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年-263年),三国魏哲学家、文学家。字叔夜。原姓奚,祖籍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后避仇迁至谯国铚(今安徽宿县西南),家侧有嵇山,因以为姓。早孤,有奇才风仪,时人誉为“龙章凤姿”。与魏宗室通婚,官至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博览群书。尤好老庄,喜养性服食之事。与阮籍等齐名,为“竹林七贤”之一。性刚直不群“轻贱唐虞而笑大禹”(《卜疑》),“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不满司马氏执政,后遭钟会构陷,以“言论放荡,非毁典谟”的罪名被司马昭所杀。将刑时,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奏绝响《广陵散》曲。哲学上,坚持元气一元论,认为元气产生阴阳二气,阴阳二气产生天地,天地的变化又产生万物:“浩浩太素,阳曜阴凝,二仪陶化,人伦肇兴。”(《太师箴》)并用元气论说明人才性的差异:“夫元气陶铄,众生禀然。赋受有多少,故才性有昏明。”(《明胆论》)提出性分论,认为人性有不同,故决定人的地位和活动范围也不同,不能企望有所超越:“故君子百行殊途而同致,循性而动,各附所安。”(《与山巨源绝交书》)提倡人性的自然流露,反对儒家思想对人自然本性的压抑和束缚。认为:“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难自然好学论》)主张“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释私论》)。对儒家的繁琐礼教表示不满,推崇道家无为而治的主张:“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声无哀乐论》)认为只有这样,才会使社会达到一种“玄化潜通,天人交泰”(同上)的无矛盾与斗争的理想境界。在心物关系上,认为“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声音本身并无哀乐,是人心感物而生乐之情,因此“声之与心、殊途异轨,不相经纬”(《声无哀乐论》)。在养生问题上,主张“修性以保神,安心以全身”,并辅之以“呼吸吐纳,服食养生”,使“形神相亲,表里俱济”(《养生论》),达到长寿之目的。嵇康在论述形神关系以及对占卜和命相等迷信的批判中,也反映出他的无神论思想。他说:“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养生论》)表明他认为人的物质形体和精神是相互依赖,而不可分离的。对卜宅、卜相的迷信,他批判说:“卜宅虽吉,而功不独成。相须之理诚然,则宅之吉凶,未可惑也。今信征祥,则弃人理之所宜;守卜相,则绝阴阳之去凶;持知力,则忘天道之所存,此何异识时雨之生物、因垂拱而望嘉谷乎?”(《难宅无吉凶摄生论》)嵇康承认神仙的存在,并幻想人会长生不死,这反映出他思想的苦闷与局限。在教育思想方面,他提出的基本主张是“越名教而任自然”(《释私论》)。一方面严厉地批判了儒家“名教”的教育理论,另一方面倡导“自然”教育。“越名教”与“任自然”是一个共同体中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越名教”,即超越“名教”,亦即反对“名教”。他依据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的思想得出,“名教”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就是人性变坏和进一步堕落的过程。他说:“大道陵迟,乃始作文墨,以传其意;……造立仁义,以婴其心,制其名分,以检其外;劝学讲文,以神其教。”(《难张辽叔自然好学论》)。不难看出,统治者宣扬“名教”的旨意,是企图从内心到言论再到行动对人们加以箝制,使之不越“名教”的轨道。他认为,“名教”思想的根本危害是压抑和破坏人性的自然发展。“任自然”的教育主张,就是让人们脱离“名教”的束缚,使个性得到自然地发展。他还借庄子“至德之世”一词,表述了社会理想。于《太师箴》、《难自然好学论》、《答难养生论》及《声无哀乐论》等文中,从不同角度描述了“至德之世”的景象,那是远古时代的理想国,一切都与现存的社会制度相对立。那里的人们“耕而为食,蚕而为衣,衣食周身则余天下之财”,是人人劳动、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社会。这里没有“待积敛然后乃富”的寄生虫。这一理想与阮籍的“太初”社会的理想是一致的,都是不满现实的空想,从中可见对封建社会丑恶现象的批判与否定。《三国志》卷21、《晋书》卷49有传。后人辑有《嵇康集》。
晋人嵇康著,从声音本性与情感特征的关联上研究音乐本质的著作。同阮籍一样,他们都去探究追寻“乐”的“自然”本体;与阮籍不同的是:嵇康从“养生论”角度去发掘,而“养生论”在阮籍的乐论中没有什么地位。嵇康认为音乐可以养生,而养生的根本在于精神上的和,因此,嵇康认为音乐的本质就是“和”。《声无哀乐论》的直接理论基础是他的养生论。这种养生,与道家“全身保生”的养生不同,主要是“养神”即培养个体人格的独立性。但是,《声无哀乐论》又不是以“养生”为直接出发点的。他的直接出发点在于“养生”后面的“本体”——“和”。“和”不仅是“养生”而且也是“乐”的“本体”。人体有盛衰,“和”不变;音乐有“五音”,“和”常存。“乐”的“本体”—“和”,是永恒的常驻不变的,它本身没有欢乐与悲哀可言。人之所以感到似乎“乐”有“哀乐”,是把现象与本体混为一谈了。在嵇康看来,“哀乐”是人的情感的体现,是情感的特征,与“乐”的“本体”不是一回事,“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但又有一定的联系。”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如果你高兴了,就从“和声”中听到欢乐;如果你悲哀了,就从“和声”中听到忧愁。其实,“和声”还是“和声”,它并不改变本性,还是如风一样,自由吹拂。至于你感到“哀乐”那是你的情感使然,并非声音使你“哀乐”。这一点,在美学上有重要价值。它强调了主体自身情感状态在审美和艺术欣赏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审美感受的个体差异现象。“声无哀乐”而人能感受哀乐,人有哀乐却不能改变声音,正说明声音超越了哀乐,不被哀乐所局限。这正是艺术的本质。就是要使艺术超出有限而达到无限,使“至和之声,无所不感”,“兼御群理,总发众情。” 查看详情>>
诗文别集。嵇康作。原本散佚,现存刊本以明嘉靖四年(1525)黄省曾仿宋刻本为最早,凡10卷,包括诗1卷,文9卷。另有明薛应旂刻1卷本,张燮刻6卷本,张溥刻1卷本等。近人鲁迅根据明代吴宽丛书堂钞本辑校,题《嵇康集》,凡10卷,另有序跋及《逸文考》、《著录考》等,1938年收入《鲁迅全集》第9卷,1956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单行本。近人戴明扬据明黄省曾仿宋本参诸别本校注,题《嵇康集校注》,并收有大量有关嵇康生平事迹及评论材料,196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嵇康(224—263),字叔夜,三国魏谯郡铚(今安徽宿县西南)人。早孤,有奇才,博洽多闻,做过中散大夫,故世称嵇中散。崇尚老庄,讲求养生服食之道,为竹林七贤之一。为曹操孙曹林女婿,政治上被认属曹魏集团,遭司马氏集团杀害。本集存诗50多首,其中四言诗20多首,著名者为其《幽愤诗》,作于入狱遭杀之前,叙述了他托好老庄、淡泊寡俗的志向与高远的性格,感情充沛,风格峻切,甚为感人。《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19首也多为人称举。刘勰《文心雕龙》与钟嵘《诗品》等对其诗都有很高的评价。而其散文成就又高于诗歌。集中论说文存9篇,以《养生论》、《难自然好学论》、《声无哀乐论》、《管蔡论》,《明胆论》最为重要。“思想新颖,往往与古时旧说反对。”(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其书信今存2篇,以《与山巨源绝交书》为人推重。另有《圣贤高士传》,记自混沌之世至作者当时的隐士高人原119人,存52人之传、5人之赞。再有《琴赋》。全集所收诗文在魏晋文学中占重要地位,后世历被高评和师法。 查看详情>>
古代艺术美学著作。三国魏晋嵇康撰。其美学观点认为,音乐“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强调音乐具有永恒魅力,无盛无衰,令人不厌不倦。高度赞扬音乐的感人力量:“纷淋浪以流离”;“奂淫衍而优渥”;“粲奕奕而高逝”;“驰岌岌以相属”;“沛腾遌而竞趣”;“翕韡晔而繁缛”。从重雅轻俗的美学思想出发,要求琴家保持“旷远”、“渊静”、“放达”的审美心胸,并阐述其声无哀乐的观点。认为音乐的各种现象变化,都由乐器的物质结构所形成,即由于“器和”、“张急”、“间辽”和“弦长”所产生的“响逸”、“声清”、“音痺”、“徽鸣”等现象,而乐器本身则总是保持其“洁净”、“端理”、“和平”的原貌。又从“怀戚者”、“康乐者”、“和平者”说明各种主观情感不同的人对于音乐的感受不同,而音乐本身仍只以“中和”来统物感人。其美学观点,反映了艺术走向自觉的时代,人们对于审美价值自身的高度评价,也是对于寓教于美的艺术文学观点的一种批判与背离。有戴明扬《嵇康集校注》,所据明黄省曾嘉靖乙酉年(1525年)仿宋刻本;鲁迅手校《嵇康集》影印本;《文选》李善注本;《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年版;《中国古代乐论选集》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收录。 查看详情>>
晋嵇康撰。山涛字巨源,他与本篇作者都是“竹林七贤”中人物。涛曾任选曹郎,后他迁,欲荐嵇康代其原职,康作此书拒绝。本篇以老庄思想为精神指归,就礼法的森严提出“七不堪”,就生性的放荡提出“二甚不可”,以此表示不与世俗合流的决心。文笔之幽默,骋情之自由,可谓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如写自己的独立不羁:“少见驯育,则服从教制,长而见羁,则狂顾顿缨,赴蹈汤火,虽饰以金镳,飨以嘉肴,逾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再如对山涛的抨击:“不可自见好章甫,强越人以文冕也,己嗜臭腐,养鹓雏以死鼠也。”文章所流露的批判精神,具有广泛的针对性,它不但触及到了山涛的灵魂,还触及到了司马氏统冶集团的本质,这不免为日后的杀身之祸埋下了前因。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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