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巴,元代哲学家。蒙古族人,亦说色目人。又称保八、宝巴。字公孟,号普庵。居于洛阳。生年不详,卒于至大四年。历任侍郎、贵州路总官、太中大夫、太子太师等职。官至尚书右丞。以“变乱旧章”的罪名被杀。精研易学,重阐发义理。在哲学上,继承程朱理学思想,认为理即为太极,是超越具体事物的宇宙本体:“太极,理也,无外。故曰形而上学为之道”(《周易原旨》,下同)。认为阴阳二气源出于理或太极,并由之而演出有形质之物,它们皆属于具体的器物世界:“太极动而生阳生阴”,“阴阳,气也。气变则有质矣。故曰形而下者谓之器”,“质成而可执,阴阳囿于器矣。故曰形乃谓之器”。坚持程朱“理一分殊”之说,进而提出理一而万殊和万殊而理一的观点: “物物各有太极,一本而万物也。万物统于太极,万殊而一本也。”兼取道家思想,以“归根复命”解释易学“贞一”的思想,认为天地万物的生存变化都以太极或理为根据,这既是“归根复命”过程,又是“贞一”的过程:“凡天下之道,大之为天地日月,微之为走飞草木,皆要归根复命,贞下起原……所谓贞夫一者也。”绍程朱理学“传心”思想,又杂糅玄学“言不尽意”观点,提出“以心会心”的命题:“义理无穷,言语有限。书不能尽言也,言不能尽意也。然则圣人之意其终不可见乎!……曰:书不尽言求之卦,言不尽意求之象,卦象不尽求之变,变又不尽求之心。以心会心,馀皆筌蹄耳。”又推重理学“主静”之说,主张“心尤宜主静为本”,认为“寂则能感,定则能应”,体认“理”或“太极”,与“道”合一,即可达到“无我”、“无心”的境界。进而可识万物之几微:“事不待者,我能察之”。“人所未见,我能知之”。“处置于人未识之中,关防于茫茫未见之始”。其说多发挥程朱理学义旨,对程朱思想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主要著作有《易体用》,其中包括《易源奥义》一卷、《周易原旨》六卷、《繫辞传》二卷。
元代保巴(蒙古族)著。八卷。前六卷对 《易经》六十四卦、《彖》、《象》、《文言》的注释,后两卷注 释《系辞》、《说卦》、《序卦》和《杂卦》。书中主张“太极” 是最高的哲学范畴,太极为“理”,为“道”,“太极,理也, 无外,故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太极又为“神”、为“一”、 为“心”,太极即性。认为太极是运动变化的:“太极动而 生阳生阴,阴变阳和,而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为注释《易经》、 《易传》,发挥易学和理学伦理思想的著作。原6卷。与《易源奥义》(1卷)、《系辞》(2卷)统名《易体用》。后将《系辞》并入,遂成8卷。有并予以改造发挥,提出了忠君济民的政治道德学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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