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岑(1892-1934),原名邦潘字石岑,后以字行。湖南醴陵人。1915年留学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反对袁世凯复辟称帝,与潘培敏、丘夫之等创设学术研究会,并编发《民铎》杂志。后被日政府查封,旋移国内刊行。1919年返国,在上海主编过《时事新报》副刊《学灯》,又入商务印书馆任编辑。参加“五四”新文化运动,在“尊重各种学术”的口号下,主张调和主义,大量介绍西方各派哲学。其主办的《民铎》杂志编辑出版“尼采专号”“柏格森专号”等,颇具影响。曾笃信柏格森的生命哲学,认为柏氏哲学“可谓取杜威、罗素两人的长处,去掉他们的短处”(《杜威与罗素之批评介绍》)。亦赞赏实用主义、尼采哲学思想。后陆续受聘为大夏、光华、暨南诸大学教授。1920年10月曾与张东荪陪同罗素到湖南讲学。其时,因倡言“人生哲学”而闻名。主张探求人生的究竟,强调宇宙万物皆有“生机”,而人的生机则表现为“精神的自我”(“真我”“主我”)可以创造出一切。强调“我的人生观就是表现生命”,“所谓生命的表现,即无异云自我表现。……我的生命在,故万有之生命在”(《人格之真诠》)。1927年赴法、英、德等国考察哲学。1930年归国后,转而推崇“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1933年撰著《哲学概论》,比较早地正确评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论代表着哲学的新趋势,预测“在现在和最近的将来将有一个光华灿烂的发展”;认为它“为最正确的方法,因其能把握宇宙发展的全部”;批判了柏格森、尼采实用主义的唯心论。并且认为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是统一的,“辩证法本身即是认识论,也即是论理学”(《三十年来世界哲学的进展》),不同意当时“唯物辩证法论战”中把这三者对立或割裂的观点。1935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十讲》,贯穿了中西哲学比较,是较早以辩证唯物论研究中国哲学史的著作。颇为重视西方哲学的发生学和现象学的方法论,还介绍过存在主义的先驱克尔恺郭尔(SrenKierkegaard,1813—1855)的“体验哲学”。主要著作还有《人生哲学》(上)、《李石岑讲演集》《李石岑论文集》等。
李石岑著。1935年2月世界书局初版。该书是作者于1932年在福建教育厅暑期讲学会上的讲演稿。书中从中西哲学比较研究中探讨了中国哲学各主要流派的思想特点,认为儒家的哲学思想偏重于伦理,孔子实际上是个伦理学家,孟子、荀子都绍述孔子的伦理思想;认为墨家的主要思想是其尚同说及其实践精神,墨家把一切都看成是平等的、划一的,这种思想博得后世的好评;认为中国哲学只有道家的体系最完备,它的认识论、宇宙观、人生观都是从一个体系中演绎出来的,自然主义与辩证法是道家哲学的神髓;认为以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注重概念,把概念的能动性故意夸大,使之和事实分离,专在概念上维持其思想体系,专为他们观念上的“一”辩护。作者说《中庸》是儒家哲学思想的基础,其主要思想是论“诚”与论“中和”,二者是一贯的。“诚”充满在天地间,全靠人生去表现出来,表现得最圆满的就和“诚”合而为一了,这是一种最高的境界。认为朱熹的思想是融合儒、道、释三家思想而成的,又为周、张、二程诸人思想之集大成者,在中国思想界确实是个有数的人物。指出王夫之哲学是体用一源论,“体”是指的大自然的本体而言,在本体的大自然当中,一切事物之所以能够产生的原因,完全是由于“用”的关系,“用”离开了“体”就无从发生,“体”若没有“用”也就不能显其存在,体和用实际上是一种东西。指出戴震的“生的哲学”颇受王船山、颜元的影响,而为反对宋明理学最有力的一员,“因气化而有生生,因生生而有品物”,是戴震全部思想的缩影。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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