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清芮长恤撰。长恤字蒿子,原名城,字严尹。溧阳(今属江苏)人。前明诸生。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朱熹《通鉴纲目》包括正纲和分注。因为系出自朱子,故其间舛漏,世皆牵强解释。长恤考其本源,知分注非出于朱子之手,故凡分注之删削《通鉴》,以至失其本事的,都列原文某句某字之下。某句某字在前,推求事理为之考辨在后,使证佐分明,具有条理。长恤能冲破门户之见,不生回护之私,实为《纲目》之大功臣。有抄本,《四库全书》本。 查看详情>>
《资治通鉴纲目前编》18卷,外纪1卷,举要3卷。元朝人金履祥撰。金氏有感于朱熹之书前史空缺之憾而成此编。该书上溯帝尧之世,下讫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三家分晋。发凡体例,以纲以目悉遵循朱子之书,所据均注出处,以示为信史。明人陈仁锡将此书与朱子纲目合刻刊行问世。玄烨据以批评时,共得批语2条。 查看详情>>
弘历御定,张廷玉等奉敕编纂。乾隆十一年(1746)成书,约100万字,编年体史书。共40卷。有内府本、古香斋刊巾箱本及 《四库全书》本行世。所谓三编者,盖因该书最初为宋朱熹所撰 《资治通鉴纲目》59卷,为编年体史书,是以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宋胡安国 《通鉴举要补遗》折衷而成之书。 查看详情>>
《续资治通鉴纲目》,明代成化中,商辂等修。亦称《宋元资治通鉴纲目》。载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庚申,至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丁未共408年史事。全书共27卷,为续南宋朱熹(1130-1200)《通鉴纲目》而纂,是明代一部重要的官修史著。 查看详情>>
简称《朱子纲目》,或称《纲目》。纲目体编年史书。五十九卷。南宋朱熹撰。成书具体年代不详。因为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部头太大,且内容太繁,所以要点不明,又不便阅读。因此,朱熹以《资治通鉴》为依据,欲改编成一部简明扼要的通俗读本。另外,《资治通鉴》原书的正统名分观点,基本上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这既不能使理学家的观念得到印证和贯彻,又没有通过书法义例而达到寄寓褒贬与劝戒的效果。所以,朱熹又欲以《春秋》笔法为义例,使之能够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提供历史借鉴,并加强了史书对于维护封建秩序及封建道德、伦理教育的作用。总之,《资治通鉴纲目》在编写体例和内容取舍上,无不基于这两点。记事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主要据司马光《资治通鉴》增损括而成。体例仿《春秋左传》,大书以提要者为纲,分注以备言者为目,纲如经,目如传。纲乃朱熹自作,颇寓褒贬之意。 查看详情>>
四卷。清陈景云撰。朱熹《通鉴纲目》成后,为其注释、补遗、订误者有宋尹起莘、周密,明张自勋及清芮长恤等。然诸家之说,或不甚确切,或有漏略。景云之书采摭诸家所未及,悉引据前史原文,互相考证,对《通鉴纲目》之疏漏舛误,指摘精确,补遗勘订,足正传讹。附纠汪克宽《考异》、胡寅《读史管见》、刘友益《通鉴纲目书法》等之误,亦皆平允。考证中毛举细故,未免琐碎。有雍正五年(1727)《文道十书》本,《四库全书》本。 查看详情>>
明王祎撰。七十七卷。系继吕祖谦《大事记》而作,体例全同吕书而将解题附各条之下,不另作一书。俞恂谓本书起自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迄于宋德祐二年(1276),计一千三百六十五年。传本虽始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却止于后周显德六年(959),可能抄写时有所遗佚。本书纪年及褒贬,与朱熹的《纲目》有所不同。对史实考订同异,较为认真。而于前人的议论,引述颇多,优劣互见。宋庠《纪年通谱》久无传本,刘羲叟《长历》仅《通鉴目录》用以纪年,且亦已散佚。以上二书本书有所引用,可备参考查核。 查看详情>>
杂事类书。清姚之骃撰,龚骏文校,牛稔文复勘。有《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之骃字鲁斯,钱塘(今杭州市)人。康熙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尚著有《后汉书补逸》等书。40卷。摘取元明诸书,分门编纂,形式似类书。纂述大抵皆典则可观,所载事实,足补《元史》诸志之缺及列传之所未备。但明代说部浩如烟海,所采自不可能详赅。万历以后,门户交争,所记多不足凭,所取尚较审慎。据元史、明史、明纪编年、明史纪事本末、元典章、明通纪、典故纪闻、初学记、元通鉴等书摘取元明两代的朝章典故。分天文、地理、岁时、君道、政术、官品、仕进、人伦、艺术、释道、文学、武功等二十余门。其中与法制关系密切的有:君道门中的君德、驭臣、纳谏、巡幸等;政术门中的法制、任官、赋役、盐法等;官品门中的内阁、翰林院、都御史、通判等;仕进门中的荐举、除授、科第等。1934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集于该馆刊印的四库全书珍本初集中。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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