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志隆,明代官员。字鸣治,海宁(今属浙江)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历官保定知府、山东按察副使、山东布政司参议等。万历十四年(1586)官山东转运盐使司同知。任内躬身历涉,广集资料,与长芦巡盐御史谭耀、山东按察司副使詹仰庇撰成《山东盐法志》。查志隆任山东转运盐使司同知时,山东监察御史谭耀“有感于前志之浸废”谭耀《岱史·序》。“前志”,指明《泰山志》。嘱其重加编订。查志隆广泛收集资料,“躬自历涉”,“或仍旧志,或采碑匾,或采诸家集”,进行编录整理,著成《岱史》《岱史·凡例》。全书18卷,内容丰富,流传很广,是继明《泰山志》之后的又一部大型泰山志书。清顺治十年(1653年),山东盐司傅应星以“《岱史》一书,系本衙镌本,今半亡去”,请山东右布政使张缙彦补辑。张缙彦遂从诸生史以明家获旧本,并进行修订和增补,顺治十一年(1654年)刊行张缙彦《重刻岱史·序》。 张缙彦增订的《岱史》,各卷均有增补。如增明张五典《泰山道里记》,明王在晋《祭岳文》等。清乾隆年间,清廷斥《岱史》为“语多狂悖”,下诏禁毁。
《岱史》,明朝查志隆编撰。书成于万历年间。十八卷,收入《万历续道藏》。此书为岱岳(即[[泰山])史志。据卷首序文称:山东长芦巡盐御史谭耀有感于前人所撰岱岳史志简略侵废,乃命属下转运史查志隆重新编辑续补而成此书。全书分十四篇,〈图考〉、〈星野考〉、〈形胜考〉三篇,详考泰山域图、天象及山川形势。〈山水表〉、〈疆域表〉二篇,列举泰山之山水疆域。〈狩典纪〉、〈望典纪〉、〈遗迹纪〉、〈灵宇纪〉四篇,记述历代帝王巡狩泰山,举行祭祀典礼之历史和遗迹。〈宫室志〉、〈物产志〉、〈香税志〉、〈灾祥志〉、〈登览志〉五篇,分别记载泰山宫观寺庙,土产风物,香火税收,灾异祥瑞,并辑录历代登临泰山之文人官吏所作诗词歌咏,序文游记等。全书编辑条理清晰,考释详实,每篇之前冠以小序,概述条例宗旨。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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