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情小说,十回。我佛山人(吴趼人)著。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海广智书局初版。小说以庚子事变为背景,描写北京一个大院中两对未婚青年在战乱中离散及其爱情与幸福被毁灭的悲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帝国主义侵略给中国人民造成的苦难,展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动乱景象。故事叙述陈家兄弟二人经父母做主,哥哥伯和与同院姑娘张棣华订婚,弟弟仲蔼与同院表妹王娟娟订婚。义和团入京,清政府与洋人谈判破裂,战争迫在眉睫,娟娟随父母回苏州原籍; 查看详情>>
近代白话章回小说。4卷40回。老少年(吴趼人)著。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1905年9月19日)开始在《南方报》(上海)第28号附张“小说栏”连载(何时载止、登至第几回均不详)。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改良小说社(上海)出版单行本(“说部丛书”之一),8册,每回附图1幅。翻印本有1986年3月中州古籍出版社(郑州)本、1987年9月花城出版社(广州)本(“我佛山人作品选本”之一)。此编虽为《红楼梦》续书,实与原著极少关连,不过借贾宝玉再次入世表现作者的社会态度与政治思想。前二十回描写宝玉在“野蛮世界”,即清末现实社会中种种历险遭遇。后二十回则展示一民康物阜之“文明境界”理想蓝图。贾宝玉在光绪二十六年,再次下山,在上海巧遇薛蟠,得其资助,暂住上海。见到火柴、火车、留声机、新闻报等新奇事物,乃发奋阅读译作,学习英文,随后应邀赴京,目睹义和团起事、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两宫西狩等大乱情景。返沪游经武昌时,因批评一位学堂监督而入狱,几乎丧命。 查看详情>>
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之一。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起连载于《新小说》月刊,至四十五回。后由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单行本。作者吴沃尧(1866—1910),字小允,号茧人,又号趼人。因又自称为我佛山人。他写的小说数量很多,《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最为著名,1903年至1905年连载于《新小说》,1906年至1910年陆续出8册,共一百零八回。这部小说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小说通过“九死一生”(作者的影子)在20年中耳闻目睹的无数怪现状,描绘了一幅行将崩溃的清帝国的社会图卷,反映了1884年中法战争前后到20世纪初期极端腐败的政治、社会生活。 查看详情>>
近代白话章回小说。16回。我佛山人(吴趼人)著。初载光绪三十三年十月望日至三十四年十二月(1907年11月20日至1909年1月)《月月小说》(上海)第10号至24号。宣统二年(1910)群学社(上海)出版单行本。又见1984年3月广雅出版有限公司(台北)“晚清小说大系”丛书本。写广东南海县一对男女青年的悲剧故事。才子陈耕伯与婉贞订婚后赴省赶考。其叔仲晦乘机将他串卖去香港做猪仔,又骗婉贞到香港,途中卖给船家做妓女。婉贞借去寺院进香之际告官而得救。 查看详情>>
又名《最近社会龌龊史》。长篇小说。清末吴趼人撰。二十回,未完。趼人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已著录。前十回主要写上海商界,后十回主要写山东、天津官场。商界与官场交叉描写,涉及社会各个侧面,展示出清末黑暗腐朽的社会现实。人物多为坑诓拐骗、尔虞我诈、吃喝嫖赌之徒。如宦家子弟乔子迁与烟铺堂倌李老三合伙盗窃金矿石,由山东运至上海,并挂出“奏办山东金矿局”和“山东金矿招股处”招牌。骗取钱财,拐金逃走。负责查办此案的鲁薇园也乘机拐走朋友二万五千两银子,化名到天津做军火商买办。而“军火商”又假此“买办”之手,骗走天津制军一笔巨款,使此“买办”受到连累,只好恢复鲁薇园之名,回到山东,又得到巡抚大人的宠信,扶摇直上。尤以伊紫旒集敲诈勒索、坑诓拐骗、吃喝嫖赌于一身,被称为“纵横五大洲的第一条好汉”。对清末卖官鬻爵、贿赂公行等黑暗现实均有反映。结构与《儒林外史》相似,不够严谨。于人物描写烦为生动、传神,但有过分夸张之处。于一九○九年在《中外日报》连载至第二十回。一九一○年由广智书局出单行本,改名《最近社会龌龊史》。 查看详情>>
历史小说,二十七回,未完。我佛山人(吴趼人)著。原载《新小说》第八至十三、十七至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号,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至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出版。宣统三年(1911)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单行本。书名“痛史”,写的是宋元之交的一段民族沦亡的痛心历史。小说取材于南宋灭亡历史,主要写贾似道等权奸卖国求和,苟延残喘,同时歌颂以文天祥为代表的抗战派。借古喻今,具有强烈现实针对性。1903年初刊于《新小说》,后有风雨书屋铅印本。有1956年上海文化出版社章苔深校注本。 查看详情>>
又名《黄奴外史》。中篇小说。清末吴趼人撰。十回。趼人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已著录。叙广东穷汉区丙,因穷困而到香港卖“料泡”(又称“滴滴冻”)及窑货小人。外国人争相购买,转瞬间变为富翁。又在香港开食杂店,给英国当侦探,向外国人提供情报,甚至利用叶铭琛好佛,帮助外国人得城,成为出卖国家利益的汉奸。为进一步发财,又让儿子阿牛学英文,以建立“汉奸世家”。又有陶庆云、花雪畦、魏又园等汉奸买办人物,利用外国人的势力欺压同胞,卖国求荣,无恶不作。作者站在爱国正义立场,对汉奸买办的无耻,中国官僚的昏庸及侵略者的威势, 痛加揭露、无情讽刺。 查看详情>>
章回小说。近代吴沃尧著。三十六回。叙广东富户凌复兴,笃信阴阳,以为自己没有中举,是表兄弟梁天来家的石室阻断凌家风水,便勒迫梁家拆居。天来不从,凌便买通无赖去梁家掘坟墓、伐树木、填鱼池、抢银钱,更纠合暴徒将梁家老幼八人用烟火熏死。天来在县、府、臬司、抚院告状,均被凌以巨款买通。臬司并以酷刑夹死证人张凤,造成九命奇冤。幸得两广总督孔天鹏及东莱和尚相助,凌犯及贪官才受惩处。本书结构严谨,不枝不蔓,笔法受西洋侦探小说影响,采用倒叙,设置悬念。反映出晚清吏治腐败致使为非作歹之徒气焰嚣张,呼唤清官明君,在思想和艺术上均为晚清上乘之作。初载于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至三十一年十二月《新小说》第十二号至二十四号,署“岭南将叟编”。光绪三十二年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单行本。另有民国十五年(1926)世界书局排印本、1956年上海文化出版社排印本、1986年天津古籍出版社点校本等。 查看详情>>
法律小说,二回,未完。我佛山人(吴趼人)著,亚东破佛评。原载《竞立社小说月报》第二期,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月出版。宣统二年(1910),作者将小说的故事梗概另写成《山阳巨案》一文,刊于《舆论时事报》,后收入《我佛山人札记小说》。小说所据是一起历史上真实的案件,发生在清嘉庆年间,主人公为山东即墨人李毓昌。他在淮阳水灾时,奉旨到山阳县清查赈务,发现浮开赈户很多。山阳县令王伸汉怕他揭发,遂买通了李毓昌的仆人李祥等三人,贿赂未成,便寻机将他毒死。后来李毓昌的妻子发现了血衣,李的叔父到京里控告。于是开棺验尸,继而案情大白。皇上特旨将王县令与三仆都判了死罪,李祥为下手谋害的主犯,令解到李毓昌墓前,剖出心来致祭。皇上还奖励了李毓昌的家属,并御制《悯忠诗》三十韵来表彰他。这件事的大致经过,载在李次青的《国朝先正事略·循良传》中,吴趼人收集了材料,将它铺叙为小说。但小说只有二回,才写到李毓昌从小勤学,品格尤高,十四岁时在山东莱州府参加府考,被甘太守赏识,后来在宗师面前极力推荐,使他进了郡庠案首。作者在这里极力描写的是主人公的品格高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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