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桂,字香根,广东高要人。生卒年月不详,道光举人,官淡水厅同知。陈培桂于1869年(同治8年)接替富乐贺,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地方志。作者陈培桂,广东高要人,1869年(清同治八年)任淡水同知。淡水设厅,始自1723年(雍正元年),但久无“厅志”。道光年间,台籍人士郑用锡辑有初稿四卷(即《淡水志略》);1867年,淡水同知严金清聘福建林豪续成志稿十四卷,但均未刊行。此志乃据上述二稿增订修辑而成。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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