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芾生。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清江西萍乡人
  • 出生日期:1837

李有棠(1837-1905),清江西萍乡人,字芾生。在二十二岁时,以第三名考取入袁州府学为附生(即俗所谓“秀才”);在二十五岁时,以超等第一名,补授廪膳生(即在岁试及科试中都考列一等以上,因而有资格领取国家津贴的秀才);在二十八岁时,考取辛酉科第一名优贡。次年,通过朝考,选拔江西省峡江县训。在任三年,即因祖母、母亲年高无人侍奉,弃官归家养亲。这就是李有棠“学而优则仕”的全部的、很不显赫的经历。李有棠幼年时读书,就已显露出天资的聪慧,不但能强记,而且十分注意锻炼理解能力。在十多岁时,他便领悟到 “有用之学,无不自经史酝酿而出”。所以他特别留心经史,不到二十岁,就已读完《十三经》。由于在他的上代中,没有一个读书人,家里也没有一本可读的书,这些书都是借来的。他一面读,一面摘录,一面心里盘算着自己要买一批书。那时正值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后,满清政府尽力想要扑灭之,东南各省遍地战火,苏、杭等处各大书肆无不毁于兵燹。他决心不惜重金(据讲,共花了两万两白银),北从京、律,南从粤、桂,设法控购了大量的书籍,为日后讲求学问、从事著作打下厚实的基础。同时又在宅旁隙地另筑精舍一所,专作藏书、读书之用。从此,他日与诸弟研习其中,互相切磋、问难,互为师友,在怡情悦性中彼此提高都很快、很大。周览袁枢陈邦瞻所著历朝纪事本末,深憾辽、金二代中缺,乃留意辽、金史事,参酌考稽,自光绪十年(1884)始,集十年精力,撰成《辽史纪事本末》和《金史纪事本末》,或合为《辽金史纪事本末》。二十九年,由江西学政吴士鉴奏荐,授内阁中书。尚著有《历代帝王正闰统总纂》、《怡轩杂著》等。

李有棠作品

金史纪事本末 [ 李有棠 ]

清末李有棠撰。五十二卷。李氏究心辽、金历史,于著《辽史纪事本末》同时,撰成是书。全书分正文、考异二部分,正文俱本正史,列有帝基肇造、克辽诸路、张邦昌之僭、熙宗刑政得失、河决之患等五十二专题。考异占全书大半,参以《大金国志》、《金节要》、《金志》、《金盟本末》等五百余种史籍,对人名异同、地理沿革、史实纷歧爬梳考订,提供线索,以纠正《金史》之舛误,颇见功力。卷首有纪年表、帝系考,末附引用书目,便于索检。然全书译名悉从乾隆《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与旧史歧异,正文年代亦有误,是为欠缺。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江西学政吴士鉴将此书与《辽史纪事本末》奏荐,得朝廷嘉奖。初刊与《辽史纪事本末》合为《辽金史纪事本末》。 查看详情>>

辽史纪事本末 [ 李有棠 ]

纪事本末体辽代史书。清李有棠撰。李氏因《辽史》过于简略,记事重复,疏漏舛误之处多见,又因自袁枢首创纪事本末体,“嗣后沿作者多,历史俱备,惟辽、金尚觉阙如”,乃作此书。编纂工作始于光绪十年(1884),在任山峡江训导时撰成全书。本书依据《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元史》、《契丹国志》、《大金国志》、《资治通鉴》、《读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并参考诸说部、传记、文集等著述,撷取编排为40事,每事1卷。书前有关于辽、金纪事本末的两个奏折及《帝子考》、《纪年表》两篇。本书体例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正文“区别条流,各从其类,均以正史为主”。考异则兼采群书,用小注双行分裁的形式,把诸书异同“分裁每条之下……以便观览而资质证”。是书“末议不参,以归简洁”,其考异部分对记事异同。词之详略、年月舛误、史实错讹、山川形势都参酌前人研究成果,详细做了考订;并对它书的有关记载进行了辨证。这些考证,对研究辽史颇有裨益。不过考异征引有时过繁,有时把与史文关系不大,甚或全无关系的资料也全文收录,致有臃肿之感。另外截取史文间或失之粗疏,还缺乏有关典章制度的专题,也是此书一大缺欠。本书版本有光绪十九年的初刻本,光绪二十九年经作者修订后的重刻本。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辽史纪事本末》点校本,即以重刻本为工作本,参校《辽史》、《契丹国志》等书而成。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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