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球(1392年—1443年),明代诗文作家。字求乐,更字挺振。安福(今属江西)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家居读书十年,从学者甚众。授礼部主事。胡濙薦侍经筵,与修宣宗实录,改翰林院侍讲。正统间,上奏言输赎之律:“输罪非古,自公罪许赎外,宜悉依律。”正统六年(1441),帝以太监王振言,大举征麓川。乃上疏曰:“……望陛下罢大举之议,选智谋将帅,辅以才识大臣,量调官军,分屯金齿诸要害,乘间进攻,因便抚谕,寇自可服。”章下兵部,谓南征已有成命,不用其言。八年五月,应诏上言所宜先者十事。其略曰:“古圣王不作无益,故心正而天不违之。臣愿皇上……政由已出,则权不下移。太祖太宗日视三朝,时召大臣于便殿,裁决庶政,权总归于上。皇上临御九年,事体日熟,愿守二圣成规,复亲决故事,使权归于一。”在谈及法制时,曰:“古人君不亲刑狱,必付理官,益恐循喜怒而有所轻重也。迩法司所上狱,多奉敕增减轻重,法司不能执奏,及讯他囚,又观望以为轻重,民用多冤,宜使各举其职。”疏入,下廷议。王振因麓川事,固已衔之。钦天监正彭德清又摘其疏中“揽权”等语,谓振曰:“此指公耳。”振益大怒,逮球下诏狱,属指挥与顺杀之。景泰初赠翰林学士,谥忠愍。他的性格刚烈,诗文却温文尔雅。如《山居》:“水抱孤村远,山通一径斜。不知深树里,还住几人家。”心境冲谈,诗风飘逸。又如《少保东莱黄公挽诗》,悼念友朋,娓娓道来。但其诗熔炼不足。著有《两溪集》24卷。
二十四卷。明刘球(1392—1443)撰。刘球,字求乐,更字廷振,江西安福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授礼部主事,因胡滢荐侍经筵,改为翰林侍讲。正统初,王振欲征麓川,刘球力谏,忤王振,逮系诏狱,为王振党羽马顺在狱中支解死。景泰初,追赠翰林学士,谥忠愍。此集共二十四卷,皆为杂文。系刘球殁后二十八年,其子广东布政司参政刘钺所编,前有彭时、刘定之序,于成化六年 (1470) 刊刻。人评:“刘球性格刚烈,其文却多和平温雅,殊不类其为人。然细味其词旨,亦大都光明磊落,无依阿淟之态,可谓君子之文。虽残章断简,犹当宝贵。” 成化十六年(1480)刘钺又续刻 《两溪先生诗集》四卷,乾隆三十三年 (1758)安成刘氏将文集,诗集合并为一,付梓刊行。凡二十八卷。此集四库已存目。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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