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曼努尔·康德(德文: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近代西方哲学史上起过划时代革命作用的德国哲学家,一位在自然科学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学者。
康德的祖籍是苏格兰。他的父亲是一位鞍匠。母亲生四男七女,但大半夭折,他排行第四。在幸存的男孩中,康德是长子。康德全家信仰宗教,是保守的虔敬教派的信徒。
1724年4月22日,康德出生在东普鲁士的滨海城市——哥尼斯堡。他活了近80岁,于1804年2月12日在他出生的城市逝世。康德身体孱弱,孜孜不倦的书斋著述和课堂讲授,限制了他的游历,以致他一生中几乎没有离开过他的故乡。加上康德生活方式的刻板和千篇一律,海涅才诙谐地说,“康德的生活史是难于叙述的。因为他既没有生活,又没有历史。”不过,这只是事情的表面而已。其实,康德一生的著述与讲授,恰恰是反映当时德国历史的一面重要的镜子。
康德生活的时代,是欧洲封建生产关系正在迅速瓦解,资产阶级革命浪潮开始高涨的时代。荷兰、英国等国家的资产阶级已经取得了政权。更加彻底的法国资产阶级掀起的革命风暴,正在呼啸而至。但是,当时的德国还非常落后,甚至连统一的国家也未形成。只是由许多封建割据的小王国构成一个混合体。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仍然是容克地主。资本主义很不发达。资产阶级也非常软弱,向往革命而又惧怕人民。他们还不得不向封建统治者屈膝妥协。尽管如此,德国的资本主义仍在发展着,资产阶级的革命意识也在增长着。而反映这种革命意识增长的巨人之一,就是康德。
康德的少年教育生活,是在神学院度过的。在那里,所有的课程都浸透着宗教精神,几乎没有自然科学。这种生活,精神上令人窒息,尤其那种种烦琐的教规和祈祷仪式,使人倍受折磨。康德晚年回忆这段生活时,还感慨万分,他曾对友人希伯说,“我一想到幼年时期的待遇象奴隶一般,总要周身发抖,不寒而栗。”康德少年时所饱尝的宗教苦难,使他终生都厌恶宗教。康德在晚年还由于发表批评宗教的言论,而受到官方的追究和警告。至于他在自己许多著作中还保留有向宗教妥协的方面,实际上,并非出于他的意愿,而多半是为环境所迫。
1740年,16岁的康德进入了哥尼斯堡大学哲学院。在这里,康德在学业上得到马丁·克努岑老师的有益教诲。他不仅在哲学思想上给康德以引导,例如他在自己逻辑著作中所提出的思想,所谓“内部外部经验就是我们大部分知识的源泉”,就是后来康德的经验论的思想种籽。同时,他还是康德踏上自然科学征途的引路人。因为,他曾把自己丰富的藏书向康德开放,特别是把牛顿的名著交给康德钻研。在学校没有优秀自然科学教师的情况下,康德仍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出色的成就,应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条件。当然,由于进学校时曾受到神学教授舒尔茨的赏识和接济,所以康德也坚持旁听神学课。但他听此课却另有目的。康德的朋友海斯伯尔格曾回忆说,“人家以为他是神科学生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康德常劝导弗卢迈尔(康德的知心朋友)和我关心各样科学,以为人必须有一切的科学常识,决不宜拘守一科,就是神学我们虽不以此为生,也不应排斥”。康德对自然科学的倾注和他对神学的特有目的,都反映了他对宗教思想统治的反抗,也说明他当时是一位顺乎时代潮流富于进取的青年。康德的大学生活是非常清苦的,他出门访友,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往往要借穿别人的衣服。但是,他的学业成绩却非常优异,他的毕业论文:《关于活力的评价》,很有见地,表现出他特有的才能。
大学毕业后,从1747年起,康德走上了课堂讲授和书斋著述的生涯。他先当了近七年的家庭教师,到1754年才在哥尼斯堡大学谋得一个编外讲师的职位,并兼任一段王家图书馆副馆长职务。在这二十多年里,康德虽然发表了不少重要著作,名气也愈来愈大,但他几次申请教授职位,都未达到目的。直至1770年,在他46岁时,才以《论感觉界和理智界的形成和原则》的就职论文,取得哥尼斯堡大学逻辑学与形而上学教授的职位。此后,还短期担任过哲学院院长和该大学校长,并荣获柏林科学院、彼得堡科学院和意大利托斯卡那科学院的院士。
康德一生的贡献是很多的,基本上可划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两大方面。对此,一般哲学史家都以1770年作为康德思想发展和两方而不同贡献的分水岭。把1770年以前称为前批判期,把此后称为批判期。这种分期,如果为了说明问题的方便,是可以采用的。但如果认为,这是一条截然分开的界限,那就未免绝对化了。
应该承认,1770年以前,康德的主要贡献是在自然科学方面。这一时期,康德发表的重要著作有:《对地球从生成的最初起在引起日夜交替的自转中是否发生过某种变化并怎样才能证实这种变化的研究》(1754年6月),《从物理学观点考察地球是否已经衰老的问题》(1754年9月),《关于者天体的一般发展史和一般理论》(1755年3月匿名出版),《上帝存在的论证的唯一可能的根据》(1762年3月)等等。此外,康德还发表有论述地震、风、脑病等等著作。通过这些著作,康德以一个自然科学家的诚实态度,坚持了自牛顿以来的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例如他曾坚定地宣称,“给我物质,我就用它造出一个宇宙来!这就是说,给我物质,我将给你们指出, 宇宙是怎样由此构成的。”不仅如此,康德的贡献尤其表现在,他没有停留在牛顿承认第一推动力和机械唯物论的立场上,而是以辩证的发展观,打破了旧形而上学自然观的壁垒。在他看来,大自然并不是由于“一只外来之手”偶然产生的, 相反,“物质是受某种必然的规律所支配的。”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他在天文学史上提出了著名的星云说。这个星云说,尽管今天看起来在细节上有许多不正确的想象成分,但它所包含的原则思想,即把天体看成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有规律的过程,却在自然观的认识上划出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康德一开始他的科学生涯,就把牛顿的稳定的、从有名的第一次推动作出以后就永远如此的太阳系变成了历史的过程,即太阳和一切行星由旋转的星云团产生的过程。”“康德关于目前所有的天体都从旋转的星云团产生的学说,是从哥白尼以来天文学取得的最大进步。认为自然界在时间上没有任何历史的那种观念,第一次动被摇了。”①
康德以1770年发表的《论感觉界和理智界的形成和原则》一文,开始了他的批判哲学创作的新时期。但是,康德批判哲学的思想,早在前批判期,就已经孕育发芽了。他对自然科学的倾注他所创立的充满辩证法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就是从侧面对旧形而上学的有力冲击。同时,他对于旧形而上学本身的一些僵死教条,在休谟的怀疑论和法国启蒙派思想的影响下,也开始动摇了。康德曾说,休谟的理论“第一次打断了我的教条主义的梦”,休谟“在对我思辩哲学的研究上给了我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同时,他在这一时期已经写了一些对于旧形而上学教条初步批判的著作。这些都说明,康德批判哲学思想的产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自1770年才开始。
但是,康德批判哲学的主要著作《纯粹理性批判》,却经过了差不多十年的思考和研究,直到1781年才问世。此后,康德又发表了《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判断力批判》(1790年),从而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
人所共知,康德的哲学体系,是一个二元论的充满矛盾的体系。它具有先验唯心论、不可知论的主导倾向,同时又包含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合理成份。它既有批判宗教神学的方面,又有向宗教神学妥协的方面。这样一个哲学体系,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表现得很不彻底。正如列宁指出的,“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是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使二者妥协,使各种相互对立的哲学派别结合在一个体系中。”①
然而,这样一个哲学体系,何以会在哲学史上起了划时代的革命作用呢?首先,从哲学斗争的意义上看,康德的二元论,是对于唯心主义一元论、以莱布尼茨和伏尔夫为代表的旧形而上学的破坏;康德所提出的一系列新问题,对于当时欧洲哲学上为旧形而上学所统治的情况来说,确乎是发动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哲学启蒙运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虽然是贯穿于哲学史中的基本问题,但把这个问题作为思维与存在有没有同一性提出来加以探讨的第一个人,便是康德。思维对客体的作用问题,或者说关于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在康德之前也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明确提出。这个问题,同样是康德首先最鲜明提出来的。他引人注意地提出“要给自然立法”,要让客体围绕理性的太阳旋转。冲破形式逻辑的局限,提出建立有具体内容逻辑的问题,即辩证逻辑问题,也始于康德。特别是,康德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对于维护宗教的上帝存在的旧形而上学本体论,作了尖锐的批判,指出从概念直接推出存在是荒谬的,把旧形而上学认为颠扑不破的上帝存在,明确地宣布为“假设”。不过,康德之所以能提出这些重大的哲学新问题,除了他的天才条件外,最主要原因,是以往的哲学——无论经验派或理性派,都走进了死胡同,哲学本身的发展使这些问题不能不提出来了。
需要指出的是,康德虽然提出了问题,但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使他还不能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例如前述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他虽然承认在我们之外有东西存在,即“自在之物”,①但却否认思维能认识“自在之物”,在思维与存在之间划了一条鸿沟,否认“自在之物”能转化为“为我之物”,如此等等。然而,不管康德哲学有多少缺陷,它在当时仍然是欧洲地平线上升起的灿烂明星,而它的客观作用,也确实给了旧形而上学以毁灭性的打击。正如恩格斯所公正评价那样,“在法国发生政治革命的同时,德国发生了哲学革命。这个革命是由康德开始的。他推翻了前世纪末欧洲各大学所采用的陈旧的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体系”。②
其次,康德之所以在当时能充当德国哲学革命运动的发起人,是同他一生受法国启蒙运动影响和向往资产阶级立宪制的进步政治态度相一致的,康德非常崇拜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卢梭。在他的起居室里,一直悬挂着卢梭的肖像。据传说,他由于读卢梭的《爱弥儿》入了迷,以致打破了生活常规,一度放弃了他每天下午3点钟的定时散步。
康德的政治理想,是实现君主立宪的共和国。但是,康德对于如何实现这种理想,感到迷惘。例如,法国启蒙派思想家倡导通过革命暴力赢得立宪制共和国的理论,在康德那里却变成了一种抽象的道德理论。应该说,康德的三条“道德律令”:“普遍立法”,“人是目的”,“意志自律”,就是卢梭为代表的法国启蒙派革命理论的抽象翻板。所不同的是,法国的革命理论不仅体现在他们的著作中,而且要求在现实中实现,实际上也实现了。但康德的理论,却是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理论,相反,他把它的实现推到只能憧憬的“彼岸”。所有这些,都充分反映了康德的德国庸人氕,即他所代表的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总之,康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和划时代的星云说的创始者,他一生在自然科学和哲学上的革命理论活动,是同资产阶级革命高涨时代的脉搏相一致的。这是他的伟大之处。同时,康德也有渺小之处。这就是,他在理论上始终不能摆脱调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以及调和科学与宗教的折衷主义。
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主要伦理学著作,1788年出版。本书是康德批判哲学三部著作中的第二部,全面阐述了作者的伦理学体系,提出了一整套以“善良意志”和“绝对命令”为基础的道德理论,是动机伦理学的典型代表。 这部著作沿袭了传统的章节安排方法,分为极不平衡的两部分:“纯粹实践理性的原理论”和“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论”。“原理论”对其伦理学观点进行理论论证,占了全书的绝大部分篇幅,包括两卷:“第一卷半纯粹实践理性的分析”和“第二卷关于纯粹实践理性的辩证论”。“方法论”则论述了个人如何进行道德修养的问题。 康德认为,以追求快乐或幸福为目标的经验主义伦理学不可能提供一个有效的道德原则。道德法则与行为的效果无关,而只涉及主体的行为动机。因此,从行为的对象方面得不到普遍的道德原则。这种原则只能从理性的和形式的方面得出。一切道德行为的源泉都在于听从实践理性的绝对命令。在康德看来,在人的尘世生活中,德行与幸福是矛盾的。有德行者未必幸福,享受幸福者多是恶棍。二者只有在“至善”概念中才能统一起来。但至善决非现实的人所能达到的,只有在彼岸世界中,才能达到至善。对于有生有死的人来说,唯一的可能是从不完善不断走向完善。人可以追求至善,但永远不能实现至善。所以,为了有效地说明道德行为这个事实,“意志自由”、“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就是必不可少的了。 查看详情>>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康德的主要哲学著作。本书根据英国麦克米伦图书公司1929年英文版转译,原系三联书店1957年11月出版,自1960年3月起改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部书是康德“差不多12年悠久岁月沉思的产物”,全书42万字,包括一、二版“序言”、“导言”和两个主要部分。第1部分是“先验原理论”(包括“先验感性论”和“先验逻辑”);第2部分是“先验方法论”(包括纯粹理性之“训练”、“法规”、“建筑术”和“历史”4个部分)。此书是为建立“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作者在本书中对纯粹理性本身进行批判,讨论了人的认识本质、能力和界限问题,试图藉此建立新的形而上学体系。作者在导言中说明科学知识是感性经验材料同先天的知性形式、概念、范畴相结合的产物。他认为,“毫无疑问,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但这并不等于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经验”。第1部分在全书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作者在此认为,感性直观形式,即时间和空间,是感性知识成立的先决条件和逻辑前提;论述了能够满足知性要求的多样性、限制性、原因与结果、必然性等12个范畴,作者在此还提出了有名的“二律背反”,强调知性纯概念只能运用于“现象世界”,而不能应用于“本体世界”。康德在第2部分中批评了旧形而上学的错误,说明了纯粹理性的根本任务是防止产生知性概念去规定超经验的东西所犯的总体性错误,认为信仰高于知识,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总的说来,这部书是欧洲哲学史上一本划时代的著作,它的最大成就在于论述了主体能动性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旧形而上学的统治,对后世哲学的影响也是深远的。此书的特点是篇幅巨大,晦涩艰深。 查看详情>>
德国康德著。1797年出版。是阐述其法权哲学的著作。认为自然权利的原则是哲学的系统的知识,从事实际工作的法学家和立法者必须从这门权利的科学中推演出所有实在法的不可变的原则,这个不变原则即作为法律基础的道德的绝对命令。按照康德的体系,道德论、法的理论与永久和平论是从实践理性的根本命题出发的,所以该书开始的“序言”、“道德形而上学总导言”、“道德形而上学的总分类”是属于道德形而上学这个总类的范围内的,用以说明其权利科学的基础。在这一部分之后才是权利科学,即专门论述法权的部分。权利科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私人权利,即私法,第二部分论公共权利,即公法。关于私法部分,该书论述了一切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原则,即所有权的形式,其次是论我的和你的获得的主体的分类,即如何获得所有权。继续说明婚姻与家庭的成员的权利;由契约获得的权利的划分,即契约行为的原则。公法部分,首先论述文明社会中的权利,包含国家的权利、宪法、法律关系、国家形式,其次是民族权利和国际法,即世界范围内人的权利,他称为世界法,认为世界内人与人的关系、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均应由其道德原则加以调节的说明。康德的权利学说以其实践理性和道德律为基础,强调人的行为可以分为道德的与合法的,因而分为道德的自由和合法的自由。认为道德的自由是合法行为的基础,每个人不以别人为手段,每个人均以其自身为目的,则每个人均有其为人的尊严。以此原则推之于国家,则国家均应自律,由自律而取得国家的自由,则国与国之间就没有战争,国与国均以善良意志相互对待,则世界就保持其永久和平。法的形而上学的最终目的是达到世界的永久和平。 查看详情>>
康德 (1724—1804) 著。集中阐述了他的美学思想,与他的《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两部著作一起,构成了他完整的哲学体系,分别论述了人的知、意、情三个方面。三者互相关联,情是沟通知和意的桥梁,处于中介地位。该书于1790年出版。分两部分: 《审美判断力批判》和《目的判断力批判》。后一部分是他的自然观,前一部分是他的审美观。审美观部分的内容是他美学思想最重要的部分。包括“审美判断力的分析”和“审美判断力的辩证”。在“审美判断力的辩证”中,他着力讨论了审美趣味既不根据概念、又要根据概念的“二律背反”,涉论的是鉴赏判断中的矛盾现象。关于“美的分析”,他分列了四个范畴: 质、量、关系和情状,以此界定美的特点。从质上看,美的特点是无利害感,从量上看,美的特点是“无概念而有普遍性”,即“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地使人愉快的”; 从关系上看,美的特点是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指出了“纯粹美”、“依存美”的分别; 从情状上看,美的特点是没有概念的必然性,“美是不依赖概念而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愉快底对象”,审美主要凭靠悟性和想象力。在“崇高的分析”中,他具体分析了崇高和美的差异,探讨了美和艺术的关系,认为“通过以理性为活动基础的意志活动的创造叫做艺术”。艺术是自由的,艺术创作是天才的功能。艺术天才有四个特征: 创造性的; 范例性的; 是艺术的才能,不是科学的才能; 是不能摹仿和传授的。此外他又提出了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评价艺术需要鉴赏力等观点。著者既批判地总结了理性派与经验派的美学观点,又开启了以后资产阶级许许多多的美学流派,在西方美学史上,占有承先启后的重要地位。有宗白华 (译上卷)、韦卓民 (译下卷) 的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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