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复梦
  • 性别:
  • 朝代:唐代
  • 出生地:泉州莆田(今属福建)人

林蕴,唐诗文家、书法家。字复梦。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宪宗元和初前后在世,泉州莆田(今属福建)人。林藻之弟。贞元四年(788)明经及弟。始为西川节度使韦皋推官。宪宗初年,刘辟据西川叛乱,林蕴直言相劝,又上书切谏,刘辟大怒,将其下狱,并令处死。临刑大呼:“‘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得死为幸矣!”刘辟惜其不屈,不杀而贬为唐昌尉。刘辟失败后,林蕴名重京师。后被横海军节度使程权召为掌书记。元和十二年(817)朝廷平定淮西藩镇叛乱后,程权欲入朝内属,为部下所阻。林蕴陈述君臣大义,使将士信服,程权得以入朝,林蕴迁礼部员外郎。后经刑部侍郎刘伯刍举荐为邵州刺史。因杖杀门客及贪赃等事,流放儋州而卒。林蕴工于文章,曾上书宰相,极言藩镇割据、将帅骄纵、官不择人等时弊。《直斋书录解题》著录有林蕴文集1卷,今已失传。《全唐文》卷482存其文2篇,《唐文拾遗》卷25补存其文1篇。

林蕴作品

拨镫序 [ 林蕴 ]

一篇。书论。唐代林蕴撰。林蕴,唐代元和(806—820年)年间人。字复梦,泉州蒲田(今福建泉州)人,蕴世通经,西川节度使韦皋辟推官,累迁礼部员外郎,出为邵州刺史。从卢肇授“拨镫法”,从此书日进。是篇首先提出“拨镫四字法”,依次为:推、拖、捻、拽,为四种运指之法。提出“用笔之力,不在于力;用于力,笔死矣”。强调笔力为点画形态体现出来的艺术上的“力”与物理学上的“力”不同的观点。有《书苑菁华》本、《历代书法论文选》本。 查看详情>>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