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麟(1474—1561),明代诗文作家。字元瑞,一字子振,号南坦。上元(江苏南京)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尝录囚于畿内,平反390余人。正德初,进郎中。后出为绍兴知府,因忤刘瑾,罢为民。寓居湖州,与吴琬、施侃、孙一元、龙霓结苕溪社,号为“苕溪五隐”。刘瑾被诛,起补西安,累官至云南按察使,谢病归。嘉清初,召拜太仆卿,迁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不久,再次引疾归。又起为大理卿,擢工部尚书,为朝廷惜财谨费,仅逾年而罢。归隐湖州后,赋诗自娱。晚好楼居,力不能构,悬篮舆于梁,曲卧其中,名曰神楼。文徵明绘图遗之。年88岁而卒。谥清惠。著有《刘清惠集》12卷。其诗作,意境清远,性情恬淡,如《九日》:“道人不上青峰久,黄叶忽随霜鬓多,独把菊杯迎物候,故偏风帽起高歌。”《鸥》:“城南秋草碧于烟,无数白鸥随我船。风帆乍举惊呼去,拍水过溪相对眠。”读来颇有兴味。其诗意与诗境与韦应物诗风颇有些相似之处。
十二卷。明刘麟撰。刘麟字元瑞,一字子振,号南坦,上元 (今江苏南京)人。弘治九年 (1496)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曾寓居湖州,与吴婉、施侃、孙一无、龙霓结苕溪社、号为 “苕溪五隐。”累官至工部尚书,谥号清惠。著有《刘清惠集》。本集为刘麟曾孙所编,万历三十四年(1606)由湖州知府陈幼学刊刻行世。共十二卷,包括诗二卷,奏疏、杂文九卷,附录一卷,附录也算入卷帙内;集前有朱凤翔序。序称“其文出入秦、汉,诗则骎骎韦、杜”,似有过誉之嫌;而称“其标格高入云霄,胸中无一毫芥蒂,故所发皆盎然天趣,读之足消鄙吝,”则较为实际。王世祯 《艺苑卮言》评其诗说:“刘元瑞诗,如闽人强作齐语,多不辨”。陈田 《明诗纪事》说,其 “所著兴趣天然,颇似击壤一派。”今观其集,其诗的确有些情趣,但精警不足,有的诗味甚少。刘麟的诗文集尚有抄本传世;一为明抄本,题名为《刘清惠集》,不分卷,十行,二十字,绿格; 一为清抄本,题名为《坦上翁集》 (亦不分卷)。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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