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印度佛教晚期瑜伽行派的主要论师。原是南印度达罗毗荼国建志补罗城一大臣之子。少时出家去那烂陀寺跟随陈那学习瑜珈行派和因明教义。20岁时任那烂陀寺住持,招徒传授佛法,著名弟子有戒贤。29岁离开那烂陀寺,来到菩提伽耶寺,住持菩提寺三四年,主要修习禅观和进行著书立说。32岁病逝。
护法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他对世亲几部著作的注释中。他在陈那三分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分法,认为“见”和“相”是一重关系,对于心的主体来说,“见”和“相”是比较外围的部分;“自证”是心的核心部分,属于内缘,这种内缘有能所,“能”即证自证,“所”即自证,这是另一种关系,两种关系构成四分说,后人称其为四分家。他在解释世亲的《唯识三十颂》时,把原颂进行扩展修改,提出了相、性、位三分法。关于种子的本有和熏习,他认为种子既有本有,也有熏习,当发生作用时,这两者都产生力量。因为,本有和熏习都有无漏种子。他的这种主张融合了难陀所说的种子熏习而成和护月所说的种子由本有而成的观点。他还认为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不脱离识而存在即是唯识。他的这种观点和一般唯识师的观点相异。唯识师认为一切事物(法)终究以识为性质。
护法在住持那烂陀寺时,不仅宣讲唯识瑜伽学说,而且传授中观教义,以中观为性,瑜伽为相,密教为位,三者融合为一体。中观自续派大师清辨闻知护法之名后,欲往那烂陀寺和其辩论,但因护法退居大菩提寺,未能如愿。
护法一生门人极多,较有名的除戒贤外,尚有胜子、胜友、智月等。
主要著作有:《广百论释》、《唯识三十论颂释》、《二十唯识论释》、《观所缘论释》、《成唯识宝生论》、《杂宝声明论》、《广五蕴论释》等。
这是诠释唯识三十颂的论著,凡十卷,护法等十大论师各造释论,唐代玄奘三藏奉诏译,翻经沙门窥基笔受,这是学习唯识学必读的重要论书。世亲晚年造《唯识三十颂》,本颂造出,未造释文而入寂,未几十大论师继起,各造释论,斯时法海波澜,至为壮阔。唐代玄奘三藏由印度回国,携回十家释论百卷,奘师译此论时,本主张十家释论各别全译,后以弟子窥基之请,糅集十家之义成为一部,其中异义纷纭之处,悉折中于护法之说,故《成唯识论》十卷,虽说是糅集十师之作,而实以护法一家为宗,名为传译,不啻新造。基师亦尝述其传译参糅之绩云:十家别译之初,神昉、嘉尚、普光、窥基四人同受师命,共同翻译。数日之后,基请退出,奘师固问其故,基对曰:‘群圣制作,各驰誉于五天,虽文具传于贝叶,而义不备于一本,情见各异,禀者无依。请错综群言,以为一本,楷定真谬,权衡盛则。’久之奘师乃许,故得此论行世。 查看详情>>
全一卷。又称观所缘论释、观所缘释。护法造,唐代义净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一册。本书为观所缘缘论之注释书。内容阐释观所缘缘论中所说破外执之与、夺之意,而明自宗之内境,然未论及其差别。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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