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锡(1446~1512),明代诗文作家。字天禄,号东田。故城(今属河北)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拜刑科给事中,曾两劾万贵妃之弟,因而两次受杖,濒死不悔。后出为云南按察佥事,改陕西。入为大理少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引疾归。正德初、起抚辽东,召拜兵部侍郎,因劾罢刘瑾党中冒功传升者,得罪刘瑾,矫诏改为南工部,不久被迫致仕。后械系辽东,尽鬻田庐,以偿辽东刍粮,乃得革职为民。刘谨诛、起抚大同,迁右都御史,统兵镇压刘六、刘七起义。以诸将怯弱,改用诱降手段。但所计不成,为朝廷论罪,下狱死。他7岁即能赋诗。在诸体诗作中,七律较优。他的诗情景交融,写景寓情。如《德胜寺》:“山寺楼台带晚霞,从来车马不闻哗。青松树下盘陀石,绿水桥边踯躅花。老宿残径犹在案,前朝断础半沉沙。行人不解悲遗事,争向村中问酒家。”他的抒情诗,也是情在景中,如《秋夜不寐感而有作》:“白头搔短对残缸,寒鼓声沉月到窗。为客不逢牛渚谢,携妻欲学鹿门庞。愁凭酒破须频酌,病与诗鏖未即降。却忆扁舟归去者,芦花今夜卧秋江。”他还以闺怨幽思、旅怀宫怨自况,诗意往往在讽诵之外,如《闺怨》:“羞把高楼玉笛吹,玉人心不似当时。归期屡负金钱卜,别恨虚劳锦字诗。醒后酒痕犹的历,病中花事已离披。口脂面药无消息,纨扇秋风冷汉姬。”他注意律体的圆润流美,不受格律的种种限制,如《过分水祠》:“此地残年又一经,掀篷垂柳正青青。云烟断处山光出,鸥鹭来时水气腥。市酒一旗风外袅,渔歌双浆月中听。同来谁道贞元客,万虑全灰双鬓星。”他运用七律得心应手,陈田《明诗纪事》评论说:“《东田集》句律浑成,有明珠走盘、弹丸脱手之妙,是时茶陵执盟诗坛,东田别派孤行,可谓特立之士。”
他也善文。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评论他的文章时称他“为文有隽才”。《中山狼传》叙述一位东郭先生遵循“兼爱为本”的墨道,拯救了恶狼,却险些被恶狼所吃的故事。传中杏树、老牛皆开口说话,饶有童话色彩。此传文笔疏荡流畅,颇见功力。有人认为,此为唐姚合、宋谢良、明叶藿所作,但《东田集》所载《中山狼传》至少可以肯定,是经过马中锡加工改写过的。著有《东田集》。
文言寓言小说。 明马中锡撰,存于明刊马中锡《东田文集》卷三。“中山狼”是一则民间流传已久的故事。明刻本《合刻三志》中的《中山狼传》署名唐人姚合,而明刻本《古今说海》、清翟灏《通俗编》、清钮锈《觚剩》,都说是宋代谢良撰。 《明文英华》则题为马中锡作,同时马氏文集中收有此作,故在没有足够否定的证据下,当暂定为马中锡作。 《中山狼传》运用塑造人物,描写情节等小说手法,又与幻想与寓言相结合,刻划了东郭先生与中山狼等鲜明形象。东郭先生被墨家兼爱济物的思想弄得迂腐僵化,明知狼“性贪而狠,党豺为虐”,却千方百计地为它遮藏掩护,以逃过赵简子的追捕。另一形象中山狼,其特点是狡诈而凶残。它本性吃人,在被人追捕的危急之际,却善于变换脸谱,谎言报恩,顺从听命,并大谈兼爱之道,以迎合愚弄东郭先生。当危机一过,便露出狰狞本相,鼓吻奋爪,强词夺理,要吃自己的救命恩人。亏得杖藜老人用计,才杀死它, 救了东郭。作品通过藏狼、护狼、释狼到求狼、斗狼、杀狼等一系列情节,表现了一个富有教育意义和认识作用的主题:狼的本性是不变的。对于狼一样的恶人,决不能有半点同情和怜悯。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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