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先生作了一篇《有鬼论质疑》(见前文),我看过一遍,不觉大怪;以为陈先生如此聪明之人,对于鬼之有无,尚不能十分明解,令且举质疑八条,以问当世。乙玄不敏,然平日主有鬼论甚力,爱将陈先生的疑问别为八条,开列于后,以便逐条答复。
先生说:(一)吾人感觉所及之物,今日科学略可解释。倘云鬼之为物,玄妙非为物质所包,非感觉所及,非科学所能解;何以鬼之形使人见,鬼之声使人闻?……
人之能见鬼形,或闻鬼声者,因富有一种之灵力。感觉不过灵力之利用品而已。所谓灵力,为先天的,常住的,自存的,Platon 谓之本体,Spinozer则谓物灵乃本体之属性也。灵力弱者与鬼交通难,故人与鬼交通之难否,一视其灵力之强度如何以为定。夫灵力之有强弱,一如感觉之依人而异也。(如两眼之视力,两耳之听力,皆不等。色盲有全色与一部色盲等类。)至感觉所及之物,不尽能为科学所解释,如幻象,光学者莫辨其由,而感觉所不及之物,亦有时能为科学所解释,如微生物,非显微镜,则终不能见之也。近世心理学者,多谓感觉应属于精神上的物质,故能与科学接近,而又能与心灵哲学接近。西洋近虽有以精密器械(如心脏悸动计,电气记录法,压力计等),证明有鬼,然究不过示人以信,止人之谤,而此超自然之理,则终非科学所能解释,亦如科学之不能诠哲学也。
又说:(二)鬼果形质俱备,惟非普通人眼所能见,则今人之于鬼,犹古人之于微生物;虽非人人所能见,而其物质的存在与活动,可以科学解释之,当然无疑。审是则物灵二元说,尚有立足之余地乎?……
鬼非普通人眼所能见,诚然。若谓今人之于鬼,犹古人之于微生物,则差矣。微生物非借显微镜不能见之,若鬼,富有灵力之人则易见,否则不易见,此盖有难见易见之别。而微生物则直能见不能见耳。夫惟微生物可用显微镜见之,故能施以科学的解释。盖有显微镜即可见微生物,今不能谓人有灵力即可见鬼也。此界说极为明了,而犹斤斤以物灵二元为说者,是不明本体与现象之别。康德不云乎:物之自身与现象迥然有别,不可不辨。P1aton亦分思想界与个物界。盖向来持二元论,往往不明是理,吾于陈先生何尤?
又说:(三)鬼若有质,何以不占空间之位置,而自生障碍,且为他质之障碍?……
此不必陈先生再说,二千年前王充论之详矣。充之言曰:——
天地开辟,人皇以来,随寿而死;若中年夭亡,以亿万数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庭,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二人也。
我著有《心灵学》一书,其中有驳他此文的一段;今照录如下:——
充此论更为不值,谓人死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此所谓道路,不知何指。为显界之道路耶?为幽界之道路耶?其界说殊不明了。且鬼若盈于道路,而又为王充所见,则是非鬼乃人,以王充不信有鬼也。即使为鬼,王充见之,又不得谓为无鬼也。充不知人所居者为显界,鬼所居者尚别有一界,名幽界(幽显二字,不过吾人假以名)。此幽界者,永非吾人生时所能见,然亦或见之;而死则必在其中。鬼之于显界也亦然。吾前既云:鬼死为人,人死为鬼;今不见显界有人满之患,又安知幽界有鬼满之患耶?夫人之见鬼者,为富有灵媒力;病者偶感此力,则亦可见鬼。今幽界既无鬼满之患,则见一二鬼亦宜矣。(原论“一二人”之“人”字疑有误,应作“鬼”字,否则充尚不明人鬼之辨。)
陈先生必问道:“君何以知道有幽显二界呢?”子曰:证明之方法有二:(一)理论上的证明。夫鬼之存在,已无疑义。假使有显界而无幽界,则鬼必无所栖迟,将如王充所谓“满堂盈庭”,“填塞巷路”。唯有幽界,故鬼安居乐业,一如吾人,不相妨害。(二)实质上的证明。即搜集种种事实,助以精密之器械,继以正确之试验,可以知除显界外,尚有一幽界(此乃最简单的说明)。夫鬼本为有形无质,故不占空间之位置,更何从自碍碍人耶?
又说:(四)或云鬼之为物有形而无质耶?夫宇宙间有形无质者,只有二物:一为幻象,一为影象。幻为非有,影则其身亦为非有。鬼既无质,何以知其为实有耶?
此条可简明释之。陈先生谓宇宙间有形无质者,只有幻象与影象。夫幻与影,不过精神的物质上一种之现象耳;若鬼,则纯属精神的,故有形而无质,有质即非鬼矣。
又说:(五)鬼既非质,何以言鬼者每称其衣食男女之事,一如物质的人间耶?……
此条又是王充说过的。陈先生是事事主张改良,何必落古人的窠曰?《论衡·订鬼篇》曰:——
夫为鬼者人,谓死人之精神;如审鬼者死人之精神,则人见之宜徒见裸袒之形,无为见衣带被服也。何则?衣服无精神,人死与形体俱朽,何以得贯穿之乎?精神本以血气为主,血气常附形体,形体虽朽,精神尚在,能为鬼可也。今衣服,丝絮布帛也,生时血气不附著,而亦自无血气,败朽遂已与形体等,安能自若为衣服之形?
陈先生所说,不过范围稍广,其实不值一驳。《国故论衡》上说道:“文德之论,发诸王充《论衡》,杨遵彦依用之,而章学诚窃焉。”可套之曰:“鬼之衣服之论,发诸王充《论衡》,范缜依用之,而陈独秀窃焉。”话虽如此,然吾对于幽界衣食男女之事,不主张尽如人间;有相同处,有不相同处。据《鬼语》所载,鬼之衣服,可随意而得。总而言之:吾人今日最急于研究者,在证明有鬼,至幽界衣服男女之事,须待能与鬼以一定之交通后,始得明其真相。
又说:(六)鬼果是灵,与物为二,何以各仍保其物质生存时之声音笑貌乎?
请问先生,何以知鬼之声音笑貌能保其物质生存时之状态?若不之知,骤下一肯定断案,于论理上为不可。夫鬼者,其状貌虽能自现,而发音则必藉他物,始能闻于人世。如一八四七年美国教徒JohnW.Fox 家发生怪音,初尚以为其女所设弄,后经Crookes,Home,Olivèr 诸博士证明确系鬼之敲音,而此音似出自壁间者。故Crookes 有言曰:“RapsandpercussivesoundsvaryinginloudnessfromamereticktothudsWhic happearedtobecausedbyanunseenint-elligenioperator.”是鬼之状貌虽能使人见之,而其音则不能使人直接闻之,故不得不假他物也。由是可以知其音貌必不能如吾人。
又说:(七)若谓鬼属灵界,与物殊途,不可以物界之观念推测鬼之有无;而何以今之言鬼者,见其国籍语言习俗衣冠之各别悉若人间耶?
此与第五第六两条皆大同小异。我平常最厌那三家村的书呆子,抱着一本书读过竟日,以至老死而百无所成;陈先生何必学那书呆子读法呢?鬼之国籍语言习俗衣冠,乃是幽界之组织;欲知此等组织,今尚未达到时期,只能证明有鬼而已。然由此一步一步的进,不但可知其内部的组织,且可与彼辈交通,此可断言者。陈先生如果寿长,或者还可以享此最新最高尚的幸福,乙玄也愿执鞭其后。(按,与鬼交通事,近世已形发达,如传心术降神术念写等。)
又说:(八)人若有鬼,一切生物皆应有鬼;而何以今之言鬼者,只见人鬼,不见犬马之鬼耶?……
先生越说越远了。刚才讲过,今日吾人所证明之鬼,乃专指吾人死后,其精神尚能存在;对于动物界,其范围已狭,矧于生物界乎?犬马是否有鬼,吾人尚无以证明之。盖人之精力有限,能与吾人化身之物(鬼)相交通,已属大幸;使犬马有鬼,或为吾人所不见,或见之而不识为何物,此乃研究鬼(广义的)之最后的问题,此时则无暇及之也。吾国古人如墨子分鬼为三种:曰天鬼,曰山水鬼神,曰人鬼。《礼记》所谓气乃神之盛,魂乃鬼之盛,是皆近于广义的鬼说。引而伸之,惜无余幅,容后再讲,何如?
吾说既毕,请下一结论曰:鬼之存在,至今日已无丝毫疑义,以言学理,以言实事,以言器械,皆可用以证明之;有反对的只管发表意见,请勿稍存客气。
最后尚有一言:我辈关于学理的辩难,只可从学理上着眼竞争,不可以感情用事,一方可以不伤人谊,一方可以阐明真理。陈先生主无鬼,而我信有鬼,彼此都无妨碍。如六朝时范缜、萧琛等,以“神不灭”与“神灭论”互相辩论,心灵学始得发展于吾国。古人言行可取法的甚多,陈先生若曰,“一切古法,非从根本上推翻不可”,则乙玄将以“鬼”之问题暂置他方,与先生以正义相见。
易乙玄
余作《有鬼论质疑》言过简,读者每多误会;承易乙玄君逐条驳斥,使余有申论之机会,感甚感甚。同社友刘叔雅君,别有文难易君,鄙意有未尽者,条列于下:
(1)鄙论原意乃谓,既云鬼形鬼声可诉诸感官,则无论真幻,均属感觉以内之事,并非科学所不能解释之玄妙也。幻为非有,即有时直接印诸感官而终为非实有,如海市空花是也。真为实有,即有时不能直接印诸感官而终为实有,如微生物等是也。无论真幻,既可直接呈诸感官,胡云非感觉所及,非科学所能解耶?灵力之有无且不论,今姑假定其为有,或即以Energy 当之,亦未有不利用感官而能见闻者。(佛说自在通之一境,与基督教之“上帝”,同为未有确证之玄想耳。)况主张有鬼者明言目见其形,耳闻其语;是所见所闻之对象,与能见能闻之感官,二者具备;则当然为感觉以内之事,科学所能解释也。科学不能解释幻象光学,诚闻所未闻。以显微镜观微生物,仍属感觉以内之事,倘其物绝对不能呈诸感官,虽以显镜不能见也。易君所举近世心理学者之说,不知出于何人何书?以心脏悸动计等,为证明有鬼之器械;此器械想为易君所发明,与心理学家所用者确非一物也。
(2)鄙论原意乃谓:二元论者谓物界之外,另有灵界;鬼倘有质,则亦物耳;何灵之有?何二元之有?此正攻击二元论者之论界观念,奈何谓我斤斤以物灵二元为说乎?倘信二元论,焉有主张无鬼之理?
(3)易君理论上幽界之证明,及以“鬼之存在,已无疑义”为前提,在论理学上可谓奇谈矣。今之问题,乃以种种方法,证明鬼之有无;若鬼之有质与否,占领空间与否,幽界有无与否,皆方法之一;不图易君竟移尚未确定之断语为前提,以为证明之证明,不知何以自解?至于实质上之证明,易君所谓事实,器械,试验,并一简单之例证而无之;如此证明,不得不叹为稀有也。易君所信之幽界,不知即在此地球,抑在他星球?鬼若有质,似未能越此适彼,来往自由。即令幽界在他星球,而鬼又能来往自由;彼来在此地球时,亦不能不占空间之位置,碍人自碍也。
(4)易君固主张鬼之有形无质者也。“有质即非鬼矣”,此见极为明达。鄙论前三条,皆以难“鬼为物质”之说,此不足以难易君,而易君实不必加以呵斥也。惟鬼果无质,则所谓有,所谓存在,将等诸天道思想等抽象名词耳;何得组织一幽界,且来往显界,其形其声,使人见闻,而人将与之交通耶?既非物质,又何以有衣食男女之事耶?(此义尚望易君详为解答。)
(5)此条质疑,易君一字未答,惟以窃取王充之言见责。夫讨论事理,贵取众材以为归纳式之证明;古人之言,焉足取为标准,以“圣教量”不若“比量”之正确也。(参看《随感录·圣言与学术》)。因此鬼之有无,《论衡·鬼语》之言,皆不足为据。鄙人主张无鬼,重在归纳众理,决不取前言以为证也。且王充之意,谓鬼若为人死后之精神,衣服无精神,应随人体朽败,不应随鬼再见也。鄙意则谓鬼既非质,自无男女衣食之必要。二者论点截然不同,更无所谓“窃取”,愿易君再详细一读。
(6)鄙论原意,正以讥讽见鬼者之妄言欺世耳。乃易君反责鄙人妄下肯定断案,可谓粗心之至。易君倘于此能下一否定断案,鄙人固极端赞成,但恐自古讫今能见鬼者均不欲引君为同调耳。
(7)(8)凡讨论一问题,范围以内之材料,自当广搜傅采,期于证明此,归纳法所不拒也。易君对于鄙论之疑点,何以往往不加解答,但以一笼统语抹杀之曰:“何必学书呆子读法呢?”“先生越说越远了。”夫学书呆子读法,与鬼之有无有何关系?讨论材料,不厌繁富,只要不出问题之范围,何妨越说越远?鄙论之各条疑问,倘无人完全解答,又何能证明有鬼?易君对鄙论提出疑问之材料,何以不加研究?或云“今尚未达到时期”;或云“此乃研究鬼之最后的问题,此时则无暇及之也”。而一方面又强谓“鬼之存在,已无疑义”;“只能证明有鬼而已”;“鬼之存在,至今日已无丝毫疑义”;乃一考其实,易君所谓有鬼,竟无丝毫之证明。易君所谓“以言学理,以言事实,以言器械,皆可用以证明之”,奈何仅有此简单之空言,而不肯详实见教也?倘曰有之,原文俱在,读者诸君可以覆案也。
易君倘谓鬼神之有无,非人间之观念语言所可解释,“将以此问题暂置他方,与鄙人以正义相见”,则立盼明教,幸勿食言。
独秀识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