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1084年3月13日—约1155年)南宋时期著名女词人。号易安居士,济南(今山东济南)人。父亲李格非,母亲王氏,都是博学善文之士。李清照从小受到文学的熏陶,培养了浓厚的文学兴趣。少年时就开始写诗,并小有名气。她不仅诵读经史子集,而且诗词小说、趣闻佚事也不放过。18岁时嫁于太学生赵明诚(宰相赵挺之之子)。丈夫喜欢金石之学,夫妇收集的图书文物极多。她不仅帮助丈夫,而且拿起笔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1127年,金兵南侵,黄河南北沦陷。她举家南迁,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久,赵明诚病死,图书文物也大多散佚,她投亲靠友,寄人篱下,过着孤独愁苦的飘泊生活。之后又被诬以文物通敌卖国,她将仅剩的文物献于朝廷表明心迹,而剩余几件又被盗,这使她极端悲苦,又在兵荒马乱中挣扎了十几年,抑郁而终。
李清照的词流传下来的只有四五十首,但首首精湛,字字珠玑。不但如此,她还写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关于词的专论——《词论》,文中强调词“别是一家”,主张协律,崇尚典雅、情致。她的词内容以金兵南侵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多描绘大自然,抒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艺术上以造语新丽见称;后期多描写南渡后的痛苦生活,抒发内心深沉的爱国思想,风格上以情调悲凉为主。她的词继承的是婉约派的风格;她的诗却笔力雄健,情辞慷慨。所著《易安居士文集》、《易安词》已佚,后人辑有《漱玉词》、《李清照集》。
宋李清照著。她提出的中心问题是诗与词的关系。苏轼主张“词为诗裔”,偏于以文学观点立论。而李清照和他不同,偏于以音乐的观点立论,强调“尊体”,主张词“别是一家”。她要求词要“协律”、“铺叙”、“典重”、“文雅”、“故实”,又要求“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注重词的“可歌”性,音乐美。在诸多要求中,“协律”是《词论》的总纲。她对“不协音律”之词予以批评,对“能协律”者予以肯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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