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芳(1510~1594年),字伯承,号北山。濮州(今山东濮县)人。年十六,美如冠玉,会选良家子尚公主,名在籍中,寻罢归。明世宗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除新喻知县。征授户部主事,改刑部,历郎中。再改尚宝司丞,进少卿。因傲睨御史,后被外贬为亳州同知。在任上,又奴视僚属,罢归。家故多赀,壮年罢官后,又精于计算,家益起。于是,大构园亭,广蓄声伎,优游林下,享文酒声伎之奉四十馀年,年八十四岁而卒。其诗风和粹淡雅,从《夜渡清江》可见其一斑:“闻橹那能睡,倒衣时扣舷。虫声悲野草,渔网集潭烟。江涨晚来急,月明秋可怜。一为山县吏,夜夜带星还。”但其诗缺乏风骨,缺少研炼,也少诗味,其未能进入七子之列,并非无因。著作甚丰,除诗文集《东岱山房稿》三十卷外,还有《折衷录》、《蓬玄杂录》、《五岳志略》、《阐微录》、《安攘新编》、《拾翠轩杂纂》。其生平见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
五卷。明李先芳撰。先芳字伯承,号北山,监利(今属湖北省)人。寄籍濮州(今属山东省)。嘉靖二十八年(1547)进士,官至尚宝司少卿。着有《读诗私记》、《江右诗稿》、《李氏山房诗选》等。是书成于隆庆四年(1570),所释大抵多从毛、郑。毛、郑难通之处,则参之吕氏《读诗记》、严氏《诗缉》诸书。其自序曰,“文公谓小序不得《小雅》之说,一举而归之刺。马端临谓文公不得郑卫之风,一举而归之淫。胥有然否,不自揣量,折中其间”云云。所释不专主一家,故其议论平和,无门户之见。如说《郑风·子衿》,仍从学校之义,则不取宋学。谓《国风》《小雅》,初无变正之名,则不从汉说。至《楚茨》、《南山》等四篇,则小序与《集传》之说并存,不置可否。虽援据不广,时有缺略,要其大纲,与穿凿臆撰者不同。朱彝尊《经义考》载先芳有《毛诗考正》,不列总数。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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