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作者:牛顿

英国物理学家、力学家、数学家牛顿(Sir Isaac Newton,1642—1727)著。中译本由郑太朴据英国剑桥1725年第3版译出,商务印书馆1931年初版,1962年重印。牛顿出身于英国林肯郡格兰汉镇附近沃尔斯索普的农民家庭。1661年进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读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669年任剑桥大学教授。1688年当选国会议员。1703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长。主要著作有《光和色的新理论》(1672)、《光学》等。《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牛顿的主要著作,也是科学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要文献。1687年初版。全书3编。第1、2编论物体的运动,第3编论宇宙系统。所谓自然哲学,就是物理学。牛顿在书中总结了17世纪科学家在力学研究上取得的成就,创造性地提出了物体运动的三大基本定律:惯性定律,力和运动的关系定律,作用与反作用定律;并用数学原则对万有引力定律作了详尽的论证阐释,建立了一个统一概括地球的运动规律和天体的运动规律的力学理论体系,实现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史上的第一次理论大综合,代表了当时时代的科学高度,直到20世纪初,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才对牛顿建立的古典力学作出了革命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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