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卷目录

 虫豸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淮南子〈天文训〉

  后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蛇占 异蛇占 杂虫占 军中虫蚁占〉

  田家五行〈论祥瑞 杂虫占〉

 虫豸异部汇考二

  周〈惠王二则 庄王一则 匡王一则〉

  汉〈武帝元鼎一则 元光一则 太始一则 元帝建昭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献帝建安一则〉

  吴〈大帝黄龙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一则 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中大同一则 太清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北魏〈高宗和平一则 显祖天安一则 高祖承明一则 太和一则 世宗正始二则 永平一则 孝静帝元象一则 武定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北周〈宣帝大象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三则 元宗先天一则 开元一则 天宝一则 肃宗至德二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僖宗光启一则〉

  后唐〈末帝清泰一则〉

  辽〈太宗会同一则 道宗太康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一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一则 贞宗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景祐一则 嘉祐一则 哲宗元祐二则 元符二则 徽宗政和三则 高宗绍兴一则 宁宗嘉泰一则〉

  金〈太宗天会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元〈世祖至元七则 成宗贞元二则 大德三则 武宗至大一则 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一则 泰定帝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三则 顺帝至正三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二则 英宗正统一则 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四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五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四则〉

 虫豸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庄公十八年 宣公十五年〉

  王充论衡〈商虫篇〉

 虫豸异部纪事

 虫豸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八卷

虫豸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仲秋行夏令,蛰虫不藏。

〈《集说》〉严陵方氏曰:蛰虫不藏,则阴欲执之,而有所不胜故也。

孟冬行夏令,蛰虫复出。

〈《集说》〉严陵方氏曰:夫虫以阴而蛰者也,方冬不寒,故蛰虫复出。

《淮南子》《天文训》

丙子干甲子,蛰虫早出。

〈注〉木气温,故早出。

戊子干壬子,蛰虫冬出其乡。

后汉书》《五行志》

言不从,是谓不乂,时则有介虫之孽。

〈注〉郑元曰:蝝螽蜩蝉之类,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属金

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有蠃虫之孽。

〈注〉郑元曰:蚕螟虫之类,虫之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

《管窥辑要》《蛇占》

蛇入宫中,大臣受甲兵之诛。一曰:大蛇见宫殿中,宫中有甲兵起;朝有大蛇,君有过失,国亡。

蛇入国都,贱人为君,自外入国,其国将有女子忧。君室中忽有蛇,君出去;蛇在床上,君子非其子;冬见寝室,兵起城围。

群蛇聚大道上,有急兵;聚于国,有围城。冬见市中,大臣谋反,三年兵起。

大蛇见邑,不出三年,兵起,国忧。长蛇见,大水;黄蛇见,大旱。

大蛇见神祠,京房占曰:不出三年,其地有大兵。蛇入人家,有疾病;蛇沿栋梁堕地不见,小口灾;蛇入卧床,有疾病死丧;入釜灶,有咒诅;入厨箱,行人疾病,女子口舌凶;从井中出,其家有病。

蛇鸣君室,其君死。

蛇交于市,或交于庭中,不出三年,有亡国之君;蛇入宅交,有死丧;行路人见蛇交,主疾病死亡,交争失财。一曰:蛇交于市,外国有兵,流血千里。

见蛇蜕其皮者,吉;见蛇相食,三年忧死。

蛇𩰚于市,其国人虚;𩰚于野,其地有兵,𩰚于道,群雄有争立者;𩰚于国,国君有争立者。蛇与鼠𩰚,有盗贼火灾。蛇成群立,兵大作,捕鱼得蛇,主刑伤疾病。

《异蛇占》

蛇六足四翼,名曰蜰𧔥。见,则天下大旱。蛇赤首白身,其音如牛,见,则其地大旱。

黄蛇鱼翼出入有光,名曰䖺䗤。见,则邑大旱。鸣蛇其状如蛇,四翼,其音如磬。见,则邑大旱饥。化蛇人面豺身鸟翼,蛇行,音如叱呼,见,则其邑大水。

《杂虫占》

野蚕成茧,人君有道,其国大昌。

蛙聚于邑,大盗出;蛙入国君门,后妃惑主;蛙聚而𩰚,其国大兵起,或曰:蛙,水物也。当有水泽之兵。

蚯蚓立夏后五日不出,臣夺主令,冬至之日蚯蚓不结,君政不行。

岁多蟹,有兵;蟹进人宅,舍失财。

虾自野入邑,内人相杀。

蜈蚣入筐箷,蚕善。

蝉五月不鸣,人臣争国,多妖言。

蜂食禾稼,有暴臣剥民,为家国害;蜂巢宫室,其室空;蜂虫入筐箱中作窠,有口舌争讼;若仓厨,则吉。蛱蝶入人帷,帐中生贵子。一曰:行人不返,无行人则生贵子。

蝴蝶野蛾飞满空中,兵起,边国作乱。

蚁鸣,主死在宅,百日大凶。

蝼蛄集朝,君黜,蝼蛄大如牛羊,所见之地,贱人暴贵。蝼蝈昼行,有阴谋。

蜮一名短狐、射人,南越之虫也。国中有之,则为妖。京房曰:忠臣进善,君不试厥咎国生蜮。一曰:女主乱。虫飞反坠,后妃专势,天下虫无,故多死。人君用刑剋暴,有贼兵起。甲虫生庙廷中,臣叛兵起,国忧亡;虫非时出,皆为大灾。

《军中虫蚁占》

军营中多虫,败散之象。

军行,蜂群飞,有大战;军出在野,众蜂集营垒,军败散;蜂来冲军,兵猝至。

军行,蜂蝶连接而来,前有伏兵,宜搜之;蜂蝶群飞冲军,防贼冲突;军行,蜂蝶赤色,必有战,宜防伏兵;军行,猝有蜂蝶无数集军中,急去之,不则士卒亡散;军中忽有聚蝇无数,其军且溃,宜移营别谋,

蝼蛄群见军中,军罢散,有叛兵。

蚁鸣营中,其营空。

蜘蛛在军中,军有喜。

军中蚯蚓众多,军欲回散。一云:应善之徵。

军中蜣螂潦乱,即有贼来,流血之兆。急宜固备战,当先进。

《田家五行》《论祥瑞》

蛇脱壳,人有见之者,主大发迹。

《杂虫占》

虫食树死,人相残害,虫食水藻,鱼盐贵;虫食桑,来年丝绵贵;虫食杏,来年大麦贵;虫食桃,来年小麦贵;虫食李,来年小豆贵;虫食荆,来年禾贵;虫食榆,来年黍贵;虫食槐,来年大豆贵;虫食枣,来年粟贵。

虫豸异部汇考二

惠王元年秋,鲁有蜮。

按《春秋》:鲁庄公十八年秋,有蜮。按《左传》:为灾也。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按《谷梁传》:一有一亡,曰蜮。蜮,射人者也。

〈大全〉蜮,鲁所无也,故以有书。夫以含沙射人,其为物至微矣。鲁人察之,以闻于朝。鲁史异之,以书于策。何也。山阴陆佃曰:蜮,阴物麋,亦阴物也。是时,庄公上不能防闲其母,下不能正其身,阳淑消而阴慝长矣,此恶气之应,其说是也。汪氏曰:或谓蜮字,以古隶较之,作蟘,即蠈也。食苗叶者,窃疑春秋书螽螟,皆不言有此。书有蜮,则为异,而非蠈矣。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十八年秋,有蜮。刘向以为蜮生南越。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乱气所生,故圣人名之曰蜮。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南方谓之短狐,近射妖死亡之象。时,严将取齐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娶齐女,将生淫惑。篡弑之祸。严不寤,遂取之。入后,淫于二叔。二叔以死,两子见弑,夫人亦诛。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厥咎国生蜮。惠王十二年,鲁有蜚。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九年秋,有蜚。按《左传》:为灾也。凡物不为灾不书。按《公羊传》:记异也。

〈注〉蜚者,臭恶之虫也。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

庄王十三年,蛇𩰚于郑南门。按《春秋》不书。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鲁严公时,有内蛇与外蛇𩰚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

也。先是郑厉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后厉公出奔,昭公复入,死。弟子仪代立,厉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仪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厉公立。严公闻之,问申繻。曰:尤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亡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故,有妖。《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𩰚。〈按郑厉公以釐王三年,复立。蛇𩰚死。六年而厉公立,当是庄王十三年也。〉按《谷梁传》:一有一亡,曰有。

〈注〉谷梁说曰:蜚者,南方臭恶之气所生也,象君臣淫泆,有臭恶之行。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九年,有蜚。刘歆以为负蠜也,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刘向以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诛绝之尚,及不将生,臭恶闻于四方,严不寤。其后,夫人与两叔作乱,二嗣以杀,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匡王元年,鲁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

按《春秋》不书。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刘向以为近蛇孽也。泉宫在囿中,公母姜氏常居之,蛇从之出,象宫将不居也。《诗》曰: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国,国将有女忧也。如先君之数者,公母将薨象也。秋,公母薨。公恶之,乃毁泉台,夫妖孽应,行而自见,非见而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罚而作,非礼以重其过。后二年,薨公子遂杀文之二子恶视,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归于齐。

武帝元鼎五年,蛙与虾蟆群𩰚。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𩰚。是岁,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元光五年八月,螟。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始四年,群蛇𩰚。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始四年秋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群𩰚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元帝建昭元年,白蛾蔽日。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元年秋八月,有白蛾群飞蔽日,从东都门至枳道。

成帝建始元年,青蝇集未央宫。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座。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二年,野蚕成茧。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二年十二月,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

章帝建初七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七年,京师及郡国螟。建初八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八年,京师及郡国螟。

灵帝熹平元年,青蛇见御座。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熹平元年,青蛇见御座。是时,灵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按杨赐传赐迁少府光禄勋。熹平元年,青蛇见御座,帝以问赐。赐上封事曰:臣闻和气致祥,乖气致灾,休徵则五福;应咎徵则六极至,夫善不妄来,灾不空发。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虽未形颜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阴阳为其变度,以此而观天之与人,岂不符哉。尚书曰:天齐乎人,假我一日,是其明徵也。夫皇极不建,则有蛇龙之孽。《诗》云:维虺维蛇,女子之祥。故《春秋》两蛇𩰚于郑门,昭公殆以女败,康王一朝晏起关,雎见几而作夫,女谒行则谗夫。昌谗,夫昌则苞苴通。故殷汤以之自戒,终济亢旱之灾。惟陛下思乾刚之道,别内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抑皇甫之权,割艳妻之爱,则蛇变可消,祯祥立,应殷戍宋景,其事甚明。熹平四年,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

献帝建安十七年,螟。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十七年秋七月,螟。

大帝黄龙三年,野蚕成茧。

按《吴志·孙权传》:黄龙三年夏,有野蚕成茧,大如卵。

武帝泰始四年,蛇𩰚。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泰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𩰚孝文庙下,邑中蛇死。

后二年秋,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

咸宁元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秋七月,郡国螟;九月甲子青州螟。

太康九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九年九月,郡国二十四螟。

惠帝元康 年,南山有䖟作声。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元康中,洛阳南山有䖟作声,曰:韩尸。尸识者曰:韩氏将尸也。言尸,尸

者,尽死意也。其后韩谧诛,而韩族歼焉,此眚祥也。

武帝天监十一年,野蚕成茧。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十一年二月戊辰,新昌济阳二郡野蚕成茧。

中大同元年,蛇𩰚,青虫食陵树。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同元年春正月,有大蛇𩰚隧中。其一被伤,奔走。青虫食陵树,叶略尽。太清二年,群蜂螫人。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太清二年九月,益州市有飞蜂。万群螫人死。

元帝承圣三年,黑蛇屡见。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承圣三年三月,主衣库见黑蛇,长丈许,数十小蛇随之,举头高丈馀,南望,俄失所在。帝又与宫人幸元洲苑,复见大蛇盘屈于前,群小蛇绕之,并黑色。帝恶之。宫人曰:此非怪也,恐是钱龙帝敕所司,即日取数千万钱镇于蛇处以厌之,因设法会赦囚徒,振穷乏,退居栖心省。又有蛇从屋堕落帝帽上,忽然便失,又龙光殿上所御肩舆复见小蛇,萦屈舆中以头驾夹,膝前金龙头上见。人走去,逐之不及。

北魏

高宗和平四年,虫。

按《魏书·高宗本纪》:和平四年二月,诏以州镇十四,去岁,虫、水,开仓赈恤。

显祖天安元年,蚁𩰚。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按《灵徵志》:天安元年六月,兖州有黑蚁与赤蚁交𩰚,长六十步,广四寸,赤蚁断

头而死,黑主北,赤主南。十一月,刘彧兖州刺史毕众敬遣使内属诏:镇南大将军尉元纳之大破贼将周凯等。

高祖承明元年,蚕灾。

按《魏书·高祖本纪》: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长安二蚕多,死丐民,岁赋之半。

太和十年,蚕茧如带履。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灵徵志》: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张万寿表建兴,濩泽县民贾日成以去,四月中,养蚕有丝网成,幕中有卷物似绢带,长四尺,广三寸,薄上复得黄茧二,状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蚕蛾食人。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灵徵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蚕蛾吃人。尪残者,一百一十馀人,死者二十二人。

正始四年,步屈虫斑虫为灾。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灵徵志》:四年四月,青州步屈虫害枣花;八月,泾州河州斑虫为灾。

永平五年,步屈虫害枣花。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灵徵志》:永平五年五月,青州步屈虫害枣花。

孝静帝元象元年,夏,虾蟆鸣于树。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云云。

武定四年,邺下有蚁𩰚。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按《北齐书·神武本纪》:武定四年,自东西魏搆兵邺下,每先有黄黑蚁阵𩰚,占

者以为,黄者,东魏戎衣色;黑者,西魏戎衣色。人间以此候胜负。是时,黄蚁尽死。九月,神武围玉壁以挑西师,不敢应,西魏晋州刺史韦孝宽守玉壁城中,出铁面神武使,元盗射之,每中其目,用李业兴孤虚卫萃其北。北天,险也。乃起土山凿十道,又于东面凿二十,一道以攻之城中,无水汲于汾,神武使移汾一夜而毕,孝宽夺据土山。顿军五旬,城不拔。死者,七万人,聚为一冢,有星坠于神武营,众驴并鸣,士皆詟惧。神武有疾,十一月庚子,舆疾,班师。五年正月朔,日蚀。神武曰:日蚀,其为我耶,死亦何恨。丙午,陈启于魏帝。是日,崩于晋阳。

北齐

武成帝河清二年,虫伤稼。

按《北史·齐武成本纪》:河清二年夏四月,并汾晋东雍南汾五州,虫旱,伤稼。遣使赈恤。

北周

宣帝大象元年,蚁𩰚。按《周书·宣帝本纪》:大象元年八月,所在有蚁群𩰚,各方四五尺,死者什八九。唐高祖武德五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五年四月,梁州野蚕成茧。

太宗贞观十二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二年,是岁,滁濠二州野蚕成茧。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滁州言野蚕成茧于山阜;九月,楚州野蚕成茧遍于山谷;濠州庐州献野茧。

贞观十三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三年,是岁,滁州野蚕成茧。贞观十四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四年六月,滁州野蚕成茧。

元宗先天二年,朝堂有蛇与虾蟆𩰚。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先天二年六月,京师朝堂塼下有大蛇出,长丈馀,有大虾蟆如盘而

目赤如火,相与𩰚。俄而,蛇入于大树,虾蟆入于草,蛇虾蟆皆阴类,朝堂出,非其所也。

开元四年,蛇𩰚。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开元四年六月,郴州马岭山下有白蛇与黑蛇𩰚。白蛇长六七尺,吞

黑蛇至腹,口眼血流;黑蛇长丈馀,头穿白蛇腹出,俱死。

天宝  载,巨蛇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天宝中,洛阳有巨蛇,高丈馀长百尺,出芒山下,胡僧无畏见之,曰:此欲决水。潴洛城即以天竺法咒之,数日蛇死。

肃宗至德元载蛇生肉角。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至德元载八月朔,成都丈人庙有肉角蛇见。

至德二载,蛇𩰚。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二载三月,有蛇𩰚于南阳门之外,一蛇死,一蛇上城。

代宗大历八年,太原冬蚕成茧。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大历八年七月,太原府上言,清源县人韩景辉养冬蚕成茧,诏给复终身。

德宗建中二年,有群蛇自积,为三堆龟来,尽杀之。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建中二年夏,赵州宁晋县沙河北有棠树甚茂,民祠之为神。有蛇数百千自东西来趋北岸者,聚棠树下为二积,留南岸者为一积。俄有径寸龟三绕行积,蛇尽死。而后,各登其积。野人以告蛇腹皆有疮,若矢所中,刺史康日知图其事,奉三龟来献。

贞元十年,鱼头皆戴蚯蚓。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贞元十年四月,江西溪涧,鱼头皆戴蚯蚓。

文宗太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太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注始以药术进化为蝇者,败死之象,近青眚也。

开成元年,蚁大聚。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开成元年,京城有蚁聚,长五六十步,阔五尺至一丈,厚五寸至一尺者。又按《志》:开成元年,宫中有众蛇相与𩰚。

僖宗光启二年,有蛇冬见。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光启二年冬,鄜州洛交有蛇见于县署,蛇,冬则蛰。易曰:龙蛇以之蛰,以存身也。

后唐

末帝清泰三年,野蚕成茧。

按《五代史·唐末帝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洛州献野蚕二十斤。

太宗会同四年,有蜂巢于纛车。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四年秋七月己巳,有司奏神纛,车有蜂巢成蜜,史占之吉。

道宗太康三年,蝝。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三年五月丙辰,玉田安次蝝伤稼。

太祖建隆三年,蝝。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秋七月癸未,兖济德磁洛五州蝝。

乾德四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八月辛亥,京兆府贡野蚕茧。

开宝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七年春正月庚申,齐州野蚕成茧。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墨虫生,步屈虫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六月,磁州保安等县墨虫生,食桑叶,殆尽。秋七月癸未,钜鹿沙河步屈食桑,多。八月,钜鹿步蝻生。

雍熙二年,蝝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二年五月甲子,天长军蝝生。

真宗景德三年,蝝。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三年,博州蝝,不为灾。

大中祥符二年,虫食苗,青蛇见无为军廨。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雄州虫食苗,即死。遣使赈恤。按《五行志》:二年八月,青蛇出无为军廨,长数尺。

仁宗天圣五年,虫食桑。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五月,磁州虫食桑。

景祐四年,蚕成被。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四年,滑州民蚕成,被长二丈五尺。

嘉祐五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五年冬十月乙酉,深州言野蚕成茧,被于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元祐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

元祐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七年,定州野蚕成茧。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北海县蚕自织,如绢成领带。

元符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真定府祁州野蚕成茧。按《五行志》:元符元年七月,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织纴成万匹。

元符二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房陵县野蚕成茧。

徽宗政和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按《五行志》:政和元年,河南府野蚕成茧。

政和四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相州野蚕成茧。

政和五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五年,南京野蚕成茧,织䌷五匹,绵四十两,圣茧十五两。

高宗绍兴二十二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二年五月,容州野蚕成茧。

宁宗嘉泰二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二年九月庚午,临安府野蚕成茧。

太宗天会三年,野蚕成茧。

按《金史·太宗本纪》:天会三年七月己卯,南京帅以锦州野蚕成茧,奉其丝绵来献,命赏其长吏。

章宗明昌四年,野蚕成茧。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四年,邢洺深冀及河北十六谋克之地,野蚕成茧。

宣宗贞祐四年,虫伤稼。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四年夏四月甲辰,有司言扶风郿县有虫伤麦。

世祖至元十年,诸路虫灾。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年,诸路虫灾五分。

至元十七年,虫损桑。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四月庚子,真定七郡虫皆损桑。

至元十八年,蝝。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十二月乙卯,高唐夏津武城等县,蝝害稼,免今年租。

至元二十三年,蚕灾。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五月庚寅,广平等路蚕灾,十月壬戌,兴化路仙游县虫伤禾。

至元二十五年,野蚕茧成帛。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七月乙巳,保定路唐县野蚕茧,丝可为帛。

至元二十七年,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四月癸酉,婺州螟害稼,雷雨大作,螟尽死。至元二十九年,虫食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五月,真定之中山、新乐平山获鹿,元氏灵寿河间之沧州、无棣景之阜城东、光益都之潍州北海县有虫食桑,叶尽,无蚕。

成宗元贞元年,虫食桑螟。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四月,真定路之中山灵寿等县有虫食叶;六月,利州盖州螟;八月癸亥,金复州屯田有虫食禾。

元贞二年,野蚕成茧,螟。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五月,野蚕成茧;济宁之济州螟。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济州任城县螟,随州野蚕成茧,亘数百里,民取为纩。

大德元年,虫食桑。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六月,平滦路虫食桑。大德五年,虫食桑。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四月,大都彰德、广平真定、顺德大名濮州虫食桑。

大德七年,螟虫食麦。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四月丁亥,卫辉路辰州螟,五月,济宁东昌、济南般阳益都虫食麦。按《五行志》:七年闰五月,汴梁开封县虫食麦。

武宗至大元年,虫食桑。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五月甲申,真定大名广平有虫食桑。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虫食麦苗。

按《元史·英宗本纪》: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四月,左翊屯田虫食麦苗。

英宗至治元年,虫食桑。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五月癸巳,保定路飞虫食桑。

泰定帝致和元年,蠖食桑。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六月,河南安德屯蠖食桑。

文宗天历二年,虫食桑,蚕灾。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二月丙辰,真定平山县河间临津等县,大名魏县有虫食桑,叶尽,虫俱死。四月丙辰,濮州鄄城县蚕灾;五月,大名路蚕灾;六月,卫辉蚕灾。按《五行志》:二年三月,沧州高唐州及南皮盐山武城等县桑虫食之,如枯株。

至顺元年,虫食桑,虫食禾稼。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三月辛巳,濮州诸县虫食桑,叶将尽;四月,沧州高唐州属县虫食桑,叶尽;闰七月宝庆衡永诸处田生青虫食禾稼。

至顺二年,虫食桑。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二月,深冀二州有虫食桑,为灾;三月,冠州有虫食桑四十馀万株;真定汴梁二路恩寇晋冀深蝝;景献等八州俱有虫食桑,为灾;五月甲辰,东昌保定二路、濮唐二州有虫食桑;六月,济宁路虫食桑。

至顺三年,虫食桑。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三月己亥,汴梁广平诸路有虫食桑,叶尽;四月戊辰,东昌济宁二路及曹濮诸州皆有虫食桑;六月乙丑,晋宁冀州桑灾。

顺帝至正三年,虫伤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至正三年六月,梧州青虫食稼。

至正十年,虫食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十年七月,仝州虫食稼。郡守石亨祖祷于元庙观,寒雨三日,虫尽死。至正二十八年,河岸崩,出蛇数车。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十一月,大同路怀仁县河岸崩,有蛇大小相绾结,可载数车。

太祖洪武二十八年,野蚕成茧。

按《明宝训》:洪武二十八年七月戊戌,河南汝宁府确山县野蚕成茧。群臣贺表。太祖曰:人君以天下为家,使野蚕成茧,足衣被天下之人,朕当受贺。一邑之内偶然有之,何用贺为。

成祖永乐二年,野蚕成茧。

按《大政纪》:永乐二年七月辛酉,礼部尚书李至刚奏,山东郡县野蚕成茧,缫丝来进,请率百官贺,命止之。上曰:野蚕成茧,亦常事,不足贺,使山东之地野蚕尽茧,足以被其一方,而未遍天下,朕之心犹未安也。朕为天下父母,一饮一食未尝忘之,若天下之民皆饱煖而无饥寒,此可为朕贺矣,乃止。

永乐十一年,野蚕成茧。

按《大政纪》:永乐十一年十一月,以野蚕丝制衾,命皇太子奉荐太庙。先是山东民有献野蚕茧丝者,群臣奏贺瑞应。上曰:此祖宗所祐也,特命织帛染柘黄制衾以荐。按《畿辅通志》:永乐十一年,束鹿县野蚕成茧。

英宗正统十年,野蚕成茧。

按《名山藏》:正统十年十二月,真定府所属州县,野蚕成茧。知府王以丝来献,制幔褥于太庙之神位。

天顺五年,虫食苗。

按《湖广通志》:天顺五年,兴宁虫食苗。

宪宗成化四年,蚕鸣。

按《浙江通志》:成化四年,新昌何鉴家蚕鸣。

成化十四年,虾蟆鸣于树。

按《束鹿县志》:成化十四年夏五月,县东北乡虾蟆鸣于树,人异之。八月,大水灌城,倾民庐舍。

成化二十三年,野蚕成茧。

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十三年,文昌县野蚕成茧。

武宗正德十一年,虫产于屋,虫杀稼。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襄阳虫生于屋新城,虫黑色,遍屋瓦墙壁,旋扫旋生。秋宝庆,虫杀稼。

世宗嘉靖元年,产异虫。

按《云南通志》:嘉靖元年五月,邓川一村出异虫,背有大星三十二点,经月,始不见。

嘉靖二十五年,白蟾见。

按《赣州府志》: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秋七月,瑞金儒学泮池内产二蟾蜍,色白如玉。

嘉靖三十三年,蚊虫布野。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夏五月,义州蚊虫布野。嘉靖三十七年,虫食麦。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偃师有紫虫食麦。

穆宗隆庆六年,蛇吞鹿。

按《福建通志》:隆庆六年,莆田县文赋里有大蛇吞鹿。遥视,蛇腹下有字。

神宗万历二年,蝻虫生。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年,武隆酆都蝻虫生禾根,如刈。万历十九年,虾蟆丛生。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九年春,安邑虾蟆田间及道路多生小虾蟆,行者无驻足之处。

万历二十二年,蜣螂丛生。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安邑蜣螂如前虾蟆之多。

万历三十六年,有虫如蚊,蔽空。

按《吴县志》:万历三十六年戊申六月,有虫如蚊,而大三倍之。抵暮,聚集空中,望之如烟雾,声响成雷。经月,忽不见。于积水中生细虾,无数。饥民取以为食,或云即虫所化。

万历四十五年,白蝶蔽天。

按《贵州通志》:万历四十五年春三月,安庄卫白蝶群飞蔽天,自西南赴东北,积地数尺。越三日,火阖俱烬。

熹宗天启七年,蚕化为黄旗,蠓伤稼。

按《山东通志》:天启七年,平阴县宋杰养蚕,上簇,俱未成蚕。忽变为黄旗,阔长皆丈许,未几,盗起。

按《吴县志》:天启七年丁卯八月,田中生蠓虫,伤稼。

悯帝崇祯六年,虾蟆丛生而忽散。

按《贵州通志》:崇祯六年八月,湄潭县虾蟆数万匝城,外一日夜,忽散。

崇祯八年,蜻蜓蔽空,西北去。

按《武定府志》:崇祯乙亥三月,有蜻蜓自东飞来,向西北去,遮空蔽日。自申至酉,方尽。是年七月,流寇孙可望等入滇,人民遭其荼毒,劓鼻断手,惨不忍言。崇祯十二年,虫食荞。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二年秋,虫食荞。

崇祯十六年,蚁群飞。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六年,曹州群蚁接翅而飞,望之若云雾。

虫豸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

庄公十八年

《春秋》:秋,有蜮。

《左传》:为灾也。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谷梁传》:一有一亡,曰蜮。蜮,射人者也。

胡传蜮,鲁所无也,故以有书夫,以含沙射人,其为物至微矣。鲁人察之,以闻于朝,鲁史异之,以书于策。何也。山阴陆佃曰:蜮,阴物也,麋亦阴物也。是时,庄公上不能防闲其母,下不能正其身,阳淑消,而阴慝长矣,此恶气之应,其说是也。然则箫韶作,而凤凰来,仪春秋成而麟出于野,何足怪乎。春秋书物象之应,欲人主之慎,所感也。世衰道微,邪说作,正论消,小人长;善类退。天变动于上,地变动于下,禽兽将食人而不知惧也,亦昧于仲尼之意矣。

宣公十五年

《春秋》:冬,蝝生。《公羊传》: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

〈注〉蝝即也。始生曰蝝,大曰。

蝝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幸之者何。

〈注〉闻灾当惧,反喜,非其类,故执不知问。

犹曰:受之云尔,受之云尔者,何。上变古易常。

〈注〉上谓宣公,变易公田,古常旧制而税亩。

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宜于此焉,变矣。

〈注〉言宣公,于此天灾饥后,能受过变寤,明年复古。行中冬,大有年,其功美过于无灾,故君子深为喜。而侥倖之变,言蝝以不为灾,书起其事。

《谷梁传》: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胡传》:始生曰蝝,既大曰螽。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灾重及民也。而详志之,如此者,急民事,谨天戒仁人之心,王者之务也。遇天灾而不惧,忽民事而不脩,而又为繁政重赋以感之,国之危无日矣。

王充《论衡》《商虫篇》

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贪则侵渔,故虫食谷。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罚于虫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夫头赤则谓武吏,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时,或头赤身白、头黑身黄,或头身皆黄,或头身皆青,或皆白,若鱼肉之虫。应何官吏。时,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贷者,威胜于官,取多于吏,其虫形象何如状哉,虫之灭也。皆因风雨案虫灭之时,则吏未必伏罚也。陆田之中,时有鼠;水田之中,时有鱼虾蟹之类,皆为谷害。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应何官吏。鲁宣公履亩而税应,时而有蝝生者,或言若蝗蝗,时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择谷草,察其头身象,类何吏。变复之家,谓蝗,何应。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过陈留河,南遂入边方,所集乡县,以千百数。当时乡县之吏,未皆履亩。蝗食谷草,连日老极,或蜚徙去;或止枯死。当时乡县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犹蚕食桑,自有足时也。生出有日,死极有月期。尽变化不常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夫。虫,风气所生,苍颉知之。故凡虫为风之字,取气于风,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众草。食五谷,吏受钱谷也。其食他草,受八何物裸。虫三百,人为之长,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凡含气之类,所甘嗜者,口腹不异,人甘五谷,恶虫之食。自生天地之间,恶虫之出,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夫虫之在物间也,知者,不怪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甘香渥味之物,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神农后稷藏种之方,煮马屎以汁渍种者,令禾不虫。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是故,后稷神农之术用,则其乡吏何免为奸,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虫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谷叶,乃谓之灾。桂有蠹桑,有蝎桂中药,而桑给蚕,其用亦急,与谷无异。蠹蝎不为怪,独谓虫为灾,不通物类之实闇,于灾变之,情也。谷虫曰:蛊蛊若蛾矣,粟米饐热,生蛊夫蛊。食粟米,不谓之灾。虫食苗叶,归之于政,如说虫之家,谓粟轻苗重也,虫之种类众多,非一鱼肉腐臭有虫;醯酱不闭有虫;饭温湿有虫;书卷不舒有虫;衣襞不县有虫;蜗疽蝼虾有虫。或白或黑,或长或短,大小鸿杀不相似类,皆风气所生,并连以死生不择。曰:若生日短,促见而辄,灭变复之家见,其希出,出又食物,则谓之灾。灾出,当有所罪,则依所似类之,吏顺而说之,人腹中有三蛊,下地之泽,其虫曰:蛭,蛭食人足,三虫食肠,顺说之家将谓三虫,何似类乎。凡天地之间,阴阳所生蛟蛲之类、蜫蠕之属,含气而生,开口而食。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彊大食,细弱知慧,反顿愚他物,小大连相齧噬,不谓之灾。独谓虫食谷物为应,政事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也。然夫虫之生也,必依温湿。温湿之气,常在春夏;秋冬之气,寒而乾燥,虫未曾生。若以虫生,罪乡部吏,是则乡部吏贪于春夏,廉于秋冬,虽盗蹠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誉矣。夫春夏,非一而虫时,生者,温湿甚也。甚则,阴阳不和。阴阳不和,政也。徒当归于政治,而指谓部吏为奸,失事实矣。何知虫以温湿生也。以蛊虫知之,谷乾燥者,虫不生。温湿饐餲,虫生。不禁藏宿麦之种,烈日乾暴,投于燥器,则虫不生。如不乾暴,闸喋之虫生,如云烟。以蛊闸喋准况众虫,温湿所生明矣。诗云:营营青蝇,止于藩;恺悌君子,无信谗言,谗言伤善,青蝇污白,同一祸败。诗以为兴昌邑王梦西阶下有积蝇矢。明旦召问郎中龚遂。遂对曰:蝇者,谗人之象也。夫矢积于阶下,王将用谗臣之言也。由此言之,蝇之为虫,应人君用谗,何故不谓蝇为灾乎。如蝇可以为灾,夫蝇,岁生世间,人君常用谗乎。按虫害人者,莫如蚊虻。蚊虻,岁生,如以蚊虻应灾。世间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为灾人,则物之最贵者也。蚊虻食人,尤当为灾。必以暴生害物乃为灾夫,岁生而食人,与时出而害物,灾孰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虫,何故不为灾。且天将雨,蚁出。蚋蜚为与,气相应也。或时诸虫之生,自与时气相应,如何辄归罪于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会,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人察贪吏之操,又见灾虫之生,则谓部吏之所为致也。

虫豸异部纪事

《左传》:庄公十四年初,内蛇与外蛇𩰚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问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燄,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新序·节士篇》:晋献公太子至灵台,蛇绕左轮。御曰:太子下拜。吾闻国君之子,蛇绕左轮者,速得国。太子遂不行,返乎舍。御人见太子,太子曰:吾闻为人子者,尽和顺。君不行私欲,恭严承命不逆君安,今吾得国,是君失安也。见国之利而忘君安,非子道也。闻得国而拜其声,非君欲也。废子道,不孝;逆君欲,不忠。而使我行之,殆欲吾国之危明也。拔剑将死,御止之曰:夫禨祥妖孽,天之道也。恭严承命,人之行也。拜祥戒孽,礼也。严恭承命不以身恨君,孝也。今太子见福不拜,失礼;杀身恨君,失孝;从僻心弃正行,非臣之所闻也。太子曰:不然,我得国君之孽也。拜君之孽,不可谓礼。见禨祥而忘君之安,国之贼也。怀贼心以事君,不可谓孝;挟伪意以御天下,怀贼心以事君,邪之大者也。而使我行之,是欲国之危明也。遂伏剑而死。君子曰:晋太子徒御使之拜蛇祥,犹恶之至于自杀者,为见疑于欲国也。己之不欲国,以安君,亦以明矣。为一愚御过言之,故至于身死,废子道、绝祭祀,不可谓孝,可谓远嫌,一节之士也。

《杂事篇》:晋文公出猎。前驱曰:前有大蛇,高如堤,阻道。竟之文公曰:寡人闻之,诸侯梦恶,则修德,大夫梦恶,则修官,士梦恶,则修身。如是,而祸不至矣。今寡人有过,天以戒寡人。还车而反。前驱曰:臣闻之,喜者,无赏;怒者,无刑。今祸福已在前矣,不可变,何不遂驱之。文公曰:不然。夫神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祸福未发,犹可化也。还车反朝。斋三日请于庙曰:孤少牺,不肥币不厚,罪一也;孤好弋猎无度数,罪二也;孤多赋敛重刑罚,罪三也。请自今以来者,关市无征,泽梁无赋敛,赦罪人,旧田半税,新田不税。行此令未半旬,守蛇吏梦天帝杀蛇,曰:何故当圣君道,为而罪当死。发梦视蛇臭腐矣,谒之文公曰:然夫神果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奈何其无究理而任天也,应之以德而已。《左传》:文公十六年夏五月,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

《汉书·高祖本纪》:高祖被酒,夜经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斩蛇,蛇分为两,道开,行数里,醉,困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妪何哭。妪曰:人杀吾子。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苦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请从者日益畏之。

小名录》:彭宠之叛家,数有变怪。堂上闻虾蟆声,在火炉下凿地而求之,不得。卜筮,多言兵从中起。宠奴子密等三人谋劫宠。是日,宠斋便室昼卧,三奴共缚宠,从呼:诸奴婢,以宠教。责问便收缚,各置空室中,以宠声呼其妻。妻入室,见缚,惊曰:奴反耶。捽妻头击颊,趣为诸将军办装,两奴将妻入,取物。一人守宠,宠谓守奴曰:若小儿,我素所爱也,为密所迫胁耳。解我缚,出阁,则活矣,用女妻汝家中财物悉与汝。小奴意欲解,之而子密适至,遂不解,使妻缝缣囊,解宠手令,作教告城门,令子密等出,勿稽留书成,断宠及妻头,置囊中。驰诣阙,封子密为无义侯。

《风俗通·怪神篇》:谨按车骑将军、巴郡冯绲鸿卿为议郎,发绶笥,有二赤蛇,可长二尺,分南北走。大用忧怖,许季山孙字宁方,得其先人秘要,绲请卜云君。后三岁,当为边将,东北四五里,官以东为名。复五年,为大将军南征,此吉祥鸿卿意威名解实应,且惑。居无几,拜尚书辽东太守、廷尉太常,会武陵蛮夷黄高,攻烧南郡。鸿卿以威名素著选登,亚将统六师之任,奋虓虎之势,后为屯骑校尉,将作大匠河南尹复,再临理官纪,数方面如宁方之言。《春秋》外蛇与内蛇𩰚。文帝时,亦复有此。传志著其云,为而鸿卿独以终,吉岂所谓,或得神以昌乎。

述异记》:晋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麦化为飞蛾。晋末,荆州久雨,粟化为蛊,虫害民。春秋云:谷之飞为蛊,盖是也。中郎王义兴表奏曰:臣闻尧生神木,而晋有蛊粟,陛下自以圣德何如。帝有惭色。《搜神后记》:晋义熙中,乌伤葛辉夫,在妇家宿。三更后,有两人把火至阶前,疑是凶人,往打之,欲下杖,悉变成蝴蝶,缤纷飞散,有冲辉夫腋下,便倒地,少时死。《宣验记》:元嘉元年,建安郡山贼百馀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子女资产,遂入佛图搜掠财宝,先是诸供养具别封置一室。贼破户,忽有蜜蜂数万头从衣簏出,同时噬螫群贼,身首肿痛,眼皆盲,合先诸所掠,皆弃而走。

异苑》:元嘉五年秋夕,豫章胡充有大蜈蚣,长三尺,落充妇与妹前,令婢挟掷,婢才出户。忽睹一姥,衣服臭败,两目无精。到六年三月,合门时患死亡相继。《南史·王敬则传》:敬则少时,于草中射猎,有虫如乌,豆集其身,摘去,乃脱其处皆流血,敬则恶之,诣道士卜。道士曰:此封侯瑞也,敬则闻之,喜。故出都自效。《异苑》:太原孙广,头上不得有虱,大者,便遭期丧大功,小则小功缌服。

《南史·陈后主本纪》:后主见大蛇,中分首尾,各走。《北史·齐神武本纪》:自东西魏搆兵邺下,每先有黄黑蚁阵𩰚。占者以为,黄者,东魏戎衣色;黑者,西魏戎衣色,人间以此候胜负。是时,黄蚁尽死。

《册府元龟》:北齐琅琊王俨为大将军、录尚书事邺北城。有白马佛塔,是石季龙为澄公所作,俨将修之。巫曰:若动浮图,此城失。主不从,破至第二级,得白蛇,长数丈,回旋失之,数旬反败。

王琳自梁来奔,为特进侍中所居。屋脊无故剥破出赤蛆数升,落地化为血,蠕蠕而动。后为陈将吴明彻所杀。

《北史·薛辩传》:辩五世孙端,端从子浚,为儿时,与宗中儿戏涧滨,见一黄蛇,有角及足。召群童共视,了无见者,以为不祥,归大忧悴。母问之,以实对。时有胡僧诣宅乞食,母以告之。僧曰:此儿之吉应,且此儿早有名位,寿不过六七耳。言终而出,忽然不见,后终于四十二,六七之言验矣。

《册府元龟》:隋燕荣为幽州总管,坐毒虐赃,秽徵还京师,赐死。先是荣家寝室无故有蛆,数斛,从地坟出。未几,荣死于蛆出之处。

尧君素,大业中,为河东通守,唐公义师攻之。岁馀不剋。时,白蛇降于府门,兵器之端夜皆光见。月馀,君素为左右所害。

《祥异记》:李揆未相之前,忽见一大虾蟆。占之曰:虾蟆,天使,吉兆也。未几,果拜小凤。

酉阳杂俎》:郑絪相公宅,在招国坊南门。忽有物投瓦砾,五六夜不绝,乃移于安仁西门宅,避之。瓦砾又随而至,经久复归。招国郑公归心释门禅室,方丈及归将入丈室,蟢子满室,悬丝去地一二尺,不知其数。其夕瓦砾亦绝。翌日,拜相。

杜阳杂编》:郑注尝置药箧药化为青蝇万数,飞去。注颇恶之,数日不视。事未踰月,而诛焉。

《册府元龟》:安王友宁太祖兄子唐末为岭南西道节度使,与青州王师范战于石楼。王师小却友宁旁,自峻阜驰骑以赴敌所。乘马蹶,而仆遂。没于阵友宁将战之前。一日,有大白蛇蟠于帐中,友宁心恶之,既而果遇祸焉。

《五代史·王处直传》:初有黄蛇见于牌楼,处直以为龙,藏而祠之。以为己德所致,而定人知其不祥,曰:蛇穴山泽而处人室,在上者,失其所居之象也。已而,处直果被废死。

《幸蜀记》:蜀王衍,时天富仓奏米中生虫,如小蜂,尾后垂如米粒,曳之而行。

《册府元龟》:晋高祖即位之前一年,年在乙未。邺西有栅曰:李固清淇合流,在其侧栅,有桥。桥下大鼠与蛇𩰚,𩰚及日之中,蛇不胜而死。行人观者数百,识者,志之。后唐,末帝果灭于申。

十国春秋》:吴越忠献王世家开运元年九月,南船务石井有物,形如守宫尾,长七尺许,鬣且角。获之,置于安溪潭。

唐元宗本纪》:保大四年九月,淮南虫食稼,除民田税。《册府元龟》:马裔孙为太子宾客,分司在雒,未疾前。白虺缘于庭槐,驱之,失所在。裔孙感,赋鹏之文作槐虫赋,以见志。未几,暴卒。

《十国春秋·王稔传》:稔一日坐听事,与客语。忽有小赤蛇自屋坠地,向稔而蟠。稔令以器覆之。良久,发视惟一蝙蝠,飞去。是年,稔加同平章事咸以为其应也。马令《南唐书·姚景传》:景始事刘金,为厩卒。金暇日至厩中,见景昼瞑,有二赤蛇悠扬景面,少顷,入鼻窍而寤。金由是奇之,引为亲信。俄迁裨将,以女妻之。《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五年二月,璧州白石县巨蛇见,长百馀丈,径八九尺。

《闻见前录》:太祖微时,游渭州潘原县,过泾州长武镇寺,僧守严者,异其骨相,阴使画工图于寺壁,青巾褐裘,天人之相也。今易以冠服矣,自长武至凤翔。节度使王彦超不留,复入洛枕长寿寺大佛殿西南角柱础昼寝,有藏经院主僧见赤蛇出入帝鼻中,异之。《春渚纪闻》:谢石润夫宣和间,以相字言人祸福。四方求相者,其门如市。有朝士其室怀妊过月,手书一也字令,其夫持问石熟,视朝士曰:有一事似涉奇怪,可尽言否。朝士因请其说,石曰:也字,著虫为蛇字,今尊閤所妊,殆蛇妖也。然石亦有薄术可以药下之,朝士大异其说,因请至家,以药投之,果产数百小蛇,而体平。

《太平清话》:正和二年夏四月,新安蟾蜍背生芝草。时农夫汲水于龙渊之津,睹此一蟾望日而拱,已而视之,则其背生芝,凡十五叶,叶间有异草,蒙茸苍翠,岁寒不彫。

鲁应龙括异志》:光严庵正议之茔,濒湖占胜为一方冠,东南皆枕湖。远峰列如笔架,一塔屹于波心,文峰挺立。登名仕版者,世有其人视他族为最盛。淳祐间,忽树间出烟一道,远近莫不惊异。有细视之者,见其间有蠓蚋,不可计。从树中出,终日不绝,盖此烟即此所成,不知何异。

《续夷坚志》:泰和中,柏山长老志贤住西京东堂,常住足备即弃,去修浑源乐安桥岭路槌破一牛心大石,中有蛇蝎相吞,螫人不知其何从而入也。贤曰:此在吾法,是怨毒所化,随想而入,历千万劫而不得解者。若不为解,却他日,亦道。曾见我来,即以大杖击之,竟无他异。

德顺破后,民居官寺皆被焚,内城之下有炮数十,垂索,故在营中,人有欲解此索者,见每一索从上至下大虱遍裹,如脂蜡灌烛然。闻汴京被攻之,后亦如此,是丧乱之极,天地间,亦何所不有也。

辍耕录》:大德间,仁宗在潜邸。日奉答吉太后驻辇,怀孟特苦群蛙乱喧,终夕无寐。翼旦,太后命近侍传旨谕之曰:吾母子方愦愦,蛙忍恼人耶。自后其毋再鸣,故至今此地。虽有蛙而不作声,后仁宗入京诛安西王阿准答等,迎武宗即位。时大德十一年也,越四年,而仁宗继登大宝,则知元后者,天命攸归,岂行在之所。虽未践祚而山川鬼神已阴来相之。不然,则虫鱼微物耳又能听令者乎。但迄今不鸣,尤可异矣。《明状元事略》:正统丙辰科状元,周旋字中规浙江永嘉人才思雄健,何文渊时知温郡见所作,即以状元许之。一日进诸生,讲经明,伦堂有群蜂挟一巨蜂飞集楹间,声闻如雷,文渊顾谓,旋曰:群蜂有主,犹士有元,此大魁之兆也,旋果应之。

《福建通志》:弘治五年正月二十六日,苍蝇千百群集林文迪衣冠,凡二日。是秋中,省试第一。

《异林》:弘治甲寅,辽东大风昼晦雨虫满地,黑壳大如蝇。

《江南通志》:曹时中,华亭人官云南佥事,时安普洱海大旱,虫食苗。时中斋素步祷虫死,岁大熟。

虫豸异部杂录

《物类相感志》:蚬。《尔雅》云:蚬,缢女黑虫赤头,吐丝自经悬于树木之杪,此虫或多则人多缢卒。

蟢子。《诗》云:蟏蛸在户;《陆玑诗义》云:河内谓之蟢子云。此悬丝者,人当有亲客至,则有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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