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程廷祚撰。三十六卷。《四库全书》本。此书解《易》,专崇义理之学,而力排象数之说。《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是编因桐城方苞绪论,以六条编纂诸家之说:一曰‘正义’,诸说当于经义者也;二曰‘辨正’,订异同也;三曰‘通论’,谓所论在此而义通于彼,与别解之理犹可通者也;四曰馀论,单辞片语可资发明者也。五曰存疑,六曰存异,皆旧人讹舛之文,似是者谓之疑,背驰者谓之异也。六条之外,有断以己意者,则以“愚案”别之。其阐明爻象,但以《说卦》健、顺、动、入、陷、丽、止、说八义为八卦真象,八者之得失则以所值之重卦为断。其明爻义则求之本爻,而力破承乘比应诸旧解。其稽六位则专据《系辞》“辨贵贱者存乎位”之旨,凡阳爻阴位、阴爻阳位之说,亦尽芟除。盖力排象数之学,惟以义理为宗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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