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年3月31日-1650年2月11日),十七世纪法国哲学家、伦理学家、著名的数学家。出身于法国上伦省莱而市的一个贵族家庭,八岁就读于著名的拉·弗来施(La Fleche)公学,接受耶稣会士的正规传统教育,可他只对数学和自然科学产生兴趣。1612年进入波埃顿大学攻读法律并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其后,他以志愿兵身份参加过日耳曼的三十年战争,结识了许多科学家。他还游历过欧洲各国,广泛涉猎了当时最新的数学、物理学、医学和解剖学等科学知识。1629年,为了利于科学研究,他卖掉世袭领地,离开黑暗腐败的法国,迁到荷兰定居,开始了以后二十年的科学研究和道德沉思。但是由于他的科学思想和自由主义的处世态度,在荷兰仍然受到地方教会势力的敌视和攻击。为了逃避这种不堪忍受的环境,他于1648年回到法国定居,但又遭到教会的阻挠,只好返回荷兰。1649年他趁瑞典王后邀请讲学之机,迁居斯德哥尔摩。第二年病逝。笛卡尔的主要哲学著作有:《指导理性的规则》(1628)、《宇宙论》 (1633)、《方法论》(1637)、《形而上学的沉思》(1644)、《哲学原理》(1644)、《论心灵的感情》(1649)、《论人性》(1662)。其伦理思想主要散见在《方法论》、《论心灵的感情》以及一些书信中。笛卡尔把哲学体系比作一棵大树,说形而上学是树根,即世界观的学说;物理学是树干,即自然科学;伦理学是树干分出的一个分枝,是最高级和最完善的关于精神的科学。笛卡尔强调,哲学、伦理学应当指导人生,用这种“实践哲学”来代替经院的“思辨哲学”。表达了资产阶级用自己的道德观代替宗教神学道德观的愿望。
笛卡尔的人性论是以哲学二元论为基础的,他认为,世界中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是并列存在的,彼此互不相关,互不影响。物质实体的根本属性是广延性,精神实体的根本属性是思想。有广延的实体不能思想,精神实体不占有空间,能够思想。笛卡尔运用这种二元论去说明人的本性,认为人是由心灵和形体组成的,也就是人既包含精神实体,又是物质实体。人的身体作为物质实体,其身体各部分象钟表一样进行机械运动。但是,他又认为,人和动物不同。人有思想。笛卡尔说我能够设想自己没有形体。也可以设想自己没有想象和知觉,但是我是在思想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这样就发现了思想是属于我的一种属性。我思想多久就存在多久,我不思想我就不存在。那么,我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笛卡尔明确指出:“确切说来,我只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这就是说,一个心灵、一个灵魂、一个理智、一个理性。”(转引自伽桑狄《对笛卡尔〈沉思〉的诘难》,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页)在笛卡尔看来,人的 所谓“在思想的东西”,就是一个“在怀疑、在理解、在肯定、在否定、也在想象、在感觉着的精神的‘自我’”。(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7页)笛卡尔认为,人的身体和动作是受机械运动规律支配的,所以人的身体及其欲望不能作为人的本性。人有思想这是区别于动物的唯一特性,人有思想人才存在。笛卡尔由此提出了“我思故我在”这个著名的结论或公式。人的本性在于人的思想或理性,即自我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它并不需要任何地点以便存在,也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笛卡尔这一命题是他的资产阶级理性主义人性论的出发点,也是理性主义伦理思想的出发点。
笛卡尔把“自我”规定为心灵、理智、理性,并认为人的身心是彼此独立的。他说:“或者不如说的确,象我即要说的那样,我有一个肉体,我和他非常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但是,由于一方面我对我自己有一个清楚明白的观念,即我只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而没有广延,而另一方面,我对于肉体有一个明白的观念,即它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东西而不能思 想,因此肯定地是:我,也就是说我的心灵,或者是我的灵魂,也就是说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完完全全地、真正地与我的肉体有分别的,它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转引自伽桑狄: 《对笛卡尔〈沉思〉的诘难》,第78页)笛卡尔把心灵和肉 体、精神和物质割裂开来,必然会得出两者互相不能影响的结果。但是实际生活的经验迫使科学家笛卡尔不得不承认身心是联系在一起的,互相有影响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试图描述心灵与形体联结的方式。笛卡尔认为心灵位于大脑的“松果腺”中。“松果腺”接受来自身体各个部分的作用转交给心灵,由心灵把它变成感情和观念。同样,心灵在“松果腺”里把它的观念往外传,通过神经和血管传到肌肉里,肌肉就发生收缩和舒张。人身体的动作,感情和观念,通过“松果腺”这个媒介相互影响,人的行为善恶也就取决于这种相互影响。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实际上没有解决伦理学上的身心的关系问题。但是它产生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捅开了一个透气的窗户,因为这种说法使他的二元论打了折扣,把心灵物质化了。二是为神学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笛卡尔伦理思想理论基础的两面性。
笛卡尔生前公开出版的4部著作中的第1部。用法语而非拉丁语写成。1637年7月,笛卡尔在荷兰莱顿匿名出版这部书,书的全名为《谈谈好好运用理性并在各种学问中寻找真理的方法,附〈折光学〉〈气象学〉〈几何学〉作为运用这一方法的论文》,一般简称《谈谈方法》《方法谈》等。 开篇提出人人皆有理性(或“良知”),差别只是在于有的人运用得好些,有些人则运用得不好。此书提出一套运用理性的方法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运用自己的理性并最终找到真理。全书由引言和6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谈作者对现有各门学问的看法;第2部分提出作者寻求到的更好地运用理性的方法,这一方法主要由4条规则构成;第3部分谈的是作者定下的一套临时的道德准则;第4部分谈的是用来证明上帝以及人的灵魂存在的理由;第5部分谈的是物理学中的一些问题,专门解释了心脏运动以及相关的医学难题,此外还谈到了人类灵魂与动物灵魂的区别;第6部分指出进一步探求自然知识所需的东西以及作者写作此书的理由。 1644年,笛卡尔略作修改后,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了这部书的第一个拉丁文版,由于这些变动并不十分重要,因此,学界至今对这本书的研究主要依据法文版。此书最早的两个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33年出版的彭基相译本与1935年出版的关琪桐译本,都将书名译为《方法论》。商务印书馆于2000年出版了王太庆的译本,书名定为《谈谈方法》。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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