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泰和
  • 性别:
  • 朝代:唐代
  • 出生地:扬州江都(今江苏扬州市)人
  • 出生日期:678年

李邕(678年—747年),唐朝书法家、文学家。字泰和。扬州江都(今江苏扬州市)人。李善之子。武周长安初年(701),内史李峤及监察御史张廷珪共同举荐他词高行直,堪为谏官,召拜左拾遗。曾力谏武则天准御史中丞宋璟所奏,弹劾侍臣张昌宗兄弟。唐中宗即位后,因与张柬之友善,出为南和令,又贬富州司户。唐龙元年(710),召拜左台殿中侍御史,后改任户部员外郎,又贬崖州舍城丞。开元三年(715),升为户部郎中。因被中书令姚崇所嫉,贬括州司马,后为陈州刺史。开元十三年(725),玄宗封泰山还,邕于汴州谒见,累献词赋,颇受赞赏,因此而矜狂,扬言当居相位。平素即与宰相张说不合,正巧有仇人告发他在陈州贪赃枉法,下狱当死。经孔璋上书营救,得免一死,贬为钦州遵化县尉。后因于岭南讨贼有功,又累转沣州司马,括、淄、滑三州刺史。天宝初(742),为汲郡、北海太守,故人称“李北海”。他生活豪侈,不拘细行,后被李林甫诬陷杀害。邕能书善文,尤善以行楷写碑颂,名振一时,朝野僧俗多持重金往求其文。所制凡数百首,《张韩公行状》、《洪州放生池碑》、《批韦巨源谥议》等为士人所推重。其书法取法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又有所创造,挥洒沉雄,自成一家,对后世有很大影响。增补其父所注《文选》,与父所注并行于时。有诗《六公咏》,已佚。著有《狄仁杰传》3卷、《金谷园记》1卷,文集70卷,《唐韵要略》1卷,均已不存。碑刻存有《麓山寺碑》、《东林寺碑》、《云麾将军李思训碑》等。明人辑有《李北海集》。

李邕作品

李北海集 [ 李邕 ]

六卷。《附录》一卷。唐李邕(678—747)撰。李邕,字泰和,也称李北海,广陵(今江苏扬州)人。书法家、文学家。官至北海太守,卒后,代宗时,追赠秘书监。李邕工诗善文,素有盛名,尤长于碑颂,当时官绅及寺观名持均重金求购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篇,以《张韩公行状》、《洪州放生池碑》等最著名。史称邕长于碑颂,前后所制凡数百首。是集只赋五首,诗四首,表十四首,疏状各一首,碑文八首,铭、记各一首,神道碑五首,墓志铭一首,盖已十不存一。卷末附录《新唐书》本传及赠送诸作。《全唐书》卷一一五录其诗四首。《全唐文》卷二六一至二六五录其文五卷,其中有赋五篇,其余为章、表、碑、铭。《唐文拾遗》录其文八篇。明曹荃刊六卷,收入《四库全书》。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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