執紼先導痛哭者。送終大事,無哀痛之意可乎?凡送終者,皆執挽車之索,先導而送之。常人送終,尙且如此,況君上乎?」上曰:「哭而步從,何必先導然後,盡送終之道乎?」

○是日,大行上王梓宮次于東坡驛前平。

○上朝移御所。兩上置酒,命柳廷顯、朴訔、李原、許稠、李明德、尹淮、元肅等入侍。上王曰:「讓寧在廣州,略無悔悟之心。今又乘夜率二僮,踰墻而出,至一家,欲奪人之妾,其家固拒不從乃何?」許稠對曰:「舜之於象,封之也,或曰:『放焉。』讓寧在廣州,好放鷹子,數出原野,甚爲不可。臣謂,宜禁其出入,使自省悟。不然,長此不已,恐陷於罪,雖欲保全,未可得也。」上王曰:「予之所慮,正爲此也。昔賜鷹子三連,吾已收取其二,猶不知省。國家當減其廩祿,困苦其生,又令把直,使不得縱恣,乃可保全矣。吾歿後尙如此,則國家據法請罪,主上亦焉能保全之哉?其從而踰墻者二僮,正當大懲,以戒後人。」柳廷顯等皆曰:「上敎甚是。」

○以除夜設儺禮。

12月29日

○己亥,朝移御所。

○柳廷顯等請從讓寧踰墻者拿來鞫之,上王曰:「元日後,吾當親議之。」

○賜六代言及經筵官毛冠各一。出內帑,分賜入直宰樞、承政院、經筵、尙瑞司、內侍府以至軍士,又賜酒于入直大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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