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

古琴疏 [ 虞汝明 ]

《古琴疏》一卷,(宋)虞汝明撰。 虞汝明,生平不详。宋吴郡(今江苏苏州)人。 《古琴疏》主要记载自伏羲、黄帝、帝俊等传说中三皇五帝至宋代的名琴及典故。本书据《说郛》宛委山堂本影印。 查看详情>>

琴笺 [ 崔遵度 ]

琴学专著。北宋崔遵度撰。1卷。遵度字坚白。祖籍江陵(今属湖北),后徙居淄州淄川(今山东淄博南)。太平兴国进士,官至吏部郎中。通经学,喜读《周易》。尤善鼓琴,深得其趣,“尝谓颐天地之和,莫先于乐;究乐之趣,莫近于琴。”遂撰此书以见其意。是著为朱长文《琴史》收录。所论着重阐述琴面上十三个徽位的结构原理。对十二月附会十二律的说法加以否定,指出这是“数之自然”。然其皆据《周易》之理以立论,认为:“数本于一而成于三,因而重之,故《易》之画而成卦。”琴之理也相同,“一也道之所生也,在数为一,在律为黄钟,在音为宫,在木为根,在四体为心,众徽由之而生。”《易》卦的象数代表了“天地之文”,琴理也由之而生,“是则万物本于天地,天地本于太极,太极之外,以至于无物。圣人本于道,道本于自然,自然之外以主于无为。乐本于琴,琴本于中徽,中徽之外以至于无声。是知作《易》者考天地之象也,作琴者考天地之声也。”此种以乐理比附《周易》的说法并无科学依据,然代表了宋初的一种音乐理论,故可供研究者参考。 查看详情>>

琴议 [ 刘籍 ]

一名《琴义》。琴论专著。北宋刘籍撰。1卷。籍自称“野人”,当为隐居未仕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与《宋史·艺文志》皆著录。宋何薳《春渚纪闻·杂书琴事》亦言及此书。收录于南宋嘉定间田芝翁所编《太古遗音》中。书中论述音乐有“声、韵、音”三个层次:“夫和而鸣者,谓之声”;“参叙相应,谓之韵”;“韵而成文,谓之音”。又论述“志、言、文、音”的关系:“夫人志于所守,蕴积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谓之文;文又不尽,谓之音。”故音乐能超越语言文字而述志抒情,其感人尤深。此外还分析了音乐的“德、境、道”。所谓“德”是指风格技巧:“夫声意雅正,用指分明,运动闲和,取舍无迹,…参韵曲折,立声孤秀,此琴之德也。”“境”指乐曲的形象意境:“如遇物发声,想象成曲,江山隐映,衔落月于弦中;松风飕飕,贯清风于指下,此则境之深矣。”“道”则是乐曲所展现的情志品格:“又若贤人烈士,失意伤时,结恨沉忧,写于声韵,始激切以畅鬼神,终练德而合雅颂,使千载之后,同声见知,此乃琴道深矣。”三个境界渐次递进,而道则是音乐的最高境界。此书对研究宋代音乐思想有一定参考价值。 查看详情>>

琴旨 [ 王坦 ]

二卷。清王坦(生卒年不详)撰。王坦字吉途,南通(今属江苏)人。王坦作此书,本照《律吕正义》的宗旨,而加以推究阐明。其五声数论琴之说,认为丝乐弦音,应当以五声之数定其丝纶多寡之数为体,徽分疏密之数为用,不可以用黄钟九寸、太蔟八寸之说为准。其解黄钟均以仲吕为角之疑说、三弦独下一徽说、五弦独上半徽说,泛音四准说、调宫转调说都言之成理,颇有见地。王坦在清代论琴诸家中可谓有创见者。是书有《四库全书》本。 查看详情>>

律吕成书 [ 刘瑾 ]

二卷,元刘瑾撰。瑾有《诗集传通释》,已著录。是书以候气为定律之本,因而推其方圆周径,以考求其积分。盖瑾之学笃信宋儒,故其注《诗》守朱子之说,不逾尺寸。其论乐守蔡氏、彭氏之说,亦不逾尺寸也。瑾合二家之书,反覆推衍以成是编,较诸古人之神解,诚未必窥其精微。然宋儒论乐,所见不过如此。有元一代,着述尤稀,《律吕成书》犹不甚支离者。长短兼存,以资考订,固亦不妨姑备一说云尔。 查看详情>>

琴清英 [ 扬雄 ]

西汉琴学著作。扬雄撰。扬雄不仅是西汉末年名重一时的学者和文学家,而且对音乐也有造诣。他撰写的琴学著作《琴清英》今虽全书已佚,但我们仍可从清严可均辑录的佚文中可以看出这是一部既有琴曲介绍、琴歌著录,又有琴界事迹的琴史性质的著作。西汉时期,琴学发展出现新的兴盛,名家间出,弹奏技艺更臻精绝,新的创作不断涌现,于是,总结性的琴学专著也相继问世,仅《汉书·艺文志》著录的西汉琴学专著如《雅琴赵氏》、《雅琴师氏》、《雅琴龙氏》就达一百一十四卷之多。当然,还有《汉书·艺文志》未曾著录的亦不在少数,《琴清英》即属此类。《琴清英》现存佚文主要介绍了汉代流传的琴曲《子安之操》和《雉朝飞操》,叙述了先秦时琴家孙息和祝牧的精湛琴艺及创作事迹,为考察和认识汉代及以前琴学发展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查看详情>>

燕乐考原 [ 凌廷堪 ]

音乐论著。六卷。清代凌廷堪撰。凌廷堪,字次仲,安徽歙县人。喜好音乐,尤长于南北曲,乾隆年间曾在扬州词曲馆“从事雠校”。此书约成于嘉庆九年(1804年)。本书以论述琵琶调为主,研究唐宋燕乐的来源及其宫调系统。首卷总论,依据历史资料和当时俗乐宫调,探讨了燕乐二十八调的源流,力主四宫七调之说。卷2至卷5,分别论述了宫、商、角、羽四宫各七种调式。卷6是后论及附录。其中“宫调之辨不在起调毕曲说”,纠正了宋儒的偏见。全书对研究唐、宋燕乐宫调体系颇有参考价值。有《粤雅堂丛书》本及商务印书馆排印本。 查看详情>>

溪山琴况 [ 徐上瀛 ]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著作。明清之际徐上瀛著。在历代琴论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审美经验,仿照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创造了琴况二十四论。继承儒家传统声乐美学思想,通过对琴声、琴乐的审美鉴赏,提出了“和”、“静”、“清”、“远”、“古”、“澹”、“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重”、“轻”、“迟”、“速”等二十四种审美范畴和审美概念。涉及审美想象、审美风格、审美意境、审美准则、审美理想等问题。糅合儒道,提出以“和”为审美标准:“稽古之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之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认为琴曲演奏的最高境界,是“以性情中和相遇”,使技艺上达到“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推崇古雅、恬淡、清静、超逸、美丽的审美风格,反对媚俗委靡。认为理想的演奏,就是“深渊在中,清光发外”,“以音之精义,而应乎意之深微”。此外,对于迟速、轻重、宏细、奇正、虚实、清浊等审美范畴的关系,也提出颇多精辟之见。为传统古琴演奏美学思想的总结。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刊行,附于《大还阁琴谱)。后《昭代丛书》、《琴曲集成》均收入。 查看详情>>

声无哀乐论 [ 嵇康 ]

晋人嵇康著,从声音本性与情感特征的关联上研究音乐本质的著作。同阮籍一样,他们都去探究追寻“乐”的“自然”本体;与阮籍不同的是:嵇康从“养生论”角度去发掘,而“养生论”在阮籍的乐论中没有什么地位。嵇康认为音乐可以养生,而养生的根本在于精神上的和,因此,嵇康认为音乐的本质就是“和”。《声无哀乐论》的直接理论基础是他的养生论。这种养生,与道家“全身保生”的养生不同,主要是“养神”即培养个体人格的独立性。但是,《声无哀乐论》又不是以“养生”为直接出发点的。他的直接出发点在于“养生”后面的“本体”——“和”。“和”不仅是“养生”而且也是“乐”的“本体”。人体有盛衰,“和”不变;音乐有“五音”,“和”常存。“乐”的“本体”—“和”,是永恒的常驻不变的,它本身没有欢乐与悲哀可言。人之所以感到似乎“乐”有“哀乐”,是把现象与本体混为一谈了。在嵇康看来,“哀乐”是人的情感的体现,是情感的特征,与“乐”的“本体”不是一回事,“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但又有一定的联系。”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如果你高兴了,就从“和声”中听到欢乐;如果你悲哀了,就从“和声”中听到忧愁。其实,“和声”还是“和声”,它并不改变本性,还是如风一样,自由吹拂。至于你感到“哀乐”那是你的情感使然,并非声音使你“哀乐”。这一点,在美学上有重要价值。它强调了主体自身情感状态在审美和艺术欣赏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审美感受的个体差异现象。“声无哀乐”而人能感受哀乐,人有哀乐却不能改变声音,正说明声音超越了哀乐,不被哀乐所局限。这正是艺术的本质。就是要使艺术超出有限而达到无限,使“至和之声,无所不感”,“兼御群理,总发众情。” 查看详情>>

琴声十六法 [ 冷谦 ]

古代乐学著作。明冷谦撰。提出以“轻”、“松”、“脆”、“滑”、“高”、“洁”、“清”、“虚”、“幽”、“奇”、“古”、“澹”、“中”、“和”、“疾”、“徐”十六法,为琴声表演的美学原则。认为“不轻不重者,中和之音也”。反映了儒家传统的美学趣味。注重于清实中表达审美意趣:“惟轻之中,不爽清实,而一丝一忽,指到音绽,幽趣无限。乃有一节一句之轻,有间杂高下之轻,种种意趣,皆贵于清实中得之。”又云:“松即吟猱妙处。宛转动荡,无滞无碍,不促不慢,以至恰好,谓之松。”“其趣如水之兴澜,其体如珠之走盘,其声如哦咏之有韵,方可名松。”提出“声厉则知躁,声粗则知浊,声静则知虚,此审音之道也”的观点。又认为“善知音者,始可与言澹”,则反映道家审美观点的影响。有明项元汴《蕉窗九录》,原题为《冷仙琴声十六法》,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本;《中国古代乐论选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收录。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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