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宝(1514—1593年)字廷善,号凤阿,丹阳蒋墅人。少从学于唐顺之,嘉靖三十二年(公元一五五三年)进士,授编修。以不附严嵩,出为四川提学佥事。再迁国子监祭酒,复积分法以造就人才。累官吏部尚书,致仕,卒。《丹阳县志》记载姜宝位列名臣,祭乡贤。
据姜氏家谱记载,元至正年间,姜瑶仁,姜瑶仪兄弟俩随驾南迁,瑶仁为临安太守,后来定居溧阳前河,成为江南姜氏始祖。瑶仁的4世孙聪一,生有10子,长子千十一始迁居丹阳,成为丹阳姜氏始祖。姜千十一的5世孙姜正,迁居蒋墅滕庄、滕村。丹阳姜氏“馀庆堂”第7世传人姜宝、第8世传人姜士昌分别官至礼部尚书和户部尚书,第9世传人姜志礼官至尚宝卿,姜志鲁考中举人。
姜宝一生著作颇丰,据《丹阳县志·书籍》记载,他的著作计有:《周易补疑》13卷,《四书解略》6卷,《春秋读传解略》12卷,《春秋事义全考》16卷,《稽古编大政记纲目》8卷,《资治上编大政记纲目》40卷,《资治下编大政记纲目》32卷,《凤阿文集》38卷,《诗集》10卷,等等。同时,《丹阳县志·艺文》上,还收集了他的如下几篇文章:《湖山聚乐卷序》、《请建立义庄疏》,和嘉靖三十五年(1556)《筑内城记》,隆庆三年《重修学宫记》,万历元年《重修普宁寺记》 。
十六卷。明姜宝撰。姜宝认为,《春秋》义在褒善贬恶,其中如所谓尊君父、讨乱贼、敦典庸礼、内安外攘的“经世之法”,也只于其叙事中见之。《春秋》“盖多直书而义见,即有笔削,其褒贬亦多于直书中概见焉,初未尝因一字以求一义。”“谬以为学是经者,不当于一句一字求圣人之褒贬,第观其所书之实,以求是非善恶之至。当考之《诗》所由亡,由成周政治之衰而成《春秋》之所由作;考之《左》之所以史,考之《公》、《穀》所以经;又考之经于以别传之真伪,于心求圣人所谓‘知我’、‘罪我’者在因笔削以寓褒贬,嫌于天子之赏善而罚恶,为圣人所不敢当,故自于其义为‘窃取’,而非胡氏所谓‘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圣人自以其褒贬敢于代天子赏善而罚恶也。如是以求,庶可以得圣人之心于是是非非、善善恶恶之中,即是是非非、善善恶恶以求圣人之所以传王法,之所以不易义。”此书因《胡传》“事详且核”,故多主之,然亦多参以己意。襄公昭公以下,《胡传》多阙,姜氏亦为之补葺。姜氏推重赵汸《春秋属辞》、季本《春秋私考》、周睦《春秋辨疑》、王樵《春秋经世》诸书,多采其说。此书之作始于隆庆初,成于万历十三年(1585)。《四库》系抄本收录。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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