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骙[kuí](1128-1203),字叔进,临海(今属浙江)人。绍兴二十四年进士。乾道四年,除秘书省正字。六年,除秘书郎。八年,除将作监。九年,除秘书少监兼太子谕德,出知赣州,改秀州。淳熙三年,迁秘书监,兼崇政殿说书。五年,试中书舍人,兼侍讲、同修国史。以论奉祠,起知宁国府,历知太平、袁州。光宗受禅,召权吏部侍郎兼实录院同修撰。绍熙元年,知贡举。二年,疏陈时政阙失三十条,皆切于时病。三年,权礼部尚书,同知枢密院事。四年,参知政事。宁宗即位,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庆元元年,提举洞霄宫。二年,知婺州。嘉泰三年卒,年七十六,谥文简。叶适为其文集序称“文词古雅,不名一体。间出新意奇句,读辄惊人”(《观文殿学士知枢密院事陈公文集序》),今不传。又著有《文则》二卷,专论文章体式,《四库全书总目》谓其“大旨皆准经以立制,其不使人根据训典,熔精理以立言,而徒较量于文字之增减,未免逐末而遗本”(卷一九五)。今存明成化刻本、《宝颜堂秘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校点本。还编有《南宋馆阁录》,记述南宋各代三馆职官名氏,今存《四库全书》本、《武林掌故丛编》本。《全宋诗》卷二三五九录其诗一首。文收入《全宋文》卷五三八○。事迹见《宋史》卷三九三本传、《嘉定赤城志》卷三三。
我国第一部修辞学专著。二卷。南宋陈騤(kui)著。《文则》所谓的“文”,有广狭二义。广义指包括诗在内的文学与应用作品,狭义则指文辞。它虽可宽泛地列入文学理论著作,但所论着眼于句法、修辞、用语、文体等细处小处。共六十二条,显得比较烦琐,体例也比较杂乱,有时则不乏精辟见解。所论的依据及举例均本之于先秦诸子与六经。《文则》论及为文的一般原则,如主张语言协调,简洁,不可强搜古语以叙今事,以意为主,等等,都较为允当。其论句法,如助词的作用,倒装句法的功能,以及文辞的上下相接、彼此交错等等,都较细致,为过去所少见。在修辞方面如论比喻以达其情,罗列了直喻、隐喻、类喻、诘喻等十种方法,可谓辨析细微,发前人所未发。最后论“序”、“说”、“问”、“记”、“传”、“解”、“辩”、“论”等近二十种文体,都从六经、诸子中寻其渊源所自。这种各类皆备于先秦之说,上承刘勰,下启章学诚之论。《文则》的弊端,一是过分琐细,二是多为“死法”,但毕竟是古代句法、修辞学较早、较集中的探索,对后人有启发意义。要重视作品语言文字的提炼、修饰、安排,以便更好地达意抒情,这是我们应予把握的精神实质之所在。至于书中所讲的种种方法,既不必一意遵循,亦不必一概否定。 查看详情>>
10卷,又续录10卷。陈骙撰。陈骙,宋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字叔进。绍兴二十四年 (1132) 进士第一。累迁至秘书监。孝宗淳熙五年(1178)试中书舍人兼侍讲、同修国史。光宗时试吏部侍郎。宁宗时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与权臣韩侘胄议事多不合,出知婺州。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告老。卒谥文简。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淳熙中,骙长蓬山,与同僚录建炎以来事为此书,李焘为之序。”根据本书内容,可知其载事年代为宋高宗建炎元年 (1127) 至孝宗淳熙四年(1177)。全书分沿革、省舍、储藏、修纂、撰述、故实、官秩、廪禄、职掌九门,对宋代典故、法令记载颇详,是研究南宋职官及政治体制的重要著作。此书在明以前已经窜乱残阙,完本已不多见。惟有《永乐大典》本稍为完具。清代乾隆年间编修《四库全书》,据《永乐大典》本参考其他各本加以校刊,补其缺漏三十一条,订正舛误一十六条。对与《宋史》歧互处亦加以注释,以作为参考。但《永乐大典》中仍缺沿革一门,无法再补,实为本书一大损失。现存有《四库全书》本和 《武林掌故丛编》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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