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子玄
  • 性别:
  • 朝代:西晋
  • 出生地:河南(今河南洛阳)人
  • 出生日期:252

郭象(252-312),西晋玄学家。字子玄。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官至黄门侍郎、太傅主簿。少有才理,好老、庄,善玄谈,时人以为王弼之亚。据《晋书·向秀传》说,向秀作《庄子注》,“郭象述而广之”而别为一书,以阐扬老庄思想,于是“儒墨之迹见鄙,道家之言虽遂焉”。他反对何晏、王弼“以无为本”的贵无论,也不同意裴頠的“崇有论”,创“独化”说,认为“夫造物者有邪?无邪?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庄子·齐物论注》)。主张万物都是“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庄子·大宗师注》)。从而建立起了他的“独化”本体论。从这一本体论出发,他得出了“冥而忘迹”的认识论,认为“夫死者已自死,生者已自生,圆者已自圆,方者已自方,未有其根者,故莫知”(《知北游注》)。主张“今夫知者,皆不知所以知而自知矣,生者皆不知所以生而自生矣。万物虽异,至于生不由知,则未有不同者也。故天下莫不芒也”(《齐物论注》)。所以他的结论是:“既忘其迹,又忘其所以迹者,内不觉其一身,外不识有天地,然后旷然与变化为体,而无不通也”(《大宗师注》)。从其“独化”本体论出发,他主张“自足其性”,认为“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齐物论注》)在“自足其性”的基础上,他终于把“名教”与“自然”的矛盾调和了起来,为门阀士族阶级设计了一个理想的人生境界:“夫理有至极,外内相冥,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故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大宗师注》)。郭象的“独化”论是魏晋玄学成熟的标志,也是其终结的标志。其著作有《庄子注》。另有《论语体略》、《老子注》、《致命由己论》等,均佚,其部分散见于皇侃《论语义疏》及《道藏》中。

郭象作品

庄子注 [ 郭象 ]

中国魏晋时期的哲学伦理学著作。作者郭象,字子玄,河南洛阳人。本书共10卷。本书首先建立了万物殊形、各自“独化”而成的理论前提,认为万物各有其性,要达到“性命全”而得“福”,就应各守其性而不能越轨。人也是这样,人的性也各不相同,有高贵与卑贱之分。这种差别是本于“自然”的,人们的尊卑贵贱之分是合情合理的。本书认为,包括刑、礼、法、德在内的整个名教都是与“我”无关、本于自然的。仁义规范和礼法制度都是变化不定的,它们只是“迹”,而不表现“真性”,因此不必遵循传统的道德规范和制度。另外,还提出了安分守己的人生观,认为人们性的贵贱是固定不变的,其遭遇都是命定的,无法支配和把握自己的前途。人们应安分守己、顺从“命”的安排。人们应追求的理想只能是“逍遥”和“坐忘”。“逍遥”之境界即为人们各尽其性,而要达到此境界就应断绝“羡欲”的念头。人要摆脱是非、生死的烦恼,就应“坐忘”、“忘年”、“忘义”等,达到“内不觉其一身”、“外不识有天地”,进入无不通的最高境界。本书包含着许多糟粕性内容,是麻醉人民的精神毒品,但在一些地方也有合理的思想,如肯定了礼义、法制的变化性等,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有其一定的地位。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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