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教育

要教育孩子怎么用钱

《乌托邦》的作者告诉我们说,在理想的国里,小孩子拿金钱当作玩具,孩子们可以由性地大把地抓钱,顺手丢来丢去地玩。其用意在使孩子把金钱看成司空见惯的东西,久之便会觉得金钱这东西稀松平常,长大了之后自然也就不会过分地重视金钱,贪吝的毛病也就可以不至于犯了。这理想恐怕终归是个理想吧?小孩子没有不喜欢耍枪弄棒的,长大之后更容易培养出尚武的精神。小孩子没有不喜欢飞机模型的,长大之后很可能对航空发生很大的兴趣。所以幼习俎豆,长大便成圣贤,这种故事不能不说有几分道理。小时候在钱堆里打滚,大了便不爱钱,这道理我却不敢深信。

事实上一般小孩子们所受的关于钱的教育,都是培养他对于钱的爱好。我们小时候,玩的不是钱,而常常是装钱的扑满。门口过来了一个小贩,吆喝着:“小盆儿啊小罐儿啊!”往往不经我们的请求,大人就给买一个瓦制的小扑满。大人告诉我们把钱一个个地放进那个小孔里面,积着,积着,积满了之后“扑”的一声摔碎,便可以有笔大钱。那一笔钱做什么用?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以我个人而论,我拿到一个扑满之后,我却是被这个古怪的玩意儿所诱惑了,觉得怪有趣的,恨不得能立刻把它填满,我憧憬着将来有一天摔碎它时的那种快乐。我手里难得有钱,钱是在父亲屋里的大木柜里锁着的,我手里的钱只有三种来源:一是过年时的压岁钱,或是客人来时给的红纸包的钱;一是自己生辰家里长辈给的钱;一是从每日点心费里积攒下来的节余。有一点儿富余的钱,便急忙投进扑满,“当”的一声,怪好玩儿的。起初我对于这小小的储蓄银行很感兴趣,不时地取出来摇摇,从那个小孔往里面窥看。但是不久我就恍然,我是被骗了,因为我在想买冰糖葫芦或是糯米藕的时候,才明白那扑满里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用的,那窟窿太小,倒是倒不出来,用刀子拨也拨不出来,要摔又不敢,我开始明白这不是一个玩具,这是一个强迫储蓄的一种陷阱。金钱这东西为什么是那样的宝贵,必须如此周密地储藏起来呢?扑满并没有给我养成储蓄的美德,它反倒帮助我对于钱发生一种神秘的感觉。

有人主张绝对不给孩子们任何零钱,一切糖果玩具都已准备齐全,当然无从令孩子们去学习挥霍的本领。铜臭是越晚沾染人的双手越好。可是这种办法也有时效的限制,一离开家之后任何孩子都会立刻感觉到钱的重要。我小的时候,每天上学口袋里放两个铜板,到学校可以买两套烧饼油条做早点吃,我本来也没有别的欲望,但是过了两天,学校门口来了一个卖糯米藕的小贩,围了一圈的小顾客,我挤进去一看,那小贩正在一片一片地切着一橛赭中带紫的东西,像是藕,可是孔里又塞着东西,切好之后浇一小勺红糖汁和一小勺桂花,令人馋涎欲滴!我咽了一口唾沫之后退出来了。第二天仗着胆子去买一碟尝尝,却料不到起码要四个铜板才肯卖。我忍了两天没吃早点换到了一碟这个无名的美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钱的用处,第一次感觉到没有钱的苦处。我相当地了解了钱的神秘。

钱的用处比较容易明白,钱从什么地方来,便比较难以了解。父母的柜子里皮包里,不断地有钱的补充。但是从哪里来的呢?有人主张用实验的方法教导孩子:不工作便没有钱。于是他们鼓励孩子们服务,按服务的多寡优劣而付给报酬。芟除庭草,一角钱;汲水浇花,一角钱;看家费,一角钱;投邮费,一角钱……这种办法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知道钱不是白给的,是劳动换来的。但是也有流弊,“没有钱便不工作”。我看见过很多人家的孩子,不给钱便不肯写每天一页的大字,不给钱便死抱着桌腿不肯上学,不给钱便撒泼打滚不给你一刻安静的工夫去睡觉。这样,钱的报酬的功用已经变成为贿赂的功用了!“没有钱便不工作”,这原则并不错,不过在家庭里应用起来,便抹杀了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似乎是太早地戕贼了人的性灵了。

如果把钱的教育写成一本大书,我想也不过是上下二卷,上卷是钱怎样来,下卷是钱怎样去。

钱怎样来,只能由上一辈的人做一个榜样给下一辈的人看。示范的作用很大,孩子们无须很早地就实习。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都是从钱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们一定会有一套拜金主义的心理。如果一个人用各种欺骗舞弊的方法把钱弄到家里而并不脸红,而且扬扬得意地自诩为能,甚而给孩子们也分润一点儿油水,我想这也就是很有效的一种教育,孩子长大必定也会有从政经商的全副的本领。所谓家学渊源,在这一方面也应用得上。讲到钱的去处,孩子们的意见永远不会和上一辈的相同,年轻人总觉得父母把钱系在肋骨上,每个大钱拿下来都是血淋淋的。钱永远没有足够的时候。正当的用钱的方法,是可以从小就加以训练的。有人主张,一个家庭的经济应该对孩子们公开,月底召开一次家庭会议,懂事的孩子们全都列席,家长报告账目和预算,让大家公开讨论。在这民主的形式之下,孩子们会养成一种自尊。大姊姊本来吵着买大衣,结果会自动放弃,移做弟弟妹妹买皮鞋用,大哥哥本来争着要置自行车,结果也会自动放弃,移做冬天买煤之用。这是良好习惯的养成。钱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去。钱不但满足自己的物质的需要,钱还要顾及自己的内心的平安。这样的用钱的方法,值得一试。孩子们不一定永远是接受命令,他也可以理解。

说酒

喝酒需要有节制

外国人喝酒,往往是站在酒柜旁边一杯一杯地往嗓子眼儿里灌,灌醉了之后是摇摇晃晃地吵架打人,以至于和女人歪缠。中国人喝酒比较文明些,虽然不一定要酒席下酒,至少也要一点花生米豆腐干之类。从喝酒的态度上来说,中国人无疑的是开化在先。

越是原始的民族,越不能抵抗酒的引诱。大家知道,美洲的红人,他们认为酒是很神秘的东西,他们不惜用最珍贵的东西(以至于土地)来换取白人的酒吃。莎士比亚所写的《暴风雨》一剧中曾描写了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卡力班,他因为尝着了酒的滋味,以至于不惜做白人的奴隶,因为酒的确有令人神往的效力。文明多一点的民族,对于酒便能节制些。我们中国人吃酒之雍容悠闲的态度,是几千年陶炼出来的结果。

一个人能吃多少酒,是不得勉强的,所以酒为“天禄”。不过喝酒的“量”和“胆”是两件事。有胆大于量的,也有量大于胆的。酒胆大的人不是不知道酒醉的苦处,是明知其苦而有不能不放胆大喝的理由在,那理由也许是脆弱得很,但是由他自己看必是严重得不得了。对于大胆喝酒的人我们应该寄予他们同情。假如一个人月下独酌,罄茅台一瓶,颓然而卧,这个人的心里不是平静的,我们可以断言。他或是忧时愤世,或是怀旧思乡,或是情场失意,或是身世飘零,总之,必有难言之隐。他放胆吞酒,是想借了酒而逃避现实,这种态度虽然值得我们同情,但是不值得鼓励。

所谓酒量,那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吃一两块糟溜鱼片而即醺醺然,有的人喝上两三斤花雕而面不改色。不过真正大酒量也不过是三四斤花雕或是一两瓶白兰地而已。常听见人说某人能吃多少酒,数量骇闻,这是靠不住的,这只能证明一件事,证明这个说话的人不会喝酒。只有不知酒味的人才会说张三能喝五斤白干,李四能喝两打啤酒。五斤白干,一下子喝下去,那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二两鸦片也曾有人一口吞下去。两打啤酒,一顿喝下去,其结果恐怕那个人嘴里要喷半天的白沫子罢。

酒喝过量,或哭或笑,或投江或上吊,或在床上翻筋斗,或关起门来打老婆这都是私人的事,我们管不着。唯有在公共场所,如果想要维持自己原来有的那一点点的体面与身份,则不能不注意所谓“酒德”也者。有酒德的人,不管他的胆如何、量如何,他能不因酒而令人增加对他的讨厌。我们中国人无论什么都喜欢配上四色八色以至十色,现在谈起来酒德我也可以列举八项缺德:

一是三杯下肚,使酒骂座,自讨没趣,举座不欢;

二是黏牙倒齿,话似车轮,话既无聊,状尤可厌;

三是高声叫嚣,张牙舞爪,扰乱治安,震入耳鼓;

四是借酒撒疯,举动儇薄,丑态百出,启人轻视;

五是酒后失常,借端动武,胜固无荣,败尤可耻;

六是呕吐酒食,狼藉满地,需人服侍,令人掩鼻;

七是……

我想不起来了,就算是六项罢。哪一项都要不得。善饮酒的人是得酒趣,而不缺酒德。以上我说的是关于喝酒的话,至于酒的本身,哪一种好,哪一种坏,那另有讲究,改日再续谈。

吃醋

不如把吃醋的劲用在伟大的事业上

世以妒妇比狮子。(在阁《知新录》)

狮子日食醋一瓶。(《续文献通考》)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地心茫然。(东坡《嘲季常诗》)

醋是一种有酸味的液体,以酒发酵酿成者也。是佐味必备之物,吃饺子尤其少不了它,如镇江之醋,如山西老陈醋均为醋中上品。这篇文章说的却不是这种醋,说的是每一个人蕴之于心,形之于外的心理上的醋。

夫妇居室,大凡非相生即为相克。相生是阴阳得济,再好没有;若不幸而相克,则从古以来“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当然必有一个克得过,一个克不过。为什么不相生而相克呢?理由很多,吃醋是很重要的理由之一;常常老爷不跟太太好而跟另一位好,或者是太太不跟老爷好而跟另一位好。这么一来,对方当然嫉妒,可是并非嫉妒对方,而是嫉妒那个另一位;不过另一位很不易与之发生正式冲突,于是一腔酸气便全发在对方的身上,因而相克,即所谓吃醋。所以吃醋原是双方的,并不仅在太太方面。可是最著名的例子却是太太造成,宋朝的陈季常先生瞒了太太鬼头鬼脑地召妓饮酒,被陈太太知道了跑到隔壁,把板壁一敲,于是陈先生“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地心茫然”,“茫然”两字,最得其神,千年之后我们都可想见其可怜的狼狈之状。然而他这是活该,可怜不足惜。最倒霉的就是陈太太闹了个“河东狮子”的名字,千秋万世不能解脱。

传说释迦牟尼佛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作狮子吼,云:天上天下,唯吾独尊。狮子是兽中之王,大声一吼,自然群兽慑伏。佛家就说狮子吼而百兽伏,以喻正义伸而群言沮。古人把善妒之妇与释迦牟尼佛相提并论,其重视的程度可以想见。

有一种捕风提影的吃醋,令人莫名其妙,谓之吃飞醋。

剃头的挑子一头热,自己酸气冲天,气得七颠八倒,而对方满没理会,此之谓吃寡醋。

亦有人把这个醋吃得非常温柔,小巧而可爱,以退为进,适可而止,纵横捭阖,不可向迩,结果求福得福,求利得利。这是吃醋吃到了家的。否则弄巧成拙,不但吃了亏,还会被别人说闲话,说是醋坛子、醋坯子、醋瓶子……

又有一种人茅包脾气,性如烈火。醋劲上来,急火攻心;不管三七二十一,拳头嘴巴齐上,手枪刀子全来。于是演出惨绝人寰的大悲剧。这是白热化的醋缸大爆炸,为智者所不取。

这是男女间的吃醋,虽因情形之异而结果不同,可是出发点全是好的。它的演进是:由爱生疑,由疑生醋。

吃醋固不仅男女而然也。既然嫉妒之心,人皆有之,既引小喻大,何时何地不能吃醋?同行相轻,常常是吃醋使然;我不服你,你不服我,这其间的真是非原是不容易分出来的。社会之中,名利争夺,在在都有引起吃醋的可能。

醋的力量之大,既如上述,我们绝不能忽视它。不过假如我们真有这样大的醋劲非发泄不可的话,我们何妨转移目标把这一股泼辣的力量用在一种伟大的事业上去呢?

沉默

要找真正懂得沉默的朋友

我有一位沉默寡言的朋友。有一回他来看我,嘴边绽出微笑,我知道那就是相见礼,我肃客入座,他欣然就席。我有意要考验他的定力,看他能沉默多久,于是我也打破我的习惯,我也守口如瓶。二人默对,不交一语,壁上的时钟的答的答的声音特别响。我忍耐不住,打开一听香烟递过去,他便一支接一支地抽了起来,吧嗒吧嗒之声可闻。我献上一杯茶,他便一口一口地翕呷,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话。这位朋友,现在已归道山,这一回无言造访,我至今不忘。想不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的那种六朝人的风度,于今之世,尚得见之。

明张鼎思《琅琊代醉编》有一段记载:“剑器之待制对客多默坐,往往不交一谈,至于终日。客意甚倦,或谓去,辄不听,至留之再三。有问之者,曰:‘人能终日危坐,而不欠伸欹侧,盖百无一二,其能之者必贵人也。’以其言试之,人皆验。”可见对客默坐之事,过去亦不乏其例。不过所谓“主贵”之说,倒颇耐人寻味,所谓贵,一定要有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情,纵然不拒人千里之外,至少也要令人生莫测高深之感,所以处大居贵之士多半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两眼望天,面部无表情,纵然你问他一句话,他也能听若无闻,不置可否。这样的人,如何能不贵?因为深沉的外貌,正好掩饰内部的空虚,这样的人最宜于摆在朝堂之上。《孔子家语》明明地写着,孔子“入太祖后稷之庙,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这庙堂右阶的金人,不是为市井细民做榜样的。

謇谔之臣,骨鲠在喉,一吐为快,其实他是根本负有诤谏之责,并不是图一时之快。鸡鸣犬吠,各有所司,若有言官而钳口结舌,宁不有愧于鸡犬?至于一般的仁人君子,没有不愤世忧时的,其中大部分悯默无言,但间或也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人,这样的人可使当世的人为之感喟,为之击节,他不能全名养寿,他只能在将来历史上享受他应得的清誉罢了。在有“不发言的自由”的时候而甘愿放弃这一项自由,这也是个人的自由。在如今这个时代,沉默是最后的一项自由。

有道之士,对于尘劳烦恼早已不放在心上,自然更能欣赏沉默的境界。这种沉默,不是话到嘴边再咽下去,是根本没话可说,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众皆寂然,唯迦禾破颜微笑,这会心微笑胜似千言万语。莲池大师说得好:“世间酽醯醇醴,藏而弥久而弥美者,皆繇封固牢密不泄气故。古人云:‘二十年不开口说话,向后佛也奈何你不得。’旨哉言乎!”二十年不开口说话,也许要把口闷臭,但是语言道断之后,性水澄清,心珠自现,没有饶舌的必要。基督教Carthnsian教派也是以沉默静居为修行法门,经常彼此不许说话。“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庄子说:“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现在想找真正懂得沉默的朋友,也不容易了。

旁若无人

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罢?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风一类的病症的爆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作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履,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须一定要力竭声嘶地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嗳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啦”。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橡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他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他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他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地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地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

垃圾

门前垃圾易处理,社会垃圾该如何

人吃五谷杂粮,就要排泄。渣滓不去,清虚不来。家庭也是一样,有了开门七件事,就要产生垃圾。看一堆垃圾的体积之大小,品质之精粗,就可以约略看出其阶级门第,是缙绅人家还是暴发户,是书香人家还是买卖人,是忠厚人家还是假洋鬼子。吞纳什么样的东西,不免即有什么样的排泄物。

如何处理垃圾,是一个问题。最简便的方法是把大门打开,四顾无人,把一筐垃圾往街上一丢,然后把大门关起,眼不见心不烦。垃圾在黄尘滚滚之中随风而去,不干我事。真有人把烧过的带窟窿的煤球平平正正的摆在路上,他的理由是等车过来就会辗碎,正好填上路面的坑洼,像这样好心肠的人到处皆有。事实上每一个墙角,每一块空地,都有人善加利用倾倒垃圾。多少人在此随意便溺,难道不可以丢些垃圾?行路人等有时也帮着生产垃圾,一堆堆的甘蔗渣,一条条的西瓜皮,一块块的橘子皮,随手抛来,潇洒自如。可怜老牛拉车,路上遗矢,尚有人随后铲除,而这些路上行人食用水果反倒没有人跟着打扫!

我的住处附近有一条小河,也可以说是臭水沟,据说是什么圳的一个支流,当年小桥流水,清可见底,可以游泳其中,年久失修,渐渐壅淤,水流愈来愈窄而且表面上常漂着五彩的浮渣。这是一个大好的倾倒垃圾之处,邻近人家焉有不知之理。于是穿着条纹睡衣的主妇清早端着便壶往河里倾注,蓬头跣足的下女提着畚箕往河里倒土,还有仪表堂堂的先生往里面倒字纸篓,多少信笺信封都缓缓地漂流而去,那位先生顾而乐之。手面最大的要算是修缮房屋的人家把大批的灰泥砖瓦向河边倒,形成了河埔新生地。有时还从上流漂来一只木板鞋,半个烂文旦,死猫死狗死猪涨得鼓溜溜的!不知是受了哪一位大人先生的恩典,这一条臭水沟被改为地下水道,上面铺了柏油路,从此这条水沟不复发生承受垃圾的作用,使得附近居民多么不便!

在较为高度开发的区域,家门口多置垃圾箱。在应该有两个石狮子或上马磴的地方站立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乌灰色的水泥箱子,那样子也够腌臜的。这箱子有门有盖,设想周到,可是不久就会门盖全飞,里面的宝藏全部公开展览。不设垃圾箱的左右高邻大抵也都不分彼此惠然肯来,把一个垃圾箱经常弄得脑满肠肥。结果是谁安设垃圾箱,谁家门口臭气四溢。箱子虽说是钢骨水泥做的,经汽车三撞五撞,也就由酥而裂而破而碎而垮。

有人独出心裁,在墙根上留上一窦穴,装以铁门,门上加锁,墙里面砌垃圾箱,独家专用,谢绝来宾。但是亦不可乐观,不久那锁先被人取走,随后门上的扣环也不见了,终于是门户洞开,左右高邻仍然是以邻为壑。

对垃圾最感兴趣的是拾烂货的人。这一行夙兴夜寐,蛮辛苦的,每一堆垃圾都要加上一番爬梳的功夫,看有没有可以抢救出来的物资。人弃我取,而且取不伤廉。但是在那一爬一梳之下,原状不可恢复,堆变成了摊,狼藉满地,惨不忍睹。家门以内尽管保持清洁,家门以外不堪闻问。

世界上有许多问题永久无法解决,垃圾可能是其中之一,闻说有些国家有火化垃圾的设备,或使用化学品蚀化垃圾于无形,听来都像是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门口的垃圾,常常想到朝野上下异口同声的所谓起飞,所谓进步,天下物无全美,留下一点缺陷,以为异日起飞进步的张本不亦甚善?同时我又想,难以处理的岂止是门前的垃圾、社会上各阶层的垃圾滔滔皆是,又当如何处理?

签字

签字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是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去了意义,甚至带来不必要的烦扰。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放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做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轻轻地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地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上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黑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复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复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籀、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地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一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的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的圆熟隽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紧,“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闻人物辄一拥而上,手持小簿,或临时撕扯的零张片楮,请求签名留念。其实那签字之后,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纷扰而已。我记得有一年,某省考试公费留学,某生成绩不恶,最后口试,他应答之后一时兴起,从衣袋里抽出小簿,请考试委员一一签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至名落孙山。

雁塔题名好像是雅事,其实俗陋可哂。雁塔上题名者不仅是新进士,僧道庶士亦杂列其间。流风遗韵到今未已,凡属名胜,几乎到处都有某某到此一游的题记,甚至于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诸久远。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不过名亦有善恶之别。我记得某家围墙新敷水泥,路过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兴遄飞,拾起一块石头或木棍之类,趁水泥湿软未干,以遒劲的笔法大书“王××”三个字。事隔二十余年,其题名犹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实在不雅。

脸谱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

我要说的脸谱不是旧剧里的所谓“整脸”“碎脸”“三块瓦”之类,也不是麻衣相法里所谓观人八法“威、厚、清、古、孤、薄、恶、俗”之类。我要谈的脸谱乃是每天都要映入我们眼帘的形形色色的活人的脸。旧戏脸谱和麻衣相法的脸谱,那乃是一些聪明人从无数活人脸中归纳出来的几个类型公式,都是第二手的资料,可以不管。

古人云“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那意思承认人面不同是不成问题的。我们不能不叹服人类创造者的技巧的神奇,差不多的五官七窍,但是部位配合,变化无穷,比七巧板复杂多了。对于什么事都讲究“统一”“标准化”的人,看见人的脸如此复杂离奇,恐怕也无法训练改造,只好由它自然发展罢。假使每一个人的脸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一律的浓眉大眼,一律的虎额龙隼,在排起队来检阅的时候固然甚为壮观整齐,但不便之处必定太多,那是不可想象的。人的脸究竟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否则也就无所谓谱。就粗浅的经验说,人的脸大别为二种,一种是令人愉快的,一种是令人不愉快的。凡是常态的,健康的,活泼的脸,都是令人愉快的,这样的脸并不多见。令人不愉快的脸,心里有一点或很多不痛快的事,很自然地把脸拉长一尺,或是罩上一层阴霾,但是这张脸立刻形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立刻把这周围的气氛变得阴沉。假如,在可能范围之内,努力把脸上的筋肉松弛一下,嘴角上挂出一个微笑,自己费力不多,而给予人的快感甚大,可以使得这人生更值得留恋一些。我永不能忘记那永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他嘴角上永远挂着一颗微笑,那是永恒的象征。一个成年人若是完全保持一张孩子脸,那也并不是理想的事,除了给“婴儿自己药片”做商标之外,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处。不过赤子之天真,如在脸上还保留一点痕迹,这张脸对于人类的幸福是有贡献的。令人愉快的脸,其本身是愉快的,这与老幼妍媸无关。丑一点,黑一点,下巴长一点,鼻梁塌一点,都没有关系,只要上面漾着充沛的活力,便能辐射出神奇的光彩,不但有光,还有热,这样的脸能使满室生春,带给人们兴奋、光明、调谐、希望、欢欣。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如果恹恹无生气,我们也只好当作石膏像来看待了。

我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游戏:早起出门,留心观察眼前活动的脸,看看其中有多少类型,有几张使你看了一眼之后还想再看?

不要以为一个人只有一张脸。女人不必说,常常“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自己另造一张”。不涂脂粉的男人的脸,也有“卷帘”一格,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杰克博士与海德先生”(Dr.Jckyll and Mr.Hyde)那不是寓言。误入仕途的人往往养成这一套本领。对下司道貌岸然,或是面部无表情,像一张白纸似的,使你无从观色,莫测高深,或是面皮绷得像一张皮鼓,脸拉得驴般长,使你在他面前觉得矮好几尺!但是他一旦见到上司,驴脸得立刻缩短,再往瘪里一缩,马上变成柿饼脸,堆下笑容,直线条全弯成曲线条,如果见到更高的上司,连笑容都凝结得堆不下来,未开言嘴唇要抖上好大一阵,脸上做出十足的诚惶诚恐之状。帘子脸是傲下媚上的主要工具,对于某一种人是少不得的。

不要以为脸和身体其他部分一样地受之父母,自己负不得责。不,在相当范围内,自己可以负责的,大概人的脸生来都是和善的,因为从婴儿的脸看来,不必一定都是颜如渥丹,但是大概都是天真无邪,令人看了喜欢的。我还没见过一个孩子带着一副不得善终的脸,脸都是后来自己作践坏了的,人们多半不体会自己的脸对于别人发生多大的影响。脸是到处都有的。在送殡的行列中偶然发现的哭丧脸,作讣闻纸色,眼睛肿得桃儿似的,固然难看。一行行的囚首垢面的人,如稻草人,如丧家犬,脸上作黄蜡色,像是才从牢狱里出来,又像是要到牢狱里去,凸着两只没有神的大眼睛,看着也令人心酸。还有一大群心地不够薄脸皮不够厚的人,满脸泛着平价米色,嘴角上也许还沾着一点平价油,身穿着一件平价布,一脸的愁苦,没有一丝的笑容,这样的脸是颇令人不快的。但是这些贫病愁苦的脸还不算是最令人不愉快,因为只是消极的令人心里堵得慌,而且稍微增加一些营养(如肉糜之类)或改善一些环境,脸上的神情还可以渐渐恢复常态。最令人不快的是一些本来吃得饱,睡得着,红光满面的脸,偏偏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冷森森地拒人千里之外,看你的时候眼皮都不抬,嘴撇得瓢儿似的,冷不防抬起眼皮给你一个白眼,黑眼球不知翻到哪里去了,脖梗子发硬,脑壳朝天,眉头皱出好几道熨斗都熨不平的深沟——这样的神情最容易在官办的业务机关的柜台后面出现。遇见这样的人,我就觉到惶惑:这个人是不是昨天赌了一夜以致睡眠不足,或是接连着腹泻了三天,或是新近遭遇了什么闵凶,否则何以乖戾至此,连一张脸的常态都不能维持了呢。

痰盂

从前常见的东西,现在难得一见

有许多从前常见的东西,现在难得一见,痰盂即是其中之一。也许是我所见不广,似乎别国现在已无此种器皿。这一项我国固有文物,于今也式微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每间房屋至少要有痰盂一具。尤其是,两把太师椅中间夹着一个小茶几,几前必有一个痰盂。其形状大抵颇似故宫博物院所藏宋瓷汝窑青奉华尊。分三个阶段,上段是敞开的撇口,中段是容痰的腹部,圆圆凸凸的,下段是支座。大小不一,顶大的痰盂高达二尺,腹部直径在一尺开外,小一点的西瓜都可以放进去。也有两层的,腹部着地,没有支座。更简陋的是浅浅的一个盆子就地擦,上面加一个中间陷带孔的盖子。瓷的当然最好,一般用的是搪瓷货。每天早晨清理房屋,倒痰盂是第一桩事。因为其中不仅有痰,举凡烟蒂、茶根、漱口水、果皮、瓜子皮、纸屑,都兼容并蓄,甚至有时也权充老幼咸宜的卫生设备。痰盂是比较小型的垃圾桶,每屋一具,多方便!有人还嫌不够方便,另备一种可以捧的小型痰盂,考究的是景泰蓝制的,普及的是锡制的,圆腹平底而细颈撇口,放在枕边座右,无倾覆之虞,有随侍之效。

我们中国人的体格好像是异于洋人,痰特多。洋人不是不吐痰,因为洋人也有气管与支气管,其中黏膜也难免有分泌物,其名亦为痰,他们有了痰之后也会吐了出来,难道都咳到了口中再从食管里咽下去?不过他们没有普设的痰盂,痰无处吐。他们觉得明目张胆地吐在地上不太妥当,于是大都利用手帕,大概是谁也不愿洗那样的手帕,于是又改换用了就丢的纸巾,那纸巾用过之后又如何处理,是塞进烟灰缸里还是放进衣袋归遗细君,那就各随各便了。

记得老舍有一短篇小说《火车》,好像是提到坐头等车的客人往往有一种惊人的态势,进得头等车厢就能“吭”的一声把一口黏痰从气管里咳到喉头,然后“咔”的一声把那口痰送到嘴里,再“啐”的一声把那口痰直吐在地毯上。“吭咔啐”这一笔确是写实,凭想象是不容易编造出来的。地毯上不是没有痰盂,但要视若无睹,才显出气派。我曾亲眼看见过一对夫妇赴宴,饭后在客厅落座,这位先生大概是湿热风寒不得其正,一口大痰涌上喉来,咔的一声含在嘴里,左顾右盼,想要找一个痰盂而不可得,俨然是一副内急的样子,又缺乏老舍所描写的头等火车客人那样的洒脱,真是狼狈之极。忽地他福至心灵,走到他夫人面前,取过她的圆罐形的小提包,打开之后,啐的一声把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地吐在小提包里,然后把皮包照旧关好,扬长而去。这件事以后有无下文,不得而知。当时在座的人都面面相觑,他夫人脸上则一块红一块紫。其实这件事也还不算太不卫生。我记不得是哪一部笔记,记载着一位最会歌功颂德而且善体人意的宦官内侍,听得圣上一声咳嗽,赶快一个箭步窜到御前,跪下来仰头张嘴,恭候圣上御痰啐在他的口里,时人称为肉痰盂。

明朝医学家张介宾作《景岳全书》,对于痰颇有妙论。“痰,即人之津液,无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属也。但化得其正,则形体强荣卫充。而痰涎本皆血气,若化失其正,则脏腑病,津液散,而血气即成痰涎,此亦犹乱世之盗贼,何孰非治世之良民?但盗贼之兴,必由国运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元气之病……盖痰涎之化,本因水谷,使果脾强胃健如少壮者流,则随食随化,皆成血气,焉得留而为痰?唯其不能尽化,而十留一二,则一二为痰矣,十留三四,则三四为痰矣,甚至留其七八,则但见血气日消,而痰涎日多矣。”这一段话说得很动听,只是“血气”“元气”等语稍为玄妙一些。国人多痰,原来是元气不足。昔人咏雪有句:“一夜北风寒,天公大吐痰,旭日东方起,一服化痰丸。”这位诗人可谓能究天人之际了。

化痰丸有无功效,吾不得而知,唯随地吐痰罚金六百之禁令迄未生效,则是尽人皆知之事。多少人好像是仍患有痰迷心窍之症。在缅怀痰盂时代已成过去之际,前几年忽然看到一张照片,眼睛为之一亮。那是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大陆那一年在居仁堂被召见时的一张官式留影,主客二人,一个腆着肚子半僵挺半瘫痪在沙发上,一个胁肩缩颈坐在沙发的边沿,二人中间赫然矗立着一具相当壮观的痰盂!痰盂未被列入旧物之列而被破除,真可说是异数了。

排队

不排队的人应该挨一鞭子

“民权初步”讲的是一般开会的法则,如果有人撰一续编,应该是讲排队。

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也许是衣冠楚楚的,也许是破衣邋遢的,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人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挤得很紧,胳膊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人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三人曰众,古有明训。所以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意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晋书·范汪传》:“玄冬之月,淝汉干涸,皆当鱼贯而行,推排而进。”水不干涸谁肯循序而进,虽然鱼贯,仍不免于推排。我小时候,在北平有过一段经验,过年父亲常带我逛厂甸,进入海王村,里面有旧书铺、古玩铺、玉器摊以及临时搭起的几个茶座儿。我父亲如入宝山,图书、古董都是他所爱好的,盘旋许久,乐此不疲,可是人潮汹涌,越聚越多。等到我们兴尽欲返的时候,大门口已经壅塞了。门口只有一个,进也是它,出也是它。而且谁也不理会应靠左边行,于是大门变成瓶颈,人人自由行动,卡成一团。也有不少人故意起哄,哪里人多往哪里挤,因为里面有的是大姑娘、小媳妇。父亲手里抱了好几包书,顾不了我。为了免于被人践踏,我由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抱着挤了出来。我从此没再去过厂甸,直到我自己长大有资格抱着我自己的孩子冲出杀进。

中国地方大,按说用不着挤,可是挤也有挤的趣味。逛隆福寺、护国寺,若是冷清清的凄凄惨惨觅觅,那多没有味儿!不过时代变了,人几乎天天到处要像是逛庙赶集。长年挤下去实在受不了,于是排队这洋玩意儿应运而兴。奇怪的是,这洋玩意儿兴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没有蔚成风气。长一辈的人在人多的地方横冲直撞,孩子们当然认为这是生存技能之一。学校不能负起教导的责任,因为教师就有许多是不守秩序的好手。法律无排队之明文规定,警察管不了这么多。

大家自由活动,也能活下去。

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嗖的一声着着实实地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地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我对此事的感想很复杂。不排队的人是应该挨一鞭子,只是不应该由日本人来执行。拿着鞭子打我们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们自己人就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觍颜说是“于法无据”。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人定的,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有什么样的法。

洋人排队另有一套,他们是不拘什么地方都要排队。邮局、银行、剧院无论矣,就是到餐厅进膳,也常要排队听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队,两三个人也要排队。有一次要吃比萨饼,看门口队伍很长,只好另觅食处。为了看古物展览,我参加过一次两千人左右的长龙,我到场的时候才有千把人,顺着龙头往下走,拐弯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龙尾,立定脚跟,不久回头一看,龙尾又不知伸展得何处去了。我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秘密:洋人排队,浪费空间,他们排队占用一里,由我们来排队大概半里就足够。因为他们每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通常保持相当距离,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摩肩接踵之事。我们排队就亲热得多,紧迫盯人,唯恐脱节,前面人的胳膊肘会戳你的肋骨,后面人喷出的热气会轻拂你的脖梗。其缘故之一,大概是我们的人丁太旺而场地太窄。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税捐处很会优待主顾,设备充分,偶然有七八个人排队,排得松松的,龙头走到柜台也有五步六步之遥。办起事来无左右受夹之烦,也无后顾催迫之感,从从容容,可以减少纳税人胸中许多戾气。

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中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讲价

讲价的艺术

韩康采药名山,卖于长安市,三十余年,口不二价。这并不是说三十余年物价没有波动,这是说他三十余年没有耍过一次谎,就凭这一点怪脾气他的大名便入了《后汉书》的《逸民列传》。这并不证明买卖东西无须讲价是我们古已有之的固有道德,这只证明自古以来买卖东西就得要价还价,出了一位韩康,便是人瑞,便可以名垂青史了。韩康不但在历史上留下了佳话,在当时也是颇为著名的。一个女子向他买药,他守价不移,硬是没得少,女子大怒,说:“难道你是韩康,一个钱没得少?”韩康本欲避名,现在小女子都知道他的大名,吓得披发入山。卖东西不讲价,自古以来,是多么难得!我们还不要忘记韩康“家世著姓”,本不是商人,如果是个“逐什一之利”的,有机会能得什二什三时岂不更妙?

从前有些店铺讲究货真价实,“言不二价”“童叟无欺”的金字招牌偶然还可以很骄傲地悬挂起来,不必大减价雇吹鼓手,主顾自然上门。这种事似乎渐渐少了。童叟根本也不见得好欺侮,而且买卖大半是流动的,无所谓主顾,不讲价还是不过瘾,不七折八扣显着买卖不和气,交易一成买者就又会觉得上当。在尔虞我诈的情形之下,讲价便成为交易的必经阶段,反正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看看谁有本事谁讨便宜。

我买东西很少的时候能不比别人的贵。世界上有一种人,喜欢到人家里面调查物价,看看你家里有什么东西都要打听一下是用什么价钱买的,除非你在每一事物上都粘上一个纸笺标明价格,否则将不胜其啰唣。最扫兴的是,我已经把真的价钱瞒起,自欺欺人地只说了一半的价钱来搪塞他,他有时还会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表示你上了弥天的大当!我承认,有些人是特别地善于讲价,他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坚如铁石,韧似牛皮,所以他能压倒那待价而沽的商人。我曾虚心请教,大概归纳起来讲价的艺术不外下列诸端:

第一,要不动声色。进得店来,看准了他没有什么你就要什么,使得他显着寒碜,先有几分惭愧。然后无精打采地道出你所真心要买的东西,伙计于气馁之余,自然欢天喜地地捧出他的货色,价钱根本不会太高。如果偶然发现一项心爱的东西,也不可失声大叫,如获异宝,必要行若无事,淡然处之,于打听许多种物价之后,随意问询及之,否则你打草惊蛇,他便奇货可居了。

第二,要无情地批评。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你把货物捧在手里,不忙鉴赏,先求其疵缪之所在,不厌其详地批评一番,尽量地道出它的缺点。有些物事,本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嗜好不能争辩”,你这东西是红的,我偏喜欢白的,你这东西是大的,我偏喜欢小的。总之,是要把东西褒贬得一文不值缺点百出,这时候伙计的脸上也许要一块红一块白的不大好看,但是他的心里软了,价钱上自然有了商量的余地,我在委曲迁就的情形之下来买东西,你在价钱上还能不让步么?

第三,要狠心还价。先假设,自从韩康入山之后每个商人都是说谎的。不管价钱多高,拦腰一砍。这需要一点胆量,要狠得下心,说得出口,要准备看一副嘴脸。人的脸是最容易变的,用不了加多少钱,那副愁云惨雾的苦脸立刻开霁,露出一缕春风。但这是最紧要的时候,这是耐心的比赛,谁性急谁失败,他一文一文地减,你就一文一文地加。

第四,要有反顾的勇气。交易实在不成,只好掉头而去,也许走不了好远,他会请你回来,如果他不请你回来,你自己要有回来的勇气,不能负气,不能讲究“义不反顾,计不旋踵”。讲价到了这个地步,也就山穷水尽了。

这一套讲价的秘诀,知易行难,所以我始终未能运用。我怕费功夫,我怕伤和气,如果我粗脖子红脸,我身体受伤,如果他粗脖子红脸,我精神上难过,我聊以解嘲的方法是记起郑板桥爱写的那四个大字:“难得糊涂”。

淮南子》明明地记载着:“东方有君子之国”,但是我在地图上却找不到。《山海经》里也记载着:“君子国衣冠带剑,其人好让不争。”但只有《镜花缘》给君子国透露了一点消息。买物的人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物的人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照这样讲来,君子国交易并非言无二价,也还是要讲价的,也并非不争,也还有要费口舌唾液的。什么样的国家,才能买东西不讲价呢?我想与其讲价而为对方争利,不如讲价而为自己争利,比较的合于人类本能。

有人传授给我在街头雇车的秘诀:街头孤零零的一辆车,车夫红光满面鼓腹而游的样子,切莫睬他,如果三五成群鸠形鹄面,你一声吆喝便会蜂拥而来,竞相延揽,车价会特别低廉。在这里我们发现人性的一面——残忍。

理发

理发不是一件愉快事

理发不是一件愉快事。让牙医拔过牙的人,望见理发的那张椅子就会怵怵不安,两种椅子很有点相像。我们并不希望理发店的椅子都是檀木螺钿,或是路易十四式,但至少不应该那样的丑,方不方圆不圆的,死橛橛硬邦邦的,使你感觉到坐上去就要受人割宰的样子。门口担挑的剃头挑儿,更吓人,竖着的一根小小的旗杆,那原是为挂人头的。

但是理发是一种必不可免的麻烦。“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视,何必蓬头垢面,然后为贤?”理发亦是观瞻所系。印度锡克族,向来是不剪发不剃须的,那是“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意思,所以一个个的都是满头满脸毛毵毵的,滔滔皆是,不以为怪。在我们的社会里,就不行了,如果你蓬鬙着头发,就会有人疑心你是在丁忧,或是才从监狱里出来。髭须是更讨厌的东西,如果蓄留起来,七根朝上八根朝下都没有关系,嘴上有毛受人尊敬,如果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块青皮,也行,也受人尊敬,唯独不长不短的三两分长的髭须,如鬃鬣,如刺猬,如刈后的稻秆,看起来令人不敢亲近,鲁智深“腮边新剃,暴长短须,戗戗地好渗濑人”,所以人先有五分怕他。钟馗须髯如戟,是一副啖鬼之相。我们既不想吓人,又不欲啖鬼,而且不敢不以君子自勉,如何能不常到理发店去?

理发匠并没有令人应该不敬重的地方,和刽子手屠户同样地是一种为人群服务的职业,而且理发匠特别显得高尚,那一身西装便可以说是高等华人的标志。如果你交一个刽子手朋友,他一见到你就会相度你的脖颈,何处下刀相宜,这是他的职业使然。理发匠俟你坐定之后,便伸胳膊挽袖相度你那一脑袋的毛发,对于毛发所依附的人并无兴趣。一块白绸布往你身上一罩,不见得是新洗的,往往是斑斑点点的如虎皮宣。随后是一根布条在咽喉处一勒。当然不会致命,不过箍得也就够紧,如果是自己的颈子大概舍不得用那样大的力。头发是以剪为原则,但是附带着生薅硬拔的却也不免,最适当的抗议是对着那面镜子狞眉皱眼地做个鬼脸,而且希望他能看见。人的头生在颈上,本来是可以相当地旋转自如的,但是也有几个角度是不大方便的,理发匠似乎不大顾虑到这一点,他总觉得你的脑袋的姿势不对,把你的头扳过来扭过去,以求适合他的刀剪。我疑心理发匠许都是孔武有力的,不然腕臂间怎有那样大的力气?

椅子前面竖起的一面大镜子是颇有道理的,倒不是为了可以显影自怜,其妙在可以知道理发匠是在怎样收拾你的脑袋,人对于自己的脑袋没有不关心的。戴眼镜的朋友摘下眼镜,一片模糊,所见亦属有限。尤其是在刀剪晃动之际,呆坐如僵尸,轻易不敢动弹,对于左右坐着的邻座无从瞻仰,是一憾事。左边客人在挺着身子刮脸,声如割草,你以为必是一个大汉,其实未必然,也许是个女客;右边客人在喷香水擦雪花,你以为必是佳丽,其实亦未必然,也许是个男子。所以不看也罢,看了怪不舒服。最好是废然枯坐。

其中比较最愉快的一段经验是洗头。浓厚的肥皂汁滴在头上,如醍醐灌顶,用十指在头上搔抓,虽然不是麻姑,却也手似鸟爪。令人着急的是头皮已然搔得清痛,而东南角上一块最痒的地方始终不会搔到。用水冲洗的时候,难免不泛滥入耳,但念平素盥洗大概是以脸上本部为限,边远陬隅辄弗能届,如今痛加涤荡,亦是难得的盛举。电器吹风,却不好受,时而凉风习习,时而夹上一股热流,热不可当,好像是一种刑罚。

最令人难堪的是刮脸。一把大刀锋利无比,在你的喉头上眼皮上耳边上,滑来滑去,你只能瞑目屏息,捏一把汗。RobertLynd写过一篇《关于刮脸的讲道》,他说:“当剃刀触到我的脸上,我不免有这样的念头:‘假使理发匠忽然疯狂了呢?’很幸运的,理发匠从未发疯狂过,但我遭遇过别种差不多的危险。例如,有一个矮小的法国理发匠在雷雨中给我刮脸,电光一闪,他就跳得好老高。还有一个喝醉了的理发匠,拿着剃刀找我的脸,像个醉汉的样子伸手去一摸却扑了个空。最后把剃刀落在我的脸上了,他却靠在那里镇定一下,靠得太重了些,居然把我的下颊右方刮下了一块胡须,刀还在我的皮上,我连抗议一声都不敢。就是小声说一句,我觉得,都会使他丧胆而失去平衡,我的颈静脉也许要在他不知不觉间被他割断,后来剃刀暂时离开我的脸了,大概就是法国人所谓Reculer pour mieux saurer(退回去以便再向前扑)。我趁势立刻用梦魇的声音叫起来,‘别刮了,别刮了,够了,谢谢你’……”

这样的怕人的经验并不多有。不过任何人都要心悸,如果在刮脸时想起相声里的那段笑话,据说理发匠学徒的时候是用一个带茸毛的冬瓜来做试验的,有事走开的时候便把刀向瓜上一剁,后来出师服务,常常错认人头仍是那个冬瓜。刮脸的危险还在其次,最可恶的是他在刮后用手毫无忌惮地在你脸上摸,摸完之后你还得给他钱!

剽窃

他人之美,不可据为己有

顾亭林《日知录》卷二十有这样一段:

凡述古人之言,必当引其立言之人。古人又述古人之言,则两引之。不可袭以为己说也。《诗》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程正叔传《易》,未济三阳皆失位,而曰:“斯义也,闻之成都隐者。”是则时人之盲,亦不敢没其人。君子之谦也。然后可与进于学。

他的意思是说:引述古人的言论,要说明那古人是谁,如果古人又引述另一古人的言论,两个古人的姓名都要说明。不可以把古人的议论当作是自己的。《诗经·商颂·那》说:“从前古时候,已经有人这样作过。”程正叔(颐)作《易传》,讲到“未济三阳皆失位”,特别声明这个说法是从成都一位隐者听来的。可见纵非古人,而是时人,也不可埋没他。这是君子谦逊的态度。能做到这个地步,然后才可讲到做学问。

这一段文章标题是《述古》,但未限于古,对时人也一样地提到了。他警诫初学的人,为文不可剽窃,他人之美,不可据为己有。并且说这是为学的初步。可谓语重心长。

做硕士论文或博士论文的人,一定受过指导教授的谆谆叮嘱,选题要慎重,要小题大做,搜集资料要巨细靡遗,对于前人的有关著作要尽量研读,引用前人的言论要照录原文,加上引号,在脚注里注明出处,包括版本、年月、页数。按照这些指导原则写出来的论文,大概都有相当的分量。这样的论文,从表面上看,几乎每页都有相当多的脚注,密密麻麻地排在页底,这就说明了作者下过不少功夫,看过不少书,而且老老实实地引证别人的文字而未据为己有。这种论文,本来无须什么重大的发明创见,只要作者充分表现了他的勤恳治学的态度,也就可以及格了。这种态度,英文叫作intellectual honesty(学术上的诚实),不止硕士博士论文需要诚实,一切学术性文字都必须具备这种美德。

有人以为这种严谨诚实的作风是西方人治学的态度,这就不大合于事实。上引顾亭林《日知录》的一段文字,即足以证明我们中国学者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

剽窃者存有一种侥幸的心理,以为古今中外的图书浩如烟海,偶然偷鸡摸狗,未必就会东窗事发。一般人怕管闲事,纵有发现也不一定会挺身检举。举例来说,从前大陆上出版的图书,此间不易见到。但是偶然也有一些渗漏进来。剽窃者得之如获至宝,放心大胆地抄袭,大段大段的整页整页的一字不易地照抄不误。也有较为狡黠者,利用改头换面移花接木的手法,加以粉饰。但是起先不易得的图书,现在有不少大量翻印流通了,有心人在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雷同之处。穿窬扒窃之事,未必都能破案,可是一旦被人逮住,就斯文扫地无可辩解。这种事不值得做。

著书立说,古人看作一件大事,名之为立言,为太上三不朽之一。后来时势不同,煮字疗饥之说不能不为大家所接受。迨至晚近,从事写作的人常自贬为“爬格子的动物”了。但是不管古今有多少变化,有一条铁则当为大家所共守:不可剽窃。

胡须

胡须稠秀为男性美的特征

俗语:“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意思是说,有一把年纪的人比较地见多识广,而且瞻前顾后做起事来四平八稳,不像年轻小伙子那样的毛躁,那样的不牢靠。嘴上没毛也就是年纪太轻少不更事的意思。

现在看来,嘴上没毛似乎不一定与年龄有关。大家可曾注意,如今好多的政坛显要、社会中坚,无分中外,老远地看来几乎都是面白无须的样子。像诸葛亮的三绺髯、关公的五绺髯,只有在舞台上见之。他们不全是因为脸皮太厚而胡须长不出来,而是胡须刚刚长出来就被刮剃了去。所以嘴上嘴下,青皮一块,于右老张大千之长髯飘拂是例外。世上有几个于右老张大千?反观年轻一代,则往往有些人年纪轻轻的,于思于思,一反常态。他们或是唇上留一撮小髭,或是两鬓各蓄一条鬓角,或是颔下垂着几根疏疏落落的狗蝇胡子,戏台上的老生称须生,如今不少的小生也是须生了。

人年纪越大,胡须也长得越硬越粗越黑越快。有人常怪女人每天在她们的头发上耗费太多的时间精神,殊不知绝大多数的男人在他们的胡须上也有不少的麻烦。女人的头发要洗、要做、要烫、要染,现在有些男人的头发也要玩这一套,而且于此之外还每天牢不可破地要刮胡子。一天不刮就毛毵毵的刺弄得慌,用手摸上去像是板刷,万一触到别人的细嫩的皮肤上会令人大叫起来。所以有人早晚各刮一次,不厌其烦。更有人痛恨自己的胡子过于茂盛,刮不胜刮,于是不仅剪草,还要除根,随身携带镜子镊子,把刮后的胡须根株一个个地钳拔出来,这种拔毛连茹的做法滋味如何,只有本人知道。听说从前青衣花旦,以及其他的职业上有此必要的人,才采用此种彻底根除的手段。不过我也曾亲见所谓斯文中人也有公然当众对镜拔须的。拔过之后,常有血痕殷然。

其实,俗语说:“八十留胡子,大主意自己拿”。不到八十岁要留胡子,也没有人管得着。髭胡也未必就有碍观瞻。《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有君子,白皙鬒须眉。”胡须眉毛又黑又稠的陈武子还被称为“君子”,可见一嘴胡子正有助于威仪三千。庄子列御寇,“髯”列为“八极”之一,算是形体上优异过人之处。关公为美髯公,无人不知。唐文皇“虬须壮冠,人号髭圣”(见《清异录》)。风流潇洒如苏东坡也有“髯苏”之称。历史上有名的大胡子不胜列举,而且是被人夸赞,没有揶揄之意。自古以胡须稠秀为男性美的特征。稠是相当茂密,秀是相当疏朗。相法上所谓“根根见底”,就是浓疏合度的意思。喜剧演员贾波林,若是嘴上没有那一撮胡子,恐怕要减少很大一部分的滑稽相和愁苦相。那一撮胡子,在希特勒嘴上像糊上了一块膏药,真是恶人恶相,讨人嫌。长胡子要保持清洁,不能让它擀成毡,不能拖泥带水,更不能窝藏虱子,虱子纵然“屡游相须,曾蒙御览”,仍然是邋遢。

写《乌托邦》的英国作家托马斯·莫尔,在上断头台的时候,对行刑者说:“我的胡子没有犯罪,请勿切断我的胡子。”于是撂起他的一把大胡子,延颈受戮。这是标准的“断头台上的幽默”。我们至少可以想象到他对他的胡子是多么关心。

佛家对于胡子则有时视为相当神圣。《法苑珠林》有这样一段记载:

佛告阿难:“汝取我髭,合六十二茎,我欲造塔。”阿难取付世尊。佛告诸罗刹:“我施汝二茎,当造七宝函及造旃檀塔,盛髭供养,可高四十由旬,余六十髭亦随造函塔,可高三丈。”又告诸罗刹:“守护,勿使外道、恶人、魔鬼、毒龙,妄毁此塔。此塔为汝命根,汝必护塔。”

按说万法皆空,不得以肉体见如来,为什么把一茎髭看得这般重要,我参不透。事实上高四十由旬的旃檀塔,谁也没有见过。

我们旧剧班中的行头里有所谓“髯口”一项,包括三髯、五髯、三涛髯、夹嘴髯、红虬髯、丑三髯、吊搭髯,等等,花样繁多,不及备载。而且这些髯口不仅是装点门面,还可以加以运用,如捋髯、拱髯、推髯、搂髯、端髯、甩髯、喷髯、抖髯、轮髯,等等,形成所谓“髯舞”。俗语形容愤怒之状为“吹胡子瞪眼”,在舞台上真有那样的表现。

钟是很可爱的一样东西

不知谁出的主意,重阳敬老。“礼多人不怪”,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照例,凡是年届耄耋的市民,市长具名致送一份礼物,算是敬老之具体表现。我已受过十几次这样的厚贶,包括茶杯、茶盘、盖碗、果盘、咖啡壶、饭碗、瓷寿桃、毛围巾之类。去年送的是时钟一具,礼物尚未出门,就先引起议论,有人“横挑鼻子竖挑眼”,说“钟”“终”二字同音,不吉,何况是送给不久一定就要命终的老人。此言一出,为市长办事的人忙不迭地解释说,不是钟,是计时器。

这计时器终于送出来了,而我至今并未收到。起初还盼望,想看看什么叫作计时器。是沙漏,是水漏,还是什么别的新鲜玩意儿。一天天过去,就是不见这份礼物送上门来。我知道,市长有他的左右,下面有局长,局长下面有科长,科长下面有科员、办事员,以至于雇员,办事讲究分层负责,随便哪一层出一点纰漏,或是区公所的办事人,或是公寓管理员,出一点什么差池,这个计时器就可能送不到小民的手中。我当然不便追索。向谁追索?去年的礼物没收到,还有今年的呢。

我不忌讳钟。前些年我搬家,就有朋友送我一个很大的壁钟,钟面四周饰以金光闪耀的四射光芒,很像古代美洲印卡族所崇拜的太阳偶像。这面钟挂在壁上,发挥很大的功能,不仅使得蓬荜生辉,还使得枉驾的客人不至忘归。这面钟没有给我送终,倒是六七年后,因空气潮湿而机器故障,我给钟送终了。

我们中国的方块字,同音的太多。高本汉说:“北京语实在是一种最可怜的方言,总共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普通的语词不下有四千个,这四千多个的语词,统须支配于四百二十个音缀当中。同音语词的增进,使听受者受了极大的困难,于此也可以想见了。”同音语好像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极大的困难,倒是有人故意在同音语词中寻开心,找麻烦,“钟”“终”即是一例。某省人好赌,忌讳“输”字,于是读“书”改称读“胜”。在某些地方,孩子若在麻将桌旁读书,被父母发现,会遭呵斥,认为那足以影响牌桌上的输赢。读书是好事,但是谁愿意赌输?我在四川的雅舍门前有两株高大的梨树,结梨很少,而且酸涩,但是花开时节,一片缟素,蔚为壮观,我们从未想到“梨”与“离”同音不祥,事实上抗战胜利圆满还乡;如今回想“雨打梨花深闭门”的景象犹为之低徊不置。我回到北平之后,家里有两株梨树高过房檐,小白梨累累然高挂枝头,不幸家人误听谗言把两棵梨树连根砍去,但事实证明未能拯救我国破家亡亲人离散的噩运!此地有一股歪风,许多人家喜欢挂“福”字的猩红斗方,而且把“福”字倒挂着,大概是仿效报纸上寻人启事之把“人”字倒写,都是利用“到”“倒”二字同音,取个吉利。“福”字倒挂,福就真到了么?我到过一个人家,家道富有,陈设辉煌,可是一进玄关,迎面就是一个特大号的倒挂着的“福”字。我为之一惊。没过多久,这位福人驾鹤而去了!袁世凯本人并不忌讳元宵,奴才起哄,改称为汤团,可是八十三天之后袁氏仍然消灭了。

钟是很可爱的一样东西。由西方传进中土之后,一般家庭无不设置一座,名之为自鸣钟。我小时候,上房有一座大钟,东西厢房各一座小些的,都有玻璃罩,用大铜钥匙上弦,每隔一刻钟,叮叮地发出一串小声,每隔一小时,当当地发出几声大响,夜深人静的时候满院子有此起彼落的钟响。座钟高踞条案的中央,是房间里最触目的一件陈设。后来游三贝子花园,登畅观楼,看到满坑满谷的各式各样的自鸣钟,总有百十来具,都是洋鬼子进贡的,这才大开眼界。鹧鸪钟由一只小鸟按时跳出来布谷布谷地叫,叫完了又缩回去,觉得洋鬼子确有他们的一套奇淫技巧,洋鬼子给大皇帝贡方物,不避送终之嫌,大皇帝亦不以为忤,后来还聚拢起来供人参观。如今地方官致送计时器还有什么可批评的?遗憾的是我没得机会见识一番。

珠履三千

人生苦短,一辈子难穿几双鞋

史记》:“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鞋上缀几颗珍珠,并不一定雅观,只是形容豪门食客之骄奢而已。毕竟三千余人并非个个都蹑珠履,仅限于上客才有此殊荣,然而亦足以夸耀一时,骇人听闻。

至若一个人而拥有名鞋三千双,宁非咄咄怪事?

菲律宾前第一夫人伊美黛偕乃夫仓皇离开马拉坎南宫的时候,虽然辎重财宝填满了两架飞机,有许多东西仍然不能不忍痛割舍了,其中的一项是她的三千双鞋。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新闻周刊》这样的报道:

三千双鞋,八吋半的尺码。五架柜没使用过的意大利古奇牌手提包,附带着价格标签尚未除去。五百条乳罩,大部分是黑色的,还有一大箱的腰带,腰围四十到四十二吋不等。大瓶香水,若干罐狄欧牌皱纹霜,一个可以走进人的保险箱里面,乱放着好几十个空首饰匣。上个星期马可仕夫妇的宫殿开放给人游览,外国人和本国人看了第一夫人留下的东西,无不为之傻眼。一位美国访客,众议员斯提芬·索拉兹,说:“这是我从未见过的骄奢淫逸之最恶劣的一例。若把玛利·安朵奈和她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过了不久,四月十四日的《新闻周刊》又有报道,是马可仕先生的怨诉。

马可仕先生接受ABC美国广播公司记者访问时,抱怨一切对他私人事务的探索,坚称在国际公法之下“一个国家的前任元首具有某种免于被人追究的权利,以保护其尊严”。记者科排尔却不顾他的尊严,问他伊美黛为什么有三千双鞋。“唉,她是弄到了各种各样的鞋,”他承认,“她大概是每天要换两双鞋。”他解释说,伊美黛存有这许多鞋,“是预备穿二十年的”。马可仕驳斤了有关伊美黛过分奢侈的故事。“出国购物的故事是捏造的,”他说,“全是谎言。”马可仕声称,他的家财的数量也被形容得过分。“目前我们很穷,”他抱怨,“我们没有钱可以动用。”这位前总统,他没有钱付医药费和食物费,因为“一切银行存款皆被冻结了”。

不解释还好,越描越黑。

鞋三千,不是一个小数目,普通的一个鞋店未必能有宽绰的空间展示或存储那么多的货品。伊美黛的鞋,据《新闻周刊》所附图片,是贮放在有玻璃拉门的鞋柜里面,一目了然,可以伸手取放。图片仅显示了一只半鞋柜的部分情形,据推测一只鞋柜分五格,每格置十双鞋于前排,又十双于后排,是每只鞋柜存放鞋一百双。需有三十只鞋柜才能放得下三千双鞋!至少须有三五十坪的空间才能放得下三十只鞋柜!我们普通人家能有三五十坪居住空间,便算是相当优裕,然而仅足这位第一夫人放置她的鞋!然而马可仕先生不承认其夫人是过分奢侈。

晋人阮孚有怪癖,常自吹火蜡屐,自言自语地叹道:“未知一生当着几量屐。”他是有感于人生苦短,不知一辈子能穿几双鞋。他大概万想不到后世有人藏有三千双鞋准备二十年穿。我相信伊美黛一定也有鞋癖,她不会把二十年所有生活必需品都逐项储积起来,她只是收藏了三千双鞋而已。例如她的乳罩就只有五百条。她的鞋都是很考究的舶来品,细看那图片即可见一斑,也许是购自巴黎,也许是购自意大利。买鞋不能派人代办,非自己挑选试穿不可,所以这位第一夫人不能不经常出国旅游大事采购。然而马可仕先生说出国大事采购的故事是捏造的,完全是诳言!

人至贵显,便容易作威作福,忘其所以。不过像伊美黛那样的大手笔,历史上还是少见的。我猜想,她可能是心理上有毛病,可能是患了一种精神病,即所谓“购买狂”(Oniomania)。染上这种病的人,看见东西就要买,直到囊中金尽而后已。设若资财来源没有限制,有全体民脂民膏做后盾,则其购买量亦必大得惊人。三千双鞋的由来,也许就是为了满足她一时的欲望。说什么一天换两双,供二十年用,瞎扯!

讲到这三千双鞋,不禁想起《书经》上的一句话:“天非虐,惟民自速辜。”天不虐待人,是人自己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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