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字宪之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祥符(今河南开封)人
  • 出生日期:1602年

史可法(1602年—1645年5月20日),明末清初抗清名将。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字宪之,号道邻。思宗崇祯元年(1628)史可法举进士,授西安府(今属陕西)推官,稍迁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1635)迁右参议,分守池州(今字徽铜陵市)、太平(今属安徽),在安庆等地堵截农民起义军。崇祯十二年(1639)起户部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朱大典总督漕运,巡抚凤阳(今属安徽)、淮安(今属江苏)、扬州(今属江苏),劾罢督粮道三人,增设漕储道一人,疏浚南方运河,整治漕政。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因武备久驰,奏行更新八事。

崇祯十七年(1644)四月,闻李自成进军北京,誓师勤王,渡江抵浦口(今江苏南京西北部、长江北岸),闻北京已陷,缟衣发丧。凤阳总督马士英、阮大铖,欲立福王朱由崧,询问史可法,史可法以福王有七不可: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但马士英等认为“福王昏庸可利,为之内贿(操江诚意伯)刘孔昭,外贿(总兵)刘泽清,同心推戴,必欲立之” 他写信给史可法,“谓以序以贤,无如福王,已传谕将士为三军主,请奉为帝。目责可法当主其义”(《明季南略》卷一《南京诸臣议立福藩》条)。又发兵拥福王至仪征(今属江苏),加营长江之北。在马士英等的压力下,史可法等只好接受马士英的主张。四月二十八日,南京守备魏国公徐弘基等具启迎福王于仪征,三十日百官迎见于龙江关。五月初一日福王自三山门登陆,拜谒孝陵后入南京城。五月三日称监国,五月十五日,即皇帝位,年号弘光。福王就职监国,史可法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执掌朝政。马士英对此极为不满,他靠自己掌握一部分兵权和驻扎于南京之北、江淮之间的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及刘良佐(即所谓“江北四镇”)所率四支部队的支持,现现自己拥立福王的主张,这时又以这四人为后盾,去夺取朝政的控制权。福王监国后不久,他便来到南京,威胁史可法让权。史可法无可奈何,于五月十二日向朱由崧“自请督师江北”(《明史·史可法传》),五月十八日辞朝而出,至扬州督师,马士英遂留朝辅政。史可法克服重重困难,耐心协调江北四镇的关系,对江北四镇将领动之以义,晓之以理,使他们团结抗清。又在极为艰难的情况下,积极北伐,并收复河南部分失地。由于四镇火并及清军的进攻,形势日益危机。

弘光元年(1645)四月,清军包围扬州城。清摄政王多尔衮致书诱降,被史可法严辞拒绝。史可法率军坚守扬州孤城十多天,城破自杀未死,被清军所执。清军统帅多铎备加礼敬,劝其投降。史可法大义凛然曰:“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小腆纪传》卷一)终被清军杀害。扬州百姓不见其尸体,便在城外梅花岭(今江苏扬州北郊广储门外)筑衣冠冢,以为纪念。其著有《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作品

史可法遗书 [ 史可法 ]

遗书,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陷北京城,崇祯皇帝自缢身亡。凤阳总督马士英联合操江提督刘孔昭、镇将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等人迎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年号宏光,史称弘光帝,这是南明一朝的开始。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初,清兵大将多铎分兵南下,势如破竹,直至扬州。史可法镇守扬州,而刘泽清、刘良佐贪生怕死之辈则问讯就率军逃走。 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将李成栋率先抵达并包围扬州城,史可法"檄各镇兵,无一至者。"十九日清将多铎赶到,送给史可法五封劝降信,史可法未看一眼便付之一炬,誓死与扬州城共存亡。二十一日,总兵李栖凤、建军高歧凤也率领自己的军营投降,扬州城的实力更加微弱。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史可法写下了五封遗书。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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