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籍(公元210年~263年),魏晋名士、文学家。字嗣, 阮瑀之子。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竹林七贤”之 一。喜读书,无意于仕途,晋时被迫为官,曾任从事 中郎、封关内侯,迁散骑常侍、步兵校尉。以至慎态 度处世,喜怒不形于色,以纵酒自全。放浪形骸,不 拘礼法,“当其得意,忽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 (《晋书·阮籍传》)在自然观上,明确提出:“天地 生于自然,万物生于天地。”(《达庄论》)一切都以 自然为本,否定在自然之外有精神性的主宰,表现出 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但又同意庄子的齐一万物的 观点,认为各种事物不存在差异,“天地日月,非殊 物也。故曰:自其异者视之,则肝胆楚越也;自其同 者视之,则万物一体也。”(同上)政治思想上折衷自 然与名教,主张二者结合:“圣人明于天人之理,达 于自然之分,通于治化之体,审于大慎之训。”(《通 老论》)强调在政治上应遵循自然,但又提倡儒家的 礼乐制度,要求“尊卑有分,上下有等”(《乐论》), 使儒家的礼乐制度与道家的自然无为实现统一。有 时又幻想一种无君无臣的社会,认为“君立而虐生, 臣设而贼生”,“无君而庶物定,无臣而万事理。” (《大人先生传》)追求超世绝群、遗俗独往的完善人 格,幻想进入无善恶是非的境地,“与造物同体、天 地并生,逍遥浮世”。(同上)在教育观上,介于儒家 和玄学之间,对“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持折衷主 义立场。他一方面认为,设君臣礼法是造成社会道德 败坏,使人性受到压抑的原因,从而幻想一种无君无 臣的社会。另一方面又维护“尊卑之制”,以为“礼 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从而不放弃 礼乐之教。他把培养“超群绝世”、“遗俗独往”的人 格,作为教育的目标。提出了“太初”社会的理想, 在这社会里,无君无臣,亦无贵贱之分;无欲无求, 无富无贫;不用重赏,不用刑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是友爱融洽的;并且废除了“束缚下民”的“礼法”, 人们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同这一理想相适 应,阮籍塑造了一个人格上完美无缺的“太初贞人” 形象。这是一个摆脱了封建社会羁绊,完全顺应自然 的 “自由人”。他与宇宙 “混一不分,同为一体” (《大人先生传》),达到了与万物齐一的境界。“太 初”社会是他对现实不满,又找不到出路所产生的幻 想。这个社会完全离开了历史现实,他的 “太初贞 人”完全抽掉了人的社会属性,这当然都是现实世界 中找不到的。《晋书》卷49、《三国志》卷21有传。 著有诗文集二十三卷,已佚。明人辑有《阮步兵集》。
三国魏阮籍作。作于魏正元二年(255)。虚构一位“大人先生”,不知其姓名与年寿,以万里为一步,千岁为一朝,与造化相推移,不与世同。有世俗之士致函于先生,鼓吹君子立身,当遵守礼法,追求荣华,建立功业,扬名后世。大人先生乃答以天地变化,颠倒反复,世俗君子亦将难保其富贵荣华;又斥责礼法之士处世,犹如裈中之群虱,一旦大火焚烧城邑,则群虱死于裈中而不能出。文中揭露礼法之虚伪,指责封建专制统治“君立而虐兴,臣设而贼生,坐制礼法,束缚下民”,“假廉以成贪,内险而外仁”,并预言必将有亡国、戮君、溃败之祸。又谓至人混同是非,听任自然,不避地而处,不以物累身,提倡和光同尘、随遇而安的人生态度,不赞成隐士遁于山林的做法。后遇采薪者,与论古今盛衰变化,乃歌“天地解兮六合开”(即《大人先生歌》)以抒怀。《晋书》本传载籍曾于苏门山遇孙登,相与商讨终古及栖身导气之术,登皆不应。籍长啸而退,至半岭而闻鸾凤之音响于岩谷间,乃登之啸声。籍归而著《大人先生传》,所言皆其胸怀本趣。文中着意塑造的大人先生,乃作者理想人格的化身。其超世独立、不同流俗、崇尚自由的精神,体现了作者的人生理想。而对于封建专制及世俗礼法的抨击,则委婉透露对司马氏统治的不满。明张溥曰:“履朝右而淡方外,羁仕宦而慕真仙。大人先生一传,岂子虚、亡是公耶!”(《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阮步兵集题辞》)近人刘师培曰:“所为《大人先生传》,其体亦出于汉人设论。然杂以骚赋各体,为汉人所未有。”(《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 查看详情>>
三国魏阮籍作。《乐论》继承孔子以来儒家的音乐观念。中国古代乐论正统思想的核心是“和”。《礼记·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宋代理学家程颐概括的更为明确: “礼只是个序,乐只是个和。”这个“和”并不单指狭义的和谐,它包括音乐的性质,音乐美的标准以及音乐的社会作用等等。而且儒家的论乐总是与礼相提并论的,只有礼乐同施,人与人的关系才能相亲相敬。阮籍在《乐论》中完全继承了这种观点,他认为孔子只是开个头,并未举出大概,而他却要细加考察。首先他指出“和”是音乐最高的审美标准,也是圣人、先王制乐的准则。只有合于这个标准,才能实现“移风易俗”的社会功能。在“昔者”与“其后”的比较中,他推出雅乐是“正乐”的范本,因为它“使人无欲,心平气定”,甚至使孔子在齐闻《韶》,竟然“三月不知肉味”。最后归结为“圣人之乐,和而已矣”。儒家之所以这样推崇“平和”及雅乐,因为它符合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中庸思想;雅乐的内容多以演述文治武功为主,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权威。所谓“礼乐正而天下平”,就是要求礼不能逾其制,乐不能失其声,这样才能尊卑有序,定象平心。阮籍甚至认为,礼乐虽然与时俱变,但“和”的准则却不能改,只要“改其名目,变造歌咏”就行了,其结果必然把雅乐引向公式化概念化的死胡同。与雅乐相对立的是淫声,这是传统音乐思想家所摒弃的“邪音”。值得重视的是, 《乐论》正视淫声是衰末之世的音乐, “乐废则淫声作”,而且这种音乐来自现实,题材广泛,为“百姓”所“安服”。 《乐论》说它“取于近物,同于人间;各求其好,恣意所存;闾里之声竞高,永巷之音争先;儿童相聚,以咏富贵,刍牧负戴,以歌贫贱;君臣之职未废,而一人怀万心也。”淫声虽然违背了和的宗旨,其感染力却远远为雅乐所不及。 查看详情>>
组诗。三国魏阮籍作。今存四言十三首,五言八十二首。后者尤著名。阮籍生当魏晋易代之际,司马氏当政,谋夺曹魏帝位,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剧烈,屠杀惨酷。阮籍对此深为不满,又常虑祸患及身,因作此诗以自抒胸怀。诗中表达了自己忧时愤世、徬徨苦闷的心情,以及求仙避世的思想;对当时社会上层的虚伪丑恶,则颇多讥刺。但迫于环境,不敢明白倾吐,故诗中文字隐晦曲折,并多用象征手法,形成独特风格。对后世咏怀、感遇一类的五言组诗颇有影响。 查看详情>>
三国魏阮籍著。又称《阮步兵集》、《阮嗣宗集》。从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思想前后变化较大。《乐论》大约写成于正始初年(正始年始于240年,终于248年),继承了儒家的礼乐观,强调礼乐的教化作用,认为“礼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通易论》、《通老论》写成于正始年间,强调儒道合流,名教与自然相结合,主张“臣之求君,阴之从阳”(《通易论》),认为名教的基础在于自然,理想社会应当无为而治,“君臣垂拱”(《通老论》)。《大人先生传》、《达庄论》写于正始之后,全面继承了老庄思想,认为自然、天地、万物同为一体,皆一气之盛衰;善恶、是非、死生都无所区别;理想的人生应当无慧无求,顺应自然,“恬于生而静于死”(《达庄论》);认为今日士大夫恪守礼教当与裤中之虱无异;理想的社会形态应当无君臣、无礼法。现存最早版本是明嘉靖间陈德文、范钦刻本,此外还有天启、崇祯间张燮编《七十二家集》本,明末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本,清严可均辑入《全三国文》本(1958年中华书局重印)等。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以陈、范本为底本校勘出版两卷本,上卷文,下卷诗。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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